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評「愛情掩蓋政治鬥爭」說

再評「愛情掩蓋政治鬥爭」說

再評「愛情掩蓋政治鬥爭」說

紅樓評論

從一九七三年起,在《紅樓夢》評論中,開始流行著幾個論點。「掩蓋」說一一即「愛情(或作「談情」)掩蓋政治鬥爭」說就是其中的一個。「四人幫」垮台之後,四年來,對這個問題,學術界一直存在著根本性的分歧。一九七七年十月,有同志發表文章,在批判「四人幫」搞紅學陰謀的同時,堅持了包括「掩蓋」說在內的那幾個流行論點。[1]一九七八年十月,又有同志在文章中肯定於「掩蓋」說。[2]但同年十二月,有同志對「掩蓋」說提出質疑。[3]一九七九年一月,又有同志的文章批評到「掩蓋」說。[4]同年五月,筆者也有一篇文章批評了包括「掩蓋」說在內的那幾個流行論點。[5]但同年八月,剛創刊的《紅樓夢學刊》第一輯發了一組繼續堅持「掩蓋」說的文章。[6]今年以來,又有一些同志發表了批評「掩蓋」說的文章。[7]一一以上就是有關「掩蓋」說的爭鳴的主要日程表。看來,這場學術論爭還有待充分展開。

    關於「掩蓋」說以及與此說有關的幾個流行論點,不僅僅是關於《紅樓夢》評論的問題,也牽涉到其他一些帶根本性質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弄清楚。本文準備就「掩蓋」說本身來作一番探討,看看主張此說的文章提出一些什麼主要論據,這些論據是否站得住腳;並從現實主義的真實性和典型化的原則的角度來看看「掩蓋」說是否能夠成立;再從中國文學的諷喻傳統來看看能否給「掩蓋」說幫上忙;最後探索一下「掩蓋」說產生和存在的原因。

    筆者雖然是反對「掩蓋」說的,但本文僅是爭鳴之作,不敢自以為是,希望得到指教。

    一、主張「掩蓋」說的文章提出了什麼主要論據?

        這些論據是否站得住腳?

    在通讀了主張「掩蓋」說的文章之後,筆者有這麼一個看法:許多文章雖然大談康熙、雍正時期的政治鬥爭,但這些「政治鬥爭」和《紅樓夢》所描寫的「愛情」(或作「談情」)究竟有什麼實質性的關係,卻沒有一篇文章能夠說得清楚,能作出比較(僅是要求「比較」)有說服力的論證。有些文章是試圖說明這個「關係」的,但實際上是什麼都未能說明。這裡試舉幾個例子來看看一一

    第一,有的文章因為《紅樓夢》二十一回寫到一個小丫頭四兒,下有一句「蓋四字誤人甚矣」的脂評(脂京本、戚本),便從「四」字聯想到雍正排行第「四」,認為是「掩蓋」了「雍正奪嫡」事件。這真是說得比猜謎還更加玄之又玄,可惜經不起稍微的推敲:如果因為一個「四」字就可以比附或影射排行第「四」的雍正,那麼在那一時期寫成的任何一部小說,只要有個「四」字,豈不是都有比附、影射雍正的嫌疑?幸好這種「四」字影射說產生於現在,如果出現在雍正時期,那恐怕許多在當時寫成印行的書中有個「四」字的小說作者都岌岌可危,甚至有可能大遭其殃。因為,這個雍正雖有所作為但卻極端殘忍,是製造文字獄的「能手」,將不知要根據「四」字殺死多少人呢。  

    第二,有的文章因為第五回賈元春冊子詩中有「虎兔相逢大夢歸」十句,便指出康熙死為「虎」(壬寅)年,這年雍正奪嫡繼位後,「次年為雍正元年」,即為「兔」(癸卯)年,從而認定這句是「暗指康熙和雍正政權的交替」。這裡,筆者願意為主張「虎兔」交替說的同志補充一個符合於「猜謎」要求的論據:有位並沒有主張「掩蓋」說的同志據脂京本四十五回黛玉自說「十五歲」推算,說:「虎兔相逢大夢歸」是將屬虎的寶釵和屬兔的寶玉拉扯到一塊兒成婚,元春就死去。」[8]這在主張「掩蓋」說的同志看來,豈不就是把康熙、雍正的「虎兔」與寶釵、寶玉的「虎兔」掛上鉤了?可以用後者「掩蓋』前者一一用寶釵寶玉的「愛情」(?)「掩蓋」「雍正奪嫡」了?可惜,寶玉和寶釵「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雖結婚但卻說不上有「愛情」。(按:不包括後四十回對寶玉形象的歪曲的描寫。)退一步說,就算寶玉和寶釵有「愛情」吧,但這「愛情」又怎麼樣的「掩蓋」了「雍正奪嫡」?這問題,因為主張「掩蓋」說的同志們其實還未提出必要的論據和論證,這裡暫不多說。

