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樓夢》 成書過程初探
認識一個事物,有兩條途徑:一條是通過親眼看到的事實和親身參加過的實踐認識該事物;另一條途徑是通過對該事物的運動規律的認識來認識該事物。前一條途徑主要是用於認識現實,認識自己所從事的改造現實社會的事業;後一條途徑主要是用來認識歷史,認識自己並未親自看到的事實和自己並未參加過的實踐。對《紅樓夢》的認識,屬於後者。
為了認識《紅樓夢》,為了解開《紅樓夢》研究中的許多「死結」,必須從認識規律入手。《 紅樓夢》 這部書,是一部無名氏作品,是經過了許多人加工修改的一部書。它最初是仿《金瓶梅》,格調不高。在有的版本裡,尤三姐是淫蕩的,可能就是《紅樓夢》的前身留下的痕跡。秦可卿也是如此。第五回關於秦可卿的判詞是: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但書中並沒有多寫寧國府,更沒有寫出寧國府是怎樣「造釁開端」的。從秦可卿的喪事,我們可以看到,這是把寧國公夫人的葬禮移植到一個重孫媳婦頭上了。試想,比賈寶玉小一輩的賈蓉這樣孫子輩,不用說當時沒有官銜,就是真有個皇宮警衛隊隊員的頭銜,也不會由東平王、北靜王一級的人去弔喪。從秦可卿的判詞,我們可以推知,如果說《金瓶梅》是寫一個當商人的財主的淫亂的話,那麼《紅樓夢》是一個大官僚及其家庭的淫亂。
從第五回那些判詞來看,《紅樓夢》前身的作者的文才是很差的。拿「一從二令三人木」, 「造釁開端實在寧」這些「詩」和後面的那些詩進行比較,很明顯不是出自一人之手。由此可知,秦可卿「淫喪」的故事,是一位詩寫得很差的人的作品,改寫秦可卿的形象和故事的人,是一位詩寫的很好的人。
這部低格調的仿《 金瓶梅》 小說,人們估計就是《紅樓夢》 第一回所說的《風月寶鑒》 。那麼它產生於何時呢?明末。怎麼知道它產生於明末呢?
第一,書中關於人物和事件,多次指出是「末世」。如「凡鳥偏從末世來」, 「生於末世運偏消」。也許有人說這末世是指賈族的末日。有這個意思,但「生於末世運偏消」很明顯有「盛世多才子,末世顯英雄」這種觀念。「生於末世運偏消」的上句是「才自清明志自高」,這明顯是指才子,才子只能在盛世才能走運;在末世,那是英雄用武之時,這時不是才子的天下。由此可知,寫這本書的是一個生於末世的「才自清明志自高」的文人。
第二,書中不僅寫的是「生於末世」的人,也是寫的末世的事,寫的是一個朝代的「末日現象」。這種末日現象,集中地表現在有權階級身上。他們仗權欺人,以權牟私,表現出不可救藥的腐敗。《紅樓夢》和《金瓶梅》都是反腐文學,《金瓶梅》反的是財主之腐,《紅樓夢》反的是官家之腐。《金瓶梅》實質上也是反官家之腐的放大和詳寫。
胡適派認為《紅樓夢》寫於乾隆初年。乾隆初年不會產生反腐文學。清代的康熙、乾隆都是有為的皇帝,才出現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的康 乾盛世。
迄今前為止,我國的文學史也好,紅學史也好,都把乾隆盛世說成是產生《 紅樓夢》 這部偉大著作的時代條件。錯了。《紅樓夢》 產生於乾隆盛世之說,是把此書的出版背景和此書的創作背景混為一談了。是把讀者的產生背景跟書的作者的產生背景混為一談了,是把此書的發現者、整理者、傳播者跟此書的原始作者混為一談了。一本書的發現、整理和出版,是社會需要的產物;社會需要即讀者群的產生是經濟繁榮的產物,而一本書的作者的思想的形成則是個人的感受的產物。許多作者寫出了個人感受,但是由於當時的社會還不能理解,還沒有產生對他的書的需要,因而不能出版。作者產生創作思想的條件,跟出版者產生出版思想的條件不是同時發生的。《紅樓夢》 祖本和它的作者,「生於末世運偏消」。