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
《紅樓夢》本子雖多,但除有正書局所印行的戚本以外,都出於一個底本,就是程偉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雖小有差異,大體上卻沒有什麼重要的區別,即使偶有數處,也決不多的。我雖在實際上,沒有能拿各本去細細參較一下,但這個斷語卻至少有幾分的真實。至於高本和戚本,因為當時並無關係,所以很有些不同;雖然也不十分伙多,顯著,卻已非高氏各本底差異可比了。這是我草這篇底緣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連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說,實在他所看見的只有八十回書。原來戚氏行輩稍前於高鶚,所以補書一事決非戚氏所知。且他也並沒有補書底志願,戚氏在這一點上,是很聰明的。他說:
「乃或者以未窺全豹為恨,不知盛衰本是迴環……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轉語……彼沾沾焉刻楮葉以求之者,其與開卷寤者幾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後必定是由盛而衰,以為不補下去,也可以領悟得,不必去下轉語了。他又以為抱這種「刻舟求劍」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見不但高鶚挨罵,即我們也不免挨罵了!
我們既承認戚蓼生那時所見的《紅樓夢》,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數,就不能不因此承認程偉元所說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謊話(程語見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說謊,正因可以自圓其說,使人深信後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實「回目只有八十」,極易證明,決非程氏一語所能遮掩得過,我在前邊,已有專篇論及了。
既如此,就較近真相這一個標準下看,戚本自較勝於高本;因為高鶚既續了後四十回,雖說「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這數十回,則前八十回有增損之處恐已難免。高氏原曾明說前八十回曾經他校訂,換句話說,就是經他改竄。至於改得好不好,這又是另一問題。
但這兩本底優劣區分,卻又不如此簡單。為什麼呢?(1)高氏校書,並非全以己意為準,曾經過一番「廣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的工夫。且高本出後,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輾轉引起錯誤。(2)戚本直到最近方才影印,百餘年來,只以鈔本流傳,難免傳鈔致誤。且戚本一序,並非親筆寫的;所以戚蓼生雖前於高鶚,但戚本未必是當時的原本,或者竟是很晚的抄本,也說不定的。既斷不定這是戚氏所見的原鈔本,或是後來的傳鈔本,就不能武斷這本底真的年代。以我底主觀的眼光推測,這決是輾轉傳鈔後的本子,不但不免錯誤,且也不免改竄。
兩本既互有短長,我也不便下什麼判斷,且也覺得沒有顯分高下底必要。現在只把大體上不同之處說一說,至於微細的差異,這是校勘本書人底事,不是在這裡所應當注意的。我們先論兩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沒有後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與高本不同。現在選大異的幾回列表如下:
(1)第五回高--賈寶玉神遊太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 戚--靈石迷性難解仙機,警幻多情秘垂淫訓(2)第八回高--賈寶玉奇緣識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 戚--攔酒興李奶姆討厭,擲茶杯賈公子生嗔
(3)第九回高--訓劣子李貴承申斥,嗔頑童茗煙鬧書房 戚--戀風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頑童鬧書堂
(4)第十七回高--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戚--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怡紅院迷路探深幽
(5)第二十五回高--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 戚--魘魔法姊弟逢五鬼,紅樓夢通靈遇雙真
(6)第二十七回高--滴翠亭寶釵戲綵蝶,埋香塚黛玉泣殘紅 威--滴翠亭楊妃戲綵蝶,埋香塚飛燕泣殘紅
(7)第三十回高--椿齡畫薔…… 戚--齡官畫薔……
(8)第六十五回高--賈二捨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戚--膏粱子懼內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擇夫
(9)第八十回高--美香菱屈受貪夫棒,王道士胡謅妒婦方。 戚--懦弱迎春腸回九曲,嬌怯香菱病入膏肓。
從上表看,(1)(5)(6)三項高本均較戚本好。戚本肉麻可厭,高本則平實通達。(3)(7)均戚本佳。齡官不得說「椿齡」,李貴受斥不應列入回目。(8)可謂無甚好歹,高本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兩項,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斷。
我們先說(4)項。戚本之第十七回,較高本為短,以園游既畢寶玉退出為止;所以回目上只說「怡紅院迷路探深幽。」至於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說到請妙玉為止,關涉元春歸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說「榮國府歸省慶元宵」。這兩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為分回不同之故。我們要批評回目底優劣,不如批評分回底優劣較為適當些。
