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百二十回本中的問題(一)
曹雪芹著《紅樓夢》是我國古典小說中一部反對道學八股,批判封建統治,揭露階級鬥爭的形象歷史,也是一部生動的、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在大量發行此書時,應該採用反儒教反封建的曹雪芹原著,還是採用經儒家信徒高鶚所刪除竄改的本子?這不僅是一個學術性的版本問題,而是一個思想路線的問題。
在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就採用了被高鶚改得最厲害的「程乙本」為大量重印發行的底本。這個本子是胡這所收藏, 因此他把它吹捧為「最好」的本子。
本文根據接近曹雪芹原著的乾隆抄本(主要是用北大藏七十八回脂硯齋評本,簡稱脂京本),對照「程乙本」(主要用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橫排本)列舉高鶚刪並、竄改、歪曲、增添的大量例子,證明他是怎樣改變原著內容,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以達到其為正在沒落的封建統治加以鞏固的目的。
本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揭露高鴉在前八十回中的刪改,初步列舉為十二種。第二部分揭露後四十回中高鶚刪改「程甲本」的內容和有關的問題,包括其中可能有雪芹原著殘稿被刪改的問題。
前八十回中的被刪改問題現在流行的《紅樓夢》有兩種本子:八十回本和百二十回本。前者是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以前流行的一種抄本, 比較接近曹雪芹原著,當時稱為《石頭記》,上面有或多或少的脂硯齋評語,一般稱為「脂評本」。後者是經過高鶚幾次刪改,並續作了後四十回,湊成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這個本子由程偉元用活字排印兩次:第一次在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一般稱為「程甲本」,第二次在下一年,一般稱為「程乙本」。程甲本改動原文較少,程乙本則把曹雪芹原著改得很多。現在通行的百二十回本《紅樓夢》是一九五七年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根據程乙本加以校訂的本子。一九七三年人民文學出版社「第十次印刷」出版的四卷直排本,一九七四年重印的橫排本,其正文仍是一九五七年採用的程乙本。
至於前八十回的脂評《石頭記》,現在有一九五五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的七十八回抄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和一九七五年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的重印本。另有最近影印的有戚蓼生(1732—1792)序的清末有正書局大字本《石頭記》。前者所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則用別的舊鈔本補抄配足。後者曾於一九五八年排印,作為《紅樓夢八十回校本》。另有一個十六回殘本的脂評《石頭記》,一九七五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也有影印本。
經高鶚續寫、編輯和程偉元排印發行的百二十回本《紅樓夢》,對於這部偉大作品的推廣流行,曾起過一定作用。但是由於當時的政治原因,他們曾大量刪改曹雪芹原作前八十回的內容;高鶚續作的後四十回中,也竄改了曹雪芹原來為後半部定的設計,乃至完全改變雪芹殘存原稿中的一些故事。他們這種竄改,以前的廣大讀者,除了極少數藏有舊鈔本《石頭記》者外,是根本不知道的;只是在近數十年中,一些前八十回的脂評舊鈔本《石頭記》和這些鈔本中的評語陸續出現以後,才逐漸為讀者所知。高鶚刪改的目的,是要減少雪芹原著中對封建統治的批判和對孔孟之道的蔑視,並從而歪曲書中正面人物的形象和思想。在後四十回中,高鶚使正在崩潰的封建統治大家族免於滅亡,用「沐皇恩」「延世澤」的故事大舉復辟。在程甲、程乙兩本中,程乙本的竄改和歪曲更加厲害、更加露骨,也即是在客觀上更加合乎封建統治者的需要,並為後來的資產階級所利用。所以,早在一九二一年胡適寫《〈紅樓夢〉考證》時,他明明知道「『程甲本』為外間各種《紅樓夢》版本的底本」,卻硬要說「乙本遠勝於甲本」。他明明知道戚序本是「乾隆時無數轉輾傳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種」,則當然是時代更早,更接近曹著原本;但他硬要說「可見已是很晚的抄本」,「決不是原本」,「國初抄本』四個字自然是大錯的」〔1〕。因此,當時亞東圖書館已排印了程甲本,他以學閥的權勢,迫使亞東老闆汪原放,重排他收藏的程乙本。本來,在解放以後重印這部反封建反儒教的偉大作品,前八十回理應採用接近原著的抄本(例如北大藏本)為底本。但胡適雖然已跑了,而他的影響卻還在。在有關《紅樓夢》的許多問題上,仍有人對胡適佩服得五體投地,唯命是聽〔2〕。因此以前的出版機構,把胡適舊藏的程乙本作為重印《紅樓夢》的底本,大量翻印普及,使曹雪芹原著中反封建反儒教的思想,盡量在讀者之中減少到最低限度。在「四人幫」控制全國宣傳機構時期,他們號稱批孔反儒,但在翻印《紅樓夢》時所用本子,仍是高鶚竄改的尊孔崇儒的「程乙本」,以致直到最近幾年,除了少數研究《紅樓夢》的專家和收藏家外,一般讀者所能見到的,也還是這個離曹著原書最遠的、胡適舊藏的那個寶貝的「程乙本」的翻版!
