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七十八回本)的構成、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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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評論

六、  總    結

    在現有的脂評抄本中,本書是評語最多、最完備,也是最早的一個本子。但這並不是說,它是一整部最早抄成的全書。和別的本子一樣,這是一個過錄本;而且,全書雖有七十八回之多(不算後來抄配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卻不是從一個底本一口氣抄下來的。它的年代,只能從它所據以過錄的幾個底本的年代推知;而其底本的年代,則又只能從其中所包含的評語、附記等材料所附年份推知。因此,我們只能確定它的年代的上限說:這個本子不能早於某年。但就其下限而論,究竟遲至哪一年才抄成,卻不好推定。    至於本書的底本,由書中內證,如題籤同異、評語有無、回目措辭,附記日期、眉批年份等情況加以分析,可以推知有四個:(1)從第一至第十一回,是一個早期無評本,但保存了第一和第二回的棠村小序,和一些回末的詩對,這是底本之壹。(2)從第十二至第四十回,其中包括脂硯齋的最初兩期評語,已用墨筆抄成雙行小字,插入正文之中。這些評語和「脂殘本」、「脂配本」、「戚序本」中殘存的雙行評注都是從一個祖本來的。但在第二十二回末附頁上畸笏叟的附記中既有「丁亥」(1767)這年份,則此底本顯然是丁亥以後的抄本。這是底本之貳。(3)從第四十一至第八十回(中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是庚辰年以後的抄本。這個底本在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對清」時,尚缺第七十五回回目。四年以後,在庚辰(1760)被當作「定本」時,已把第七十五回的回目補上,但仍缺第八十回回目。這個八十回的後半部是底本之三。(4)從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八回,添了許多署名畸笏(或畸笏老人、畸笏叟),系年己卯、壬午、乙酉、丁亥的眉批和不署名的行間夾批(89),兩者都是用硃筆過錄〔90〕。在此本中,硃筆評語是在墨筆正文及雙行小字評注抄定以後再添上去的,顯系從另一有硃評的底本過錄來的。這是底本之肆,其抄錄年代,當在丁亥(1767)以後。

    據上分析,如再加上後抄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可見本書是用五個底本湊合抄配的,即使不是「百衲本」,至少是個「集錦本」。因為各底本的年代不同,而抄配則顯在丁亥以後,所以胡適把它稱為「庚辰」本是錯的。

本書名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但「重評」並不表明只評了兩次,評者也不僅僅用脂硯齋一個筆名。此本中除最初兩期雙行小字的墨評署名「脂硯」、「脂研」或「脂硯齋」,註明「脂硯齋再筆」或「再筆」,可以從脂殘本第一回「楔子」知為甲戌以前及甲戌兩次評語外,其餘的硃筆眉批另有己卯、壬午、乙酉、丁亥四個年份,而與正文同抄的附頁上也有丁亥和乾隆二十一年(丙子)的年份,則可知這個本子中至少有六次,可能有七次評語。從而證明每冊目錄頁上所題「脂硯齋凡四閱評過」這籤條也是從不相干的別的本子上抄來,放在本書上是不合適的。硃筆眉批中又有許多條的署名是「畸笏」、「畸笏老人」或「畸笏叟」。由評語本身所包含的內證,知道畸笏是脂硯晚年的筆名,並不是脂評本中另有一個主要評者名畸笏。    脂硯齋是曹寅之弟曹宣(因滿語避同音諱作「荃」)的幼子,字竹澗,故為雪芹的叔輩,其年齡較雪芹大二十歲左右。脂評中自認「批書人」即寶玉,呼元春為「先姊」,可知雪芹在創作時把他當作寶玉幼時的模特兒。此點和裕瑞從他的舅父明義、明琳那裡得知的消息,即脂硯齋為雪芹之叔,元春等姊妹為雪芹諸姑之說,完全相符。明義、明琳都是雪芹好友,故知他們的話是雪芹自己說出來的。這是否定「自傳說」的最堅強的證據〔91〕。

    本書的其他評者現在可考者共三人:松齋即白筠,為兵部尚書白潢之孫。他和雪芹、敦誠等相知。梅溪即雪芹之弟棠村。鑒堂為清末的藏書家、山東巡撫李秉衡,死於義和團之役。

據脂評,知道棠村曾為雪芹的「舊」稿《風月寶鑒》寫序。棠村死後,脂硯為了紀念他,在脂評《石頭記》的「新」稿中保存了這些舊序。其中只有第一回的序因為一向被誤認為作者的「引言」,故得保存在以後的刊印本中。在此抄本中則一共保存了二十五回的小序,其中有許多篇只剩下了兩、三句的殘文,因此很早就被誤認為是脂硯的「總評」,以致在各脂評本中引起許多不必要的混亂。例如在脂殘本中這些棠序的殘文和脂評中的一些眉批被混雜地抄芒回後作為「總批」〔92〕。有正本的「編者」又胡亂加些似通非通的駢文批語進去,使這些「總評」更為混雜。只有此本所保存的棠序,雖多殘缺,卻未被羼入別的東西,最為真實可靠。這些序文中所說到的故事或與今本不同,或為今本所無,或與今本所隸回次不同,故可據以推測雪芹「舊」稿《風月寶鑒》的分回情形,以及「舊」稿中某些故事的刪改或擴充的情形。現在可以由棠村序文和《紅樓夢稿》殘存的第三十回舊回目而確切推知「舊」稿《風月寶鑒》的回次有五處和「新」稿《石頭記》對比起來完全接榫:(1)「舊」稿第六回因擴充而把「金玉初聚」推至「新」稿第八回;(2)「舊」稿第十一回依衫下推兩回,故可卿之死已在「新」稿第十三回;(3)「舊」稿第三十回依次應推至第三十二回,但因把金釧被逐及寶玉被訊等事發展為兩回,故在「新」稿中寶玉挨打已被推至第三十三回;(4)因此,「舊稿第三十九回前的棠序已被放在「新」稿第四十二回之前;(5)依此次序「舊」稿第四十四回中柳湘蓮出走和薛蟠「遊藝」應該被推至第四十七回,而此回在「新」稿中又被擴充,故薛蟠之事已被推至第四十八回。從《風月寶鑒》第六回至第四十四回,逐漸增加了四回,即《石頭記》中的第七、第八、第三十三、第四十八回。由於上述五處接榫之點,亦可以反證這些回前附頁上的短文,決非脂硯齋為《石頭記》所寫的什麼「總評」,而確實是棠村為較短的「舊」稿《風月寶鑒》所寫小序的殘文。至於第二十二回前所附的空白題頁,乍看似無意義;但如知別的回前附頁都是為棠村序文而設,則此空白頁也正是序文頁,因「舊」序內容已不適於改後「新」稿,故只好割愛。但正因有此空白頁,使我們知道第二十二回原來有序,且其內容與今本大為不同。