現行的亞東書局本,這兩回分回方法完全依照高本,而改了回目。他所改的出於杜撰無所依據,不免太魯莽些。如古人底書偶有未妥之處,可憑主觀的意見亂改;那麼,一改再改之後,何從再看見原來的面目呢!所以我以為亞東本之第十七回目,作「疑心重負氣剪荷包」,是不妥貼的。
至於高戚兩本底分回,我以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從遊園後寶玉退出分回,段落較為分明。(2)教演女戲,差人請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開頭所敘各事相類,都是作元春歸省底預備,這處不得橫加截斷,分成兩橛。(3)第十七回「榮國府歸省慶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實在是太重複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並無慶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相符合。以這三個原因,我寧以戚本為較佳。汪原放君以為怡紅院是賈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說,為戚本病。我卻以為無甚大關係。賈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將來的怡紅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汪君在這裡,又似乎太拘泥了些。
第(2)項就回目底文字批評,高本似乎較好;就本文底事實對看,兩本簡直是半斤八兩;就書中大意看,這就不容易說了。第八回共敘述三件事:(1)釵玉互看通靈金鎖;(2)寶黛兩人在薛姨媽處喝酒;(3)寶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只說了(1)項,雖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舉(2)(3)兩項,卻遺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項,亦屬不合。總之,兩本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個毛病,就是只說了一部份不能包舉全體;不過高本回目較為穩妥漂亮,戚本用「賈公子」不合全書體例,未免不倫不類。
若就書中大意作批評,這就很不容易說了。我們試想,高戚兩本,這一個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義亦絕不同,在八十回書內實為僅見。這一點上我們須得加一番考慮。我們第一要知道,這決非僅是一本傳鈔底歧異,是兩本底區別。戚本眉批上說:「作者點明金玉,特不欲標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過來說,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後文金玉成婚底張本;而戚本卻只有八十回,沒有前後照應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來,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經過高氏底改竄。我們看高鶚底《紅樓夢》引言上說:
「……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
這還是有依據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條又說:
「……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這是明認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雖他只說增損數字,但在實際上,恐怕決不止數字。他雖說,「非敢爭勝前人」,但已可見他底本子,有許多地方,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於「爭勝前人」這一點?
最可笑的,他對於自己做的後四十回,反裝出一副正經面孔,說什麼「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經改了又改,到自以為盡善盡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這真是高氏欺人之談,無非想遮掩他底補綴的痕跡,無奈上文已明說後四十回無他本可考,所謂「欲蓋彌彰」了。
既承認了這個假定,那麼,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為高氏底改筆──臆改或有依據的。高氏為什麼要如此呢?因為可以判定金玉姻緣,使他底「寶釵出閨成禮」一節文字,鐵案如山,不可搖動。至於戚本,回目數與原本同,自然沒有這個必要。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團圓,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讀者一覽無餘。高氏卻有點做賊心虛,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這原是一種揣測,不能斷定,不過卻是很可能的揣測罷了。
對於(9)項,我也有相同的批評。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論,高本是較為妥當。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參看,高本也很好。戚本這一個回目有兩個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說賈迎春誤嫁中山狼,這回又說「懦弱迎春腸回九曲」,未免有重複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敘香菱受屈,後敘迎春歸寧訴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當先香菱而後迎春,何得顛倒?