下面列舉在程乙本中高鶚竄改、刪除、歪曲、增益雪芹原著的證例,即用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橫排本《紅樓夢》,對照一九五五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至於後四十回中文字和情節的改動,則用程甲、程乙兩種本子互相對勘。程乙即據上述橫排本,程甲則用道光十二年壬辰(1832)王希廉(雪香)評本(因王本以程甲為底本)。
高鶚對於前八十回原著內容的竄改,據初步考察,約可列舉下述十二種:
(一)竄改本書政治性的主題思想;
(二)刪改原著中反儒教、反封建的故事;
(三)醜化或歪曲書中正面人物的形象與品格;
(四)美化反面人物或減輕其罪惡;
(五)把原著文字改成不通;
(六)把原著的典故改錯;
(七)妄改原著人物名字;
(八)改換關鍵文字,掩蓋書中故事背景;
(九)因不懂方言而妄改原著;
(十)刪去有關文化知識的材料;
(十一)刪去原著中作者的「台詞」;
(十二)為復辟封建家族而刪改原著情節。
這十二種竄改也不是互相孤立的。有時初看僅僅是文字的修飾或書中次要人物名字的改動,看來無關緊要,卻可以牽動前後故事的結構脈絡,或改變重要思想內容。為了論述方便計,姑且列為上述十二項。其中因刪改而牽涉到原著重要意義之處,則隨文解說。
一、 竄改本書政治性的主題思想曹雪芹著《紅樓夢》,本來有他的政治性和社會性的意義。這一點在第一回「楔子」中已有明文交代:「楔子」開始時說到石頭上所記故事的來歷,雪芹原文說:
原來就是無材補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攜入紅塵,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的一段故事。(第一一——一二頁,指影印本,下同。)
這一段文字,被高鶚刪去了加重點的十五字,改為「……攜入紅塵,引登彼岸的一塊頑石」(第二頁,指橫排本,下同。)很明顯,高鶚一開始就把雪芹把此書作為社會歷史小說的主題閹割了,又蒙上了一層佛教迷信的色彩以欺騙讀者。至於曹雪芹為什麼要用小說的體裁寫成此書,他也借用「空空道人」與「石兄」對話的形式,說得很清楚。當時空空道人在青埂峰下見了石上所記故事,怪它一則無朝代地輿可考,二則無「理朝廷治風俗的善政」,怕「抄去恐世人不愛看呢?」(第一二頁)石頭便解釋道: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適趣閒文者特多,……今之人貧者日為衣食所累,富者又懷不足之心,縱然一時稍閒,又有貪淫、戀色、好貨、尋愁之事,那裡有工夫看那理治〔3〕之書?所以我這一段故事,也不願世人稱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悅檢書(讀),只願你們當那醉淫飽臥之時,或避事去愁之際,把此一玩……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換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牽亂扯,忽離忽遇,滿紙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紅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舊稿。空空道人……因見上面雖有些指奸、責佞、貶惡、誅邪之語,亦非傷時罵世之旨。……雖其中大旨談情,……又非假擬妄稱,一味淫邀、艷約、私討(訂)〔4〕、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時世……(第一三——一四頁)
這段文字共二百五十多字,正是作者表白本書主題的重要宣言。作者明白告訴讀者,這是一部「指奸、責佞,貶惡、誅邪」,批判封建統治階級的書。為了更好地教育那些「愛看適趣閒文」的。市井俗人」,教育那些「那裡有工夫去看那理治之書」的「貧者」與「富者」,作者不採取空空道人所謂「大賢、大忠,理朝廷、治風俗」的「理治之書」的方式,而用「適趣閒文」的小說體裁,用潛移默化的說「話」方法發揮它的教育作用。至於「其中大旨談情」,也不過是寫「適趣閒文」的一種手法,無非是要借此把「真事隱」去。這樣明白無誤的宣言,高鶚當然是看得清的,所以他把上面所引文字全部刪去,只保留原文中「大旨談情」一句,還把它改為「大旨不過談情」。(第一三頁)高鶚插入「不過」)二字,使讀者有全書除了「談情」更無他事的印象,把書中的人命血案,階級壓迫,思想鬥爭,叛逆反抗等等,輕輕遮掩過去了。聯繫到高鶚在上文的刪改(即「引登彼岸……」)他不但把這故事染上了宣揚佛教的色彩,而且把愛情的糾纏和宗教的解脫連結起來,用宿命論來麻醉讀者,使他們看不到現實的鬥爭,而幻想在宗教迷信中求解脫。在全書的末了,高鶚還借空空道人之口,說這一部書「不過遊戲筆墨,陶情適性而已。」
高鶚對於全書主題思想的這一竄改達到了一定程度的成功。自一百二十回本通行以後,一般讀者受它的「陶情適性」自不必說。後世如王國維等人因此書而求人生痛苦用「出世」來「解脫」,或把此書作為「消夏良方」的「閒書」,對這書的研究「不當稱為歷史的或科學的,只是趣味的研究」。種種錯誤的說法之所以產生,除了他們自己的立場和世界觀起了主要作用以外,高鶚的竄改工作要負一部分責任,而所以使高鶚的工作起到作用,施加影響,則是採用程乙本的直接效果!
