《紅樓夢》二論
◎王熙鳳的身份
我們不應以寫實主義小說來看待《紅樓夢》,因為很少見到作者用開門見山或直言談相的方式來敘述情節和描寫人物。作者擅用「暗筆」、「虛筆」、「襯筆」,甚至「不寫之寫」等手法,而故事纏綿緊湊、人物鮮明生動,絕不在寫實主義小說之下,反而有諫果回甘的味道。王熙鳳即是一例,她是中國小說最出名的女性之一——「鳳辣子」,可是看完前八十回,我們對她的身份未必能完全掌握。
現在拿有關她身世的資料依照先後次序搜集起來,然後看看可以獲得什麼結論。第二回,從冷子興口中,我們知道熙鳳是王夫人的內侄女,親上加親,嫁給二十來歲(不到二十)的賈璉已兩年。第三回,從林黛玉處,我們知道她自幼假充男兒教養,學名王熙鳳。同回,翌日晨黛玉去王夫人房請安,探春等也在,見王夫人和熙鳳正在拆看金陵家信,得知薛家姨母之子打死人命,現在應天(金陵)府案下審理,母舅王子騰已得信息,遣人通知,意欲叫薛家進京。第四回,賈雨村從門子(原為葫蘆廟中的沙彌)口中得悉「護官符」的名單:「賈」、「史」、「王」、「薛」是四大望族,皆連絡有親,互相扶持照應。賈雨村正在審訊薜蟠為了爭奪香菱打死馮淵一案,明知薛蟠好色,一向仗勢欺人,無奈自己的應天(金陵)府之缺是因護送林黛玉去賈府,由賈政和妻舅王子騰起奏候缺補來的。於是只好在葫蘆(諧糊塗)廟中判了個葫蘆案:薛家補給馮家一大筆燒埋銀子,薛蟠無罪釋放,然後連忙作書信二封報知賈政和王子騰,此事已完,不必顧慮。同回,薛蟠的寡母王氏是現任京營節度使王子騰之妹,與榮國府賈政之妻王夫人是一母所生的姊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官司了結之後,行將到京時,忽聞王子騰升了九省統制。王夫人見哥哥升了邊缺,正愁少了娘家親戚來往,見胞妹閤家到來,不勝之喜,即暫時留住在賈府東北的梨香院。
第六回,從劉姥姥的女婿王狗兒口中,我們更進一步知道:他女婿家「乃本地人士,祖上曾作過小小的一個京官,昔年曾與鳳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認識,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那時只有王夫人之大兄_——鳳姐之父——與王夫人,隨在京中的知有此一門連宗之族,餘者皆不認識」。同回,劉姥姥說:「他家二小姐著實爽快,會待人的,倒不拿大。如今現是榮國賈家二老爺的夫人。」這兩段提供了不少具體資料,對鳳姐的身份有所闡明。
我們由此知道:(一)鳳姐祖父一房原在北京(俞校本「護官符」下的註解是: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二)鳳姐的父親是王夫人的大兄,兄弟中排行老大;王夫人在女兒中排行第二,兩人同父;(三)王子騰是王夫人一母所生的親兄,薛姨媽則是一母所生的胞妹;(四)鳳姐之父同王夫人是一父所生,是否一母所生還有待考究。
第十四回,熙鳳主持秦可卿喪禮時,胞兄王仁連家眷回南,鳳姐連忙寫信稟叩並囑帶禮物給雙親。由此可見,鳳姐的雙親那時住在老家金陵(這也是正冊圖文鳳姐被休,「哭向金陵事更哀」的千里伏線)。第四十九回,邢夫人之兄嫂帶了女兒岫煙進京,可巧鳳姐之兄王仁也正進京(一去兩年),兩親家合成一幫乘船同行;走至半路泊船時,遇見李紈的寡嬸帶著兩女李紋和李綺也上京,因此一路同行。後有薛蝌和胞妹寶琴聞得王仁進京,也隨後趕來。
令人不解的是邢、李、薛三家眾人都在榮府或大觀園露面,而主其事者王仁不見影蹤。王仁沒有在賈府出現過,也從未見他和王子騰往來。他可能沒出息,是個小商人,但王子騰和王夫人不會勢利到置親於不顧。王熙鳳的父母可能年老多病,在原籍頤養天年,但王夫人和薛姨媽未見和他們互相聞問,實有悖常理。惟一的解釋是:他們同父,而不同母,所以不像王子騰、王夫人、薛姨媽那樣親近。否則王仁自金陵回京時,她們理應問一下大哥大嫂的近況。賈雨村寫信告知北京的賈政和王子騰,卻未嘗通知就住在金陵近在眼前的熙鳳之父,令人覺得詫異,除了薛家和他們沒有什麼來往之外,沒有其他解釋。
