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論爭—關於曹雪芹的著作權(2)
紅學論爭—關於曹雪芹的著作權(2)
這條脂批中,「為」字可能是錯字,吳恩裕疑為草書「有」字之誤,不無道理;還有的句讀成「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傳詩之意」,亦可成一說。惟獨戴文的校補,絕難成立。蔡義江在《脂評說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中寫道:「戴文對這幾條脂評的校改,雖然不能成立,看來也出於不得已。否則,甲戌本上白紙紅字寫著『雪芹撰此書』,僅此五字,就足以將他數萬字的考證一筆勾銷。」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第277頁。
戴不凡列舉的一系列「內證」,即「大量吳語詞彙」、「雪芹將賈府從南京『搬家』到北京」、「時序倒流」及「『大寶玉』和『小寶玉』」,也在《紅樓夢》研究者中間引起強烈爭議。許多紅學家指出,戴不凡列舉的書中的未盡統一和矛盾之處,過去並不是沒有人發現,只是覺得仍屬於文學創作當中的正常現象,不好以此作為理由證明《紅樓夢》系出自不同的人的手筆,尤其不能證明曹雪芹只是別人一部書稿的改寫者。吳世昌說:「《紅樓夢》裡人物對話不純粹是北京方言,也有吳語,這本來是我在一篇論及人物對話的文中指出來的……但如果要用一本書中同時出現兩種方言這一事實,來證明此書為二人所著,則是不科學的。」吳世昌:《論石頭記的舊稿問題》,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第109頁。戴不凡舉出二十例吳語詞彙和六個蘇州話的諧音字,用以說明《紅樓夢》裡的吳語詞彙「夠得上是洋洋大觀」;而吳世昌先生一口氣例舉出六十例,加上戴文所舉的,約有近百條吳語詞彙。但吳世昌說:「就《紅樓夢》全書而論,則前八十回即有六七十萬字,這些每條二三字的近百條吳語詞彙在全書中比例,只佔千分之零點三,實在微不足道。但即使全書有一半吳語,一半京音,也可能仍是一人而通兩種方言者所寫。」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第113至第114頁。我們知道,吳世昌也是主張《紅樓夢》不出自一人之手,認為其前身《風月寶鑒》另有作者,雪芹在此基礎上「加工增刪」成書,這與戴不凡的看法頗具共同之處,而且立說要早得多,但即使如此,他仍認為戴不凡的例證不能證明自己的觀點。陳熙中、侯忠義則對戴文所舉二十例吳語詞彙細加辨析,發現其中大部分詞語,即便是吳語地區以外的人,也可以、甚至大量地使用,因此他們說「這些『道地』的吳語詞並不『道地」陳熙中、侯忠義:《曹雪芹的著作權不容輕易否定——就紅樓夢中的「吳語詞彙」問題與戴不凡同志商榷》,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第224至第239頁,原載《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期。。
地點問題、時序問題、寶玉年齡問題,也存在類似情況,即矛盾和不統一之處確實多有,但是否如戴文所說,形成了「時序倒流」,書中竟有一個「大寶玉」和「小寶玉」,人們的看法甚歧異。筆者在《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一文中,曾反覆核對《紅樓夢》原文,追尋書中提供的各種時間線索,證明戴不凡對寶玉的年齡推斷有誤。我在文中歸結說:「戴不凡同志在《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一文中,把『時序倒流』和寶玉年齡問題作為否定曹雪芹著作權的兩大『內證』。我們通過上面的勾稽爬梳可以看出,《紅樓夢》中的時間、節令、氣候基本上是前後貫通、回次相繼的,雖有一些顛倒矛盾之處,但不影響敘事的總體時間性,不能得出『時序倒流』的結論,更不能說『這位偉大作家連時間觀念也沒有』。賈寶玉的年齡,前後基本上也是一致的,不存在什麼『大寶玉和小寶玉』。」參見拙著《紅樓夢新論》第302至第311頁,或《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第311頁至第320頁。
張碧波和鄒進先對戴不凡提出的「石兄」是曹荃次子曹竹村的說法,反駁最力張碧波、鄒進先:《紅樓夢舊稿為石兄所作說駁議》,載《北方論叢》1979年第5期。。戴說主要依據曹寅的《思仲軒詩》的小序:「思仲,杜仲也,俗呼為芽,可食。其木美陰而益下,在使院西軒之南。托物比興,蓋有望於竹村,而悲吾弟筠石焉爾。」曹寅《楝亭詩鈔》中提到的竹村有兩個,另一個是王竹村,姓與名連寫,以與這一個竹村不相混淆。張、鄒指出,《思仲軒詩》裡不署王姓的竹村,其實是李煦,因為張雲章《樸村文集》卷十一《御書修竹清風圖記》記載,李煦任蘇州織造時,「於郊外種竹成林,結屋數盈,雜村虛間,時一往游,遂自號竹村」。李煦是曹寅的妻兄,兩個人在政治上也情同一體,所以在傷悼亡弟曹荃的詩中「托物比興」,把昆仲情誼寄托在妻兄身上,是順理成章的。至於戴文引為旁證的朱彝尊的《題曹通政寅思仲軒詩卷》,張、鄒考證出系通過鮑照和李陵來比照曹寅,因為李陵的《與蘇武詩》有「獨有盈觴酒,與子結綢繆」、「努力崇明德,皓首以為期」的詩句,和《思仲軒詩》的「有望於竹村」在感情上有相似之處。他們寫道:「如果按照戴不凡同志的說法,『竹村』為曹寅之侄,朱彝尊以李陵的『古調』稱頌曹寅《思仲軒詩》,就是以抒寫朋友之誼的李詩比擬寄托叔侄之情的曹詩,那就是不倫不類的頌揚了。這對一代著名詩人學者的朱彝尊來說,是不可想像的。」就對曹寅的《思仲軒詩》的詮釋而言,戴不凡過於深文周納,遠不如張、鄒的解釋更為妥帖。所謂「石兄」就是過繼給曹寅的曹荃第二子,證據實在弱不能支。這說明戴不凡的立論,矛盾和疏漏以及錯訛,是很多的,難怪文章一出來,即引起一場紅學論爭。
儘管如此,戴不凡的關於曹雪芹的著作權的一組文章,在學術上卻不能說無足輕重,恰恰相反,他提出了許多考證派紅學考而未決、證而不清的問題,進一步說明《紅樓夢》的成書過程仍是一個未解之謎。他的猜想很可能是有道理的,只嫌證據不足。對於紅學來說,這已經足以引起人們的興趣。令人遺憾的是,戴不凡同志在他的系列文章刊出不久,就因心臟病突發,與世長辭了,還沒有來得及一一看到與他商榷的文章,當然更談不上做出回答。據說他是想在反駁他的文章發表得差不多的時候,寫一長文統一作答,可惜此一願望未遑實現,人們無法知道他還將有什麼新觀點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