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主線管窺
一、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什麼是《紅樓夢》的主線?看起來似乎是一個不難解決的問題。然而時至今日,人們仍像對待《紅樓夢》中存在的其他許多疑難問題一樣,對這貌似簡單的主線問題,也意見很不一致。
單是《紅樓夢學刊》1979年創刊以來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便接連發表了兩篇專門討論這一問題的文章。一篇是張錦池的《也談〈紅樓夢〉的主線》1,認為作品是「以賈寶玉和賈政等人在人生道路問題上叛逆與反叛逆為主線」。這實際上是對近年來較為流行的「賈寶玉叛逆道路說」的進一步發揮。另一篇是黃立新的《寶黛愛情故事應是〈紅樓夢〉的主線》2,題目本身,便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觀點。這更是目前比較多數的人所贊同的一種觀點。
像這樣對《紅樓夢》主線問題繼續進行探討,試圖把它徹底地搞個水落石出,當然是一件大好事,而且可以說是目前《紅樓夢》研究中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因此,我也不揣冒昧地來談一點個人的管見。
二、分析《紅樓夢》主線應當從實際出發
從實際出發,是研究任何一部文學作品都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這看來屬於老生常談了。但是由於《紅樓夢》研究在近幾十年來經歷了眾所周知的一個特殊歷程,我覺得強調一下這一點,對於目前我們所要討論的問題,是有現實意義的。
所謂從實際出發,就是要以作品本身所客觀存在著的實際情況作為分析問題的依據,不能僅憑某些固有的理論概念,去牽強附會地硬套。這一點說起來容易,真正做到卻是比較難的。我認為,過去在探討《紅樓夢》的某些問題(其中包括主線問題)時,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這方面存在著毛病。
要從實際出發去探討《紅樓夢》的主線,首先得把「主線」這一概念的涵義和它所確指的範圍搞清楚。在這一點上,我很同意黃立新先生的意見。他在文章中分析說:「所謂『主線』,第一,它應該是由具體事件構成的;第二,既云『線』,它應該具有使讀者清晰地感到的情節發展的連續性的特點;第三,既稱『主線』,它應該是以書中主人公為描寫對象的,貫穿全書的。這樣,所謂『主線』,就應指描寫主人公具體活動的具有連續性的、貫穿全書的一個中心事件。」
我們用這種理解,去對照一下過去人們在《紅樓夢》主線問題上所提出的「賈寶玉叛逆道路說」或「四大家族衰亡說」之類,便可以明顯地看出,那些說法或多或少已經游離於「主線」這一概念所適用的範圍之外去了。究其原因,我以為除了主張這些觀點的學者在概念上不夠明確、不夠統一之外,恐怕也還由於他們在不同程度上脫離了作品的實際情況所致。那麼,黃立新先生在文章中表示贊同、也是目前多數人所贊同的那種觀點——「寶黛愛情故事說」或曰「寶黛愛情悲劇說」——又是否與我們對「主線」概念的理解相符合呢?我的看法:它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而仍然帶有很大的片面性,或者說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其原因,也仍然是沒有完全做到從作品的實際出發去進行分析。
