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兩大疑案之「釵黛合一」

紅樓夢兩大疑案之「釵黛合一」

紅樓夢兩大疑案之「釵黛合一」

紅學研究

「庚辰本」的第四十二回有一條回前批,批語為:

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 (見959頁)

這是一條人為的矛盾批語,他的批語造成的後果絕不亞於曹雪芹故意更改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事;一個回目,一條批語曾使多少紅學家絞盡腦汁,無以自拔,而且一次又一次的掀起了紅學界的軒然大波。

「白首雙星」是賈母和劉姥姥,而「釵玉合一」又怎麼解釋呢?我們現在來討論這個問題。

就這一條批語本身來看,他有三層意思。此條批語分為三層意思來說,諸紅學家並沒有什麼意見;但是,諸紅學家忽視了這三層從始到終並不能統一的內容,當然也未瞭解這三層內容本質的含義。

這裡首先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第二層的「今書至三十八回,已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一句。此批明批在四十二回,又何必言「今書至三十八回」呢?當然有人將此解釋為,此批本批在第三十八回前,是抄錄者抄錯了頁數,抄到了第四十二回回前。但是三十八回回目為「林瀟湘魁奪菊花詩,薛蘅蕪諷和螃蟹詠」,此章節從始至終描寫眾人終日吃蟹吟詩一事,根本無任何描寫黛玉與寶釵二人關係如何如何的文字。也有人將「今書至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一語用來探討《紅樓夢》的總回目。認為三十八回是《紅樓夢》「三分之一有餘」,《紅樓夢》全部回目當為一百十回,一百十回的三分之一正好是三十六回多、三十七回不到(見《初探》一四五)。但是,這種研究者也不想一想,三十八回為一百十回的「三分之一有餘」,哪四十二回能不能算作為一百一十回的「三分之一有餘」呢?我認為:完全可以。所謂「余」字的含義,並不是指多一點才算有餘;而超出一大截,但又不超出很多的部位和數字都算在「有餘」之列。既然如此,曹雪芹在下此批時為何不在四十二回前寫成「今書至四十二回,已過三分之一 余,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呢?何必要繞一個大彎子在四十二回前寫成「今書至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有餘」呢?難道此是數學計算,須要一個精確數字?何況「有餘」一詞,就是在數學用語上也不必是完全精確的。

這裡的「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乃是指將一個事物分成三等份,而下批的此處或此回或此時所處的位置乃是「三分之一有餘」而又「三分之二不到」的意思。「三份」實際上它正指《紅樓夢》原回目的「上三十回」、「後卅回」以及還未批出的「中三十回」的這麼一個等份關係。此批語中的「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之後的「今書至三十八回」或下批位置的第四十二回,乃是指:按《紅樓夢》的總回目九十回,用三分之一的三十回來計算,它是三分之一的三十回的有餘而又是三分之二的六十回不到這一數字概念。既然如此,也即就是說,「三分之一有餘」一語完全可以在下批的第四十二回批作「今書至四十二回,已過三分之一有餘」。那麼,我們由此可以看出脂硯齋在第四十二回回前批的「今書至三十八回,已三分之一有餘」一語完全沒有道理。

這是批語第二層句子的第一個矛盾的地方。

我們再來看看第二層句子中的「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

在第四十二回中,曹雪芹寫了「蘅蕪君蘭言解疑癖」一節文字,自此之後,林黛玉和薛寶釵確實和好了。這裡的「和好」並非如有些人說的黛玉上了寶釵的當,什麼表現了薛寶釵的「奸詐」,什麼寶釵抓住了林黛玉的「把柄」(指林黛玉口中說的「良辰美景奈何天」《西廂》詞語),「此時林黛玉不可能馬上進行公開反擊」(見《初探》二七零頁)等等,而確是二個少女釋卻了嫌疑。至於林黛玉和薛寶釵的各種獨特不同之處,那是另一回事,但他們在此時已確實沒有敵意,這卻是事實。

但是,我們能因為林黛玉和薛寶釵的釋疑和好而可下批為釵黛二人「合而為一」嗎?這絕對不能。「釋疑」和「合而為一」,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用語。兩個現實人物少女之間的釋疑並不等於二人「合而為一」。「合而為一」有「二人一體」「二人一身」的意思,而林黛玉和薛寶釵卻是兩個區別甚懸殊的整體。

