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紅樓夢》質疑
今年八月初,日本鳳凰衛視中文台,一連五天,放映了「風雨紅樓」特輯。國內紅學專家相繼現身說法,對《紅樓夢》作了全面性評介,其中提到劉心武先生的《揭秘紅樓夢》,說是目前最暢銷讀物之一。因而引發筆者興趣,即托友人索來一讀。
《紅樓夢》我是十足門外漢,清史則略具皮毛知識,讀後不禁想抒發若干管見。好在作者聲稱「從善如流,歡迎批評」1。因此敢斗膽發言。若有謬誤,也竭誠「歡迎批評」。
劉先生稱自己的研究為「秦學」,即探究秦可卿之學。認為「《紅樓夢》裡主要的人物和事件,都能在康、雍、乾三朝找到影子。」其中賈蓉的媳婦秦可卿,「是破解《紅樓夢》秘密的總鑰匙。在她身上,隱藏著《紅樓夢》的巨大秘密。」因此揭秘,就從探究秦可卿這個人物開始。
但劉先生說:這僅是一個突破口,「好比打開一扇最能看清內部景象的窗戶,邁過一道最能通向深處的門檻,掌握一把最能開啟巨鎖的鑰匙,去進入《紅樓夢》這座巍峨的宮殿,去欣賞裡面的壯觀景象,去領悟裡面的無窮奧妙。」
緣何以秦可卿為研究對像?因她身世可疑。有何可疑?她原是養生堂棄嬰,為宦囊羞澀的小吏秦業養大。居然成為賈蓉原配,令人詫異。且小說裡描寫她氣象萬千,派頭很大。自賈母以下,都尊重她,喜歡她。賈母竟稱讚她「乃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因而作出結論:她出身絕非寒微。
由懷疑而破解,提出謎底,使讀者做會心的微笑,甚而拍案叫絕,自是莫大貢獻:然而謎底出乎意度之外,竟說秦可卿乃金枝玉葉,本是康熙太子允礽之女。此說過於奇突。
以上是秦學研究要旨。以秦可卿作為突破口,通向紅樓殿堂,未嘗不可。只是所提供的鑰匙,頑鈍下愚如筆者這樣的門外漢,無法開啟門戶;易言之,劉先生的高論,與我的清史知識大有出入,請道其始末。
二、太子棄嬰秦可卿
秦可卿不可能是太子允礽棄嬰,理由有三。
理由之一:動機欠缺
劉先生說,康熙五十一年,太子風聞將再度廢黜,全家圈禁,其妻妾中一名即將臨盆,「這個有命無運的孩子,為什麼讓她從一個嬰兒起就做囚徒呢?還是想辦法通過各種關係,把她偷渡出宮吧!」「於是買通看守,將其偷運出宮」,送往江南曹寅家藏匿。
此說無稽,太子被廢,竟連累襁褓中嬰孩,也須身入囹圄,豈不可怪。也許劉先生聯想到大逆不道的犯官,滿門抄斬、株連九族。其實允礽只是個人被剝奪政治生命,與家人無涉。其妻妾仍是康熙兒媳,其子女仍是康熙孫兒,呵護愛憐尚恐不及,哪有迫害親人之理?
劉先生說太子首次被廢,事出倉促,不知所措。再度被廢已有心理準備,故而預先將嬰兒偷渡出宮云云。此說難以令人首肯。因首廢時太子家人安然無事,未嘗損傷半根汗毛。有此經驗,此次自當毋須擔憂。何必冒險隱瞞,庸人自擾?
劉先生看好太子長子弘皙2,說其父被廢,康熙有意令弘皙繼位。這豈非矛盾?同樣是太子兒女,長子可以做皇帝,剛出生的女嬰卻要做囚犯,天下寧有如此不合情理之事?
且允礽子女二十餘人,何故對此女情有獨鍾,特別照料?她尚有弟妹十餘人,何故不予隱瞞,任由他們做「囚徒」?最可怪者,太子第六子弘曣,與秦可卿同年出生,卻堂堂於宗人府註冊?不採取特別措置,重女輕男乎?
秦可卿一無隱藏之必要。其父雖被廢,子女仍能過自由生活。長大後男的或封王,或封輔國公,至少也可當侍衛。女的封郡主、縣主,或下嫁外藩,如三姐、六姐、八妹、九妹及十二妹都嫁予蒙古貴族,並無家人鋃鐺入獄。假定秦可卿真是太子之女,不偷渡出宮,則始終養尊處優,他日封為郡主,一生富貴尊榮,何必作家奴曹家童媳,到頭來被逼捐軀?
總之,史實顯示,太子再度被廢後,其家人非但無一作階下囚者,且受到相當優遇,事發後六年,康熙曾說:「二阿哥(允礽)顏貌豐滿,伊子七八人,朕皆留養宮中。」3直到乾隆御極,殊遇不變,乾隆說:「理密親王(允礽)之子,弘 、弘晥、孫永璥、因年尚幼稚,蒙皇考垂慈恩養,仍住宮中。」4
至於其結局更不可解,原為避難逸出宮外的秦可卿,竟被人密告,強逼她懸樑自盡。發佈命令者正是她家人,劉文說:
她父母可能心情也很沉重,……命令她在關鍵時刻,在她生長的熟悉的地方,結束她的生命。為什麼?在皇族的權力鬥爭當中,她的家族做出了一個很恐怖的決定,讓她犧牲自己,延緩雙方搏鬥的時機,以求一逞。
上說疑竇太多,第一,說她父母如何如何,顯然有誤。因秦可卿假設死於乾隆元年,此時其父早就墓木已拱,不可能發號施令。雖然劉先生勉強拉出兄長、兄嫂,但行文雜沓,讀不出真意。
第二,假定密告成功,受懲罰的首先應是太子本家,兄弟如弘皙、弘曣、弘晁等。但事實上彼等非王即公,事發後安然無恙。而一出娘胎即抱至他處的秦可卿,與政治毫無關連,為何須獨自擔負全責,非自經不可?
