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紅學
胡適和俞平伯的紅學研究,即所謂「新紅學」,在我國現代學術史上影響深遠,也引發過許多爭議,並一度受到全國上下聲勢浩大的「批判」。當前,我國學術文化界普遍興起百年學術的反思,如何評估「新紅學」的得失,「新紅學」在紅學史上如何定位,又成為紅學研究者和廣大「紅迷」議論的話題。筆者也是一個紅學愛好者,不揣譾陋,願同紅學研究者和廣大「紅迷」一道來討論「新紅學」的問題,希望能廓清紅學史上的一些是非,為紅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借鑒。周汝昌先生已發表《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1〕。周先生鄙薄「新紅學」夠不上稱為「學」,更把俞平伯打入「學力欠缺,『功底』太差」一類。許多讀者不滿意周先生的文章,覺得周先生有洩私憤之嫌。為了辯明學術上的是非,也為了構建良好的學術氛圍,本文不得不涉及周先生的文章,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
「新紅學」的開創者是胡適。胡適把《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儒林外史》、《紅樓夢》等傳統小說視為「教授白話文的老師」和白話文的「標準」〔2〕。他從1920年起,陸續對12部傳統小說進行了考證性的研究,寫了30萬字的文章。其中最重要的、影響最大的,是《紅樓夢考證》。胡適在幾十年學術活動中多次指出:他對中國傳統小說的考證,目的是「闡明和傳播由證據出發的思想方法」。胡適的方法主要是從他的老師——美國實驗主義哲學家杜威那裡學來的。據胡適介紹,杜威的思想方法分作五步:
(一)疑難的境地;(二)指定疑難之點究竟在什麼地方;(三)假定種種解決疑難的方法;(四)把每種假定所涵的結果,一一想出來,看那一個假定能夠解決這個困難;(五)證實這種解決使人信用;或證明這種解決的謬誤,使人不信用。〔3〕
這五步之中以第三步和第五步最重要。因此,胡適常把他的方法概括為「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十個字;並解釋說,「假設不大膽,不能有新發明;證據不充足,不能使人信仰」。1952年胡適在台灣大學講演時,強調「小心的求證很重要」,「小心的求證」比「大膽的假設」「更重要」〔4〕。胡適的這個強調是恰當的。西方實驗主義的方法是近代實驗科學方法在哲學上的應用。用實驗主義哲學家的話說,他們的方法是「科學家在實驗室裡用的方法」,「是科學試驗室的態度」。其基本精神就是注重實證。所以胡適有時候又這樣表述他的方法:
避免先入為主的成見;尋找證據;尊重證據;讓證據引導我們走向一個自然的、合乎邏輯的結論。〔5〕這樣的表述,意在說明他的方法是「有證據的探討」。
胡適認為,他從杜威那裡學到的方法同中國傳統的考證學(特別是清代樸學)是相通的,甚至是中國傳統考證學所習用的。事實上,胡適在受教於杜威之前,已開始接觸和領悟中國傳統的治學方法,杜威的教導幫助他融會貫通了中國傳統的思維方法與近代實驗科學的方法。〔6〕胡適1919年發表的《實驗主義》一文,在介紹杜威的方法時所舉的事例,差不多都是清代學者考證的事例。這看起來似乎有點滑稽。胡適之所以如此,就因為他心目中清代樸學家的方法就是實驗主義的方法。胡適的著名論文《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7〕中說:
他們用的方法,總括起來,只是兩點。(1)大膽的假設,(2)小心的求證。
胡適還說過:
我們研究西方的科學思想,科學發展的歷史,再看看中國二千五百年來凡是合於科學方法的種種思想家的歷史,知道古今中外凡是在做學問做研究上有成績的人,他的方法都是一樣的。〔8〕古今中外「都是一樣的」方法,胡適的概括也是十個字:「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我們完全有理由說,胡適考證《紅樓夢》和中國傳統小說的方法,既得自西方的實驗主義,又是中國傳統治學方法的繼承。
二
胡適的《紅樓夢考證》寫成於1921年3月,隨即發表在這年5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的標點本《紅樓夢》中。這年11月,胡適寫出《紅樓夢考證》(改定稿),並編入這年年底亞東圖書館出版的《胡適文存》卷三。這篇文章是「新紅學」的發軔。
除此以外,胡適關於《紅樓夢》的重要論文還有:《跋〈紅樓夢考證〉》(1922年)、《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1927年)、《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1928年,「新材料」指胡適於1927年買到的甲戌本)、《跋乾隆庚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鈔本》(1933年)。1961年胡適在台北影印出版他所藏的甲戌本,為此他又撰寫了《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和《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兩文。
胡適撰寫《紅樓夢考證》的時候,正是王夢阮、沈瓶庵的《紅樓夢索隱》和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隱》等著作廣為流行的時候。《紅樓夢考證》一開頭就宣稱:向來研究《紅樓夢》的人「都走錯了道路」,「去收羅許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來附會《紅樓夢》裡的情節」,「其實只做了許多《紅樓夢》的附會」。接著,胡適就將這種「附會的紅學」分作三派予以評介。第一派即王夢阮、沈瓶庵,認為《紅樓夢》「全為清世祖與董鄂妃而作,兼及當時諸名王奇女」。第二派即蔡元培,認為《紅樓夢》是「清康熙朝政治小說」,「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第三派是乾隆年間就開始流行的「明珠家事」說,以賈寶玉為明珠之子納蘭性德。胡適對這三派一一作了批評之後,便「忠告」「愛讀《紅樓夢》的人」:「我們若想真正瞭解《紅樓夢》,必須先打破這種牽強附會的《紅樓夢》謎學!」胡適對「索隱紅學」的抨擊,是切中要害的。1922年,蔡元培發表《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對胡適的批評提出「商榷」。俞平伯隨即發表《對於<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的批評》。隨後,胡適發表《跋<紅樓夢考證>》(一)、(二),其(二)即是對蔡元培的答覆。〔9〕經過這次「胡、蔡論戰」,讀書人普遍認識到「索隱紅學」不符合學術的規範。雖然此後「索隱」的著作仍時有出現,甚至到今天仍有熱心從事「索隱」者,但「索隱紅學」在學術上已永遠失去了地位。