我在《〈紅樓夢〉主題辨》3一文中曾經提到:這部「作品的主線,正確表述,應該是寶黛釵的愛情和婚姻悲劇」。當時由於受文章內容的限制,我沒有對此作進一步的闡述,只在「寶黛釵」三字的下面,打上了著重號。意思就是說,在我看來,《紅樓夢》的主人公不僅僅是賈寶玉、林黛玉兩個人,還應包括必不可少的薛寶釵;作品中「描寫主人公具體活動的具有連續性的、貫穿全書的一個中心事件」,也不僅僅是寶玉、黛玉之間的愛情悲劇,還應包括與此緊密相連而不可分割的寶玉、寶釵之間的婚姻悲劇。這兩方面表現形式不同卻有著共同社會根源的貫穿全書的悲劇,實際上是相互交錯地構成了一個統一的、更具典型意義的中心事件——寶黛釵三人的命運悲劇。這一中心事件的本身,以及圍繞這一事件而交織穿插的其他情節線,無不以動人的藝術形象,深刻地揭示出封建社會中一代青少年女性被欺騙、被毒害、被扼殺、被摧殘的不可避免和不可挽回的悲劇命運。
這便是我對《紅樓夢》主題和主線的基本觀點。
但是必須申明一點:關於《紅樓夢》的主線人物應該包括薛寶釵的這種說法,也不完全是我的發明。以前在吳組緗、劉夢溪等人的論著中就提到過。特別是《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一輯所載舒蕪的對話體長文《「誰解其中味」——有關〈紅樓夢〉的若干問題討論》,還有著與拙文相類似的表述:「寶黛、釵黛的悲劇,正是貫穿全書的主要線索。」雖然他這裡所說的「寶黛、釵黛悲劇」,按其後文的闡述,是指「寶黛愛情悲劇,釵黛性格矛盾」,在後者的組合對像和悲劇性質上都與我的觀點存在著差異,但他總括地指出:「寶、黛、釵之間的故事,才是《紅樓夢》的主要故事」,才是「貫串和連接千頭萬緒的一條主線」,這卻的的確確算得上是為我這未必正確的論點開了先河。
當然,舒蕪的文章只是順便提到主線問題,沒有更多地作具體闡述。正如我的《〈紅樓夢〉主題辨》一文的中心論點亦曾受到舒蕪先生論點的影響啟發,卻又不完全符合他的有關結論一樣,我在關於《紅樓夢》主線問題上的基本觀點特別是具體論證上,也很可能與他的觀點不盡相同。因此,本文所論如有不當,應由筆者負責。
三、要擺正寶釵在書中的地位
寶釵這個人物,在書中到底是寶玉、黛玉的「主要對立面」,還是與寶黛相並列的悲劇主人公,這是我們討論《紅樓夢》主線需要澄清的首要問題。
只要不帶成見,真正從作品的實際出發去分析,我們就可以看到,書中的寶釵和黛玉,
確如俞平伯先生過去所指出的那樣,就像是「兩峰對峙雙水分流」4似的,被作者以同樣濃重的筆墨在著力刻畫和描寫著。在她們身上,有許多相似之處:美麗,聰明,博學多識,有過人的詩才,都是男主人公賈寶玉的表姊表妹,都在某些方面為寶玉所敬慕和傾倒,也都與寶玉有著某種姻緣方面的瓜葛。在她們身上,又有許多不同之外:一個是病弱纖柔的美,一個是健康豐滿的美;一個心眼細,愛使小性,一個雖敏感,卻顯得豁達寬厚;一個對寶玉真誠愛慕,熱烈追求,一個對寶玉雖然喜歡,卻不露形跡,端莊自持;一個對封建道德、禮教具有強烈的反叛精神,一個卻忠實地信守封建道德和禮教……然而,她們最大的不同之處還在於:一個與寶玉有愛情而不能結合,一個與寶玉能結合卻沒有愛情。這恰好又是她們最大的相似之處:都不能得到幸福,都是被封建社會所毀滅的薄命女子,而且都是男主人公愛莫能助的同情、悲憫的重點對象。所謂「悲金悼玉」(或依脂評本作「懷金悼玉」),正是以釵黛二人作為不同類型的悲劇女性的代表,藉以概括書中所有的青少年女性。
可見,單從薛寶釵這個人物在書中的典型性和描寫的份量上說,她便足以成為與林黛玉並駕齊驅的女主人公。若是就其形象的獨特性和深刻性而言,我以為薛寶釵這一典型在《紅樓夢》所塑造的「薄命司」人物之中,甚至在古今中外各種文藝作品所塑造的悲劇女性的形象之中,她都應當處於領先的地位——至少不亞於林黛玉這一典型。
再從小說的結構去分析。不論在具有提綱挈領作用的《紅樓夢》和「十二釵圖冊」裡,還是在整個情節安排之中,薛寶釵都與賈寶玉、林黛玉鼎足而立,高居於作品的中心地位。他們之間的奇妙的「三重奏」,始終是《紅樓夢》這部宏偉交響樂的主旋律。