第三,劉說秦可卿家族忍痛犧牲她,乃是為了「延緩雙方搏鬥的時機,以求一逞」。又說:「秦可卿的長輩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也忍痛犧牲了秦可卿,以求暫時的政治平衡。」
所謂「雙方搏鬥」、「政治平衡」究竟指什麼?劉文表過:雍正登基後,認為允礽等已經變成紙老虎。此話是實。因太子兩度被廢,康熙不欲其翻身,也不願看到太子再一次欺凌昆仲,「將朕諸子不遺噍類」。於是徹底翦除其主要黨羽。5在如此情形下,廢太子失去皇族及文武重臣擁戴,身無一將一卒,皇位繼承早與他家絕緣,哪能與今上乾隆「搏鬥」?談什麼「政治平衡」?
乙 理由之二:隱瞞非易。
太子再度被廢後,軟禁宮中,康熙遣親信日夜監視,連一封礬水書寫密信,也被揭發,何況一名嬰孩。劉先生硬說逃逸可能,舉太子門下人得麟詐死事為證,其實全不相干,且看劉先生論證:
例如,根據《清聖主實錄》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記載,在太子第二次被廢的前後,從太子被圈禁的鹹安宮裡面就逃出過一個人,不過不是一個幼兒,是一個成人。這個人有名有姓,當然是滿族人,叫得麟。這個人他沒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廢了,又要從毓慶宮移到鹹安宮,而且移到鹹安宮以後,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獲得自由了,他就決定逃走。他採取了一個什麼辦法呢?詐死。他裝死,想辦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說死人了,要運死屍,所以就把他當做死屍抬出去了。這可不是假設,不是推理,這是生活中真實存在過的事情。這個得麟詐死逃出以後,還有人收留他。……那個收留得麟的是一個大學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後來康熙親自處理這個案子,得麟被處死,嵩祝也被整治。……現在我們雖然還沒找到任何關於太子的女兒偷運出來,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們可以不必再問:那是可能的嗎?因為其可能性,應該大於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個成人,詐死以後裝作死屍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運出來,何況剛剛誕生的嬰兒。
這段議論令人愕然失驚,因為與史實百分之一百不符。劉先生撰文不書出典,此處例外,明晰指出《聖祖實錄》卷268。然而核對之下,發現有關史料只有21字,那就是:「(嵩祝)伊自謂能自守之人,乃趨奉二阿哥,匿得麟逃走之事。」6
內容不同,令人困惑。幸虧在卷256處覓得相關史料。劉先生一時疏忽,不必深究。問題是此卷雖然詳盡記載得麟事跡,卻和劉先生所述風馬牛不相及,其內容概括如下:
得麟原為太子門下人,因狂妄被鎖禁在府。其後伊父赴奉天任官,請將子帶往,獲准。稍後伊叔奏得麟怙惡不悛,請交奉天將軍正法。康熙命交伊父處死。伊父謊稱得麟自縊身亡,實則縱伊潛逃。事發被捕,凌遲處死。7
《實錄》所記內容,與劉說南轅北轍,相異處如:
一、得麟原系囚禁之徒,怎會因太子將廢而存逃逸之念。
二、太子被廢時得麟早已身在奉天,怎能說從宮中逸出。
三、得麟詐死,使人運屍體出宮,全屬子虛烏有。
四、康熙責嵩祝:「匿得麟逃走之事」,只是說他知情不報,並非收留在家。其後得麟被捕是在山東膠州。
五、因久旱不雨,康熙責怪嵩祝督促祈雨不力,順便翻舊帳,只是口頭責備,並無處罰。劉文說他「也被整治」不確。8
劉文提出的可能逃出宮外的證據,完全站不住腳。說「這可不是假設,不是推理,這是生活中真實存在過的事情」,說在檔案裡可以找到根據,這檔案當然指《實錄》。可是當前各種版本的《實錄》,並無此段記載。難道劉先生獨有珍藏秘本《聖祖實錄》?
何以錯到如此離譜?《實錄》並非十分艱澀難讀,不至於誤解。若說捏造偽證,也不至於如此。然則其因何在,不可知,不可知!
復次,皇室很難隱瞞添丁,嬰兒誕生後須向宗人府登記。關於這點,劉先生提示過:「不能說你生一個孩子,就讓人家抱養了,隱瞞起來,這查出來以後可是死罪。」可是即刻說有例外,內大臣覺羅他達因孩子太多,把一名妾侍生下的孩子,讓包衣佐領抱去撫養。終於被揭露出來。
這不是反證嗎?說明宗人府執法嚴峻,稍有隱匿,即被舉發。而且內大臣怎能和皇家相比。
提到后妃嬪等生育,不僅嬰孩降生後須註冊,其實一懷孕就待遇不同,據《國朝宮史》說「內廷等位遇娠,每日食用照常額加半。」晚上加派御藥房等總管太監巡視。9尚須編製「遇喜」檔案,詳細記載孕婦健康情況,指定「守喜」御醫、服侍人等。還有許多繁文褥節,譬如欽天監擇時擇地預先「刨喜坑」,作掩埋胎盤、臍帶用。凡此種種,都紀錄在冊。北京故宮博物院中藏有一份咸豐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懿妃遇喜大阿哥」檔案,便屬於此類。懿妃即慈禧太后,大阿哥指同治。十
以上乃宮中妃嬪情狀,然則太子府如何?我以為其嚴密、周到不下於此。此話怎講?因康熙十四年冊立胤礽為儲君,繼承者已決定。此後皇子降生,均與皇位繼承無關。太子府則不同,任何男孩降生,均有成為康熙以後第二代接班人希望,因此十分嚴格。太子妻妾遇喜,自當嚴密、周到。前文已提及:不僅事後登記,早於懷孕時已詳盡處置,隱瞞絕非易事。
丙 理由之三:文獻無徵。
官私著述及故宮秘檔中,並無半點線索可尋。漢文《玉牒》僅記男兒,但《滿文玉牒》卻有女性記錄。太子諸女歷歷可考,其中獨缺「秦可卿」。
紅樓人物中有義忠親王老千歲,劉文說此人就是太子原型。秦可卿的棺木材料,原是準備老千歲用的。以後,廢太子女兒秦可卿「葉落歸根」,睡進了本來是為其父準備的檣木製成的棺木裡,證明了兩者的父女關係。
劉文解釋千歲即指廢太子,說:在明朝,皇子均封為王,都可以稱為千歲;連大太監魏忠賢也被稱為九千歲。因此,千歲並不專指太子。今討論《紅樓夢》,其背景是清朝。清朝只冊立過一名太子允礽,只有他才能稱為千歲。因此,「曹雪芹筆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就是暗喻康熙立的太子允礽。」
我不以為然。眾所周知,《紅樓夢》對於朝代、地域等故意寫得曖昧不清,很多官職不見於清朝,如:「大司馬」、「節度使」、「刺史」、「錦衣府」等。11因此,此處不知指哪一朝。若雲專指清朝,就發生大問題。因為過於明顯,不須要專家、學者,即使販夫走卒也知道:清朝只冊立過一名太子,千歲就是允礽,毋庸破謎。可是曹雪芹有幾個腦袋,敢直抒其事?