    除上述兩點之外,有的文章雖然認為那些「以為小說中的人物故事都是在影射康、雍、乾時期的政治歷史事件」的說法是「當然不對」的,但又說「王熙鳳是一個政治性很強的人物」,「探春的治家,也令人聯想到政治家的治國」,又舉出佚稿中的「賈府事敗,抄沒」,「還有許多隨手諷刺時事的地方」,等等,從而認為「談情掩蓋政治鬥爭」的說法「是不能否定,也無法否定的」。這些,其實都算不上是「掩蓋」說的論據和論證。因為,前八十回尚未寫到「抄家」,是否「掩蓋」還無從說起,後四十回寫「抄家」,側不是曹雪芹的手筆,而且對「抄家」是明寫,是正面的寫,寫得清楚明顯,和「掩蓋」沾不上邊,和「愛情」更沾不上邊。至於王熙鳳和賈探春的形象,就算可以使讀者「聯想」起「政治」、「治國」,「全書中也確有「諷刺時事」的地方;但「聯想」就是聯想,「諷刺」就是諷刺,都和「掩蓋」沒有任何必然聯繫,不「掩蓋」仍然大可以聯想和諷刺。而且,所有這一切,又都和「愛情」沒有任何必然聯繫。那麼,憑什麼說「掩蓋」說是「不能否定,也無法否定」的呢?    

    另外,有些文章認為《紅樓夢》是「借(或「托」)情言政」的,其所寫的愛情婚姻悲劇,「有其明確的政治用意」。這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未免有點簡單化。因為,《紅樓夢》的愛情婚姻悲劇,決不僅僅是具有「政治用意」,而是還有更豐富,更深刻、更多方面的進步的社會意義和思想意義,特別是在整個意識形態領域的包括道德、倫理、社會、人生方面的許多生活真理的意蘊,比政治意義廣泛得多。也許,在堅持「政治第一」的同志看來,說《紅樓夢》有「政治用意」就是最高的褒獎了。但在筆者看來,僅僅著重從「政治用意」方面去評價和肯定《紅樓夢》客觀上是對全書整個的無比豐富的生活真理意蘊的閹割。同時,退一步說,即使「借情言政」說不算簡單化,但又和「掩蓋」有什麼關係呢?難道一部小說中的真實的「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跟這些藝術形象所蘊含著的生活真理及其社會思想意義的關係,是「掩蓋」與被「掩蓋」的關係嗎?

    總之,主張「掩蓋」說的文章所提出的,主要就是諸如此類的論據和論證;而要憑這些就斷定「掩蓋」說是「不能否定,也無法否定」,恐怕還為時尚早,因為還未能做到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自圓其說;甚至可以這樣說,諸如此類的論據和論證,從來就未能使「掩蓋」說站得住腳。

    

          二、從「現實主義的真實性」看「掩蓋」說

    

    《紅樓夢》是一部現實主義的創作小說。這一點,近來沒有什麼爭論,大家意見比較一致。    

    按照一般的理解,真實性和典型化是現實主義文藝的共同規律;「除細節的真實外,真實地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恩格斯),則是現實主義的創作的敘事文學作品的共同規律。

恩格斯所說的「現實主義的真實性」有兩層含義。第一,具有一定的世界觀的作家在社會現實生活中,通過感受和觀察,從那些感動了作家的現實生活中,發現了某些帶真理性、本質性並具有某一程度的社會思想意義的具體生動的生活現象,這就是生活真實。第二,作家所感動、所發現的這些生活真實。雖然帶有真理性、本質性,但還是原始狀態的東西,還不完整,不充分、不深刻,因此,作家在一定的世界觀的指導下,繼續作擴大和加深的感受和觀察,並動用了他已有的生活庫藏中有關的相通的部分,經過藝術構思,經過加工、改造、凝煉、熔鑄,使之更加豐富,更加深刻,更加完整,從而寫成了作品,這就是藝術真實,是能夠比較充分和深刻地反映了社會現實生活的某些本質方面的藝術真實。上述兩者的關係是;生活真實是藝術真實的基礎,藝術真實決不能違反生活真實,而只能是生活真實的「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改造製作、凝煉熔鑄,這就是典型化。    