一九六三年三月寫完前三節,十月寫四、五兩節,十一月全文修改寫畢於北京。

   〔1〕在拙著《紅樓夢探源》(指英文本,下簡稱《探源》)中,我曾把最先發現的十六回脂評殘本假定為。第一本(Version l簡稱V.1)」,北大藏本為「第三本」,但已經引起誤解,以為我把它的年代定在十六回殘本之後。在《我怎樣寫紅樓夢探源》一文中,我把「第一本」譯作「脂甲本」,「第三本」譯作「脂丙本」。現在一律不用任何數字或序數代詞,以免再有誤會。

    〔2〕其實這些絕大多數不是「總評」,而是雪芹之弟棠村的序文或序文的片段。詳下第五節。因以前討論脂評者都稱之為「總評」,現在姑暫借用此名,下文再加分辨。

〔3〕在一九五五年出版的影印本中此附頁(第四五九、四六○頁)訂在第二冊第二十回末。就文義內容而論,此頁應在第三冊第二十一回之前。

    〔4〕在此本中現在抄在第十一回之前,但所評為今本第十三回之事,故俞氏《脂硯齋紅樓夢輯評》把此條錄在第十三回前。這其實是棠村為《風月寶鑒》第十一回所寫序文。說詳下第五節(三)【證五】。本書第一九四——一九五頁。

    〔5〕此本抄者不止一人,可由其不同的筆跡知之。

〔6〕第二十六回,第五九○頁兩條眉批,第六○三頁一條眉批是墨筆,但字跡與硃筆同,知為一人所抄。第二十七回,第六一五頁有一條行間批也用墨筆,字跡亦同硃筆。此皆用硃筆過錄者抄時遺漏,後用墨筆補抄。

    〔7〕見第三二三、三二四、三二九、三三○、三三○、三三五、三三五、三四○、三四○、三四一、三四六、三四六、四一一、四一三、四一『三、四二六、四二六、五四○、一一四一、一一八八、一二二四、一二三九頁。每一頁碼代表一條,共廿二條。

   〔8〕見第四二八、一○五四、一○六六、一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二七、一一四一、一一四五頁。共八條。

    〔9〕見第四九九、五九五頁。

    〔10〕脂殘本第一回楔子末段說:「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可知只署「脂硯齋」者為初評,作於甲戌以前;署「再筆」者為再評,作於甲戌年。

    〔11〕見第四七六、四九二:、五五八、五六二、五九四、六一二、六二二、六四三頁。亦見影殘本第二回,第二頁下眉批,俞氏《輯評》第五七至五八頁。(指一九五四年上海文藝聯合出版社印本,下同。)

〔12〕《輯評》第一九二至四七○,四七一至五五四頁。

   〔13〕見本書第三十三回,第七六四頁;三十四回,第七八二頁;五十四回,第一二六六頁;六十一回,第一四三三頁。

    〔14〕事實上,第六十三回中的全部小字,第六十六回中的一部分小字,雖已抄入,卻又用筆勾銷。見第一四九二、一五○七、一五一一、一五一五、一五一八、一五二一、一五七○、一五八三、一五九○頁。又因第六十六回回首的指示,抄者把第六十八、六十九兩回中雙行小字全刪,第七十回中除三條(第一六七○、一六七八頁)外,全刪。

    〔15〕程偉元辛亥(一七九一)年序:「好事者每傳鈔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則抄價當亦不小。

    〔16〕試比較《輯評》所錄各本評語,往往詳略互見,此有彼無。

    〔17〕除因誤認草書而抄錯者外,抄者有時老老實實把不認得的字不抄,留下空白。如第二十六回,第五九六頁後所留空白,後來為另一人用抄眉批的硃筆補上,計雙行十三字:「原非書中正文主人,寫來潤色耳。」

〔18〕《胡適論學近著》,第四○三頁。

    〔19〕按俞氏《輯評》第三○四頁改「峰」為「峰」,又注(鋒)字,「芒」字斷句,皆誤。其原文為「襲卿有意微露絳芸軒中隱事也。」依俞氏則成「微露鋒芒,軒中隱事也」。殊不可

通。參看本書第四四七頁行間硃評:「雖謔語亦少(稍)露怡紅細事。」又第八回,第一九六頁正文:「黛玉仰頭看裡間門斗上新貼了三個字,寫著絳雲軒。」脂殘本第八回,第一一頁下正作「絳芸軒」,「有正本」同。又此本第三十六回回目,亦作「絳芸軒」。

〔20〕吳恩裕氏《考稗小記》:「曹頫\奏折,必出己手。可注意者,曹頰此折之小楷,酷似『庚辰,本《紅樓夢》脂硯齋批中之若干條。」(《有關曹雪芹八種》,第一○○頁)即誤以此本硃批為脂硯親筆,而又疑脂硯即曹頫\。實則此本脂評被抄手筆誤者極為荒謬可笑,如「開門見山」誤為「詞幻見山」,「壬午正月。誤為「王文正月」,如是之類,不一而足,曹頫\或脂硯之不通,竟如是乎!

〔21〕梅溪即棠村,說詳下第五節。

〔22〕松齋即白筠,白潢之孫。說詳下。

〔23〕鑒堂即李秉衡,說詳下。

〔24〕胡適妄言其十六回脂殘本為乾隆甲戌本,又稱「世間最古的寫本」,皆非。說詳下。

    〔25〕第十一回前的硃筆過錄詩文指第十三回事,參看第一四九頁注〔2〕。

    〔26〕「四閱評過。這籤條,顯然是從另一個本子上過錄來的,和書中脂評的實際情況全不相干。又如「脂配本。(即所謂「己卯」本)的第二、第三冊目錄頁上,也有叩旨硯齋凡四閱評過」的簽注,第二冊在此簽注下還有「己卯冬月定本」一行小字。由於此本和「脂配木」的字跡完全相同,出於一人之手,可知這些本子系一個書貿所雇的抄者所過錄。從此本第二十二回末附記,可知其過錄時間均在丁亥之後。「四閱評過」、「某年某月定本」云云,都是隨意加上,以「昂其值」於「廟市」的花招。雖其底本也許確是某年所定,但這些年份決不能認為即此現存抄本的年份。

〔27〕胡適把它稱為「總評」,意謂脂硯齋所評(見《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九○——五九一頁),是大錯的。說詳後。《輯評》不錄此文,可見俞氏也沒有把它當作脂評。日本伊籐漱平在《關於紅樓夢首回冒頭部分執筆者的疑問(續)》(見《東京支那學報》八,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文中,指首兩回「冒頭」皆為脂評,實襲用胡適舊說,而反駁我所引脂硯自認保存棠村序文之評語,可謂顛倒事實。伊籐所據為拙作英文本《探源》,因其英文閱讀能力低劣,故對拙著頗多看不懂及誤解之處,我已另為文駁之,見《東京支那學報》十,一九六四年六月,茲不贅。

    〔28〕不算沒有回目的第十八、第十九、第八十這三回,和原缺的第六十四、第六十七兩回。

〔29〕殘本的抄者把此本的眉批及雙行小注改為墨筆大字「總評」,抄在每回正文之前,已詳上文引言。殘本第十四回前「總評」第一條,乃答覆後人對脂評之批評者,亦見於此本第二九○頁,竟也被充作「總評」,尤為可笑。此亦可證殘本抄錄之晚。