但高本這回目卻甚可疑,不得不說一說。王道士謅妒婦方,不過隨意行文,略弄姿態,並無甚深意,無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後來寫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鬧了一個大笑話。這裡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豈不自己打嘴巴。這顯有改竄的痕跡,可疑二。但戚本這回目亦非妥善,我們也不能斷定原本究竟作什麼。
在論兩本子底回目以後,有一句話可以說的。我想《紅樓夢》既是未曾完稿的書,回目想是極草率的,前後重複之處原不可免。到高鶚補了後四十回,刊版流傳,方才加以潤飾,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實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當,正是因為有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這個,反較近於原本。我們要搜討《紅樓夢》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書是盡善盡美的」這個觀念。否則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為原本或者競和戚本相彷彿,亦未可知。高鶚一則因他重複顛倒,二則因不便照顧香菱底結局,於是把他改了。
兩本回目底異同既明,我們於是進而論到兩本底本文。這自然是很繁瑣的,我只得略舉大概,微細的地方一概從省。但即是這樣論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論此書底效用,在高本上說:
「……復可破一時之悶,醒同人之目……」「只願世人當那醉余睡醒之時……把此一玩……」
戚本卻作:
「復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只願他們當那醉飽淫臥之時……把此一玩……」
這真是所謂「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了!在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我們把這兩條分別解一下,優劣自見。
高本戚本「醒同人之目」,指我輩而言,明「說世之目」,指世俗,世間而言。以外不與。「破一時之悶」,指自己底悶懷。「破人愁悶」,指他人底愁悶。「醉余睡醒」,覺悟之初。「醉飽淫臥」,沉淪之日。
依高本看,《紅樓夢》是文學,是喚醒癡迷,陶寫性靈的;依戚本看,《紅樓夢》是閒書,是爭妍取媚,噴飯下酒的。這實是很緊要的關鍵,不可以不詳辨。
在這回裡,戚本還有兩節很荒謬的文字,高本也是沒有的。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看適情閒文者特多。」「因見上面雖有指奸責佞,眨惡誅邪之語,亦非罵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實非別書可比。」
可憐!《紅樓夢》才脫了「優孟衣冠」,又帶上「方頭巾」了。情不可適,反在《紅樓夢》中來講求理治,這是什麼話!貶惡誅邪,稱功頌德,眷眷於倫常,豈真是「一臉之紅榮於華袞,一鼻之白嚴於斧鉞」嗎?這又是什麼話!我從前曾說過戚本大謬之處甚多,凡這些地方都可以作證。這也並非傳鈔之誤,實在是後來人有意加添改竄的。這層意思,後文再須詳說。
在第二回裡,有一點高本是錯了,應照戚本改正。如戚本不發見,這個矛盾是無法解決的。王雪香《紅樓夢存疑》裡面說:「一回云『生元春後次年即生銜玉公子』,後復云『元春長寶玉二十六歲』,又言『在家時訓詁寶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誤,訓詁疑是訓過之誤。)他已見到這點上欠妥。但現在把戚本和高本對舉,這就不成為問題。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寶玉)……」(高本)因有「次年」一詞,所以前後矛盾。戚本這回文不作次年,卻作後來,便一點問題沒有了。這是抄本可以校刻本底錯誤底一個例子。還有一處,也是高本底疏漏,應照戚本補的。第十六回尾,寫秦鍾臨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節談話。高本只寫眾小鬼抱怨都判膽怯為止,下邊接一句「畢竟秦鍾死活如何」,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開場,秦鍾卻已死了,與情理未免有兩層不合:(1)寶玉特意去別秦鐘的,自應當有一番言語,文情方圓。(2)因寶玉來了,都判嚇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鍾還陽與寶玉一敘;否則直白敘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節?依高本這麼說,豈不是都判見識反不如小鬼,秦鍾就這般悶悶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勢亦不連貫。我以為這回之末,眾鬼抱怨都判以後,應照戚本補入這一節。
「都判道:『放屁!俗話說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陰陽並無二理,別管他陰,也別管他陽,沒有錯了的。』眾鬼聽說,只得將他魂放回;哼了一聲,微開雙目,見寶玉在側,乃勉強歎道:『怎麼不早來?再遲一步,也不能見了!』寶玉攜手垂淚道:『有什麼話,留下兩句?』秦鍾道:並無別話!以前你我見識,自為高過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誤了!以後還該立志功名,以榮耀顯達為是。』說畢,便長歎一聲,蕭然長逝了。」(「自「為」中間疑脫一「以」字)