《紅樓夢曲·引子》的點睛,自然是「悲金悼玉」。第一支曲子叫做「終身誤」,其內容便是「悲金」,即悲悼薛寶釵由於沒有愛情的婚姻而導致的終身寂寞。第二支曲子「枉凝眉」,則是「悼玉」,悲悼林黛玉有愛情而不能結合的枉自悲愁的一生。在這裡,作者故意把寶釵的曲子放在首位,我以為他正是為了打破人們因習慣於傳統的「才子佳人」小說表現手法所形成的陳腐觀念,目的就是要突出寶釵足可與黛玉相並列的女主人公地位——這種突出又毫不影響黛玉的女主人公地位。可是曹雪芹萬萬不會想到,他在書中又是這樣預先申明,又是運用各種藝術手法加以強調,可還是有人不願意像他所期望的那樣「換新眼目」來看待他的「這一段故事」5,而仍然把薛寶釵當作他極力貶斥的「才子佳人」小說中那種在男女主人公之外「旁添」出來「撥亂其間,如戲中的小丑一般」的對立面人物。這難道不值得我們今天的《紅樓夢》研究者深思嗎?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為了突出寶釵的女主人公地位,除《紅樓夢曲》之外,還安排了一個預言書中女兒們悲慘命運的「金陵十二釵」圖冊。書中並沒有寫明各圖冊的全部內容,卻一個不漏地詳細描述了「正冊」中十二名女子的所有圖冊;而正冊十二名女子,又偏偏只有十一幅圖和十一首詩(判詞)——從元春到秦可卿,人人都各佔一幅圖和一首詩,惟獨居於首位的寶釵和黛玉,卻被合併放在第一幅圖和第一首詩之中。對於這一點,俞平伯先生曾有一種獨到而精闢的分析。他說:「黛釵合為一圖,合詠為一詩。這兩個人難道不夠重要,不該每人獨佔一幅畫兒一首詩麼?然而不然者,作者的意思非常顯明,就是想迴避這先後的問題。」6可是,這又冒出一個問題。既然在《紅樓夢曲》裡可以先釵而後黛,為什麼在「十二釵圖冊」裡卻不可以相對應地來個先黛而後釵呢?——就像在其他地方總是均衡對稱地描寫釵黛那樣。我想,恐怕也正是因為作者顧慮到讀者的傳統眼光,擔心如果在這種提綱挈領之處稍一露出先黛後釵的形跡——哪怕是為了起到均衡對稱的作用——也難免不被有的讀者在作品女主人公的辨別上,只取前者而摒棄後者,所以他就乾脆來個「釵黛合一」。
請原諒!我在這裡借用了俞平伯先生備遭非議的一個提法。不過我所理解的「合一」,不是指思想性格的合一,人物形象的合一,而是指她們在書中的女主人公地位的合一。應該說,在這樣一個意義上面,曹雪芹確實在書中作了「釵黛合一」的處理。這雖是一種帶有象徵意味的藝術手法,我們卻不能簡單化地把它理解為是作者在單純地搞形式主義;而我們今天研究這部作品,有人能夠明確地指出曹雪芹作了這種「釵黛合一」的藝術處理,恐怕也同樣不能叫做搞形式主義。俞平伯先生對書中這一處理手法,在理解上固然有值得商榷之處,但他能夠敏銳地指出這一問題,卻是極有見地而值得讚揚、肯定的。
我在《〈紅樓夢〉主題辨》一文中,亦曾不經意地將俞平伯先生的這一真知灼見,貶稱為「形式主義的曲解」。那自然是受了過去成見看法的影響,人云亦云,沒有認真仔細地加以分析的結果。我現在應當予以糾正,並在今後引以為戒。
四、「釵黛合一」補正
關於曹雪芹不惜採用形式上的「釵黛合一」來強調和突出《紅樓夢》兩位並列女主人公的處理手法,不只是表現在「十二釵圖冊」上,在人物的命名以及其他許多相關的細節安排上,也處處滲透著作者這一構想。
凡搞紅學研究的人,也許都有這個感覺:在提到寶玉、黛玉、寶釵這三個人物時,往往要在他們的名字的簡稱上遇到一些困難。
比如寶玉可以簡稱「寶」,黛玉可以簡稱「黛」,寶釵卻不能簡稱「寶」了,只能改稱「釵」。這照樣存在問題。將寶玉、黛玉連起來,可以並稱「寶黛」;將寶釵、黛玉連起來,亦可並稱「釵黛」;將寶玉和寶釵連起來,卻不好辦了,既不能並稱為「寶釵」,也不好倒過來叫做「釵寶」,於是只好再換一種簡稱法,把寶玉改稱為「玉」。這樣,即可勉強將寶玉、寶釵並稱為「玉釵」或「釵玉」了。然而,當我們同時提到寶、黛、釵三人,又需要兩個兩個地並稱時,便什麼通融的辦法都不能奏效了。比如筆者起草這篇文章,在並列提到「寶玉、黛玉的愛情悲劇」的「寶玉、寶釵的婚姻悲劇」時,本想照舒蕪先生敘述「寶黛愛情悲劇」和「釵黛性格矛盾」那樣,也把其中的人名簡稱一下,可是我始終未能辦到。因為我不能眼睜睜在同一個地方把寶玉的名字變出兩種花樣來,簡稱為什麼「寶黛愛情悲劇和玉釵婚姻悲劇」——這豈不成了四個人的事兒了嗎?