藝術真實的基礎是生活真實,而生活真實的基礎,就是無限複雜多采、豐富生動的千差萬別的社會現實生活。任何種類的生活。都有其各自的現象和本質,各自的形式和內容,各自的根據與條件,各自的原因和結果;也就是有各自的發展變化的邏輯。同是生活,愛情生活和政治鬥爭生活雖然可能有某些關係,但其現象和本質,形式和內容,根據與條件,原因與結果,以及各自的本身的發展邏輯,就決不會相同。同是政治鬥爭生活,武裝鬥爭和議會鬥爭決不會相同。同是武裝鬥爭生活,與敵人對壘的正規軍鬥爭和敵後的武工隊鬥爭也決不會相同。同是武工隊的鬥爭生活,在敵人縱深腹地的鬥爭和在雙方爭奪的緩衝區的鬥爭同樣決不會相同。就以同是愛情生活來說,周文雍、陳鐵軍的戀愛和賈寶玉林黛玉的戀愛就不會相同,同是《紅樓夢》中的戀愛,寶、黛之愛和潘又安、司棋之愛也不會相同。無數事實可似證明;不同的生活,就有不同的本質與現象,不同的形式與內容,不同的根據與條件,不同的原因與結果,不同的發展變化的邏輯。因此,如果我們承認現實生活是生活真實以至藝術真實的基礎和源泉,那根本就不可能用一種生活真實去「掩蓋」另一種藝術真實。比如說,同是愛情描寫,要用潘又安、司棋的戀愛去「掩蓋」寶玉、黛玉的戀愛還不可能,何況用「愛情」去「掩蓋政治鬥爭」?

應該指出,「掩蓋」說和恩格斯提出的「現實主義的真實性」原則是水火不相容的。如果我們承認「現實主義的真實性」,承認生活真實和藝術真實的基礎和源泉是社會現實生活,承認各種各類的現實生活都有其不同的性質、面貌和發展邏輯,那就應該說,這裡面根本就沒有『掩蓋』說的立足之地.

  

      三、從「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看「掩蓋」說

  

女學是「人學」。作為現實主義的創作小說,「真實地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就是最重要的藝術規律,離開了「現實主義的真實性」,離開了「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一切傾向性(包括政治傾向性)及其思想意義(包括社會意義、階級意義和政治意義)都無所附麗,都無從淡起。因此,分析《紅摟夢》這樣一部現實主義的創作小說,只能以「真實地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作為美學分析和思想分析的中心。當然,圍繞著這個中心,人們可以著重去分析典型環境以至歷史背景,也可以著重去考證某些名物制度;還可以著重去探索某些帶有諷刺、暗喻、影射的細微之處。但是,這些方面的研究分析不能擠掉人物典型的研究這個中心,更不能代替這個中心。可以這樣斷言,對一切創作的敘事作品的分析,一旦離開了人物典型這個中心,就一定要逐漸走上馬列主義美學的異化一一庸俗社會學的邪路。    