在文網森嚴的雍乾時代,稍不留神即遭鼎鑊斧鉞之禍,劉先生也提過,秦可卿養父秦業,高鶚和程偉元續《紅樓夢》時,改其名為秦邦業,因「秦業」和「情孽」諧音,劉文說:「程偉元他們也可能看出這個含義了,他們不想因為這個書稿惹事,甚至還有更壞的想法,所以就把它改了。」「可見高鶚和程偉元對這個名字是敏感的。」12
「情孽」兩字並非大不了,劉先生尚且認為「這個名字是敏感的」不改會遭殃。如今說「千歲」直指清朝,即廢太子允礽,若然,作者簡直準備隨時把自己頭顱奉送出去。
或說:曹雪芹膽量過人,敢冒風險,這也不見得。劉文指出雪芹也畏懼文網:
他不想直截了當地通過這些描寫,來坐實小說的具體時代背景,但這裡面除了藝術考慮以外,恐怕也有避免惹麻煩的非藝術考慮。時間上有模糊處,空間上也有模糊處。13
由此可見曹雪芹絕不敢冒大不韙,直指千歲即允礽。
其實秦可卿使用老千歲棺木,只是強調喪事隆重,借《金瓶梅》手法,第62回說李瓶兒病死,西門慶用重金購買棺木。覓來覓去都是中等貨,最後終於購得了尚舉人家老夫人的「好板」。「用大紅氈條裹著,抬板進門」,板木鋸開後「裡面噴香」,人稱是「姻緣板」,說什麼「大板一物,必有一主」等等。這段描寫與紅樓是否近似?
《紅樓夢》中誰影射允礽?蔡元培先生斷為賈寶玉。14並非義忠親王。蔡先生用《東華錄》等史料來證明。可是讀後總覺得是在猜「笨謎」。15
周汝昌先生則認為「義忠親王老千歲」,是「乾隆時代旗人稱呼胤禟一輩人的說法。16」但筆者以為用一「老」字稱胤禟,無論其年齡、身份,似乎都不合頭寸。總之,謎底不一,秦可卿為太子女兒說缺乏確證。
三 乾隆皇妃賈元春
甲 如意算盤雙保險
劉先生的秦學研究中,有兩名主要女性,秦可卿以外就是賈元春。劉先生以為曹寅工心計,未雨綢繆,一早進行政治投資,並且不光投一面,而是「雙保險」。所謂「雙保險」,其一是投資在秦可卿身上,希望她父兄復出,他日必有回報。另一,「就是把自己家族的一個女兒,送到宮裡面去,想辦法讓她逐步晉陞,使她最後能夠到皇帝的身邊,成為皇帝所寵愛的一個女子。在小說裡面,這個人就是賈元春。」
劉文說:「這當然是一個很現實的投資了,因為投資對象是現在的皇帝,所謂的『當今』啊!」
劉文說:果然元春方面的投資成功,她選上了秀女,起初派至太子府,受到允礽喜愛,共同生活過一段時期。雍正二年,重新分配,調到弘歷(日後的乾隆帝)身邊,成為嬖媵。「很可能在弘歷還沒有當皇帝的時候,就已經得到了寵幸,成為了一個王妃。」乾隆繼統後未幾,元春告發秦可卿,受到激賞,「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曹家瞬間興旺起來,進入了一個「列火烹油,鮮花著錦」的新局面。秦可卿卻被逼自縊而亡。乾隆四年,發生弘皙逆案,元春牽連在內,被戮。
乙 元春怎當乾隆妃
賈元春封妃說毫無根據。首先於史無徵:公私著述、清宮秘檔中一無存錄。須知皇妃冊封典禮隆重,是日王公百官群集觀禮,事後昭告海內外。劉先生認為有關資料,盡為乾隆銷毀,此舉實無可能。封妃寶冊雖可消滅,但尚有多種相關文獻,分藏於實錄館,起居注館,國史館及內閣大庫等,掃數毀滅有無可能?此外,散佈於各地的邸抄,絕無可能一一毀棄。
其次,年齡、身份等都不配,而且元春周旋與太子與乾隆之間,所謂「再分配」式的亂倫,於深受中華傳統影響的康乾之世,怎有實行之可能?
以年庚來說,元春遠超過乾隆,她生於何年?劉文有數說,自相矛盾。17吾人不妨從選秀女算起。通常年十四至十六歲稱為「合例」:過此則為「逾齡」,假定元春於康熙五十年十五歲時應選。則其生當在康熙三十六年。為何斷定五十年應選?因劉先生言,元春當選秀女,派至太子府伺候,獲得喜愛。那麼自入府至寵幸總須一年半載。而太子再度被廢在康熙五十一年,因此,秀女選入太子府,必在此之前。因一旦監禁於鹹安宮,當不致有秀女送至其府候選。假定康熙五十年元春芳齡十五,則其生當在康熙三十六年。雍正二年分配予乾隆時,年已二十有八。乾隆生於康熙五十年,當時年十四,元春剛好比乾隆大一倍。清宮中未見如此婚配例子。
復次,元春一度為乾隆二伯父伺候衾枕,今轉嫁侄子,豈非亂倫。乾隆將為天子,此時已露端倪,如何會納一比自己年齡大一倍「再醮」之女為妾?