    〔30〕評語說:「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可見此評實應作雙行小字,插入回末正文史湘雲間「你瞧瞧是這個不是?」之下。「正此麒鱗也」,即答覆上引史湘雲的問話。

    〔31〕此本原缺正文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回。

〔32〕作者原稿被借閱者「迷失」,在脂評中曾屢次提到,見此本第四四四、五一○、五九○、六○四頁眉批。

〔33〕人民文學出版社據。程乙本。排印《紅樓夢》,把「亂嚷」改成「亂嚷嚷的」,意義便完全不同:「亂嚷」指有驚駭之事發生,「亂嚷嚷的」)只指通常人多口雜,不必指有臨時發生特別可驚之事。排印本  末又多加了兩句:「不知何事,且聽丁回分解。」但下回「分解」。《紅樓夢八十回校本》據「有正本。重印,也加了一句「且聽下回分解」 。

〔34〕關於八十回本《石頭記》前後兩半來自兩個不同的底本,還有一個證據:即「戚本」,從第四十一回起即無雙行小字評注,只有他本所缺的第六十四回中,反而有一條。參看《輯評》第二五——二八,五○一頁以下。

〔35〕除了那些已經抄成雙行小字評注或回前回後評語以外。

    〔36〕只有四條眉批是墨筆抄的,見第五九○、六○三、六○四頁。但書法筆跡,與硃筆完全相同。

    〔37〕俞先生也指出:這條眉批是從另一個本子上抄來的(《輯評》第二二二頁)。但他似未覺察此本中所有硃評,均屬另一底本。因此他說:「夾批眉批,有些系底本原附,有些後來從別處過錄的。」(第一五頁)他沒有說明何以知道「有些系底本原附」。

〔38〕脂殘本上條作「補近日之事,啟下回之文」。顯系後來補一「文」字,使文義可通。但脂評原文,「啟下回之」當緊接「大觀園一篇大文……」等六十三字,不宜中斷,令人認為兩條。殘本又把末句「便省卻多少sx癡瘤筆墨,此是避難法。」中的最後九字移至下一行中段,彷彿又是另一條夾評(第九頁下),足見這條長評在脂硯原批本中寫成三行夾批:第一行九字,第二行五十四字,第三行九字,而其上有若干字寫後塗去,抄者抄至末行依樣畫葫蘆,遂將此九字抄在次行中段,上面空了八個字的地位。參看《輯評》第二四四頁。

    〔39〕參看本書第一六四頁注〔3〕。

〔40〕見第十六、第十九、第四十六、第四十八、第四十九、第五十一至五十三各回。

〔41〕參看木書第一五○頁注〔4〕、〔5〕、〔6〕。

〔43〕見《胡適論學近著》第四○七——四○八頁。胡適在一九六一年《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一文中,又回到他早年論脂評殘本的結論,即認為脂硯齋是曹雪芹的「親信朋友」,不再堅持雪芹即脂硯之說。但對於脂硯和畸笏是一人還是二人之名這一問題,則避而不談。

    〔44〕《輯評》第一二至一三頁。

    〔45〕《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第四一八期,一九六二年六月十日。   〔4〕參看《中華文史論叢》第一輯,第三一六、三三二頁。

    〔46〕見上文引言第二段和下文第五節(一),正文及第一八六頁注〔1〕、〔2〕第一八七頁注〔1〕。

〔47〕見楊敬安輯《節庵先生遺稿》卷五,第一四八頁。

〔48〕按此干支乃脂硯誤排,說詳拙作《綜論曹雪芹的卒年問題》,《新建設》一九六三年六月號。參看本書第三篇:《郭沫若院長談曹雪芹卒年問題》。

    〔49〕參看《紅樓夢新證》第五四四頁。

〔50〕《紅樓夢新證》第五四五頁。所引例見書第三八一、六二二頁。

〔51〕殘本第二十六回,第三頁後。參看《輯評》第四二四頁。

〔52〕殘本第十六回,第十五頁前,「極」作「大」,無「出」字,「縴」誤作「繂」,「唯」作「惟」。

   〔53〕此本第六○二頁,殘本第二十六回第一頁下,無「將」字,末了多「歎歎」按「歎歎」二字於此全不適當。

    〔54〕殘本本回第十五頁下至十六瓦上。《輯評》第四三八頁,但未註明此條在殘本為回末「總評」。

〔55〕脂硯寫給作者看的評語,雖可假定為年份較早,但壬午(1762)雪芹尚在世,而此本眉批語氣已改為對讀者而言,則可能此本的底本(即「脂京底肆」)原為別人定抄的一個本子,是專為收藏家或讀者而抄,故改去「留」「慰」作者」的語氣。

〔56〕周汝昌先生亦引此條,但解釋稍有不同,茲不贅述。參看《新證》第五四六頁。

〔57〕在滿文白本檔中,因「宣」字與康熙之名玄燁之「玄」同音避諱,改為「荃」音,因此由滿文譯成漢文的一些文件,亦寫作曹荃。

〔58〕見拙文《我怎樣寫紅樓夢探源》,《新華月報》一九六二年六月號;《再論脂硯齋與曹氏家世》,《光明日報》一九六二年八月九日、十一日;詳見拙著英文本《紅樓夢探源》第八章。

〔59〕見《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第四一八期,一九六二年六月十曰。作者先已在其文中「推翻了吳世昌先生的根本論點——脂硯齋是曹雪芹的叔父」,但在下一段文中又說他們二人「既是叔侄,又是知己」。陳君下文又說:「脂硯齋是寶玉原型之一」,則即襲用鄙說:「寶玉不是雪芹自敘,作者用少年時代的脂硯為模特兒。」(見拙文《脂硯齋是誰》,《光明日報》一九六二年四月十四曰)僅把「模特兒」修改為「原型」而已。

〔60〕若評中「三十年」一語僅舉成數,實際上為三十多年,則自然要更早幾年。這個可能性要比「整三十年」大些。

〔61〕本書第二七五、二七六頁,殘本第十三回第三頁前,但無另一條眉批「松齋云:好筆力……」。

〔62〕《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卷,第五七二——五七三頁。

〔63〕《輯評》第一二頁。

    〔64〕參看《清史稿》卷二九五,第八頁下,《國朝耆獻類徵》卷十五,第二十一頁下。

〔65〕見《四松堂集》卷四,影印本第二一七頁。

   〔66〕白潢的祖父白承舉,清初自遼陽隨順治入關,定居北京,也是「從龍」人物,和曹家上世的情況相似。白潢於雍正二年病免不久,即被劾在江西巡撫任內代商民納稅銀一千三百兩,是欺上市恩,被褫奪官銜頂戴,家即中落。我在一九五六年考出松齋即白筠(見英文本《探源》第六二——六三頁),但拙著到一九六一年二月才出版。一九六二年九月回國後,始知吳恩裕先生亦已考出松齋家世,頗為詳贍。見《紅樓夢脂批中的松齋是誰》,上海《文匯報》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67〕見脂京本第十二、第十八、第十九、第三十九、第四十、第五十一、第五十二各回。