對於《紅樓夢》的分析評價,當然也是如此。

這裡,我們試分別作一些申述,並看看是否有「掩蓋」說存在的餘地。    

第一,作為現實主義的創作小說的《紅樓夢》,它在美學上獲得巨大成功的關鍵,在於寫出了一系列的真實的,典型的,具有千差萬別的鮮明的個性特徵的「人」,在於把這些「人」寫活了。(某些創作的神話、童話,有的可能沒有直接寫了「人」,但必然要寫了「人化」了的諸神或「人化」了的動植物,因此,其實仍是寫「人」。)如果說,世界上沒有兩粒完全相同的沙子,那麼,現實社會中也決不會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文學是社會現實生活的反映,因此,在創作小說中,也決不會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物形象。當然,文學小說中寫出來的人,作為社會的人,必然具有社會屬性;在階級社會裡產生的作品中的人,不但具有社會屬性,而且必然還同時具有階級屬性。但是,文學小說的美學任務,決不僅僅是寫出各個人物的這種社會屬性和階級屬性;如果僅僅寫出這種共同屬性,那決不會是成功的作品,而只能是概念化的作品。文學小說的美學任務,在於寫出各種各類的具有社會和階級的共同屬性,而且這種屬性是蘊含在具有各自的千差萬別的個性裡面的每一個「這個」,寫出每一個「這個」的特有的性格及其發展邏輯,寫出每一個「這個」的各不相同、各具特色的複雜多樣、豐富多采的精神世界、感情天地。《紅樓夢》的最為傑出的美學成就,超越過以前中國所有長篇古典小說的美學成就,正是在於無比出色地完成了這一美學任務。在這種情況下,說用一個具有特有的性格及其發展邏輯和特有的精神世界的「這個」來「掩蓋」另一個「這個」,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作為小說中的某一個「這個」、和另一個(或另幾個)「這個」,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關係,發生了各種各樣的轇轕,這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事件」(或「情節」)。同一個「事件」,由作品中某甲和某乙去參加會是一種性質和樣子;如果由某乙和某丙去參加,就會是另一種性質和樣子,倘由某丙和某丁去參加,更會是又一種性質和樣子。試以《紅樓夢》七十六回「凹晶館聯詩」事件來作例,只有寄人籬下的、任性而又心高志潔的林黛玉,和家裡境況很不好的、無顧忌但又心直氣豪的史湘雲,兩人才會有那樣的深夜的「聯詩」以那樣的一種「聯」法。如果不是和湘雲,而是和「大皇商」家的虛偽謹慎、城府甚深的薛寶釵,恐怕黛玉就不會產生與她「聯詩」的念頭;即使黛玉要「聯詩」,寶釵也會用封建「淑女」所應遵守的什麼「規矩」或者是因為夜深而有什麼「不便」來加以勸阻,恐怕根本就「聯」不起來,就不會出現「凹晶館聯詩」事件。這正是人物性格邏輯和人物之間的生活邏輯所規定、所要求的真實性。如果曹雪芹需要寫一個黛玉與寶釵的「聯詩」情節,那將會是在另一種場合,也會是另一種「聯」法,否則就會違反了人物性格邏輯和生活邏輯,成為不真實的情節。因此,除了按相同的「要求」和「規格」寫出來的公式化、概念化的作品,或者是模仿別人的作品之外,在創作小說中,決不會有相同的「事件」,即使某些看起來是相類似的事件(例如《紅樓夢》中多次重複寫到的「宴會」),細細分析起來,也是千差方別的,是各有各的性質和樣子的。在這種情況下,說用某幾個「這個」所參加的「愛情」事件,來「掩蓋」另幾個「這個」所參加的「政治鬥爭」事件,同樣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三,小說中的「愛情」事件和「政治鬥爭」事件,如上節所述,是樣子不同而且是性質不同的兩碼事。描寫這不同事件的小說,是否有可能像蔡元培所說的「使讀者『橫看成嶺側成峰』之狀況」[8]呢?一一也就是說,讀者看起來寫的是「愛情」,但從另一個角度看起來,寫的卻成了「政治鬥爭」呢?這根本不可能。這不但因為是不同的人物去參加的不同的事件,而且,即使是同一個人物,他去「談情」和去搞「政治鬥爭」,那是從事著兩件樣子和性質完全不同的事,也根本不可能用他自己的「談情」去「掩蓋」他自己的「政治鬥爭」。假定說,賈寶玉的胞兄賈珠沒有死,他們之間存在著一個由誰來得到承官襲爵的繼承權的「政治鬥爭」問題,那麼,寶玉會去進行爭奪繼承權的「政治鬥爭」碼?就算賈珠是一個要繼承權的人,但按照前八十回所寫的寶玉的性格邏輯,根本就不會和賈珠爭奪繼承權;如果賈母和賈政夫婦準備要使寶玉得到繼承權,寶玉也會拱手讓給賈珠,甚至會動手硬塞給賈珠。如果賈珠接受了,寶玉將會千恩萬謝,樂得每天去「無事忙」,去為「諸丫頭充役」。因此,要用寶玉和黛玉的「愛情」來「掩蓋」寶玉和賈珠的「政治鬥爭」,也根本不可能。何況,要用《樓夢》中誰和誰的「談情」,以至用和「談情」毫無關係的西兒的「四」字來「掩蓋」排行第「四」的雍正奪嫡的「政治鬥爭」,或者要用同樣和「愛情」毫無關係的「虎兔相逢」來「掩蓋」康熙和雍正政權的交替,這些,難道會有一絲一毫的可能性嗎?要而言之,「掩蓋」說和「真實地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南理論,也是水火不相容的。如果承認恩格斯的典型觀,那同樣是根本沒有「掩蓋」說的任何立足之地。

          

  

四、從中國文學的諷喻傳統看「掩蓋」說

  