這個祖本是揭露官僚們的窮奢極欲,荒淫無恥的「風月」小說,書名或者就叫《 風月寶鑒》 。這本書後來被一個托名「曹雪芹」的人發現,對這本書進行了加工改造,改名為《金陵十二釵》,書的主題由揭露官僚們的荒淫變為對女性美的描寫和歌頌。這位「曹雪芹」有著李後主一樣的經歷,也有著李後主一樣的心情,還有著李後主一樣的文才。他的「悼紅」正同於李後主的念紅,都是懷念昔日和自己朝夕相處的那些美麗的少女。這樣,他就把《風月寶鑒》的揭醜改為《金陵十二釵》的寫美。為此,他把秦可卿、鳳姐等人的故事改寫了。鳳姐在原作中是被丈夫「人木」後,哭著回到了自己的金陵娘家。「人木」的原因,那還用問嗎?總不會因為她像《紅樓夢》中寫得那種聰明能幹吧!這位「曹雪芹」是蘇州一帶的人,他寫的那些美麗的女性都是來自「美白之鄉」的蘇、揚二州,因此她們的話中以及《金陵十二釵》這本書中有大量的吳語。《金陵十二釵》對地名和時代都沒有迴避。「金陵」明明就說的是南京。書中寫薛蟠打死人後,三天到達京口,京口是鎮江的原名。鎮江到南京恰恰是三天的路程。《金陵十二釵》也不避時代,最硬的證據就是寫戴權為「大明宮掌宮內相」。清朝就連寫詩也諱忌「明」字,更不能在詩中出現「大明」字樣。現在直寫「大明宮」,很明顯作者不是清朝人:他沒有清朝文字獄迭起後形成的忌諱症。《金陵十二釵》後來被人再一次修改,改書名為《紅樓夢》 ,這時已是在清代了,所以加上了一些怕遭文字獄的聲明。
偉大的天才及其著作的被人們認識,有一個過程。《紅樓夢》作者說他是在「繩床瓦仕」十分清貧的狀況下寫作的。這正說明了沒有人賞識他。他的書不會在寫作過程之中就被人借去傳抄的。要真是那樣,到劉銓福手裡時,不會遺失得只剩下十來回。可是按照胡適派的認識,曹雪芹在寫這本書的過程中,既是膾炙人口的走俏貨,又有一個龐大的合作班子,他一面寫,別人一面評閱,還有人謄清。曹雪芹修改了五次,這個班子的人就評閱、謄抄了五次。要是這佯,怎麼產生部份稿子「迷失」,產生無可挽回的「歎歎」呢?須知一共評閱、謄抄了五次呀!偉大的天才及其作品不會在他生活的時代被認識,因而關於《紅樓夢》 原始作者是清代乾隆年間人之說,應予排除。
以上討論的是關於對偉大天才及其作品的認識的第二個規律,由這一「規律」產生了藝術第三「定律」- 「無名律」。
古今中外,所有最偉大的藝術奇跡都是無名氏的作品,在外國,有荷馬史詩、福音書、《天方夜譚》、斷臂維納斯、小夜曲… … ,在中國,有《 詩經》 、敦煌藝術、《木蘭辭》 、《 古詩十九首》、《水滸傳》、《金瓶梅》、《紅樓夢》… … 在古代,沒有人想借小說來傳名。《紅樓夢》中的那位「曹雪芹」,如果作者有意傳名的話,那他會在「雪芹」前面寫某縣曹某字雪芹。蒲松齡就有傳名之意,所以在書和序中寫上「淄川蒲松齡」。《紅樓夢》作者,既然有意隱瞞作者姓名,說是空空道人從石頭上抄的,那就不可能再寫上自己的名字。
無名氏作品的第四「定律」是「群改律」。《紅樓夢》這本書,不知經過多少人的修改。程偉元刻《 紅樓夢》,聲明他是搜集的一部「不知何人所作」的作品,於是就有人炮製「真本」、「原本」出售。這種「真本」、「原本」已不知發現了多少。炮製者都有一定的水平。他們能發現書中的一些不妥之處,加以修改。《紅樓夢》不是「千金不能易一字」的《呂氏春秋》 ,正如我們在前面指出的,不妥不當之處是很多的,這就給「真本」、「原本」的炮製者提供了「廣闊的天地」。馮、歐兩派都以優劣定先後,寫得好的、對的,是出自偉大的天才曹雪芹之手,壞的、錯的,是後人改的。我在前面說過,修改《紅樓夢》的人都有一定的水平,他連起碼的好醜對錯都分辨不出來,把很漂亮的文字改得醜惡不堪,這種情況是說不通的。考慮文字的優劣,不能只考慮一種可能性:曹雪芹是偉大的天才,是偉大的語言藝術大師,一些傳神的口語,只有曹雪芹本人才能寫得出來。這樣一種認識,是由於不瞭解文學這種藝術,有時是普通老百姓超過大文豪。