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及」乎?「信不過」乎?
《紅樓夢》第四十三回寫賈母提議「學那小家子大家湊分子」的方式為鳳姐過生日,眾人紛紛響應,李紈表示出十二兩,賈母對她說:「你寡婦失業的,那裡還拉你出這個錢,我替你出了罷。」鳳姐討好賈母,說:「我一個錢饒不出,驚動這些人實在不安,不如大嫂子這一分錢我替他出了罷。」後來負責操辦的尤氏到鳳姐那兒收錢,書中這樣描寫:
(尤氏)一時來至榮府,先來見鳳姐。只見鳳姐已將銀子封好,正要送去。尤氏問:「都齊了?」
鳳姐兒笑道:「都有了,快拿了去罷,丟了我不管。」尤氏笑道:「我有些信不及,倒要當麵點一點。」說著果然按數一點,只沒有李紈的一分。……
近見鄧遂夫先生校訂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庚辰校本》(作家出版社2007年4月版),把尤氏說的「信不及」校改為「信不過」,指原文「及」為誤字。在校記中,他還為此發了一大通議論感歎,筆者孤陋寡聞,從不知校記原來竟有這樣寫法的,故先當一回文抄公,照錄如下:
「我有些信不過(原誤及)」,這句話裡原誤之「及」字,不僅各本全同,後來印行的程高本直到目前通行的俞校本、新校本,亦從未作過校改,甚至從未被留意過、懷疑過,豈不也算一樁小小的奇事?也許正因其小,才在古往今來那麼多專家學者高人逸士眼中,如雲煙般滑過。不過無論如何,但凡細讀過《紅樓夢》的有心人,可能都會在這「信不及」的異樣說法前打個激靈:古今雅言俗語中怎麼從未見過?之所以激靈之後又釋然了,丟開了,又是不是受了孔夫子「過猶不及」之說的影響呢?可這裡分明已經成「過猶及」了呀,豈能與夫子之論畫等號?其實,只要按正常的思維去少加剖析,這問題非常簡單:草書中有一種「過」字的寫法,和同樣帶草體的「及」字,本來就有點相似,原稿本的謄錄者在匆促的抄寫中對此發生混淆,原不足為奇。奇的是,此後經過那麼多飽學之士的精心傳抄、整理、校訂、出版,竟無一雙慧眼在此多停留一會兒,乃至從來就沒有人對此作過校改的嘗試。這不免讓人想起此書第一回楔子結束之後的一句「出則既明」一樣,除了乾隆年間過錄的甲辰本斗膽將其校作「出處既明」之外,截止本叢書之一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校本》問世前,好像誰都不敢去動這個分明不通(乃屬「處」字草書形訛)的「則」字。這類事例在過去印行的《紅樓夢》校訂本中比比皆是,難道不該引起學界人士足夠的重視與反思?(頁633—634)
抄完這段議論風生的妙文,筆者禁不住也要發些議論了:
第一,如果「信不及」果是「信不過」之誤,校訂者只需說明漢語中無「信不及」的說法以及「及」是草書「過」字之訛,這不就行了嗎?幹嗎要把「古往今來那麼多專家學者高人逸士」「飽學之士」通通拉來譏諷一番呢?難道是要證明校訂者自己比所有的學者都高明嗎?
第二,上世紀20年代有一位真正的語言學大師曾告誡他的學生:「說有易,說無難。」現在校訂者斷言在「古今雅言俗語中」,從未見過「這『信不及』的異樣說法」,請問,這有什麼根據嗎?遠的且不說,在你自己校訂的這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庚辰校本》第七十六回中,就有「我信不及,到底查了一查,果然不錯」(頁1085)這樣的話。是粗心大意漏校了呢,還是「受了孔夫子『過猶不及』之說的影響」呢?據筆者所知,程高本後四十回裡也有「信不及」,如第一百一十九回:「寶玉自和尚去後總不出門,雖然見他用功喜歡,只是改的太速太好了,反倒有些信不及,只怕又有什麼變故。」
實際上,無論在說話還是文章中,「信不及」都是極其常見的說法。人們在《朱子語類》、禪宗語錄中,在《醒世姻緣傳》、《兒女英雄傳》等小說中,在其他書籍文章中,到處可以看到這個「信不及」。不用說,普通的詞典也都可查到「信不及」這個條目。總之,「信不及」與「信不過」一樣,是道地的漢語。說在古今雅言俗語中從未見過「信不及」這一說法,豈不是驚人的無知和天大的笑話!
最後,坦白地說,由於書中類似這樣的誤校誤改不一而足,所以對於這本聲稱「校訂質量更臻完善」的「庚辰校本」,我是寧肯抱著「信不及」的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