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記》的「舊稿」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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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記》的「舊稿」問題2

紅樓評論

五、由棠村序文看舊稿內容

棠村在他為《風月寶鑒》所作序文中透露了些什麼情況,我已在五篇專論中分別指出、討論過[13]。現在只就他的序文中足以

為舊稿提供證據者擇要敘述如下:

  1.  第六回的序文說:「借劉嫗入阿鳳正文,『送宮花』寫『金玉初聚』為引。」說明舊稿中上列三事均在第六回中,在現有本子中則已分隸於第六、第七、第八三回之中。

    2.  可卿之死在今本第十三回,而棠村序文(並題詩)則在第十一回之前。可證舊稿中可卿死於第十一回。其推後原因為前面第六回已擴充為三回之故。

    3.  賈瑞的故事在舊稿中必占重要地位,此可由其所照「風月寶鑒」即用為全書之名見之。它和後文必有關係。今本中此故事除描寫鳳姐的惡毒外,與前後其他情節故事全無連繫,純粹為孤立的插曲,可知在舊稿中與此故事有關的部分在新稿已被刪去。

    4.  「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多少憶惜(昔)感今!」這不但證明了舊稿中「省親」故事決非沒有出世的雪芹所寫,而且也證明這十五字決不是脂硯的「總評」。因為若是脂硯之評,則他又是評雪芹之文,說雪芹「憶」南巡之「昔」了。這是違反歷史事實的。因此,這十五字只能是棠村的序文。其中所指「憶昔感今」者,正是曾見「南巡」的脂硯,亦即舊稿的作者。

    5.  第二十八回棠村序文說:「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是白描顰兒添病也。」今本自二十三回聞曲以後至二十八回這五回中,一回也沒有寫顰兒的藥方,可見舊稿中的黛玉更比今本多病,因而早死。雪芹改寫的新稿刪去所有的「藥方」,使黛玉活得長些,有機會發揮她的才能。

    6.  舊稿中有一個極荒謬的故事,即第四十二回的棠村序文所透露的所謂「幻筆」:「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這是極荒唐怪誕的神話,那裡像現實主義的小說?棠村也知道讀者會認為這樣寫得太「謬」,但他提出為自己辯護的證據,即舊稿中「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他要求讀者看那篇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原來黛玉在舊稿中不久就要「逝」去,無怪上文要有五回書中「回回寫藥方」,白描她「添病」。在黛玉未死之前,還要「使二人合而為一」。怎樣「合」法?現在已不可知。推想其根據,大概不外乎如第五回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時所遇警幻仙子之妹兼美:「其鮮妍嫵媚有似寶釵,其裊娜風流則又如黛玉。」這大概也就是舊稿第三十八回(今本《石頭記》第四十二回)所以要寫「使二人合而為一」的理由。但這些荒謬的情節全為雪芹刪去,林黛玉的生命也延長到八十回以後了[14]。

    7.  第四十九回棠村序文說:「此回系大觀園集十二正釵之文。」按這回大觀園中來了許多新客:李紋、李綺、邢岫煙、薛寶琴,都是能做詩的才女,其中寶琴尤為突出。但「十二正釵」的名單,在第五回警幻的《紅樓夢》曲子中早巳內定,即:林、薛、元、探、湘、妙、迎、惜、鳳、巧、紈、秦。照棠序所述,則似乎新來的二李、邢、琴四人更有資格歸入十二正釵之列,而第五回原有名單之中的鳳姐不通文墨,巧姐太小,可卿很早就死了,妙玉畢竟是出家人,且與賈氏無親戚關係,而且直到四十九回尚未見她做過詩,所以除此四人以補入二李、邢、琴,似乎也並非不合理[15]。但由此可見新舊二稿的歧異不少,而且也不是出於一人之手。

六、《風月寶鑒》中的風月故事

   《紅樓夢》確有一部舊稿,名為《風月寶鑒》,所敘多為一個大家族的「風月」之事。當時所謂「風月」,實即兩性關係,且大都是不正常的關係。自明季以來,小說中這類描寫幾乎成為風氣:短篇如《三言》}、《二拍》,長篇如《金瓶梅詞話》,以及後世流傳較少的李漁的小說,均屬此類。《風月寶鑒》和它們不同的是作者有勸世為善的教導意義,但書名既以「風月」為題,自然不免要寫些「風月」故事。在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過程中,雖然已經大量刪芟,但仍有不少明寫或暗示的「風月故事」被保存在前二十回中[16]。而從今本二十一回以後,即不再有此類故事。可以推想,從二十幾回起,舊稿被雪芹刪改較多,而在二十回以前則保存舊稿的風月故事較多。試看下列證例:

