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紅樓夢與百年中國

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雍正三年,內務府奏請停止曹等承造馬鞍、撒袋、刀等物之飾件,改由廣儲司依原樣鑄造銅飾件。雍正批示說:「此議甚好,應依議。」《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1至第172頁。雍正四年三月,突然發現庫存的綢過薄而絲又嫌生,新織造的緞也粗糙而份量輕,於是雍正傳旨讓內務府總管查奏,特別指示要查清楚「系何處織造所進」。核查的結果,「自雍正元年以來送進之新綢,秤量挑選」,份量輕薄和絲生的有二百九十六匹;寧、蘇、杭三處織造所送新緞,蘇州織造上用緞一百十三匹、官緞五十六匹,曹送的上用緞二十八匹、官緞三十匹,都存在「粗糙輕薄」的問題,「比早年織進者已大為不如」。內務府這份報告特別強調,所送綢緞發生質量問題,是「自雍正元年以來」,這不分明是說曹等有意和新皇帝作對嗎?結果曹等除照數賠補外,各處以罰俸一年《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4至175頁、177頁。。雍正四年十一月,曹等賠補的綢緞已經送到,雍正特別提出:「曹現在此地,著將曹所交綢緞內輕薄者,完全加細挑出交伊織賠。倘內務府總管及庫上官員徇情,不加細查出,仍將輕薄綢緞存庫,若經朕查出後,則將內務府總管及庫上官員決不輕輕放過也。」《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4至175頁、177頁。這條旨意是相當厲害的,等於命令內務府一定要找出曹的破綻來,否則就一起論罪。

雍正五年閏三月,奏事員外郎又傳出旨意:「朕穿的石青褂落色,此緞系何處織造?是何員、太監挑選?庫內許多緞匹,如何挑選落色緞匹做褂?現在庫內所有緞匹,若皆落色,即是織造官員織得不好,倘庫內緞匹有不落色者,便是挑選緞匹人等,有人挑選落色緞匹,陷害織造官員,亦未可定。將此交與內務府總管等嚴查。」34《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1頁、182頁、180頁。看來雍正是揪住織造不放了,一會嫌綢薄絲生,一會說緞匹落色,宗宗件件都和曹有關。經過「嚴查」果然發現:「做皇上服用褂面,俱用江寧織造送之石青緞匹。」而且庫存的所有這些緞匹,「俱皆落色」。就是說,這次事故與挑選緞匹的人無關,主要是「織造官員織得不好」,因此責任全部在曹。結果曹又被處以罰俸一年3。五年五月,雍正命令曹送緞匹來京。本來這一年應該由當時的蘇州織造高斌送,但雍正叫他不必來,點名讓曹送。4十二月,就發生了山東巡撫塞楞額告發曹在送龍衣途中勒索驛站。雍正立即傳旨說:「朕屢降諭旨,不許欽差官員、人役騷擾驛遞,今三處織造差人進京,俱於勘合之外,多加夫馬,苟索繁費,苦累驛站,甚屬可惡!」並表彰了山東巡撫「不瞻徇」的精神,肯定塞楞額告得好《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2至183頁。。這裡似乎有一處暗筆:雍正說:「三處織造差人進京」,實際上他完全知道這次進京的只有曹,其一步步整治曹的用心昭然若揭。

1983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工作人員從清代檔案中,發現了一件雍正七年的刑部致內務府的移會,其中寫道:「今於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准總管內務府咨稱:原任江寧織造、員外郎曹,系包衣佐領下人,准正白旗滿洲都統咨查到府。查曹因騷擾驛站獲罪,現今枷號。」見《歷史檔案》雜誌1983年第1期。這說明山東巡撫塞楞額不僅告中了,而且在內務府和吏部嚴審之後,擬定了處置曹的辦法,這就是予以枷號,並追回騷擾驛站侵貪的銀兩。雍正批准塞楞額的奏報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十二月十五日,便由隋赫德接替了曹的江寧織造職務,理由是「曹審案未結」《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4頁。。十二月二十四日,查封了曹的家產。不過,在做出這樣處置時,並沒有涉及騷擾驛站問題,而是說:「江寧織造曹,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朕屢次施恩寬限,令其賠補。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應盡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圖報,反而將家中財物暗移他處,企圖隱蔽,有違朕恩,甚屬可惡。」《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5頁。因此決定叫江南總督范時繹固封曹家財產,立即嚴拿重要家人。又把虧空和轉移財物作為抄家的理由了。其實,所有這些統統是借口,騷擾驛站最多也只是一條導火線,真正的原因還是雍正沒有把曹視作心腹,李煦整治之後,必然要處置曹。這從上面按年月引述的一條條材料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不只對曹如此,江南的三處織造,雍正都不信任,所以才幾次三番地在供奉的綢、緞、飾物上大做文章。在查封曹家產之前,已於雍正元年籍沒了曹寅的內兄李煦的家產,並由胡鳳翬繼李煦為蘇州織造234參見周汝昌《紅樓夢新證》(下)第583頁、621頁至第624頁、611頁、617頁。。雍正四年開始興阿、塞即允祀、允禟之獄;五年,查出李煦曾於康熙五十二年買蘇州女子送給允祀,是為交結允祀,遂定為「奸黨」,流往打牲烏拉2。雍正四年,新任蘇州織造胡鳳暈亦獲罪,舉家自縊,高斌繼任蘇州織造3。也是在這一年,曹家的另一門親戚——曹寅的女婿平郡王納爾蘇,被革退圈禁4。兩淮鹽政過去由曹寅和李煦兩家輪流兼管,雍正上台後委派噶爾泰為兩淮巡鹽。這位得寵的新巡鹽於雍正五年正月密奏曹:「訪得曹年少無才,遇事畏縮,織造事務交與管家丁漢臣料理。臣在京見過數次,人亦平常。」雍正加批道,「原不成器,豈止平常而已!」見《雍正朱批諭旨》,轉引自《紅樓夢新證》(下)第613頁。態度極其嚴厲明朗,確如周汝昌先生所說:「雍正對曹家之久懷忌心矣!」《紅樓夢新證》(下)第613頁。因此,曹的被籍沒家產,主要還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而不是具體的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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