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紅樓背景在乾隆--兼與馬老師商榷

三論紅樓背景在乾隆--兼與馬老師商榷

三論紅樓背景在乾隆--兼與馬老師商榷

紅學研究

今天讀到馬老師的《庚辰本是康熙庚辰年(1700年)的本子,兼談育嬰堂和時憲書》,細細研究之後,感到馬老師考證紮實,論述清晰。同時欽佩老師不恥下問,甚感受寵若驚,況且,文章的考據工夫亦值得拙筆學習,謝謝馬老師很好的爭議大作。維「馬」首是瞻也,故不儕也來略抒讀後感如下,東施效顰,以就教師朋。

 一、談「丘」避諱的問題。爭議的關鍵是怎麼看避諱的問題。

其實,《石頭記》抄本或《紅樓夢》刻本,是不存在嚴格意義的避公諱即避國諱的。這個問題,筆者在《論紅樓背景在乾隆年間》和《再論紅樓背景在乾隆》中已經詳細舉例論述了。至於其中避公諱等著述時所殘留的時代痕跡,譬如「玄」、「寧」、「歷」和「丘」等避諱字,筆者認為它們只能是母本倖存的原貌。至於馬興華老師質疑的的不避諱的問題,筆者認為可能是推論的條件有待商榷。

正本才能清源。古人避諱是中國文化的一個奇異的現象,避諱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漢初的五位皇帝劉邦等,就在漢朝史書上實行避公諱了。這種諱的風俗,起於周朝,盛行於唐朝宋朝。總之,名字上避諱的方法共有五種方式:

一、改字:用另外一個意義相近的字來代替須避諱的字。(在書面語或口語交際中避開帶有禁忌性質的諱字而擇一字來代替的方法)如,遇到「正」的字用「端」字代替;「姮」用「常」代替;「鏡」用「鑒」代替等。

二、改音:用另外一個聲音相近的字。(對避諱字不直讀其音,而改讀另一音的方法)如《紅樓夢》第二回:雨村拍手笑道:「是極!我這女學生名叫黛玉,他讀書凡『敏』字他皆念作『密』字,字遇著『敏』字亦減一二筆,我心中每每疑惑,今聽你說,是為此無疑矣。」

三、空字:把要避諱的字空一格,空位可以用「□」來代替:或用某代替,寫作「某」;或用「諱」字代替。 如,古代文人讀書時,遇到「丘」字(孔子之名)即讀成「某」音,寫下來也寫成「某」字;南朝沈約修《宋書》,避宋武帝「劉裕諱」,把劉裕寫成「劉□」、「劉諱」。

四、缺筆或改筆:把要避諱的字少寫一筆,認為少寫一筆就恭敬了。如,唐太宗李世民,唐代人「世」寫為「卅」。

五、小字法:譬如,《中庸》第一章「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故君子慎其獨也」,朱熹在為《中庸》作注時把兩個「慎」字用小字改為「謹」,以避宋孝宗的名諱。    

——可以看到,避諱只是要避免和須避諱的字「一模一樣」,它可以用另外一個意義相近的字來代替須避諱的字,也可以改寫。正如雍正三年開始的為避諱孔子(孔子字仲尼,弱冠禮時取表字,為從曲阜之東有尼山取義)丘名,遇「丘」字改為「邱」,即為一例。其實 「虎邱」(為「虎丘」)的避諱只是雍正三年之後的寫法。據載,在唐代,為避唐高祖李淵祖父李虎名諱,虎丘一度改名「武丘」,寺名亦易為武丘報恩寺,仍分東西兩寺。顏真卿詩有「不到東西寺,於今五十春。」之句。在寶歷元年(825年),五十四歲的白居易出任蘇州刺吏時,寫下了五律《武丘寺路》:「自開山寺路,水陸往來頻,銀勒牽驕馬,花船載麗人芰荷生欲遍,桃李種仍新,好住河堤上,長留一道春。」可以為證。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馬老師《庚辰本是康熙庚辰年(1700年)的本子,兼談育嬰堂和時憲書》一文中的推論過程:

如上所述,坵是丘的異體字,如果丘字要避違,那麼坵字也應當避違。從以上四個例子可以看出,在庚辰本中對丘(坵)不避違。根據陳先生說的避違原則:「雍正三年(1725)下旨:為避諱孔丘名,除四書五經外,凡遇『丘』字都應加耳字旁為『邱』。」庚辰本手抄本應當是雍正三年(1725)以前的本子,因為其後的本子應該避違,丘字寫作邱。庚辰本第六十七回補入的本子確實把丘(坵)寫作邱,這個補入的本子應該是雍正三年(1725)以後的本子。

