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原稿後半部若干情節的推測(一)

《紅樓夢》原稿後半部若干情節的推測(一)

《紅樓夢》原稿後半部若干情節的推測(一)

紅樓文化

《紅樓夢》作者為書中主要人物命名時,蓋有所取義〔1〕。這不是說,以前蔡元培一派的「紅學家」把這書中的人名用「影射」的方法附會清初的文人學士是對的。那樣做只能把《紅樓夢》研究倒退到二十年代的幼稚狀態中去,重複那些不科學的胡猜,當然不會有出路的。這裡所謂命名的取義,乃指書中某一個人物的名字和他(或她)本人的性格、品德、活動有何明顯的、相關的意義或象徵的含蓄的暗示。這些意義或暗示,又和書中(尤其是後半部)故事的發展有何關係。因此,這裡所謂命名的「取義」,只限於本書故事範圍之內,不牽涉到任何題外的影射。

一個作者給他故事中的人物賦予有象徵意義的名字,這是古今中外作品中常見的。例如《莊子》中許多寓言故事裡的人物名稱,其本身即含象徵意義:如「罔兩」(無二),」景」(影)(《齊物論》),「支離」(《人間世》),「渾沌」、「鯈」、「忽」,(《應帝王》)等,其名字本身即已說明了作者所要闡發的意義。至於漢賦中的「烏有先生」,「亡是公」,「子虛」,「憑虛公子」,「安處先生」等名,則不但為人所習知,甚至已成為後世文學語彙的一部分了。如唐牛僧孺《玄怪錄》中有「元無有」之名,即從「亡是公」、「烏有先生」等名化出。外國作品也有這樣命名的例子。最明顯的是英國十七世紀作家約翰.本盈的宗教小說《天路歷程》,其中每一個人物的名字都像征其本人的性格、品德及其活動的情形。比這早一些的,如十四世紀意大利短篇小說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談》中,有時也故意用有含義的名字〔2〕。

曹雪芹有沒有從當時的傳教士那裡得知象《天路歷程》或《十日談》這樣的書,那很難說。但即使從中國古典作品象《莊子》、《文選》一類書中,他也可以得到啟發,為他書中人物的命名賦以與故事有關的意義。書中男主角寶玉的命名,作者是有交代的。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介紹賈家人物時,說因為他「銜玉而生」,「就取名叫作寶玉」。「佩玉辟邪」是中國古已有之的迷信,至於所謂「銜玉而生」,當然只是騙小孩子的話,好叫他留心保存這佩玉,不可失去。小孩長得好看,為人喜愛,就取名「寶玉」,也是過去常有的風俗〔3〕。所以第十五回北靜王初會寶玉時,稱讚說:「名不虛傳,果然如寶如玉」。又如江南甄家的四個女僕到賈家時,賈母問他們:「你這哥兒叫什麼名字?」四人道:「因老太太當作寶貝一樣,他又生的白,老太太便叫他『寶玉』。」(第五十六回)這雖是說甄寶玉命名的意義,但賈寶玉既與之同名,這解釋當然也可以用在他的名字上。這是當時富貴人家寵愛孩子常用的名稱。但在《紅樓夢》中,賈寶玉是「楔子」中女媧煉以補天的頑石下凡,也就是他所佩的邇靈玉。至於林黛玉之名,作者在第三回曾借寶玉之口引《古今人物通考》上的解釋,作為他送給她表字「顰顰」的理由。黛玉的名和字在雪芹原稿後四十回中可能與故事還有關係,但原稿既已失去,現在也就無從推測了。

    下面我們只能就幾個意義比較明顯的名字,從它們在古典文學或文字學上常見的意義與本書故事的關係中試圖探討作者命名的原意。又憑這些明白無誤的意義,結合脂評和前八十回故事中的暗示,推究作者在後半部原稿中的某故事應該或可能是怎樣發展的。

一、寶釵的下場

    寶釵之名,凡是熟悉中國古典文學中有關這個名稱的含義者,大概一見就會想到這不是個好兆。這二字最早見於東漢秦嘉贈婦詩:「寶釵好耀首,明鏡可鑒形。」原詩序文說:「其妻徐淑,寢疾還家,不獲面別,贈詩云爾。」從此,詩人常用「釵」為分離的象徵。如梁朝的陸罩〔4〕的《閨怨》說:「自憐斷帶日,偏恨分釵時。」白居易《長恨歌》:「釵留一股盒一扇,釵擘黃金盒分鈿。」杜牧《送人》:「明鏡半邊釵一股,此生何處不相逢?」情人告別時分釵破鏡之風,至宋猶存,這裡可以舉一個具體的例子:

    紹興乙卯(1135)春日,諸友同游西湖,至普安寺,於窗戶    間得玉釵半股,青蚨半文,想是遊人歡洽所分授,偶遺之者。    各賦詩以記其事。……明清云:「淒涼寶鈿初分際,愁絕清光欲    破時。」……俯仰今四十餘年矣〔5〕。

  分釵與破鏡都是情人離別之征,但德昌公主的破鏡有重圓之日,而楊玉環的分釵卻無再合之時。可見寶釵之以釵為名,早已有生離之兆〔6〕。

    可以再舉一些唐詩的例子:韓僱《寄恨》:「秦釵枉斷長條玉,蜀紙空留小字紅。」《才調集》卷十錄無名氏《雜詩》十七首之十:「折釵破鏡兩無緣,魚在深淵月在天。」這裡所說不僅是分釵而竟至「斷釵」、「折釵」。詞中用寶釵故實者也常象徵分離。辛棄疾那首著名的《祝英台近》,一開始便說:「寶釵分,桃葉渡,煙柳暗南浦。」三句皆指離別〔7〕。晏叔原《蝶戀花》:「分鈿擘釵涼葉下,……世間離恨何年罷?」這裡用《長恨歌》中典故,末句仍歸結到一般離恨。王沂孫《八六子》:「寶釵蟲散,繡衾鸞破。」蟲散」即「鳳散」〔8〕。鳳散與鸞破相對,也正是分釵之意。

