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硯齋與畸笏叟考

脂硯齋與畸笏叟考

脂硯齋與畸笏叟考

紅樓文化

脂硯齋、畸笏叟是《紅樓夢》版本史上的重要人物。但他們到底是誰,長期以來聚訟紛紜,迄無定論,甚至脂、畸是同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也莫衷一是。搞清楚這兩個名號有無必要?「半個紅學家」之流認為無聊,那是不學無術之徒的信口雌黃。事實上,判明脂、畸是誰,不僅關乎對「脂批」1的認識和使用,而且於研究《紅樓夢》的成書乃至思想、藝術,也將大有助益。

1965年,毛國瑤先生披露了他所見到的脂靖本《石頭記》上的一條眉批:

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不數年,芹溪、脂硯、杏〔松〕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按理,有這條可斷為畸笏遺筆的批語,關於脂、畸是一是二的問題,早在十數年前就該解決了,勿須再爭論。但事情偏有些蹊蹺:脂靖本於1959年出現後,旋即「迷失」。原件不存,則這條批語的可靠性就理所當然地要引起人們的懷疑。本文作者是主張「二人說」的。唯其如此,更不應該以有利於己而真假未定的脂靖本批語為據,而只能依靠翔實材料來立論。

「一人說」最早是由周汝昌先生在五十年代提出的。他詳盡搜索了署有脂、畸名號或作批年月的批語,比較了它們的語言特點和內容,證明脂、畸是一人二名(《紅樓夢新證》(增訂本)第九章第1、2節)。此說後為吳世昌先生贊同。他並認為還有更好的論據,周氏沒有舉,於是便列了八組脂批作為「內證」。吳氏用的方法是:從脂京本和脂詮本中找出兩本共存的十條批語。脂京本上,這些批語有款識或紀年,可斷為畸笏所作;脂詮本上,這同樣的批語卻無落款,但由於脂詮本上的批語「從來沒有人否認其為脂硯齋的」,故可證明脂、畸實為一人(《論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七十八回本)的構成、年代和評語》第4節)。

我認為周汝昌先生所舉例證不能證明「一人說」,倒證明了脂、畸是兩個人。2至於吳世昌先生的論證則更難服人,因為他把脂詮本上沒有署名的批語都一概先斷為脂硯齋的,這在邏輯上就犯了輕率概括、大前提虛妄的錯誤。下面,且對脂、畸為誰提出我的論證。鄙野之見,未敢自是,敬候周、吳二專家及廣大讀者明教。

脂硯是雪芹的兄弟行

現存清代的《石頭記》抄本保存了數千條脂批。經我初步統計,其中有一百四十多條涉及到批者與雪芹或與小說素材的關係。此外,有署名或年號因而可確定批者為脂、畸的,共一百零五條。這些批語是考證脂、畸為誰的主要依據,其間特別有用的約四十條。經反覆研讀,發現它們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兩個年歲不相同、輩分不相同的人所作。其中一人與雪芹年歲相當,輩分相同;另一人則比雪芹年長得多,是他的叔伯輩。現先說明前者如下。

(一)《紅樓夢》第8回寫到寶玉往梨香院探望寶釵途中,遇見一批清客、管家。眾人向寶玉討好,說他寫的斗方兒益發好了,人人都稱讚的不得了。脂詮本在這段文字上有一條眉批:

余亦受過此騙,今閱至此赧然一笑。此時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語之人在側,觀其形已皓首駝腰矣。乃使彼亦細聽此數語,彼則潸然泣下,余亦為之敗興。

小說正文後面,又有一條句下雙行硃筆夾批,說這段描寫是「愚弄公子之閒文」。兩條批語告訴我們:1這段描寫是有現實生活依據的。它的素材就是批書人幼年經歷過的一個生活場面。小說中被清客、管家們「愚弄」的「公子」(寶玉)的原型就是這位批書人。2小說中的寶玉,此時九歲。生活中的原型(批者)當時亦應不足十歲。因為若年齡再大一些,清客、管家們就不能採取那種親暱、儇佻的逗耍孩子的態度,而那䊽?「公子」也不會輕易「受騙」,把大人的逗哄、討好認真了。3這條批語是脂詮本的眉批,即「甲戍再評」時尚未整理歸入句下的批語,則此批作於甲戍(1754)再評以後無疑,很可能是丙子(1756)三評時作。由丙子年上推三十年為1726年。當時曹俯尚未落職抄家,府中正可能有小說描寫的那種景象。據此,即可推知批者約生於1716年許。他的年齡正與曹雪芹相當。3