劉先生以為曹家於政治資本上作了雙重保險,其中之一投在賈元春身上,期望選中秀女,侍奉君王,獲得眷愛,他日為曹家光門楣。
此話不符合現實。劉先生錯作平民婚姻,閨女倘能與閥閱門第、簪纓望族郎君攀親,則飛黃騰達可期。選秀女則與此迥異,是權利,也是義務;八旗及包衣三旗的適齡姑娘,除卻殘疾及醜陋以外,誰也無法躲避。18然而遴選甚嚴,未必當選,即便當選,也未必能進入皇宮。僥倖為皇帝看中,也多數從最低級的答應、常在做起。可能終身晦澀,進階甚微。如康熙之嬪萬琉哈氏,至雍正時始尊為皇考定妃。乾隆二十二年卒,年九十七,封號未加。如康熙之貴人陳氏,卒於乾隆朝,始追封穆嬪。乾隆之貴人富察氏,至道光時始尊為太妃。嘉慶之常在蘇完尼瓜爾佳氏,至道光時始進封安嬪。可見後宮粉黛要脫穎而出並非易事。
元春出身包衣三旗,地位不能與八旗相提並論。劉先生也承認她「本身條件不是非常好」,很難出類拔萃。以她作為政治資本,收效不大,怎能說是一重保險?
她與太子關係如何?劉先生說共同生活過一個時期,獲得太子喜愛,又說:「她和義忠親王老千歲有某種關係,我不那麼說。但是可以存疑。
可怪的元春經過再分配,竟轉移到弘歷身邊,成為嬖倖,後封為妃。劉先生說:「這在清朝是無所謂的。因為認為女性是可以任意被皇帝佔有的。而且輩分之間也可以亂的。」
此說不確。選秀女目的是為皇帝、皇子或親王等近支宗室覓配偶。19中選則留,落選則自行婚嫁。其留者一旦選定,歸屬已定,不可能一再分配,說元春既侍奉太子,又轉讓予弘歷,皇室豈有如此穢污不堪情狀?
四 賈元春告密疑竇
劉先生說:賈元春飛上枝頭作鳳凰,居然成為乾隆媵妾。利用機會,向皇上告密,揭發她家曾經隱藏一名女嬰,乃是太子骨肉。此舉為了達到三個目的:
第一個目的,她覺得自己要堅持原則,我是皇家的人,我要堅持一個至高無上的皇家原則,皇家裡面有個別的人做了這種不對頭的事情,我有揭發的義務。
她第二個目的,是要保護自己的家族,她揭發自己的家藏匿了不該藏匿的人,不是為了讓自己的家族遭連累,她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父母,讓自己的家族得到解脫。為什麼在這個時候來告發,她的家族就能得到赦免解脫呢?她看到了新皇帝在忙著幹什麼呢?就是正在給所有這些皇族遺留問題畫句號呢。
第三個目的,她是為了達到隱藏心底的一個願望。她不可能沒有一個往上爬的願望,因為做了這樣的?攏壹依錙濱系靡埠芎茫實芻崛銜倚⑾偷攏孕∷道鐨椿實圩詈缶桶鴨衷禾嶸耍謔薔汀安叛》鐫騫臃庀偷洛恕薄?/p>
若然,則元春實在毒辣陰險、愚蠢幼稚及卑鄙無恥。她告發前當能預知:一經揭發,秦可卿必遭毒手。這一名一落地即為曹家收養、與元春相處十餘年的無辜女子,因而犧牲,豈非毒辣陰險?
曹府抱養太子之女,大逆不道,罪不容誅,皇帝怎能輕赦,可能引來「滿門抄斬」,豈非愚蠢幼稚?
告密的目的之一,是「為了達到隱藏心底的一個(往上爬的)願望。」其後果然受到皇帝褒獎,「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而且回家省親,大大地風光了一回。」損人利己,豈非卑鄙無恥?
劉先生持相反意見,以為「之所以能去揭發秦可卿,她覺得是道理,正義在她這一邊,在她手裡面,她一身正氣,所以氣勢如雷,義無反顧。」把這種賣親求榮的醜惡行為,說成「正義」、「正氣」,我不禁掩卷長歎。
劉先生以為元春因告密而獲寵,曹家也青雲直上,政治投資眼光非常正確。可是弘皙行刺乾隆不成,案發,牽連元春,遭殺身之禍。
其實謀殺皇帝乃必無之事,將於下文詳論。單說元春株連,令人驚訝。假定謀反是真,與元春何涉?此案首犯系弘皙,得以始終保全,其弟妹等安然無恙,為何與暗殺毫無關係的元春要作代罪羔羊,非縊死不可?