    以上所舉例子,都是用「寶釵」來象徵生離死別,明言「分釵」、「擘釵」、「斷釵」、「折釵」。但也有雖不明言,甚至在全詩中的象徵意義也不顯著,可是因作者用它來說明「獨宿美人」或「居處無郎」的情況,所以仍是暗示離別的事物。這類例子,如何遜的《詠鏡》:「寶釵如可間,金鈿畏相逼。蕩子行未歸,啼妝坐相憶。」雖未明言分釵,卻從末聯可知全首重在詠分離。又如《才調集》卷末所錄無名氏《雜詩》十三首,都是屬於《美人獨宿》或情人久別,或不能相見這一類閨怨詩。其第八首云:「翠羽帳中人夢覺,寶釵斜墜枕函聲。」由上下各首的內容,知這個「寶釵」的主人也是個獨宿的美人。又如許景先的長歌《折柳篇》第五聯說:「寶釵新梳髮鬢髻,錦帶交垂連理襦。」乍看這兩句,似乎只是白描女子妝飾服裝,沒有什麼象徵意義。但下文接著說:「自憐柳塞淹戎幕,銀燭長啼愁夢著。」則上聯戴寶釵之人,正是塞外征夫的思婦(原詩見《搜玉小集》)。又如周邦彥的《秋蕊香》:「寶釵落枕夢魂遠,簾影參差滿院。」雖不明言離別,但從「夢魂遠」三字,可知獨宿情況。下句則借李商隱詩「更無人處簾垂地」之意而加以渲染,但不必也指悼亡。

《紅樓夢》的作者猶恐讀者也許未必熟悉「寶釵」這名詞在詩詞中的象徵意義,那就不會瞭解他用這個名詞來給書中一個重要女子命名之深意。因此,他特地借書中另外兩個女子的對話,索性點明「寶釵」的含義。第六十二回大觀園中因姑娘們壽辰設筵;行酒令時,寶釵出了個「射覆」題,覆了個「寶」字。寶玉因為想到寶釵是用「敲斷玉釵紅燭冷」這句詩,便射「釵」字。這已經夠不祥了。湘雲卻說:「這用時事,卻使不得,兩個人都該罰。」香菱出來給寶玉解圍說:「不止時事,這也有出處。」並且舉出了具體的例子,對湘雲說:    前日我讀岑嘉州五言律,現有一句說:「此鄉多寶玉。」怎麼你倒忘了〔9〕?後來又讀李義山七言絕句,又有一句「寶釵無日不生塵」〔10〕。我還笑說他兩個名字,都原來在唐詩上呢。香菱引岑參和李商隱詩,把寶玉寶釵相提並論,這樣提法的含義姑且按下不表。這裡先要問:她引的有「寶釵」二字的那一句,究竟是什麼意思?

    要弄清這個問題,當然首先得弄清楚李義山這首絕句的確切意義。此詩題名《殘花》,全文如下:

殘花啼露莫留春,尖發(一作「髻」)誰非怨別人?若但掩關勞獨夢,寶釵何日不生塵!

    對於這首詩,歷來注者都不得其解。馮浩只引了秦嘉與徐淑書及徐答書中所涉及的「寶釵」二字,對原詩意義毫無闡發。其實此詩並不難解。很顯然,這也屬於「閨怨」一類。首句謂春光將去,即使用殘花的淚珠也留不住它(傷心也沒有用)。第二句「尖發」(或「尖髻」)是當時流行的女子髮型〔11〕,舉此以代美人,正如以「蛾眉」、「紅粉」代美人,乃修辭學上常見的以部分代全體的用法。「怨別」二字連讀。「怨別人」不是說怨恨「別人」,而是說傷離「怨別」之「人」。此句謂那些年青時髦的婦女,哪一個不是怨恨[與丈夫]別離的人?所以第三句點明「獨夢」。「獨夢」是「同夢」的反面,是反用《詩經·齊風·雞鳴》:「甘與子同夢」的典故來襯托這裡是「單棲」,不是「雙宿」。既然她只能閉門(「掩關」)獨自個兒勞魂役夢,平時還要什麼妝飾呢?所以雖有寶釵,也無須「耀首」,天天棄而不用,當然要「生塵」了。

弄清楚了李義山原詩的意義,就更明白曹雪芹讓香菱引這一句包含「寶釵」這名字在內的李詩是有深意的。香菱名義上是薛蟠之妾,實際上是寶釵的侍女和伴侶。雪芹用香菱來點明寶釵這名字在其所從出的詩中的原意,似乎也不是偶然的。

    如果上文所引例子證明作者用寶釵來象徵夫婦離別之說可以成立,那就不難理解雪芹用這二字來命名書中這樣一個重要人物,正足以說明在作者全書計劃中,她是注定要與書中的男主角先結婚而後離異的。

    寶釵在後半部書中因寶玉出家而被遺棄,不僅可以從她的命名以見作者原來的計劃,也可以從前八十回中的正文和脂評得到證明。第二十二回寶釵十五歲壽辰演戲,她自己點了一出「魯智深醉鬧五台山」,又把曲詞念給寶玉聽:「沒緣法,轉眼分離乍。」第二十一回脂評說到後文有「《懸崖撒手》一回」,這是因為寶玉有「世人莫忍為之毒。」「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剩下的問題是,寶玉出走以後,寶釵的結局如何?

    當然,按照高鶚所補,寶釵已有了孕,所以寶玉「高魁」(中舉人)以後,又有「貴子」。此子將來也會飛黃騰達(否則就不算「貴」)了)。不消說,母以子貴,寶釵也會博得個誥封之類。但雪芹原作卻並不如此。不但寶玉沒有去應考,連襲人之嫁也與補作不同。寶釵有否懷孕,脂評既沒有說,則「高魁、貴子」,似乎都沒有什麼根據。因此,寶玉為僧以後寶釵的下落仍待查明。不幸脂評在這問題上毫無消息,只好從別處去調查。

    我們知道《紅樓夢》第一回是全書帶提示性的一回,雖然「真事隱」去,但既有「假語存」在,則後來的故事線索仍可追尋。當年甄士隱隔壁葫蘆廟中的那個窮儒,「姓賈名化,表字時飛,別號雨村者」,後來靠賈政的奧援,飛黃騰達了起來,十分得意。但當年在廟中寄寓時,甄士隱在中秋晚上去邀他喝酒,聽他高吟道:

玉在奩中求善價

釵於奩內待時飛

這一聯的表面意義似乎是詠他自己的境遇與抱負,這是當時的甄士隱和今日的一般讀者所瞭解的〔12〕。但我們知道《紅樓夢》前半部的詩、詞、謎語、歌曲、偈文乃至所演戲文名稱,都有暗示後半部書中故事的含意——即所謂「伏線」,則這二句聯語的意義似乎也不僅只表示雨村主觀的抱負而已。賈雨村雖然不是榮、寧兩府或大觀園中的主要人物,卻是全書中貫穿著一些重要故事的關鍵人物。但在全書中說到他的名和字,只此一次。在以下各回中,除第二回封肅談起他女婿甄士隱時說到他的姓名一次外,凡是提到他時,經常只稱他的別號(雨村),而不再提他的本名(化)。至於他的表字(時飛),則以後再也不提了。這是很可注意的。可見「時飛」之字,作者只是為了要用在這一聯語之中才造出來的。因為作者既定此人之名為「化」,又稱他為「雨村」,顯然是用《孟子·盡心》上的成語:「有如時雨化之者。」則其人的表字中應該有「時」或「雨」,而「飛」卻用不上。現在為了要把「時飛」二字作為其表字,嵌在聯語之中,以為下文伏線,反而把《孟子》典故中的主要名詞「雨」字掉了,因此只好再給他一個「別號雨村」,才算與本人之名「化」字掛上了鉤,使表字的「時」也有了著落。可見作者為此人的名字和號,確是煞費苦心,刻意安排。

至於他所吟聯語的含意,在這回書中也沒有說明或交代。如果照一般的瞭解,以為這聯的上下兩句都是指吟者自己的抱負,則是不符合聯語在中國古典文學中的習慣用法的。因為凡是聯語,不論是單獨的或用在律詩中,上下句照例分指兩事:如對方和自己,時和地,景和情,古和今等等;即指同類之物,也必為二事,如桃和柳,風和雨等等。因為既是「對聯」,上下句必須相對,否則就不「對」了。故雨村所吟之聯,上下二句不會同指他一個人的抱負;而且,如果下句也是指他自己,則以男人而自比於「釵」,也是決不會有的事〔13〕。再就文字本身而論,上下聯相對的字應該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如果照一般的解釋,此聯下句是說奩內之釵正在等待一個時機飛上天去,則「飛」字是動詞,而上句末二字善價的「價」字是名詞,也不能相「對」。只有把「時飛」作為一個名詞用,才能與上句的「善價」相對。而上下句的第五字「求」和「待」,則都是以動詞相對,各領下面的兩個名詞:「善價」與「時飛」。很顯然,雪芹寫這一故事是他整個計劃的一部分。賈雨村在第一回中的「亮相」,和他所吟的聯語,只是作為下文的伏線,其意義耍在後半部的故事中才透露出來。但我們不妨先把這聯語加以分析。

    首先,這兩句聯語都是雙關語。就字面看,「時飛」是他自己的表字。這句末二字隱藏他的字,顯而易見,不須多說〔14〕。其次,這兩句首字為「玉」與「釵」,以釵名者只寶釵一人,以玉名者則至少有三人:即寶玉、黛玉、妙玉。上句可能指三玉中的任何一人,下句則只能指寶釵。但下旬又有「時飛」,即雨村。「釵於奩內待時飛」,豈不是說,寶釵所期待的正是象時飛一樣的達官貴人?換句話說,在寶玉出家以後,寶釵最後的歸宿,豈不是嫁了賈時飛?

    賈雨村和薛寶釵在後半部書中會有密切的關係,這在脂評中也有透露:第三回說賈政為雨村謀補了金陵應天府之缺,雨村「拜辭了賈政,擇日到任去了。」在此句旁脂評說:「因寶釵故及之。」這是一條極可怪的批語。雨村補了官,與寶釵又有什麼相干?為什麼「因寶釵」才要談「及」雨村赴任之事?而且,書到第三回時,尚未說到薛家任何人,怎麼挨得上寶釵?如果說,雨村到任與第四回薛家打死人有關,則批語應該說,「因薛蟠故及之」,或「因香菱故及之」,或「因葫蘆案故及之」,無論如何也挨不上寶釵。只能因為批者深知後半部書中雨村與寶釵會有密切的關係,才有這一條伏線於千里之外的批語。

    本來,《紅樓夢》「開宗明義」第一回就以賈雨村為回目下聯;在開始四回中,回回提到他,而且第二回和第四回全部都是賈雨村的故事。這樣一個關鍵性的人物,如果在全書總結時再也沒有什麼重要的故事把他和書中別的主要人物連繫起來,則在全書結構上未免有失平衡。所以,從全書故事的完整性來看,寶釵最後嫁給雨村,不但極有可能,而且幾乎斷不可少。再從全書結構和故事組織的嚴密性來看,香菱的結局必然要與她父親甄士隱的故友賈雨村有關。而雨村之所以能最後見到香菱,也只有通過他與寶釵結合的關係,才有可能。也只有這樣安排香菱的結局,在故事的發展上才能使讀者初看似乎變幻莫測,而細思卻又合情合理,才不顯得牽強湊合。