上述這種稱謂上的矛盾,大約連最早的《紅樓夢》研究者——曹雪芹的親人和著書助手脂硯齋、畸笏叟等人,也感到棘手。在他們所作的《紅樓夢》批語中,對這三個人物的簡稱可以說花樣百出。對寶玉、黛玉,時而稱「寶黛」,時而稱「二玉」;對寶玉、寶釵,時而稱「玉釵」,時而也稱「二寶」;對寶釵、黛玉,時而稱「釵黛」,時而稱「釵顰」,時而又稱「薛林」……反正是根據不同的情況而隨意改變著稱呼,缺乏應有的規律性。不過最能說明問題的是,竟連《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本人,也在這個問題上顯得無所適從。翻一翻書中的有關描寫,有的人稱寶玉為「寶兄弟」、「寶哥哥」,而同時又稱寶釵為「寶姐姐」、「寶姑娘」。如果去掉顯示其性別的「哥哥」、「姐姐」之類,豈不過於混淆!所以,當描寫到賈母、王夫人暱稱寶玉時,便不稱「寶兒」,而稱「玉兒」。這樣當然又可能與對黛玉的暱稱發生抵牾,所以作者又別出心裁地專門替黛玉取了個暱稱的別號——「顰兒」。更有甚者,「悲金悼玉」裡面的「金」、「玉」,分明是以寶釵、黛玉並提;而「好知運敗金無彩,堪歎時乖玉不光」的「金」、「玉」,卻又成了寶釵和寶玉對舉。
可見,包括作者本人在內,任何人在《紅樓夢》這三個人物的簡稱上,都會大傷腦筋,甚至完全亂套。請想一想,一部小說中的主要人物的名字,居然有如此許多的彆扭,恐怕算得上是古今中外文藝作品中所罕見的一個特例吧!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呢?其原因正在於,《紅樓夢》這三個人物的命名,是互相關聯著的。確切地說,寶釵和黛玉的名字,都與男主人公寶玉的名字有著聯繫:寶釵和他有一個共同的「寶」,黛玉和他有一個共同的「玉」。換一句話來說,寶釵、黛玉二人的名字,實際上分別包含了寶玉名字的各半;而寶玉的名字,則正好是釵、黛二人名字的「合一」。
書中這三個人物的奇妙命名,不僅充分地表達出釵、黛二人在書中所處的並列女主人公地位,而且充分體現了寶、黛、釵三人在全書主線上不可分割的特點——借用脂硯齋等人的說法,或許就叫「三人一體」吧!