劉先生的意見是:曹家是太子黨,元春出於曹家,所以須伏罪。理由牽強。即便元春來自曹府,也不至於死,何況實際上曹家並非太子黨。
像曹寅那樣「自幼荷蒙聖恩豢養,」的「包衣下賤」,只有對老主子康熙極盡忠誠,這從他的七十餘通密折中可以窺知。他不會也不可能偏袒某一皇子。曹家曾經為允禟寄頓鍍金獅子,已是曹 時代;曹寅當家時不至於如此。且是迫不得已的敷衍。
曹寅不僅不是太子允礽的黨羽,而且首先檢舉允礽的就是他和李煦。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三日,太子被廢,未幾,八貝勒允祀奉命調查廢太子劣跡。曹寅家人立即透露:過去兩年間曾被太子管家靈普(一作凌普)取去銀五萬二千餘兩,李煦被取去三萬二千餘兩。20假如曹寅是太子死黨,無論如何會設法多方掩飾,不至於如此爽快和盤吐露真相。其實,太子視織造衙門為聚寶盆,予取予求,曹、李敢怒而不敢言,忍受已久。而今太子廢黜,正是排除勒索的好時機,即刻做全面協力。曹家既非太子死黨,元春又何至於被殺。
劉先生主張乾隆初年,因元春密告立功,曹家中興,一連三載,無限風光。這是無稽之談,因曹 自雍正五年起,先後以御用褂面落色、騷擾驛站、逋欠不清,及轉移家財等得罪,罷官藉家,枷號催追欠款,曹家全面崩潰。乾隆繼位後兩月下恩旨:包衣佐領人等,所侵貪挪移款項,若確實家產已盡,著寬免。名單中不僅有曹 ,也提及曹寅,著一併免除。有關曹 資料至於此:即使日後他能在內務府覓得一官半職,絕非如劉先生所描述的「列火烹油,鮮花著錦」。因此,曹家中興說不可信。
五 弘皙謀刺乾隆帝
甲 案情始末
所謂弘皙逆案,於劉著作中占相當重要地位,說成是一樁圖謀弒君奪權的大逆不道案。且牽連到方方面面,諸如廢太子殘餘勢力與乾隆對抗,曹家由中興而衰落,賈元春被誅殺等等。
歷史上確有弘皙等結黨一案,但並非叛變奪權,當然牽連而來的各種傳聞也乖舛不經。
此案歷時僅數月,輕易了結。案情簡單:乾隆四年十月,莊親王允祿及弘皙等五人被控告:「私相交接,往來詭秘」。所謂「詭秘」,與叛變奪權無關。此數人聚會,正如乾隆指摘弘皎評語:「伊之依附莊親王諸人者,不過飲食燕樂以圖嬉戲而已」。21乾隆早於上一年聞知此事,因事態不嚴重,未採取行動。
乾隆四年十月十六日初判:弘皙只革去親王,不必在高牆圈禁,仍准許於鄭家莊居住。
此案帶頭者為允祿,乾隆說弘皙等四人對他「群相趨奉」22尤其是弘皙,還「諂媚莊親王(允祿)」「恐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才有所懲罰。23可見眾人擁載弘皙為帝說,不確。至於允祿是否心懷異志?乾隆作了解答:「若謂其胸有他念,此時尚可料其必無。」24
乾隆指責過弘皙:「胸中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25「胸中」兩字表明弘皙縱有野心,只存在心頭,他人何從得知?實是深文周納的誅心之論。
此案自初審至結案,總共僅兩個多月。最後輕易了結,雷聲大雨點小,對允祿最為寬大,依舊保持親王爵位,只革去雙俸,免除若干兼職。
弘昇,恆親王允祺長子。此次雖遭嚴懲,然而晚年復受信任,任頭等侍衛、領侍衛內大臣等職。
弘普,允祿第二子,此次雖革去貝子,但當月即封為奉恩鎮國公,翌年擔任宗人府右宗人。
弘皎,怡親王允祥第四子。此次從寬發落,仍保留寧郡王封號。
弘昌,怡親王允祥長子,此次被革去貝子,從此成為閒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死,享年66,也可算壽終正寢。
由以上輕判,可知此案並非弒君奪權,否則乾隆決不會如此仁慈寬容。劉文基本判斷錯誤,因此,推衍出來的結論隨之訛舛。
初判後一月餘,事態突變。十二月初六日,巫師安泰忽作供:弘皙曾向他詢問「準噶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將來我還升騰與否」。26
倘若止於這幾點,還算罷了,弘皙不該問:「皇上壽算如何?」這才激怒乾隆,認為他「心懷異志」,「其所詢問妖人之語俱非臣下所宜出諸口,所忍萌諸心者。」同時,又發現他曾「仿照國制」,在府中擅自設立內務府下屬機構會計、掌儀等司。於是加重刑罰,圈禁地由鄭家莊府邸,改為景山東果園,削除宗籍,27至乾隆四十三年始回復。此案與弒君造反無關,讀以上史料可知。
大致說來,五人判刑不嚴,究竟罹罪真因何在?其實是私相往來而已。親族間往來會如此嚴重?這牽涉到朋黨問題。身為人君,不允許臣下私自交接。雍正最重視這一點,元年四月,就告誡諭滿漢大臣等:「朋黨最為惡習」,應當以君之好惡為好惡。28
雍正二年七月,向朝臣公佈《朋黨論》:「為人臣者義當惟知有君。……能與君同好惡」。易言之,無論君子小人均不該同道為朋。29乾隆所擔憂者此輩日漸擴張,尾大不掉,對人君不利,並非目前有越軌奪權舉措。
乙 弘皙無能
劉先生說乾隆犧牲愛妃元春,換得與弘皙暫時休戰,這是絕無之事。乾隆從未將此一名堂兄放在眼裡。弘皙算是幸運兒,早年以世子受寵於康熙。之後又獲得雍正歡心,此因乃翁允礽之故。雍正所以厚遇允礽,一則表示棠棣情深,不忘舊情。二則胤礽父子已一蹶不振,絕無可能死灰復燃,不須防範,與對付允祀、允禟等施行高壓手段不同。雍正為聯絡感情,還將允礽第六女(生於康熙四十七年正月初二日)抱來撫養,後來封為和碩淑慎公主。
弘皙則先封為郡王,後晉陞為親王。劉文說是雍正遵照康熙遺囑而辦。此話有矛盾,因劉先生斷定康熙原擬傳位予十四阿哥允禵,怎會臨終叮囑篡位者雍正?而康熙根本未留遺詔,命嗣君「即封弘皙為親王」云云,不可信。