高鶚的竄改當然遠不止此。作為一個正在求功名、往上爬的封建文人,他對於曹雪芹的反儒反封建的思想有一整套修改的方案,包括刪去書中反儒的情節或字句,歪曲或貶損書中正面人物的形象,美化反面人物或減輕其罪行。《紅樓夢》百二十回本經高鶚這樣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的修改以後,給讀者的印象當然不同於雪芹原著所希望給於讀者的印象,使這部本來是通過言情故事來反理學的偉大著作,在百二十回本通行以後,大大減少了其中的。違礙」字句,減少了它對封建統治階級的嚴厲批判,使其鬥爭性的客觀效果大為減色。
二、 刪改原著中反儒教、反封建的故事曹雪芹是十八世紀反對儒家的一個旗手,這在《紅樓夢》所表現的作者思想中非常清楚,也非常突出。在清初,從北宋至和二年(1055)立孔丘後人為「衍聖公」,熙寧四年(1071)設科舉,以孔孟之道的經義取士算起,已經有了六、七百年尊孔崇儒傳統影響之下,反儒的思想家當然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直指孔老二來批判,而只能採用旁敲側擊的手法:即1、反對儒家的代表人物「理學家」(又稱「道學家」的方式;2、反對維護儒家的統治制度(例如八股文、舉業等)的方式;3、反對儒家所標榜的道德(例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的方式;而對孔孟之道本身,則往往避而不批,以免受封建統治者的鷹犬的迫害。——自王夫之、黃宗羲、顧炎武以至後來的紀昀、戴震、吳敬梓,莫不如此。曹雪芹借他自己所塑造的正面人物賈寶玉來反對儒家,痛斥那些做八股文求功名的儒生為「國賊祿鬼」。在第三十六回,雪芹原著說到寶玉因「寶釵有時勸導,反生起氣來」,把寶釵等也斥為。沽名釣譽,入了國賊祿鬼之流」。「因此禍延古人,除《四書》外,竟將別的書焚了」,(第八一八頁)。這裡所謂「別的書」,當然不是指《牡丹亭》一類戲曲,因為就在本回下文,他還「想起《牡丹亭》曲子來,自己看了兩遍」(第八三○——八三一頁)。也不會是指一般詩詞,因為就在下兩回,他和姊妹們還忙著結社做詩。他所焚的,正是儒家的經典八股制藝之類求功名的「干祿」之書。這一點高鶚知道得最清楚,也最痛恨,所以把「焚書」這一重要情節刪去了(第三六八頁)。
有人認為《紅樓夢》第四回是全書總綱,《護官符》又是第四回的焦點。雪芹寫此回,一開始便暴露了四大家族的罪惡。薛蟠打死了人,便像「沒事人一般」,揚長而去,「並非為此些微小事,值得他一逃」。曹雪芹借門子的話,由薛蟠談到四大家族:「這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俱榮,扶持遮飾,皆有照應的。」(第八七頁)這句話在程甲本中還保存原文,連後來的王希廉也看出了這話的重要性,在下面注道:「全書總領」。但在程乙本中,高鶚把這句話中關鍵性的九個字「扶持遮飾,皆有照應的」完全刪去;這就把他們互相勾結,狼狽為奸,包庇作惡,隱瞞罪行的實質完全掩滅了。刪後剩下「一損皆損,一榮俱榮」八個字,只能給讀者留下「六親共命」、「休戚相關」的一般印象,無從知道他們在「扶持遮飾」的黑幕後面的種種罪惡了。
這一回文字,從《護官符》到門子的勸告,雨村的徇情枉法,包庇殺人犯薛蟠,借此向賈、王兩家獻媚市恩,以求將來在官場中廣為牽線等等,說來說去,無非是為《孟子》書中的一句話作註解。這句話是:「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孟子·離婁》上)不消說,四大家族正是「巨室」。雨村熟讀「聖賢」書,對門子的話自然深有體會。前人說孟軻此語是「儒家干祿精義」〔5〕,真是一語破的。高鶚深知此中訣竅,他刪去了上述九個字,不但幫了薛蟠、雨村和賈、王兩府的大忙,連孟軻這話的勢利本質,也不顯得太刺眼了。高鶚真不愧是儒家的孝子賢孫。
三、醜化或歪曲書中正面人物的形象與品格在本節中,我暫舉兩個為高鶚篡改的重要故事為例:一是第十五回寶玉在農村的一段插曲,二是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後寶玉去探病以及賈母為晴雯辯護的情節。
(一)篡改寶玉在農村的插曲賈寶玉是一個性格比較複雜的多方面的人物。除了對於封建社會的種種制度他是一個無情的批判者,對於他自己的階級是一個叛逆者外,作者還指出了他所痛恨的封建家族衰亡以後的出路。這在原著後半部書中本來已有成稿(詳下文),但即使在前八十回中,也早有暗示。第十五回寶玉與鳳姐等送秦可卿之喪路過農村休息時,有較長的一段故事,雪芹原作被高鶚刪改得面目全非,把正面人物的形象歪曲、醜化得不堪入目。在這段文字的開始,當鳳姐等初入農莊時,原文只說:「那些村姑莊婦見了鳳姐、寶玉、秦鐘的人品、衣服、禮數、款段,豈有不愛看的。」(第三一○頁)高鶚卻把這句改成:「那些村姑野婦,見了鳳姐、寶玉、秦鐘的人品、衣服,幾疑天人下降。」把農村婦女描繪得無知自卑,全非原著本意。下面寫寶玉在鄉村中各處遊玩:
凡莊農動用之物,皆不曾見過。寶玉一見了鍬、橛、鋤、犁等物,皆以為奇,不知何項所使,其名為何。小廝在旁一一的告訴了名色,說明原委。寶玉聽了,因點頭歎道:「怪道古人詩上說:『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正為此也。」一面說,一面又至一間房前。只見炕上有個紡車,寶玉又問小廝們,「這又是什麼?」小廝們又告訴他原委。寶玉聽說,便上來擰轉作耍,自為有趣。只見一個約有十七、八歲的村莊丫頭,跑了來亂嚷:「別動壞了!。眾小廝忙斷喝攔阻。寶玉忙丟開手, 陪笑說道:「我因為沒見過這個,所以試他一試。」那丫頭道:「你們那裡會弄這個?站開了! 我紡與你瞧。」(第三一一頁)