(二)小說第9回寶玉上學「忽想起來未辭黛玉」句下,脂戚本有雙行夾批:

妙極,何頓挫之至。余已忘卻,(閱)至此心神一暢。一絲不走。

第28回寫到寶玉傾心吐膽地向黛玉訴說心事、委屈,脂京本有側批兩條:

有是語。

真有是事。

由上面三條批語,可知小說描寫的內容也是以批者幼時生活中的真事為藍本的。細細玩味小說原文和上引第一條脂批,不難想見這個素材的原委:幼年的批者,曾有一個心中意中時時時牽掛著的「清俊女兒」,上學前也忘不了要到那裡去嘮叨一下。生活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行動,對於「個中人」來說,不是理智的決定,純屬感情的不自覺的趨使,近乎本能,因而常常不會在自己頭腦中留下特別的記憶。但對於局外的旁觀者來說,卻往往是看得有趣,作為一種美好純真感情的流露來欣賞,從而留下不易遺忘的印象。這個素材的個中人是批者,局外的目擊者便是作者曹雪芹。可見批者決不可能是比雪芹大許多歲的人,而只可能是雪芹的同齡人,或者比雪芹還略小一點。若象某些研究者所說,批者比曹雪芹大得多,在雪芹創作《石頭記》時,特為他提供自己十來歲時的這件往事作為素材,那是斷乎說不過去的。何況批者明說他自己早已忘卻了,偏是雪芹記得,而不是相反。

上引第二、三條批語,從情理推斷,批者當年對他的「黛玉」說那些最隱秘的肺腑之言時,第三者是不會在場的;他的隱私也是任何第三者不能直接看到的。雪芹能獲此素材,自是那位「個中人」事後告訴他的。而且批者告訴雪芹這些幼兒小女的糾葛、卿卿我我的情事,必不能在寫作《石頭記》之日,即大家都已生兒育女、有了一把鬍子的時期。只有這樣的解釋才比較合理:幼時的雪芹是這位幼時的批者的愛情的同情者、贊助者和參謀者。所以曹雪芹知道那段往事,當在糾葛發生的當年。這就說明,曹雪芹不僅與這位批者年歲相當,而且也屬於兄弟輩,他們之間的關係不應是叔侄關係。如認為這位批者比雪芹大二十來歲,而且是他的叔父,那麼,雪芹寫《紅樓夢》時他至少已五十來歲。一個五十來歲的叔父向三十來歲的侄兒公佈自己少年時的這段愛情幽事,是實在難以令人置信的。

(三)小說第25回馬道婆向賈母宣傳迷信、騙取香燭燈油,脂京本側批:

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合〔河〕的混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

當馬道婆與趙姨娘達成交易,答應謀害鳳姐、寶玉時,同書眉批:

……三姑六婆之為害如此,即賈母之神明在所不免,其他只知吃齋念佛之夫人太君豈能防慊得來。此系老太君一大病。作者一片婆心,不避嫌疑特為寫出,使看官再四思之慎之,戒之戒之。

第28回在寶玉說「太太到不糊塗,都是叫金剛菩薩支使糊塗了」及「我老子再不為這個捶我的」兩句話之旁,脂京本各有一條側批:

是語甚對,(與)余幼時所聞之語合符。哀哉傷哉!

此言亦不假。

由這四條批語的頭兩條可知:書中的賈母是有原型的,那原型就是批者和作者的「老太君」(祖母)。按封建的傳統道德,應該「為尊者諱」。批者看到雪芹居然把祖母迷信三姑六婆的胡說這「一大病」寫進尊?說,便特為之辯解,聲明如上。批者又說他和雪芹一道,「實實經過」,並非杜撰。即是說,某道婆在老祖母面前胡言亂語而老人竟信以為真的那個往昔的生活場面,批者與作者都見過,都在場。當時雪芹尚幼,自無疑問;批者亦幼,也應無疑。倘若批者比雪芹大二十來歲,即當時已是三十來歲的男主人,恐怕不致於置身在那樣一個婆婆媽媽的場面裡吧。賈母的原型,應該就是雪芹的祖母、曹寅之妻李氏。按李氏在1715年年近花甲(《李煦奏折》),則雪芹十歲時,李氏近七十歲,有資格稱為「老太君」了。