    這樣推測寶釵在寶玉出家以後的結局,有些讀者一定會不同意,認為故事這樣發展,未免太殺風景,曹雪芹不會把寶釵寫得如此不堪。但是且慢,我們知道這位皇商的妹妹,其實也不是什麼十分幽嫻貞靜的聖女。她從小「也是個淘氣的」,就愛「偷背著他們看」「諸如《西廂》、《琵琶》、以及《元人百種》」這些不是「正經書」的「雜學」。這是她自己向黛玉坦白交代的(第四十二回)。她的隨機應變的本領,從她偷聽小紅的私情話又嫁禍於黛玉(第二十七回)這些事情上,也表現得非常充分。如果說,她再嫁雨村未免太失身份,那倒也未必。因為雨村彼時已經飛黃騰達,而寶釵自己卻已到了「好知運敗金無彩」的可憐地步〔15〕,不再那麼富貴,也不發生什麼「身份」問題了。而且寶釵是個重實際而不尚理想,精通世故而又「隨分從時」的人,嫁給雨村又有什麼不好呢?她被寶玉遺棄時還那麼年輕,只要不是道學先生,也不必認為再嫁又有什麼不對。關於這一點,棠村在小序中就已指出:雪芹「明寫寶釵非拘拘然一迂女夫子。」(脂京本第二十七回前附頁)我們又何必倒替素性豁達大度的寶姑娘「迂」起來呢?至於嫁什麼人,更不成問題。她和賈雨村雖然處境不同,但他們在思想上、在感情上卻有許多共同之處:二人都是老謀深算,奸詐成性,一旦成為眷屬,定能如魚得水。所以若就思想性格而論,寶釵配雨村遠遠比配寶玉更為合適。譬如說,「寶姑娘」如果在雨村面前談起。仕途經濟的學問」,他決不會像寶玉似的「不管人臉上過的去過不去,就咳了一聲,拿起腳來走了。」(第三十二回)所以仔細想來,寶釵如果配了雨村,實在是天造地設的「佳偶」,真所謂「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定有夫唱婦隨之樂。可知第一回中「釵於奩內待時飛」一語,並不是泛泛的點綴,而正是脂硯所謂千里外的伏筆。

也許還會有人提出這樣的意見:寶玉出家在他婚後不久,則寶釵年齡不會太大,至多只有二十多歲,而雨村當時至少已近五十歲〔16〕,和寶釵年齡相差一倍以上,未免太不相稱〔17〕。其次,雨村早年即已娶甄士隱家丫頭嬌可為妾,後來其原配死後即把嬌杏扶正為妻,則雨村家中已有妻,不必再娶寶釵。

如果要合理地解決這些矛盾,在故事的發展上有兩種可能的處理方法:(一)在這以前嬌杏已死,雨村娶寶釵為續絃。(二)嬌杏沒有死,雨村娶寶釵為妾——在舊社會中娶妾照例要年輕的。

上述第二種處理方法,大概有些讀者又不能同意,認為那樣太委屈了寶釵。但據作者預定的計劃,一方面在第八回中已寫下了「好知運敗金無彩」的伏筆;在另一方面,賈雨村後來「補授了大司馬,協理軍機,參贊朝政。」(第五十三回)在後四十回中即使不再陞官,其地位已遠在賈政等之上。可見賈家「運敗」之後寶釵嫁作雨村之妾比作為他的續絃夫人似乎更符合作者的原定計劃〔18〕。再就寶釵而論,薛蟠當初打死馮淵,奪取香菱,原該抵罪。是雨村徇情枉法,放縱了兇犯,即她哥哥薛蟠,才能全家平安進京,在榮國府過了若干年富貴生活。為了感恩報德,她再嫁雨村也是應該的。其次,從故事發展的需要而論,嬌杏不能死得太早,因為她在後半部書中還得和她以前主人家的小姐甄英蓮(即後來的「香菱」)相晤,才能使全書故事的前後脈絡有連繫,有照應。香菱之死,按照警幻仙子的冊子上所說,是受了薛蟠之妻夏金桂的磨折〔19〕。但她未死之前大概跟寶釵過活,正如寶釵未嫁之前在大觀園中香菱也跟她住在一起(第四十八回至七十四回),第八十回已說到香菱因「屈受貪夫棒」,薛姨媽要把她賣了,因此由寶釵領去,從此不與薛蟠夏金桂在一起。第八十回回目早期各脂本也不同,《紅樓夢稿》下聯「美香菱病入膏肓」是七言,顯系較早的本子,有正本改為上聯,且不說病入膏肓,可知原稿經修改,不能讓她死得太早,以便有機會使寶釵帶她去會嬌杏。寶釵再嫁時薛蟠可能因舊罪被控,或已下獄,或已處刑,以至香菱也已成了孤鬼了。也可能因寶釵嫁後請香菱去作客,或香菱不堪夏金桂的虐待,自去寶釵處訴苦,使嬌杏有機會再一次會見她舊主人家裡早年丟失了的姑娘。

    上面這些設想,當然只是有關寶釵、香菱、雨村、嬌杏這幾個人的最後結局的一種可能的寫法。這些設想的情節,不僅在全書結構的完整性上有其必要,而且在美學上有其重要的悲劇價值。因為這樣的故事發展包括雙重的對比:一個是雨村從貧賤到富貴對比著寶釵的從富貴到「運敗」,另一個是嬌杏的從婢女到貴夫人對比著英蓮(香菱)的從小姐到婢妾,以至夭亡。這兩個強烈的對比,不但有助於全書結構的完整,也增加了《紅樓夢》全部悲劇的壯美感。由於寶釵再嫁為雨村之妾,使香菱又見到她幼時家中的侍女而現在已成寶釵的主母的嬌杏,這也增添了在封建社會中人們在生活上的無情諷刺與滄桑幻夢之感〔20〕。這種主僕易位,人事滄桑的寫法,以前小說中也有過,如《金瓶梅詞話》中的春梅本來是主婦吳月娘的丫頭,在西門慶死後她被月娘賣與周守備為妾,生了個兒子,周妻死後春梅扶正,變成了守備夫人。後來月娘又請春梅到家中,卻稱她為「大德周老夫人」。(第九十六回)又如《古今小說》中的《蔣興哥重會珍珠衫》,原來是蔣正妻的三巧兒因與陳大郎通姦被休,再嫁吳太守,蔣因命案將判重刑,其故妻求吳營救,吳發現二人原為夫婦後將巧兒遣還。但因彼時蔣興哥已另娶陳大郎寡婦為妻,巧兒反退居妾位。

至於賈雨村自己,在娶了寶釵之後,故事似乎也沒有就此了結。由於薛蟠舊案的追究,自然也揭露了雨村徇情枉法,放縱兇犯的罪惡。而這兇犯,後來又成了他的「大舅子」。並且,當年被他「遠遠充發了」的深知案情的門子,也就是他寄居葫蘆廟時的「貧賤之交」,「原來是故人」的小沙彌,又一次出現作證,和他當面對質。