這段文字中凡加重點的字句,都被高鶚刪除或竄改。高舉人先把他所討厭的「鍬、橛、鋤、犁等物」刪去,然後把寶玉「點頭歎道」的「歎」字刪去。原文此句的主要意思是歎息農事的辛苦,點頭只是歎前的沉思。刪去「歎」字便失去了主要意義。下文刪去了寶玉又問小廝的話,使小廝的答語變成無的放矢。高鶚認為象寶玉這樣的公子少爺向小廝(奴僕)請教農具的用處是有失身份的。下面寶玉「上來擰轉作耍,自為有趣」,被刪成「上炕搖轉」。高舉人不知道紡線只要擰轉紡車,用不著去「搖」它。下面又把原文「跑了來亂嚷」改為「走來說道」。高鶚認為:農村丫頭怎敢對寶玉一般「天人」亂嚷呢!下面小廝們對村姑的「斷喝攔阻」,高鶚改為「上來吆喝」,以增威風。原文「忙丟開手」改為「也住了手」,又刪去下文「陪笑」二字。寶玉「忙丟開手」表示他自認不該亂動,下文「陪笑」表示歉意。高鶚卻認為貴公子對村姑「陪笑」有失身份,當然要刪去。下文寶玉說「試他一試」是真想學紡紗;高鶚改成「試一試玩兒」,認為寶玉弄紡車只能出於好玩,並無深意。末了,他把村姑的話:「你們那裡會弄這個?站開了!我紡與你瞧」,改為「你不會轉,等我轉給你瞧」。原文用「你們」,正表示這個農村姑娘對城裡來的公子哥兒(包括秦鍾)看成與自己不同階級的一類人物,不只代表寶玉個人而已。從她的語氣,也可以看出她很瞧不起「你們」這些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剝削階級,那裡會知道生產技術!她在寶玉面前絲毫沒有自卑感,她命令寶玉「站開了!」看她教他怎麼紡線。高舉人卻認為一個村姑竟敢對「天人一般」的寶玉如此不敬,那還了得!所以必須把她的話改得合乎孔孟之道的尊卑上下的身份。
在離開農莊之前,寶玉留心看那些前來領賞的村婦中,「並無二丫頭」。原文接著說:
一時上了車出來,走不多遠,只見迎頭二丫頭懷裡抱著他小兄弟,同著幾個小女孩子說笑而來。寶玉恨不得下車跟了他(她)去,料是眾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爭奈車輕馬快,一時展眼無蹤(第三一二頁)。
高鶚卻把這段文字改為:
……並不見紡線之女。走不多遠,卻見這二丫頭,懷裡抱著個小孩子,同著兩個小女孩子在村頭站著瞅他。寶玉情不自禁,然身在車上,只得眼角留情而已。一時電卷風馳,回頭已無蹤跡了(第一四二頁)。
雪芹原文說二丫頭抱的是「小兄弟」,高鶚改為「小孩子」讓讀者想她已經是個母親了。原文說她「同著幾個小女孩子說笑而來」,根本沒有注意寶玉,高鶚卻改成她已預先出去,「在村頭站著瞅他(寶玉)。」原文說寶玉想「下車跟了他(她)去」,乃是為後半部書中故事的伏線(詳下文),高鶚改此句為「寶玉情不自禁」,竟把他寫成見一個女孩子愛一個的「濫情人」了。下文高鶚又改「以目相送」為「眼角留情」,用以配合上文他所改的她「在村頭站著瞅他」。這樣一改,竟把這一故事弄成村姑與寶玉互相調情的不堪形象了。
原來雪芹寫這一故事是有深意的。看過後半部原稿的脂硯齋,在寶玉正要和村姑說話時被老婆子叫去這一句下,有評語道:「處處『點睛』〔6〕。又伏下一段後文。」(第三一二頁)又在上文寫寶玉詢問「鍬、橛、鋤、犁等物」的用處時,脂評說:「凡膏粱子弟,齊來著眼。」 (第三一一頁)接著寶玉引古人詩「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在這句下脂評說:「聰明人自是一喝(7)即悟。」在這一行的上端又有一條眉批說:「寫玉兄正文總於(在)此等處,作者〔用心〕良苦。壬午季春。」〔8〕從這些脂評,可知在後半部書中,作者已苦心安排寶玉有一個時期要到農村去使用他曾經「著眼」的「鍬橛鋤犁等物:——這才是脂硯所理解的「玉兄正文」。
在後半部書中,寶玉可能再遇到紡線的村姑教他干各種農活,所以在第十五回中「恨不得下車跟了他(她)去」。高鶚這個儒家的忠實信徒早已準備寶玉將來要和他一樣去考舉人,怎麼能讓他到農村去呢?如果寶玉對農村姑娘有什麼交往,在高鶚心目中,一定是輕薄的調情。從高鶚刪改的心計手法,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品格,真是「如見其腑肺然」。
(二)篡改晴雯被迫害的故事雪芹寫晴雯的被迫害以至夭卒是全書一個重要故事。不但《芙蓉女兒誄》是全書最重要的一篇韻文,而且在寫晴雯之死的情節時,作者採用了前人遺產中的三個故事,古為今用,加工改造,使它們融合成為一個新的故事。晴雯病中與寶玉換衣穿,是採用唐人小說蘇紫勞與謝耽的故事〔9〕。晴雯把指甲剪下給寶玉,是用宋代王幼玉和柳富的故事〔10〕。原著又說晴雯知道寶玉捨不得離開她,「遂用被蒙頭總不理他,寶玉方出來」(第一八八八頁)。這是用李夫人重病時拒見漢武帝的故事〔11〕。
高鶚對於晴雯之死這一重要故事大加刪削竄改,弄得面目全非。在上述雪芹採用改寫的三個故事中,他刪去晴雯蒙被勸寶玉回去的情節。在他儒家的觀念中,大概認為以李夫人比晴雯,未免太抬高了這個丫頭的身份,所以非刪不可。其實,李夫人病中不肯見武帝是為了要武帝照顧她兄弟這一自私目的。晴雯臨死之前當然極願多見一會兒寶玉,但她怕他呆久了會被王夫人發現而遭責,這才忍痛蒙被以逼他回去。所以,即使這兩個故事的情況有類似之處,雪芹所寫晴雯的品格也比李夫人要高尚得多。
高鶚在這一回的篡改中,也把晴雯的表嫂的形象歪曲了。她雖然在私生活方面很隨便,但還沒有象高鶚描寫的那麼惡劣。在雪芹的原著中,她見寶玉來探晴雯之病,雖然開始時想乘機引誘他,但經寶玉解說央求後,她不但克制了自己,還說她方才在房外偷聽寶玉晴雯的談話,發現
你兩個竟還是各不相擾。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後悔,錯怪了你們。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後你只管來,我也不羅皂你(第一八八七頁)。
寶玉在囑咐她照顧晴雯以後,還有機會再去和晴雯從容告別。
又按:就文體而詭,《芙蓉女兒誄》是仿李煜(李後主)的《昭惠周後誄》。前者全文一三七一字,前序後誄。序文八七五字,用四六駢體;誄用騷體。《周後誄》全文一○六五字,亦為前序後誄。序文八百餘字,從頭至尾是四字句。誄文亦為騷體。可見雪芹仿李煜作此誄,而不為李序文體所拘,改為四六駢文,搖曳多姿,有青出於藍之妙。(李誄見馬令《南唐書》卷六,陸游《南唐書》刪此誄文,僅記其事。)