以《詩經》為例。《 詩經》 中的好作品,都是「勞人思婦」之作,那些毫無詩味的「稚」、「煩」都是文化程度高的文人所作。小說創作也是如此。《 水滸傳》中那些故事生動,語言傳神的篇章,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創作,七十回以後後續的部分,則是出自文人之手。《紅樓夢》原始作者、整理者,一直到程偉元,都是一些古文水平很高的人,難免下筆成「文」,難免讓書中的人物「出口成章」,成語迭出。而炮製「真本」的書商們,則是一些對市民的口頭語極為熟悉的市民,他們有能力對人物的對話進行口語化。如「劉姥姥一進榮國府」之前劉氏說的那番話,書商們對劉氏這樣的人,對他們的心理和語言是十分熟悉的,是完全有能力把曹、程半文半白話改成如見其人,如聞其聲的生動傳神的市民語言的,這裡不是取決於文化水平的高低,而是取決於生活。
清代曾出現過「《 石頭記》熱」,風傳《石頭記》 是《紅樓夢》的原本,書商於是紛紛炮製《石頭記》。為了證明自己的這本《石頭記》 是原本,總要作一些修改,許多文學素養很高的文人參與了《石頭記》熱,對詩詞進行了修改,所以出現了各版本詩詞不同這一現象。
證明此書的祖本是產生於明代的第三點理由是:一部作品總要打上時代的烙印。我們在前面所說的是政治生活方面的時代烙印,小說是寫人的,人總是在一定的時代中生活著,他們的衣食住行都反映出時代的特色。從衣著上看,賈寶玉在第三回出場時是「頭上戴著束髮嵌寶紫金冠,齊眉勒著二龍搶珠金抹額,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紅箭袖,束著五彩絲攢花結長穗宮絛… … 。」這顯然不是滿族的衣著,更不是清代公府貴少的裝束。書中北靜王的裝束是「頭上戴著潔白答纓銀翅王帽,穿著江牙海水五爪龍白蟒袍,繫著碧玉紅鞋帶。」這顯然不是清代官服。在稱呼上,清代無某某王這種稱呼,一律稱「王爺」。
再看女裝,大觀園的女兒們多是著裙裝,而滿族婦女是著「旗袍」。上衣,第49 回,黛玉穿的是「一件大紅羽絡面白狐狸皮的鶴髦。」這都不是滿族和清代婦女的裝束。尤其是髮式和首飾,鳳姐「頭上戴著金絲八寶攢寶髻,給著朝陽五鳳掛珠釵。」這明明是明代婦女的髮式和首飾。
在對女性的審美方面,滿族喜歡大足,討厭小腳。清代皇帝曾下過這樣的聖諭:「今鑲黃旗漢軍應選秀女,內纏足者竟至三十九人,殊為非是。此次傳諭後,仍有不遵者,定將秀女父兄照違制例治罪。1 但《紅樓夢》中賈母相尤二姐,卻「揭起裙子來,賈母瞧畢,摘下眼鏡來,笑道:『竟是個齊全孩子,我看比你俊些。」』揭起裙子,瞧了腳,腳纏得小,在明代叫做「齊全」,在清代旗人那裡是不看腳的。林黛玉的美,集中地代表了明代及其以前關於女性的體形美、氣質美的審美觀,瘦弱小腳,弱不禁風,走起路來婷婷裊裊。黛玉出場是「搖搖的」。這分明是纏足弱女特有的形態。《紅樓夢》作者對健壯的大腳女性是厭惡的,寫傻大姐,特意突出她的「兩隻大腳作粗活簡便爽利」。
據上述,從生活特徵上看,應排除祖本寫於清代;從審美觀上看,應排除原始作者是滿族貴族。
為什麼要強調「祖本」和「原始作者」?因為,書中關於服裝的描寫,是不一致的。這說明是 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參與者所造成的。若作者是滿族貴族,寫於清代,是一個人一手完成的,就不能出現婦式服飾不統一等種種矛盾現象。如賈寶玉出場時是明代的髮式和服裝,但78 回髮式服裝變了:「褲子配松花色襖兒,石青靴子,越顯出這靛青的頭,雪白的臉來了。」這說明賈寶玉由第三回的「頭上戴著束髮嵌寶紫金冠,齊眉勒著二龍搶珠金抹額」的髮式和冠飾變成了第78 回剃光前額,「顯出靛青的頭」,梳著大辮子的髮式了。靴子呢?不是第三回出場時的「朝靴」,而是「石青靴子」。這是清代人喜歡穿的一種靴子。這說明,不同時代的作者是按照自己「親睹親聞」(《紅樓夢》 第一回)的人來寫人物的。不同的「親睹親聞」就寫出了不同的時代特徵。
