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篇難免尷尬定律,科研術不成文學規則
讀了蔣立先生的大作《妙玉研究與探佚的規則》後,本來只寫了一條回帖不想再多說什麼。不料藍橋一夢醒來,想起那「百家爭鳴」四個金光閃閃的大字,覺得還是抽空寫下夢境裡的第X會目。
首先要肯定的是對蔣文中(第一至第三部分)關於批語的新解以及對秦學家劉心武把陳也俊作為妙語原配的否定等等很是讚賞。但由於本文不準備在這些方面展開,故而就此一筆帶過。
在批評這一頭首先要提醒讀者的是蔣先生並非只是提出對妙玉這一特定角色的研究和探佚規則,而是擴充到紅學研究以及擴寫的各個方面。誠如他在文中所說「等待紅學大 家出面來發佈一些規則,守株待兔了很長時間,請恕我孤陋寡聞,沒見大的動靜」,於是挺身而出「發表拙見」——請注意這裡已經換成了(五)探佚和擴寫的規則。由於「規則」兩字茲事體大,縱使升斗小民哪怕只是敲敲邊鼓但為求在紅學殿堂謀生存計不能不作一些必要的澄清。
其次,為清晰方便起見評議按照蔣先生大作的第四第五部分寫作次序逐一展開。因此,首當其衝提及的是推翻妙玉被劫這一情節中的悶香。
悶香的被否定是基於蔣先生從2002年俄羅斯莫斯科軸承廠人質危機事件得到的啟發。我對此人質事件不作關心,只是分析以下兩段內容:「化學武器有一元和多元之 分,一元化學武器指化學毒劑本身就有毒,需要一個容器儲存它;多元化學武器指多個化學毒劑本身是無毒的,使用時讓它們發生化學反應,生成有毒物質,兩種化學武器在使用時都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悶香如果和普通的香一樣燃燒緩慢,那需要多少時間?如果塞進來一大把,強盜就不怕把自己熏倒了,他可離得最近,續書中妙玉一聞到就不能講話了。窗戶上糊的可是紙,氣密性不好,房子都有可能被點燃。」
我非常佩服蔣先生的科研精神。可惜這兒是紅學論壇,未免有些張冠李戴。現代科學的發達,任何一個讀者只要上「谷歌」去搜尋一下「悶香」兩字,馬上有不可枚數的條 例跳出來供你們繼續閱讀欣賞。悶香作為武俠小說中司空見慣的一個道具特別是所謂採花大盜的獨門武器,應該不會是陌生的東東。設想你是一個網絡寫手,找幾個 讀過《三俠五義》之類章回小說但並不很熟的讀者,把你構思的「悶香」情節做成選項,摻雜到其它無關的情節選項中去,請他們告訴你對這一特定情節的看法。如 果這幾個人一致認為「悶香」情節的荒誕可笑或者不合科學,那就有大麻煩了。可是這種一廂情願的結果會發生嗎?否也!任何一個讀者即便是得諾貝爾獎的化學大 師或者專門研究麻醉劑的專家,都不會有蔣先生那樣的「科學」思維。讀者讀下去就會知道我這裡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沿用了蔣先生在其文章第五部分第七 段中的質疑法。
稍微有點武俠小說常識的讀者都清楚地認識到這裡寫的悶香在現實世界中是否存在並不重要。從而進一步的疑問:是否強盜熏倒了自己;到底悶香多長時間內發揮作用等等 都會不成為疑問。否則的話,如果舉一反三,那末古代好多傳奇小說以及近代眾多科幻小說還能有活路嗎?那裡面不可思議或者進而違反科學的東東實在不要太多! 所以肯定可以說蔣立他「迫切希望有位化工專業的朋友站出來,徹底否定「悶香」的存在」必定是鏡花水月一場空。
接下來說蔣先生所謂的作案地點不當。「強盜們不在山中水上搶劫,卻跑到天子腳下來劫財劫色,大概《水滸》看多了。」「做賊除了賊膽,還得有賊智!崔郊的詩「侯門一入深似海」不知道也就罷了,劉姥姥知道的話「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們也不知道, 大概更不知道京城還有提督九門巡捕五營步軍統領。」 這兩段文字充分暴露了說這些話的人多麼幼稚!