胡適給自己規定的考證的範圍是:「根據可靠的版本與可靠的材料,考定這書的著者究竟是誰,著者的事跡家世,著書的時代,這書曾有何種不同的本子,這些本子的來歷如何」〔10〕。胡適的一系列紅學文章,都是圍繞「著者」和「本子」兩個方面。他在這兩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令人矚目的。關於《紅樓夢》的作者,乾、嘉以來有很多文人都說是曹雪芹。胡適本著「考而後信,有充分證據而後信」的原則,進一步論證了《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他還考得曹寅的出身、官職、當差接駕及文化修養狀況;並推知曹雪芹名雨沾,是曹寅的孫子,能詩善畫,由富貴墜入貧困後常縱酒狂歌。這些,便為曹雪芹的家世、境遇、才能及性格勾畫出了一個輪廓。關於「本子」問題,胡適首先提出「《紅樓夢》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後始有百二十回的《紅樓夢》」。他肯定後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鶚。雖然我們現在知道,這後四十回是別人續寫的,高鶚只是同程偉元合作做了些整理補綴的工作;但胡適證明「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決不是一個人作的」,則有重大的意義。胡適還首先介紹並研究了甲戌本和庚辰本,從而恰當地確立了脂評本的價值及其在《紅樓夢》版本史上的地位。胡適在發現甲戌本之前,已看出有正書局石印的八十回本《紅樓夢》「大概是乾隆時無數展轉傳鈔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種」〔11〕。最早點明這個本子的重要性。胡適根據這個本子前面有戚蓼生的序,將它稱為「戚本」。這個名稱,也為後來的研究者所接受。至於社會上流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胡適則命名為「程本」,並指出程本有「程甲本」、「程乙本」兩種,社會上流行的印本均屬於程甲本的系統。這些說明和有關命名也是確切的。
三
胡適在「著者」和「本子」兩個方面的考證是嚴謹的,而且顯得得心應手,游刃自如。他的十個字的方法,頗適宜於這兩方面的考證。按說,他不應該越出他自己所規定的考證的範圍,然而,他有時越出了自己規定的考證的範圍,對《紅樓夢》的價值發表些看法,則又暴露出他方法的局限性,並引起許多的爭議。文學寫的是社會中的人。文學作品是作家審美創造的產物。單憑胡適這十個字的方法,不可能認識文學作品的審美價值與歷史文化價值。這十個字的方法,用之於研究社會,也不可能揭示社會的發展過程及規律。這不是我們「批判」胡適,就是在美國編譯《胡適口述自傳》的唐德剛——一位很崇敬胡適的先生,也說:
在現代社會科學方法發展的對照之下,適之先生的治學方法,事實上只能算是現代學術中的一種「輔助紀律」(auxiliary discipline)。適之先生之所以樂此不疲者,實在是因為他幼而習、長而行,考據成癖。還有就因為他是個「老輩」。老輩們搞老輩的學問。你要他不知老之將至,而向後輩不斷跟進,是做不到的,尤其享有盛名的「老輩」!〔12〕
世界上每位學者都有自己的局限性。胡適長於邏輯的思辨,但史學、美學的理論修養以及藝術感受能力顯得不足,因而對《紅樓夢》的真價值沒有獲得較深的認識。
胡適依據他搜集到的有關曹雪芹及其家庭的有限史料,同《紅樓夢》的實際描寫作了一個大致比較,便得出他認為「最近情理」的結論:「《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裡面的甄賈兩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紅樓夢》「是一部自然主義的傑作」,「只是老老實實的描寫」曹家「坐吃山空、樹倒猢猻散的自然趨勢」。「《紅樓夢》的真價值正在這平淡無奇的自然主義的上面」[13]。文學作品是作家心靈的歷史,一個作家的生活經歷、獨特遭遇和心靈上受到的各種影響,都有形無形地要表現在他的創作中,表現在他所創造的人物形象身上。因此,廣義地說,凡屬文藝創作,都是作者的自敘;或者說多少帶點自敘傳的色彩。特別是《紅樓夢》這樣依據作者親身體驗和見聞寫成的作品,便更帶有自敘傳的性質。但是,這裡說的「自敘」、「自傳」,只是文藝學上的一種比喻說法,是應該帶上引號的。如果從「自敘」、「自傳」的本來意義去理解《,紅樓夢》還不是自傳體小說,更不是胡適說的那麼死板的「自敘的書」。我們只要認真地將《紅樓夢》的藝術形象、意象、意境和故事情節,同曹雪芹的家世、身世作一番比較,便可以看出,曹雪芹不是比照著自己的家庭和個人生活來創作《紅樓夢》的。賈府是高踞於社會最上層的貴族世家,又是皇親國戚。
曹雪芹家不過是皇室包衣(家奴),無論怎樣煊赫一時,也算不上貴族,不能同「功名奕世,富貴傳流」的賈府相提並論。曹雪芹筆下的賈府,顯然是按當時「赫赫揚揚」的貴族世家的「事體情理」構思設計的,因而成了那個時代貴族世家的藝術典型。至於賈寶玉,他在大觀園的生活,不可能就是曹雪芹的經歷。大觀園體現著作者的美好憧憬,是作者特意創造的與世俗社會對立的天地,並不是「老老實實」對現實某園林的摹寫。曹雪芹家裡不可能建造這種規模和氣派的園林。而且有一點很明顯,像大觀園那樣讓一個少年男子生活在一群小姐之中,現實中是不可能這樣安排的;這只能出現於藝術創造的世界裡。還有,按曹雪芹八十回以後的初稿所寫,賈寶玉還要坐牢,最後「懸崖撒手」,拋棄妻妾,出家去做和尚。這更不是曹雪芹的經歷和歸宿了。
胡適到晚年也承認《紅樓夢》「有許多虛構的情節」,大觀園「不是實有其地」,「省親也不是實事」。他還表示,他早年的研究「只是要指出《紅樓夢》描寫的故事和人物,不完全是假的,許多是有事實做根據的」,「主要故事是寫曹家的」,「實人實事總是最基本的主體」〔14〕。1959年胡適在台灣廣播公司錄音,又說:「很多人都不相信,《紅樓夢》寫的是真的事情,經過我的一點考據,我證明賈寶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帶一點自傳性質的一個小說。」〔15〕胡適這些談話和《紅樓夢考證》中說的有所不同,大概是他的「自傳說」受了「批判」以後他作出的修正。