第三、四條批語所指的「是語」、「此言」,即寶玉說的那兩句俏皮話。那也是采自現實生活的。並且,當年說話的人不是批者,而是雪芹,因為說得風趣,批者當時在場聽到,留下了印象。而那時的批者正當「幼時」,可見與雪芹年歲相當。他在讀《紅樓夢》時,看到雪芹將那些話寫進小說,勾起了對過往生活的回憶,想到歲月流逝,親人早亡,便不禁「哀哉傷哉」。

這四條批語證明,批者實在是曹氏族人,為與雪芹年歲相當的兄弟行。

(四)批者與雪芹幼時的共同經歷,還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小說寫到寶玉正在剛竣工的大觀園遊玩,忽聽說賈政就要進園來了,他驚慌地「帶著奶娘小廝們一溜煙跑出園來」,脂京本有側批曰:

不肖子弟來看形容!余初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

這裡值得注意的有兩點:1批者把自己幼時的「形容」與作者並提。他和雪芹幼年形狀相類,都是「不肖子弟」,都害怕並反感那種成天板著鐵青面孔訓人、捶人的封建專制家長。寶玉這個藝術形象中,既有這位批者,也有作者自己的影子。2批者熟知雪芹幼時的「形容」,雪芹也熟知他幼時的「形容」。這樣,兩個人如果年歲相差太大是說不過去的;只有當他們都年歲相當,並且在同一的家庭環境裡生活過來,才有可能。

類似的批語,我們還能找到一些。比如:

實寫幼時往事,可傷!(脂京本第20回側批)

作書者曾吃此虧,批書者亦曾吃此虧,故特於此註明,使後人深思默戒。

——脂硯齋。(脂京本第48回夾批)

這是批者脂硯齋在說明:小說中所寫的故事,有些取自他和作者曹雪芹共同的生活經歷。

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

(脂京本第21回回前批)

……謂余何人耶,敢續《莊子》!然奇極怪極之筆,從何設想,怎不令人叫絕。——己卯冬夜。(脂京本第21回眉批)

這是批者脂硯以書中主角賈寶玉自認。

細細把玩上面這類批語,可以使我們比較明晰地看到:批者脂硯與作者雪芹在幼年時期確實是一對性格相類的寶貝,形影不離的「二難」(「難兄難弟」,本為褒意),互相間非常瞭解,甘苦與共。曹雪芹在創造賈寶玉這個藝術形象時,除了主要取材於自身的思想、性格外,還取材於這位批者青少年時代的生活。

(五)脂京本第22回眉批兩條: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

前批書〔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乎!

這兩條批語被吳世昌先生稱為「一人說」的「結論性的證據」,認為既不能將「脂硯執筆」改為「畸笏執筆」,那麼,丁亥夏的「老朽」(畸笏),自然也就是當年「執筆」的脂硯了。

其實這是誤解。認真想想,即可明白:兩條批語是一人前後所作,批者都是畸笏。畸笏讀到小說中鳳姐點戲的情節時,想起了過去生活中曾有的一個場面:曹家的某一次家宴上,一位少奶奶點戲而由一位幼年公子(即脂硯)執筆。由於那位少奶奶才幹出眾而偏目不識丁,那位公子年紀很小卻識文墨充任「執筆」事,於是在家族親友中傳為趣事佳話,印象很深。那事發生時,畸笏正在場親見。而時過境遷,如今知道那段趣事的親友大半死去,所以為痛,便於某年寫下前一條批語。再過若干年,來到丁亥,那些親友竟全然死淨,只剩畸笏本人了。重讀若干年前自己寫下的前一條批語,撫今思昔,痛不能已,於是再作後批,以寄哀思。所以,這兩條批語實在是證明脂、畸並非一人的好材料,而不是相反。

下面我們來討論一下「脂硯執筆」這個素材發生的時間,它涉及到對脂硯年齡的推考。吳世昌先生斷定脂硯為雪芹之叔,長二十歲左右,重要依據之一即這組脂批。他的推論是。1「鳳姐點戲,脂硯執筆」,批於小說第22回中,時間在賈元春省親之後半月;2作者是「借省親寫南巡」;3所以,「脂硯執筆事」就發生在康熙末次南巡的1707年或以後不久;4脂硯約生於1697年,長雪芹十八至二十歲。

