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百足之蟲
八 百足之蟲
曹雪芹家的這場禍變,是在雍正"登極"之後、朝廷上下內外"接二連三,牽五掛四"的一連串的政治事件的驚濤駭浪中發生的。在這一時期,不但他們一家,真如俗話所說,是"六親同運",他的親戚家也正"走背字兒"。李煦下場很慘,不必重敘了;曹寅的妹夫傅鼐(字閣峰,姓富察氏,先世居滿洲,祖額色泰,從清太宗皇太極用兵,有軍功),從十六歲就作雍正(那時還是"皇子")的親信護衛,可是到雍正四年(1726)五月,竟然得罪革職,遠流黑龍江,--什麼緣由呢?這一二年間正是雍正既興隆科多、年羹堯大獄(註:隆科多、年羹堯是幫助雍正用陰謀手段奪得帝位的兩個最重要的爪牙,雍正初以最優異的"寵禮"來"報酬"他倆,可是後來為了滅口消跡,便借口各有幾十條"大罪"而窮治之(一幽死,一勒令自殺)。),復又窮治他的弟兄胤祀、胤■(左''右'唐')、胤禵的時際,傅鼐只因建言隆科多之子岳興阿無罪,雍正便揭破,說他和隆科多有交情,遂得重譴。曹寅的長婿訥爾蘇,是早先"大貝勒"禮烈親王代善(努爾哈赤之子,皇太極之兄)的五世孫,襲爵為平郡王,是真正的"金枝玉葉""天潢貴胄",到這年七月,也革去多羅郡王,在家圈禁,--又是什麼緣由呢?名義是在西寧軍前,貪婪受賄;其實是:康熙曾派他隨胤禵(撫遠大將軍)駐西寧,而胤禵原是康熙意中的待繼位人;雍正後將胤禵召回、解其兵權、貶爵、禁錮,訥爾蘇曾代署大將軍印務,雍正發現他也是胤禵的黨羽,所以當胤禵之黨鄂倫岱、阿爾松阿等俱坐"罪"以死之時,訥爾蘇自然也逃不脫"高牆圈禁"(一種殘忍的特種監牢,精神折磨)之苦.
當時這場皇室內部和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爭鬥的巨大風波,牽連的廣泛,關係的複雜,這裡不能詳述,獲罪者之間和曹家有沾帶的,尚不知有幾;但僅由上舉二例,也就足見那時節舉國政治情勢和曹家處境氣氛是多麼陰森恐怖了。
經過這一場大變故,曹家是敗落了。不過,這敗落也還不就是急轉直下、直線發展的。他家雖然沾帶了干係,究竟在雍正眼裡看來,他們這種包衣下賤畢竟不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其案由也畢竟是次要的,恐怕連"從犯"也夠不上,所以在抄家的末尾,事態已見緩和;雍正之所以沒有把曹家窮治到底,置之死地,其原因恐怕還是並不單純的,曹寅在日,人緣最好,他家出了事,說好話的人多;像唐繼祖,後來官至湖北按察,先是曾為御史,在辦理旗人案件上頗肯進言,得以從寬,他是曹寅的門生,並且給《楝亭集》作過序跋,--這樣的人都會想方設法暗中調護;就是在封建時代,輿論的力量也畢竟是一種力量,雍正懂得,在江南一帶,曹寅一家代表著康熙,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他自己奪位上台是不得人心的,如果窮治了曹家,對他的統治並不有利。所以留了一點"浩蕩天恩"。"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他家在此後的幾年,雖然戰戰兢兢,大概總還有辦法維持下去。到雍正朝末期,那場風波的最緊張的階段已經過去了,雍正九年(1731),傅鼐由謫地召還,復職銜,又"入宮侍起居"了;訥爾蘇之子福彭(襲平郡王,乃是曹雪芹的表兄),也於次年任廂藍旗滿洲都統,又次年,並得在"軍機處行走",開始參與機要,繼而又為"定邊大將軍",出塞征討准部。--准部之役自康熙末年至此,糜餉七千餘萬兩,久而無功,不得不下令罷兵議和,傅鼐於和戰各事屢有擘劃,皆中肯紫,遂於雍正十二年以侍郎身份出使議和,和議成,晉三級,擢都統:凡此,都說明曹家的重要姻親已經又逐漸得用,也可以說明曹家本身自然也比前一時期處境有所不同,似乎有可能熬到一個重得"出頭"之日了。
雍正做皇帝做到第十三個年頭的八月間,忽然"駕崩"(傳說是被死仇的後人暗殺了),他的第四子弘歷繼位,是為乾隆帝。這個新皇帝上來之後,又給曹家帶來了新的命運。 乾隆在未做皇帝以前、雍正十一年晉封為和碩寶親王之前後,早已"綜理軍機、諮決大計";雍正末期政策作風的微有改變,和他的參預政柄不無關係:他深知雍正慘刻太甚、實非長久之策(註:弘歷不以雍正殺戮同宗為然,可參看《海寧陳家》一文。),所以即位以後,銳意圖治,將很多先朝的各種罪讞、功令加以翻案,目的是在收拾人心(註:這話當然也不可絕對化看待。他對某些人的"人心"是不肯"收拾"的,反而要加強鎮壓,如他一即位立即殺雍正已赦的曾靜、張熙。)。他做了皇帝,就下令釋放圈禁的宗室,分封胤礽的子孫,起用為雍正屈抑的前雲貴總督楊名時,釋傅爾丹、岳鍾琪等被罪的著名將領於獄,釋前罪人查嗣庭的親屬於遣戍看管;至於一般政治措施,也一反雍正時期的刻苛嚴酷的精神,以致有人說,這時節"止須將先帝(雍正)時事翻案,即是好條陳"。這話雖然大嚼無復餘味,惹翻了乾隆,可是也真正反映了乾隆剛一上來的那一短時期的事態實質。