在中國文學史中,確有一些「借情言政」的諷喻詩。如先秦時  代的《麥秀》、《黍離》,「美人、香草」,就是最著名的例子。不過,中國  的詩,除了極少數的具有完整情節,像《孔雀東南飛》、《長恨歌》、  《圓圓曲》那樣的敘事詩之外,絕大多數是抒情詩和帶敘事性的抒  情詩。這些詩,都是由詩人自己直接出面、或用詩人自己的語氣來  「言」一一來抒寫、詠歎和歌唱的。甚至,像《孔雀東南飛》、《圓圓曲》  那樣的敘事詩,詩人最後還是要自己出面來「言」一下。無論是《尚  書.堯典》的「詩言志,歌永言」也好,或者是《詩序》的「情動於中而  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歌詠之豐…」也好,都顯  示了詩人自己來「言」這一特點。正因為詩具有這樣的特點,才有  可能充分利用中國語言文字複雜、豐富的內涵和多種多樣、多采多  變的修辭能力和表現能力,來個「借情言政」。而且有時看起來似乎  是不著痕跡。比如,南宋就有過這樣一首政治諷喻詩:  

山外青山樓外摟,西湖歌舞幾時休!

暖風薰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初看起來,這幾乎完全是一首寫景抒情的詩,但其實是諷刺南宋偏  安一隅的小朝廷忘記大片國土淪喪,只顧過著醉生夢死、「歌舞」無  休的腐爛生活的可恥行徑。當然,要說這詩的諷喻完全不著痕跡  也不是,因為究竟用到兩個地名:杭州和汴州。這在幾百年後的讀  者的我們當然要瞭解一點歷史背景,知道汴州是北國都,而杭州  則是南宋避金兵的偏安小朝廷的所在地。但在當時的身歷其境的  讀者,則是象經歷過抗戰的人知道國民黨政權從南京逃到重慶是  意味什麼一樣明確。因此,就是這樣一首幾乎不著痕跡的詩,也只能說是運用含蓄的諷喻手法去調動讀者的聯想,而不能說是「用寫景掩蓋政治鬥爭」。  

    由詩人來「言」的政治諷喻詩傳統,《紅樓夢》作者當然是可以繼承和發展的。比如:由作者來「言」的詩、詞、歌、賦、曲、偈以及對聯、回目等(如太虛幻境中的對聯、十二釵正副冊的詩、詞,紅樓夢曲子,第一回的標題詩、第三回詠寶玉的《西江月》等)。實際上,《紅樓夢》的這些地方確實也適當運用了諷喻和史筆(即「春秋筆法」),而且運用得十分出色。對這些由作者來「言」的部分,紅學家們當然可以和需要來考證和研究它所諷喻的是些什麼內容,它用史筆所褒貶的是些什麼對象,並且包含著什麼微言大義,和當時「文網』的情況有什麼關係等。但是,這些也有其範圍和確定性,那就是有助於更好地表現全書的認識意義、思想意義和審美意義,而決不能用什麼「虎兔」來影射和全書沒有什麼關聯的「雍正奪嫡」。同時,這些部分在全書中所佔的比例很小,和整部作品的「真實地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比較起來,只能是非常次要的輔助性的因素,絕對不是什麼決定性的因素。而且,含蓄就是含蓄,諷喻就是諷喻,史筆就是史筆,也並不是什麼「掩蓋」。

    另外,關於《紅樓夢》人物所作的詩、詞、歌、賦、曲、燈謎等,當然仍可以有一些屬於諷喻手法和春秋筆法,但這些首先得符合人物性格的邏輯,符合各個具體人物在特定的場合和處境之下的特定的思想感情狀態,也就是需要符合人物形象的規律性。這些,不但寶玉、黛玉、寶釵、湘雲、探春、香菱等所作的詩詞歌賦是如此,就連第一回那個神話化的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如果由同是神話化的替幻仙姑來唱,那就會不倫不類,那個《<好丁歌》的「解注」,如果不是由甄士隱來作,而是由賈雨村來作,那同樣會不倫不類。(後四十回續作者在結尾把賈雨村寫得有點「悟道」的「甄士隱味」,所以也有點不倫不類。)因此,作品中人物所作的詩詞歌賦,如果一旦離開了藝術典型的規律性的制約,就要破壞了人物形象的統一性和人物性格的邏輯性。這是現實主義的藝術規律所不能容許的。