這樣的推理似乎很合邏輯,但恰恰在這裡吳先生無意間犯了一個對他的論點來說是致命的錯誤:他一時忘記了《紅樓夢》是小說,而不是編年紀月的家史或人物傳記。因此,不能將書中情節發生的時間與實際生活中的素材發生的時間排比起來,劃上等號。否則不僅這個問題講不清,有關《紅樓夢》的許多問題都會講不清。比如,賈寶玉的原型之一即雪芹本人,前引一條批語明說賈寶玉跑出大觀園時的「不肖」形象是作者「自寫其照」;假若我們也按吳先生的辦法排個生活與藝術的時間對照表,那麼,康熙末次南巡時,雪芹也已十歲左右了。如此,他將同他的父親曹俯同歲,甚至還比曹俯先誕生一二年!可見,這種推論的不妥,至為明顯。

我以為那素材發生的時間,最晚不能晚過曹家被抄的1728年,因為抄家後便不能再有那樣點戲侑觴的家宴盛景了;也不能早於脂硯初懂事之前,否則他就不能執筆。它發生在曹俯繼任江寧職造的任期內,約當脂硯七八歲到十來歲之間:1725年前後。從那時到丁亥,計四十餘年,這漫長而又坎坷的歲月,是足可以使當時在場的諸親友相繼謝世了。

查《紅樓夢》第22回,只有賈母命寶釵、鳳姐、黛玉等點戲的描寫,並無誰「執筆」的敘述。這說明曹雪芹對「脂硯執筆」那個素材,從藝術上考慮,認為不足道,故棄而不取。書中未寫,批者怎麼又特別提出來呢?那是因為從家庭生活歷史的角度,批者感到值得留戀,並能觸動人世滄桑之感,所以寶貴。雪芹寫這場家宴,並沒有那種歲月催人、親人早逝的傷感情調。他沒有批書人想的那麼多。而批者所想的,實際上已經離題,與小說本身全然無干了。

從以上五個方面的十六條批語看來,與曹雪芹及其巨著共命運的大批家,有一個是雪芹的兄弟行,年歲相當。他的名號叫做脂硯齋。

畸笏叟是曹雪芹的長輩

本節,我們來考察《石頭記》另一大批家——畸笏的情況。也分五個方面來談。

(一)《紅樓夢》第16回趙嬤嬤向璉、鳳講「當年聖主訪舜巡」的故事,脂京本分別有四條批語:

甄家正是大關鍵、大節且〔目〕,勿作泛泛口頭語看。

點正題正文。

極力一寫,非誇也,可想而知。

真有是事,經過見過。

這四條批語主要說明:1小說所寫的甄府及其接駕事是「大關鍵」、「點題」之文。我們知道,曹俯落職抄沒,罪名就是大量虧空。而虧空的主要原因,還在於為康熙耗費,即所謂「也不過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罷了」。康熙對此,心中有數,曾說過「曹寅、李煦用銀之處甚多,朕知其中情由」的話(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劈?一日上諭)。但康熙死後,雍正窮治政敵時,那虧空的罪名卻要曹家完全承擔。這樣的家庭遭遇,使曹雪芹把「仁主義僕」等封建關係看透了,他借趙嬤嬤之口在揭露。而這位深知底裡的、憤懣的批者還嫌不夠,又加批「點題」,要人們透過「賈」語,著眼「甄」言。2康熙南巡,最後一次在1707年。這位批者既親見,則至遲在1707年便已到粗知世事之年,約十二三歲。現暫以批者僅見過末次南巡計,他當生於1695年許。那麼,壬午年他六十八歲,可以在批語落款時署「畸笏老人」了;丁亥年七十三歲,更可以自稱「老朽」、「朽物」、「畸笏叟」了;甲午年八十歲,是到「淚亦待〔殆〕盡」的日子了。

(二)小說第18回「那寶玉未入學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句側,脂京本朱批:

批書人領至〔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

同回,賈妃、賈母、王夫人「三個人滿心裡皆有許多話,只是俱說不出」句上,脂京本朱眉:

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壬午春。

同回,賈妃將寶玉「攜手攬於懷內」句側朱批:

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

同回,賈政對賈妃說「豈意得征鳳鸞之瑞」句側朱批:

此語猶在耳。

這幾條批語可證:1批者自認書中的賈元春為「先姊」;這位先姊回娘家省親的時候,他在場。今按曹氏僅有一女作過王妃,即曹寅的長女,雪芹的大姑。此人嫁與平郡王納爾蘇為妃時是在1706年。小說中的賈元春就是以她為原型的。那麼,這位批書人當生於1706年前。元春省親時賈政說的那一通咬文嚼字的話,是生活中的父輩某在「先姊」面前確曾說過的,而批者當年能聽懂並留下記憶,其年歲亦不能太小,應在十歲以上。這個年齡,與前面(一)中所推吻合。2上引第二條批語署了「壬午春」的年號;而脂京本上壬午年間的五十二條批語均可確定為畸笏所作,則這位批者即畸笏無疑。3賈元妃的原型既是雪芹的大姑、畸笏的「先姊」,則畸笏是雪芹的叔伯輩,他長雪芹約二十歲。

(三)小說第2回「遂額外賜了這政老爺一個主事之銜」句側,脂詮本朱批:

嫡真實事,非妄擁〔擬〕也。

賜賈政主事銜,在小說中屬於揭示賈府與封建王朝最高統治者政治關係的筆墨,與現實生活中的江寧職造曹家之事無涉。但批者沒有明確的藝術典型化觀念,凡遇這種情況,常常把曹雪芹的藝術創作同真人真事相提並論,這又是一例。從美學上說,這當然不足取;但從考據上看,批者的可笑卻為我們留下了有用的資料。批者所謂「嫡真實事」,指的正是曹寅死後,康熙特加恩寵,命寅子繼任父職事。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三曹奏折稱:「荷蒙萬歲曠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寧職造繼承父職,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職銜」。所以批者告訴人們:《紅樓夢》中這樣寫,「非妄擬也」。按給曹加授主事職銜,事在1713年。時雪芹尚未出生,而這位批者則早成丁知事了。可見此批者即為約生於1695年間的畸笏。

(四)小說第2回,賈雨村、冷子興論榮府,脂詮本在「後一帶花園子裡」句側有朱批:

「後」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墮淚,故不敢用「西」字。

第28回寫馮紫英、薛蟠約寶玉豪飲,脂京本有一條朱眉,脂詮本有一條硃筆側批:

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批書至此,寧不悲乎!——壬午重陽日。誰曾經過?歎歎!西堂故事。

曹寅的《楝亭詩鈔》中纍纍提到「西堂」、「西園」、「西池」。他的朋友、仍屬的詩中也常提到「西堂」。施瑮《病中雜賦》有「二十年樹倒西堂閉」句,自注曰:

曹楝亭公時拈佛語對坐客云:「樹倒猢猻散。」今憶斯言,車輪復轉!……楝亭、西堂,皆署中齋名。

曹寅曾自號「西堂掃花行者」,別人詩中也稱他為「西堂公」。可見曹寅很喜歡「西」字。於是,這「西」字也就與曹氏大族的全盛時代——曹寅時代聯繫在一起了。批者所謂「不敢用西字」,「歎歎!西堂故事也」等等,正反映了他這個破落了的曹寅子侄輩的今昔之感。

第13回敘到秦可卿托夢時,脂京本、脂詮本有眉批:

「樹倒猢猻散」之語,余猶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傷哉,寧不痛殺!

綜合上引數條批語來看,「西堂」既是這位批書人所熟悉的地方,在那裡他還親聆過並能理解曹寅所拈的「樹倒猢猻散」佛語,則曹寅還在世時,他就已經是不下十歲的人了。曹寅卒於1712年,曹寅生時,家中常常是賓客為雲的;這位批者當年完全可能經常以十四五歲的翩翩少年陪同曹寅共宴賓客,吟詠清談、豪飲作樂。因而批書時,撫今思昔,落花流水,悲歎不已。這批者,由「壬午重陽日」的署年,又可確證為畸笏。

(五)小說第13回鳳姐答應協理寧國府,細思寧府五件弊病一段,脂京、脂詮本各有一條朱眉:

讀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

舊族後輩多此五病者頗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見書於三十年後,今〔令〕余想〔悲〕慟,血淚盈(面)。

第18回,脂京本、脂怡本、脂戚本都有一條論演員的雙行小字長批,摘引如下:

……余歷梨園子弟廣矣……亦曾與慣養梨園諸世家兄弟談議及此……與余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於紙上……非領略過乃事,迷陷過乃情,即觀此茫然嚼蠟,亦不知其神妙也。