劉文極端誇大弘皙勢力,認為他是威脅乾隆的強有力的政敵,甚至說曾行刺乾隆,發動政變,事敗遭拘禁。這與史實大相逕庭,起因在於對弘皙的過於抬舉。其實乃翁廢黜後,他只是一尋常紈褲子弟而已,並無大志。弘皙頗不安分。其父廢後四載,康熙五十五年十一月,他托康熙親信太監趙昌,命宮中作坊匠人,為他偷制御用琺琅火鏈。事發,工匠被流放,趙昌等也受懲罰。其後於府中設置內務府下屬機構,亦不過充場面而已。倘若他真有覬覦大寶之心,當深藏若虛,今氣焰囂張如此,可證並無大志,誠如乾隆評斷:乃「昏暴鄙陋、下愚無知之徒」。30
弘皙絕非乾隆對手。乾隆登基時年方廿五,雄姿英發,文武兼能,早於寶親王時代已參與政事,精明幹練。且繼統後即干父之蠱,為宗親臣僚平反:為政則改乃翁之嚴猛為寬鬆,因而受到皇族及朝臣一致擁戴。無論中央或地方,均有兩朝元老為他竭盡忠誠,如鄂爾泰、張廷玉、朱軾、李衛等都是。其江山穩如磐石,兩三儇慧皇孫如弘皙輩即有非望之心,直如蚍蜉撼大樹,以卵擊石,自取殺身之禍而已。
附帶說一聲,太子廢黜後,弘皙內心的怨懟、失望,可以理解。如果乃翁不被廢,他大有登上寶座機會,如今已成夢幻泡影。且太子未廢前,弘皙在堂兄弟之間,最為威風;乾隆及昆仲輩對他誠惶誠恐,也可以想像。如今乾隆成了九五之尊,自己卻臣服在下,自有說不出的委曲。允祿和弘字輩昆仲數人聚會,飲酒作樂之外,發些牢騷,議論時政也有可能。若說謀反奪權,萬不會發生。原因是根本不具備條件,也缺乏大義名分。這些情況,乾隆充分瞭解,才不加以重刑。
丙 謀殺策劃
乾隆繼位,具有壓倒性優勢,劉先生卻以為弘皙才是眾望所歸的「首席皇孫」,「大有承統的希望」,成為乾隆「嚴防的一大心腹之患」。
又說:到了乾隆元年至三年,反對派愈趨激烈,逼皇帝下台,且不惜冒險使用武力,「趁乾隆出獵時行刺政變」。連謀殺地點、時間及方法早已擬定,即乘春天乾隆去潢海鐵網山狩獵時行刺。「春天那一次皇帝的狩獵如果這方面準備得充分的話,就有可能把皇帝殺掉。突發事變以後,這一派就可以掌握政權。」
為此,其心腹「在每一次皇帝出去行獵的時候,都曾經或者去踏勘過地形,做過事先的準備,或者說從蠢蠢欲動到蠢動,到出手,有過一些嘗試,可是都被挫敗了。所幸還沒有完全被皇帝徹底地偵破,沒有遭到毀滅性打擊」。
劉先生以為春天行獵,有機可乘。實則春獵戒備之嚴絕不下於京城,警蹕無異大內。通常由前鋒營、護軍營守外圍,身邊則由多名佩刀侍衛護駕。弘皙若欲親近皇帝,則在紫禁城或圓明園離宮亦可,不必候至潢海春獵。弘皙如在此時此地動手,不是被生擒活拿,就是死於亂刀之下。
而且,劉先生也說過,弘皙雖非被圈禁,卻一直在嚴密監視中,如何能派遣軍隊,浩浩蕩蕩至外地操練,如何能設計行刺?尚有一要點:即使行刺成功,皇位怎會由弘皙繼任?
謀殺皇帝一無憑證,野史中勉強可以說成相關記事的僅一條,出於《永憲錄》:
乾隆五年,今上修秋獼之制,以飭武備。莊親王子有秘謀,為告密者所覺,今上逮之。方半夜,錮高牆。次日,仍出圍以安眾心。莊親王止削祿米而已。31
此不僅是孤證,且有問題,如:「莊親王子」如指弘普,則上一年罹罪被寬放,今次如何又欲蠢動?所謂「秘謀」是否意味圖謀暗殺乾隆?若然,則不至於一無懲罰。更重要的是弘皙並未參與。
劉文說:此案牽連到許多官員,曹家也就徹底毀滅在此一「逆案」中。請問:大僚也好,小吏也好,有誰牽涉案中?劉先生說:關於此案檔案盡為乾隆銷毀。請問:刊載在《實錄》中的幾篇上諭,不是檔案是什麼?劉先生說:「謀刺事件」是清史專家考證出來的。請問是哪些專家?有何證據?
劉先生以為賈元春之死,與謀殺案有關:因為最恨她的,是弘皙這幫人。
賈元春最後應該是死在他們手裡,情節應該是類似《長生殿》裡面所寫的,在逼宮的情況下,皇帝不得不以犧牲她來換取暫時的休戰,非常悲慘。
此段高論,讀之不明。這位沒落王孫弘皙,似乎專欺凌弱小女子。前一回是「胞妹」秦可卿,遭人告訐,被逼身亡。此說很難理解:天潢貴胄的秦可卿淪落為棄嬰,本非自願。倘若追究責任,長子弘皙首當其衝,為何命無辜的胞妹自盡;自己則逍遙法外。
弘皙謀刺皇帝失敗,居然能保全生命。全家無恙,諸弟仍高踞廟堂,卻怨恨弱女子賈元春,逼皇帝動殺戒。而乾隆成了「傻皇帝」居然願意犧牲寵妾,「來換取暫時的休戰」。當真有此史實?
筆者於前文已詳述,雍正御極後,允礽、弘皙父子觳觫震恐,重足而立,惶惶不可終日。眾叛親離,無將無卒;連雜役人等,府中人員僅三百餘名,如何能成氣候?「逼位」之說從何而來?既不敢爭執,又何來「休戰」?
至於以點戲而影射元春喪身遠方,更悖情理。劉文:元春省親時觀劇、點戲,其中一出是《長生殿》,描述楊貴妃縊死於馬嵬,即影射元春被絞殺於潢海。
此論太不近理。曾幾何時,乾隆還稱賞元春有貢獻,且忠誠、賢德,如今伊一無過失,只是受弘皙等所逼,竟然犧牲愛妃,任她拋頭露面,由北京押解至遼寧,被人「用綢巾、玉帛絞死」。合情理乎?
總之,描繪元春之死,既與史無徵,復與情不合,讀來令人起雞皮疙瘩。
丁 朝鮮史料
雍乾之世,皇位繼承已與弘皙無緣,劉先生卻一再強調弘皙威脅乾隆政權,因康熙有意傳位此一嫡孫。若問證據,答云:康雍文獻「基本都被乾隆刪除」,但朝鮮《李朝實錄》中還保存著真相,說:
允礽本人確實讓康熙傷心了,覺得不能讓他繼承皇位了,但是允礽的兒子弘皙是嫡長孫,康熙非常喜歡,因此康熙仍然在考慮要把皇位傳給嫡系的,如果兒子不行,可能就傳給孫子。
我以為傳位皇孫的可能性極微。首廢太子後,康熙於四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召集滿漢大臣,命於諸皇子中推選太子;當時候選人中並無長子、嫡孫。至此,此一藩籬撤除,眾阿哥均有冊立儲君的可能。
劉文又舉出另一則《李朝實錄》為證。其實這是否定傳位皇孫的反證。說康熙臨終遺言:著嗣君封弘皙為親王。親王當然不等於皇帝,豈不是反證?