    在中國文學史中,也有一些「借事言政」的諷喻的敘事作品。如《禮記·檀弓》的《孔子過泰山側》,陶潛的《桃花源記》,柳宗元的《捕蛇者說》等。這裡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借」當時現實發生的「事」來「言政」,發表作者的帶諷喻性的議論,如《孔子過泰山側》、《捕蛇者說》,另一種是虛構了一些人物事件,來寄寓作者的政治見解,如《桃花源記》。前一種著重在記「事」,藉以發表諷喻性的議論,因而並不著重在記「人」,談不到人物的性格描寫;後一種著重在虛構人物「事」件來「寓意」,因而人物多是類型化,而不是具有個性的典型化。以上這些,都是屬於敘事文學發展的初級階段的東西;但也都是「諷腧」、「寓意」,而不能說是「掩蓋」。明馬中錫的《中山狼傳》,其人物(包括那「人化」了的「狼」)雖然還未能擺脫了類型化,不過已寫得相當具體生動了,但也因此,它所「諷喻」的對象和「寓意」的內容,已經受到人物形象的規律的制約,基本上已屬於人物情節的題中應有之義。蒲松齡的《促織》的人物已寫得頗有性格,它的「諷喻」的對象和「寓意」的內容更差不多完全接受人物情節的制約。因此,這些也和「掩蓋」沒有什麼關係。至於象《紅樓夢》那樣的人物已經充分地以個性化為主要特徵的高度典型化的小說,找遍中國文學史,更未見有任何與「談情掩蓋政治鬥爭」相類似的先例。

當然,在《紅樓夢》中,在進入藝術形象描繪塑造人物的時候,作者有時也可以用點諷喻手法,如在人物命名時運用修辭上的諧音格,卜世仁就是「不是人」,單聘仁就是「善騙人」之類,但這只是一種輔助和補充的因素,並且仍然得嚴格遵守人物形象的統一性。又如在描寫秦可卿房中陳設時,有什麼「西施浣過的紗衾」,「紅娘抱過的鴛枕」等,這些當然也有諷喻成分,但也得切合秦氏的淫侈的生活環境,有助於描寫這個人物終於墮落的必然性。類似這些運用諷喻手法的地方,也和「掩蓋」說沒有任何牽連。    

總之,說現實主義的傑作《紅樓夢》是「愛情掩蓋政治鬥爭」,既未能在全書中找到確鑿可靠的論據,也違反馬列主義美學關於現實主義的真實性和典型化的原理;而在中國文學史上,也未能找到曹雪芹所據以繼承的先例。文學史上的諷喻詩,可以「借情言政」;某些諷喻的敘事作品,也可以「借事言政」。但這些大都是由作者來「言」,這才可「借」;而且,這些根本上都說不上是什麼「掩蓋」。因此,從中國文學的諷喻傳統來看,也未能給「掩蓋」說幫上什麼忙。

    

五、「掩蓋」說產生和存在的原因

    

「掩蓋」說既然找不到事實根據,找不到理論根據,也找不到傳統根據,那麼,為什麼在七十年代中期能夠產生?原因何在?

    這裡,試從下列兩方面來作些闡釋。

    一方面,是歷史的原因。在《紅樓夢》研究史中,索隱派曾經是勢力很大、影響很大的一個派別。這裡面,特別是民國初年蔡元培的「康熙朝政治小說」說。由子蔡氏是一位具有民族主義思想的著名學者,所以他的《石頭記索隱》在民國四年(1915)寫成,民國六年在商務印書館出版,到了民國十九年就印至第十版。這書一開始就說:

         《石頭記》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說也。作者持民族主義甚摯,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求之失,而尤於漢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當時既慮觸文網,又欲別開生面,特於本事以上加以數層障幕,使讀者有「橫看成嶺側成峰」之狀況。[10]

這裡說的「數層障幕」,也就是現在繼承蔡說的文章所說的「掩蓋」了。    

     其實,從理論上和方法上來看,現在的「掩蓋」說基本上並沒有越出蔡說的範圍。不但如此,作為「掩蓋」說的主要論據的「雍正奪嫡」說,也不是現在主張「掩蓋」說的同志的發明,民國初年的孫靜庵就主張過一一    

          《紅樓夢》一書,說者極多,要無能窺其宏旨者。吾疑此書所隱,必系國朝第一大,而非徒記載私家故實。……林、薛工人之爭寶玉,當是康熙末,允撰諸人奪嫡事。寶玉非人,寓言玉璽耳,著者故明言為一塊頑石矣。……[11]