這是第二層句子的第二個矛盾。

此批的第一句為「釵玉名雖兩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若將此句解釋為薛寶釵與林黛玉「名雖兩個,人卻一身」,我認為這裡還有一個這樣的問題:此批如果出自一般批者和讀者之手,我覺得還不奇怪,比如說俞平伯就持併力主這一觀點;但此批出於脂硯齋之手,就太講不通了。金陵十二釵正冊第一頁中已明顯的暗示著雪中埋的一股金簪對林黛玉的潛在威脅,《紅樓夢》曲子中的「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已表明林黛玉與薛寶釵二人為勢不兩立的敵對體,林薛二人又怎麼「合一」呢?這個讀者可以理解的東西,深知《紅樓夢》底裡的脂觀齋難道比我們更愚昧更糊塗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事。

我們再來看此批的最後一句「請看黛玉逝後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

在此處,我們先不管林黛玉和薛寶釵在原來是否為「一身」,在第四十二回二人是否「合而為一」;但在《紅樓夢》的後部分(按第五回「太虛幻境」圖冊曲子中預示的後部分),我們看到只能是賈寶玉與薛寶釵「合而為一」的婚姻組合,這是「金玉良緣」的寫作題綱所決定了的。這一點脂硯齋不是不清楚的。不僅如此,脂硯齋在第二十回的正文「且說寶玉正和寶釵頑笑,忽見人說史大姑娘來了」(見453頁)下批道:「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閒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洩露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同頁)。由此脂硯齋一批,我們看出脂硯齋並不是不知道寶玉與寶釵後文的婚姻組合一事,而是比我們更清楚。那麼反過來也就是說,不論從曹雪芹筆下暗示幾個人的結局,還是脂批筆下明言幾人的結局,我們都無從看到《紅樓夢》後部有什麼「釵黛合一」的這一結局。在這裡,我並不反對俞平伯假設的林黛玉逝後薛寶釵傷感得了不得這一成份,有這麼一種事實(傷感)和可能(傷感得了不得)性;但「傷感」與「合一」卻根本沾不上邊。何況此批語中還有「請看黛玉逝後之文字」一語來作前提:「黛玉逝後」,一個在「天」為「靈」,一個在世為人,不要說二「人」合不到一塊,就是「靈魂」也合不到一起。寶釵畢竟還沒有死,「黛玉逝後之文字」為黛玉和寶釵「合而為一」豈不是笑話。

矛盾!矛盾!僅僅五十九個字的一條批語中,矛盾填充了全部。特別是此批明明「假道」在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一章節文字上,卻又言什麼「今書至三十八回」更是一個人為的「捉弄」。

可以說,脂硯齋「欺人」太甚了,也太小看天下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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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硯齋此批的中間數句是一種故意賣弄文墨的捉弄,此批前邊的「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和後邊的「請看黛玉逝後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的批語顯然也在玩弄詐術。這我們都不能全怪脂硯齋。不論俞平伯的用此批證明林黛玉與薛寶釵為一個人,還是其它人批判俞平伯所持的觀點,但都陷入了脂硯齋的囹圄之中,這只能怨我們自己。

在解釋此批時,諸紅學家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把脂批中的「釵玉」一詞中的「玉」當作林黛玉的簡稱。這一字之差鑄成大錯,造成了紅學研究史上的千古遺恨。

這裡有一個赤裸裸的問題,就是「釵玉名雖二個」中的「釵」乃是指薛寶釵;但「玉」乃是指賈寶玉,並不是指林黛玉。「人卻一身」即是指「金玉良緣」的婚姻組合。這一個問題誰也沒有想到,誰也不敢相信;然而它卻是事實,並由它主宰了《紅樓夢》的全部。