此外,反映作者將「釵黛合一」作為書中並列女主人公的這種處理和暗示,在書中其他地方還有不少。例如,寶玉神遊太虛幻境時,警幻仙姑令其與之交合的那位仙女,不僅「鮮艷嫵媚,大似寶釵;裊娜風流,又如黛玉」,而且其乳名竟然叫做「兼美」——脂批在這裡正確地指出:「蓋指薛、林而言也。」這可以說是作者處理「釵黛合一」的極有力的證據之一。我們決不可對此視而不見,或等閒視之。
又如,作者自始至終總是對稱地、均衡地描寫和刻畫釵、黛這兩個人物。不僅一個健美、一個柔美;一個冷靜、溫和,一個熱烈、辛辣;一個是寶玉的姨表姐,一個是寶玉的姑表妹;一個與寶玉有宿命的「金玉良緣」,一個與寶玉有前世的「木石前盟」;一個虔誠地遵從封建禮教而不能倖免於難,一個具有強烈的反叛精神亦終於逃不出羅網……就連一個吃的藥叫「冷香丸」,一個也要專吃「滋補熱性之藥」——按脂批的說法亦可「以暖香名之」。這就像是在裝飾性的繪畫上表現同一個物體的兩個不同側面那樣,總要在一種均衡、對稱的佈局中,顯示出不同的明暗和色調對比——比起單獨描繪物體的某一個側面來,自然會更具立體感和豐富性。
所以我想要強調的一點是,《紅樓夢》中的這一並非偶然的「釵黛合一」的處理,絕不是作者的遊戲筆墨或形式主義的賣關子。曹雪芹所希望達到而且客觀上確已達到的目的,正是為了強調和突出釵黛二人在書中的並列女主人公地位。應該承認,《紅樓夢》從不同的兩個側面去立體地構築作品主線,不僅在結構方式上突破了傳統的「才子佳人」小說舊套,而且在客觀效果上使整個作品達到了不同凡響的獨特而深刻的藝術境界。
五、小議「三人一體」
前面,我在談到寶黛釵三人在《紅樓夢》主線上不可分割的特點時,借用了「三人一體」的說法。這是見於《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本第二十八回「總評」中的一句話。
甲戌本上這些回末的「總評」,連同回前的批語和第一回前面的《凡例》,究竟都是誰
整理的,目前在研究者中尚無定論。但是,根據這些「總評」和回前批大都可以在現存其他脂評本的批語中尋出其原始面目的情況來看,無論其整理者是誰,我們基本上都可以把它叫做「脂批」。而且,這類批語和《凡例》在甲戌本上的字跡,完全與正文和其他朱批的字跡相同,說明它至少在現存甲戌本所據以過錄的底本上,已經是整理成這種面貌了,而非後來的收藏者所妄加,其作為「脂批」的可靠性自應遠勝於這個抄本上不同於正文筆跡而明顯系後人添加的那些墨批。因此,我認為在基本上可以把上述甲戌本回前回後批和《凡例》看作脂批的同時,還應該把這個本子上明顯系後人添加的墨批,盡行摒棄於我們通常所稱的「脂批」之外,絕不應將二者混為一談。
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有的研究者雖然將甲戌本「總評」中有關「三人一體」的說法視為脂批,但同時又將這句批語後面另筆添寫的一條否認這一說法的小字墨批,也同樣視為脂批。據此便認為,所謂「三人一體」的說法,在熟悉瞭解曹雪芹情況的脂批作者中,也是認識並不統一的。進而便推斷脂批中的「三人一體」這一理解的本身,既不反映作者的思想,又不符合作品的實際情況。
其實,只要稍加考察就可以判明:批於甲戌本第二十八回「總評」後面的那條否認「三人一體」之說的墨批,它根本就不是脂批,而是一個與曹雪芹毫不相干的人在曹雪芹逝世百餘年之後新添上去的批語。
為了說明問題,先把這兩條批語引錄出來。一條是甲戌本第二十八回「總評」的倒數第二段:「前『玉生香』回中,顰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豈不該有暖香?』是寶玉無藥可配矣。今顰兒之劑,若許材料皆系滋補熱性之藥,兼有許多奇物,而尚未擬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補寶玉之不足,豈不三人一體矣!」就在這段「總評」後面的空白處,緊接著有另筆所寫的一行小字墨批:「倘若三人一體,固是美事,但又非《石頭記》之本意也。」