第24回醉金剛一段,脂京本眉批:

余三十年來得遇金剛之樣人不少,不及金剛者亦不少……——壬午孟夏。

上述四條批語都提到「三十年」這個約數。它到底指的是什麼時期呢?我以為指的是曹俯落職抄家、曹氏徹底敗落以來的那段時期。按曹俯落職於1727年,次年籍家、逮京問罪。從那時到甲戍年「再評」《石頭記》時為二十六年,至己卯年四評時為三十一年,至壬午時為三十四年。第四條批語中所謂「余三十年來得遇金剛之樣人不少,不及金剛者亦不少」,正是批者在曹氏敗家後,投親靠友、扣門借貸,飽嘗人情冷暖這類經歷的自白。由署年「壬午孟夏」,知批者即是畸笏。這是畸笏為曹氏族人的又一例證。第三條批是脂怡本的句下雙行批;而脂怡本的底本又是「己卯冬月定本」,則作批年代至遲也在己卯年。己卯(1759)時說「三十年前」即為1729年以前。上述批語中單舉「三十年」這個約數,它本身是包有特殊含義的,那就是曹家被籍沒以來的年代。曹家養戲班當然只能在破敗之前。而那時的畸笏就已廣交梨園子弟,「領略乃事」、「迷陷乃情」,並能對具有獨立思想的市民文藝家的性格特點作出某種概括性的認識,可知曹家破敗前他已不是少年了。他比當時僅十二三歲的曹雪芹長得多。依此,第一、二條批語中所指,當然也是曹家破敗前的事,畸笏失聲痛哭正是出於他自己的那種「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的悔恨。「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這個口氣正反映了畸笏的身份:他是雪芹的長輩。在曹家興旺時,他已是成年人,理應協同把家事料理得好一些的,但當時竟會對種種弊竇熟視無睹,現在則後悔莫及了。曹雪芹在三十年前還只是一個無知的幼童,哪裡懂得那種種弊病及其後果?誰想到今日在飽嘗貧窮滋味之後,他卻把當年那類豪門隱弊寫得如此絲絲如扣,若身經一般,實在可感可歎。

總以上五個方面十七條批語,說明與《石頭芮?》共命運的大批家,除脂硯而外,還有一人。他是曹雪芹的伯叔輩,比雪芹年長約二十歲,名號叫畸笏。

脂、畸本名考

今可知曹寅胞弟曹宣(荃)有四子:順、頎、竹澗、俯。曹順是長子,約生於1687年;曹俯是第四子,約生於1700年;次子頎約生於1692年,乳名驥,亦即桑額;關於曹頎,我另有考索,此不贅。下面著重說一說竹澗。

竹澗是字,其名在現有史料中無記載。吳世昌先生早年曾據曹家寅、兩代取名例,依《詩經·衛風·考盤》句「考盤在澗,碩人之寬」,推竹澗名碩,與、俯名同偏旁。此說甚確。現在,我再另舉一例,助吳先生補說如下:《詩經·衛風·碩人》有「碩人好頎」句。碩,大也;頎,長也。古男女皆以長、大為美。曹宣的次子、三子各以「頎」、「碩」為名,正相連類。故少有文才的竹澗,當名碩無疑。

但吳世昌先生指曹碩竹澗為脂硯齋的真名,則未必然。我認為此字竹澗名碩者,應是畸笏。

《禮·玉篇》說:「笏,天子以球玉,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文竹,士竹,本象可也。」孫希旦集解:「像,象牙也。大夫、士並以竹為笏。」笏是指畫於君前所持、受命於君前所書之手板。曹碩由其字竹澗之「竹」,連類而取「笏」為號,完全可能。此其一。第二,脂硯、畸笏在評點《石頭記》時,都視「補天」為「書之本旨」。他們以政治腐敗、倫常隳頹為恨,以「補天」之責自任。此則與「笏」之象徵意義相含。第三,然此「笏」又並非朝官之笏,不過是在野之士自製之「笏」罷了,故「笏」之上又加一「畸」字。畸,畸零也,兼有剩餘無用、不耦於俗兩層意思,其中牢騷可見。所以,竹澗在評點《石頭記》時,特取「畸笏」為號,是「大有深意存焉」的。

