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論爭—所謂曹雪芹佚詩(2)

紅學論爭—所謂曹雪芹佚詩(2)

紅學論爭—所謂曹雪芹佚詩(2)

紅樓夢與百年中國

紅學論爭—所謂曹雪芹佚詩(2)

   

曹雪芹題敦誠之《琵琶行傳奇》一折詩,敦誠於其《鷦鷯庵筆麈》中謂為「新奇可誦」,惜敦誠未引全詩……「全」詩既出,士林競相傳誦,《紅樓夢》資料書,幾無不翻印、註解,且復為文考釋。近日頗有謂前六句為偽補者,又有謂為確係曹作者,一時視聽頗亂。余以曾先睹此「全詩」為快,故僅就所知,以告讀者。1971年冬,余在皖北濉溪之五鋪鎮,得周汝昌同志函示全詩,並云:「此詩來歷欠明,可靠與否,俱不可知。」(1971年12月26日由北京所寄函)得周函後,余又函詢該詩之所自來,據汝昌於1972年1月14日復函云:「(上略)至其來源,系人投贈,原錄一紙,無頭無尾,轉托人送到。弟不在寓,亦未留他語。使弟一直悶悶,設法探訪奇人。事實如此,原詩已奉目,弟絕無珍秘『來路』之意,當荷見信。此與蠟石筆山照片之遠投頒惠,同為異事,可為前後輝映(裕案:原即作『映』,下略)。」據此兩函,則汝昌雖獲此詩,因不知其來源也。1972年春,余自皖去滬轉杭,由杭返京後,與汝昌相晤時,仍謂不知投詩者為誰氏。殆上海印布該「全」詩後,余始聞人言,汝昌曾告人,謂該詩系時人所補。斯時也,談《紅樓夢》者多以為異:益以既知為時人所補,必知其為何人,何不明言其人也?又頗有人認為,前六句即出汝昌之手。他友之關心此問題者,知余與汝昌相善,時來相問,亦有外地不識之同志,投書見詢。遂再度致函汝昌。得復云:「(上略)場韻七律,前六句確係時人之作,此詩當年唯寫與二人,一為家兄,一即兄也。家兄一見,亦甚驚奇。後設法探詢,知為時人試補。其人原非作偽之意;不過因苦愛芹詩,恨不得其全,聊復自試,看能補到何種水平耳。其詩筆尚可,但內容甚空泛,此其破綻矣。(芹真詩必不如此!)(下略)」觀此書詞氣,則前六句為汝昌所補之說,似非無據。蓋其所云:「其人原非作偽之意」、「苦愛芹詩」、「恨不得其全,聊復自試」諸語,已足使人疑為補者自解之詞。然近見彼於新版《紅樓夢新證》七五O頁已刊入「全」詩;據汝昌之附記所云:「按雪芹遺詩零落,僅存斷句十四字。有擬補之者,去真遠矣,附錄於此,聊資想像。」則又並非自承。似此迷離惝恍之言,實令人難於判斷此「擬補之者」之為誰。然余所最不解者則為:倘系汝昌自補,何以1973年汝昌刊於《文物》第二期《紅樓夢及曹雪芹有關文物敘錄一束》一文之提綱初稿(該文系余代《文物》所約,提綱初稿均先交余處,後轉《文物》)中,竟有解釋該「全」詩一節?以故余彼時認為:此六句詩當然非彼所補。雖其後汝昌又函余將該節取消(該文提綱《文物》編輯部未看到),倘非出自曹氏而系彼自己所補,即提綱初稿亦不應寫入也。余意汝昌考證《紅》、曹,歷有年所,辨偽析疑之不暇,詎可含糊其詞,以滋世人之惑!時至今日,何靳一言,以釋眾疑?吳恩裕:《曹雪芹佚著淺探》第232頁至第234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最早看到佚詩的吳恩裕先生也被打到悶葫蘆裡了。不過他對佚詩的來歷交代甚詳,說明只有周汝昌深知詩案底理,因此他期待周先生站出來釋疑。

1979年,周汝昌先生終於站出來說話了。他說佚詩的前六句是他「試補」的,而且一共「試補」了三首,時間在1970年秋,剛從湖北干校回到首都的時候。至於有人「誤以為真」,他說「這三首詩『真』不了」,原因「一是內容空泛」,「二是詩的風格不對」:「我非雪芹,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出雪芹那樣的詩句的。真假之分,端在此處可見,其他都不需細論了。」周汝昌:《曹雪芹的手筆「能」假托嗎?》,參見《獻芹集》第428頁至第430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聚訟多時,紅學界為之驚詫的曹雪芹佚詩案,終於了結,大家都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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