為什麼我敢斷定這後面一條批語不是脂硯齋等人所作,而是曹雪芹逝世百餘年之後的另一不相干的人所作呢?這是因為,寫這條小字墨批的人,在甲戌本的其他地方還留下了十餘處筆跡相同的墨眉批和墨旁批。而他作於甲戌本第五回第三頁B面的一條批語,其內容和書寫的位置,恰好透露了此人閱讀這個抄本和作批的大概時限。
原來,這裡有一條正文的朱旁批:「此夢文情固佳,然必用秦氏引夢,又用秦氏出夢,竟不知立意何屬?惟批書人知之。」這當然是脂硯齋在引而不發地賣關子。就在這條朱旁批的頂端,有一條很不服氣的墨眉批寫道:「我亦知之,豈獨批書人!」這條墨眉批的筆跡,與甲戌本第三回自署「同治丙寅季冬月,左綿癡道人」的一條墨眉批的筆跡全同,說明正是那位「癡道人」所作。然而在「癡道人」眉批前面的空白處,還有另一位效顰者添寫了三行字體較小的墨眉批:「何處睡臥不可入夢,而必用到秦氏房中?其意我亦知之矣!」單是比較一下這幾段批語的語意,已經可以大致看出:這條字跡較小的墨眉批,其作批的時間應為最後。因為其中的「其意我亦知之矣」,分明是效顰「癡道人」的「我亦知之,豈獨批書人」之語。能夠證實這一點的可靠證據是:這條小字墨批由於事先計劃安排不當,寫到第二行時,已然靠近「癡道人」的批,於是在寫第三行的時候,便只好十分擁擠而且左閃右避地塞在「癡道人」批語前面的有限縫隙中。這可說是小字墨批在時間順序上作於「癡道人」墨批之後的最明顯的證據。
這小字墨批是誰作的呢?只要將它同第二十八回「總評」後面的小字墨批一對照,便分明可見是同出一人之手。由此可以推論:「總評」後面的那條小字墨批,其批寫的時間,也必定不會早於「左綿癡道人」在甲戌本上作批所署的時間——「同治丙寅季冬月」,即公元1866年。這個時限,距曹雪芹逝世(乾隆壬午或癸未除夕,1763或1764),已經百年有餘,距畸笏叟作批的最後紀年(乾隆丁亥,1767),也超過了百年——這還能叫做「脂批」嗎?
排除了這條後人所作批語的干擾,我們才可能比較客觀地分析「三人一體」這一說法的是非曲直。事實上,甲戌本「總評」中提出此說,並非信口開河的空中樓閣,而是根據書中三個主人公在整個情節發展中不可分割的核心地位和大量與此有關的細節描寫,所作出的高度概括性的分析。若是考慮到脂硯齋等人在有關這一問題的分析上,似乎表現出一種過於驚人的慧眼獨具,我們還可以大膽推測:他們的這些見解顯然是受了《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啟發,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自己的思想和意圖。
比如說,在上述「總評」中提出「三人一體」之說的契機,是基於三個主人公之間某些相互關聯的細節描寫而作的分析。寶玉和寶釵一個有「金」,一人有「玉」,這是書中明寫而誰都不會忽略的。然而寶釵與黛玉一個有「冷香」,一個有「暖香」,卻不大可能為一般讀者所覺察。現在一經脂批點破,我們再來品味,便知書中確有這一層意思。第七回寫寶釵的病根,「是從胎裡帶來的股熱毒」,從小由一個和尚開了個「海上仙方」,大都是些涼血祛毒的藥,叫做「冷香丸」。第二十八回寫黛玉病根,則是「內症,先天生的弱,禁不住一點兒風寒」——這就與寶釵所得的病成了一冷一熱的對稱描寫。寶玉介紹給黛玉的藥方,又盡用些什麼「頭胎紫河車,人形帶葉參,……龜大何首烏,千年松根茯苓膽」之類「滋補熱性之藥」,而且也是「研了面子」製成藥丸,只不過據寶玉說「藥名兒古怪」,「一時說不清」——這分明是作者故意不把藥名直書出來。所以脂批才一語道破:「何不竟以『暖香』名之!」假如作批的人不是深知作者本意,豈有如此精細的眼光!