——筆者在查詢本子以後,其整個考證的「坵」字現象,的確都合乎本子的事實情況(另外,程甲本這些地方都是嚴格避諱的),但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它給忽視了,即推論的前提「如果丘字要避違,那麼坵字也應當避違」。其實,恰恰這個有問題,忽略了避諱的真實的精華了。

試問:既然是避諱「丘」字,那麼所有和這個筆畫互異的情況,可不可以是避諱的呢?原則上是可以的罷?因為,在歷史上其實還實際存在直接缺中間一豎劃或者末筆一橫這樣的「四不像」的「丘」字呢。而且,「坵」 是丘的異體字,並不違背筆者引據的凡遇「丘」字都應加耳字旁為「邱」的雍正旨意罷?

我們回頭來檢索一下馬老師說的列本現象(雖然真實性還沒有庚本得到公認,但不妨說說)。

列藏本第六十七回的兩個「虎丘」都寫作「虎丘」。不過這兩個丘字都有改動的痕跡,先寫作「坵」,然後又把 「坵」字的土旁塗掉,各在丘字的左邊留下一團墨跡。這兩個丘字的改動說明列藏本的母本是寫作「坵」字的。由此可見,抄寫本在流傳過程中會出現文字上的改動。列藏本在第四十二回中把「丘壑」寫作「邱壑」,應該說這是避違的情況。列藏本中丘(坵)字避違的只有一個,不避違的有五個,多數回目是不避違的。列藏本可能是雍正三年(1725)以後的抄本,但是多數回目保留了雍正三年(1725)以前的母本的情況。

——結合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說,這些都不是問題。列藏本上5個原來的坵」字的現象,正好說明它是已經避諱的了,包括「邱壑」的情況。所以,判斷列藏本是雍正後的抄本了。那麼庚辰本自第五冊起,有「庚辰秋月定本」字樣,我們說庚辰本是乾隆二十五年的庚辰(1760年)的本子,應該是很嚴謹的說法了。《紅樓夢》只有可能是乾隆時代的產物了。因此判斷「庚辰本是康熙庚辰年(1700年)的本子」的說法,有誤。於是我們判斷,依此訛誤來進一步推論以坵」字的現象來否定作者曹雪芹說,是不靠譜的。

二、關於時憲書,有清史料確證。

馬老師在《庚辰本是康熙庚辰年(1700年)的本子,兼談育嬰堂和時憲書》中的第三個異議是:

……把歷書叫作「時憲書」古已有之,並不是乾隆朝為了避「弘曆」(弘歷)違才出現的新名詞。下面引用「時憲書」的一個例子:

除此之外,關於唐代中期以後有雕板印刷的,還有一些記載,如說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十二月丁丑敕:「諸道府不得私置歷日板。」馮宿《禁版印時憲書奏》中也說:西川淮南等道,都用版印日曆,在市上發賣,每歲不待司天台奏准頒下新歷,私印歷本就早已通行天下。(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第九冊)·第二節民間手工業)

由此可見,早在唐代就使用「時憲書」這一名詞了。

馬老師的這個問題,關鍵是證據真實性的問題。筆者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回答:

首先、清代康熙之前並不存在《時憲書》的稱呼,社會上也不存在這樣的曆法學書。「時憲書」是從雍正元年建元,有乾隆七年開始頒行社會的。「時憲歷」這個名稱,見於清史料記載。據《清史稿·本紀四·世祖本紀一》記載:「順治元年……秋七月丁亥,考定曆法,為時憲歷。」它後來有兩個修訂版本。一是康熙二十三年(甲子,1684)《歷象考成》,編成後用該書中所譯第谷的數據做歲實來修訂,叫做《甲子元歷》;二是乾隆七年(1742)年重修,以雍正元年(癸卯,1723)為元,用牛頓的數據做歲實來修訂,叫《癸卯元歷》——頒行社會時叫「時憲書」,比如現存的《大清光緒二十三年時憲書》等。《癸卯元歷》這部曆法由戴進賢等人著手修訂。這部曆法的特點是採用了開普勒行星運動的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公元1742年大清王朝開始使用這部曆法了, 一直使用到大清王朝滅亡,直到民國元年1912年1月1日。 現在,民間還使用著,例如在民間還有人將歷書叫「時憲書」。