不記得《水滸》中哪一章哪一回曾有過水泊梁山英雄好漢去東京劫財劫色的情節!反過來卻是宋公明帶著人手去李師師家中獻財寶拉關係,差一點連浪子燕青的色被人劫了 去,虧得他自己把握得住與京都第一名妓李師師結為姐弟才保住了清白。另外,崔郊的詩句「一入侯門深如海」是指「從此蕭郎是路人」而不得相見,並非是指夜行 俠對侯門只能進不得出。劉姥姥的話「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說的是賈府的財富也不是指瘦死的駱駝不能碰。「京城還有提督九門巡捕五營步軍統領」又能怎麼樣?要 末蔣先生連李安的第一個奧斯卡金獎電影「藏龍臥虎」都沒有看過?!
再下來是所謂「第三、犯罪目的的荒唐。」 這段文字更其顛倒:比如「結成團伙犯罪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分工明確,專業化,效 率高,安全。」 這分工效率安全怎麼會是目的?!那應該是使犯罪得以成功的注意事項!或者說是結成團伙犯罪的原由。然後又說「二是必要時倚仗人多使用暴力,使用暴力犯罪的團伙的目的是掠奪財物」, 這裡武斷地說暴力犯罪團伙的目的是掠奪財物是極其錯誤的,不信請看九一一!是不是犯罪團伙?是;是不是暴力犯罪?是!本拉登的目的是什麼呢?是搶劫世貿中心的財物?!那些自殺炸彈的目的是什麼啊?是掠奪什麼什麼嗎?!他們是上天堂去娶那十幾個等著他們的處女作新娘。
最後一條是作案過程的荒唐。這裡要說的是即使是高鄂寫的是推理小說,也允許在某些情節上的出格或不合情理或經不起推敲,何況續書者只是寫愛情小說。再何況蔣先生 又如何能知道行劫者的心態,所謂色膽包天這四字俗語也沒有聽說過?當淫慾衝動起來失去理智的人和事同樣經常在生活中有所發現並且在文學作品中又被經常描 寫。
這評論的第一部分還不是本文的重點。下面將深入地分析蔣文中第五部分的錯誤所在。
正如我在回帖中所寫,文學不是歷史。歷史之所以是歷史,其首要條件是具有真實性。「是什麼」和「為什麼」是歷史研究追求的永恆目標。要描述「是什麼」並在此基礎上解釋「為什麼」,則首先要依據真實的歷史材料,而非其他。所 謂紀實,更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因為沒有絕對意義上的歷史真實,如果有的話,歷史就成了超越時空的永恆不變的抽像。所以,任何對歷史事件的記載,哪怕是當時 的記錄,都是時間的長河衝擊到岸邊的泥沙,都是世紀的塵土疊壓在深層的化石是骨骼是牙齒。而那個生命的血肉氣息神采,則一去不返逝者如斯。
作家兼歷史學家徐興無說:「於是,那些用理性來研究分析這些泥沙、化石、骨骼和牙齒的人們就成了歷史學家,而那些用感性來想像編造這些東西的血肉、氣息、神采的人們就成了小說家。」 歷史既不完全屬於歷史學家的冷靜解剖,也不完全屬於小說家的浪漫虛構,董卓並沒有搶走呂布的貂蟬,曹操倒是奪去了關羽的杜氏。同樣的是,如果把徐興無所寫的《漢——白日薄西山》讓幾個看過《三國演義》而不太熟的人來檢驗,一定會像蔣先生那樣把徐興無批得體無完膚。
前人未必是,後人未必非。所以紅樓續書者儘管歪曲了曹雪芹的原意,但是仍然有很多讀者樂於接受林黛玉焚稿斷癡情薛寶釵出閨全大禮。何況,紅樓原著者究竟是誰,眾 說紛紜。比較下來,有一點可以肯定為大多數人所認可的是有多個作者或者說參與者。既然如此,那麼寫作意圖情節角色的變更就絕對不是什麼令人驚訝的事情。換 句話說,隨著前後參與者的創作意圖的變更情節安排角色思想都可能或可以作相應的變動。人物性格尤其是主角在作品中的大幅度變化也在一系列的文學作品中屢有 所聞,不足為怪。如果進一步想到曹雪芹(此地說他是原作者的話)本人也曾在脂硯的要求下刪掉了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情節,那麼後人為什麼不能對紅樓人物紅樓情節作適當的變動呢?
