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刻本《紅樓夢》後四十回真偽考辨的學術進程

程刻本《紅樓夢》後四十回真偽考辨的學術進程

程刻本《紅樓夢》後四十回真偽考辨的學術進程

紅樓文化

《紅樓夢》後四十回.在紅學研究中歷來被認為是一個熱點問題。爭論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真偽問題,即後四十回屬曹雪芹作還是續補?第二,作者問題,如果非曹雪芹作.那麼是高鶚抑或他人?第三,優劣問題,即續得水平如何?其中前兩個問題屬於「考證派」紅學的範疇(儘管藝術感受對鑒別作品真偽是不可或缺的,因而也與第三個問題有關) 本文重點討論第一個問題。

乾隆五十六年末「程甲本」的面世.結束了《石頭記》僅以抄本流傳的歷史,繁榮紅學,厥功甚偉。然而,隨程刻本產生後.關於它的後四十回真偽問題也帶來了爭議.迄於今日亦難定論。

從現存史料看,最早提出續書問題的是清代山陽人潘得輿:他著有《金壺浪墨》.從其嘉廢十六年(18l1)自序日可推卸成書年代。該書的「讀《紅樓夢》題後」一節中說:

傳聞作是書者少習華阮,老而落魄,無衣食,寄食親友家,每晚挑燈作此書,苦無紙,以日曆紙背寫書,未卒業而棄之。末十數卷,他人續之耳。

潘得輿提到的《紅樓蘿》「末十數卷」,究竟自哪一卷續趁,他說的含糊其辭。不過,在嘉慶年間程刻本梓行未久就能不為程、高序言所惑,敏銳地指出通行本存在續補,還不愧為有識之士。「[1]

確指後四十回為續作的首推清人裕瑞。他在《棗窗閒筆》專著中指出:

《紅樓夢》一書,曾雪芹雖有志於作百二十回,書來告成即逝矣。諸家所藏鈔本八十回書及八十回書後之目錄,率大同小異者⋯⋯但細審後四十回斷非與前一色筆墨者,其為補著無疑:

今天看來,裕瑞對後四十回的評價似乎太苛刻了,另外,他的這段話中提到的「曹雪芹有志於作百二十回,書未告成即逝矣」是否事實,以及是否存在一個原著八十回後月錄等問題,這姑且勿論,但我們應該肯定的是:裕瑞能第一個確指後四十回為續書,真可謂目光如炬,在那個時代.能有如此文學鑒賞力,頗為難得!

當然,從判斷是否續書的角度看,裕瑞的方法也給後人留下了可商榷的餘地。他雖然指出了後四十回在人物塑造方面的一些失誤及情節接榫處的一些漏綻,但僅僅從人物塑造、結構安排等方面入手,這種標準的伸縮性本來就很大。

清代也有學者對後四十回作過考證 例如俞樾.在其《小浮梅閒話》中這樣辨析道:

《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注云:「《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為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式增五言韻詩,始乾隆朝 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

俞樾以「書中斜科場事已有詩」作為後四十回「為高君所樸」的證據,是未深考,因為鄉會試用律詩.起於乾隆二十一二年,誡如胡適所說:「也許那時《紅樓夢》前八十回還沒有做成呢!」作為一名宗法王念孫父子.治經、子、小學.在考據方面頗有成就的經學大師,出現這種疏忽,頗難理解。至於俞樾上段話中也引了張船山的詩並注,惜未予探究;可以這樣說 在乾嘉時代、儘管樸學昌熾,但在《紅樓夢》方面下的功夫實在是太可憐了。

對續書問題進行認真考辯並在紅學史上產生了劃時代影響的,應算是新紅學的奠基者胡適、俞平伯。

192 1年胡適發表了《紅樓夢考證》 他對程偉元、高鶚在程刻本前的序言進行了辯析,並斷定後四十回為高鶚所續。 1922年,俞平伯《紅樓夢辯》的出版.又從「內證」出發,補充完善了胡適的考證。從方法論上看,俞平怕的研究思路正如他自己所說:

我所用的總方法來攻擊高氏的,說來也很簡單,就是他既說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當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出一人之手 我處處去找前後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使補作與原作無可調和,不能兩立。我們若承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時承認後四十回也是他杖的。

當代學者對新紅學二十年代的考證成果並不是完全認同,有不少人要翻胡、俞定的「鐵案」。表現在續書問題上.分歧的焦點,主要在於:

第一,張問陶詩注中的「補」字 不宜直解作「續」,「補」,還有「修補」、「輯補」等含義。

第二,胡適以為「程序說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話說得太絕對了。

第三.胡適從版本流傳的角度,認為 「《紅樓夢》最初只有幾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後始有百二十回的《紅樓夢》」,這種判斷並不符合實際。

第四,除了上外證,俞平伯的「內證法」 即所謂「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方法論上本身就存在邏輯錯誤。要之.上述諸問題歸結為一點,就是:判斷後四十回是續書並認定高鶚所續,證據尚嫌薄弱。