〔68〕見《蒲松齡集》上冊,第七二八——七二九頁。中華書局一九六二年版。

    〔69〕一粟氏編《紅樓夢書錄》第七頁云:「此本徐郙舊藏。」蓋沿李壽民《還珠樓叢談》之誤。日本伊籐漱平氏《關於脂硯齋與脂硯齋評本》(《人文研究》第十二卷第九號第六三頁,一九六一年十月)以此本為「徐郵(星曙)之藏」,則又沿《書錄》之誤。今按徐星署名禎祥,乃徐郙之子。(郙為光緒時副都御史。康有為戊戌上書,先送察院,被鄗駁回,以康為工部主事,飭令由工部遞呈。)李壽民之文(載一九四七年二月《茶話》第九期)竟謂胡適「撰《紅樓夢考證》,即據此本,且為長跋。今原書及跋均藏徐氏」。其誤有三:其一、胡適《考證》作於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改定於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一年多以後胡適才得知徐氏有此書,其「長跋」作於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乃在作《考證》之後近十二年,而李竟渭胡據此書以作《考證》。一粟引錄李文,亦不辨其年代顛倒,且胡《跋》木作徐早署,一粟引李文,反誤作徐郵。其二、李氏作《叢談》時,其書已歸前燕京大學。其三、胡《跋》但雲徐星署,不言徐郵,署亦不作「曙」(上引《書錄》指一九五八年上海版)。

〔70〕《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卷,第五七一頁。

    〔71〕見原書跋文第七頁前。今按:以為脂硯所保存者是《風月寶鑒》這一書名,乃周汝昌先生之說,見《紅樓夢新證》第五一至五二頁。而周說實誤,說詳下。胡適抄襲周說,不言出處,而又含糊其詞,彷彿「保留」《風月寶鑒》舊名者是雪芹自己,其誤更甚。

〔72〕「因襲」是「保存續用」;「因革」即「沿革」,「沿」亦「仍舊」之意,「革」即「改去」。參看明人《雜劇三集》:《中郎女》第一出:「章程制度,因者因,創者創,已略略可觀。」這裡「因」即沿用舊章,「創」即創立新制。脂評在別處也有此用法,如第二回評元春入宮一句:「因漢以前例,妙。」(殘本第一二頁前)

〔73〕前人懷疑此文非雪芹自寫者,只有以前浙江大學故教授張蔭麟氏一人。他說:「曹雪芹的原本是帶著評語的。這些評語也許就出作者手筆而托於他人。……也許完全是其相知的友朋所為。上說的一段,就是這些評語的總序或首節。原與原文分開,或用小字,或低一格,……而傳抄者誤與正文相混,相沿至今。」見《跋今本紅樓夢第一回》,署名素癡,載一九三四年三月十曰天津《大公報·圖書副刊》。張氏揣測評語也許為作者自寫,乃受胡適謬說的影響。但他指出此段也許是作者「相知的友朋」所寫的評語總序之類,不應與正文相混,則頗具卓識,為前人所未道。

    〔74〕只有在脂殘本中,此序例外地被放在第一回回目之前,又將首句改為「此書開卷第一回也。」衍一「書」字,文義遂不可通。又刪去末段「此回中凡用『夢』字『幻』字……」這樣就更像是全書的總序。這是殘本的書主故意命抄者這樣改的,正如在若干回中把一些在此本正文中的雙行脂評和眉批故意用墨筆大字抄在回末,當作「總評」(例見下引)。這些,都證明殘本傳抄的年代遠較此本為晚,原本的文字在殘本中已被竄改和移動。

〔75〕《胡適文存》第一集,第三卷,第二一八——二一九頁。重點原有。

〔76〕《紅樓夢研究》第一○五、一○七頁。按俞氏所引為高鶚改後的本子。

〔77〕《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九○——五九一頁。

〔78〕例如上文第一八四頁注〔1〕引張蔭麟語,又如胡適即以為第二回及以盾一些回前小序是「總評」,並且說:「原本不但有評注,還有許多回有『總評』,寫在每回正文之前,與這第一回的序例相像,大概也是作者自己作的。」(《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九○頁)其他相信「總評」說者尚有人,不必詳舉了。

    〔79〕見此本第二八三頁,但此本「似落」誤作「似若」。又,殘本回前之頁下半被毀,其缺文可據此本補入。

〔80〕對看此本第二九○、二九一、二九三、三○二——三○三頁,殘本所抄第一段不全,以下五段每段只一句。文字次序亦有所不同。

    〔81〕見第三三四頁,但刪去首二字「一段」。

〔82〕此本一九五五年的影印本把此頁裝訂在第二十回末,即第四五九、四六○頁。參看本書第一四八頁注〔2〕。

    〔83〕伊籐漱平即以為這些都是脂硯齋的「總評」,參看本書第一五七頁注〔1〕。

   〔84〕此條下旬文義欠明,似應為「送宮花為下文寫『金』『玉』,初聚作引」。又:「送宮花。既為第七回回目中語,則「金玉初聚」亦可能在舊稿中是回目的一部分。

〔85〕《紅樓夢稿》和此本相同。

〔86〕在脂殘本中脂硯在這段「阿鳳正文」之下有雙行硃批,又有眉批。前者說:「阿鳳之為人,豈有不著意於『風月』二字之理哉?……若不寫之又萬萬不可,故只用『柳藏鸚鵡語方知』之法,略一皴染。……」(第六頁後)眉批說:「余素所藏仇十洲『幽窗聽鶯』暗春圖,其心思筆墨,已是無雙。今見此阿鳳一傳,則覺畫工太板。」(同上,參看《輯評》第一五一頁)則點明「賈璉戲熙鳳」正是「阿鳳一傳」,亦即棠村所謂「阿鳳正文」也。

〔87〕這一段棠村小序的殘文在十六回殘本中又被抄在回末充作「總評」。

〔88〕在殘本中第二條的一部分錄在第十三回之前作為該回「總評」但未錄此五言絕句。理由很明顯,因五絕所詠已非此殘本《石頭記》中可卿死去的故事。

〔89〕只有一條災批署「脂硯齋」,見第十六回,第三四二頁。一條眉批有「己卯冬夜脂硯」款識,見第二十四回,第五四四頁。另一條眉批中包括「脂硯」之名,見第二十二回,第四九一頁。

    〔90〕脂京本第五九○、六○三、六○四頁,有四條眉批用墨筆過錄,其筆跡與硃筆抄者相同。在其底本小當是一律硃筆。

〔91〕但近來竟有人因為我曾考出脂硯為雪芹之叔,又為書中寶玉的模特兒,反而說我的說法助長了「自傳說」云云。

〔92〕見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第二十五回後題為「總批」第二十八回後則題為「總評」。