筆者以為,胡適這些談話對「真」、「假」的說法仍不夠確切。
《紅樓夢》的許多情節和場面來自於曹雪芹的「親自經歷」、「親睹親聞」。賈家的興衰寄托了曹雪芹對自己家庭敗落的哀傷和思考,賈府的日常生活、矛盾糾葛也有很多取材於曹雪芹自己的家庭。但是,曹雪芹的「親自經歷」和「親睹親聞」,不局限於他個人的家庭,還包括其他人家的事和廣泛的社會接觸。而且,曹雪芹聲明,他「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小說的人物形象和情節是「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來的,便不能與生活原生態的「真」混為一談,更不能與曹家的「實人實事」混為一談。英語中作為文學分支的小說一詞fiction,本義就是虛構的故事。曹雪芹的「用假語村言敷演」故事,可說是對小說這種文體的絕妙解釋。小說的人物形象和情節相對於生活原生態的「真」、「實事」而言,就是「假」;不能在其中又分出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不過,胡適的「自傳說」雖不合理,但不能與「索隱」等量齊觀。「自傳說」立足考證,有一定事實根據;「索隱」則純為猜測和附會。因此,「索隱」沒有學術價值可言,而「自傳說」把研究引向了社會歷史的批評,從而引導人們探討《紅樓夢》與作者家世、身世的關係,有力地推動了紅學研究。胡適早年對《紅樓夢》有過很高的評價。1917年5月他從美國寄給陳獨秀的信中說:
適以為論文學者固當注重內容,然亦不當忽略其文學的結構。結構不能離內容而存在。然內容得美好的結構乃益可貴。……故鄙意以為吾國第一流小說,古人惟《水滸》、《西遊》、《儒林外史》、《紅樓夢》四部,今人惟李伯元、吳趼人兩家,其他皆第二流以下耳。〔16〕胡適在這封信中對《紅樓夢》的評價,與《紅樓夢考證》中的評價不相矛盾。胡適說的「自然主義」,就是當時新從西方輸入的「寫實主義」。1960年胡適《致高陽》的信中也指出這是「一句從文學觀點讚美《紅樓夢》的話」〔17〕。胡適點出了《紅樓夢》的寫實、自然的長處,是頗有意義的。但他強調「平淡無奇」與「老老實實的描寫」,則抹煞了《紅樓夢》的獨創品格和文學丰采。《紅樓夢》繼承、發展了中國傳統美學思想和文學藝術經驗,既堅持「寫實」,又注重創造深遠的詩的意境。作者對他心愛的少男少女形象,總是在真實性的基礎上,盡量予以詩化、美化、理想化,甚至帶著一定神話色彩的點綴;因而一個個顯得別有一種風韻靈秀和奇情異彩。其敘述語言純用白話,既流暢生動,又極富韻致和情味,狀人狀物,神態逼肖。在我國古今小說中,這樣醇美的文學語言再難找到第二家。胡適似乎沒有感受到《紅樓夢》的奇與美。
胡適去世的前幾年,把《紅樓夢》貶得很低,竟至於說《紅樓夢》沒有文學價值,「不是一部好小說」,「比不上《老殘遊記》」,連《海上花列傳》都不如。筆者想,在《紅樓夢》的價值問題上,這時候的胡適是糊塗了。學界對他這些話不必太在意。
四
胡適早年「考證」《紅樓夢》的熱情影響到顧頡剛和俞平伯。胡適修改《紅樓夢考證》的過程中,顧頡剛曾幫助尋找材料,提供修改意見,對於胡適的修改起了相當的作用。俞平伯也很快寫出《<石頭記>底風格與作者底態度》一文,發表在1921年11月北京出版的《學林雜誌》第一卷第三期。俞平伯的這篇文稿在發表之前,便奉胡適之命寄給胡適〔18〕,作為胡適修改《紅樓夢考證》的參考。同一時期,顧頡剛和俞平伯頻繁通信,討論《紅樓夢》的問題。這些信札成為俞平伯《紅樓夢辨》的重要部分。1922年俞平伯寫成《紅樓夢辨》(其中《作者底態度》和《<紅樓夢>底風格》是由《<石頭記>底風格與作者底態度》一文改訂的),次年由亞東圖書館出版。《紅樓夢辨》是「新紅學」的第一本專著。「新紅學」一詞就是顧頡剛為《紅樓夢辨》寫的序中提出的。俞平伯的紅學研究也是注重實證的,但俞平伯的學術個性與胡適有所不同。俞平伯把考證與鑒賞、評論結合了起來,並致力於從審美的角度和小說創作的角度把握《紅樓夢》。正如顧頡剛在《紅樓夢辨》的序中指出的:《紅樓夢考證》的內容是「關於《紅樓夢》作者的歷史,續作者的歷史,本子的歷史,舊紅學的錯誤」;《紅樓夢辨》的內容是「關於《紅樓夢》的風格,作者的態度,續作者的態度,續作者的依據,……」(柏按:省略號為顧序原文所有)。周汝昌先生說:《紅樓夢辨》「基本上是一部版本考訂的性質」。周先生這樣講,顯然是故意貶低《紅樓夢辨》的價值。《紅樓夢辨》對《紅樓夢》的創作方法和藝術風格作了初步的分析。俞平伯說:《紅樓夢》的手段是「寫生」、「寫實」,「逼近真情」,他並且指出:「寫實貌易而實難,有較高的價值」;「寫生既較逼近於事實,所以從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較為明活深切,即是在文學上的價值亦較高了」。與此相聯繫,俞平伯把《紅樓夢》的風格概括為「哀而不怒」、「怨而不怒」。這樣的用詞可能不夠確切,他的意思不過是說《,紅樓夢》具有一種自然、含蓄的風格,與那種淺露、謾罵的作品大異其趣。俞平伯對《紅樓夢》「寫實」的特點,是強調得有些過分,但他這些看法是從他的藝術感受而來,是有見地的。魯迅講授「中國小說史」時,吸取了俞平伯的看法,並進一步對《紅樓夢》「寫實」的特點作出了相當深刻的分析。魯迅說:
至於說到《紅樓夢》的價值,可是在中國底小說中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點在敢於如實描寫,並無諱飾,和從前的小說敘好人完全是好,壞人完全是壞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敘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總之自有《紅樓夢》出來以後,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蓋敘述皆存本真,聞見悉所經歷,正因寫實,轉成新鮮[19]。
俞平伯和魯迅的這些分析,對後來的紅學研究產生了深遠影響。俞平伯重視《紅樓夢》的悲劇性質。在《紅樓夢辨》中,他強調「《紅樓夢》是一部極嚴重的悲劇」;並說這樣「絕妙的悲劇」,「為我們文藝界空前的傑作」,與那種滿足於大團圓的世俗心理大相違背。他分析《紅樓夢》的悲劇內容有三個方面:「寧榮兩府之由盛而衰」,「十二釵之由榮而悴」,賈寶玉「被環境壓迫毀滅」。這些認識,無疑受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的啟發與影響,但他拋棄了王國維所採用的叔本華的美學模式,倒叫人覺得比較切合實際。〔20〕