類似這樣慧眼獨具的分析,還可以舉了許多。第一回賈雨村所吟的聯語:「玉在櫝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按照通常的理解,只不過是為了刻畫賈雨村妄圖往上爬的勃勃野心。可是脂批卻透過這層表面意義,看到了屬於小說結構方面的更深的隱寓:「前用二玉合傳,今用二寶合傳,自是書中正眼。」乍看,真是匪夷所思;細味,則令人歎服叫絕。聯繫整個《紅樓夢》詩詞的情況來看,作者在這類詩詞聯語中並用「玉」、「釵」(或「金」、「玉」),的確是雙關著寶玉和寶釵的,第八回有一嘲「頑石」(也即嘲寶玉)的律詩,其
頸聯云:「好知運敗金無彩,堪歎時乖玉不光。」這也是以釵、玉相對。脂批在這裡寫道:「又夾入寶釵,不是虛圖對的工。」意思就是說,像這樣刻畫寶玉而「夾入寶釵」,並不是虛求形式上的對仗,而是有著強調和突出寶釵的女主人公地位的「實效」。我想,恐怕只有基於這樣的認識,才可能真正理解所作的一些看似費解,實則大有見地甚至大有來頭的批語。例如,「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矣。」這是畸笏叟作於丁亥年夏天的一條庚辰本眉批。他幾乎是直接代表作者(即「執筆人」)在說話。我們從他批語中所反映出來的與作者的密切關係來看,如果他不是確切瞭解作者有這樣的構思意圖,諒也不致於如此狂妄武斷地代作者執言。
此外,類似「三人一體」這樣的分析,在甲戌本中還有極重要的兩處。一處是第五回朱眉批:「欲出寶釵,便不當從寶釵身上寫來,卻先款款敘出二玉,陡然轉出寶釵,三人方可鼎立。」另一處是第二十八回,雲兒唱曲:「兩個冤家都難丟下,想著你來又記掛著他。兩個人,形容俊俏都難描畫。想昨宵,幽期私訂在荼 架。一個偷情,一個尋拿;拿住了,三曹對案我也無回話。」這內容本是譏刺男女之間三角關係的,卻有雙夾朱批云:「此唱一曲,為直刺寶玉。」
這說明,脂批指出寶黛釵在全書主線上的「三人一體」、「三人鼎立」的特點,決不是偶然的興之所至,而是大有來頭的慧眼獨具。這些,都與作者通過小說結構、圖冊曲子以及人物塑造等等所表現出來的創作意圖相吻合,也與作品所實際達到的客觀藝術效果完全一致。
六、需要存疑的一個問題
在結束這篇文章之前,我應當老老實實地指出一點:在《紅樓夢》的結構佈局方面,有一個地方的處理,與本文的論點大相逕庭。為了弄清問題,明辨是非,我感到不應「自護己短」,而應當把它昭示出來,供大家進一步研究探討。
甲戌本第一回楔子,以神話或曰寓言的方式,表現了「石頭」和《石頭記》一書的出處來歷。然而在楔子結束、「出則(處)既明」之後,又緊接著通過癩僧之口,講述了一段與楔子的描寫迥然而異的神瑛侍者與絳珠仙草的故事。根據這段故事,書中男主人公賈寶玉的前身似乎並不是楔子敘述的那塊被媧皇所棄、日夜悲號的頑石,倒是什麼「赤霞官神瑛侍者」。他的下凡投胎,也不是獨往獨來,而是同著受其「甘露灌溉」之情,欲將「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的絳珠仙子(即黛玉的前身)一道。而且書中寫道:「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風流冤家賠(陪)他們去了結此案。」
如果僅僅根據這段迥異於楔子的神話故事的安排去看問題,《紅樓夢》的主人公就只能算是賈寶玉和林黛玉兩個人,而不應包括薛寶釵了。因為在這近乎於「序幕」性質的描寫中,居然明寫下世的主角只有神瑛和絳珠,其餘的一干「風流冤家」,都是去「賠(陪)他們了結此案」的——甚至連這些陪同者在仙界是何名號,也一概沒有提及,這哪裡還看得出一絲一毫薛寶釵的女主人公地位呢?而且甲戌本此處有一朱旁批云:「余不及一人者,蓋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這高度概括的一句批語,如同這段神話描寫的本身一樣,無疑是對本文中心論點的當頭棒喝。
對這個問題應當作何解釋,我目前實在感到困惑。但有幾個疑點,我想是可以提出來供大家進一步考慮的。