在人名的稱謂上,我們不妨仔細地查一下脂硯齋筆下的習慣稱呼用語。

在《紅樓夢》中,用「玉」作人名的是不少。有人們共知的賈寶玉、林黛玉、妙玉;也有因避諱而改名的林紅玉;還有劉姥姥胡謅的什麼茗玉,「梨香院」的優伶玉官,賈府學堂的玉愛。在脂批中,因隨著正文,脂硯齋也用「玉」來簡稱者甚為頻繁。除稱寶玉為「石兄」外,單就「玉兄」一詞,已達四十餘處。有時也將寶玉、黛玉一起合稱 「二玉」,這也有十條之多(隨處可見,例不舉)。有時也偶稱寶玉、黛玉為「雙玉」。如第三十回回前批「指扇敲雙玉,是寫寶釵金蟬脫殼」。還有合稱寶玉、妙玉二人為「二玉」的。如第五十回寶玉、寶琴到庵中求梅一段,脂硯齋批有「想此刻二玉已會,不知肯見賜否?」(「庚辰本」1165頁)。這是脂硯齋用「玉」的稱謂處。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問題,就是脂硯齋筆下對「玉」這一簡稱比較混亂;但是,也可以看出脂硯齋筆下的「玉」並不是專指林黛玉,而是大部分作為簡稱賈寶玉用的。

脂硯齋對林黛玉的稱呼,也是比較混亂的。有時稱其姓。比如說第三十七回眾人作完「海棠詩」之後,在「各自散去,也有回家的,也有往賈母王夫人處去的。當下別人無話」下批的「一路總不大寫薛林興頭,可見他二人並不著意於此。不寫薛林,正是大手筆」(見852頁)。在這裡是用姓來稱呼薛寶釵和林黛玉的。脂硯齋還在別的幾處用姓來稱呼林黛玉。比如說有時稱林黛玉與史湘雲為「林湘」、「林史」、「湘林」;有時也稱賈寶玉和林黛玉為「玉林」;有時稱薛寶釵和林黛玉為「寶林」(為省筆墨不錄原批)。但是,相對而言,脂硯齋對林黛玉的稱呼還是「顰兒」「顰卿」為主。在批林黛玉與別人合稱時也是用「顰兒」一詞的。比如說「庚辰本」第二十回第一頁寫寶玉在黛玉房中因說耗子精來為林黛玉解悶下批的「雲寶玉亦知醫理卻只是在頻(顰)釵等人前方露。」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第一頁描寫史湘雲和林黛玉因「學舌」鬧得不可開交時的「至寶釵來在湘雲身後,也笑道:『我勸你們兩個看寶兄弟分(份)上,都丟開手罷』」下批的「好極!妙極!玉顰雲三人已難解難分,插入寶釵云『我勸你兩個看寶玉兄弟分上』,話只一句,便將四人一齊籠住,不知孰遠孰近,孰親孰疏,真好文字。」還有同回的四六八頁正文「一時寶玉來了,寶釵方出去」之下批的「此一回將寶玉、襲人、釵顰雲等行止大概一描,已啟後大觀園中文字也。今詳批於此,後久不忽也」。在這些林黛玉與別人混稱的批語中,林黛玉的簡稱都是用「顰」並非用「玉」。

對於脂批在稱呼薛寶釵與林黛玉關係時,也非不見一個「玉」字,在「甲戌本」第四回描寫薛寶釵初進賈府住進「梨香院」之後的「寶釵日與黛玉迎春姊妹等一處,或看書著棋,或做針黹,倒也十分樂業」一段文字上,就有一條硃筆眉批,它是「金玉如見,卻如此寫,虛虛實實,總不相犯」(見「甲戌」62頁)。我們不論對於此批如何解釋,都只能將此批中的「金玉」一語解釋為薛寶釵和林黛玉。但這是一種反常。

在《紅樓夢》中,我們無論如何簡稱薛寶釵和林黛玉,既就是簡稱二人為「釵玉」,也不能用「金玉」來簡稱;因為誰都知道「金玉」是專指賈寶玉和薛寶釵「金玉良緣」這一特設關係的。

關於「金玉」一詞,還有一處,在「甲戌本」第八回最後一頁的最後一句秦業「親自帶了秦鍾來代儒家拜見了,然後聽寶玉上學之日,好一同入塾」之後還批有「不想浪酒閒茶一段金玉旖旎之文,後忽用此等寒瘦古拙之詞收住,亦行文之大變體處,《石頭記》多用此法,歷觀後文便知」(見127頁)。在這一批中,此批中的「金玉旖旎之文」中的「金玉」到底是指誰呢?是指寶釵和寶玉呢?還是指寶釵和黛玉呢?也即是說這一段關係是指寶釵和寶玉的「旖旎」關係呢?還是指寶釵和黛玉的「旖旎關係」呢?我認為,在此回描寫寶玉「梨香院」「識金鎖」寶釵「識通靈」一段「旖旎」文字之後,林黛玉也來到了「梨香院」,但是林黛玉來到「梨香院」的一段文字根本談不上什麼「旖旎」的,自然也談不上林黛與薛寶釵什麼「旖旎」了。林黛玉與薛寶釵的關係用第八回的回目來說,就是「探寶釵黛玉半含酸」的。