下面,我們再從年齡、輩分上來看。曹寅的詩《和竹澗侄上已韻》(《楝亭詩鈔》卷六),可斷為康熙四十八年(1709)的作品。詩的首句是「上日宣稱己」,「己」字下自註:「已訛」。這是曹寅在糾正竹偽詩中將「上己」讀、寫為「上已」之誤。4此時的竹澗還不知道修楔之辰應稱為「上己」而不是「上已」,年歲自不能太大;但他已能詩,並且還做得不錯,則其年歲又不會太小。其時當是十三四歲的少年。過了兩年,曹寅因幼子珍死去,有詩「兼示四侄」。這裡的「四侄」,即時年十五六歲的竹澗。竹澗小於頎,長於俯,是在曹寅身邊長大的曹宣第三子。他的生年當為1695年許。這個年齡、輩分與我們在上一節中所推的畸笏的年齡、輩分相吻合。

結論:畸笏的真名是碩,字竹澗,曹宣的第三子(按大排行算,是曹寅的四侄),曹俯之兄,雪芹的伯父。他少有文才,詩做得不錯。這位雪芹的伯父,少年時陪同曹寅宴飲賓客、詩酒酬唱,自是情理中事。那麼,上節所引錄的那十幾條批語,出自此人之手,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畸笏的身份既經確定,再回過頭去重審我們在第一節中所引錄的那些批語,就會更看得明白。它們決不會出自這樣一位比雪芹年長二十來歲的伯父之手。那些批語的作者是另一個人,即年歲與雪芹相當的兄弟輩——脂硯。他當是曹的遺腹子天。

《五慶堂重修曹氏宗譜》云:「……生子天。」曹先有一子,早夭。死時無嗣。曹俯於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奏摺中說:「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曹寅嫡支一直子嗣艱難,所以當妻馬氏後來幸而生男時,便取了「天」這樣的名字。這顯然有兩層意思:一是感謝蒼天使曹寅嫡支後繼有人,二是感戴康熙皇帝對曹氏特殊的「天高地厚洪恩」。天生於1715年5月,曹雪芹也生於1715年,他倆是同歲的兄弟。按血統說,是僅同曾祖的從堂兄弟;但由於曹俯已過繼給曹寅妻李氏作兒子,則從倫理說,他們又是親堂兄弟;再從曹寅一支的特殊情況(寅、皆亡,僅遺兩輩孤孀)來看,他們又無異是親兄弟。5雪芹與天的青少年時期是在一起度過的,休戚與共,情同手足,自無疑問。據本文第一節所引十數條批語透露出來的脂硯其人的年齡、輩分及與雪芹的特殊厚密關係,則《石頭記》的這位大批家的真名,極大可能就叫曹天。

這位批家為什麼要取「脂硯」這個名號來評點《石頭記》呢?有些專家認定脂硯齋的名號是由於這位批家收藏有一方明代名倡薛素素調研胭脂的硯石,並進而推斷脂硯齋是女性、曹雪芹的續絃,甚至就是史湘雲。這些意見,我不敢苟同。我認為,取脂硯齋的名號,主要是從政治意義上來考慮的。即在這個名號中,暗藏進批者本人的「補天」思想:自認為是可以「補天」的五色石之一;用以「補天」的特殊手段是硃筆脂硯。即通過評點活動,宣傳、鼓吹《石頭記》一書,點明它的「主旨」,揭示它的「深意」,以驚醒世人,救治時弊。就這一政治意圖說,脂、畸二人是一致的,他們對《紅樓夢》政治作用的理解也是一致的。(至於曹雪芹本人的作意是否如此,那是另一回事。)畸笏、脂硯兩個名號,在這一點上可謂異曲同工、連類相應。而他們二人在批語中常以「石頭」自比,在小說預擬的種種書名中,堅持要用「石頭記」之名,恐怕也要從這方面,即從政治意義上來考慮,才能得其所以然。