    第五回  寶玉夢遊太虛幻境,警幻將其妹「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許配」與他。「寶玉……未免有些兒女之事」[17]。這裡點明可卿,實即秦可卿,且寶玉午睡即在秦氏房中,尤為明顯[18]。

    第六回  寶玉與襲人「初試雲雨情」。

    第七回  「賈璉戲熙鳳」,殘本脂評雲;「阿風之為人,豈有不著意於『風月』二字之理哉!若直以明筆寫之,不但唐突阿鳳聲價,亦且無妙文可賞。若不寫之,又萬萬不可。故只用『柳藏鸚鵡語方知』之法略一皺染……」這是雙行小字朱批。上端又有眉批:「余素所藏仇十洲畫《幽窗聽鶯暗春圖》,其心思筆墨,已是無雙,今見此阿鳳一傳,則覺畫工太板。」

    第九回  借頑童鬧學堂的故事,透露一些不正常的關係,也屬於所謂「風月」筆墨。

    第十二回  賈瑞在鏡中(實即夢中)「與鳳姐雲雨一番」...…「鳳姐還招手叫他,他又進去,如此三四次。」

    第十三回  即舊稿第十一回中,秦可卿原是「淫喪天香樓」。第五回警幻的冊子上「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自縊」在雪芹未改以前,必然也寫了可卿與賈珍的暖昧關係,故焦大有「爬灰」之罵。這是前人已討論很久的例子。

    第十五回  秦鍾與尼姑智能在饅頭庵宣淫,被寶玉拿住。

    第十九回  茗煙和卍兒在空屋中「幹那警幻所訓之事」,為寶玉發現。他還答應卍兒:「我不會告訴人的。」

    第二十一回  即舊稿第十九回,賈璉與「多姑娘兒」私通,「兩個……自此後遂成相契。」    

    以上在舊稿的前十九回中,可以舉出至少九個「風月故事」,平均每兩回即有一個。但自今本二十一回以後,這類故事就幾乎絕跡了,即有也寫得蘊藉含蓄。如三十一回晴雯笑話碧痕與寶玉洗浴,四十四回賈璉和鮑二家的關係,書中只記他們批評鳳姐的話。七十一回司棋和潘又安的關係,寫得也很含蓄。可見雪芹痛恨「更有一種風月筆墨,其淫污穢臭,荼毒筆墨,壞人子弟。」所以盡量刪去舊稿中的風月文字。雪芹又借僧道的議論,批評「大半風月故事,不過偷香竊玉,暗約私奔而已,並不曾將兒女之真情發洩一二」。所以他在二十幾回以後直至八十回中,盡量不寫風月故事而從事於「將兒女之真情發洩一二」。因此舊有《風月寶鑒》,這書名也不能不拋棄了。

    