後四十回的著作權能否歸高鶚,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討論:至於肯定後四十回不是續書亦即為曹雪芹原著.則前面還橫亙著一個重大障礙,就是程刻本面世前那些抄本上脂評提供的佚稿線索。

有的研究者為了彌合這個矛盾,就引甲戌本開頭那段楔子:「⋯⋯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 云云」,藉此想證明兩點:一是曹雪芹「披閱增刪」的工作是在原稿基礎上,目錄也已「纂成」.二是程刻本後四十回只是這「披閱增刪」過程中的一個稿本.亦即曹雪片原稿之一,因此程刻本後四十 回與脂評提供的佚稿線索的矛盾並非完全不能解釋。有的研究者則認為後四十回有一部分曹雪芹原稿,並逐回做了甄辯[2],更有的研究者乾脆「釜底抽薪」,認定「程先脂後」.那些脂抄本系偽造[3].因此,用脂評來判斷是否續書,就更不足為據,。應該承認,胡適的有些話說得是過於絕對了.行文中有些措辭也不是太留有餘地,有些論據本身也值得推敲。如:關於百二十回《紅樓夢》出現的時間問題.胡適的說法就顯得太武斷。據各種史料看,早在程甲本問世前,已經有百二十回的《紅樓夢》在流傳。吳曉鈴收藏的舒元煒序本,就透露出這個信息,至於更確鑿的材料,有清人周春《瞬紅樓夢隨筆》中的記載[4]。

至於有的研究者指責俞平伯先生當年用的研究方法有片面性,並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應該說這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勇於向權威挑戰的勇氣。值得肯定:我們注意到近年出版的熊立揚先生「《紅樓夢》後四十回作者辯證」。[5]洋洋五十餘萬言,而且是為了研考一個問題寫成的等著,所花功夫確實不小,但作者最終的結論卻頗難令人信服。

《辯證》的作者認為:

這個「總方法」就有問題:第一,無論是從「總方法」本身,還是它的實際運用,俞平伯同志都是先就斷定了後四十回是高鶚續作,然後從證明這個結論的需要,處處去找前後的矛盾所在……這種帶有強烈主觀意向的研究方法是不客觀的.難以避免證據及其連用的主觀、片面……第二,由於種種原因.同一作者,哪怕是大作家,其作品也會有點矛盾,前八十回就不是沒有矛盾。要看是什麼樣的矛盾,怎樣造成的.就是後四十回有了確為他人造成的矛盾,也得考察矛盾部分在整個後四十回中的地位、性質、所以簡單籠統地說「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出於一人之手」,從方法學來說是不嚴謹的。第三,按「總方法」的邏輯,那麼,有了一致,就可證明前後出於一人之手,輕率地從方法上給予排徐,就使「總方法」有了片面性,在邏輯上陷入矛盾。

從辯證邏輯的角度看,熊先生的上述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熊先生的分析並不全面:即使按照他的思路.後四十回作者的可能性也並非只有一種,而應該存在著這樣三種情況:一種是全部是曹雪芹原筆,第二種是悉為後人所作.第三種是部分留有曹雪芹殘稿,部分為後人續作。在這三種情況下能找出後四十回和前幾十回之間的矛盾,因為正如熊先生自己所說:「同一作者,哪怕是大作家,其作品也會有點矛盾,前八十回就不是沒有矛盾」.既然俞平伯先生「用八十回攻四十回」的總方法所導出的結論,亦即「前後不出於一人之手」不具有必然性,那麼熊先生從這三種可能性中只選擇第一種,難道就具有必然性麼,從形式邏輯的角度看,如果不能將它可能情況排除,就不能輕易做一個全稱肯定判斷。可見,熊先生的立論,在論證時並不能將自己的原則貫徹到底,使得他的批判只能指向對方,而無法戰勝自己,從而使他的立論出現了悖論 熊先生如果要證明自己的論點,那就必須另找在邏輯上無懈可擊、無可歧解的證據。

還應看到.考辯程刻本後四十回是否續書,是不能靠單純邏輯思維來判斷的。每一種方法都有它的局限性,而如果採用綜河、系統的研究方法,或許更能得到比較接近情理的結論。

當代研究者在關於後四十回的考論方面.無論從深度和廣度以及所用的方法上不僅超過了胡、俞的「歷史考證」和「文學考證」,也遠遠超過了清人固於文學比較的傳統模式。

1980年,美國威斯康星大學陳炳藻先生在首屆國際《紅樓夢》研討會上發表 《從詞彙統計論證紅樓夢的作者》一文,他借助數理語言學來考察《紅樓夢》前後所用詞的相關程度。把《紅樓夢》分為A、B、C三組,並且配上了D組《兒女英雄傳》, 並借助計算機排字統計,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後四十回也出自曹雪芹手筆。