寫小說,關於作者審美觀的流露和對生活細節的描寫,對作者來說,都是不自覺的。有人說《紅樓夢》 作者把賈寶玉、北靜王寫成明少、模樣,是有意掩飾寫作的時代。若有意掩飾就不會寫寶玉那種藻髮式和裝束了。《紅樓夢》 中也寫了許多清代特有的東西,說明作者並沒有刻意掩飾寫作時代。
第四,為了證明《紅樓夢》 的原始作者是明代人寫了明代,我們在這裡著重指出,明代政治腐敗、國破家亡的禍根是宦官之禍。宦官獨攬朝政大權,賣官育爵。這種情形,在清代是絕對沒有的,特別是從清朝立國到乾隆這幾個朝代,統治者們對「宦禍」的提防是極其嚴厲的。清朝在立國之初的順治十二年辛巳「命於三衙門立鐵牌,諭曰:中官之設,任使失宜,即貽禍亂,如明之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輩,專權擅政,陷害忠良,出鎮典官,流毒邊境,煽黨頌功,謀為不軌,覆敗相尋,深可借鑒。聯裁定內官職掌,法制甚明。如有竊權納賄,交結官員,越分奏事者,凌遲處死。特立鐵牌,世世遵守。」2 這道聖諭,在整個清代,確實是「世世遵守」了的。順治十五年,太監吳良輔,因交結官員,受禮納賄而被處斬。(見《清史稿· 世祖紀》 ) 乾隆三年,高宗傳諭:「太監只可當差,接奏事件,不應與外廷官員交言,總管等實力稽查,並嚴行傳諭,不許與王公大人往來交好。」這裡嚴格規定,太監「不應與處廷官員交言」,要「總管等」嚴加「稽查」。乾隆三年,奏事太監王賞貴,違犯了「不應與外廷官員交言」的聖諭,結果,「交內務府、刑部,一併議罪。」(出處同上)
由此可知,清代,尤其是順治至乾隆這段時間,對太監的管理是十分嚴格的。從順治至乾隆,幾代君主都比較英明,絕對沒有《紅樓夢》 中描寫的那種情形。《 紅樓夢》中關於太監的描寫,則完全是明代的情形。
先看大太監戴權。「戴權」這個名字用不著去猜諧音,他確實「戴」著極大的「權」力。他是「內相」。這是宦官掌權時代對「戴權」的宦官的稱呼。「內相」比宰相的權力大。賈府辦喪事,這位內相以王公的資格「坐了大轎,打傘鳴鑼,親來上祭。」在古代,「打傘」不是一般的待遇,清代太監出宮,從來沒有過這種待遇。戴權不但有著王公大臣的儀仗,更有比一般王公大臣大的權力。當賈珍向他提出要為兒子捐官時,戴權當即答應:「事倒湊巧,正有個美缺,如今三百員龍禁尉短了兩員,昨日襄陽侯的兄弟老三來求我,還拿了一干五百兩銀子,送到我家裡。你知道,咱們都是老相與,不拘怎樣,看到他爺爺分上,胡亂應了。還剩了一個缺,誰知永興節度使馮胖子來求,要與他孩子捐,我就沒工夫應他。既是咱們的孩子要捐,快寫個履歷來。」接了賈蓉履歷,戴權「回手便遞與一個貼身小廝收了,說道『回來送與戶部堂官老趙,說我拜上他,起一張五品龍禁尉的票,再給個執照,就把這履歷填上,明兒我來兌銀子送去。』小廝答應了,戴權告辭。」賈珍問:「銀子還是我到部去兌,還是送入內相府中?」戴權道:「若到部兌,你又吃虧了,不如平准一干兩銀子,送到我家就完了。」
看,公侯一級的官,有求於太監,節度使求他,他「沒工夫」理他。一千兩銀子送到內相府,太監有家府,這是清朝的「模式」嗎?這裡又提到一個官銜:節度使。節度使是代表朝廷「節度」地方政府的「使」臣,權力是很大的,品位是一品大員,清朝是總督制,沒有「節度使」。這又證明《紅樓夢》所反映的時代特徵不是清朝。