這才是第四回脂評所謂「起用『葫蘆』字樣,收用『葫蘆』字樣」的「又伏下千里伏線」〔21〕的真實內容。其次,使雨村罪惡彰露的另一案件是為了替賈赦奪取石呆子的扇子,非法逮捕扇主,鍛煉冤獄,害死良民,這裡面也牽涉到雨村所最佩服「有作為大本領的」古董商人冷子興(第二回)。而冷子興卻是王夫人陪房周瑞家的之女婿(第七回)。雨村最後的「東窗事發」,當然不會有好下場,自然也連累了嬌杏、寶釵等人。第五回警幻仙子的冊子上所謂「金釵雪裡埋」,除了「雪」「薛」諧音以外不知是否還有其他意義。例如說,雨村處刑後家屬充軍,寶釵路斃,埋於雪中等等,作為結束這個悲劇的具體內容。按第五回警幻仙子的正冊上第一頁「畫著兩株枯木,木上懸著一圍玉帶。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釵。」上句指黛玉憔悴(枯)而死,下句指寶釵的下場。可是釵必須有兩股,以便夾住頭髮。冊子上說「一股」,可見已拆散。白居易《長恨歌》所謂「釵留一股盒一扇,釵擘黃金盒分鈿」,正象徵夫婦分離的情形。可見寶釵最後被埋雪中時,也只剩下她一個孤鬼了。

我們根據前半部書中的一些線索和脂評,設想雪芹在原稿中可能把寶釵的最後結局描繪成上述的大體輪廓,其中也包括雨村、嬌杏、香菱等幾個次要人物的下場。可以看出,即使是這樣粗略的大綱,如果寫成故事,也要包含若干久別重逢,悲歡離合的場面,經歷多少世態炎涼,滄桑變幻的酸辛。要把這些錯綜複雜的情節,寫成哀感頑艷的故事,其間穿插接榫,要安排得乍看似突然而可驚可愕,細思卻自然而入情入理,這確實不是容易的事。在雪芹的原有計劃中,因為他早已胸有成竹,這些故事當然瞭若指掌。而在高鶚的筆下,則不獨因為他思想庸俗,見不到此;即使有線索可尋,殘稿可據,他也無此魄力與匠心來完成這一大悲劇中那怕是一小部分的結局。他那熱中、庸俗的頭腦,只能把寶釵寫成撫養「貴子」以便將來功名順利,母以子貴;把香菱寫成繼夏金桂而被「提升」為薛蟠的正妻,公然把警幻仙子冊子中有關香菱結果的原案翻過來,把她的悲劇的結局寫成一個小小的喜劇的終場。

    既然上文所重建的寶釵的下場是根據第一回中雨村所吟聯語的下句,則讀者必然要問:聯語的上句「玉在sx賣中求善價」又暗示書中何人何事呢?

    上面已經說到,《紅樓夢》重要人物中以「玉」名者共有三人:除寶玉外,十二釵中佔兩人,即黛玉與妙玉。要解答這一問題,先要考察兩點:其一,這句聯語的確切含義是什麼。其二,在以「玉」為名的三人中,根據前八十回中故事的發展趨勢和線索,哪一人與這聯語所暗示的情節較其餘二人為適合?換句話說,三人中必有二人,由其前八十回中的故事情節,推測其在後四十回的發展結果,勢必與這聯語的含義不能相符,則此聯語必指其餘的一人。

    在封建時代,一個男子學了什麼本領,準備出而用世,往往比作商賈準備了貨物等好價格而出賣,即所謂「待價而沽」。這句話源出於《論語·子罕》:「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奩賣而藏諸(之乎)?求善賈(價)而沽諸?」後世所謂「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也是這個意思。由此引申,在封建時代買賣婚姻制度下,女子出嫁也可以稱為出售。例如劉向《列女傳》卷六:「鍾離春行年四十,街嫁不售。……乃拂拭短褐,自詣宣王,謂謁者曰:『妾,齊之不售女也。』」沈約《麗人賦》:「狹邪才女,銅街麗人……凝情待價,思尚衣巾。」因此,所謂「待字閨中」的女子也可說是「待價而沽」。

    在前八十回中,寶玉對於「待賈(價)而沽」的人物如賈雨村之流是深惡痛絕,經常罵他們為「國賊祿蠹」的。在八十回以後,從前八十回曹雪芹原作的種種伏線以及故事發展看來,寶玉也決不會走「學而優則仕」的孔孟之「道」。即使是熱中利祿的高鶚在他補作的後四十回中讓寶玉「兩番入家塾」,考中了舉人,但也沒有讓他做官,就出家為僧。因此,我們可以肯定說,「玉在奩中求善價」這句話,決不可能暗示寶玉在後四十回中的故事情節。

    其次,我們來看這句話是否適用於黛玉。很可能有人認為「賈」和「價」本來是一個字,「價」借用為「賈」,而在賈家子弟中,寶玉是最「善」的。所以,「玉在匱中求善價」,是指黛玉「待字閨中」,期待寶玉來娶她。這一說法乍看很合適,其實不能成立。因為第一,所謂「待價而沽」通常不問買者為誰,只問誰能出最高價錢。其次,如果一個買者不能出「善價」,沽者是可以不同意出售的。這兩種情況都不適用於寶玉和黛玉的關係。首先,寶玉黛玉從小「耳鬢廝磨」,情投意合,黛玉根本不須「期待」,因此,即使「善價」是指賈寶玉,對於黛玉來說,早已是既成事實,根本不是「待」不待的問題。所謂「待價」,本來有「選擇」一個最善價格的意義。對黛玉而言,她早已選中了寶玉。這一結論,不但她自己,連前八十回的讀者,都認為早已定局。至於八十回後的故事,高氏續作雖有許多與雪芹原意不符,但在處理寶玉婚事與黛玉死去這一問題上,大致與原作相符。「玉在匱中求善價」這句話既是指八十回後的情節,顯然與黛玉的結局不符。總之,黛玉對寶玉之愛,完全由於思想上志趣上的共同性,絕對不是「待價而沽」的封建社會買賣婚姻的關係所可比擬的。因此,此句與黛玉無關。