只有第四回中眉批的「金玉如見」來合稱薛林的,它是脂批中人物混稱中的一種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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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談了脂硯齋筆下對「玉」的稱謂和用「金玉」來混稱寶釵與黛玉和寶釵與寶玉的稱謂後,我們再來看脂硯齋筆下的「釵玉」這一合稱一詞的專用。

對於脂硯齋筆下有關薛寶釵和林黛玉的混合稱呼,我查了所有脂批,除了第四回的「金玉如見」之外,其它全用「釵顰」「顰釵」以及「薛林」和「林薛」一類稱謂來合稱薛寶釵和林黛玉。除人們認為第四十二回批的「釵玉一身」是指薛寶釵和林黛玉之外(當然這是一種錯誤的看法),在脂批中,我還沒有看到一條脂批將薛寶釵和林黛玉合稱為「釵玉」的。

但是,我卻在第二十一回查到了脂硯齋將薛寶釵和賈寶玉合稱為「釵玉」的脂批。

批語批在「庚辰本」468頁「一時寶玉來了,寶釵方出去」的正文之下。為雙行夾批,批語為三條:?

第一條:?

【HT5K】寫得釵玉二人形景較諸人皆近(當「遠」字),何也,寶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論貴踐皆親密之至,豈於寶釵前反生遠心哉。蓋寶釵之行止端肅恭嚴不可輕犯,寶玉欲近之而恐一時有瀆,故不敢狎犯也。寶釵待下愚尚且和平親密,何反於兄弟前有遠心哉。蓋寶玉之形景已泥於閨閣,近之則恐不遜,反成遠離之端也。故二人之遠,實相近之至也。至顰兒於寶玉實近之至矣,卻遠之至也。不然,後文如何反(當「凡」字)較勝角口諸事皆出於顰哉。以及寶玉砸玉、顰兒之淚枯種種孽障,種種憂岔(當「忿」),皆情之所陷,更為辯哉??【HT】

第二條:?

【HT5K】此一回將寶玉襲人釵顰雲等行止大概一描,已啟後大觀園中文字也。今詳批於此,後不忽矣。?【HT】

第三條:?

【HT5K】釵與玉遠中近,顰與玉近中遠,是要緊兩大段,不可粗心看過。?【HT】

對於脂硯齋在寶釵、寶玉、黛玉等人連著下的三條批語,我們在此暫不論脂硯齋對人物評判的觀點如何,也不論脂硯齋對賈寶玉與薛寶釵和林黛玉的關係「遠」「近」評判是否正確,但我們卻從此看出了一個稱呼上存在著這樣一個問題:「釵玉」乃是指薛寶釵和賈寶玉,而不是指薛寶釵和林黛玉。

這就是脂硯齋筆下「釵玉」合稱的內在含義。

到此,當然會有人提出這兩個問題來:一是,第二十一回的「釵玉」自然是指薛寶釵和賈寶玉的,因為它批在寶玉與寶釵一段文字之下。而第四十二回回前批的「釵玉」卻是批薛寶釵與林黛玉釋疑一節文字的,它是專門批薛寶釵和林黛玉的。兩處雖都用了「釵玉」,但批的對象不同,怎麼能下同樣的結論?二是,薛寶釵與林黛玉就算不是「一身」,薛寶釵與賈寶玉又怎麼能算「一身」呢??

在第四十二回,為什麼將賈寶玉與薛寶釵的「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批在薛寶釵與林黛玉釋疑癖一段文字上,我前邊已經說過,這是一種「假道」。即就是脂硯齋借四十二回曹雪芹描寫薛寶釵與林黛玉釋疑和好一段文字來半明半暗地揭示賈寶玉和薛寶釵「金玉良緣」的二人「一身」「一體」的內在實質的。這一條脂批明明批在第四十二回,脂硯齋卻寫成「今書至三十八回」,這一矛盾用語已很清楚的說明了脂硯齋下此批語的用意。

至於薛寶釵與林黛玉固非「一體」,薛寶釵與賈寶玉又豈能「一身」呢? 這個我們不妨看一看「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的一條硃筆眉批。此批批在賈璉與鳳姐在商討為薛寶釵作生日的一段文字上。此批為:?