補了這段文字,卻是妥當得多。雖然秦鍾最後一語,有點近於「祿蠢」底口吻;但他臨命時或不能不悔,正與第一回語相呼應。以外各處口吻底描寫,事跡底敘述,亦都合式,很有插入底資格。
第二十二回制燈謎,兩本有好幾處不同。現在分項說明:
(1)高本上惜春沒有做燈謎,戚本卻是有的。她底燈謎是「佛前海燈」。文曰:
「前身色相總無成,不聽菱歌聽佛經。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依我看,三春既各有預兆終身之謎,惜春何得獨無。況此謎亦甚好,應照戚本補入為是。
(2)高本中黛釵各有一謎;而戚本中黛玉無謎。高本所謂黛玉之謎,戚本以為寶釵所作,高本寶釵之謎,不見於戚本。所以──「朝罷誰攜兩袖煙……」
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為是黛玉底,戚本卻以為是寶釵底。至於──「有眼無珠腹內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葉落紛離別,恩愛夫妻不到冬。」
高本以為是寶釵所作的,戚本上卻完全沒有。這一點也很奇怪。這一謎極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斷定寶釵底終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獨獨沒有?我也疑心,這是高氏添入的,專為後文作張本而設,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個道理。
(3)寶玉一謎,打的是鏡子,高有戚無。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對的,應照他刪去為是。因為本回下面鳳姐對寶玉道:「適才我忘了,為什麼不當著老爺攛掇,叫你也作詩謎兒?」她既說是忘了,是明明沒有攛掇賈政,叫寶玉作謎。若寶玉已做了極好的詩迷,鳳姐豈能拿這個來嚇唬寶玉呢?這是極容易明白,不消多說的。
戚本雖也有好處,但可發一笑的地方,卻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賈政心中也著忙。當下眾人七言八語,……」文氣文情都很貫串,萬無脫落之理。而戚本卻平白地插進一段奇文,使我們為之失笑。
「賈政等心中也有些煩難,顧了這裡,丟不了那裡。別人慌張自不必講。獨有薛蟠更比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媽被人擠倒,又恐薛寶釵被人瞧見,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賈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見了林黛玉風流婉轉,已酥倒那裡。當下眾人七言八語。……」(「倒「那」中間疑脫一「在」字)
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氣上下隔斷不相連絡。請問在舉家忙亂的時候,夾寫薛蟠之呆相,成何文法?評注人反說:「忙中寫閒,真大手眼,大章法!」這真是別有會心,非我輩所知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賈芸給寶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書,一笑。」這是錯了。書中敘賈芸寫信,文理不通有之,萬不會在「男芸跪書」之後,加上「一笑」一詞。這算什麼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這一處原文作「男芸跪書(一笑)」,一笑是批語,不是正文,所以夾行細寫。高本付刻時,因一時沒有留心,將批語併入正文,從此便以誤傳誤了。但高氏所依據的鈔本,也有這批語,和戚本一樣,這卻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寶玉看寶釵為黛玉攏發,這一段癡想,高本寫得極風流,戚本卻寫得很煞風景。我並引如下:
「寶玉在旁看著,亦覺更好,不覺後悔;不該令他抿上鬢去,也該留著,此時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寶釵)
「寶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我是寶玉自指。)
這一個「我」字錯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寶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這一誤,寶玉簡直墮落到情場底餓鬼道。高本所寫的光景、情趣,何等的風華可喜,生生被一個「我」字糟蹋了。凡這等地方,雖只有一字之差,卻所關很大,我不得不辨一下。