第二十五回,寶玉和熙鳳中了五鬼魘魔法,頭痛發瘋,神智不清,拿刀弄杖,尋死覓活,鬧得閤家天翻地覆。王子騰夫人剛好在場,眼看大家亂成一團,無計可施,到日落才回家。「第二天,王子騰也來瞧問。」(脂批:「寫外戚,亦避正文之繁。」)連王子騰都出動了,病態之嚴重可知。第五十二回,王子騰壽誕,王夫人隆重其事,兩次傳話,命寶玉代表前去,賈母並賞賜了他一件「雀金呢」的氅衣。第一天到王子騰家去暖壽,不小心後襟子上燒了一塊,結果就是為人所傳誦的「晴雯補裘」。第二天方是正日,到了下午,寶玉掛念晴雯之病,推說不適,就先回來了。未見王熙鳳去拜壽或有何表示。第六十二回,寶玉生日,王子騰那邊,仍是一套衣服,一雙鞋襪,一百壽桃,一百束上用銀絲掛面;薛姨媽處減一等;此處用「仍」字,可見舅父母一向很疼這外甥。第四十三回,鳳姐生日,賈母發起大家湊份子為她做生日;第四十四回,鳳姐生日正日,家中演戲,熱鬧非凡,書中未提王子騰家有何表示。這種故意的忽略正是作者擅長的「不寫之寫」。至於第二十五回,王子騰夫人壽誕,原來請賈母和王夫人,王夫人見賈母不太舒服,也沒有去,結果薛姨媽同鳳姐並賈家三個姊妹、寶釵、寶玉一起去了。迎春、惜春是遠親,照樣同去,等於全家出動,鳳姐在內是應有之義。
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了弟弟趙國基之死,質問探春:「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了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太太就不依你!」這樣顯得自己連襲人都不如了。探春沒聽完已氣得臉色發白,一面抽抽咽咽地哭,一面問:「誰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檢點,哪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探春照《紅樓夢》中的家規,稱生母為姨娘,尊王夫人為母親,王子騰為母舅,依法行事,並無不合,有人指責探春天性澆薄,那是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當時的宗法社會。以鳳姐和探春的為人,鳳姐素來好強逞能,卻從未對人宣揚王子騰是自己母舅,反而是城府極深的探春卻公然說九省檢點王子騰是她母舅,豈非「貼錯門神」?由以上各例看來,我們可以推測到下列結論:王子騰和王夫人是同母的兄妹,而熙鳳的父親則和他們同父而異母,甚至他們的母親是續絃,在大家庭中和前妻子女分開居住,不免隔了一層,不常往來。王子騰親自探視叔嫂二人的怪病,關心的是寶玉,鳳姐雖也是侄女,只不過是陪客,多少沾了寶玉的光。
第四十四回,鮑二家的被鳳姐捉姦,自縊而死,鳳姐不加理會,由賈璉私下給了鮑二一筆銀子,更命人和王子騰打招呼,將書役、仵作人等叫了幾名來,幫著辦喪事。那是賈璉假借名義。熙鳳在鐵檻寺收受賄賂,作主替張金哥退婚;為了尤二姐,花錢叫張華告發賈璉背旨瞞親,強迫退婚,停妻再娶,也只是囑咐來旺、王信等去打點,從未驚動王子騰。第七十回,近日(三月初旬)王子騰之女許與保寧侯之子為妻,擇於五月初十過門,鳳姐去幫他們張羅,往往三五日不在家。這日又來接鳳姐,並接眾甥男甥女閒樂一天,賈母和王夫人命寶玉、探春、黛玉、寶釵四人同往,眾人只得妝飾起來去了一日。這是人情之常,鳳姐在親友中是出名的幹才,她不去幫忙,難道要王夫人、薛姨媽或寶玉去不成?總之,以上兩點只能說明熙鳳是王家的小輩,加上賈家的關係,和王子騰家有來往,理所當然,但我們在原作中始終看不到任何明白的指示,推翻上面的推測和論點。
彩明是不是未冠小童?
