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解的俞平伯的「自傳說」(1)
被誤解的俞平伯的「自傳說」(1)
紅學三派在觀念和方法上的衝突,由來已久,來源有自,但很少有人從理論上系統加以總結。余英時先生的《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一個學術史的分析》、《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和《眼前無路想回頭——再論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兼答趙岡兄》三篇文章參見余英時《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第1至143頁。,可以說是一次最系統的辨析和總結,真正把紅學觀念和紅學方法的衝突上升到理論高度,賦予與紅學研究以自覺的意義,為從學理上理解紅學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如果說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隱》、胡適的《紅樓夢考證》、王國維的《紅樓夢評論》,對紅學的索隱、考證和小說批評三派具有奠基意義,那末,余英時的文章則是紅學史論的「典範」,對辨析紅學三派具有方法論的意義。
余英時文章的疏漏之處,是對俞平伯和自傳說的關係存在著誤解。這主要表現在,他認為俞平伯是自傳說的主將,直至 1953年撰寫《讀紅樓夢隨筆》,才對「以前持之甚堅的自傳說發生了根本的懷疑並加以深切的反省」參見余英時《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第18頁。。實際上並非如此。早在 1925年1月,即《紅樓夢辨》出版後不到兩年,俞平伯便提出要對《紅樓夢辨》進行「修正」。修正什麼?主要是「《紅樓夢》為作者的自敘傳這一句話」,因為這是他研究《紅樓夢》的「中心觀念」。他說:
我在那本書裡有一點難辯解的糊塗,似乎不曾確定自敘傳與自敘傳的文學的區別;換句話說,無異不分析歷史與歷史的小說的界線。這種顯而易見,可喻孩提的差別相,而我在當時,竟以忽略而攪混了。本來說《紅樓夢》是自敘傳的文學或小說則可,說就是作者的自敘傳或小史則不可。我一面雖明知《紅樓夢》非信史,而一面偏要當它作信史似的看。這個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真覺得索解無從。我們說人家猜笨謎;但我們自己做的即非謎,亦類乎謎,不過換個底面罷了。至於誰笨誰不笨,有誰知道呢!俞平伯:《紅樓夢辨的修正》,參見《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選輯》第二輯,第4頁至第5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
這在當時算得上很深刻的自省,表明了與考證派的紅學觀念相決絕的態度。當然《紅樓夢辨》不同於胡適的《紅樓夢考證》,裡面並未忽視作者的文學手腕,甚至還有「《紅樓夢》雖是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一類話,足可以自我解嘲。但俞平伯不想停留在這裡。他承認受胡適和顧頡剛考據癖的熏陶,眼光不自覺地陷於拘泥,寧願從文學觀念和書中描寫兩個方面加以更加深刻的檢討。
就對文學觀念的認識,俞平伯提出:「文藝的內涵——無論寫實與否——必被決定於作者生平的經驗;同時,我又以為這個必非作者生平經驗的重現,無論其作風是否偏於寫實。事物全是新的,重現很不像一句話。比如懷憶,所憶的雖在昨日,而憶卻為今剎那的新生。憶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現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認為冒牌。再講一句鑿方眼的贅語,不似舊者為新;若果似舊,何新之有?以似某為文學的極則,則文學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抄件而已,再貼上創造的簽封,豈不羞死?」2俞平伯:《紅樓夢辨的修正》,參見《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選輯》第二輯,第5頁至第7頁。又說:「若創造不釋為無中生有,而釋為經驗的重構,則一切文藝皆為創造的。寫實的與非寫實的區別,只是一個把原經驗的輪廓保留得略多,一個少些。就根本上觀察,兩項作品既同出於經驗裡,又同非經驗的重現,所以視寫實的文藝為某事實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了。」2這說得再明白不過,而且是就文學創作的一般規律而言,《紅樓夢》自不能例外。
結合《紅樓夢》的具體內容,俞平伯提出作家的生活經驗映現在作品中,是復合錯綜的映現,而不是單純的回現。比如可以舉出三個問題:(1)人說寶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沒有銜玉而生的奇跡?(2)人說賈妃歸省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變為妃子?賈家有妃入宮,何以曹家沒有?(3)大觀園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哪裡?能指出否?俞平伯說對這三個試題,如果在寫《紅樓夢辨》的時候,肯定要一一指陳清楚,但到1925年,他不可能那樣做,而是會辯證地予以解說,回答變成:
(1)書中每寫到寶王,作者每把自己的身世性格映現出來,但卻為借此影射自己;故雪芹雖實有其人,而寶玉之奇跡只是虛構,無涉於雪芹的本身歷史。再申說一句,就是書中人寶玉,固然其構成分子中有許多「雪芹的」,但亦有許多「非雪芹的」。寶玉和雪芹只是一部分的錯綜,非全體的符合。
(2)描寫元妃歸省時的排揚氣派,是從南巡駐蹕曹府中得來的提示。但既沒有把某影射某,某家影射某家;故賈家的有妃子,無礙於曹家的沒有,倒言之亦然。至於把穿龍袍的皇帝換上一個穿鳳裙的妃子,這是作者的遊戲三昧,腐儒何得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