【HT5K】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矣。

丁亥夏畸笏叟?【HT】

(見488頁)?

這是一條很明顯批薛寶釵、林黛玉、賈寶玉、甄寶玉隱藏身份的批語,他批出了薛林與甄賈的微妙關係。但是對此一批,所有紅學家皆誤解了。一般人都認為賈寶玉即甄寶玉,薛寶釵即林黛玉,在這方面的代表人物自然是俞平伯了。而實際上,此批中的「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乃是指將薛寶釵應當當賈寶玉看;林黛玉應當當甄寶玉看。也即就是說薛寶釵與賈寶玉為「一身」;林黛玉與甄寶玉為「一體」。這一條批語為我們識別「釵玉一身」揭開了帷幕。

當然,在此批中,我們不能機械的看問題。比如說按脂批中是「薛林」對「甄玉賈玉」,那麼應當是薛寶釵與甄寶玉為「一體」,林黛玉與賈寶玉為「一體」。這種看法就錯了。因為此為隨筆下批,有時甚至錯別字尚且連篇,批者往往會疏忽這一工整的對仗,我們自己在寫這一類文字時也會經常出現這一倒置現象 。

此批有一個很簡單的意思就是薛寶釵與賈寶玉乃是「一身」,林黛玉與甄寶玉乃是「一體」。其內在含義不外乎薛寶釵的「金簪」代表了滿洲政權,它與京城「石頭城」的化身賈寶玉結合,組成了一個現行滿洲政權的京都。這裡的「一體」「一身」在愛情方面便表現為婚姻上所謂「金玉良緣」的組合。

那麼有人會說,按你的分析,林黛玉與甄寶玉為「一體」,《紅樓夢》中的結局當然是林黛玉與甄寶玉結為夫婦了,這成了什麼??

我說,不。所謂林黛玉與甄寶玉為「一體」,意味著眼淚洗面的唐後主式的林黛玉代表的漢族政權或亡國奴與京都的關係的「一體」,但在《紅樓夢》的安排中,並無林黛玉與甄寶玉結婚說這一安排,這一安排將會破壞《紅樓夢》的整個藝術結構,將使《紅樓夢》一敗塗地。在《紅樓夢》的安排中,林黛玉是安排進賈府去「流淚」的,她是淚盡而亡的。這種藝術安排不僅使《紅樓夢》的愛情悲劇場面有增無已,而且也並不違反林黛玉與甄寶玉的「一身」「一體」的內在結構。

在這個問題上,《紅樓夢》的前八十回未來得及解決林黛玉與甄寶玉的「一身」「一體」的問題,在後四十回中甄寶玉與「到頭誰似一盆蘭」的李紈之妹李綺的「暗渡陳倉」的寥寥數語的「結合」解決了林黛玉與甄寶玉「一身」「一體」的問題。《紅樓夢》大觀園分為「四大處」,賈寶玉與薛寶釵為一方,林黛玉與李紈為一方,這兩方的「一身」「一體」組合在後四十回中被薛寶釵和賈寶玉的婚姻與李綺和甄寶玉的婚姻組合取代了。

這就是第四十二回前批的「釵玉名雖二人,人卻一身」的內幕。

到此,我們將會發現,「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也」,此段脂批應該這麼解釋,也只能這麼解釋:?

薛寶釵與賈寶玉名雖為二個,但他們二個卻是「一身」「一體」的。此只所以分開來寫,寫成一男一女,寫成「金玉良緣」,此實乃「幻筆也」。要不相信,請看《紅樓夢》中「黛玉逝後之文字」,即賈寶玉與薛寶釵結為夫婦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也」。

至於此批中間的「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它乃是一種有意製造混亂,也是一種「假道」。它既起到了製造矛盾的作用,也起到了揭示問題的作用。當然根本的還是「假」四十二回林薛「釋疑癖」之「道」,而闡發《紅樓夢》中薛寶釵與賈寶玉「一身」「一體」的「金玉良緣」寫作本旨。

俞平伯將「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理解為「釵黛合一」完全是一種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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