數量繁多的紅樓續書作者在蔣先生之前作古的都不曾聽從蔣先生為他們設定的規則,其中不少至今仍然在書店或網上包括亦凡書庫能夠找到從而體現其生命力;在其之後的探佚擴寫作品也決不會因為那所謂的規則而停止寫作或嚴格地遵循蔣氏規則而創作。
首先,蔣先生在歷史和文學上把兩者的要求混淆起來;其次,蔣先生又把科學和文學兩者的界限攪和在一起。在他的第五部分裡,舉的例子都是《史記》《三國誌》和《三國誌注》,沒有一個例子是純文學作品。要求後人像寫歷史一樣來去偽存真或者羅列舉證地寫紅樓探佚擴寫小說,已經不是強人所難的問題,而是黑白混淆的問題。真正不加虛擬的文學作品只有自傳類,連得散文都允許一定程度上的虛構,何況小說?
可能蔣先生要說,他所界定的範圍只是指《紅樓夢》的探佚擴寫。那末就讓我們來看一看他的規則。
一、「已有的伏線不能丟棄」,提出這一點還算可以說是在情理之內。「尤其是金陵十二正釵和已經提到的晴雯、襲人、香菱的結局不能改」,實在很抱歉。香菱的結局 早被人改了——從設想的遭受夏金桂的折磨「致使香魂返故鄉」到她扶正生子難產被甄士隱接回太虛幻境等等。襲人何時何因嫁與蔣玉菡也是有種種寫法。至於晴 雯,甚至於有她在太虛幻境執掌某種權柄的續書。「她們的命運在第五回已經昭如日月,唯一有點發揮餘地的妙玉也基本上被我堵死了。她們的結局猶如高壓電線, 誰碰誰倒霉」——說得太嚇人!可惜,沒有誰會被嚇倒!
二、「其他如鴛鴦、紫娟、平兒等書中沒有明確交代結局的人,最好找到三個證據,這才有說服力。外證,內證,原文,脂評都可以。幾何上有「過一點有無數條直線,過兩點只有一條直線,過三點確定一個圓」的說法,至少自己要覺得能自圓其說,證偽主義禁止使用孤證來證明結論成立。」 如此生搬硬套地把幾何定律用到文學創作上來,除了自己不覺得可笑之外,難道也不怕有遠方的人在目睹其文字後嘲笑而感到羞辱嗎?並且務必請注意這裡說的禁止用孤證,與他在下面第六條規則中說的「當真知灼見苦於只有一個證據時,可以跳躍一下」自相矛盾。
三、「諧音法、拆字法,《說文解字》那本書在論證過程中盡量只用一次,用多了就是猜「笨謎」,漢字的諧音字特別多,而且有的字古代讀音和現代讀音還不一樣,從概率論方面很容易得出這個結論。有以上三條規則,可以槍斃掉諸如「林黛玉做了北靜王的妾」、「林黛玉是上吊死的」、「林黛玉投水自盡」、「賈寶玉娶了薛寶 琴」。」 在 這裡同樣也是說大話不怕掉牙,也不怕別人笑掉大牙。寫寫小說,猜猜笨謎有何不當?!不要說寫小說,就是在紅學研究上也有很多人並不遵守蔣先生的這條規則。 現在早已有林黛玉(竺香玉)是雍正皇帝的皇后的說法,不知道蔣先生看了新派紅學家的觀點是否允許別人按此思路寫探佚或擴寫?!至於說用概率論來得出什麼什 麼的結論,就算蔣先生說得對證得明,也早就超出了小說創作的範疇,最多可以用於紅學家們的研究。不過,他們之中恐怕沒有誰會真正地領情。
四、「後人新添的情節不能與原文中的已經明文 交待的文字相矛盾。這類似幾何學,如果假定某個命題正確,由此出發,推出的結論與已知的公理、定理相矛盾,則假設錯誤。例如,劉心武先生在解釋妙玉出家的 原因時認為是她與陳也俊戀愛受挫,拒絕出嫁,然後出家了。這樣他面臨一個無法克服的困難, 他能證明他比脂硯齋更瞭解曹雪芹還不行,他得證明他見過「空空道人」,見過曹雪芹「增刪」前的稿子。」 讀者諸君看到了沒有?!又是類似幾何學!不去說他運用公理定理概念的錯誤,他舉出來的一個例子也是錯誤透頂。劉心武要解釋原因必須證明——「他比脂硯齋更瞭解曹雪芹還不行,他得證明他見過「空空道人」,見過曹雪芹「增刪」前的稿子。」?!如此一來,誰還能探討紅樓?!同樣的是蔣先生自己做任何一件與紅樓有關的事情,也都必須要做到「他比脂硯齋更瞭解曹雪芹還不行,他得證明他見過「空空道人」,見過曹雪芹「增刪」前的稿子」的地步才行。他真的能做到嗎?!更不必去討論這個不倫不類的例子與公理定理到底有何關聯?!