《紅樓夢》第十四回,王熙鳳主理秦可卿喪事,為了整頓人事分配,命彩明定造簿冊,登記一切。在彩明句上有兩條脂評的眉批,第一條見甲戌本:
寧府如此大家,阿鳳如此身份,豈有使貼身丫頭與家裡男人答話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處。
另一條眉批見庚辰本,駁上一段批語:
彩明系未冠小童,阿鳳便於出入使令者。老兄並未前後看明,是男是女,亂加批駁,可笑。
我們不去管這兩位批者是誰,反正他們代表兩個主張。照賈府規距,大丫頭是不能和男人往來說話的,未成年(即未及笄和上頭)的小丫頭不在內。但《紅樓夢》中,各丫環都不識字,彩明如是鳳姐貼身丫頭,何得例外?彩明之名可男可女,而且出現幾次都看不出性別來。指出彩明是未冠小童固然言之有據,卻一時找不到確證。
彩明第一次出現在第七回,王熙鳳收到薛姨媽送來的四枝宮花,平兒收下,拿進去,半刻工夫出來吩咐彩明送到寧府蓉大奶奶(秦可卿)戴去。彩明可能是丫環,可能是未冠小童。
第二十四回,賈芸好不容易從鳳姐處謀得在大觀園種花和樹的差事,午後寫了領票來領對牌,到鳳姐住的院外,通報後由彩明出見,收了領票進去,批了銀數年月,連對牌一併交賈芸。這是彩明第二次出現,顯然因為能書寫,可以協助鳳姐辦事。賈芸去探視寶玉,兩個小丫環從鏡後內室出來,臨行時由小丫環墜兒送他出去。這樣看來彩明是小丫環和未冠小童均有可能,一時看不出性別。
第二十八回,寶玉到鳳姐院中,鳳姐命他記下:大紅妝緞四十匹,蟒緞四十匹,各色上用紗一百匹,金項圈四個。寶玉不明所以,鳳姐說只管寫下,顯然預備交彩明記在簿冊上,根本連彩明之名都沒有提,一點線索都沒有。
第四十二回,劉姥姥二進榮國府,大姐兒吹著風發起熱來,劉姥姥說可能遇見神了,不如瞧瞧祟書本子,仔細撞客著了。鳳姐便命平兒拿出《玉匣記》,著彩明來念。赫然發現該日病者在東南方遇到花神,用紙錢在東南送之大吉,照辦後果然靈驗。這只不過再次證明彩明代替鳳姐讀祟書,仍看不出是否未冠小童。
出人意外的是第四十五回,賴嬤嬤來多謝鳳姐賞賜,因孫子任了州官:「昨兒奶奶打發彩哥兒賞東西,我孫子朝上門磕了頭了。」這才落了實。彩哥兒為小童之稱呼,薛姨媽叫鳳姐作風哥兒,因見熙鳳自小假充男兒教養的,故有此稱。作者利用賴嬤嬤之口中道出是側寫或襯筆。這時距十四回已三年,彩明年漸長,至少已接近十六歲左右。是則彩明的確是未冠小童。及至再過了兩年,第七十四回,鳳姐抄檢大觀園,彩明當然不在隨從之列。抄到迎春處時,自司棋處搜得男女定情之物,那時鳳姐因處理家務多年,頗識得幾個字,遂閱讀潘又安在大紅喜箋上寫的情書,再也不需要彩明(已成人或已冠)的服務了。
事實上,第四十五回之後,彩明的名字即不再出現,這就是曹雪芹所擅長的「不寫之寫」。寫第一條批語的人照字面看,認為彩明是丫頭,不能算錯,可是不及寫第二條批語者那樣通曉全書。曹雪芹以暗寫、側寫、不寫之寫等錯綜筆法把彩明從未冠小童寫至成年,從不直言談相,照樣瞞過脂硯齋評者之一。一切都在作者統盤籌劃之中,作者之筆法變幻莫測,所謂:「草蛇灰線」、「雲龍霧雨」、「空谷傳聲」等均是,看慣說部的讀者容易為他所愚,一定要全神貫注方能體會他新創的獨特敘事手法。
作者註:脂評第十四回回前總批第一條是:「鳳姐用彩明,因自識字不多,且彩明系未冠之童。」
這一條似與前引眉批矛盾,明明已知彩明是未冠小童,不應再說彩明是貼身丫頭。這問題我想可以如此解釋:脂評的批者不止一人,寫回前批和眉批多數出自不同人之手。另一點是脂評很亂,並未經過有系統的整理,其寫作先後不一定隨其地位所在而定,回前總批非但可能作於眉批之後,而且可能在見了眉批之後再補寫於回前。這種現象固不止這兩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