七、「真事」與「假事」

    在第七十一回說到江南甄家送圍屏的事,脂硯評道:「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19]這條評語非常重要,暗示從二十幾回到七十一回多半是雪芹的創作(「假事」),七十一回以後他又把曹家(江南「甄家」)的一些事情(「真事」)逐漸編述進去(可惜八十回後的原稿丟了,我們無從知道了)。但雪芹創作的「假事」,其「將盡」的下限雖因有上引的脂評而可以比較明確地定下來,即到七十一回;而它的上限究竟應如何斷定,即在上半部書中,哪一回之前算作「真事」,從哪一回起算作「真事將盡,假事欲顯」?脂評對此問題並無具體說明,因此我們無從確指。但我們可以說,以「南巡」為藍本的「省親」故事,應該屬於「真事」範圍之內,則在《石頭記》中第十九回以前的故事大抵是「真事」(當然除去前面的神話部分)。但我們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說明十八回或十九回是區分故事真假的絕對界限,而十九回以後可能仍有一些情節是屬於「真事」範圍,或從「真事」發展出來的,或用象徵方法暗示「真事」。可以假定,凡是批書人知道的,有「真事」作「藍本」的情節,他就批得多些;凡是純粹出於作者創造的、或把他所聽到的新聞或從古典作品中讀到的舊聞加以改造的故事(這也等於創作),脂硯就不評或評得少些。准此,我們可以推想:前半部書中的「真事」大概到二十八回為止,從二十九回起是雪芹的創作。還可以推測:二十九回以前的「真事」的文字,舊稿的作者寫得多些,雪芹只是加工修改而已,二十九回以後的文字,舊稿比較簡單,雪芹創作的比重大為增加。這可以從兩方面看出來。其一,前半部的文字比較「老式」,有許多半文半白的對話,如林如海與賈雨村的談話;又有舊話本小說的傳統作風,如警幻仙子出場時用賦體來介紹她的美貌與風韻,賈瑞初遇鳳姐時用駢文來描寫會芳園的風景;而尤其顯著的是,上文已經說到,頭二十回中平均每兩回就有一個「風月」故事。這也是繼承明代小說的舊傳統。其二,第二十九回以前各回脂評特別多,從二十九回起突然減少。試以俞氏的再版《輯評》為約略計算標準:第一回到二十八回佔四百十一頁,平均每回十五頁。從二十九回到七十回共四十二回只有八十六頁,平均每回二頁。最後十回佔四十頁,平均每回四頁。實際上,從第二十九回到三十二回沒有一條脂評,三十三、三十四回各一條,三十五回兩條,三十六回五條。從三十七回起開始增多:三十七回有三十六條、三十八回有二十條、三十九回有十四條。從四十回起又減少:四十回只有二條、四十一回有五條、四十二回有二條。以後每回或多或少,詳見下表。

    脂評《石頭記》41—80回脂評數量表[20]

    回  次      脂評數量(條)    回次       脂評數量(條)

    第四十一回    5            第四十六回    12

    第四十二回    2      第四十七回    2

    第四十三回    31      第四十八回    10

    第四十四回    19      第四十九回    7

    第四十五回    14      第五十回      7  

    第五十一回    5      第六十六回     8

    第五十二回    14      第六十七回     缺

    第五十三回    8      第六十八回     0

    第五十四回    1      第六十九回     0

    第五十五回    4      第七十回        3

    第五十六回    9        第七十一回    14

    第五十七回    6      第七十二回      14

    第五十八回    12      第七十三回    25

    第五十九回    0      第七十四回     43

    第六十回    4      第七十五回       20

    第六十一回    1    第七十六回       16

    第六十二回    1    第七十七回       18

    第六十三回    7    第七十八回       42

    第六十四回    2    第七十九回       2l

    第六十五回    7    第八十回         26

由上文及上表統計可見第二十八回以後脂評突減,似乎說明他對於雪芹的某些創作故事,因無共同經驗,不能贊一詞。換  句話說,脂硯只對於「真事」有興趣能評述,對「假事」則除了  姑娘們的詩詞以外,很少話可說。因此,可以推測:書中評語較少,甚至沒有的那些回,其故事多半是「假事」,即雪芹的創作。  全書從二十九回起脂評減少到沒有。所以「假事」開始的上限就  可以假定從第二十九回開始,到第七十一回「將盡」,共計約有四