且不但風格底優劣迥殊,即以文詞底結構論,這個「我」字萬萬安他不下。為什麼呢?上文明有「也該留著」一兼詞,(高戚兩本同)正為說明此語之用,言當初不該讓黛玉自己攏發,最好留著,一起讓寶釵替她抿上去。若寶玉想自己為黛玉攏發,何必說什麼留著?因為即使是留著,也與寶玉無干。寶玉在這回書上本沒有替黛玉抿發,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謂「亦覺更好」一兼詞,如下文換了「我」字,又應當作何解釋?寶釵替黛玉抿鬢,所以能說更好。以如此好的風情,而寶玉要親自出馬,豈不是煮鶴焚琴,大殺風景呢?這類謬處,都是後來傳鈔人底一己妄見,奮筆亂改所致。他們因被這好幾個他字攪擾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於換一我字,方足以寫寶黛底親暱。我們看戚本底眉評,就可以恍然於這類妄人底見解了。(戚本這回眉評說:「今本將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
第四十九回,寫香菱與湘雲談詩之後,寶釵笑話她們;高戚兩本有繁簡底不同,而戚本卻很好,可以照補。
「……又怎麼是溫八叉之綺靡,李義山之隱僻;癡癡顛顛,那裡還像兩個女兒呢?』說得香菱湘雲二人都笑起來。」(高本)
「……李義山之隱碎。放著現在的兩個詩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麼?』湘雲聽了,忙笑問:『現在是那兩個?好姐姐,告訴我!』寶釵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瘋湘雲之話多。』二人聽了都大笑起來。」
戚本所作,不但說話神情,極其蘊藉聰明;且依前後文合看,這後來寶釵一語,萬萬少不得的。因為如高本所作,寶釵說話簡直是教訓底口吻,另無甚可笑,二人怎麼會都笑起來?必如戚本云云,方才有可笑之處,且妙合閨閣底神情。否則,一味的正言厲色,既不成為寶釵,又太殺風景了。
第五十三回,寫賈母慶元宵事,戚本較高本多一大節文字,雖無大關係,卻也在可存之列。現在引如下:
「原來繡這瓔珞的,也是個姑蘇的女子,名喚慧娘。因他亦是書香宦門之家,他原精於書畫,不過偶然繡一兩件針線作耍,並非世賣之物。凡這屏上所繡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從雅本來,非一味濃艷匠工可比。每一枝花側,皆用古人題此花之舊句,或詩或歌不一,皆用黑絨繡出草字來,且字跡勾踢轉折輕重連斷,皆與筆寫無異,亦不比市繡字跡,倔強可恨。他不仗此獲利,所以天下雖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貴之家,無此物者甚多。當今稱為『慧繡』。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針跡,愚人獲利。偏這慧娘命夭,十八歲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過一兩件而已,皆惜若寶玩一般。更有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們,因深惜慧繡之佳,便說這『繡』字,不能盡其妙,這樣針跡,只說一『繡』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議了將『繡』字隱去,換了一個『紋』字,所以如今都稱為『慧紋』。若有一件真慧紋之物,價則無限。賈府之榮,也只有兩三件。上年將兩件已進了上,目下只剩這一副瓔珞,一共十六扇。賈母愛之,如珍如寶,不入請客各色陳列之內,只留在自己這邊,高興擺酒時賞玩。」
這雖沒有深意,卻決不在可刪之列,不知高本為什麼少此一節。或者高鶚當時所見各抄本,都是沒有這一節的,也末可知。現在看這節文字,很可以點綴繁華,並不蕪雜可厭。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寫芳官一節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這一件事,高本全然沒有,在寶玉投帖給妙玉以後,便緊接著平兒還席的事。戚本卻在這裡,插入一節不倫不類的文字。因為原文甚長,不便全錄,只節引有關係的一節:
「寶玉忙笑道:『……既這等再起個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與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況且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們有福,生在當今之世,大舜之正裔,聖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億兆不朽。所以凡歷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俯,緣遠來降。我們正該作踐他們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們,你鼓唇搖舌,自己開心作戲,卻自己稱功頌德?』寶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賓服,八方寧靜,千秋萬載,不用武備。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昇平了。』……」
這竟全是些夢話,不但全失寶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詞十分惡劣,令人作嘔。即看文章前後氣勢,也萬萬不能插入這一節古怪文字。但戚本何以要增添這麼多的夢話?這不會是傳鈔之誤,我以為是有意添入的。我們且參看第五十二回,真真國女子底詩末聯,高本作「漢南春歷歷,焉得不關心」;戚本卻作「滿南」。這個緣故,便可以猜想而得了。以作者底身世,環境,及所處的時代而論,絕不容易發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當時森嚴的文禁之下,也決不會寫得如此顯露;以作者底心靈手敏,又決不會寫得如此拙劣。我以這三層揣想,寧認高本為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經過後人改竄的。