當然,這和現在的「雍正奪嫡」說還小有不同。但整個「掩蓋」說系從蔡元堵、孫靜庵之說生發引伸出來,卻是可以斷言的。

    另一方面,是政治的原因。「掩蓋」說在書刊上公開出現,是一九七四年初[12]。這之前,文藝界內部流傳著一些據說是毛澤東同志關於《紅樓夢》的「談話」,其中一條認為,《紅樓夢》所要寫的「真事」就是「政治鬥爭」,因為「真事不能講」,用「談情」來作「掩蓋」,所以說把「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寫出來。而這「真事」,一般都認為是指雍正奪嫡。這些「談話」是否確是毛澤東同志的意見,據  筆者所知,現在還未有人能夠證實。但在那時,許多人都是相信的。因此,當時一些已發表和出版的文章中,遇到有再版或重新發表的機會,就非加進「掩蓋」「遮蓋」的幾句不可。其實,就算毛澤東同志確有說過類似的話,但在當時,實際上是被「四人幫」利用來  搞政治陰謀。因為,在「十年浩劫」期間,從姚文元的認為海瑞罷官是掩蓋彭總罷官開始,索隱、影射、掩蓋、比附等已成為「四人幫」及其徒子徒孫們用來打人陞官的最有效的手段。於是,在他們插手  紅學之後,也就必然要大吹大擂地「宣傳」這種「掩蓋」說了。由於「四人幫」在當時是當權派,「掩蓋」說又切合他們搞政治陰謀的需要,因此,他們一呼百應,上行下效,「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談《紅》而不加上「掩蓋」說,就不時髦了。

    以上兩方面,就是「十年浩劫」後期產生「掩蓋」說的原因。

    但是,為什麼在「四人幫」垮台之後,四年來,「掩蓋」說還能夠存在,還有同志要堅持呢?這,也有下列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如上所述,「掩蓋」說是不是毛澤東同志說的,有些同志大概是「鏟信其是,勿信其不是」的。解放以來,特別是一九五七年以後,學術界已經逐漸習慣於為馬列主義經典作家的言論作註疏,以及為未公開的、甚至只是道聽途說的領袖的言論作註疏,而且有些同志幾乎認為這就是「學術研究」,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別的學術研究。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十分可悲的現象。這現象,直到大力肯定「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和堅持解放思想的三中全會以來,才逐漸有所扭轉;但這個扭轉的過程是何等艱巨。沒有問題,我們要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但這種堅持和奴性、奴隸主義毫無共同之處。每一個經歷過第二次解放的社會主義祖國的學術工作者,都有義務和權利來研究和發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並運用到一切學術領域,包括《紅樓夢》研究的領域。但是,有些同志總認為還是為領袖的言論作註疏比較妥當。比如,在今年七,八月間的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會中,有位大力堅持「掩蓋」說的同志認為議論那些傳說的毛澤東同志的「談話」,就是一字一句地進行所謂「批判」,這種語氣聽起來使人有點發怵。這位同志還說,《紅樓夢》的主題和思想,「過去胡適認為是『自敘傳』,後來又說是愛情小說,前些年流行的看法是政治歷史小說,現在又有人說是愛情小說,甚至認為『自傳說』是完全正確的」,於是,這位同志認為這是倒退的「循環反覆」。但是,難道只准這位同志「循環反覆」到民國初年的「雍正奪嫡」的「掩蓋」說,卻不准別人「循環反覆」到「自敘傳」說去嗎?坦白說,筆者認為,從學術發展的角度來看,胡適的「自敘傳」說,其實比「雍正奪嫡」的「掩蓋」說還進步了一些,、高明了一些,而吸收胡適學術見解並加以發展的魯迅的「寫實」[13]「自敘」說,更是明顯地把《紅樓夢》評論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可惜魯迅在《紅樓夢》研究史上這一重要的功績,在五十年代中期卻受到不應有的指責:而指責正確的「寫實」「自敘」說,也就是為「循環反覆」到「雍正奪嫡」的「掩蓋」說創造條件。(而現在,恰恰需要把「掩蓋」說「循環反覆」到魯迅的「寫實」「自敘」說,因為,這比「掩蓋」說最少進步了半個世紀。)

    第二,解放以來,特別是一九五七年以後,「左」的思潮開始氾濫,「政治」被越抬越高,到了「十年浩劫」期間,更被抬到嚇人的高度,被說成是「統帥」,是「靈魂」,是「二切」的「生命線」。這些不承認客觀規律的「政治決定一切」的言論被看作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條,反覆傳播,越說越玄,直到把「政治」置於「經濟」之上,從而顛倒了政治和經濟的關係,顛倒了上層建築和基礎的關係,陷入了不折不扣的歷史唯心主義。這種極左的思潮,在「四人幫」垮台之後,特別是三中全會之後,雖然受到批判,但至今還是相當程度的存在著。在這種風氣的影響之下,有些同志就認為,要大力肯定《紅樓夢》,那除了從「政治」上來肯定,硬說是寫「政治鬥爭」的「政治歷史小說」之外,就再也沒有更高的獎詞了。其實,只要有起碼的實事求是的態度,那就不得不承認,《紅樓夢》裡面所寫的直接明顯的政治鬥爭,實在是微乎其微。一一當然《紅樓夢》中多方面地描寫了很複雜、很深刻的階級關係,但「階級關係」就是階級關係,不就是等於「階級鬥爭」,更不就是等於「政治鬥爭」。既然書中所描寫的「政治鬥爭」是微乎其微,但又硬是要叫作「政治歷史小說」,沒有法子,只好求救於「索隱」、「掩蓋」、「影射」、「比附」一類方法,捨此已別無他途了。

