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再遭巨變

九 再遭巨變

九 再遭巨變

曹雪芹小傳

九 再遭巨變

   

曹雪芹在"小康"復甦的家庭中的生活,並沒有維持多久,就告了結束。曹家又經歷了另一場變故。由曹雪芹後來的處境來看,這場變故似乎更突然,更巨大,使他家破敗得更徹底。但這一次事件的原由又是怎樣的呢?我們在研究曹雪芹過程中於是便遭遇到了第一個難題,因為詳確的史料文獻已不可得,直接的考察線索更難尋覓,影響全無,成為曹雪芹生平輪廓上的時序最在前的、恐怕也是所關最巨的一個空白點。

不過,從這變故的規模就可以看到其性質的嚴重;而可以導致這樣嚴重性質的變故的,不外乎還是政治干係。這一點,如果從曹家上一階段所經歷的種種事故的那一條"來龍去脈"來推看,就顯得格外分明。最可注意的是有一條資料說《紅樓夢》作者"某人",此某人"登賢書〔中舉〕,數年,家籍沒,後遂逃禪。"(註:詳見《紅樓夢新證》頁701。)這條記載說明曹家這次抄家是雪芹中舉以後數年的事,這顯然不是從高鶚續書八十回後的偽造情節中附會而來的,而雪芹中舉,就算是照"生於1715"的假設來推(我是不贊同1715生年說的),那麼他到雍正五年1727冬底,也不過才"十三歲",十三歲或更小的孩子,"登賢書"是不可能的,這就證明了中舉以後數年的籍沒,是他家再次遭到巨變無疑了。

然後,再就乾隆初年的各種情形來觀察,那麼唯有乾隆四年(1739)十月裡所發生的那一次大事故--這事故牽及許多的親王、貝勒、貝子、公的革免和罪譴--特別令人注目。從事故的性質和發生的時間來說,都是最大可能與曹家的再次遭殃有關聯的。

原來滿洲統治者的內部矛盾非常大,皇室中對皇位的爭奪特別激烈,從在關外時就是如此,而以發展至康、雍之際為達到了頂點。康熙原立的太子胤礽,雖因種種短處和劣跡,致遭廢棄,但其真正緣故是他們諸弟兄對他的誹謗、誣陷、激惹、謀害而把他毀了的。這些弟兄,都想做皇帝,所以就都是胤礽的死對頭,而就中以胤禛的手段為最陰柔、也最厲害。胤禛得勝以後,成為雍正皇帝,雍正二年冬天胤礽就結束了生命--其致命情形當然是不可問的。雍正的兒子弘歷又成了乾隆皇帝,而胤礽的兒子弘皙反成了親王:這樣,堂兄弟也就成了世仇。雖然乾隆即位之後立即放鬆對宗室的種種壓迫、凌辱,以圖緩和皇室內部爭鬥危機,但是禍源既非一般情由,仇根也扎得深而且固,就絕不是區區手段所能緩和得了的;加以乾隆此時才二十多歲,上來又表現得較為寬大平和,於是世仇看到有隙可乘,因此就要俟機而動。到乾隆四年,以弘哲為首的"逆謀"案件便發作了。

現在所能知道的情況是:四年十月,宗人府議奏"莊親王允祿(雍正之弟,乾隆之叔)與弘皙、弘昇、弘昌、弘■等結黨營私,往來詭秘",請將莊親王允祿及弘哲、弘昇俱革去王爵、永遠圈禁,餘人亦都革爵。乾隆說:此事"朕上年即已聞之",並認為允祿庸材,不足成事,唯弘皙乃康熙廢太子胤礽之子,父子皆曾圈禁,現仍不知悔改,"行止不端,浮躁乖張,於朕前毫無敬謹之意,惟以諂媚莊親王為事,且胸中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遂加監管,不許出城。到十二月,又經人首告弘皙與安泰交結,聽信邪術(好像是跳神、扶乩之類),竟詢問"祖師"以下列問題:"準噶爾(蒙古)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這顯然是"心懷異志""大逆不道"。稍後的"上諭"又露出這樣事實:"從前阿其那、塞思黑,居心大逆,干犯國法,然尚未如弘皙之擅敢仿照國制設立會計、掌儀等司:是弘皙罪惡較之阿其那輩尤為重大!"這就說明,弘皙竟然設立了自己的"內務府"了,儼然是"小規模"的宮廷,完全準備"登極"了!(註:這事件,規模蓋極大,而官文書諱之,不敢詳載,只以數語帶過,是以特為簡晦,檔案亦似經銷毀。按會計司、掌儀司等名目,皆內務府所有;內務府共分七司,規模制度,猶如政府六部,具體而微。)

