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一從二令三人木」

新解「一從二令三人木」

新解「一從二令三人木」

紅樓文化

在《紅樓夢》一書中,最不易解答的問題之一,就是閥於鳳姐的那首詩中的「一從二令三人木」。原詩照甲戌本是這樣的:

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身才。

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在「一從二令三人木」之下面,有脂批說:「拆字法」。因此自從清朝,研究《紅樓夢》的人,都是用「拆字法』來研究這三個字,但至今仍無妥善的解答。

    最早的解答至今可以找到的是周春《閱紅樓夢隨筆》:「案詩中『一從二捨三人木』句,蓋二令冷也,人木休也,一從月從也,三字借用成語而已。」

    其後,或按其說法,或直接說出無法解釋。如胡適在其《紅樓夢考證》中即說:這個謎竟無人猜得出,許多批《紅樓夢》的人,也都不敢下註解。所以後四十回裡,寫鳳姐的下場,竟完全與這『二令三人木」無關。

    林語堂在《平心論高鸛》中亦指出:第三句猜謎,至今無人猜出,是一微憾。但也不是高鶚作偽之什麼大證據(或曰二令為冷,人木為休,寓冷休意,頗近,但又漏「一從」及「三」字)。這條只算懸案。至於「哭向金陵事更哀」,確是鳳姐臨死時情景。(單行本,一○一頁)吳氏在《考稗小記》中,對這個問題有另一種看法:

    或解之曰:(大意)鳳姐對賈璉最初是言聽計「從」,繼則對賈璉可以發號施「今」,最後事敗終不免於「休」之,故曰「哭向金陵事更哀」云云.按此說甚是。

    此一解釋似乎較之「冷休」的解釋,來得合理。但並未受到注意。

    一九六○年九月,嚴明先生在台灣的一個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長文,題目是《鳳姐的結局——一從二令三人木》,企圖對此一問題,加以全面研究。原文甚長,無法大量引用,大意是:二令是冷字,曾有人猜出,不錯。而三人木既不是來字,也不是一個休字,而是「夫休」。一從的從,抽出五個人字,剩下「卜」字,如與「一」字拼起,就成為下字或上字,五個人應稱成「眾人」,因而由拆字法打謎,應是「上下眾人冷,夫休。」可簡成「眾冷夫休」,「眾冷」即「眾叛親離」之意,再加工「其夫賈璉休棄」,這即是鳳姐的結局,臨死前的情景。嚴氏並自鳳姐的行為,加以研究,以確定其說法。

    嚴氏大作發表後,很快的就有周策縱先生的反應。周氏不同意嚴氏的解釋,同時也不贊同其他解釋。他自己有他的說法,寫了一篇《論開於鳳姐的「一從二令三人木」》,刊在《海外論壇》,本人無法找到原雜誌,是從新亞書院《紅樓夢研究專刊》上讀到的,該刊轉載了全文。周氏說:「我去年重讀《紅樓夢》第六十八和六十九兩回時,發現曹雪芹曾很明確地暗示著他的所謂「一從二合三人木,是指鳳姐害死尤二姐的事。」他在《紅樓夢》第六十八回,找到了「一從」二字,是尤二姐說的:「奴家年輕,一從到這裡,皆係家母和家姐主張。」意思和「只從」或「自從」一樣。周氏解釋說:「曹雪芹在冊詞中用『一從』,自然是由於和下面的『二』『三』相關連之故,又為了怕人找不到線索,所以特地在第六十八回裏尤二姐的口中用這兩個字來作指標。」至於「二令」,是鳳姐下的兩道命令,周氏說:「一面『命』旺兒暗地裡唆使張華去都察院控告賈璉,另一面又『命』王信用餞去疏通察院反坐張華以誣告罪。原文在這裏用了兩個命字。」「三休」呢,周氏白第六十八回及六十九回的鳳姐說話中,找到三個「休』字。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把上述的說法,歸成兩類,一類是認為此七個字是指鳳姐跟尤二姐的事,這是周氏的說法;一類認為是指鳳姐的結局,除了周氏之外,都是這種看法。不過說來說去,除了《考稗小記》之外,都是受「拆字法」的影響,非要把七個字算在一道,連一、二、三這三個字,也是「拆字」的一部份。這樣一來,解釋的方法就僅僅限制在脂批所說的「拆字法」了。但是脂批並未說明如何拆。後來研究的人,只在這三個字中轉圈圈。

    我們不能完全不信脂批的話,但是也不能過份相信脂批。脂批到現在為止,還無法確定是誰寫的。批書人的意見是否就是作者本意,不得而知。把這七個字解釋成「眾冷夫休」,或是計算有幾個「一從」,幾個「令」(但卻是命),幾個「休」,似乎都是在變文字把戲,難以舍人心服的。