俞平伯也認為《紅樓夢》只有前八十回是屬於曹雪芹的。他和顧頡剛通信時,已開始注意到八十回內存在的「可疑惑」的問題。《論秦可卿之死》一文,論證秦可卿是與賈珍私通,被婢撞見,羞愧自縊而死。這是《紅樓夢辨》裡一個很有名的假設。後來從甲戌本和庚辰本的脂批中看到,曹雪芹原稿正是有「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描寫,是脂硯齋等人建議曹雪芹作了刪改。胡適發現甲戌本以後,立即指出,「平伯的結論都被我的脂本證明了」〔21〕。
《紅樓夢辨》中《八十回後的<紅樓夢>》一文,根據《紅樓夢》的前八十回推測「八十回以後原來應有的」內容。文章中推測:賈府後來終於衰敗,並被抄家,「沒有賈氏重興這回事」;寶玉「貧窮後出家」,無中舉一事;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遠嫁(不是嫁與海疆貴人,也無歸寧之事),惜春出家為尼(不是在櫳翠庵修行),李紈享晚福(富貴後即卒),黛玉因感傷淚盡而死(並非被鳳姐、寶釵等活活氣死),妙玉在賈府衰敗後墮落風塵(不一定是被劫),湘雲嫁後夭卒(不是嫁給寶玉),鳳姐可能是被休以後即死,巧姐可能是賣到煙花巷後被劉姥姥救出,等等。俞平伯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新紅學」的人物還沒有發現甲戌本、庚辰本,不知道八十回以後曹雪芹是寫有初稿的;但俞平伯對「八十回以後」的研究,實際上就是研究曹雪芹的八十回以後的佚稿。雖然我們不能說俞平伯的推測全都正確,但他作推測時相當謹慎,處處憑證據立論,不像近一些年的「探佚」(包括周汝昌先生的「探佚」)那樣隨意和想入非非。
俞平伯從戚本的一些評注裡,發現有過一種「後三十回」書。其中寫到賈家「破家滅族」、「子孫流散」,寶玉「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和「懸崖撒手」、出家為僧,「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湘雲嫁衛若蘭,等等。俞平伯以為這是一種已經散佚的續書,在《紅樓夢辨》中特著《後三十回的〈紅樓夢〉》予以介紹。胡適看到甲戌本後,於1928年2月寫的《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中指出:「平伯所猜想的佚本其實是曹雪芹自己的殘稿本」。俞平伯隨即在這一年的四月寫信給胡適。信中寫道:
我在《後三十回的紅樓夢》一文中,疑心此三十回為單行的續書,現在您從脂本所得的材料,校正我說的錯誤,甚感。〔22〕
50年代初出版的《紅樓夢研究》中,俞平伯再次檢討此事,並根據甲戌本、庚辰本的「脂批」(脂硯齋、畸笏叟等人的批語),重寫了《後三十回的紅樓夢》。這篇文章加上《八十回後的〈樓夢〉》一文,是對曹雪芹佚稿全面、系統的探討,有助於讀者瞭解曹雪芹總的藝術構思和全書的悲劇結構、悲劇內容,在紅學研究上很有意義。奇怪的是周汝昌先生到九十年代還責備俞平伯:
在《夢辨》中運用了有正戚序本《石頭記》,卻看不出那是接近原文的一個寶貴的抄本。而且其中的脂批所透露的原著80回後情節,他也悟不出,而以為那是高續以外的「另一種續書」。戚本的批語一律沒有批者署名(第四十一回回前詩下有「立松軒」三字,需另作討論)。俞平伯著《紅樓夢辨》時,還不知道脂硯齋的名字,更不知道戚本中寫那些批語的人與曹雪芹的關係,他怎麼能想到那些批語所透露的一些情節是曹雪芹佚稿的內容?俞平伯對「後三十回」認識的前後變化,是學術研究的一個自然發展過程,不應該加以指責。至於對戚本的看法《,紅樓夢辨》中指出:「八十回的《紅樓夢》在未刊行之前,經輾轉傳抄,本子極多,現在存的只有『戚本』。」又說:「就接近真相這一個標準下看,戚本自較勝於高本。」〔23〕這都是確切的。
五
俞平伯對《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本的後四十回續書,用力甚勤。關於後四十回續書的研究,是《紅樓夢辨》的重要內容。
胡適的《紅樓夢考證》初稿雖判定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的,但仍認為後四十回的目錄是原有的。《紅樓夢辨》先討論了回目問題,論定「八十一回以後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人續的」,「原本回目之數只有八十」。然後,則細緻討論了「高鶚續書的依據」和與曹雪芹原意相違背處,從《紅樓夢》的文本中列出了許多證據。俞平伯的這些討論,實際上是從作品出發,進一步說明了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著。相對於胡適對這個問題的考證而言,俞平伯提出的是「內證」。《紅樓夢辨》批評後四十回「最顯著的毛病」,有二十條。〔24〕
諸如寫黛玉讚美八股文、勸寶玉學舉業,寶玉中舉、出家封文妙真人,賈府最後「善者修緣,惡者悔禍,將來蘭桂齊芳,家道復初」,等等,俞平伯認為都大背於曹雪芹的原意,歪曲了主要人物性格,與前八十回不相接續。此外,還有描寫草率(如湘雲的結局)、前後抵牾(如巧姐年紀忽大忽小)以及出神弄鬼等問題。俞平伯歸納起來的一句話是:續作「較有精采之處是用原作中相彷彿的事情做藍本的」〔25〕,「凡沒有藍本可臨摹的,都沒有精采」。他甚至於說,後四十回是「狗尾續貂」。至於後四十回為什麼會這樣的庸劣,俞平伯認為,原因在於高鶚「文拙思俗」、「利祿熏心」,「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遠了,不適宜於續<紅樓夢>」。
俞平伯之所以對後四十回作那麼尖銳的批評,主要是因為社會上向來都把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視為前後統一的、一個作家的作品。他認為,不「作嚴切的指斥」,「不能打破這因襲的籠統空氣」〔26〕。他為此要大聲疾呼。今天,當我們來審視俞平伯對後四十回的評價時,就不能僅僅著眼於個別詞語,不能以詞害意。如果我們全面考查一下俞平伯有關後四十回的評價,可以說,俞平伯不但沒有完全否定後四十回,而且對後四十回是基本肯定的。俞平伯評論後四十回有一個前提,就是「《紅樓夢》本非可以續補的書」〔27〕。高鶚續的不好,別的人也同樣續不好,甚至可能續得更差。曹雪芹是一位天才的、有著獨特人生體驗的文學家,在中國歷史上不可能重複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像曹雪芹本人一樣來寫八十回以後的《紅樓夢》。要評估後四十回的得失功過,必須考慮這樣一個實際。俞平伯已經意識到這樣一個實際。在《紅樓夢辨》中他正是從這樣一個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肯定後四十回的。他說:
高鶚補書,在大關節上實在是很仔細,不敢胡來。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們也應當原諒他。況且他能為《紅樓夢》保存悲劇的空氣,這尤使我們感謝。高鶚使寶玉中舉,做仙做佛,是大違作者原意的。但他始終是很謹慎的人,不想在《紅樓夢》上造孽的。我很不敢看輕他底價值,正因為他已竭力揣摩作者的意思,然後再補作那四十回。……高鶚既非曹雪芹,文章本來表現人底個性,有許多違反錯誤是不能免的。若有人輕視高君續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續一下,就知道深淺了。
將寶黛分離,一個走了,一個死了,《紅樓夢》到現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劇的空氣,不致於和那才子佳人的奇書,同流合污。這真是蘭墅(柏按:蘭墅是高鶚的字)底大功績,不可磨滅的功績。……高氏在《紅樓夢》總不失為功多罪少的人。混四十回於八十回中,就事論事是一種過失;就效用影響而論,是一種功德;混合而論是功多而罪少。〔28〕
俞平伯的這些用語到今天已經較為陳舊了,但他的看法,今天仍覺得是公允的。俞平伯既不像後來痛罵高鶚、全盤否定後四十回的人那樣極端,也不像盲目抬高高鶚的人那樣無視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的區別。由於俞平伯對後四十回的看法是經過仔細研究、深思熟慮之後得出的,所以以後大半個世紀風風雨雨的歲月中,他一直堅持自己的基本看法。50年代初,俞平伯對《紅樓夢辨》「加以修訂增刪,校定重編」,易名為《紅樓夢研究》,由棠棣出版社於1952年出版。《紅樓夢辨》中關於後四十回的看法,幾乎原封不動地保存在《紅樓夢研究》裡面。1954年年初俞平伯在《新建設》上發表的《<紅樓夢>簡論》和在香港《大公報》上發表的《讀<紅樓夢>隨筆》,是他編定《紅樓夢研究》以後到「批判」他之前這一段時間的代表作。《讀<紅樓夢>隨筆》和《<紅樓夢>簡論》談「著書的情況」時有一段關於後四十回的評語:
補書在思想上,故事發展和結構上,人物描寫上都跟原本不同,而且遠不及原本。《紅樓夢》用這樣本子流通了一百多年,雖然勉強完全了,卻是不幸的。〔29〕而《讀<紅樓夢>隨筆》的《記吳藏殘本(二)》一節中又說:
程高整理《紅樓》,雖非原稿之真,卻從此有了一個可讀的本子,二百年來使本書不失其偉大,功績是很大的,即有過失,亦功多於罪,有人漫罵程高,實非平情之論。〔30〕
這分明可以看出,俞平伯對於後四十回仍堅持他原來的基本看法。他所說的「漫罵程高」者,即《紅樓夢新證》的作者周汝昌先生。
1954年10月俞平伯開始受「批判」。他被「批判」的「錯誤」之一,就是「否定高鶚所續的後四十回」,「腰斬四十回和八十回之間的密切聯繫」,「把一部完整的《紅樓夢》鋸為前後兩橛」。當時何其芳說了幾句同整個氣氛不大和諧的話:
列舉更多的理由來證明後四十回確係續書,說明高鶚的「利祿熏心」的思想和曹雪芹不同,指出在藝術性方面續書遠不如原著,但仍肯定其保存悲劇的結局,這是《紅樓夢辨》的可取的部分。〔31〕
俞平伯面對洶湧而來的「批判」,自然不無惶惑,但在後四十回的問題上他自己心中有數。他何嘗「否定後四十回」,更說不上把《紅樓夢》「鋸為前後兩橛」《(紅樓夢》本來就存在原著與續作的區別)。1955年第5號《文藝報》刊載俞平伯的「初步檢討」,受「批判」的「錯誤」差不多都談到了,卻隻字不提後四十回的事。這是令人深思的。1956年5月出版的《新建設》雜誌刊載俞平伯的《<紅樓夢>八十回校本序言》。這篇序言是俞平伯受「批判」期間寫的。他勉力跟上當時的新觀點,採用當時的新術語,並帶有自我反省的意思。其中談到後四十回時說:
曹雪芹沒有親自寫完這部不朽的著作,終歸很可惜的,誰也不能做這煉石補天的工作。程高續刊四十回應該說是難能的,但以視全作,卻不免大有遜色。續成之書從一七九一以來,通行一百多年,客觀效果不太壞,書中人物如只就結局說,距作者原意相差也不太多。在若干程度上它為原作者保存了悲劇的空氣,這可算續書最大的功績。μδ
這仍然是俞平伯一貫的看法,實際上這是俞平伯在後四十回問題上對「批判」的答覆。值得注意的是,俞平伯不再說「高鶚續作四十回」,而說「程高續刊四十回」。這因為他看到吳藏本舒元煒的序中用「秦關百二」的典故形容《紅樓夢》全書(序寫於乾隆五十四年),從而對「高鶚續作後四十回」的說法產生了懷疑(程高本首次排印在乾隆五十六年)。在《讀<紅樓夢>隨筆》的《記吳藏殘本(一)》裡他第一次提出這個懷疑。這篇《<紅樓夢>八十回校本序言》中又指出後四十回「不很像程偉元高鶚做的」,「或系真像他們序上所說從鼓兒擔上買來的也說不定」〔33〕。幾年後,北京發現「楊藏本」,俞平伯更增加了對「高鶚續書」的懷疑。
1961年他在《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十六回後記》裡面,再補充周春《閱紅樓夢隨筆》記的乾隆五十五年已有八十回本《石頭記》和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並行的證據,說明「程氏刊書以前,社會上已紛傳有一百二十回本」,「高鶚續書之說」「其實根據不太可靠」οδ。俞平伯的這些意見影響很大,「高鶚續書」之說現今已在紅學研究者中間基本被否定。
《俞平伯論紅樓夢》的最後一篇是《索隱與自傳說閒評》。據文末所署年月,這篇文章草於1978年10月,1986年8月整理重抄。文中寫道:
考證含義廣,作用多,並不限於自傳說,這只不過其中之一而已。即屏棄自傳之說,而考證之功用故自若也。將後四十回從一百廿回中分出,為考證的成果,與其人同時主張自傳說並無必然之聯繫,不宜混為一談,考證之功,不掩自傳之累。縱其自傳說不成立,而殘編與續貂,其涇渭玉石之辨,仍昭然在人耳目。新索隱派亦當應用此成績,決不能並百二十回一起而追索之,其中當有所區別,所謂橋是橋,路是路也。
俞平伯這段話的意思是:「新紅學」的「自傳說」雖然可以屏棄,但將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區分開來,區別對待,則是「新紅學」的成果和功績,不得抹煞。俞平伯「整理重抄」這篇「閒評」的時候,已是86歲高齡,距離他開始和胡適、顧頡剛討論《紅樓夢》的時間已有65年,距離他去世的時間只有4年了,「新紅學」作為學術流派早已成為「舊時月色」(俞平伯用語)了,而俞平伯對後四十回的看法仍是這樣堅定、一貫。我每次讀到這篇「閒評」時,總感到有沉重的歷史份量。