其次,根據中國科學院上海天文台盧仙文專家考證的比較詳細,論述了從兩漢魏晉南北朝曆法,到隋唐兩宋曆法,到元明曆法。現節選一段,轉引如下

《數理天文學成就──曆法》

中國古代曆法的主要研究內容是日、月及五大行星的運動規律。就此研究內容而言,稱中國古代曆法為中國古代數理天文學是恰當的。史籍所載中國古歷前後近一百部,其中獲得官方正式頒行的五十餘部。各部曆法在具體內容和治歷方法上有承襲,也有變革,綿綿兩千餘年,作述不息。令人歎為觀止。要而言之,中國古代曆法的中心課題可以歸結為兩個:原理和數據。原理是指日、月、五星運動規律在曆法中得到的反映;數據是指曆法對日、月、五星運動的數值描述。曆法之疏與密主要從這兩個方面表現出來。

根據原理和數據這兩個要素,對中國古代曆法作縱向考察,可以按時間順序將其大致分為三個階段:(1)兩漢魏晉南北朝曆法;(2)隋唐兩宋曆法;(3)元明曆法。

傳說漢代以前有所謂的先秦古六歷,然而對它們的真偽,便是古人也早已懷疑。漢武帝時修的《太初歷》是中國古代有明文記載的第一部曆法,但已不傳。西漢末劉歆所作的《三統歷》是第一部被完整保留下來的曆法,但學者們認為它幾乎就是《太初歷》的翻版。《後漢四分歷》雖經反覆修改,但並無實質變化。直至劉洪《乾象歷》,引入月亮視運動的不均勻性,算是一大進步。此歷並未頒行,至魏晉修歷時其先進方法被採用。南朝何承天《元嘉歷》在實測數據上有所改進。祖沖之所造《大明歷》則試圖從改變閏周和測定冬至點入手,提高曆法精度,但由於政治原因,其法不得施行。

隋張賓《開皇歷》依何承天之法,微加增損而已。而劉焯的《皇極歷》根據北齊張子信發現的太陽週年視運動和行星運動不均勻性,引進定氣;採用定朔、歲差;還運用先進的數學手段解決計算問題。所有這些先進的原理和方法的運用使得《皇極歷》成為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上的曆法。同樣由於政治原因,其法不得施行。但時人稱其為精密。唐初《戊寅歷》和李淳風《麟德歷》雖然行用一時,但它們的成就均不出《皇極歷》的範圍。直至一行《大衍歷》,在對天體運動的理解、實測、計算技巧方面,都有重大革新,使得《大衍歷》成為中國古代曆法史上冠絕一時的好歷。南、北兩宋頒行的曆法共有十九部之多,然均無重大突破。

《大衍歷》之後,元代郭守敬等人的《授時歷》成為中國曆法史上的另一座高峰。經過前後數百年的努力,曆法所反映的天體運動規律,即治歷的基本原理已被古代天學家們大致掌握,欲使曆法有所改進,惟有在數據及其處理方法上下工夫,《授時歷》便是在這方面作出努力並獲得成功的典範。其基本數據全憑實測,打破古來治歷舊習,開創後世新法之源。明代遵用《大統歷》,其法沿用《授時歷》。(《中國古代天學》)

由此可見,隋唐兩宋朝廷曆法是《開皇歷》和《皇極歷》,明代通行「大統歷」,明末傳教士西來傳入西洋曆法。徐光啟等首先學習西法主持撰成《崇禎歷書》。新法未及頒行而明亡。滿清入關,西人湯若望被任命為欽天監監正,湯刪改《崇禎歷書》作成《西洋新法歷書》。現在所說的「農曆」,本質上是由湯若望等編製的《時憲歷》。

天文科學專家權威資料證明,清雍正朝以前,古代曆法書名稱《時憲曆》。所以說,只是在乾隆以後,因避諱「弘曆」(弘歷)社會和朝廷上才改成「時憲書」(《時憲書》)的。《紅樓夢》中的「時憲書」這段文字,在庚辰本等抄本或者程本刻本都一樣存在。它可以作為成書在乾隆時代的標誌之一。

再者,時憲書局的出處,確實從乾隆時代開始的。據專家史玉民考證,現今發現的清檔中,由奏銷黃冊行文中可以發現憲書房未稱「憲歷房」,司書廳未稱「司歷廳」等,推知是避「歷」字諱,因此這應是乾隆朝或其後的黃冊。很可能就是《日下舊聞考》卷七十一提到的乾隆三十一年(1776年)那次「奉詔重修」後的報銷清冊。現節選如下:

據《欽定大清一統志》載:「時憲書局在宣武門內天主堂 1東。即明天啟二年(1622年)都御史鄒元標、副都御史馮從吾所建首善書院。」([6],卷二.65頁.)實際上,明崇禎二年(1629年)徐光啟奉旨督領修歷事務,在此地設立歷局時,以其一半「與西洋人作天主堂」。[27]2 因此,明歷局只是原首善書院的一部分。其餘則可能闢為教堂或作為耶穌會士的寓所。

清順治七年(1650年)湯若望在此基礎上,又「向朝廷請求禁城與歷局之間一塊空地」,興建了「無玷始胎聖母堂」(即南堂)並在其旁側同時修建了「專供婦女會教學習練教義之用」的一座小教堂。[28] 歷局,清乾隆以後改稱時憲書局,為在欽天監供職耶穌會士的寓所。3(湯若望,南懷仁、戴進賢、劉松齡、高慎思等都曾居住於此)因此,時憲書局與清欽天監具有十分密切的關係。清代北京方志記載欽天監時多提及時憲書局。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南堂為義和團所焚,「連四周群房約三百餘間俱皆燒盡。」4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按《辛丑條約》,重建南堂,「時憲書局之地,亦併入其中」。([10],241頁)至時,時憲書局就不存在了。實際上道光六年(1826年)以後,欽天監不再用西洋人,[29]作為欽天監外署的時憲書局可能已另作他用了。(史玉民 《清欽天監衙署位置及廨宇規模考》)

參考文獻:

[6](清)和珅等撰.大清一統志[M].卷二. 四庫全書[Z].第47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據台灣商務印書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重印,1987.62-65.

[10]陳宗蕃編著.燕都叢考[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1.172.

[28](意)利瑪竇,金尼閣著.利瑪竇中國札記[M].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514-515.另見:(德)魏特.湯若望傳[M].商務印書館1949. 251.

[29]柯劭忞等撰.清史稿[M].卷一百十五.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上海書店,1986.9234. 

1原檔未註明年代,但由奏銷黃冊行文中,憲書房未稱憲歷房,司書廳未稱司歷廳等知是避「歷」字諱,因此這應是乾隆朝或其後的黃冊。很可能就是《日下舊聞考》卷七十一提到的乾隆三十一年(1776年)那次「奉詔重修」後的報銷清冊。

3《欽定大清一統志》卷二載:「本朝令西洋人居此,治理時憲書。」

最後,筆者冒昧問一下,白壽彝先生所總主編的《中國通史·第二節民間手工業》援引的資料不全,其原文為《全唐文·卷六百二十四》:

◇ 禁版印時憲書奏  准敕禁斷印歷日版。劍南兩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歷日鬻於市。每歲司天台未奏頒下新歷,其印歷已滿天下,有乖敬授之道。

這個唯一的資料,曾經被王國維引來當作論述中國雕版在唐朝開始的孤證。但問題是《全唐文》的為清代董誥等纂修。是否可能已經避諱過了呢?正如魯迅說的「四庫全書出,而天下無書矣」,其真實性已經有專家纂文討論時說「等待新的史料出現,才能確論」。因為譬如《紅樓夢》,記載其作者為曹家的說法,也有出處,但是因為大家質疑其作者的真實性,故而問題懸而未決。此與先生引述很類似。

總之,請馬老師詳細查詢馮宿其人其書的情況如何。此外,馬先生還有別的記載別代有「時憲書」的例證否?果然如此,意義定當非凡。

附:《大清光緒二十三年時憲書》封面:

三、關於育嬰堂的問題

現存記載最早的,在1650~1740九十年間在江南46個州府縣中有38個設有育嬰堂,而育嬰堂有44所。此現象育嬰堂在十七世紀後期至十八世紀中期這九十年之中,至少在江南地區,已普遍建立起來,這是前所未有的現象。

據考證,得到官方資助最厚的是江寧府的育嬰堂(1679)和蘇州府長州縣育嬰堂(1737)。其中江寧可能接近《紅樓夢》的背景設置:

江南江寧府江寧縣監生賈蓉,年二十歲。曾祖,原任京營節度使世襲一等神威將軍賈代化;祖,乙卯科進士(筆者註:程本為「丙辰科進士」,更應合乎明清歷史的科考制度)賈敬;父,世襲三品爵威烈將軍賈珍。(第13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 王熙鳳協理寧國府》