十三回。當然,也並不是說這四十三回之中便絕無「真事」,不過在故事情節中所佔比重較小罷了。例如第四十六回賈赦要娶  鴛鴦事,棠村的序文說:「此回亦有本而筆,非泛泛之筆也」。又如第六十三回賈蓉和尤二姐的丫頭胡鬧時,丫頭抗議說,「知道的說是頑……」脂評說:「此語余亦親聞者,非編有也。」可知尤  二姐的故事在曹家也有「藍本」。至於七十一回以後的「真事」,脂硯說得更確實具體。例如七十四回鴛鴦偷借賈母的東西給鳳姐,賈母裝作不知道。脂評說:「蓋此等事作者曾經,批者曾經,實系一寫往是(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筆。」(新版1806頁)又如七十七回王夫人查大觀園要寶玉明年搬出去,脂硯有一段長評,其中說:「況此亦此(是)余舊日目睹親聞,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與小說之離合悲歡窠臼相對。」(1906頁)脂評說這是「作者身歷之現成文字」,是不是指「舊稿」?若是舊稿,則其「作者」是誰?這些「真事」當然發生在「江南甄家」,即未被抄家前的曹家。彼時雪芹只十一、二歲,是否是他「身歷」?是否是他寫出了這些故事的「現成文字」?據此推論,則《石頭記》中「真事」恐怕大多即是舊「稿」的內容,不是雪芹所記。正如省親故事之不可能出於雪芹之手。二十八回的棠村序文說《風月寶鑒》「自聞曲回』(今廿三回)起回回寫藥方」,「白描顰兒添病」。看來舊稿在二十八回以後不久黛玉就會死去,則以後的故事就寫不下去了。雪芹為了要使黛玉繼續活動,當然只有刪去「藥方」和她添病的白描,以及她的夭卒。看來二十九回及下面一些回的舊稿被雪芹刪去不少,所以從二十九回到三十二回沒有一條脂評,可能這幾回經雪芹完全重寫了。細看這四回,正是雪芹一反在第一回中他所批評的「風月故事」,而要「將兒女之真情發洩一二」的最好例子。像二十九回中分析寶玉和黛玉各人對於對方戀愛心理的試探與猜疑,三十回寫齡官對於賈薔的癡心和寶玉自己對齡官的關心;三十一回寫寶玉嬌縱晴雯;三十二回寫寶玉對黛玉傾吐他的心事,以及黛玉的領悟,都不是舊稿《風月寶鑒》的作者所能寫得出來的心理分析。中間又穿插王夫人逼死金釧兒,襲人聽見寶玉誤把她當作黛玉而說的情話,因而存心想破壞二人的愛情,這些顯然都是雪芹的創作,正是全書言情部分的精華。從這些回的文筆和故事情節與舊稿的不同看來,二稿出於不同的手筆是很顯然的。

八、總    結

    《石頭記》的前身是《風月寶鑒》,脂評說得很明白。從棠村序文所透露出來這舊稿中的故事素材看來,它不是雪芹所作。書中故事有的是曹家在南京時發生的,其時間上限可至一七○六年和1707年,即曹寅嫁女和康熙南巡之年。這些事情的經過大概由脂硯記錄,應該是曹氏「家史」的一部分。可是他又把家族中發生的其他事情編寫成小說,曾用《風月寶鑒》和《石頭記》等書名。這些舊稿後來由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最後定名為《紅樓夢》,流傳至今。    

  小說中的人物活動的地點在榮國府、寧國府和大觀園。這些房屋園林坐落在南京,但作者又把它們寫得似乎在北京。書中人物基本上講北京話,但有時也夾雜些吳語詞彙。小說的前八十回即有六七十萬字,其中有一百來條吳語詞彙是微不足道的。有人說是「大量」吳語,那是誇張。作者偶爾用吳語是出於懷舊之情。又因書中故事繁複,作者增刪改動多次,所以在人物的年齡和時間的次序方面有些錯亂是可以理解的。現今傳世的前八十回,作者卒時也未完全改畢,還有一些缺漏之處。戴不凡同志根據上述情況,認為此書是前後二人的作品:前一作者講吳語,後一作者講京語,前一作者把故事背景寫在南京,後一作者把賈府「搬家」到北京,前一作者寫一個「小寶玉」,後一作者寫一個「大寶玉」,如此等等,造成現在《紅樓夢》中許多矛盾的現象。他的文章中收集了許多材料作為論證,以證明小說有兩個作者這一結論。他收集的材料很有用,但恰恰用不到他的結論上去。因為一個作者說兩種以上的方言是常事,他可以在書中同時用京語吳語。小說中故事發生在兩個城市或國家也是常事:從來沒有人認為狄更斯的《雙城記》寫了巴黎倫敦兩地發生的事而考證出狄更斯前另有法國作者寫了有關法國革命的《雙城記》  的「前身」舊稿。至於時序錯誤、年齡大小這類紕漏是小說中常  見的。巧姐在後四十回中的年齡比寶玉的年齡忽大忽小得更利  害,俞平伯先生早已指出,但也沒有人認為後四十回有兩個作  者:一個寫「小巧姐」,另一個寫「大巧姐」。所以戴君提出的四項  「內證」,沒有一項能證明《石頭記》的舊稿《風月寶鑒》乃雪芹以  外另一作者所寫。戴君雖然掌握了不少材料,卻沒有掌握邏輯。  他的材料在別方面可以很有價值,例如,作為《紅樓夢》方言研究的證例,但就是用不到他所要達到的結論上來。他的結論如  果單獨地看,也沒有錯:即《紅樓夢》舊稿確是出於另一人之手