    剩下來以「玉」為名的重要人物只有妙玉了。據警幻仙子冊子上的題辭,寶釵的稱「金釵」,黛玉的稱「玉帶」,(帶字諧「黛」字音),單用「玉」字的,正是妙玉冊子上的題辭。但是妙玉既然是個出家人——或者,照她自己的說法,是個「檻外人」,怎麼會「在sx賣中求善價」呢?其實,曹雪芹對於這位「太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的「妙公」,早已看穿了她的變態心理。而此人的結局,在第五回警幻仙子的畫冊與曲子中,也早已安排得確切無疑:「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在曲子中說得更明白:

    可歎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    王孫公子歎無緣?(第五回)

從雪芹原著前八十回的故事中,尚看不出妙玉的下場何以會如此之慘。唯一可以看出「妙公」的。雲空未必空」的苗頭是她對寶玉的矛盾的心理狀態。一方面,她在櫳翠庵中對寶玉那樣矯情撇消(第四十一回),另一方面,在寶玉的生日,她竟給他下了個「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邢岫煙語)的自稱「檻外人」的壽帖(第六十三回),這正是「雲空未必空」的最好註解。按理說,既然是出家人,就應該萬緣皆空,與世無爭。然而據她的老鄰居邢岫煙說,她當初在蘇州玄墓蟠香寺修煉時,「因不合時宜,權勢不容」,才「投到這裡來」(第六十三回)。這就說明她在蘇州曾一度「待價」,沒有結果,才到賈府來賣弄她的「高」「潔」。她在大觀園的櫳翠庵中,對於常見的十二釵中的才女和後來加入的寶琴,李氏姊妹,邢岫煙,香菱等能詩「慕雅」的女子,都不在她眼下,甚至於連最為清心寡慾、與世無競的李紈,也說「可厭妙玉為人,我不理他。」但她知道妙玉對寶玉卻還肯賞臉,所以想要櫳翠庵的紅梅,還得派寶玉去才弄得來,儘管「也不知費了」他「多少精神」。而寶玉的《訪妙玉乞紅梅》詩,稱櫳翠庵為蓬萊,稱妙玉為「嫦娥」,又稱梅花離開庵中為「入世」(第五十回),表明他對於妙玉的心境也是有所瞭解的。這位善作《西崑》艷體的少年公子,顯然想到了李商隱的「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那種寂寞情味。寶玉也知道妙玉也賞識他「是個些微有知識的」——換句話說,是瞭解她的心境的,才賞他一頁壽帖。邢岫煙聽了這話,又「細細打量了」寶玉一番,也恍然大悟道:「怪不得妙玉竟下這帖子給你,又怪不得上年竟給你那些梅花。」(第六十三回)    這些都是前八十回中的情節,已經可以隱隱約約看出「寶」、「黛」、「妙」三「玉」之中,究竟是誰「在奩中求善價」。但這一聯所暗示的情節顯然是在八十回以後。因此,句中的「善價」究何所指,「待」的實際情況如何,僅就現有材料,都無法求得「懸解」。我們只知道她的結局是極慘的:「欲潔何曾潔,……終陷淖泥中」。「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待善價」的結果如此。從她的曲子《世難容》的末句「又何須王孫公子歎無緣」來看,似乎在這「待善價」的過程中,曾有過一些王孫公子向她求親,遭她拒絕。如果如此,則其事應在賈家敗落,櫳翠庵被焚或被封,她被迫還俗或流寓他處之後。而所謂「風塵骯髒」,應該是說她「墮落風塵」。這話在舊社會中的意義是淪為娼妓,所以說她是「白玉遭泥陷」,這當然要比被「王孫公子」娶去不幸得多。雪芹寫這位表面上冰清玉潔,高雅無比的才尼,其實是一個矯揉造作,虛偽矛盾的變態心理的典型。以「風塵骯髒」來結束這個「嫦娥」的故事,又是雪芹全書中大大小小的無數今昔對比、盛衰懸殊的例子之一。妙玉故事的首尾都有了輪廓,只有她「在奩中求善價」 這一段情節,以及怎麼在這一過程中會流落為妓,這一故事無從重建。是否有這樣的可能:她還俗以後有許多王孫公子向她求婚,她卻高不成、低不就,都看不上眼,最後她挑中了的,(或有大勢力者迫她出嫁的)卻是個流氓壞人,不久把她賣入「煙花巷」。這當然比嫁給任何王孫公子壞得多,所以曲子的結論是:「又何須王孫公子歎無緣?」

    雪芹無疑知道明末許多淪為名妓的才女如卞玉京、馬如玉、柳如是等後來都削髮為尼或嫁後又削髮。前人小說中也有許多女主角因身世不幸而遁入空門的故事。妙玉則先已遁入空門,卻又待價而沽,末了又墮落風塵。雪芹這種一反舊傳統的寫法,不但是前所未有的創造,也諷刺了「色空」觀念的虛偽性。

    本節附記

    脂評十六回殘本第一回在「玉在奩中〔22〕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兩句之間加夾批云:

    表過黛玉則緊接上寶釵。

在這句批語下面空兩三字以後又批道:

    前用二玉合傳,今用二寶合傳,自是書中正眼。

這裡所謂「二玉合傳」,乃指上文神話故事中絳珠仙草(黛玉)與神瑛侍者(寶玉)的故事。而所謂「二寶合傳」,則是認為此聯各句上的第一字「玉」與「釵」乃是指「寶」玉與「寶」釵。這兩條批語是自相矛盾的。前一條說上句「玉在奩中」如果是說黛玉,則下一條「二寶合傳」一語又明明把上聯「玉在奩中」的玉指寶玉。至於前一條批說,「表過黛玉則緊接上寶釵」,也不可索解。第一回中只「表過」黛玉的前生絳珠仙草,並未說到黛玉;而寶釵則任何地方也沒有說到,更不用說「緊接上」了。如果說這條批語中的「黛玉」、「寶釵」即分指此一聯的上下句,則不但與下條「二寶合傳」明指上句為「寶玉」相矛盾,而且黛玉不可能有「在醫中」待價而沽的故事,已如上述。因此,我們認為這上一條批語,可能是評別處之文誤錄在此,或《風月寶鑒》初稿中有適用此條批語的文字,雪芹重寫時已刪去,以致批得不對頭了。這個殘本的第一回中別處也有批得不對頭的情形,如甄士隱對《好了歌》的註解,批語把「如何兩鬢又成霜」指為「黛(原誤作『貸』)玉,晴雯一千人,」而誰都知道書中這兩人死得最年青,都不到二十歲,如何能說「兩鬢成霜」?又如前面第八頁下面眉批都不在所指正文之上,「若雲雪芹披閱增刪……」一條,應在第八頁上面,「甲午八月淚筆」一條眉批,則竟寫到下頁去了。可知此殘本批語內容雖可貴,但因過錄時位置錯誤,或原文已有刪改而與原批所指情節不同,在應用脂評時亦不可拘泥。如果批語與正文內容有歧異或矛盾,則當然要以正文為準。其歧異或矛盾的原因可能說明原文增刪改變的經過,則是屬於版本學上的另一種問題。有的矛盾則僅僅是由於過錄時抄錯了文字或放錯了地位,那是可以用校勘學來解決的。