四、還有「丙辰科進士」的典故

《紅樓夢》第13回,說賈蓉捐官,履歷上:

上面寫道:江南江寧府江寧縣監生賈蓉,年二十歲。曾祖,原任京營節度使世襲一等神威將軍賈代化;祖,乙卯科進士賈敬;父,世襲三品爵威烈將軍賈珍。(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等相同。但區別是己卯本上「江南」為「江寧」字上塗改的)

上面寫道:江南應天府江寧縣監生賈蓉,年二十歲。曾祖,原任京營節度使世襲一等神威將軍賈代化;祖,丙辰科進士賈敬;父,世襲三品爵威烈將軍賈珍。(程甲、乙本)

那麼,比較此處賈敬的「乙卯科進士」和「丙辰科進士」,究竟哪個更合乎歷史典故呢?因為六十年一循環,所以我們考察起來也方便。

清朝與明朝一樣,選取官員實行科舉取士。科舉分三個等次,初級為「童試」,取中者為「秀才」;中級為「鄉試」,取中者為「舉人」;高級為「會試」(中試者叫做「貢士」,其中第一名稱為「會元」)、「殿試」(也叫「廷試」,皇帝親自出廷取士),取中者為「進士」。「殿試」取中者又分三甲,泛稱「進士」。清朝從順治三年(1646年)至光緒三十年(1904年),共舉行會試、殿試112科,產生狀元114名。

據《清史稿·選舉志》:「順治元年,定以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戌丑未年會試。鄉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均初九日首場,十二日二場,十五日三場……乾隆間改會試三月、殿試四月,遂為定制。」又,《清通考·卷四七·選舉考一》記載,有清一代的鄉試正科在「子、午、卯、酉」年的八月舉行,每三年一次,五年兩次。會試於鄉試的次年的二月舉行,同年此後舉行殿試。乾隆十年後,會試改為鄉試次年的三月舉行。正科進士會試中式的年份應為「丑、辰、未、戌」年。除正科外,如遇皇帝萬壽、登極或大慶典而加恩科,此時恩科如適逢正科之年,則為恩科,而正科或於前一年或後一年補試。由此可見,「進士」不存在 「卯科」年中式的會試考的。

我們查所有清代科舉會試的歷史,從順治三年到程本刊布的乾隆五十七年之前,不論恩科或正科,實際確實都不存在所謂的「乙卯科進士」,只有「丙辰科進士」。 又如,納蘭性德(1655—1685),原名成德,字容若,納蘭氏,後為避太子諱始改性德,於康熙十五年丙辰(1676年)二十二歲時參加了殿試,得二甲第七名,賜進士出身。從乾隆六十年以後才真正有乙卯科進士,如高鶚就是乾隆六十年(1795)乙卯科進士。

對照萬年曆,契合小說背景「丙辰科」的只有兩個年份: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或康熙十五年丙辰(1676年)。其上為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和往下1795年都不合乎紅樓背景。

結合上面考論已經確定了《紅樓夢》必須是寫作在乾隆時代的,所以推斷賈敬「丙辰科進士」,應是1736年的而不是1676年的。可以說,程本《紅樓夢》第13回的「丙辰科進士」是契合歷史的。

此外,還有後40回中的「文勤公」的典故。

第96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 洩機關顰兒迷本性》:賈璉請了安,將到十里屯料理王子騰的喪事的話說了一遍,便說:「有恩旨賞了內閣的職銜,謚了文勤公,命本家扶柩回籍,著沿途地方宮員照料。昨日起身,連家眷回南去了。舅太太叫我回來請安問好,說:『如今想不到不能進京,有多少話不能說。聽見我大舅子要進京,若是路上遇見了,便叫他來到咱們這裡細細的說。』」(程本)

——這個四大家族的「王家」人在死後封號「文勤公」。那麼,乾隆時的文勤公有誰呢?經專家考訂,在清初到乾隆時代,只有大臣陳世倌謚號「文勤公」。陳世倌(1680—1758),字秉之,號蓮宇,海寧鹽官人。謚文勤。著有《學辯質疑》、《讀書管見》、《宋十賢傳》、《嘉惠堂集》等。看來如果作者要坐實歷史素材,《紅樓夢》成書必須在乾隆二十三年,即1758年之後了。

總之,此系列的細節物證和「徵候」,充分顯示了《紅樓夢》作者的時代烙印和時代氣息。按照確證兩個以上的立論原則,我們把《紅樓夢》故事背景確定在乾隆年間來考察,應該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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