俞平伯在後四十回問題上維護的不止是他一個人的見解和成果,而是「新紅學」的成果。這在「閒評」中已經表達得很清楚。為了幫助讀者瞭解「新紅學」派對後四十回的態度,這裡再介紹一下胡適的見解。胡適《紅樓夢考證》(改定稿)在考定「後四十回確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以後,對後四十回也有一段評語:
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狠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紅樓夢》和補《紅樓夢》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從棺材裡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那一個不是想做一部「團圓」的《紅樓夢》的?我們這樣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靠著那個「鼓擔」的神話,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的團圓《紅樓夢》,居然替中國文學保存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說。胡適和俞平伯對後四十回的評價基本上是一致的,而從俞平伯著《紅樓夢辨》起,更結合審美感受,作了細微的考查和較透闢的分析。
胡適、俞平伯對於後四十回的評價,近幾十年已成為我國學術界的主流看法。這只要翻一翻近幾十年高等學校《中國文學史》教材的《紅樓夢》一章,便可以得到證明。這些教材評介後四十回的「一分為二」的模式,即來源於胡適和俞平伯。
後四十回是沿著前八十回的提示、預示和悲劇趨向寫的。換句話說,它是按曹雪芹的創意來寫的(是否完全符合另當別論),不是獨立的創作。在評價後四十回時,首先必須明確它這個性質。後四十回的續補使《紅樓夢》形成了大體完整的悲劇情節與小說結構,尤其是關於寶玉、黛玉愛情結局的描寫,大體保存了曹雪芹原來的悲劇構思,具有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這是它同那些大團圓式的續書根本不同之處,是它能夠得到廣大讀者認可而與前八十回合成「全璧」的原因所在。然而,曹雪芹構思的《紅樓夢》包含著對歷史、對人生的深入思考和悲劇性感受,反映了傳統社會的沉淪與危機,不只是一出愛情婚姻悲劇〔35〕。後四十回的作者,缺乏曹雪芹那特有的人生體驗和直視人生的精神,又懷有庸俗的功名利祿的念頭,自然不可能理解和接受曹雪芹全部的悲劇構思,而只突出愛情方面的悲劇。再者,後四十回雖寫得流暢通順,有些地方也很生動,但前八十回的詩一般的情致韻味和醇美酣暢的文學語言再也見不到了,那令讀者癡迷的風采和魅力失去了。曹雪芹是以詩情、詩筆寫小說,他的藝術品格和藝術境界,是後四十回的作者不可能企及的。我們的紅學,將後四十回同前八十回予以區分,區別對待;又不否定後四十回,承認它是不可替代的。這是正當的、理性的態度。
俞平伯去世以後,親屬的懷念文章說他兩次中風之後,神志不太清楚的情況下,「用顫抖的手,寫了些勉強能辨認的字」:「胡適、俞平伯是腰斬紅樓夢的,有罪。程偉元、高鶚是保全紅樓夢的,有功。大是大非。」俞平伯早年就是一個「紅迷」,經過坎坷漫長的人生旅程,快到生命的盡頭時他仍如此癡迷於《紅樓夢》,這真令人萬分感慨!同時,我們也要理智地想一想,俞平伯此時已無力思考學術問題了,心裡有話也難以辭達或者詞不達意。他寫的「有罪」、「大是大非」等等,都是過去「運動」中的用語,不知道他腦子裡究竟浮現了什麼。我們不應該計較一個90歲老人彌留之際迷糊的話語,更不可以因為他這個時候的一句話就勾銷他一生辛苦的成果。
六
這裡有必要說一說俞平伯對「自傳說」的態度。俞平伯著《紅樓夢辨》的時候,是贊成胡適的「自傳說」的。《<紅樓夢>底風格》一文裡說:「我們有一個最主要的觀念,《紅樓夢》是作者底自傳。」其《<紅樓夢>底年表》,「把曹雪芹底生平跟書中賈家的事情攪在一起」,是這種「觀念」的突出體現。不過,俞平伯當時對於「自傳」的理解,同胡適也有差異。他在1921年6月16、18兩次給顧頡剛的信中都談到自己的一種看法:
《紅樓夢》雖說是記實事,但究是部小說,穿插的地方必定也很多,所以他自己也說是「荒唐言」。如元妃省親當然不必有這回事,裡面材料大半是從南巡接駕拆下來運用的。我們固然不可把原書看得太縹緲了,也不可過於拘泥了,真當他一部信史看。雪芹此書雖記實事,卻也不全是信史。他明明說「真事隱去」,「假語村言」,「荒唐言」,可見添飾點綴處亦是有的。〔36〕
《紅樓夢辨》中的《<紅樓夢>底地點問題》一文又說:
《紅樓夢》雖是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他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這樣的說法多少考慮到小說創作的特點,與胡適說的有些不同。
不幾年,俞平伯進一步省悟到「自傳說」的不合理。1925年他發表《<紅樓夢辨>的修正》,提出要「修正」「《紅樓夢》為作者的自敘傳這一句話」。他解釋說:
我在那本書裡有一點難辯解的糊塗,似乎不曾確定自敘傳與自敘傳的文學的區別;換句話說,無異不分析歷史與歷史的小說的界線。……本來說《紅樓夢》是自敘傳的文學或小說則可,說就是作者的自敘傳或小史則不可。我一面雖明知《紅樓夢》非信史,而一面偏要當它作信史似的看。〔37〕
1940年俞平伯為《紅樓夢討論集》(趙肖甫編)寫的序中又說:
《紅樓》原非純粹之寫實小說,小說縱寫實,終與傳記文學有別。……吾非謂書中無作者之平生寓焉,然不當處處以此求之,處處以此求之必不通,不通而勉強求其通,則鑿矣。以之笑索隱,則五十步與百步耳,吾正恐來者之笑吾輩也。σδ
《紅樓夢》不僅不能看成是作者的「自敘傳」,也不能看成是「純粹之寫實小說」。俞平伯這時開始意識到《紅樓夢》「非純粹之寫實」,同《紅樓夢辨》中的說法有所不同了。到1954年發表的《讀<紅樓夢>隨筆》和《<紅樓夢>簡論》中,俞平伯正式提出《紅樓夢》有「理想」的成分:
《紅樓夢》既意在寫實,偏又多理想;……大約有三種成分:(一)現實的,(二)理想的,(三)批判的。〔39〕
這是俞平伯對《紅樓夢》的新認識,是一個有價值的思想苗頭。後來余英時很推崇這一點。余英時在《<紅樓夢>的兩個世界》中說:
早在一九五三年或五四年,俞平伯就強調了大觀園的理想成分。……可惜他的境況使他不能對他這個革命性的新觀點加以充分的發揮。〔40〕
余英時的著名論點——《紅樓夢》裡有現實的和理想的兩個世界,其淵源就是出自俞平伯。余英時提倡的「紅學革命」,其先行者就是俞平伯。當俞平伯開始強調《紅樓夢》的理想成分時,便意味著他完全擺脫了胡適的「自敘傳」的觀念。