六、  總    結

    在現有的脂評抄本中,本書是評語最多、最完備,也是最早的一個本子。但這並不是說,它是一整部最早抄成的全書。和別的本子一樣,這是一個過錄本;而且,全書雖有七十八回之多(不算後來抄配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卻不是從一個底本一口氣抄下來的。它的年代,只能從它所據以過錄的幾個底本的年代推知;而其底本的年代,則又只能從其中所包含的評語、附記等材料所附年份推知。因此,我們只能確定它的年代的上限說:這個本子不能早於某年。但就其下限而論,究竟遲至哪一年才抄成,卻不好推定。    至於本書的底本,由書中內證,如題籤同異、評語有無、回目措辭,附記日期、眉批年份等情況加以分析,可以推知有四個:(1)從第一至第十一回,是一個早期無評本,但保存了第一和第二回的棠村小序,和一些回末的詩對,這是底本之壹。(2)從第十二至第四十回,其中包括脂硯齋的最初兩期評語,已用墨筆抄成雙行小字,插入正文之中。這些評語和「脂殘本」、「脂配本」、「戚序本」中殘存的雙行評注都是從一個祖本來的。但在第二十二回末附頁上畸笏叟的附記中既有「丁亥」(1767)這年份,則此底本顯然是丁亥以後的抄本。這是底本之貳。(3)從第四十一至第八十回(中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是庚辰年以後的抄本。這個底本在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對清」時,尚缺第七十五回回目。四年以後,在庚辰(1760)被當作「定本」時,已把第七十五回的回目補上,但仍缺第八十回回目。這個八十回的後半部是底本之三。(4)從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八回,添了許多署名畸笏(或畸笏老人、畸笏叟),系年己卯、壬午、乙酉、丁亥的眉批和不署名的行間夾批(89),兩者都是用硃筆過錄〔90〕。在此本中,硃筆評語是在墨筆正文及雙行小字評注抄定以後再添上去的,顯系從另一有硃評的底本過錄來的。這是底本之肆,其抄錄年代,當在丁亥(1767)以後。

    據上分析,如再加上後抄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可見本書是用五個底本湊合抄配的,即使不是「百衲本」,至少是個「集錦本」。因為各底本的年代不同,而抄配則顯在丁亥以後,所以胡適把它稱為「庚辰」本是錯的。

本書名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但「重評」並不表明只評了兩次,評者也不僅僅用脂硯齋一個筆名。此本中除最初兩期雙行小字的墨評署名「脂硯」、「脂研」或「脂硯齋」,註明「脂硯齋再筆」或「再筆」,可以從脂殘本第一回「楔子」知為甲戌以前及甲戌兩次評語外,其餘的硃筆眉批另有己卯、壬午、乙酉、丁亥四個年份,而與正文同抄的附頁上也有丁亥和乾隆二十一年(丙子)的年份,則可知這個本子中至少有六次,可能有七次評語。從而證明每冊目錄頁上所題「脂硯齋凡四閱評過」這籤條也是從不相干的別的本子上抄來,放在本書上是不合適的。硃筆眉批中又有許多條的署名是「畸笏」、「畸笏老人」或「畸笏叟」。由評語本身所包含的內證,知道畸笏是脂硯晚年的筆名,並不是脂評本中另有一個主要評者名畸笏。    脂硯齋是曹寅之弟曹宣(因滿語避同音諱作「荃」)的幼子,字竹澗,故為雪芹的叔輩,其年齡較雪芹大二十歲左右。脂評中自認「批書人」即寶玉,呼元春為「先姊」,可知雪芹在創作時把他當作寶玉幼時的模特兒。此點和裕瑞從他的舅父明義、明琳那裡得知的消息,即脂硯齋為雪芹之叔,元春等姊妹為雪芹諸姑之說,完全相符。明義、明琳都是雪芹好友,故知他們的話是雪芹自己說出來的。這是否定「自傳說」的最堅強的證據〔91〕。

    本書的其他評者現在可考者共三人:松齋即白筠,為兵部尚書白潢之孫。他和雪芹、敦誠等相知。梅溪即雪芹之弟棠村。鑒堂為清末的藏書家、山東巡撫李秉衡,死於義和團之役。

據脂評,知道棠村曾為雪芹的「舊」稿《風月寶鑒》寫序。棠村死後,脂硯為了紀念他,在脂評《石頭記》的「新」稿中保存了這些舊序。其中只有第一回的序因為一向被誤認為作者的「引言」,故得保存在以後的刊印本中。在此抄本中則一共保存了二十五回的小序,其中有許多篇只剩下了兩、三句的殘文,因此很早就被誤認為是脂硯的「總評」,以致在各脂評本中引起許多不必要的混亂。例如在脂殘本中這些棠序的殘文和脂評中的一些眉批被混雜地抄芒回後作為「總批」〔92〕。有正本的「編者」又胡亂加些似通非通的駢文批語進去,使這些「總評」更為混雜。只有此本所保存的棠序,雖多殘缺,卻未被羼入別的東西,最為真實可靠。這些序文中所說到的故事或與今本不同,或為今本所無,或與今本所隸回次不同,故可據以推測雪芹「舊」稿《風月寶鑒》的分回情形,以及「舊」稿中某些故事的刪改或擴充的情形。現在可以由棠村序文和《紅樓夢稿》殘存的第三十回舊回目而確切推知「舊」稿《風月寶鑒》的回次有五處和「新」稿《石頭記》對比起來完全接榫:(1)「舊」稿第六回因擴充而把「金玉初聚」推至「新」稿第八回;(2)「舊」稿第十一回依衫下推兩回,故可卿之死已在「新」稿第十三回;(3)「舊」稿第三十回依次應推至第三十二回,但因把金釧被逐及寶玉被訊等事發展為兩回,故在「新」稿中寶玉挨打已被推至第三十三回;(4)因此,「舊稿第三十九回前的棠序已被放在「新」稿第四十二回之前;(5)依此次序「舊」稿第四十四回中柳湘蓮出走和薛蟠「遊藝」應該被推至第四十七回,而此回在「新」稿中又被擴充,故薛蟠之事已被推至第四十八回。從《風月寶鑒》第六回至第四十四回,逐漸增加了四回,即《石頭記》中的第七、第八、第三十三、第四十八回。由於上述五處接榫之點,亦可以反證這些回前附頁上的短文,決非脂硯齋為《石頭記》所寫的什麼「總評」,而確實是棠村為較短的「舊」稿《風月寶鑒》所寫小序的殘文。至於第二十二回前所附的空白題頁,乍看似無意義;但如知別的回前附頁都是為棠村序文而設,則此空白頁也正是序文頁,因「舊」序內容已不適於改後「新」稿,故只好割愛。但正因有此空白頁,使我們知道第二十二回原來有序,且其內容與今本大為不同。