我們要尋求「一從二令三人木」的解釋,必須把第五回中的並列在一起的詩,先加以研究,看看那些詩都說些甚麼,然後,我們再將周、嚴諸先生的解釋,討論一下;進而再尋求一個合理的解答。

我們先看看列在一起的詩。詩大都是四句,前兩句大多是描寫怎樣一個人,因此,後兩句頗為重要。先看第一首:第一首與其他各首不同,並非四句。這裡只摘末兩句:

壽妖多因誹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

這是說晴雯之死。因為出現在前八十回中,說後四十回係高鶚作的,也不能不承認,這是事實,第二首末二句是:

堪羨優伶有輻,誰知公於無緣。

這是說襲人嫁給蔣玉函。毫無疑問是她的結局,第三首:

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

近人有人認為此二句應該說是「香菱是應被夏金桂折磨死的」。但後四十回並非如此。此處不擬討論後四十回問題。但是若說這兩句話是指香菱的結局,大約無疑問吧!第四首後二句是:

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

此二句此較晦澀,但是指黛玉、寶釵之結局,亦頗合理。第五首是指元春的,後二句是:

三春爭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夢歸。

這指元春去世,在《紅樓夢》第九十五回也說:「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賞月,存年四十三歲。」所謂寅虎、卯冤,故稱為「虎兔相逢」。這兩句話是元春的大結局。第六首後二句:

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

是指探春遠嫁,了結一生大事,也是結局。第七首:

展眼弔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

這兩句話不好懂,且又不易自《紅樓夢》書中看出。自字面而言,必是指結局,而非一生中某一件事。第八首是:

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

這是指妙玉被劫,見於第一百一十二回。亦可算作結局。第九首末二句是:

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粱。

指迎春嫁孫紹祖,早逝,第十首末二句是:

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傍。

指迎春出家,自然係她的結局。第十一首是指鳳姐的一首。第十二首後二句是:

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是指巧姐靠了劉姥姥才能保全。第十三首全詩是:

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

如冰水好空相妒,枉與他人作笑談。

這一首詩也是說李紈的一生,守寡到底。最後一旨末二句是:

漫言不肯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

語句不兌晦澀難懂,秦氏之生活似乎有難以「公諸於世」之處。不過指秦氏之一生,殆無疑問。

    就上述討論,我們知道,其他十三首詩,大都是指一個人的結局,無一首是專指某一件事。在第六十八、六十九回,雪芹無意中,用了「一從」,用了三個「休」字,我們實無理由即認為雪芹「故意」如此,而制定「一從二令三人木」是指尤二姐一事。鳳姐之事,全書甚多,尤二姐的事,並不是最大的一件。因此,周氏之說,不大使人滿意。

    再就拆字法說,周氏將「命」解釋成「令」也有問題。命跟令的意思儘管相同,但並不是一個字。而且,在第六十八回,也不是僅僅兩個命字。「旺兒頷命」不是又多了一個麼?「一從」如果是解釋成「自從」,與下面兩個「令」字,三個「休」字之體例不合。如果解釋成只有一個「從」字,又非事實。「從」在第六十八回有好幾個。第二個是鳳姐口中的「他也從今後悔……」,第三個是善姐對尤二姐說的:「外頭從娘娘算起……」。我想以曹雪芹之大才,絕不可能把「從」「令」(用命代)「休,)三個字嵌在第六十八回與六十九回,作這種文字把戲。同時,照前面所說,與此詩並列的詩,沒有一首作這種把戲。所以,我們可以斷定,鳳姐與尤二姐之事,與此七字無關。

    就拆字看,就此詩必是鳳姐的一生結局看,嚴氏的說法,較之周氏易於被人接受。但是「上下眾人冷,夫休」之拆法,似乎太過分重視「拆字」。雙立人,也算作兩個「人」字,而「眾」是俗寫,在《辭源》、《辭海》中未收;加上「卜』字用兩次才成「上」「下」;使人覺得此種「猜字」法,很難令人相信就是曹雪芹的意思。

    其實,《考稗小記》的記載,不大令人注意。但卻值得進一步研究。在那段文章中,「一」「二」「三」是被解釋成「最初」「繼而」「最後」。這是非常有見地的。不過對「從」「令」人木」的解釋,卻有商討的餘地。

    首先,「鳳姐對賈漣最初是言聽計『從」。試自聖書來看,鳳姐對賈璉甚少聽從之處。

    舉例來說,第二十二回賈璉自己對鳳姐說的話:「罷、罷,這空頭情我不領。你不盤察我就夠了,我還怪你……」由此可知,誰聽從誰。

    再自第二十四回賈芸對鳳姐說的話:「求叔叔這事,嬸嬸休提,我昨兒正後悔呢。早知這樣,我竟一起頭兒求嬸嬸,這會子也早完了,誰承望叔叔竟不能的。」後來,賈芸果得了差使。