需要說明的是,俞平伯把「自傳說」與「索隱」視為「五十步與百步」之差,又說「考證之紅學亦索隱之一派」。
這樣講,自然不確切。這大約是俞平伯深感內疚而痛加自責的話。
俞平伯對於「自傳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反省或批評。《紅樓夢研究》與《紅樓夢辨》的最大不同,也就在於放棄了「自傳說」。《讀紅樓夢隨筆》和《紅樓夢簡論》發表的時候,離他受「批判」的時間只有幾個月了,他在文章中還指出:
此外《紅樓夢》還有一種厄運,便是各式各樣主觀地猜謎式的「索隱」。近年考證《紅樓夢》的改從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著實得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於拘滯的毛病,我從前也犯過的。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並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於曹氏的家譜,而《石頭記》便等於雪芹的自傳了。〔41〕
這一段話有自責,也有對胡適的批評,還包括了對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的批評。可以說,在老一輩紅學家中,最嚴肅認真地批評「自傳說」的,就是俞平伯。由於俞平伯在「自傳說」和後四十回的問題上、在湘雲是否嫁寶玉的問題上批評過周汝昌先生,其實,俞平伯的批評完全是和善的,純學術性的。1954年的「批判」運動,還有人不顧俞平伯早就批評「自傳說」的事實,硬說他堅持「自傳說」,「和胡適一樣」。真是太冤枉了!特別滑稽的是,那場運動正式發動時,響應號召批判俞平伯的第一篇文章,竟是力主「自傳說」並把「自傳說」推向極端的周汝昌先生所寫〔42〕。
七
從20年代以後,胡適、俞平伯的「新紅學」支配了《紅樓夢》的研究與傳播;到1954年全國開展對胡適、俞平伯的「批判」,「新紅學」的影響便迅速消退。1954年的「批判」,作為新中國建國後的一場運動,歷史學家們將會作出應有的評論。我們從學術上看,由於政治的介入和當時學術思想的禁錮,那次「批判」確有其荒唐滑稽的一面;但「新紅學」受到批判並迅速失去影響,也同它自身存在的問題有關。余英時說:
50年代中大陸上對自傳說的開始懷疑和海外索隱派紅學的復活,從學術發展史的觀點來看,其實都不是偶然的。它們只是紅學危機的一些可靠的信號而已,這些信號表示紅學發展需要有另一個新「典範」的出現〔43〕。(柏按:余英時所謂「典範」,即美國哲學家庫恩提出的paradigm,中國哲學界多譯為「範式」,是指一門科學在常態情形下所共同遵奉的楷模。)
「新紅學」是一定歷史條件、一定文化背景的產物,自然有它的局限性,隨著時代的進步和學術思想的發展,它必然會陷入危機並在學術上落伍。
「新紅學」最大的不足,是對《紅樓夢》的歷史文化價值缺乏認識和理性的詮釋。用十個字的方法考證《紅樓夢》的胡適,不用說,必定是這樣。將考證、鑒賞、評論結合起來的俞平伯,也是這樣。在很長一段時期裡,俞平伯未能較為深入地理解《紅樓夢》的藝術形象所體現的歷史文化含義。
巴爾扎克曾經說:「文學是社會表現」;「莎士比亞、但丁、歌德、米爾頓,總而言之,有天才的人們全是歷史紀念碑」〔44〕。文學作品的歷史文化價值是不應當忽略的,尤其是《紅樓夢》的歷史文化價值更不應該忽略。這部偉大作品深刻揭示了中國這個「文明古國」進入近代之前的社會弊病和嚴重危機,同時,它又敏銳地捕捉到中國傳統社會開始向近代移動的趨勢,塑造了體現人文主義思潮的年青一代的形象,表現了新的人生理想。毫不誇張地說,這是一部通向近代文明的人文主義啟蒙書。它問世以後在廣大讀者中引起的震撼與共鳴,無疑包含著對其歷史文化價值的認知;雖然一般讀者難以從理論上作出說明,但客觀效果證明了它的價值。
俞平伯的學術思想,在《紅樓夢研究》出版以後,逐步發生變化。他開始意識到《紅樓夢》「刻劃了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黑暗與罪惡」επ;但因年歲和知識結構方面的限制,他未能就此作出較詳細、較深刻的詮釋。這裡說明一個情況。1953年,俞平伯應《人民中國》(對外刊物)之約,寫成《<紅樓夢>簡論》一文。為慎重起見,俞平伯將此文先寄給胡喬木看,胡喬木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請俞平伯改寫。俞平伯將胡喬木的意見轉給助教王佩璋,要王佩璋代寫,《<紅樓夢>簡論》則交給《新建設》雜誌發表。王佩璋根據她的認識和當時學到的文藝理論,寫成《<紅樓夢>的思想性與藝術性》一文,俞平伯稍作了修改,後來發表於《東北文學》1954年2月號。天津《大公報》1953年12月19日發表的《<紅樓夢>簡說》,是王佩璋根據《<紅樓夢>的思想性與藝術性》壓縮而成的。《人民中國》第10期(1954年5月出版)發表的《<紅樓夢>評介》,則是該雜誌編輯部將《<紅樓夢>簡說》加以增刪修改而成的。《<紅樓夢>的思想性與藝術性》這三篇文章雖署名「俞平伯」,但用的是當時的新觀點,不能代表俞平伯當時對《紅樓夢》的認識。此外,還有一篇《我們怎樣讀<紅樓夢>?》《(文匯報》1954年1月25日),由王佩璋執筆,「其結構內容都是俞先生指出的,寫成後又經俞先生增刪改定」,「主要是俞先生的意思」〔46〕。因為近年有人以這四篇文章為依據介紹俞平伯50年代初的紅學觀點,所以筆者要在此作個說明。縱觀新紅學的歷史,筆者以為,「新紅學」最有價值的思想是提倡「有證據的探討」。胡適和俞平伯由於堅持有證據的探討,在《紅樓夢》的作者和「本子」的研究上作出了獨特貢獻,為以後紅學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實在的基礎。關於《紅樓夢》的美學品格和藝術成就方面的研究,他們也開了一個端緒,對以後的紅學研究有引導和啟示的作用。他們的不足與失誤,則有待於後學的訂正、補充和超越。紅學像世界上千千萬萬門學問一樣,是在繼承、揚棄和創造中前進的。80年代和90年代,紅學界的理論觀念、思維習慣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研究者一方面細心地檢驗前人的研究成果,去其偽,取其真;另一方面努力吸收、消化各種新的學說和信息,盡可能以科學的觀念和眼光對《紅樓夢》及有關問題作出新的闡釋與分析。《紅樓夢》的研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今天紅學的成績,已非胡適、俞平伯所能想像;但今天的成績,包含著對「新紅學」的合理繼承,特別是對「有證據的探討」這種精神的合理繼承。