但在「程乙本」中,高鶚先把上引晴雯表嫂證明晴雯一生清白、受人冤屈的話一起刪了。在高鶚自己改寫的故事中,晴雯表嫂先是恐嚇寶玉,逼他與她通姦。高鶚覺得原文不夠露骨,竟加上這樣一句:「(把寶玉拉在懷中),緊緊的將兩條腿夾住。」(第八七一頁)在高鶚的改本中,她還恐嚇寶玉說:「你要不依我,我就嚷起來,叫裡頭太太聽見,我看你怎麼樣!」寶玉一直在和這女人掙扎,直到柳五兒和她媽奉襲人之命給晴雯送衣服來,晴雯表嫂才只好放手,寶玉趁機趕緊逃回去,再也不見晴雯了(第八七一頁)。
在原著中,柳五兒早巳死了。她媽媽根本沒有來看過晴雯,襲人也沒有派任何人給晴雯送什麼衣服來。寶玉好好地從裡屋出來,還有機會再一次和晴雯相會。知道他捨不得離開她,晴雯最後以被蒙頭,寶玉才被迫離去。高鶚刪去寶玉第二次和晴雯相會的情節,以便讓柳五兒和她媽來時,她表嫂還糾纏著寶玉不放,把她寫得更壞更不堪,用以對比襲人給晴雯送衣服的「仁政」。
晴雯被逐,照襲人的說法,是王夫人「只嫌他生的太好……深知這樣美人似的人,不能安淨(靜),所以恨嫌他(她)」(第一八七五頁)。從王夫人盡知怡紅院裡日常的談話,從寶玉向襲人追究為什麼晴雯會被逐,很明顯是襲人向王夫人告密的結果。這個陰險、妒忌、淫蕩、偽善的「大丫頭」,是怡紅院中惟一與寶玉有男女關係的女人,然而卻正是她向王夫人告密,暗示黛玉和晴雯等對寶玉有可慮之處(第七八一頁),使得那個愚蠢而剛愎的主婦感動得自己掏腰包把二兩銀子一弔錢給襲人作月錢,凡事與趙姨娘、周姨娘一樣,把她提升為寶玉事實上的侍妾(第三十六回第八三二頁)。在向王夫人告密這一段文字中,高鶚刪去原著中襲人所說的許多譭謗寶玉和黛玉的話:說他和黛玉等常在一處不方便,「便是外人看著,也不像一家子的事」。若有人說寶玉一個不好字,「太太也難見老爺。俗語又說,『君子防未然』」。又說她自己日夜為此事操心,「又不好說與人,唯有燈知道罷了」(第七八一頁)。王夫人聽了這些話,「如雷轟電掣一般」,對襲人感愛不盡,竟說:「難為你成全我娘兒兩個名聲體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這樣好!」從此她把寶玉交給襲人,還說,「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第七八二頁)。
上面凡是引號內的文句,高鶚全部刪去(第三五一頁)。
很顯然,高鶚是站在襲人一邊的。但他也知道,襲人這些話,雖然合乎王夫人的口味,使她墜入計中,但畢竟太陰險惡毒了,若不刪去,襲人的惡跡就太顯著了。至於王夫人那些不倫不類的蠢話,若不刪去,也太不堪了,有損這位貴族太太的形象。雪芹寫這一故事,本來要暴露在晴雯被逐、黛玉婚姻這些情節上,襲人和王夫人狼狽為奸的陰謀。高鶚要「為賢者諱」,不願讀者知道在這些問題上襲人所起的作用。
王夫人聽信襲人的誣告,冤枉晴雯是引誘寶玉的「狐狸精」,卻要由晴雯的表嫂來證明晴雯和寶玉其實「各不相擾」。這樣辛辣的諷刺文字也是高鶚單人所看不下去的。因此他把七十七回這個故事重新改寫,把襲人寫得更為賢惠,巴巴的派人給晴雯送衣服;把晴雯的表嫂寫得更為下流,用腿夾住了寶玉不放!
在這以前,原著還有關於晴雯的一段簡短的歷史:
這晴雯當日系賴大家用銀子買的。那時晴雯才得十歲,尚未留頭。因常跟賴嬤嬤進來,賈母見她生得伶俐縹致,十分喜愛,故此賴嬤嬤就孝敬了賈母使喚。後來所以到了寶玉房裡。這晴雯進來時也不記得家鄉父母,只知有個姑舅哥哥,專能庖宰,也淪落在外,故又求了賴家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家的見晴雯雖在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為人卻到還不忘舊。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把〕家裡一個女孩子配了他(第一八八一頁)。
脂硯齋在晴雯「卻到達不忘舊」一句下評道:「只此一句,便是晴雯正傳。可知晴雯為聰明風流,可無害也〔12〕。一篇為晴雯寫傳,是哭晴雯也。非哭晴雯,乃哭風流也。」高鶚卻把上引原文中凡加重點之字句全部刪去。全段一百六十四字,被刪去一百二十八字(第八六頁)。上文刪去對襲人、王夫人不利的字句,這裡刪去對晴雯有利的字句,高鶚站在哪一邊,再清楚不過了。
晴雯在病炕上對寶玉說的話中,抗議王夫人誣蔑她是「狐狸精」,冤枉她「勾引」寶玉:
我雖生得比別人略好些,並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麼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 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虛名,而且就要死了,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當日也另有個道理。不料癡心傻意,只說大家橫豎是在一處。不想乎空生出這一節話來,有冤無處訴!(第一八八四——八八五頁)高鶚對於這個受冤屈、被迫害的女奴在臨死前微弱的抗議,也不許留下來,把上引有重點的字句,全部刪去(第八七○頁)。
後來晴雯要與寶玉互換衣穿,又說:
快把你穿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將來在棺材內獨自躺著,也就像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論理不該如此。只是耽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第一八八五頁)。