    周策縱先生在前述的文章中,對這一項賈璉對鳳姐之事也有批評,他說:「賈璉對鳳姐最初何嘗真正聽從?至少他在外面的行動就正是鳳姐所不滿的,所以說他把『外人』當『內人』。」似乎開首五個字的兩個名字,排印時顛倒了。不過,我認為鳳姐對賈漣並非言聽計「從」,不是我一個人說。

    其次,「繼則對賈璉可以發號施『令』」。對賈璉發號施捨的事,原書找不出。

    而「最後事敗,終不免於『休』之。」人木」解作「休」是合拆字法的,而且因為每句詩是七個字,不得不用此「拆字法」。所以我疑心脂批「拆字法」是指此處,而不是全句詩。「事敗」不知何所指,這句話大體是可以接受,但是必須與前面的「一從」及「二令」合在一起,才能解釋。

    就全書來看,賈璉與鳳姐絕無任何言聽計從之事。但是賈母對鳳姐可謂「言聽計從」。我們隨便舉幾例:

    先看第三回脂批:「阿鳳一至,賈母方笑。」「阿鳳笑聲進來,老太君打譚,雖是空口傳聲,卻是補出一向晨昏起居,阿鳳於太君處承歡應候一刻不可少之人。」卻是極淡之語,偏能恰投賈母之意。」單就這些脂批,即可知賈母跟前,鳳姐是一得意之人。

    再就幾件事來說。例如第三十八回。湘雲請賈母等賞桂花,賈母到了園裹。賈母問:「那一處好?」王夫人說:「憑老太太愛在那一處,就在那一處。」鳳姐卻說:「藕香榭已擺下了。」於是就在藕香榭吃。

    再就第五十一回說,鳳姐提議李紈帶著姑娘們在園子裏吃飯。賈母立刻就說:「我也正想著呢!」其實賈母未必想到,不過是鳳姐的話,賈母是完全聽從。接著賈母對鳳姐還大加稱讚:「今兒我才說這話,——素日我不說,一則怕逞了鳳丫頭的臉;二則眾人不服。今兒你們都在這裡,都是經過妯娌姑嫂的,還有他這樣想的到的沒有?」這裡一則說明賈母之喜歡鳳姐,二則說明賈母根本未想到這件事,聽從她的意見而已。

    所以,我們可以說賈母對鳳姐是「言聽計從」。

    賈母開始發號施捨,是起於聚賭一事。園中聚賭由來已久,在第四十三回末,黛玉對送燕窩的人說:「我也知道你們忙。如今天又涼,夜又長,越發該會個夜局,痛賭兩場了。」婆子回答說:「不瞞姑娘說,今年我大沾光兒了。橫豎每夜各處有幾個上夜的人,誤了更也不好,不如會個夜局,又坐了更,又解了悶。今兒又是我的頭家。如今園門關了,就該上場了。」既然連黛玉都知道的事,鳳姐不會不知,鳳姐在那個時候尚未病,也無法拿病來推諉。但此事一直到第七十三回才由賈母出來,命令總理家事的四個媳婦,查個水落石出,將為首者逐出,不許再入園,但鳳姐只說了一句:「偏生我又病了。」

    八十回以後,仍可找到例子,抄家之後,賈母分財產即其一例,但是許多人認為八十回以後無稿,因此認為並非曹雪芹原意,本文不擬牽涉到這個問題,但我認為至少有一部份殘稿,大致結構後四十回仍是曹氏原意。

    我們說,賈母曾下命令,這是事實。

    再說「休」字。休字本來的意思是「息止」的意思。「出妻」是後來的意思。如果照「息止」的意思看,「死」未嘗不是一種「息止」。這個字是暗示鳳姐不長壽。與後四十回中,鳳姐之結局正合。

    因此,「一從二令三人木」應該解作「最初賈母對鳳姐是言聽計『從』;繼而賈母發現許多家務上未處理的事,只好親自替鳳姐發號施『令』;最後,鳳姐因病早逝,即所謂『休』了。」

    在這裡,就有了一個問題,如何解釋「哭向金陵事更哀」。這個問題是「是否必須要活著哭向金陵」?前面所引嚴明先生的大文,談到這一點說:「『哭向金陵』的這個『哭』字,惟有活人才能用得上,亦即活人才能『哭』。」就後四十回看,鳳姐之「哭」仍在活著。一個人到了死前,總希望自己的屍體運\回老家,這就是鳳姐哭的原因,也是「哭向金陵事更哀」,這跟上面七個字「一從二令三人木」正可照應。「向」就是「朝向」,朝著金陵方向哭,但是又不能回去,豈不是一樁可哀的事嗎?因此,林語堂先生所說:「至於『哭向金陵事更哀』,確是鳳姐臨死時情景。」與我的意思一樣。

    所以,我認為我對「一從二令三人木」是一個比較接近事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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