〔1〕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年第4期。本文引用周汝昌的話,凡未註明出處者,皆出自這篇《還「紅學」以學》。
〔2〕 唐德剛編譯《胡適口述自傳》第八章、第十一章,北京華文出版社1989年出版。
〔3〕〔7〕 胡適:《實驗主義》《,胡適文存》卷2。
〔4〕 《胡適講演》卷《1治學方法》,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5〕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及《胡適口述自傳》第十一章。
〔6〕〔12〕 參看《胡適口述自傳》第六章。
〔8〕 《胡適講演·治學方法》。
〔9〕 蔡元培的「商榷」文章發表於北京《晨報副鐫》(1922年2月21日、22日)和上海《時事新報》「學燈」(1922年2月28日),後收入當年印行的《石頭記索隱》第六版。俞平伯的「批評」發表於《時事新報》「學燈」(1922年3月7日)。胡適的《跋<紅樓夢考證>》(一)、(二)發表於北京《努力週報》第一期(1922年5月7日)、第二期(1922年5月14日),後收入《胡適文存二集》卷4。
〔10〕〔11〕〔13〕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
〔14〕 周策縱:《胡適的新紅學及其得失》《,紅樓夢學刊》1997年第4輯。
〔15〕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胡適講演·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16〕 胡適:《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胡適文存》卷1。
〔17〕 此信刊於台灣《作品》第2卷第2期。此處引自北京大學出版社《胡適書信集》1564頁。
〔18〕 見《與顧頡剛討論<紅樓夢>的通信》,上海古籍出版社《俞平伯論紅樓夢》68頁。
〔18〕 見魯迅的《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和《中國小說史略》。
〔20〕 以上兩段中的俞平伯語引自《紅樓夢辨》裡的《紅樓夢底風格》。
〔21〕 胡適:《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胡適文存三集》卷5。〔22〕〔30〕〔32〕〔33〕〔34〕〔36〕〔37〕〔38〕〔39〕 《俞平伯論紅樓夢》351、775、883、887、905、980、981、25、38、343、361、636、853頁。
〔23〕 見《紅樓夢辨》中的《後三十回的<紅樓夢>》和《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
〔24〕 《紅樓夢辨·後四十回的批評》。
〔25〕 俞平伯認為「後四十回中較有精采,可以彷彿原作的」,有「四美釣魚」(81回)、「雙玉聽琴」(87回)、「寶玉作詞祭晴雯及見黛玉」(89回)、「寶蟾送酒」(90、91回)、「五兒承錯愛」(109回)、「寶玉和紫鵑談話」(113回)等節。
〔26〕 《紅樓夢辨·論續書底不可能》。
〔27〕 《紅樓夢辨·後四十回的批評》。
〔28〕 此四段引文,見《紅樓夢辨》中的《高鶚續書底依據》、《<紅樓夢>底風格》、《後四十回底批評》。
〔29〕 此處用《讀<紅樓夢>隨筆》的文字,見《俞平伯論紅樓夢》641頁。「而且遠不及原本」在《<紅樓夢>簡論》中作「恐怕遠不及原本」,見同書859頁。
〔31〕 何其芳:《沒有批評,就不能前進》,發表於1954年11月20日《人民日報》。此處引自作家出版社《紅樓夢問題討論集》二集16頁。
〔35〕 參看拙著《曹雪芹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40〕 余英時的《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和《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同時發表於《香港中文大學學報》第2期(1974年6月),此處引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海外紅學論集》32頁。
〔41〕 這段文字在《紅樓夢簡論》和《讀紅樓夢隨筆》中完全相同,見《俞平伯論紅樓夢》641、859頁。
〔42〕 李希凡、藍翎發表《關於<紅樓夢簡論>及其他》,是個人的學術行為。至於開展「批判」運動,則先在上層醞釀(李、藍也不知道),1954年10月23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鍾洛」的《應該重視對<紅樓夢>研究中的錯誤觀點的批判》,才向全國發出號召,正式拉開這場運動的序幕。10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的李希凡、藍翎的《走什麼樣的路?》,是《人民日報》社發表鍾洛文章之前的約稿。10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袁水拍的《質問<文藝報>編者》,此文是領導指示寫的,而且經過毛主席審閱、修改。在此前後幾天,全國各大報刊沒有發表其它批判文章。10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周汝昌的《我對俞平伯研究紅樓夢的錯誤觀點的看法》。以後,各報刊的批判文章就多起來了。周的文章實為響應號召的第一篇文章。
〔43〕 余英時:《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此處引自《海外紅學論集》15頁。
〔44〕 巴爾扎克:《論歷史小說兼及「費拉戈萊塔」》,見新文藝出版社1958年出版的《巴爾扎克論文選》。
〔45〕 俞平伯:《我們怎樣讀<紅樓夢>?》,見《俞平伯論紅樓夢》807頁。
〔46〕 本段所述史實,據《光明日報》1954年11月14日副刊《文學遺產》第29期刊載俞平伯、王佩璋在中國作家協會古典文學部召開的座談會上的發言及《人民日報》1954年11月3日所載王佩璋的《我代俞平伯先生寫了哪幾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