為了更好地做一些說明,我想在此舉幾個例子。 眾所周知,有一些作品允許有好幾個結局。於是有版本甲版本乙等等,沒有人說哪一個版本一定是對哪一個版本一定是錯。續作《水滸後傳》未見得完全符合施耐庵 的原文;西遊記更是可以續得面目全非。同樣的是,擴大到其他文藝領域,值得蔣先生反省的例子更多,限於篇幅恕不一一例舉。
五、「後人新添的情節不能損害原有人物形象。什麼「史湘雲婚後性慾無度,丈夫陽脫暴卒」、「妙玉來櫳翠庵之前是同性戀」等等完全是無源之水。」 什 麼叫損害原有人物形象?!史湘雲的自身性慾和床上風貌究竟如何?誰能告訴我們?!大概曹公脂硯都未必能講得清楚?衛若蘭是否是陽脫暴卒?到底又是如何損害 了他在原著中原有的人物形象?!要知道衛的實際出場並不比陳也俊多多少鏡頭,又何以得見他的原有形象被後人破壞?!至於妙玉來櫳翠庵之前是同性戀——第一 決非是無源之水,再者何以見得這就破壞了妙玉原有的形象?!照蔣先生的說法,只能夠有女戲子搞同性戀,不能有尼姑或小姐搞同性戀。這樣就算是捍衛了紅樓夢 中原有人物的原有形象?!實在不清楚作為一個現代人,為何竟然連得曹雪芹的認知水平都達不到?!曹公筆下的藕官藥官蕊官並非是他嘲弄的對象,反過來更可以 明確的是她們不帶一點泥土氣,同樣是水作的骨肉。
六、「一步一個腳印當然好,當真知灼見苦於只有一個證據時,可以跳躍一下,由此產生的故事鏈不能自我矛盾,更不能與原文牴觸,最好能與原文中的故事情節相呼應。比如有研究者認為薛寶琴最後嫁給了柳湘蓮,只要你能自圓其說,讀者也是會接受的。」 我在前文已經說過,這一條連得蔣先生自己都不知道說得居然前後顛倒,更遑論邏輯因果關係。因為蔣先生在此提出的規則簡單得只是「只要你能自圓其說」,那麼就不需要再多說什麼。我相信極大極大多數探佚擴寫者讀能做到自圓其說這一點,用不到他費心來提出什麼規則。
七、「檢驗的方法。百分之百正確的檢驗方法是沒有的,我參照計算機科學上的「圖靈測試法」,找到一個方法,可以將就用一下,不至於出大問題。找幾個讀過《紅樓 夢》但並不很熟的讀者,把你構思的故事情節做成選項,摻雜到其它無關的情節選項中去,告訴他們你的寫作對象,請他們選出你的寫作對象可能做的事情,如果這幾個人一個都沒選對或選中很少,那就有大麻煩了。」
這是一種樣本試探方法。但是「將就用一下」和 「不至於出大問題」自然就把它劃入到只有百分之幾的範圍裡去。從文學角度來看這兩個標準,已經是很勉強;如果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找幾個」那是完全不夠樣 本條件的!什麼是「幾個」?!兩個三個?!認真告訴讀者,樣本選擇只靠「幾個」是根本不可靠的。何況除了數量以外,蔣先生提出的樣本質量——讀過《紅樓 夢》但並不很熟的讀者——也很值得懷疑其作為調查對象的可靠性。
寫到這裡,已經很是覺得厭煩。一個並不十分懂 得科學也不十分懂得文學或許非常懂得紅學的人,不僅僅要做前無古人(或許再後無來者)的設定規則這一創舉;而且實質上也是代替了作協代替了文聯對文學創作 的具體寫作構思情節細部(不是那種高大全之類的政治引導)來要求規範。批評之餘,還得說一句這樣的勇氣值得欽佩。
最後說一句題外的話。如果說文學的東東不能用 科學標準來規範的話,那末反過來科學的東東同樣也不能夠用文學的標準來規範。試舉一例:文學創作中有一條標準現在為大家所接受——如果超過百分之三十的內 容是他人原有的東東(詩詞集句例外),那麼應該可以視為剽竊。但是在科學研究領域裡,比如要證明某一條難題,往往是前人走完九十九步,笑到最後的一位只走 了最後一步,他站在前人肩膀上摘到了桃子,那絕不是什麼剽竊。所以千萬不要輕易地越界操作,學貫中西的人有的是,可學貫文理的鮮少。作為一個理科出身者, 更不要輕易地在文科領域裡指手畫腳想要作出什麼別人不敢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