一九六三年三月寫完前三節,十月寫四、五兩節,十一月全文修改寫畢於北京。

   〔1〕在拙著《紅樓夢探源》(指英文本,下簡稱《探源》)中,我曾把最先發現的十六回脂評殘本假定為。第一本(Version l簡稱V.1)」,北大藏本為「第三本」,但已經引起誤解,以為我把它的年代定在十六回殘本之後。在《我怎樣寫紅樓夢探源》一文中,我把「第一本」譯作「脂甲本」,「第三本」譯作「脂丙本」。現在一律不用任何數字或序數代詞,以免再有誤會。

    〔2〕其實這些絕大多數不是「總評」,而是雪芹之弟棠村的序文或序文的片段。詳下第五節。因以前討論脂評者都稱之為「總評」,現在姑暫借用此名,下文再加分辨。

〔3〕在一九五五年出版的影印本中此附頁(第四五九、四六○頁)訂在第二冊第二十回末。就文義內容而論,此頁應在第三冊第二十一回之前。

    〔4〕在此本中現在抄在第十一回之前,但所評為今本第十三回之事,故俞氏《脂硯齋紅樓夢輯評》把此條錄在第十三回前。這其實是棠村為《風月寶鑒》第十一回所寫序文。說詳下第五節(三)【證五】。本書第一九四——一九五頁。

    〔5〕此本抄者不止一人,可由其不同的筆跡知之。

〔6〕第二十六回,第五九○頁兩條眉批,第六○三頁一條眉批是墨筆,但字跡與硃筆同,知為一人所抄。第二十七回,第六一五頁有一條行間批也用墨筆,字跡亦同硃筆。此皆用硃筆過錄者抄時遺漏,後用墨筆補抄。

    〔7〕見第三二三、三二四、三二九、三三○、三三○、三三五、三三五、三四○、三四○、三四一、三四六、三四六、四一一、四一三、四一『三、四二六、四二六、五四○、一一四一、一一八八、一二二四、一二三九頁。每一頁碼代表一條,共廿二條。

   〔8〕見第四二八、一○五四、一○六六、一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二七、一一四一、一一四五頁。共八條。

    〔9〕見第四九九、五九五頁。

    〔10〕脂殘本第一回楔子末段說:「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可知只署「脂硯齋」者為初評,作於甲戌以前;署「再筆」者為再評,作於甲戌年。

    〔11〕見第四七六、四九二:、五五八、五六二、五九四、六一二、六二二、六四三頁。亦見影殘本第二回,第二頁下眉批,俞氏《輯評》第五七至五八頁。(指一九五四年上海文藝聯合出版社印本,下同。)

〔12〕《輯評》第一九二至四七○,四七一至五五四頁。

   〔13〕見本書第三十三回,第七六四頁;三十四回,第七八二頁;五十四回,第一二六六頁;六十一回,第一四三三頁。

    〔14〕事實上,第六十三回中的全部小字,第六十六回中的一部分小字,雖已抄入,卻又用筆勾銷。見第一四九二、一五○七、一五一一、一五一五、一五一八、一五二一、一五七○、一五八三、一五九○頁。又因第六十六回回首的指示,抄者把第六十八、六十九兩回中雙行小字全刪,第七十回中除三條(第一六七○、一六七八頁)外,全刪。

    〔15〕程偉元辛亥(一七九一)年序:「好事者每傳鈔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則抄價當亦不小。

    〔16〕試比較《輯評》所錄各本評語,往往詳略互見,此有彼無。

    〔17〕除因誤認草書而抄錯者外,抄者有時老老實實把不認得的字不抄,留下空白。如第二十六回,第五九六頁後所留空白,後來為另一人用抄眉批的硃筆補上,計雙行十三字:「原非書中正文主人,寫來潤色耳。」

〔18〕《胡適論學近著》,第四○三頁。

    〔19〕按俞氏《輯評》第三○四頁改「峰」為「峰」,又注(鋒)字,「芒」字斷句,皆誤。其原文為「襲卿有意微露絳芸軒中隱事也。」依俞氏則成「微露鋒芒,軒中隱事也」。殊不可

通。參看本書第四四七頁行間硃評:「雖謔語亦少(稍)露怡紅細事。」又第八回,第一九六頁正文:「黛玉仰頭看裡間門斗上新貼了三個字,寫著絳雲軒。」脂殘本第八回,第一一頁下正作「絳芸軒」,「有正本」同。又此本第三十六回回目,亦作「絳芸軒」。

〔20〕吳恩裕氏《考稗小記》:「曹頫\奏折,必出己手。可注意者,曹頰此折之小楷,酷似『庚辰,本《紅樓夢》脂硯齋批中之若干條。」(《有關曹雪芹八種》,第一○○頁)即誤以此本硃批為脂硯親筆,而又疑脂硯即曹頫\。實則此本脂評被抄手筆誤者極為荒謬可笑,如「開門見山」誤為「詞幻見山」,「壬午正月。誤為「王文正月」,如是之類,不一而足,曹頫\或脂硯之不通,竟如是乎!

〔21〕梅溪即棠村,說詳下第五節。

〔22〕松齋即白筠,白潢之孫。說詳下。

〔23〕鑒堂即李秉衡,說詳下。

〔24〕胡適妄言其十六回脂殘本為乾隆甲戌本,又稱「世間最古的寫本」,皆非。說詳下。

    〔25〕第十一回前的硃筆過錄詩文指第十三回事,參看第一四九頁注〔2〕。

    〔26〕「四閱評過。這籤條,顯然是從另一個本子上過錄來的,和書中脂評的實際情況全不相干。又如「脂配本。(即所謂「己卯」本)的第二、第三冊目錄頁上,也有叩旨硯齋凡四閱評過」的簽注,第二冊在此簽注下還有「己卯冬月定本」一行小字。由於此本和「脂配木」的字跡完全相同,出於一人之手,可知這些本子系一個書貿所雇的抄者所過錄。從此本第二十二回末附記,可知其過錄時間均在丁亥之後。「四閱評過」、「某年某月定本」云云,都是隨意加上,以「昂其值」於「廟市」的花招。雖其底本也許確是某年所定,但這些年份決不能認為即此現存抄本的年份。

〔27〕胡適把它稱為「總評」,意謂脂硯齋所評(見《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九○——五九一頁),是大錯的。說詳後。《輯評》不錄此文,可見俞氏也沒有把它當作脂評。日本伊籐漱平在《關於紅樓夢首回冒頭部分執筆者的疑問(續)》(見《東京支那學報》八,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文中,指首兩回「冒頭」皆為脂評,實襲用胡適舊說,而反駁我所引脂硯自認保存棠村序文之評語,可謂顛倒事實。伊籐所據為拙作英文本《探源》,因其英文閱讀能力低劣,故對拙著頗多看不懂及誤解之處,我已另為文駁之,見《東京支那學報》十,一九六四年六月,茲不贅。

    〔28〕不算沒有回目的第十八、第十九、第八十這三回,和原缺的第六十四、第六十七兩回。

〔29〕殘本的抄者把此本的眉批及雙行小注改為墨筆大字「總評」,抄在每回正文之前,已詳上文引言。殘本第十四回前「總評」第一條,乃答覆後人對脂評之批評者,亦見於此本第二九○頁,竟也被充作「總評」,尤為可笑。此亦可證殘本抄錄之晚。