為什麼要改竄?這是循文索義便可知曉的。至於在什麼時候經過改竄,卻不容易斷定了。第一,這決不是戚蓼生所及見的,也不是他底改筆。因為戚氏生在乾隆中年,曾成進士,做官,決非抱民族主義的人,且亦決不敢為有民族思想的書做序。第二,這數節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後,我疑心竟許是有正書局印行時所加入的。因為戚本出世底時代,正當民國元年;這時候,民族思想正瀰漫於社會,有正書局底老闆,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這雖是無據之揣想,卻可以姑備一說。我看這幾節文字底顯露,生硬,很不像清代文人之筆。(有正書局印行戚本,確在民國元年,我那時在上海,曾見過這個本子。但我現在手頭之本,卻寫的是「民國九年三月初版」,這真不知其命意所在?讀者必有在民九以前,見過戚本的,可以作我說底印證。)
全回文字幾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鶚底引言曾說:「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果然我們把兩本第六十七回一對看,回目雖相同,本文卻是大異。這相異之處,或者是戚本之真相,與上邊所說經後人改竄的有些不同。這自然,我不能全然徵引來比較,只好約略說一點。
戚本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幾節,舉重要的如下:(1)寶玉黛玉寶釵一節談話。(卷七,五頁)(2)寶玉和襲人談話。(七頁)(3)襲人和鳳姐一大節談話,並說巧姐底可愛。(九頁)(4)鳳姐和平兒談尤二姐事,明寫鳳姐設計底狠毒。(十一,十二頁)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兩節:(1)趙姨娘對王夫人誇寶釵一節。(六頁)(2)鳳姐拷問家童一節。(十,十一頁)
總說一句,全回文字都幾乎全有差異,是在八十回中最奇異的一回,且在高鶚時已經如此的。我們要推求歧異底來源,只得歸於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這一回獨獨多歧,當時的高氏,也沒有能說明,我們也只好「存而不論」了。
至於優劣底比較,從大體上看,高本是較好的。譬如鳳姐拷問家童一節,高本寫得更有聲色;鳳姐和平兒談話,及設計一節,高本只約略點過,較為含蓄。第一項中底(1)(2)兩節文字,都可有可無,有了並不見佳。只第二項底(1)節,戚本似不壞。第一項中底(3)節,戚本雖稍見長,不如高本底簡潔,但描寫神情口吻頗好;說巧姐可愛一節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書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說及,戚本多此一節極為適當。優劣本是相對的,我只就主觀的見解,以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節贅瘤文字,大可以刪削的。這回正寫鳳姐如何處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卻橫插一節前後不接的怪文。現在引如下:
「……一面帶了秋桐來見賈母與王夫人等,賈璉也心中納罕。那日已是臘月二十日,賈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後過來辭拜賈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灑淚亭方回,獨賈璉賈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說鳳姐……」 在「納罕」「且說」之間這節文字,高本上都是沒有的。戚本卻添了四行字,實在沒有道理。不但上文沒有說賈珍要到那裡去,下文沒有說回來,蹤跡太不明瞭。且正講鳳姐,為什麼要夾寫賈珍遠行,文理未免有些「欠通」。即寫賈璉賈蓉送行送了三日三夜方回,也不像話。賈珍去了,後來沒寫他回來,卻已自己回來了,更不像話。(第七十一回)但如沒有這一節,同回賈璉說:「家叔家兄在外」,卻沒有著落。只有這一個理由,可以為這一節作辯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節極有意義的文字,遠勝高本,很可以解嘲的。戚本上說:
「只見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著還美貌。賈璉又摟著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賈蓉忙上來勸:『叔叔,解著些兒。我這個姨娘,自己沒福。」說著,又向南指大觀園的界牆。賈璉會意,只悄悄跌腳說:『我想著了,終究對出來,我替你報仇。』」
高本把這一節完全刪了,只在下邊添寫「賈璉想著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說」一語,作為補筆,卻不見好。因這節文字,可以斷定鳳姐底結局,極為緊要,萬無可刪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鳳姐平素之為人,賈璉又何得不懷疑?故以文情論,這一節亦是斷斷乎不可少的,何況描寫得極其鮮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點小小的疏漏,應依戚本改正。現引戚本一節,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沒有的文字。