其實另有一則《李朝實錄》,敘事清晰,說:
康熙皇帝在暢春園病劇,知其不能起,召閣老馬齊言曰:第四子雍親王胤禛最賢,我死後立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氣象,必封為太子。……廢太子第二子朕所鍾愛,其特封為親王。』言訖而逝。」32
讀此可明,康熙心目中的皇位繼承者乃雍正一家,弘皙充其量封一親王而已。應該指出:上舉三則史料均為偽造,系朝鮮使臣於中國購得的假情報;倘若是真,此處明言令雍正繼統,乃證明得位之正的唯一可貴的文獻,為何他人指責他篡位時,從未提出來作證?
弘皙這一章也許過費筆墨,但劉著對此人敘述,實佔異常重要地位。因《揭秘紅樓夢》中幾條主線,須有一人主導,此人本應是允礽,可惜早喪,不適宜。只得借重弘皙,極力渲染,繪聲繪色描述他奪權、謀殺等等,才能引出一連串想入非非的幻想,如:曹家衰而盛、盛而滅頂,元春告密,弘皙叛變不成,連累元春遭殃等等,倘使弘皙不登場,猶如一串斷了線的銅錢,鬆散分化,無法貫通,秦學就無法展開。因劉著強調過甚,筆者浪費筆墨即在於此。
六、其他謬誤處舉例
劉先生自稱乃探佚學中之考證派,但書中考證甚不謹嚴,武斷、曲解、穿鑿、附會比比皆是,以下姑舉十例為證。
(1)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四日,皇帝於狩獵途中,宣佈廢黜太子,此事盡人皆知,毋庸贅言。但緊接上文,劉文有一大段敘述,說出自西洋傳教士馬國賢的清廷回憶錄,云:
康熙就在有一天當眾大怒,通知所有的人,集合在一起,首先就把太子捆起來,不是用繩子,用鐵鏈,然後他一賭氣,又把其他那些太子的兄弟,那些阿哥們全捆起來,當著朝臣——當時有一個情況,他自己事先沒有考慮周到,現場還有傳教士,他也沒來得及讓外國傳教士迴避,所以這個當時的場景即便清朝自己的史料記載不完整的話,還有幾位傳教士後來寫回憶錄給寫上了——他當時大怒,當著朝臣,他就痛數太子的罪惡,……
一讀即知謬誤,康熙四十七年首廢太子時,並無眾皇子被捆綁之事,也無西洋人在場。顯然是張冠李戴。馬國賢描述的是康熙五十一年的變故。33
(2)劉文說:康熙「病得不行的時候,不是在紫禁城裡面,而是在西郊的圓明園。」雍正曾一天好幾次進入圓明園探視皇父。
這當然是錯誤,康熙居京師離宮時,一直在暢春園。圓明園賜予雍正,康熙絕不會升遐於此。
(3)劉文說:「康熙他把太子第二次廢掉之後,就發誓不再公開地來立太子,也就是說不再公開地建儲,他很顯然是採取了一個秘密建儲的計劃。」
太子再度廢除後,康熙從來未發誓,「不再公開地來立太子」。卻是好幾次命臣僚擬定太子儀注等。
(4)劉文說:據朝鮮《李朝實錄》,其使臣曾謁見過太子,「他就非常放肆地對外國的使臣發牢騷,說你們看看全世界的太子,有沒有我這麼大歲數還沒當皇帝的?」這是「他真實的心聲」。
劉先生錯了。太子畢竟是一人之下的領袖,怎麼會向外國使臣,說出有損國格沒有分寸的話?其實朝鮮使節並未會晤太子,只是聽到傳聞:「康熙在位久,太子對宮僚曰:『世間寧有頭白太子乎?』」34
(5)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十五日,大阿哥允禔被揭發,以喇嘛邪術鎮魘廢太子,劉文說:「有人告密說是大阿哥他們魘了胤礽。然後去搜查大阿哥府邸,果然從他的花園裡挖出了許多木偶。
廢太子為咒詛對象,鎮魘物並非查抄大阿哥住宅所得。乃是「發允礽所居室,得魘勝物十餘事」。35
(6)劉文說:弘皙自立內務府七司,七司就包括太醫院。
不確。七司為廣儲、會計、掌儀、都虞、慎刑、營造及慶豐。和太醫院無關。太醫院為獨立機構,其中藥材處一度曾屬禮部,後復歸太醫院。
(7)劉文說:弘皙曾給乾隆送黃色肩輿作壽禮,其色只有皇帝才能使用:弘皙這樣做是一種挑釁。乾隆不動聲色,只是說這肩輿不要,拿回去;拿回去以後,弘皙就自己使用:他就坐著只有皇帝才能使用的顏色的肩抬躺椅,過來過去的了。乾隆後來說起這件事還非常憤懣。
此段記事不確。弘皙奉獻肩輿,純為討好皇帝。其後乾隆譴責弘皙,借題發揮而已。進壽禮時乾隆未嘗拒絕,說:「朕若不受,伊即將留以自用矣」。36文章很清晰,乾隆收下鵝黃肩輿,並非劉文所說:坐著肩輿,大搖大擺地向乾隆挑戰。
(8)劉文說:「凡是當年他父親喜歡的(臣僚),他都不喜歡;凡是他父親不喜歡的,他就偏要喜歡。」
此語不確。「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君登基,人事方面有所調整,不足為奇。可是說與乃翁唱反調,卻非事實。譬如張廷玉、朱軾、蔣廷錫、田從典、陳元龍及方苞等均為兩朝元老:也就是說此等人既為康熙重用,又受雍正眷顧,絕不因受知於康熙,雍正即捐棄不用。假如劉先生要證明自己的理論,應該例舉康熙朝寵信大吏,雍正繼位後遭黜退者何人,康熙朝仕途蹇滯者,雍正繼統後重用者何人,不能用「凡是」兩字籠統判斷。
(9)劉先生論清史,還涉及標點及語法,實同廢話,他說:
大家知道過去中國的文字是沒有標點符號的,要把一篇文章讀通需要做什麼事情呢?需要斷句。您會斷句嗎?斷句是個學問啊,您像這一句,「每夜逼近布城裂縫向內窺視」,就有兩種斷句的方法:一種就是「逼近布城,裂縫向內窺視」,就是太子走到康熙住的帳篷的外面,「裂縫向內窺視」。裂縫這個「裂」是動詞,那就一定要拿出匕首,對不對啊?要不你怎麼劃一個縫啊?這很恐怖,他把這個帳篷劃開,然後把它扒開往裡面看,可能還一邊想,老不死的,還不死,這多恐怖啊!這是一種斷句方式。還有另外一種斷句方式,就是「逼近布城裂縫,向內窺視」,這就柔和得多了。……那麼這個另外一種斷句叫「逼近布城裂縫」,這個布城本身就有裂縫,他就可以兩個手把它扒開,這個「裂縫」是名詞,明白了吧?他把這個扒開往裡面看,心想,哦,還在那兒活動呢,我什麼時候當皇帝啊?這就柔和一點,稍微柔和一點。
底下尚有大段文字,此處割愛,因為已經夠囉嗦。我並不反對討論語法,文中有疑難之處,斷句自可反覆推敲。但上引文章並無問題,劉先生說「過去中國的文字是沒有標點符號的」,這不是事實,請翻閱《聖祖實錄》卷234,當時的史官早已斷句,寫作「近復有逼近幔城,裂縫窺伺」。何勞劉先生贅詞連篇?