以上寫的是大太監的賣官瓷爵,再看小太監的敲詐勒索。72 回「夏太監打發了一個小內家來說話」。賈璉「忙皺眉道:『又是什麼話?一年他們也搬夠了!' 」「那小太監便說:『夏爺爺因今兒偶見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二百兩銀子,打發我來向舅奶奶家裡,暫借一二百。』」並且還說:「夏爺爺還說了,上兩回還有一千二百兩銀子沒送來。」鳳姐只好叫平兒拿兩個金項圈去當了四百兩銀子,一半給了小太監,一半辦中秋節。賈璉道:「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又道:「昨日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這些「外祟」,使鳳姐做夢也夢見太監來勒索一百匹錦,「不肯給他,他就上來奪!」 胡適說《紅樓夢》 是曹寅的孫子如實地寫曹家的「坐吃山空」。不是的,是明代的人寫明代官家的腐敗。如果是寫曹家的坐吃山空,那賈府不應在京城,也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寫太監的敲詐勒索。這一回寫的是太監為建造私第買民房而向賈府勒索,夏太監前兩次已經勒索了一千二百兩,這回又來勒索,前後勒索了一千四百兩。「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這不是逼著官們貪污索賄,嫁禍百姓嗎?
第五,《 紅樓夢》中描寫的賈府那種豪華的生活情形和巨大的收支情形,也與清代的實際情況不符。一個工部主事這樣的官,他的一個公子哥兒要四個婢女侍候,外加一個書憧。收入呢,光是周瑞經管的莊子,「銀錢出入每年也有三五十萬來往」 (見88 回周瑞的話)。第53 回賈珍說烏進孝所管理的寧國府土地「如今一共只剩了八九個莊子」,並且談到榮國府「八處莊地」比寧國府多幾倍。這不過是榮寧二府所擁有的土地的一部份。這裡所反映的土地集中的情形,又是明代而不是清代。清代在滿族入主中原以後,對土地進行了重新分配。其中分配給王公貴族的土地,是有規定的。《清史稿· 食貸志》載:王爺給地四百二十畝至七百二十畝,國公給地二百四十至三百六十畝。賈府的土地那麼多,顯然不是清代的情形,又是明代官僚進行土地兼併的情形。清代官僚的俸祿也是不高的。曾任大學士的張鵬翩,在北京逝世後,他的兒子竟無錢把棺木運回故里四川。皇上特地給了一千兩銀子。棺木運回後,因自己家僅草房二間,棺木放不下,只好借其叔的房子停放。這雖然是一個少有清官的情形,但傣祿不高的情形,可見一斑。試想賈政僅一個工部主事,有多少傣銀?小說允許誇張,但誇張也要誇張得有根據,令人信服。《紅樓夢》關於賈府的生活的描繪,不是對清代貴族生活的誇張,而是寫的明代官僚的生活情形,則是很明顯的。以上我們討論的是文學藝術規律的第四個規律「群改律」,是想證明《紅樓夢》一書是清代人把明代的故事改成了清代的故事,是清代的北京人把江南人描寫江南女兒的故事,改成了北京一個大官僚家裡的故事。
偉大的藝術奇跡的第五個規律是「維納斯律」和「群續律」。維納斯的斷臂不是「遺失」了,而是作者有意識的造成一種缺陷美。有許多戲劇、小說,作者有意識地在高潮處戛然而止,故意造成有頭無尾,其結局讓讀者自己去補充。藝術品,貴在精彩,不在周全。《紅樓夢》的原始作者打破有頭有尾的「大團圓」的舊套,來一個有頭無尾散伙的新招。作者創造了一個倒敘式的結局暗示法,把主角的結局放在開頭,既是結局,又是懸念。如果作者按那十二支曲子和冊子上的判詞來寫,那這十二支曲子和冊子上的判詞第一是多餘,第二是破壞了懸念。戲劇和小說,向來對結局是嚴守秘密的,不到時候不揭曉,怎麼能把「包袱」抖在故事的開頭呢?這本書既然是「增刪五次,分出章回」,就不能是一本沒有寫完的書。如果「增刪五次,分出章回」的這部書是一部有頭有尾的書,那它被人傳抄出售的時候,抄者不會只抄80 回,造成遺失40 回這一情況。
故意不寫結局這種寫法,《 紅樓夢》不是第一個。《 西廂記》到「草橋驚夢」戛然而止,《 水滸傳》到排座位就不再寫了。精彩的戲都唱過了,後面沒有好戲看了,何必畫蛇添足?