寶玉換了衣服,晴雯又哭道:
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耽了虛名,索性如此,也不過是這樣(第一八八六頁)。
上面這兩段話,要點是說她自己「耽了虛名」。這就是控訴王夫人對她的誣謗。高鶚為了「保全」王夫人的名譽,把這兩段文字也全部刪去,還連帶改動了故事的情節(第八七○——八七一頁)。
晴雯一生清白,被王夫人誣蔑為勾引寶玉的「狐狸精」,完全是莫須有的罪名,連晴雯的表嫂這個「淫婦」都「後悔錯怪了你們」。對比之下,王夫人還不如她有點是非之心。晴雯的表嫂對於晴雯的行為清白,不僅是非分明,還承認了自己以前誤信別人誣蔑她的話而冤屈了她和寶玉。而王夫人則完全相反,她深信襲人的譭謗誣告,顛倒是非,一口咬定晴雯對寶玉有不正當行為。這正好說明了她們的階級屬性,因為晴雯的表嫂也是貧窮出身,與晴雯同屬於一個女奴階級。而王夫人則是封建貴族的統治階級頭目之一。襲人則不僅是背叛了自己的階級,正在向上爬的投降派,而且是王夫人派駐怡紅院的情報特務。高鶚在這故事上的種種刪改,處處衛護王夫人與襲人而貶損晴雯,也明白無誤地反映了這位舉人的階級屬性。不但如此,王夫人後來把攆走晴雯、芳官等事向賈母匯報,連賈母也深覺詫異:
但晴雯那丫頭,我看他甚好。怎麼就這樣〔13〕起來?我的意思,這些丫頭們(包括襲人),那模樣兒,言談針線,多不及他。將來只他還可以給寶玉使喚得。誰知變了?(第一八九六頁)這個把晴雯從小帶大來的老太君,對於晴雯的評價在別的丫頭(包括王夫人所賞識的襲人)之上,而且她也不相信晴雯和寶玉有什麼不正當的行為。為了證明這一點,賈母又從寶玉的角度分析他平時對女孩子們的態度:
……也從未見過這樣的孩子:別的淘氣都是應該。只他這種和丫頭們好,更叫人難懂。我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和丫頭們頑鬧,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愛親近他們。及至細細查試,究竟不是為此,豈不奇怪?(第一八九七——一八九八頁)
這一段也是用賈母的話證明寶玉和那些女孩子們(除了襲人)並無不正當的關係。富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位受全家尊敬的老太君對於晴雯的看法,競和被認為「淫婦」的晴雯表嫂的看法並無不同,都認為晴雯和寶玉並無不正當關係。因此高鶚不但刪去了前文晴雯表嫂證明晴雯無辜受屈的話,連這一段一百五十多字賈母的話也刪除了。在高鶚的筆下,連賈母也沒有為晴雯辯護的言論自由。 高鶚的目的很顯然:正因為晴雯在女奴之中最有反抗性,不像襲人那樣早已背叛了自己的階級,變成了剝削階級的王夫人的特務,一心要往上爬(這一點和高鶚是一樣的),所以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秩序,必須刪去原著中說到晴雯的優點和無辜受害的話,也要刪去襲人在王夫人面前說的一些最陰險的挑撥調唆的話,用以減少襲人和王夫人迫害這個叛逆女奴的罪惡。
四、美化反面人物或減輕其罪惡上文說到高鶚刪改有利於正面人物晴雯的原文,同時也刪去不利於反面人物襲人的原文。這二事有時不免要相輔而行。當然,《紅樓夢》中數一數二的反面人物是王熙鳳,因為她不但最陰險狠毒,而且也是權勢最大的統治者。原文中對這個反面人物有許多不利於她的描寫,高鶚在緊要關頭刪改一些字句,可以在讀者對她的印象中,直接減輕她的罪惡,也就能間接減少對封建統治階級的仇恨。
王熙鳳濫用權力是從協理秦可卿喪事開始的。賈珍來請她協理寧國府時,王夫人對這個內侄女能不能辦這樣大事是不放心的:「怕她料理不清,惹人恥笑。」但精明的鳳姐卻從這件事上看出了正是她賣弄才能,樹立權威的難得機會。原文說她
雖然當家妥當,也因未辦過婚喪大事,恐人還不服,巴不得遇見這事。今見賈珍如此一來,他(她)心中早已歡喜。先見王夫人不允,後見賈珍說的情真,王夫人有活動之意…… (十三回,第二八六頁)
這一段表明她渴望抓權的心理,在程乙本中被高鶚刪改成這樣兩句:「今見賈珍如此央他,心中早巳允了」(第一三○頁)。
一旦穩坐了寧國府的交椅之後,王熙鳳揪出了一個遲到的女僕來發施她的下馬威。她喝命眾人把這女僕帶出去打二十板子,又擲下寧國府對牌出去革她一月銀米。在這裡雪芹原文生動地描繪了她是怎樣樹立威勢的:
眾人聽說,又見鳳姐眉立,知是惱了,不敢怠慢:拖人的出去拖人,執牌傳諭的的忙去傳諭。那人身不由己,已拖出去挨了二十大板,還要進來叩謝。鳳姐道:「明日再有誤的,打四十;後日的,六十。有要挨打的,只管誤。」(第二九六頁)
王熙鳳是善於放債的。即使在打僕人板子的時候,她也沒有忘記利上加利。至於「打了屁股還要向青天大老爺謝恩」,倒也並不是王熙鳳的新發明,而是當時衙門裡的常規,她不過是援例照辦而已。雪芹這一段描寫,暴露了封建統治者怎樣對勞動人民在肉體上傷害之後再加以精神上的傷害——這是過去司空見慣,無人非議,然而難得記錄下來的罪惡歷史。在渴望自己也爬上去做「青天大老爺」的高鶚看來,這種描寫太刺目了,因此上面引的一大段有關鳳姐大施威風的妙文,在程乙本全被刪除了(第一三五頁)。這麼一刪,不但王熙鳳不顯得那麼兇惡,讀者也不會聯想到當時衙門裡的黑暗殘暴了。
說到放債,王熙鳳連她丈夫也瞞著的。有一次旺兒給她送利錢來,正好賈璉在家,平兒出去遮掩過去,不讓他聽見。後來王熙鳳問平兒,她說起「奶奶的利錢銀子」。高鶚把「奶奶的」三字刪了,改為「那項利銀」(十六回,第一五一頁)。下文又刪去「二爺倘或問奶奶……少不得照實告訴二爺」一段三十多字。
第十五回中說到秦可卿停靈(棺材)的鐵檻寺,原是賈氏上世修造以便停靈和送靈人暫時寄宿之用。原文說:
有那家業艱難安分的便住在這裡了。有那尚排場有錢勢的,只說這裡不方便,一定另外——或村莊、或尼庵——尋個下處,為事畢晏退之所。即今秦氏之喪,族中諸人皆權在鐵檻寺下榻。獨有鳳姐嫌不方便,因而早遣人來和饅頭庵的姑子淨虛說了,騰出兩間房子來作下處(第三一四頁)。
這段文字很重要,作者特寫「獨有鳳姐」離開「皆權在鐵檻寺下榻」的「族中諸人」而另行住到饅頭庵中,因而在那裡和尼姑淨虛搞成了一筆骯髒交易,貪了三千兩銀子的賄賂,害死了一對青年男女。
高鶚竄改這一段文字,手法比較巧妙:不是大段整句的刪去,而是改動幾個關鍵字眼,使讀者的印象完全改觀。上引原文第一句有「安分的」三字用以襯托不住鐵檻寺的是「不安分的」,這正指下文住到饅頭庵去的鳳姐。因此,高鶚先把「安分的」三字刪去。下面說到「即今秦氏之喪」,原文說族中諸人皆住鐵檻寺,獨有鳳姐住饅頭庵,以便暗中作惡。高鶚把此句改為:
族中諸人,也有在鐵檻寺的,也有別尋下處的。鳳姐也嫌不方便,因遣人來和饅頭庵的姑子靜虛說了……(第一四三頁)這樣,他把「族中諸人」分為兩派:一派住鐵檻寺,一派住饅頭庵。鳳姐不過是後一派中的一分子而已,而且也並非「不安分的」。這就使讀者大大改善了對鳳姐的印象。但實際上除了鳳姐和她帶在身邊的寶玉、秦鍾外,賈氏族中再也沒有「別尋下處」而住在「饅頭庵」的任何人。高鶚改了這裡,忘了那裡,暴露了他為了減輕鳳姐罪惡而捏造的也住饅頭庵的另一派「族中諸人」,並不存在,反而把文字改得前後矛盾了。下文說到寶玉要求鳳姐在庵中多住一天,她計算「順了寶玉的心,賈母聽見,豈不歡喜」(第三二一頁)。可見她答應寶玉再住一天,乃是從討好賈母這個戰略上考慮,並非真心順寶玉之意。高鶚刪去「賈母聽見,豈不歡喜」八字,使讀者認為鳳姐真是為照顧寶玉而多住一天。同時也遮掩了她諂上的卑劣心理。
王熙鳳放債是來旺經手的。來旺老婆是鳳姐出嫁時的陪房。來旺的兒子看中了王夫人的丫頭彩霞,彩霞自己和她父母因嫌那小於又醜又不成材,都不願意這頭親事。來旺老婆卻來求鳳姐。鳳姐要來旺替她放債,便用勢逼婚。賈璉為此事派林之孝去女家勸說,林之孝不肯去,反而勸賈璉「別管這事」,因為大家知道這小於不成材:
豈止吃酒賭錢! 在外頭無所不為。我們看他是奶奶(指王熙鳳)的人,也只見一半不見一半罷了。
賈璉道:「我竟不知道這些事。」(第一七三五頁)
這一段,連同其他一些細節,在程乙本中全被高鶚刪了(第八○七頁)。最後鳳姐把彩霞的媽叫來,要她把女兒許給那個小流氓。高鶚刪去的上文不但暴露了「奶奶的人」怎樣無法無天,也透露了榮府奴僕們對於這位「奶奶」的看法,使她在這頭親事上的獨裁行為更令人痛惡。高鶚刪去上引文字,為王熙鳳開脫了她在這件事上的罪行。 第六十九回王熙鳳用借刀殺人法害死了尤二姐,賈璉回來哭她說:「你死的不明。」賈蓉「向南指大觀園的界牆」。賈璉會意……說,「終究對出來,我替你(尤二姐)報仇」(第一六六三頁)。高鶚全刪此段一百多字(第七七三頁),不但掩蓋了鳳姐的罪惡,也使後半部書中賈璉報仇的故事失去了聯繫上文的脈絡線索。
王熙鳳是《紅樓夢》女主人中作惡最多、血債纍纍,手上有好幾條人命的反面人物,而高鶚為她刪去細節,開脫罪行,真是無微不至,煞費苦心。高鶚這種作風,我們並不奇怪。因為他是封建統治階級中的正統儒家,當然同情賈家的所有統治者。奇怪的是解放以後(1957)還有人主張用高鶚改過的「程乙本」,而不用雪芹原本的義紅樓夢》作為一般的普及本。
在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紅樓夢》書中,除了元春省親這一故事外,很少提到當今「皇上」。作者甚至於還借林黛玉拒收寶玉轉送給她的葷苓香串一事,間接地把當今「聖上」包括在「什麼臭男人」之內(第十五回,第三○八頁,十六回,第三二七——三二八頁)。其實,全書主題在寫封建大家族的衰亡,並沒有什麼談到「皇上」的必要。但在高鶚的修正本中,只要談起賈政做官,便加上一些稱頌皇上的諛詞。例如第三十七回開始,原文只有一句話:「這年賈政又點了學差」(第八三九頁。作者寫這一句,無非是要把賈政支使出去,讓寶玉和姐妹們可以在園子裡生活得自在些,以便結社做詩,不受這偽君子假道學的干擾〔14〕。可是高鶚抓住這個機會,不但大做其「頌聖」獻媚文章,而且盡力美化賈政這個榮府的「聖人」,添上這樣一段不怕肉麻的文字:
且說賈政自元妃歸省之後,居官更加勤慎,以期仰答皇恩。皇上見他人品端方,風聲清肅,雖非科第出身,卻是書香世代;因特將他點了學差,也無非是選拔真才之意。這賈政只得奉了旨……(第三七九頁)
第七十一回賈政回家,在雪芹原書中也不過照例一筆帶過:「話說賈政回京之後,諸事完畢,賜假一月,在家歇息。」(第一六八九頁)高鶚卻把這句話拉扯成兩段文字,共有十行二百五十字之多,而且兩段文字意義重複,又自相矛盾。第一段說賈政回來先到「賈母房中」,由「賈母處兩個小丫頭,匆匆忙忙來找寶玉」,告訴他「老爺家來了」。「寶玉聽了,又喜又愁」。但下一段卻說:
賈政回京覆命,因系學差,不敢先到家中。珍、璉、寶玉頭一天便迎出一站去,接見了。……便命「都回家伺候」(第七八五頁)。
這是說賈政未到家時寶玉頭一天已見了,怎麼還有上文「兩個丫頭」來告知,「寶玉聽了又喜又愁」的情景?這分明是說寶玉此時才知道賈政回來,那末他「頭一天」迎出一站去」,把他和珍、璉「接見了」的,豈不是另外一個「賈政」?在這第二段中,高鶚為什麼又添入這段文字,以致弄得上下文自相矛盾?原來他又要讓賈政「次日面聖。諸事完畢,才回家來」。
從上面舉的例子中,可以看出高鶚不但急於刪改原文,而且在他認為必要時,還會在反儒反封建的雪芹原著中,匆匆忙忙塞進一些尊儒頌聖的私貨去,以至弄得自相矛盾。
這裡還須指出:在曹著原書八十回中,作者從不提起小說中任何人有「面聖」之事。甚至於連元春也沒有提到過「面聖」。她和「皇上」的關係,只憑她的含糊的頭銜中一個「妃」字的暗示,從未有過明文記錄。高鶚一再要賈政「面聖」,無非要通過賈政的「君君臣臣」的孔孟之道,藉以減少寶玉平日反儒叛道的氣氛。如果把上文第一節高鶚對於本書主題思想的篡改,結合本節所舉許多刪改和摻入的例子一起考查,他之所以這麼幹的動機和目的就更加清楚了。