根據當時人的記載,到乾隆五年,莊親王之子乘皇帝秋獵外出的機會,竟有"密謀",因為乾隆出巡警戒不是極端嚴密。這大約就是要行刺的計劃了。(註:見《永憲錄》卷四。

此案結果,弘皙"從寬"免死,"見(現)於東果園(景山)永遠圈禁,是亦與身死無異。"這話不假,不過當時的殘忍高牆圈禁制度,實在比快些死了還要受罪。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案子,中間就是交給平郡王福彭和公(爵)訥親二人審訊的,而最後階段,卻改由康親王和巴爾圖等議奏,不再提平郡王之名;尤其令人疑惑的,前此活動頻繁、已然得以參預議政的福彭,從此就很難再見名字(例如乾隆六年三月於鄂善一案,"著和親王、怡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徐本,尚書訥親、來保,秉公查審",列舉諸預政大臣名字,其中就獨獨不見平郡王了);直到乾隆六年十二月,寬免了允祿和弘■二人的責罰,轉年十二月,仲永檀(即前此參劾鄂善貪賄的)案內,這才又見到"著莊親王、履親王、和親王、平郡王,大學士張廷玉、徐本,尚書訥親、來保、哈達哈,審明具奏"之文。

以上的跡象,說明了平郡王在這個事件中惹了亂子、擔了干係,從乾隆四年冬天到七年冬天,三年之間,銷聲匿跡,雖然史無明文,其為受到責譴可以推見。這種案件實際上都要牽涉極廣,親戚、僕奴、黨羽,都在窮治之列。曹雪芹家大約就是直接或間接地被捲入了這一漩渦之中。此事發作的前一年,傅鼐已經因為誤舉參領明山、失察家人兩事,落職入獄,病卒於家。此事發作的後一年,被廢的老平郡王訥爾蘇亦卒。這不但是我上文所說的"六親同運"的又一次再演,而且當時人所評議於傅鼐的"寬於接下太雜",正可作他"失察家人"、因此沾帶了當時的朋黨政治干係的好註腳。無獨有偶的是,平郡王福彭也恰巧在弘皙案事發審治的同一天,曾因失察他自己的包衣大(管家頭兒)、披甲人等外出生事而自請議處(這件事在清代內閣"別樣檔"正是在弘皙案的下面緊接記錄的)。像曹家這種身份的人家,處境關係極為複雜,親戚、家人之類的事,是最容易惹引禍端的原因。

雖然由於文獻缺乏,我們對曹家再次慘遭徹底毀敗的直接的、確切的案由一時無法列舉,因而不能不用間接而曲折迂迴的辦法來窺測,但曹家最後一次的巨變顯然是和這類案子裡的下層人物、邊沿關係有了株連,其他原因,是否還有,尚待深入研討。

曹雪芹家,從雍正末年,經過乾隆改元一段時間,大約維持了為期五年左右的小康局面,到此遂再次、也是最後的宣告徹底敗落。 魯迅先生說過兩句話:"有誰從小康人家而墜入困頓的麼,我以為在這塗路中,大概可以看見世人的真面目。"清朝末年的魯迅本人是如此,並因此對當時的封建社會的種種不合理的現象開始發生了憎惡感。乾隆時代的曹雪芹,也正是從此而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並對那種種面目以及產生那種種面目的社會發生了憎惡感,腦海裡蕩起了許多疑問的浪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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