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談紅榴遺稿 ——黃遵憲與日本友人筆談《紅樓夢》

扶桑談紅榴遺稿 ——黃遵憲與日本友人筆談《紅樓夢》

扶桑談紅榴遺稿 ——黃遵憲與日本友人筆談《紅樓夢》

紅樓文化

清光緒四年戊寅(1878),我國近代著名大詩人黃遵憲(字公度,廣東嘉應人,1848—1905)以參贊銜,隨同鄉何如璋公使出使日本。是年六月至十月,黃遵憲於公餘之暇,偕同廖錫恩(樞仙)、王治本(漆園)等,經常與日本友人大河內輝聲(源桂閣)、石川英(鴻齋)聚首在東京都隅田川畔之墨江酒樓(今改為「言問亭」),筆談中國古典小說《紅樓夢》。這批筆談存稿,在東京都外平林寺發現,共七十三卷七十一本(原稿為九十六卷九十四本)。今存稿分別收集在日本《大河內文書》和鄭子瑜,實籐惠秀編校的《黃遵憲與日本友人筆談遺稿》(日本早稻田大學東洋文學研究會1968年5月出版)兩書內。

黃遵憲等人與日本友人的「筆談」內容很廣泛,又由於是「筆談」,「言不及義」處甚多,因此這裡所摘錄者,只能供同好者研究時參考。

(1)《筆談遺稿》第十八卷載有借閱《紅樓夢》信兩件。其一內容是:

子峨慈爹大人閣下:兒前日虔呈寸楮,具陳奉借《紅樓夢》一書之事,誰圖爹不在家,小價空歸了。伏冀現時切請公度兄而貸焉。如不貸,則照前日所陳之罰而處焉。……(七月三十日,應為六月二十日)

翌日有黃遵憲信一封:

團扇、鷗燈均收到,當以轉呈兩公使。《紅樓夢》送備清覽。即請桂閣賢侯大安。

黃遵憲頓首(六月二十一日)

(2)《大河內文書》載樞仙答日本友人問,原文是:問:君寓中藏《紅樓夢》有句讀者否?

樞仙答:黃子公度有之,閱過便是。不談《紅樓夢》不是讀書人。

(3)同上書,有如下記載:

問:《紅樓夢》是舊刻,然亦不佳,其句讀殊不明白,想難讀也。

答:黃氏之《紅樓夢》、雖舊刻,刻劂系新刻。故繡像等多異矣!然其書中無差異。見欲照黃氏書施其旬讀之圈號,

奈何黃氏書亦無句讀之圈號,甚窘,難施其圈號。

(4)《筆談遺稿》載戊寅八月初八日漆園復桂閣信:

刻,尊紀來會。所委《紅樓夢》圈畢者幸上,未圈者,緩數日再奉。《金瓶梅》一書板子大好,但此書作者有所論而云然,故滿紙淫奔之言,於《紅樓夢》大覺粗露。其實《紅樓夢》之意淫者,不可思議者較《金瓶梅》有過之。然即色即空,高明音與《道經》、《楞嚴經》並參之可也。過眼煙雲,現身設法,何害焉?況題其書曰《金瓶梅》,則明示空中之煙花也;日《紅樓夢》,不過如夢如影而已。賞其辭,不著其意,取為「通鑒」也大妙。

(5)《大河內文書》載有評論《紅樓夢》作者、時代一則:

問:《紅樓夢》書其著作系誰?而其所寫專指何時代?

梅史答:前半一孝廉公所作,後半則曹雪芹成之。寶玉指明珠,康熙末朝宰相也,後以權奸敗,被罪。

(6)同上書,當日本友人問及《紅樓夢》是否需要評注時,梅史答:「此書不必注,但宜評。」

問:有評而無注則不便初學,如弟者讀過必譬也。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因何而設?原何兩名?名來由未知也。所以只管有其註釋也。

公度答:既說渺渺茫茫,君何須又問蹤跡。

漆園答:《紅樓夢》註解有的,向上海去買之可也。

問:《紅樓夢》書有幾種異本乎?如那《水滸傳》璃數種異本,至《紅樓夢》亦應如此。不知有幾種?請告示。

漆園答:《紅樓夢》有《後紅樓夢》、有《紅樓圓夢》等數種,皆是狗尾。其《紅樓夢》印板亦有數種,系有套板、有註解者,為仕畫,價則貴。欲為貴幫注,須再住五、六年,曉和話十之八九萬可。

問:貴邦人不知敝邦風俗,故其須更加評也。想那金聖歎評《金瓶梅》,插其二三句於本文中。如此,《紅樓夢》註解亦恐此歎歟?

梅史答:《紅樓夢》系北京官話,並無典故,不須注也明。

問:《紅樓夢》書北京官話,雖無典故,然其俗話至敝幫人民則不能寫其言,故乞其註釋,而欲使讀易也。

晦史答:吾將不知者標出,問之兩王可也。

(7)《筆談遺稿》第二十六卷載黃公度答問說:

山川清淑之氣,不鍾男子,而鍾婦人,莫日本為甚,古所謂女兒固、美入圖,殆指日本也。

上錄七則《筆談》,是繼《龍澤馬琴尺牘》、《屠赤瑣瑣錄》兩書之後,又一研究《紅樓夢》在日本流傳、研究情況的重要資料。從這些零散的「筆談」中,可以看出,《紅樓夢》在國外,特別是在日本各階層有著廣泛的影響,對我們進一步開展紅學史的編寫工作是有重要意義的。這也是我寫這篇小文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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