數理語言掌是數理向語言學滲透的結果,陳先生的創造性研究值得肯定;但是,他在具體操作此法時,還存在某些技術環節上的問題 例如抽樣以及檢驗的項目均少了一些,從而也就影響了結論的客觀性。同樣是運用數理語言學,我國紅學研究者陳太康所得出的結論就迥異——他依據的是人民文學出版社1992年新版本。該版本前八十回以庚辰本為底本,第六十四、六十七回缺文由程甲本補配,後四十回則採用程甲本 統計時 A、B、C組的分法與陳炳藻先生相同.只是六十四、六十七回沒有包括在B組之內(因采自程甲本,且其真偽向有爭議),陳大康重點統計了《紅樓夢》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中含的詞、字、句的88個項目。他發現,這些詞在A、B兩組出現的規律相同.在後四十回卻不一致;至於用字特點受句式規律,A、B兩組也是驚人的吻台,而後四十回迥異:困此做出了後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但含有少量殘稿)的結論[6] :

除了語言學的運用,當代研究者還試圖從美學的高度對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做比較研究。呂啟祥先生 「不可企及的曹雪芹— — 從美學素質看後四十回」,可以說是這方面的一篇力作。該文避開後四十回中公認的「敗筆」.另闢蹊徑,從藝術感受出發,著重分析了後四十回中一般被認為寫得還不錯的地方,但較之前作仍然大為遜色。例如呂先生認為:「八十二回『病瀟湘癡魂驚惡夢』,這一回作者想表現寶黛愛情的生死不渝,看得出來是用力寫的,但如果同三十二回『訴肺腑心迷活寶玉』相比較,藝術上的高低則顯而易見。從『訴肺腑』到『剖心肝』.所要表現的東西大致相近,其美學價值則一落干丈 因為前者的描寫是詩化的,不論是愛情中的歡樂還是痛苦,都給人以美感,儘管寶黛二人的感情已經發展到銘刻心骨、傾訴肺腑的程度,但作者下筆時並沒有因此放洪開閘,同樣寫得含蓄蘊藉,產生一種隔院聽音、霧中觀花的藝術效果,而後四十回的作者竟然寫黛玉夢見寶用刀劃胸,弄得鮮血直流。像這樣用鮮血淋漓、剖心挖肝來表白愛情的畫面並不能給人以美感:這當然不是說作品不可寫凶險,寫流血,而是如何去寫前八十回。這種描寫關鍵是同人物的個性氣質難以銜接.因此是對前八十回已經塑成的優美藝術形象的褻瀆。 [6]呂先生還談到九十六回「傻大姐洩機關」一節文字:「歷來為人稱道.但如果與七十三回她拾繡春囊的文字比較.則大為遜色」。同樣是作為結構故事紐帶的人物,兩者在人物言行的寫法上卻大相逕庭。七十三回中的傻大姐,其語言行止同她的個性特徵是水乳交融、天然渾成的,而九十六回中的她卻太大走了樣,她懂得理論,實在和『心性愚頑』不相干。她還能陳述自己的委屈,頭頭是道.根本不像個「一無知識」的傻丫頭說的話。而且,關涉到七、八個人,幾門子事,男婚女嫁,她能把前因後果,說得清清楚楚,一個單作粗活、無知無識的人能知道那麼多「上情」、「情」並能條分縷析,因而讀到此處不由得令人疑惑.感到這不是傻大姐.因為這一角色寫得很勉強.與原先所具有的特定性格游離開來了。」[7]

上述的分析充溢著心靈的感悟與詩化的闡釋,讀之令人開拓心胸。儘管此文的本意並非專門論證後叫十回的真偽問題.但我們讀了上面那些鞭辟入理的分析,自然也就能得出相應的結論了。這說明.從美學視角探討續書問題,仍然有著廣闊的前景。

當然,這些現代手段的引入,並沒有妨礙傳統研究方法的運用,而實際上,在當今紅學世界,語言學、美學等方法一直是與版本學、作者考證等傳統手段並行發展的。比如轟動一時的《夢稿本》的發現,就為後四十回的研究注入了生機。在此我們不擬詳細討論這個版本的有關情況,只是藉此說明:對程刻本後四十回的考察,應該是系統的多角度研究,才能使結論接近事實本身。我們傾向於後四十回是他人續作,當然這個判斷還有待於將來有關這方面新材料發現的驗證。

註釋

[1]潘得輿直接提到續書的,還有《紅樓夢題詞》(二絕),第十首註:「謂續書數十卷者,寫怡紅娶蘅蕪以後事」,可見他認為續書是在97回後。

[2]《紅樓夢集刊》第六輯,周紹良《略讀〈紅樓夢〉後四十回哪些是曹雪芹原稿》

[3]歐陽健著《紅樓新辨》(花城出版社,1994年)及《紅學辨偽論》(貴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

[4]周春《閱紅樓夢隨筆》:「乾隆庚戌秋(五十五年,1790年),楊畹耕語余云:『雁隅以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二十回,微有異同,愛不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時始聞《紅樓夢》之名而未得也,壬子(五十五年1792年)冬知吳門坊間已開雕矣,茲苕估以新刻本來,方閱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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