《 水滸傳》 有人出來續它的結局,《 西廂記》 也有續了一折,以大團圓收場。《 紅樓夢》也有人續。不過這續者不是高鸚。程偉元不知道此書是它的作者故意只寫80 回,以為後40 回是散失了,於是到處搜尋,終於搜尋到了。他以為他搜尋到的是作者的原作。不一定,很可能是別人的續作。《紅樓夢》的續作也跟《西廂記》一樣,是「善始善終」既沒有「飛鳥各投林」,也沒有「樹倒瑚孫散」,更沒有「剩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以上是我們對後40 回所存在的問題的解釋,我們認為,只有這種解釋,《 紅樓夢》 前後脫節等矛盾才能解釋得通。
胡適說《紅樓夢》 後40 回是高鸚的作偽。歐陽健駁道,作偽才不能置第五回那些判詞和曲子於不顧呢。是的。高鶚沒有作偽之心,而是忠實於程偉元重價買來的稿子,所以就保留了那些矛盾。
程偉元找到了後40 回這件事,確實也值得思考一下。當時已經有了120 回本,但程偉元不知道。他到處訪求,逢人就打聽。這不能不鉤起脂硯齋式的人物的投機欲,針對程偉元的需要,投其所好。程偉元需要後40 回,賣書的人恰恰就只賣這一部份。他為了裝得像,不是一次性整整齊齊一頁不少的賣給你40 回,而是做兩次,搞得有所殘缺,但又相對完好。續後40 回的人是些聰明過人的人。他們有一定的文才,所以有些地方,如黛玉之死,寫得非常精彩,但「掉包計」則愚不可及,叫人難以相信,用「掉包計」騙人,騙別人也許可以,可是騙賈寶玉,行嗎?後40 回很明顯有模仿痕跡,許多地方是對前80 回的模仿,其中再游一次太虛幻境的模仿,寫得莫名其妙,是敗筆,降低了小說的思想性,尤其是批判性。
偉大的藝術家,既有著奇特的見解,包括藝術見解,又有著奇特的藝術構思。程偉元不瞭解這一點,他按一般市面上的才子佳人小說來看待這本書,所以到處搜求這部書的後半部份。續書人也不瞭解原作者的奇特的見解和奇特的構思,也是按一般小說來續的。但總的來說,續的是很不錯,竟使人看不出是出自不同人之手。對於出於不同人之手這一點,這要經過仔細研究,才能察覺。例如賈寶玉前後不同的髮式冠帶,若出自同一人之手,就不會有偌大的差異。
文學作品的第六個規律性的特點是「自我表現律」。
中國古典詩詞的特點是「詩言志」。其實應該是「詩言情」, —— 詩人抒發的是自己的情感;《 紅樓夢》的主要作者恐怕是「悼紅軒」中的那位寫《金陵十二釵》的曹雪芹。他有著和李後主相似的命運和懷舊的感情。他懷念那些曾和他朝夕相處的美麗多情的少女,他深深地愛著她們,同情她們。這種深厚而真摯的感情,才是這部偉大作品的真正的基礎。胡適說《紅樓夢》的基礎是曹寅家庭那種物質環境,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就算是環境,對胡適所判定的那個曹雪芹來說,從記事起,最多也不過四五年,這與書中作者自己所說的「我半世親見親聞的這幾個女子」的話頭對不上號。胡適所「考證」出來的北京西山那個曹雪芹不會有「風塵懷閨秀」的感情。他不是書中那些男女關係的「過來人」。因此,《紅樓夢》作者不是這位曹雪芹,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除了「懷閨秀」的感情之外,作者還有誇耀他「先前闊」的情緒。他過了「半世」極其豪華奢侈的生活,值得全回憶,值得他驕傲。一個作家,總要流露出他感受最深的生活部分。若是曹頫\的兒子寫小說,全感受最深的是他的家庭的破落過程。如果《紅樓夢》 的作者確實是曹頫\的兒子,他不會不在書中寫出他家的破落過程,寫出在這個過程中他看到的世人的真面目,寫出他深刻而痛楚的感受。