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公案—釵黛優劣
紅學公案—釵黛優劣
紅學論爭其實也即是紅學公案。因為論爭往往形成公案,特別是那些聚訟無尾的論爭,假以時日,必然變成公案。所以前面敘錄的十七次論爭,視為十七樁公案亦未嘗不可。當然紅學史上的論爭不止十七次,我是舉其要者,稍作敘錄而已。下面再敘錄幾樁紅學愛好者至為關心的紅學公案。
紅學的第一大公案是寶釵和黛玉孰優孰劣問題,這簡直是個永遠扯不清楚的問題。早在清末,就有因對釵、黛的看法相左而「幾揮老拳」的記載。現在也是人言人殊,各有取向,無法一致起來。「擁釵派」和「擁黛派」似乎都可以從書中找到立論的依據。寶釵圓融,黛玉孤傲;寶釵寬平,黛玉尖刻;寶釵隨分從時,黛玉目無下塵;寶釵藏,黛玉露;寶釵曲,黛玉直;寶釵冷,黛玉熱;這些性格上的分野,固然因讀者個人喜好的不同各有所取;在容貌舉止方面,寶釵豐滿,黛玉瘦削;寶釵健壯,黛玉羸弱;寶釵穩重,黛玉婀娜,也足以使不同的讀者難免情有所偏;更不要說在人際關係上,上上下下對寶釵的稱讚眾口一詞,對黛玉則口中不言,骨子裡多有保留,這在很多讀者看來,也是決定棄取的重要依憑,因為中國人看人,向來有「打聽印象」的傳統。何況深一層去看,又不僅此。黛玉尖刻是其表,心地卻是忠厚的,甚至帶幾分傻氣;寶釵的寬平後面,則藏著險刁。要說口角有鋒芒,黛玉固然,寶釵又豈是肯讓人的?裡面還穿插著人際關係的遠近親疏——賈母贊寶釵,或許也有人情上的考慮,因為在宗法家庭裡,姑表親比兩姨親要近,老祖宗也許不便於當眾誇黛玉。加上作者筆如火舌,左右逢源,故意把釵、黛寫得難解難分,對寶釵褒中有貶,對黛玉抑中有揚,使你分不清優劣高下。論才能,第三十七回詠白海棠,黛玉居第二,但李紈評論說:「若論風流別緻,自是這首;若論含蓄渾厚,終讓蘅稿。」似乎也難分軒輊。而第三十八回接著又寫「林瀟湘魁奪菊花詩」,黛玉分明又在寶釵之上。可是同回又有薛寶釵「諷和螃蟹詠」,被眾人推為「食螃蟹絕唱」,兩人又一次平分秋色。論容貌,自然黛玉長得好看,《紅樓夢》裡的人物,《紅樓夢》的讀者,一般都這麼看,可是第六十三回群芳開夜宴,偏說寶釵「艷冠群芳」。這也就難怪《紅樓夢》的讀者、研究者莫不感到衡釵評黛之難了。
不光是對釵黛的性格容貌仁智互見,難分軒輊,就是對寶釵在待人接物方面,特別在和林黛玉的關係上是否藏奸,研究者也聚訟紛紜。不只是由於評論者所持的道德規範不同,因而看法相異,即便運用同一種標尺,也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寶釵和黛玉孰優孰劣?誰高誰下?自有《紅樓夢》以來,人們就感到不好區分。不好區分,偏要區分,爭論自不可免。因此便有「擁薛」和「擁林」兩大派,在可預見的將來,看不出有調和的餘地。只要《紅樓夢》還有讀者,此一公案便會永遠聚訟下去。
公案之二:《紅樓夢》後四十回的評價問題
程偉元、高鶚「補」上去的《紅樓夢》後四十回,究竟應該如何評價?是《紅樓夢》研究中的又一樁公案。
曹雪芹只寫了《紅樓夢》前八十回,後四十回為別人所續,弄清楚這一點,是考證派紅學的一大功績。關於胡適提出來的續書作者為高鶚,證據不夠充分,現在此說已發生動搖。問題是,續作者為誰是一回事,如何評價是另一回事。無論後四十回系誰人所寫,都有一個與前八十回在情節結構上是否銜接,在思想傾向上是否一脈相承,在藝術上是否視為一體的問題。正是在這個問題上,研究者們拔刀相向了。考證派的幾員主將,視程、高補作為寇仇,斥為「狗尾續貂」,貶稱為「偽續」、「偽後四十回」,認為續書是對雪芹原著的褻瀆,絕不能容忍,必欲一刀斬去方可一快。小說批評派的紅學家們,從文學欣賞的角度著眼,一般不取考證派的激烈態度,傾向於補作大體上還說得過去,《紅樓夢》得以廣泛流傳,程、高二氏實有功與焉。索隱派的目光集中在作品的政治和歷史的層面,斷定雪芹之前另有作者,對後四十回的真偽,反而不予重視。甚而,還認為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均出自一人之手筆。魯迅對後四十回的評價較持平,認為「後四十回雖數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與所謂『食盡鳥飛,獨存白地』者頗符,惟結束又稍振」,「是以續書雖亦悲涼,而賈氏終於『蘭桂齊芳』,家業復起,殊不類茫茫白地,真成乾淨者矣」。但這一評價的前提,是接受胡適的觀點,假定後四十回為高鶚所續,如果前提發生動搖,評價也必隨之而有所改變。
對《紅樓夢》後四十回評價不一的原因,固然由於與前八十回相比,補作在藝術風格上有明顯的不一致處,但主要還在於史料不足,研究者不能提出有關續書的堅強有力的證據。至今仍有一部分研究者反對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系由兩人所寫的說法。還有的雖承認後四十回系別人續作,但傾向於其中不排除有雪芹的遺稿在內。而所有這些說法,大都帶有猜測性質,缺乏實證,因而也是誰都說服不了誰,只好成為一樁公案,聽憑紅學家們反覆聚訟。
也有因不滿意程、高補作,另起爐灶,重新撰寫一部續書者,但結果頗令人失望,不用說與雪芹原書南其轅而北其轍,去後四十回續書亦遠遠矣。相反,近年出版的不論依據何種底本整理出來的《紅樓夢》新校本,都不敢斬去程、高補作,哪怕作為附錄也好,也要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一同發行。這個不知出自誰人之手的《紅樓夢》後四十回,真正是斬而不斷,存之難堪,棄之可惜,紅學家們為此大傷腦筋,可以說是一樁不同於其他紅學公案的更為棘手的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