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賞和赦宥,示慶賀,買人心。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曹世選之子)得誥封為資政大夫(二品的虛銜等級),原配歐陽氏、繼配袁氏得封為夫人。由於這份誥命,我們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職是護軍參領兼佐領、加一級(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參領兼第二旗鼓佐領)。"覃恩"誥封雖然只是一種官樣刻板文章,但是也說明了此時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裡還有作參領(從三品)的家長或族長,祖宗裡面除了曹璽本來是一品尚書的封贈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級封浩。曹雪芹的父親曹頫\(註:參看書末補注。),此時似乎也已作了內務府的員外郎。即以"虧空"舊案而言,那麼同年從十月到十二月期間,內務府"寬免欠項"檔案中亦已疊有曹寅、曹頫\做織造時的多項虧欠列入寬免之內。可見,無論是政治罪還是財務罪,都已成為過去的事了。
再看另一面,同年的十一月,福彭即作了協辦,總理事務,次年即乾隆改元(1736),傅鼐署兵部尚書,授刑部尚書並兼兵部尚書;福彭為正白旗滿洲都統;又次年,傅鼐為總管內務府大臣,正藍旗滿洲都統……:兩個人都是乾隆加以重用的人物,而福彭正是該管曹家的最高長官,他既和曹家是至親,要說他對曹家的困境一無所助,那恐怕是極反常情的不太可能的異事。此外,我個人還認為,曹家前此可能有一個女兒被選入宮中(包衣少女必須送選,妃嬪中多有包衣人(註:如康熙之榮妃、成妃、良妃,雍正之康貴妃、謙妃,乾隆之孝儀後、淑嘉皇貴妃、愉妃、瑞貴人等,皆包衣籍。她們進宮,有"藩邸格格""常在"等名目,等級較低、早死而無生育的,不載官書。按"答應""常在"等名目,也是清宮內沿襲明宮的制度,如《野史無文》說:"近御宮人有夫人、婢子、常在、大答應、小答應等號。"這些宮女都可依次升級。)),作了寶親王的某種等級的妾侍之類,寶親王成為乾隆皇帝以後,曹家也就挨上了"皇親國戚"的邊兒(註:香山張永海老人聽先世傳說:"曹家是皇室的'內親'關係。"乾隆人舒坤批《隨園詩話》言《紅樓夢》"內有皇后,外有王妃"(按見於六十三回)。"王妃"與"皇妃"非一。小說所寫歸省儀注,絕非"王妃"所能有。又脂批有"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難得他(寫)的出,是經過之人也。""此語猶在耳(按指賈政"得征鳳鸞之瑞"語)。"等文(俱見庚辰本夾行朱批)。可見省親一回是由素材、原型而作藝術加工。有人竟以曹寅時代長女嫁訥爾蘇為平郡王妃之人之事來比附"元春"的原型,實在是不懂歷史制度的一種主觀牽合。又書中所寫場面與康熙南巡駐織造署的場面儀注亦無一毫相似點,二者實如風馬牛之不相及,絕不能指為借寫南巡往事。蓋自曹頫\以下,並未有真正及見南巡"盛況"之人。),《紅樓夢》裡寫"元春""皇妃"歸省的情節,大約就是受了這件事的啟發而用藝術加工和誇張的手法寫成的。
所有這一切,都給我們提供了線索,使我們看得出,曹家的敗落並不是從雍正六年就直線發展下來的,他家在新皇帝嗣位的政局下又曾稍稍"中興",至少達到了恢復"小康"局面的地位。那時曹雪芹大約正是十三歲左右。
如果不是這樣,換言之,如果曹雪芹真個是從五六歲上就遇上抄家,由此一敗塗地,窮困異常,那就很難想像他可能寫出前八十回的《紅樓夢》,因為他太缺乏那種現實生活基礎了。胡適早年考證《紅樓夢》時硬要曹雪芹"早生"若干年,為了"趕上"曹寅時代的"繁華"(他以為非如此作不出《紅樓夢》),正是由於他不知道我們今天已然瞭解的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