「只見湘雲又打發翠縷來說:『請二爺快去瞧好詩。』(寶玉聽了,忙問:『那裡的好詩?』翠縷笑道:『姑娘們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寶玉聽了,忙梳洗了出來,果見黛玉……都在那裡……」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節,下文所謂「那裡」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點沁芳亭,較為妥貼。亞東本依此添入,是。
第七十五回,有一節文字,我覺得戚本好些。現在把兩本所作並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臉,丫頭只彎腰捧著臉盆。李紈道:『怎麼這樣沒規矩!』那丫頭趕著跪下。尤氏笑道:『我們家下大小的人,只會講外面假禮,假體面,究竟做出來的事都夠使的了!』」(高本)
「小丫環炒豆兒捧了一大盆溫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彎腰捧著。銀蝶笑道:『……奶奶不過待咱們寬些,在家裡不管怎樣罷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當著親戚也只隨便罷了。』尤氏道:『你隨他去罷,橫豎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趕著跪下。」(下同)(戚本)
這雖是不甚關緊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卻很不合說話時底情理。李紈責備小丫頭底沒規矩,而尤氏即大發牢騷,說外面講禮貌的人,作事都夠使的,豈不是當面罵人?況且書中寫李紈平素和易,怎麼這一回對於小事如此的嚴聲厲色?戚本所作似很妥當,補尤氏說「隨他去罷」一語,亦是應有的文章。
還有一節底異文,雖論不到誰好誰歹,卻是很有趣的。高鶚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兒承錯愛」一大節很有精彩的文章,柳五兒明明是個活人,但據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兒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獨有的一節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還強嘴!我且問你,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是誰調唆寶玉要柳家的五兒丫頭來著?幸而那丫頭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所以若依戚本去續,那五兒承錯愛一節,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沒有這一節文字,前後還可以呼應,我們也不能判什麼優劣,只能說他們不相同而已。
但卻有兩層題外的揣想,可以幫助我們的。(1)高鶚所見的各鈔本,戚本並不在內;因為高氏如見有一種抄本上面明寫五兒已死,他決不會作第一百九回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鶚曾經修改過八十回本,將這一節文字刪去,使他底補作不致自相矛盾。這兩層揣想,必有一個是真實的,但我卻不能斷定是那一個。
就兩本底本文,回目底大體約略比較一下,已佔了這麼長的篇幅,恐怕還因我翻檢匆忙,仍不免有遺漏之處。好在我並不是要做校勘記,即脫略了幾處,也無甚要緊。倒是篇幅底冗長,使讀者感到沉悶,我卻深抱不安的。現在只說一點零碎的話,拿來結束本篇。有正書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評,是最近時人加的,大約即在有正書局印行本書的時候。看第三回眉評,曾說西餐底儀節,可見是最近人底筆墨了。這位評書人底見解,實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勝之處,實在未必處處都佳;他所指出兩本底歧異之點,實在有些是毫無關係。到真關重要的異文,他反而不說了。我當時如就這眉評來草本篇,其失敗必遠過於現在。因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費了我很多的翻檢底功夫。這是我在這裡表示遺憾的。
戚本還有一點特色,就是所用的話幾乎全是純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為道地。我因為這些地方不關重要,所以在上文沒有說到,但分條比較去雖是很小,綜觀全書卻也是個很顯著的區別,不能不說一說。雪芹是漢軍旗人,所說的是他家庭中底景況,自然應當用逼真的京語來描寫。即以文章風格而言,使用純粹京語,來表現書中情事亦較為明活些。這原是戚本底一個優點,不能夠埋沒。惟作眉評人碰到這等地方,必處處去恭維一下,實在大可不必。他們總先存著一個很深的偏見,然後來作評論,所以總毫無價值可言。王雪香底高本評語,也是一味的濫譽,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這篇文字,自以為是很平心的,如應了「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這句老話,那卻就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