五、把原著文字改成不通
曹雪芹所寫的《紅樓夢》在文字和語言的運用方面表現了高度的藝術性。高鶚舉人在這方面遠遠不如雪芹,但他卻要給他的前輩改卷子,即他和程偉元的《紅樓夢引言》所謂「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這最後一句不是謙虛而是強辯,因為他們所謂「增損數字」,其實是大段刪削,已如上文所舉。至於修辭方面的改動,則很明顯是要「爭勝前人」,而才力短絀,往往改得文理不通,弄巧成拙,頗不「便於披閱」。這方面的例子真是舉不勝舉。試以第十九回寶玉到襲人家裡訪問一事為例。
我們知道雪芹用北京話寫書中人物的談話,而高鶚則並不懂得北京話中一些習慣的用法,但卻要不懂裝懂,擅改雪芹的原文。即如北京話中有的語詞在語尾加「兒」,有的卻不加。在改寫雪芹原著時,高鶚常常在原文沒有「兒」字的語尾上加上「兒」字。例如原文中的「偷空」、「熱鬧」、「地方」、「悄悄」、「盡力」、「寶貝」下面都沒有「兒」字(第四○九、四一五、四一六頁),在「程乙本」中全被高鶚改成「偷空兒」、「熱鬧兒」、「地方兒」、「悄悄兒」、「盡力兒」、「寶貝兒」(第一八五、一八七、一九○頁)。這些例子,在「脂戚本」中也沒有「兒」字語尾。 高鶚這麼一改,把書中人物談話的語氣變得做作而不自然。有的例子證明高鶚根本不懂原文而無知妄作:例如把原文「乍著膽子」 (第四○九頁)改為「大著膽子」(第一八五頁)。「乍著膽子」是小心翼翼地鼓起勇氣,與「大著膽子」不同。把原文的「歲屬」(第四一○頁)改為「歲數」(第一八五頁)。「歲屬」是一個人生年所屬的生肖(如屬牛、屬羊之類),「歲數」則只指年歲多大。
原文寫寶玉進屋子,襲人的表姐妹們「都低了頭,羞慚慚的」(第四一三頁)。這是女孩子見了陌生男人的正常現象。但是這個高舉人,不知他自己想著了什麼事,卻讓她們「羞的臉上通紅」(第一八六頁)。後來寶玉勸襲人回去,襲人說:「悄悄的!叫他們聽著什麼意思?」(第四一五頁)高鶚改為「悄悄兒的罷! 叫他們聽著作什麼?」(第一八七頁)
回家以後,襲人騙寶玉說,「我媽和哥哥商議,教我再耐煩一年,明年他們上來就贖我出去的呢。」寶玉聽了這話,「越發怔了」襲人又說她家住在別處,「獨我一個人在這裡,怎麼是個了局?」(第四二二頁)高鶚把這段文字中的「耐煩」改為「耐」,「怔了」改為「忙了」,「了局」改為「了手呢」(第一九○頁)。這些改動,只要把它們兩兩對比,不必再加評論,讀者即可一目瞭然:高鶚改作的低劣是由於他不懂原文的意義。例如「怔了」是驚奇得呆了。因上文寶玉聽襲人話中有因,已吃了一驚,所以下文說「越發怔了」。高鶚改成「忙了」,可謂毫無意義,文理不通。寶玉本來沒有什麼可忙的,怎麼會「越發忙了」?「了局」和「了手」意義上相差也很遠。
原著說,寶玉要回家時,襲人「命她哥哥去或雇一乘小轎,或雇一輛小車送寶玉回去。」(第四一六頁)高鶚刪去「或雇……」兩句,改為「去雇一輛千乾淨淨、嚴嚴緊緊的車。」下文凡遇「轎」字一律改為「車」字:「看著上轎,放下轎簾」改為「看著上車,放下車簾」(第一八七頁),下文「住轎」、「抱出轎來」改為「住車」,「抱下車來」。上文襲人怪茗煙不該帶寶玉上街,說「街上人擠車蹦,馬轎紛紛的」 (第四一三頁),被改為「街上人擠馬碰」(第一八六頁)。高鶚到處刪去「轎」字〔15〕,大概以為作為交通工具,北京街上很少用轎。這倒也是對的。但他忘記了第十四回來吊秦可卿之喪的客人就有「十來頂大轎,三、四十小轎,連家下大小轎、車輛不下百餘十乘。」(第三○三頁)那裡刪得完這些大小「轎」字呢?實際情況是:雪芹寫這些故事時,他腦中的故事背景在南京,而轎子是當時南京街上常見的交通工具〔16〕,正如大觀園裡有些花木果品(桂花樹、梧桐、芭蕉、梅花、鮮荔枝、鮮菱等)只有南方才有。高鶚刪改這些字眼,看似無關緊要,但卻為研究《紅樓夢》故事背景、作者行誼等問題,造成不必要的困難。 但高鶚最大的本領,還不僅能變轎為車,而且能賦予茗煙以孫行者般的神通,能化一身為二人。當寶玉回家時,雪芹原文是「花、茗二人牽馬跟隨」(第四一六頁)。「花」是襲人之兄花自芳,「茗」是寶玉的書僮茗煙。但在程乙本中,竟被改為「茗煙二人牽馬跟隨」(第一八七頁)。「茗煙」一身竟化為「二人」。這樣不通的文字,一經洋博士吹噓,數十年來熟視無睹,還以為包含這樣「妙文」的「程乙本」是《紅樓夢》最好的本子,以至謬種流傳,至今不絕!
高鶚不但改雪芹的散文,他尤其愛改雪芹的韻文。第五回警幻仙子出場時作者仿《洛神賦》寫她的狀貌,全文才短短的二百四十七字,競被高鶚改動了七十來字。有的雖然無損原意,有的卻因高鶚自己的無知,被改得不通了。例如原文「珠翠之輝輝兮,滿額鵝黃」(第一○八頁),這是用古代美人額上施「約黃」的典故(正如後世用粉),高鶚不懂這典故,妄改為「鴨綠鵝黃」(第四七頁),這使「綠」「黃」二色都變成「珠翠」的形容詞了。「珠翠」沒有鵝黃之色,額黃也不能有「鴨綠」。原文又有「應慚西子,實愧王嬙」一聯。被改為「遠慚西子,近愧王嬙」。若以時間為遠近,則王嬙是西漢人,也不能算「近」。若以空間為遠近,則西子、王嬙又豈能同時在一地出現?原文用「應慚」、「實愧」,都是虛擬之詞,借作比方。高鶚一定要用具體的「遠」、「近」來坐實,反而弄巧成拙了。
尤其不通的是高鶚擅改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兒誄》序文。雪芹原文只說寶玉「又備了四樣晴雯所喜之物」。這四樣物事在誄文說明是「群花之蕊、冰鮫之穀、沁芳之泉、楓露之茗」(第一九二五頁)。但高鶚卻改為「又備了晴雯素喜的四樣吃食」(第八八六頁)。可是誄文中列舉的「蕊、縠」等物卻沒有改,於是這四樣都變成「吃食」了。不知晴雯素日是怎樣「吃」花蕊和鮫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