二、  襲    人  ——怡紅院中兩派鬥爭的主角,王夫人的特務

    在怡紅院的侍女之中,最重要的是襲人和晴雯,其次是麝月。襲人、晴雯並見於第五回警幻仙子的畫冊和題辭中,其意義和她們的終生結果,都已略有暗示。在寶玉的日常生活中,襲人和他接觸最多最久,似乎她比晴雯重要。但以人品而論,以寶玉所鍾情的對象而論,則晴雯遠在襲人之上。所以在警幻的《又副冊》中,晴雯的畫幅和題辭在襲人之前。晴雯二字聲諧「情文」。《世說新語·文學》記孫子荊除婦服作詩,以示王武子,王曰:「未知文生於情,情生於文?覽之淒然,增伉儷之重。」寶玉為晴雯所作《芙蓉女兒誄》是全書韻文中最重要的一篇,遠遠超過孫楚追悼其婦的《除服詩》〔23〕。誄晴雯而暗用「增伉儷之重」的典故,可見作者對於晴雯的重視,不同婢妾。麝月在後半部書中也很重要,僅次於襲人,當另為文論之。但在第五回警幻的冊子中則並未透露。

襲人命名之由來,早在第三回她初次「亮相」時,作者已有了交代:她本名珍珠,原是賈母的丫頭。給了寶玉以後,「寶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見前人詩句有『花氣襲人』之句,遂回明賈母,即更名襲人。」第二十三回賈政也問起過:「是誰這樣刁鑽,起這樣的名字?」寶玉便解說道:因見前人有「花氣襲人知晝暖」之句,「這個丫頭姓花,便隨口起了這個」名字。這個解說當然可信,但也可以從這二字看出此女之性格。「襲人」者,乘人不備時暗中對人的襲擊也。其實,花氣固然可以襲人,惡狗也可以襲人,因為它也往往從後面襲來,令人防不勝防。

    《紅樓夢》的讀者,早在第六回中就看到,在寶玉所有的侍女之中,只有襲人和他有男女關係。正因為她自己暗中做了這些不乾不淨的事,越是心中有鬼,在這些事上也就越敏感,越妒忌。所以她以己度人,猜疑別人也和她一樣下流,一有機會就賊喊捉賊,誣害別人。她乘寶玉被賈政毒打受傷,王夫人痛惜兒子的機會,調唆王夫人令寶玉搬出大觀園。理由是:

    如今二爺(寶玉)也大了,裡頭姑娘們也大了。況且林姑娘、寶姑娘又是兩姨姑表姊妹,雖說是姊妹們,到底是男女之分……由不得叫人懸心。……倘或不防前後,錯了一點半點……二爺一生的聲名品行豈不完了?(第三十四回)

這裡她雖也提到「寶姑娘」,卻只是陪襯,主要的攻擊對象是「林姑娘」——其實連所謂讓寶玉搬出大觀園,也只是一個借口,藉以發揮她譭謗黛玉的主要意圖。襲人最恨寶玉和黛玉相好,在第二十一回中已表露出來:一天早上寶玉去看黛玉,恰好寶釵來到寶玉房中,問起寶玉那兒去了。襲人便說:

    姊妹們和氣也有個分寸禮節!  也沒個黑夜白日,鬧的……〔24〕憑人怎麼勸,都是耳旁風。

寶釵抓住了這個機會,起意勾結這個「聽他說話,倒有些見識」,「言語志量,深可敬愛」的丫頭。脂評本在這一段下有評語,說寶釵和襲人從此「漸成知己」。可以證明上文所引襲人挑撥王夫人的談話中,其攻擊對像只是黛玉一人,和她早已成了「知己」的寶姑娘,只  〔25〕這裡襲人故意把這句話的下面半句吞下去了。否則大概是「太不像樣」、「太不成體統」之類。現行許多本子的標點都把「白日鬧的」連在一起作一句,後面不加省略號,不但把文字弄得不通了,而且把襲人說話時故意吞吞吐吐的神情也抹煞了。各本「黑夜」均作「黑家」,此句成為「也沒個黑家白日鬧的!」意義不明,惟王雪香據程甲本作「黑夜白日,鬧的……」改對了。

是藉以陪襯而已。襲人在這一段話中所欲暗示的是什麼,再也明白不過了。因此,嚇得王夫人「如雷轟電掣一般,正觸動了金釧兒之事,心內越發感愛襲人不盡。」作者在這裡寫王夫人「觸動了金釧兒之事」,也是一個諷刺的對比。金釧兒不過和寶玉玩笑說:「你往東院子裡拿環哥同彩雲去」(第三十回),王夫人把她打了還不夠,立刻叫她媽來,把她攆走,逼得她跳井自殺。然而對於早已和寶玉試過「雲雨情」的襲人,聽了她幾句旁敲側擊的譭謗別人的話,王夫人竟感動得對襲人說出這樣不倫不類的又肉麻又愚蠢的話來:

    難為你成全我娘兒兩個名聲體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這樣好。……你今既說了這樣的話,我就把他交給你了。