脂、畸與《紅樓夢》

脂硯、畸笏是與曹雪芹共同著藝術生命,同時也共同著政治風險的合作者。他們與曹雪芹合作的方面大體有:為作者提供一些素材、提出增刪的建議;收集讀者的意見,參與磋商比較;幫助整理編輯手稿、謄清、流布;進行評點,鼓勵、鼓吹;此外,為了使雪芹能順利地寫完全書,還可能在物質和生活方面提供種種無私的幫助。這些工作,很難說是脂硯做的多些,還是畸笏花的心血大些,也很難說數千條評語中,誰的文字多一些。只是大體感到,那些文筆更老練、內容更深厚、沉鬱的批語,大約多半是畸笏的;反之,則多半是脂硯的。沒有曹雪芹的天才,不會有《紅樓夢》;但是,倘若只有雪芹的天才而沒有畸笏、脂硯的辛勞,則《紅樓夢》恐怕也難寫完,也難流布。從這點說,我們今天的讀者在對曹雪芹高唱讚歌之時,不應忘了畸笏和脂硯的功績,儘管他們有許多錯誤。

既然脂、畸是兩個人,並且都為《紅樓夢》付出了大量心血,為什麼書名不叫《畸笏、脂硯合評石頭記》呢?有些專家正以此作為「一人說」的理由之一。其實,只要明白了畸、脂為誰,他們之間以及他們與雪芹是什麼關係,那就不成其問題了。畸笏既是脂硯和雪芹的叔伯輩,他用不著同脂硯去爭個平起平坐,沽此虛名。而且,脂、畸二人都對自己的真姓名諱莫如深,把守得嚴嚴實實,又有什麼虛名可沽?他們對雪芹的天才佩服得五體投地,望塵尚感吃力,哪還奢望和他比肩。他們所以要進行評點工作,決非為了讓自己的文字得附驥尾,千古不朽,不過是要把雪芹這位「人間有一,天上無雙」(脂批語)的才人宣傳出去,讓世人瞭解其價值罷了。而所以還要用一個「脂硯齋重評」的名目,一是當時流行的評點風氣使然,再就是為了標明書中的評語是另外的人所作,不是作家本人在「老王賣瓜」,避免誤解和詬誶。(一百多年後,胡適和俞平伯先生還認為那些評語是作家本人化名所為,可見世人誤解和成見之深!)既然如此,費了大量心血而書名不標「畸、脂合評」,畸笏叟無所遺憾;評語中雖有畸笏的許多文字,而書名只寫「脂硯重評」,脂硯齋也並不感到有什麼掠美之罪。他們之間的關係不同尋常,這種評者與評者、評者與作者的關係也是中國文學史上不曾見過的,同樣打破了「歷來窠臼」。因此,不必以金聖歎評《水滸》之類的「盛績」來作比。

今天看來,脂、畸二人,無論是思想還是藝術觀,都是很陳舊的了。於是,有好些論者就把他們作為「舊紅學」的開山老祖來加以否定,棄之如敝屣(這種情況在文化大革命中更甚),或者僅僅認為「脂批」中只有那些關於佚稿內容的蛛絲馬跡,還有一點用處。我以為這種否定態度,對「脂批」來說,是不公正的;對我們來說,是無益的,它不會使我們因此變得聰明。誠然,「脂批」裡有不少荒謬甚至反動的東西,那些東西對曹雪芹幫了倒忙,客觀上歪曲了《紅樓夢》、貶低了它的價值,必須批判。但即便如此,也應該把他們與那些別具腸肺的評家、論者區別開來。今天的《紅樓夢》排印本自然已無必要附「脂批」了,但不能因此否定它在兩百多年前對於宣傳、流布《紅樓夢》以及抨擊當時的反動文學,幫閒、幫忙文學,反現實主義文學所起的積極作用。至少是,在當時文壇萎靡、濁流遍地的情況下,他們那種貶黜百家、獨尊紅樓的呼號是可貴的。

我們知道,「脂批」曾經作為一種主要材料,被胡適拿去做了建立「新紅學」之塔的磚石。但這責任不能由脂、畸來負。自批判了胡適派紅學之後,不少青年同志產生了一種誤解,以為「脂批」有害無益,視為毒品,不敢沾邊。多年來,在《紅樓夢》研究陣地上,我們看到,除去一些以搞考據為主的專家還常利用「脂批」外,一般分析、研究《紅樓夢》思想、藝術的文章,不少都放棄了對「脂批」的運用和探討。其實,「脂批」不僅在考據上大有用處,而且在深入研討《紅樓夢》的思想、藝術時,也是珍貴的資料。問題是用什麼立場、觀點、方法去對待它。如果方向明、方法對,則不僅「脂批」中的精華是寶,「脂批」中的糟粕也可以變為有用之物,幫助我們釀出佳釀來。希望能有更多的同志注意「脂批」的研究,從中挖掘出更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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