    〔30〕評語說:「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可見此評實應作雙行小字,插入回末正文史湘雲間「你瞧瞧是這個不是?」之下。「正此麒鱗也」,即答覆上引史湘雲的問話。

    〔31〕此本原缺正文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回。

〔32〕作者原稿被借閱者「迷失」,在脂評中曾屢次提到,見此本第四四四、五一○、五九○、六○四頁眉批。

〔33〕人民文學出版社據。程乙本。排印《紅樓夢》,把「亂嚷」改成「亂嚷嚷的」,意義便完全不同:「亂嚷」指有驚駭之事發生,「亂嚷嚷的」)只指通常人多口雜,不必指有臨時發生特別可驚之事。排印本  末又多加了兩句:「不知何事,且聽丁回分解。」但下回「分解」。《紅樓夢八十回校本》據「有正本。重印,也加了一句「且聽下回分解」 。

〔34〕關於八十回本《石頭記》前後兩半來自兩個不同的底本,還有一個證據:即「戚本」,從第四十一回起即無雙行小字評注,只有他本所缺的第六十四回中,反而有一條。參看《輯評》第二五——二八,五○一頁以下。

〔35〕除了那些已經抄成雙行小字評注或回前回後評語以外。

    〔36〕只有四條眉批是墨筆抄的,見第五九○、六○三、六○四頁。但書法筆跡,與硃筆完全相同。

    〔37〕俞先生也指出:這條眉批是從另一個本子上抄來的(《輯評》第二二二頁)。但他似未覺察此本中所有硃評,均屬另一底本。因此他說:「夾批眉批,有些系底本原附,有些後來從別處過錄的。」(第一五頁)他沒有說明何以知道「有些系底本原附」。

〔38〕脂殘本上條作「補近日之事,啟下回之文」。顯系後來補一「文」字,使文義可通。但脂評原文,「啟下回之」當緊接「大觀園一篇大文……」等六十三字,不宜中斷,令人認為兩條。殘本又把末句「便省卻多少sx癡瘤筆墨,此是避難法。」中的最後九字移至下一行中段,彷彿又是另一條夾評(第九頁下),足見這條長評在脂硯原批本中寫成三行夾批:第一行九字,第二行五十四字,第三行九字,而其上有若干字寫後塗去,抄者抄至末行依樣畫葫蘆,遂將此九字抄在次行中段,上面空了八個字的地位。參看《輯評》第二四四頁。

    〔39〕參看本書第一六四頁注〔3〕。

〔40〕見第十六、第十九、第四十六、第四十八、第四十九、第五十一至五十三各回。

〔41〕參看木書第一五○頁注〔4〕、〔5〕、〔6〕。

〔43〕見《胡適論學近著》第四○七——四○八頁。胡適在一九六一年《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一文中,又回到他早年論脂評殘本的結論,即認為脂硯齋是曹雪芹的「親信朋友」,不再堅持雪芹即脂硯之說。但對於脂硯和畸笏是一人還是二人之名這一問題,則避而不談。

    〔44〕《輯評》第一二至一三頁。

    〔45〕《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第四一八期,一九六二年六月十日。   〔4〕參看《中華文史論叢》第一輯,第三一六、三三二頁。

    〔46〕見上文引言第二段和下文第五節(一),正文及第一八六頁注〔1〕、〔2〕第一八七頁注〔1〕。

〔47〕見楊敬安輯《節庵先生遺稿》卷五,第一四八頁。

〔48〕按此干支乃脂硯誤排,說詳拙作《綜論曹雪芹的卒年問題》,《新建設》一九六三年六月號。參看本書第三篇:《郭沫若院長談曹雪芹卒年問題》。

    〔49〕參看《紅樓夢新證》第五四四頁。

〔50〕《紅樓夢新證》第五四五頁。所引例見書第三八一、六二二頁。

〔51〕殘本第二十六回,第三頁後。參看《輯評》第四二四頁。

〔52〕殘本第十六回,第十五頁前,「極」作「大」,無「出」字,「縴」誤作「繂」,「唯」作「惟」。

   〔53〕此本第六○二頁,殘本第二十六回第一頁下,無「將」字,末了多「歎歎」按「歎歎」二字於此全不適當。

    〔54〕殘本本回第十五頁下至十六瓦上。《輯評》第四三八頁,但未註明此條在殘本為回末「總評」。

〔55〕脂硯寫給作者看的評語,雖可假定為年份較早,但壬午(1762)雪芹尚在世,而此本眉批語氣已改為對讀者而言,則可能此本的底本(即「脂京底肆」)原為別人定抄的一個本子,是專為收藏家或讀者而抄,故改去「留」「慰」作者」的語氣。

〔56〕周汝昌先生亦引此條,但解釋稍有不同,茲不贅述。參看《新證》第五四六頁。

〔57〕在滿文白本檔中,因「宣」字與康熙之名玄燁之「玄」同音避諱,改為「荃」音,因此由滿文譯成漢文的一些文件,亦寫作曹荃。

〔58〕見拙文《我怎樣寫紅樓夢探源》,《新華月報》一九六二年六月號;《再論脂硯齋與曹氏家世》,《光明日報》一九六二年八月九日、十一日;詳見拙著英文本《紅樓夢探源》第八章。

〔59〕見《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第四一八期,一九六二年六月十曰。作者先已在其文中「推翻了吳世昌先生的根本論點——脂硯齋是曹雪芹的叔父」,但在下一段文中又說他們二人「既是叔侄,又是知己」。陳君下文又說:「脂硯齋是寶玉原型之一」,則即襲用鄙說:「寶玉不是雪芹自敘,作者用少年時代的脂硯為模特兒。」(見拙文《脂硯齋是誰》,《光明日報》一九六二年四月十四曰)僅把「模特兒」修改為「原型」而已。

〔60〕若評中「三十年」一語僅舉成數,實際上為三十多年,則自然要更早幾年。這個可能性要比「整三十年」大些。

〔61〕本書第二七五、二七六頁,殘本第十三回第三頁前,但無另一條眉批「松齋云:好筆力……」。

〔62〕《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卷,第五七二——五七三頁。

〔63〕《輯評》第一二頁。

    〔64〕參看《清史稿》卷二九五,第八頁下,《國朝耆獻類徵》卷十五,第二十一頁下。

〔65〕見《四松堂集》卷四,影印本第二一七頁。

   〔66〕白潢的祖父白承舉,清初自遼陽隨順治入關,定居北京,也是「從龍」人物,和曹家上世的情況相似。白潢於雍正二年病免不久,即被劾在江西巡撫任內代商民納稅銀一千三百兩,是欺上市恩,被褫奪官銜頂戴,家即中落。我在一九五六年考出松齋即白筠(見英文本《探源》第六二——六三頁),但拙著到一九六一年二月才出版。一九六二年九月回國後,始知吳恩裕先生亦已考出松齋家世,頗為詳贍。見《紅樓夢脂批中的松齋是誰》,上海《文匯報》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67〕見脂京本第十二、第十八、第十九、第三十九、第四十、第五十一、第五十二各回。