    第三,《紅樓夢》研究本來就應該劃分為互相關聯但又各有重點的兩部分:紅學和《紅》評。紅學包括版本、異文和早期評語的考證,作者生平及其家世的考證,作品的歷史背景的考證,作品中的名物制度的考證,以及作品文字上的訓詁箋釋等。而《紅》評則是通過對「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以及一切情節和場面的美學分析和思想分析,從而對作品中的生活真理和傾向性、審美性作出闡釋和評價。這兩部分雖然很有關係,但各有重點,決不能互相代替。當然,《紅》評不能離開紅學的一切考證成果,並且還要盡量利用這些成果。但是,任何天大的紅學考證成果,也決不能代替《紅》評一一以作品的全部的「對現實關係的真實描寫」(恩格斯)作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紅》評。同時,總的來說,紅學主要是為《紅》評服務的;紅學有時也能夠闡明作品的某些部分、某些方面的真理性、傾向性和審美性,但這只是輔助和補充性質,決不能代替對作品的典型形象的分析和評價。但有些同志卻習慣於用考證的包括索隱、影射、比附的方法來對《紅樓夢》作思想評價,結果自然只好借助於「掩蓋」說了。

  

以上三方面,就是「掩蓋」說至今還能夠存在的原因。

    

那麼,對「掩蓋」說應該怎麼辦呢?筆者認為,屬於「索隱」的「掩蓋」、「影射」,「比附」等方法,在紅學考證上有時也需要,不必偏廢。但在《紅》評方面,最多只能是有時適用於作者直接「言」的特殊部分。至於涉及「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描寫的分析和評價,首先就要服從藝術規律,在這一前提下和原則下,適當的當作一種輔助方法來使用。如果硬是要用「掩蓋」「影射」、「比附」等方法來代替《紅》評的對藝術典型的美學分析和思想分析的方法,那必然會把《紅樓夢》研究拉回到半個世紀前的「索隱」派的老路,決不會有其他的結果。不知專家學者們以為然否?

                                                      一九八○年十月中旬於潮州

[1]《澄清「四人幫」在〈紅樓夢〉研究中製造的混亂》,《紅旗》1977年第10期。

[2]《論〈紅樓夢〉的書名及其演變》,《文藝論叢》第四輯(1978年10月出版)。

[3]《「談情掩蓋政治鬥爭」質疑》,《光明日報》1978年12月12日。

[4]《談〈紅樓夢〉研究中的方法問題》,《文學評論》1979年第一期。

[5]《評〈紅樓夢〉評論中流行過的幾個觀點》,《學術研究》1979年第三期。

[6]這組文章包括:《論〈紅樓夢〉前五回在全書結構上的意義》,《目前〈紅樓夢〉研究中的幾個問題》,《也談〈紅樓夢〉的主線一一兼說此書借情言政的藝術特點》等。    

[7]如《〈紅樓夢〉研究與現代迷信》(《安徽文學》1980年第一期),《簡論〈紅樓夢)愛情主題及其意義一一兼評「愛情掩蓋政治鬥爭主題」說》(《實踐》1980年第二期),《閨情題材·社會主題·特殊筆法》(《文學遺產》復刊號,1980年6月出版)等。

[8]《增訂本<紅樓夢新證>初讀質疑》,《文學評論叢刊》第二輯。

[9][10]《石頭記索隱》,商務版。    

[11]《棲霞閣野乘》,見孔另境輯《中國小說史料·紅樓夢》,古典文學版。

[12]筆者在注5文章中說,李希凡「一九七三年」說「談情……遮蓋……政治內容」,時間不準確。李希凡1973年發表的文章中沒有這幾句,是1974年初修改的《紅樓夢前言》和《曹雪芹和他的<紅樓夢>》才加進去的,因此,時間應作「1974年初」。

[13]五四運動初期,現實主義一般譯為寫實主義;魯迅說的「寫實」,意思就是指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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