如果要「考證」的話,這才是「考」察和「證」明的關鍵,而不是胡適所「考證」的什麼曹頫\排行老二,是員外郎,賈政也是排行老二,也是員外郎之類。這是索隱,是生套事物的「外部聯繫」。考察小說作者不是看這些「外部聯繫」,而是考察作者的思想感情及其形成。我們在書中看不到曹家的衰敗對作者的思想感情和社會認識的影響,看到的是一種懺悔心情,責備自己在「錦衣紈褲之時,飲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訓之德,以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 「愧則有餘,悔又無益」, 「無可如何」!這當中所說的「師友規訓」, 也包括了秦鍾臨終勸寶玉「以後還該立志功名,以榮耀顯達為是」。無情的現實是最好的教員:作者在「蓬墉茅椽,繩床瓦灶」的境況下,深悔自己沒有「立志功名,榮耀顯達」,叫人瞧不起。在關於版本的爭論中,各家之說都沒有從作者的懺悔之情這個方面來分析秦鐘的遺言。因而未得要領,作出了錯誤的判斷。
作者的懺悔告訴我們,他落入目前的貧困境況不是由於家遭橫禍,而是由於他本人的不爭氣。他們由此也可以知道,《紅樓夢》作者不可能是曹寅家庭的人。
《 紅樓夢》作者在詩詞方面有極高的造詣。他在書中刻意展示他的詩才。他肯定寫了不少詩。如果他確實是二敦的朋友,他又是旗人,他的詩不會不收入《八旗詩文集》的,不會不因為二敦的關係而流傳一些下來,如果他確實像有人「考證」的曾在尹繼善幕中呆過,那最喜歡和詩人交往的「尹文端公」,不會不和他唱和;和尹繼善過從甚密的袁枚不會不知道這位曹雪芹,不會不在其《隨園詩話》中記幾首這位傑出詩人的詩。可是袁枚從明義的詩中和關於曹寅的傳聞中所知道的曹雪芹,是一百多年前康熙時代的人。這很明顯是誤傳,雄辯地證明了曹雪芹不是尹繼善、袁枚同時代人。
如果這位詩詞造詣極深的詩人是清代人,清代自王漁洋起,興起了「詩話熱」,寫詩話的人到處訪求詩人和詩作,寫詩的人攜詩登門以求摘錄。《紅樓夢》作者的姓名和詩作不會不被詩話的作者們所知,他的詩不會不採入詩話。然而各詩話采錄了大量寫得不怎麼樣的詩,卻不見半首曹雪芹的詩。我們由此可以推知,這位「曹雪芹」可能是生於明代「末世」,生於「文興而詩亡」的時代。他一定寫了不少詩,但他無力付梓,於是改造《風月寶鑒》 ,借小說傳詩。作者在第一回指出的有些言情小說,「在作者不過要寫出自己的情詩艷賦來」,這一動機,在《紅樓夢》 作者自己,仍然存在。這種借小說傳詩,和由此而形成的小說和詩詞相結合的情形,是明代,特別是明末的一個顯著的時代特徵。以上,我們試圖通過對文學作品創作的一般規律的認識來認識《紅樓夢》研究中的許多「死結」。換句話說,要解開《紅樓夢》 研究中的許多「死結」,必須從認識文學作品創作的一般規律入手。這才是從「根本」上認識問題、解決問題。枝枝葉葉,就事論事,按下葫蘆瓢起來,這頭通了那頭堵,永遠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官司永遠打不完,!句題永遠弄不清楚。我們在上面所貢獻的意見,只能是「可備一說」的一家之言。我們貢獻以上意見,是想弄清一兩個問題。愚以為,弄清胡適所考證的關於《紅樓夢》作者,是不是曹寅的後人,是不是敦誠的朋友的那個曹雪芹,現在是到了下否定結論的時候了。下了這個結論,許多「死結」就解開了。《紅樓夢》既然不是曹寅的後人所寫。那麼,脂硯齋那些關於《紅樓夢》寫的是發生於曹家的事的批語,就知道是假冒了。弄清了《 紅樓夢》 不是曹寅的後人所寫,也就否定了庚辰本是怡親王向曹雪芹借《紅樓夢》來抄寫的。這樣,也就否定了「曹學」、「探佚學」這些誤入歧途的「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