(10)劉先生斷定《紅樓夢》第54到第69回,寫乾隆二年事。證據是:那一年春天,宮裡有一太妃病了。後來又說上一回所表的那一位老太妃薨逝了。劉文說:她是有原型的。因為恰恰在乾隆二年年初,宮裡面死了一位康熙身邊的姓陳女子。死後才由乾隆封她為熙嬪。小說誇張,說成妃。
如此推理,難以置信。因乾隆二年宮中一位老太妃薨,推測書中的老太妃為同一人,由此斷定是年為乾隆二年,跡近武斷。因為康熙的遺孀,到了乾隆時代,都已屆風燭殘年,一兩年死一個不足為奇。
的確乾隆二年死了一個太妃,但這前後逝世的怎麼不算,隨便舉幾名,如:乾隆元年宣妃,四年瑾嬪,五年成妃,八年愨惠皇貴妃,九年順懿密妃,十一年襄嬪等等。假使要斷定書中某一回發生在那一年,很簡單,隨便挑,說是元年,就提宣妃,說是四年,就提瑾嬪。這樣的推理可信嗎?
劉文有一段補充,說:賈家女眷參與喪事,安排在東院下榻。而北靜王眷屬只能住西院,可見賈家被尊重。又有康熙喜歡江南婦女說等等,讀了好幾遍,實在不明這和證明乾隆二年的論點有何關連。
以上僅是約略舉例而已,劉文之誤並非只有十點。
七 結語
據說王蒙先生倡導「作家學者化」,劉心武先生是實踐者。媒體對他極度稱譽,說是為《紅樓夢》讀者啟蒙指迷,成為「社會矚目之紅學聞人」,「洵為文苑、儒林、傳媒三界之一大盛事」。
王先生的倡議值得讚賞,因為以作家生花妙筆,撰寫學術文章,錦上添花,定能寫出趣味盎然引人入勝的佳作。
但筆者以為並無必要區別作家、學者。因為沒有一條規則,說作家不能撰學術著作:相反地也沒有任何限制,說學者不能寫小說,主要是本人的興趣和能力。
當然行有行規,學術文章自有規範。這規範並非高不可攀、深奧莫測,而是簡單之至,即:凡有主張,須提證據。不能光說「弘皙謀殺乾隆帝」,必須以確鑿的證據來支持。
很遺憾,劉先生的大作,有所議論,證據闕如。有時只說某一位學者如何主張,或者某一部書如何論斷。究竟是哪一位哪一部書,卻一言不提。
有時舉出一種大部頭書,如朝鮮《李朝實錄》,卻不書卷數、朝代及日期。試想一部一千八百多卷的巨著,如何核對?有時竟說:「查一查清朝的有關檔案就可以發現」。清代檔案浩如煙海,何從尋覓?
偶爾舉出一兩部書,如馬國賢的《清廷回憶錄》,但內容卻是張冠李戴。或者說太子門下人得麟逃亡,見於《聖祖實錄》,其實有嚴重謬誤。
復次,引用他人著作不作交代,是否牽涉到知識產權問題。別的不提,且說劉先生把唐人劉錫禹詩句「樓中飲興因明月,江上詩情為晚霞」,誤作太子創作名聯。後經人指摘,始道出真相,實出自王士楨《居易錄》。但原書未讀,乃取自兩學者著作,學者指社會科學院楊珍女士,及旅美華人吳秀良教授。劉先生一說穿我們才明白。可是劉著中並無澄清,反倒是劉先生致周汝昌先生信札中提到。之後刊載在報端,又登上了網絡,始真相大白。這樣做是否妥當?
《揭秘》那樣擁有數十萬讀者的暢銷書,處處牽涉清史,卻問題叢生。然而清史專家多保持沉默;紅學專家雖有評論,卻被認為「以專家身份壓人」。或視之為學術「壟斷」,不允「百姓點燈」。甚至貶之為「圍剿」,這是不是正常現象?
學問須要切磋,也須要有公正確切的評論。近年來中國文史類書籍梓行極盛,但總覺得評論甚少;尤其是敢於指摘錯誤的文章更不多見。這是厚道,也可以說是鄉願。
書評不發達,信口雌黃的言論就越來越多,對於讀者的負面影響甚大。
筆者基於上述原因,不揣譾陋,略抒己見。再一次聲明:竭誠「歡迎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