(管他叫「石兄」、「脂兄」都可以),但就是不能用他的材料和考證  方法來證明此書為兩人所寫。

    《石頭記》的舊稿,不可能成於雪芹之手,我在十多年前憑棠村序文中的一句話:「借省親事寫南巡」,即可以證明這一點。現在從傳世脂評《石頭記》的材料,包括脂硯所保存下來的棠村為《風月寶鑒》所寫的序文,還可以提出一些合乎邏輯的證據來說明這一點。脂硯在七十一回評語中說「真事欲顯,假事將盡」,即七十一回之前的故事情節皆是「假事」,七十一回以後,又用「真事」接上。「假事」開始大概從二十九回起,雪芹在刪去二十八回前至二十三回這五回中的顰兒「藥方」以後,使她恢復在大觀園的活動。從二十九回到七十一回這四十三回書中沒有多少脂評,證明這一段的「假事」是雪芹的創造,脂硯無法插嘴。當然,也並不是說這四十三回「假事」部分之中即絕對沒有「真事」或偽裝、掩蓋起來的「真事」,而在七十一回以後,二十九回以前的這兩部分「真事」中,也並不是說絕無虛構的情節,例如「太虛幻境」等神話故事。脂評所謂「真事」,大概是指曹家及其戚友之中所發生過的事情,加以剪裁化妝,寫入書中。若要舉具體的、符合歷史的例子,我們仍只能以曹寅嫁女給訥爾蘇郡玉和康熙南巡駐驊曹家二事合寫為「元春省親」這一大場面為最恰當的說明。類此的故事可能還有一些改寫後保存在書中,但「紅樓」之外「文獻無征」,我們也就無從引證。元春省親這一故事既是為了反映上述二事的「殊榮」而創造出來,包括她被選入宮中,「晉封為風藻宮尚書,加封賢德妃」等等都是化裝或虛構。但在這化裝後面,曹家確有一女嫁作王「妃」,所以「省親」故事還是可以認為是寫「真事」。但若有人因此而要搜查康、雍、乾三朝宮中有無姓曹的妃子或「福晉」,那當然只能成為笑柄而已。

    從思想的角度,也可看出《風月寶鑒》的原作者和雪芹有顯著的區別。從遺留在今本《石頭記》前二十一回中的許多「風月故事」看,這位作者似乎未能擺脫明季文人好談閨幃穢聞的惡習。比起後面雪芹所寫純潔的愛情故事來,相差很遠。當然前面的風月故事可能已經過雪芹的修改加工,否則大概還要露骨,如二十一回賈璉與多姑娘的一段。

    總之,《紅樓夢》演變到現在的內容形式,曾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它最初的原稿,根據曹氏家史中的資料,寫成《風月寶鑒》,脂硯又把它交與曹雪芹加工增刪。中間曾有雪芹之弟棠村在每回之前寫了一些短序,其性質是「本回解題」之類。讀者因而得知舊稿的分回及若干故事的情況。而脂硯則就其所知書中故事與曹氏家世有關者,或與雪芹有關者加以評注。雪芹重寫了《石頭記》中部自二十九回至七十一回,脂硯稱之為「假事」部分,其他部分與曹家故事有關者,雪芹為之加工增刪,這些故事分佈在二十九回之前和七十一回之後,脂硯稱之為「真事」。雪芹有一部《紅樓夢》手稿給明義看,後者為他題了二十首七絕稱詠書中女子,其中故事與今本《紅樓夢》似乎有些出入。當雪芹修改《風月寶鑒》時,有沒有把那部較短的《紅樓夢》初稿合併寫在一起?這在缺乏有關資料的今日,無法回答。雪芹十三歲遷到北京,其幼年所習吳語當然終生不會忘記,則書中偶有吳語詞彙當然可能。為了憶舊的感念,大觀園中的花木果品是江南舊物,地理氣候也屬南方,可見雪芹並未把賈府「搬家」到北京。

                                        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七日初稿寫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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