    這個愚蠢可憐而又剛愎的女人,自己被襲人騙得成了她的俘虜,還要把寶玉「交給」她,使她變成他的監視者。作為報酬,王夫人每月從她自己的月錢內分出二兩銀子給襲人,與趙姨娘、周姨娘一樣待遇(第三十六回),這明明是把襲人當作寶玉之妾了。

    王夫人自從有了這個埋伏在怡紅院的女特務之後,對於寶玉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便瞭如指掌。後來她親自到大觀園中查人,可以對四兒誇口說:「可知道我身子雖不大來,我的心耳神意時時都在這裡?」(第七十七回)她的「心耳神意」,其實即是襲人。

    在前八十回中明白記錄襲人為王夫人立的「功勞」,最重要的當然是因她的告密而使王夫人把害重病的晴雯攆出去死在外面。寶玉在晴雯去後質問過襲人:「咱們私自頑話,怎麼〔王夫人〕也知道了?又沒外人走風的,這可奇怪!」襲人還想把這事賴在寶玉身上,說可能是他自己不小心漏出口的。寶玉便追問說:「怎麼人人(指晴雯、芳官、四兒等)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單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紋來?」這一問問得她「心內一動,低頭半日,無可回答。」(第七十七回)從這一段話中,也可知怡紅院中的侍女早就分為兩派:襲人、麝月、秋紋,以及大概還有一些次要人物,都是襲人「陶冶教育」出來的,而且通過襲人,得到王夫人的信任,又和薛寶釵勾結在一起的是走王夫人路線的「當權派」。晴雯、芳官、四兒等比較聰明伶俐,長得模樣兒好些,而為寶玉所喜歡的,是受嫉妒、監視、排擠、譭謗的另一派。這一派口舌尖刻而胸無城府,為「當權派」所深忌,為當權派所暗算告密而茫無所知。連寶玉都沒有想到襲人等對她們的仇恨之深。直到她們被攆出大觀園之後,寶玉才如夢初醒,認識了襲人等當權派的真面目,但已太遲了。晴雯死後,寶玉在祭她的《芙蓉女兒誄》中說:「箝詖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這裡指的也正是他所譏諷為「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之人」花姑娘和她的同黨王善保家的之類(第七十七回)。

    襲人知道寶玉屬意黛玉,而黛玉精明尖刻,不好對付;也知道薛寶釵「貌厚情深」,(莊子語)雖不為寶玉所愛,卻是二王(王夫人,鳳姐)所屬意的人。她的戰略是一方面在背地裡旁敲側擊地譭謗黛玉,引起王夫人對她的猜疑,一方面則竭力拉攏寶釵,使她成為自己的同黨。寶釵也覺察到以襲人在怡紅院的地位,可以在寶玉的婚姻問題上起一定的作用,所以也不惜降低身份,和襲人交好。甚至於在睡著的寶玉身旁代襲人刺繡(第三十六回)。可知在後來寶玉的婚姻問題上,王夫人、鳳姐等決定取寶釵而捨黛玉,在雪芹後半部的原稿中也肯定與襲人的特務工作有關。

    襲人這一隻安插在怡紅院的看家狗,儘管她在緊要關口是善於從背後襲來咬人的,但平時卻顯得是一匹無害而逗人喜歡的哈吧狗。這在前八十回中也是有明文記錄在案的。第三十七回:秋紋因為王夫人給了她衣服而十分得意,晴雯便說她不希罕給了別人剩下來的東西。秋紋說,「那怕給這屋裡的狗剩下的,我只領太太的恩典」。下文接著說:

    眾人聽了都笑道:「罵的巧,可不是給了那西洋花點子哈吧兒了!」襲人笑道:「你們這起爛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兒。一個個不知怎麼死呢!」秋紋笑道,「原來姐姐得了,我實在不知道。我賠個不是罷。」

  這雖然是開玩笑的話,可見這個姓「花」的是一條王夫人的忠實走狗,是怡紅院中「眾人」皆知,連她自己也承認了的「哈吧兒」。

警幻仙子的《又副冊》上襲人的判詞說:「堪羨優伶有福,淮知公子無緣。」在高鶚所續的百二十回本中,襲人是在寶玉出家以後才嫁給蔣玉函的。但脂硯齋所見的雪芹後四十回原稿卻並不如此。第二十回脂評說:「故襲人出嫁後云:『好歹留著麝月』,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在寶玉尚未出家,但已窮困時,花姑娘已另有所歡,別抱琵琶了。這裡有一個問題:即襲人之嫁,是她自己因見「二爺」窮了,下堂求去,還是寶玉恨她陷害晴雯,破壞黛玉的婚姻,因而不願再留她在身邊?這兩種可能都是有的。凡是狗,不管是忠實的看家狗,或好玩的哈吧兒,都有「饑來就食,飽則遠颺」的特性。這只當年在怡紅院全盛時代當權的「西洋花點子哈吧兒」,作者在第三回初次介紹她時便作了絕妙的刻畫:「這襲人亦有些癡處:伏侍賈母時,心中眼中只有一個賈母。今與了寶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個寶玉。」可以想像,後來她嫁了蔣玉函,心中眼中當然又只有一個蔣玉函了。寶玉後來窮得「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24〕,這位「溫柔和順、似桂如蘭」的花姑娘,怎麼受得了呢?當然終於不免落得個「公子無緣,優伶有福」了。但如果是因為寶玉銜恨她對晴雯被逐和破壞黛玉婚姻之事所起的作用,所以不願再留她,則在原稿後四十回中,她還要更充分地表演從背地裡「襲人」的技倆:即在晴雯被逐這一事上,她以前暗中曾向王夫人挑撥調唆的事情可能在後半部的故事中還會有更多的透露。在破壞黛玉婚姻這一事上,她所起的作用可能是決定性的。在後半部書中有關襲人的這些重要故事,正好和茜雪、小紅在「獄神廟慰寶玉」的故事(詳下文),成為強烈的有諷刺性的對比。某諷刺性在於:襲人是寶玉從小就親近信賴的實際上的侍妾,而茜雪、小紅卻和寶玉只是一般主僕關係,而且是早巳離開怡紅院的女子。

    賈政奇怪為什麼「襲人」這名字起得這樣「刁鑽」,他不知道這個人比她的名字更為刁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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