第一,這段神話描寫與楔子的描寫相矛盾,在結構上亦顯重複,似有疊床架屋之病。第二,這段描寫只交待黛玉的前身,不交待寶釵的前身,只交待「木石前盟」的來歷,不交待「金玉姻緣」的來歷,與全書描寫這兩者的份量比重和太虛幻境中的圖冊曲子不相吻合,似有明顯的構思上的破綻。第三,用現存的其他各脂評本與甲戌本相比勘,可以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譬如自庚辰本一起,稿本的抄錄者便在楔子中漏抄了從「(一僧一道)坐於石邊高談快論」至「唸咒書符大展幻術」之間四百餘字、近一整頁篇幅的大段情節7。由於這一奪漏,致使後面的某些描寫來歷不明(如後文「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便是因為在這奪漏的一段情節裡,曾有癩僧跛道對石頭說「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個字緊相連屬」的話)。然而奇怪的是,作者在甲戌本之後的三次定本中,對這十分重要也顯而易見的奪漏,竟然絲毫未加補正。從中似可看出,作者自甲戌本問世之後,好像從來就沒有對第一回作過認真仔細的斟酌修改似的。
我提出這三個疑點,是想要說明:曹雪芹遺留給我們的這一不朽之作,本身便是一部尚未最後修訂完成的殘稿;在其中某些細節描寫乃至構思佈局上,還殘存著某些早期稿本中的處理痕跡。也就是說,目前保留下來的《紅樓夢》,很有可能是在從《風月寶鑒》舊稿到「甲戌抄閱再評」的《石頭記》新稿之間,經過了「十載」、「五次」的一系列重大修改以後,還沒有來得及對全書所有那些脫胎於舊稿的情節,作統一斟酌和細緻修改的一部未定稿。例如,我們根據神瑛侍者和絳珠仙草這段神話故事的結構,便很可以想像得出:在過去的舊稿中,說不定只有寶玉和黛玉這兩個主人公;寶釵這個人物,則可能是後來從「早期黛玉」的形象中分化出來的(從脂批「將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的說法中,即可窺見其中形跡)。只不過後來當新稿中的主人公擴展為三人時,或許作者一方面為了保留黛玉「還淚」的處理,一方面還沒有構思出能夠合理安排三人關係的神話故事,便暫將舊稿中只有兩個主人公時的「序幕」,剪裁拼湊到新稿的極其簡略不全的楔子裡面。這當然只是一個尚無可靠證據的猜想。但是目前我們見到的《紅樓夢》,雖然在整個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方面呈現出空前奪目的光彩,然而在某些結構安排和細節描寫上,卻可以看出並不像人們所想像的那麼天衣無縫。即以小說的結構來說吧,我總感到那種提綱挈領預示全書情節的安排太多了一些。除了剛才所說開頭的兩種序幕性描寫之外,第五回又有同樣顯得重複的《紅樓夢曲》十二支和「十二釵圖冊」。而且細究起來,這些本來就顯得重複的預示人物結局的圖冊曲子中,又存在著不少與書中內容相互抵牾之處。最典型也最為人們所熟
知的一個例子,便是秦可卿的圖冊。按書中情節,秦可卿分明是病死;圖冊中卻說她是「懸樑自縊」。書中所寫的秦可卿,分明是一個清清白白的小媳婦;圖冊中卻暗示什麼「情既相逢必主淫」。如果不是發現了甲戌本,從其中的一條批語中獲悉作批的這位「老朽」曾「命芹溪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情節,人們或許真以為圖冊的描寫是在睜眼說瞎話呢。所以,楔子中關於男女主人公前身的描寫,或許正與此種情況相似。即全書的故事情節調整了,人物形象及人物關係變更了,作者卻沒有顧得上對前面的預示性描寫作相應的修改。
以上所論,並非全面地論述《紅樓夢》主線,而是僅就與主線有關的一些問題,發表一點個人的管窺蠡測之見。謬誤之處,尚望專家學者們不吝賜教!
1981年8月9日寫於自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