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妹妹的錢
林如海任鹽政,這是個大大的肥缺。康熙為讓他的寵臣、曹雪芹祖父曹寅填補虧空,就曾讓他兼任此職。由此可知,連皇帝也明瞭其中的混沌。除非是象海瑞那樣的怪人,就算是清官,多多少少也能撈點油水,沒有理由認為林如海是個例外。何況林如海也是世家子弟,即使比不上賈府富貴,也應相去不遠,否則最疼愛賈敏的賈母不會將她嫁入林家。從林黛玉的性情修養來看,林家是教子有方的,不至於象賈府一樣生產大批「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漸漸無所不至」的敗家子,所以到林黛玉一輩,不可能已經「寅年吃了卯年糧」,至少土地、房產應該不少,還有賈敏的嫁妝。即使算不上大富大貴,自吃自用肯定夠了。像邢家書中沒提過身世,應該還比不上林家,邢大舅就嚷嚷「光是我邢家的傢俬就夠了」,林家總要比他強點吧?那麼她家的財產去哪兒了?這是與小說內容、精神無關的題外話,但我卻始終不能釋然,總想替妹妹討個說法。看來,像林妹妹那般「超逸」可不是容易的事。
我懷疑林家的資產是被賈家吞沒了(當然這不是什麼新鮮說法),說不定就是賈璉辦理林如海喪事時一手操辦,他自己大概也中保私囊了不少。賈府中人大都知情,但不言語,反正這樣的巧取豪奪也不是第一回。所以,前八十回裡,我們可以看見鳳姐與黛玉的關係相當友好,憐愛有加,常通來往,並且能夠互開玩笑。反是與她親戚關係更近的寶姐姐之間,十分冷淡。她贊成二玉的婚事,恐怕相機在老太太面前也提過,也未嘗不是出於理虧和補償的心態。進一步來說,這段婚姻可以使賈府吞沒林家財產的行為合法化,所以王夫人縱然不喜歡林黛玉,也很難反對這樁婚事。而林妹妹對這位潑辣的鳳姐也十分放肆,絕無半點謹小慎微,鳳姐對黛玉尖刻的言語也從來沒有半分惱怒。更難得的是,林黛玉十分瞭解鳳姐對她的情感態度。寶釵建議她吃燕窩時,她認為不會有意見的人裡鳳丫頭算得一個。
聰敏如她連賈府的經濟狀況都一清二楚,怎麼會料不到自家的財產去處?只是,明白歸明白,她始終不在乎,「利」這一字在她的字典中不存在,的的確確是個「神仙似的妹妹」。然而,在高鄂的筆下,林妹妹不僅接納了八股文,對於金錢的觀念也大變,忽然在意起「不少下人伏侍」的物質享受,甚至追求「惟我獨尊」,活脫脫煉了《葵花寶典》的模樣。這種區別恐怕只能說明曹、高二人精神境界的差異比「人與類人猿」之間的差別還大。
然而,林黛玉終究是太年輕太清高,對於財產缺乏量化的概念,所以依然得出了寄人籬下、用人錢財的結論,也因此造成了她一切心病的根源。那些清寒透幕、雨打瀟湘的無眠之夜裡,她是怎樣一次又一次奢想:若她還是林家的小姐,林賈兩家再次聯姻是多麼順理成章的結局,那種「春日早起摘花戴,寒夜挑燈把謎猜,添香並立觀書畫,步月隨影踏蒼苔」的鴛侶生涯原本來就應是她的宿命。
當然,他們悲劇的最終原因,不是金錢,而是時代與個性的必然。放在現代社會,以林瀟湘的姿色才華,窮一點也沒有關係,完全用不著自哀自憐。只要她夠激進,再做做瑜珈、打打網球什麼的,做戴安娜第二也指日可待——少年時,我就曾想過,她嫁給北靜王不是更好麼?由是知,吾與顰卿之差異也同「人與類人猿」之間的差別相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