〔68〕見《蒲松齡集》上冊,第七二八——七二九頁。中華書局一九六二年版。

    〔69〕一粟氏編《紅樓夢書錄》第七頁云:「此本徐郙舊藏。」蓋沿李壽民《還珠樓叢談》之誤。日本伊籐漱平氏《關於脂硯齋與脂硯齋評本》(《人文研究》第十二卷第九號第六三頁,一九六一年十月)以此本為「徐郵(星曙)之藏」,則又沿《書錄》之誤。今按徐星署名禎祥,乃徐郙之子。(郙為光緒時副都御史。康有為戊戌上書,先送察院,被鄗駁回,以康為工部主事,飭令由工部遞呈。)李壽民之文(載一九四七年二月《茶話》第九期)竟謂胡適「撰《紅樓夢考證》,即據此本,且為長跋。今原書及跋均藏徐氏」。其誤有三:其一、胡適《考證》作於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改定於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一年多以後胡適才得知徐氏有此書,其「長跋」作於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乃在作《考證》之後近十二年,而李竟渭胡據此書以作《考證》。一粟引錄李文,亦不辨其年代顛倒,且胡《跋》木作徐早署,一粟引李文,反誤作徐郵。其二、李氏作《叢談》時,其書已歸前燕京大學。其三、胡《跋》但雲徐星署,不言徐郵,署亦不作「曙」(上引《書錄》指一九五八年上海版)。

〔70〕《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卷,第五七一頁。

    〔71〕見原書跋文第七頁前。今按:以為脂硯所保存者是《風月寶鑒》這一書名,乃周汝昌先生之說,見《紅樓夢新證》第五一至五二頁。而周說實誤,說詳下。胡適抄襲周說,不言出處,而又含糊其詞,彷彿「保留」《風月寶鑒》舊名者是雪芹自己,其誤更甚。

〔72〕「因襲」是「保存續用」;「因革」即「沿革」,「沿」亦「仍舊」之意,「革」即「改去」。參看明人《雜劇三集》:《中郎女》第一出:「章程制度,因者因,創者創,已略略可觀。」這裡「因」即沿用舊章,「創」即創立新制。脂評在別處也有此用法,如第二回評元春入宮一句:「因漢以前例,妙。」(殘本第一二頁前)

〔73〕前人懷疑此文非雪芹自寫者,只有以前浙江大學故教授張蔭麟氏一人。他說:「曹雪芹的原本是帶著評語的。這些評語也許就出作者手筆而托於他人。……也許完全是其相知的友朋所為。上說的一段,就是這些評語的總序或首節。原與原文分開,或用小字,或低一格,……而傳抄者誤與正文相混,相沿至今。」見《跋今本紅樓夢第一回》,署名素癡,載一九三四年三月十曰天津《大公報·圖書副刊》。張氏揣測評語也許為作者自寫,乃受胡適謬說的影響。但他指出此段也許是作者「相知的友朋」所寫的評語總序之類,不應與正文相混,則頗具卓識,為前人所未道。

    〔74〕只有在脂殘本中,此序例外地被放在第一回回目之前,又將首句改為「此書開卷第一回也。」衍一「書」字,文義遂不可通。又刪去末段「此回中凡用『夢』字『幻』字……」這樣就更像是全書的總序。這是殘本的書主故意命抄者這樣改的,正如在若干回中把一些在此本正文中的雙行脂評和眉批故意用墨筆大字抄在回末,當作「總評」(例見下引)。這些,都證明殘本傳抄的年代遠較此本為晚,原本的文字在殘本中已被竄改和移動。

〔75〕《胡適文存》第一集,第三卷,第二一八——二一九頁。重點原有。

〔76〕《紅樓夢研究》第一○五、一○七頁。按俞氏所引為高鶚改後的本子。

〔77〕《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九○——五九一頁。

〔78〕例如上文第一八四頁注〔1〕引張蔭麟語,又如胡適即以為第二回及以盾一些回前小序是「總評」,並且說:「原本不但有評注,還有許多回有『總評』,寫在每回正文之前,與這第一回的序例相像,大概也是作者自己作的。」(《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五九○頁)其他相信「總評」說者尚有人,不必詳舉了。

    〔79〕見此本第二八三頁,但此本「似落」誤作「似若」。又,殘本回前之頁下半被毀,其缺文可據此本補入。

〔80〕對看此本第二九○、二九一、二九三、三○二——三○三頁,殘本所抄第一段不全,以下五段每段只一句。文字次序亦有所不同。

    〔81〕見第三三四頁,但刪去首二字「一段」。

〔82〕此本一九五五年的影印本把此頁裝訂在第二十回末,即第四五九、四六○頁。參看本書第一四八頁注〔2〕。

    〔83〕伊籐漱平即以為這些都是脂硯齋的「總評」,參看本書第一五七頁注〔1〕。

   〔84〕此條下旬文義欠明,似應為「送宮花為下文寫『金』『玉』,初聚作引」。又:「送宮花。既為第七回回目中語,則「金玉初聚」亦可能在舊稿中是回目的一部分。

〔85〕《紅樓夢稿》和此本相同。

〔86〕在脂殘本中脂硯在這段「阿鳳正文」之下有雙行硃批,又有眉批。前者說:「阿鳳之為人,豈有不著意於『風月』二字之理哉?……若不寫之又萬萬不可,故只用『柳藏鸚鵡語方知』之法,略一皴染。……」(第六頁後)眉批說:「余素所藏仇十洲『幽窗聽鶯』暗春圖,其心思筆墨,已是無雙。今見此阿鳳一傳,則覺畫工太板。」(同上,參看《輯評》第一五一頁)則點明「賈璉戲熙鳳」正是「阿鳳一傳」,亦即棠村所謂「阿鳳正文」也。

〔87〕這一段棠村小序的殘文在十六回殘本中又被抄在回末充作「總評」。

〔88〕在殘本中第二條的一部分錄在第十三回之前作為該回「總評」但未錄此五言絕句。理由很明顯,因五絕所詠已非此殘本《石頭記》中可卿死去的故事。

〔89〕只有一條災批署「脂硯齋」,見第十六回,第三四二頁。一條眉批有「己卯冬夜脂硯」款識,見第二十四回,第五四四頁。另一條眉批中包括「脂硯」之名,見第二十二回,第四九一頁。

    〔90〕脂京本第五九○、六○三、六○四頁,有四條眉批用墨筆過錄,其筆跡與硃筆抄者相同。在其底本小當是一律硃筆。

〔91〕但近來竟有人因為我曾考出脂硯為雪芹之叔,又為書中寶玉的模特兒,反而說我的說法助長了「自傳說」云云。

〔92〕見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第二十五回後題為「總批」第二十八回後則題為「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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