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四十回失敗原因之淺析
自從120回本通行以來,不少讀者心目中總覺得這是一部整書,彷彿出於一人之手,即使現在已考定有高氏續書這件事,也很難打破讀者的慣性思維。高作40回書既是一種小說,就得受兩種拘束:所敘述的有情理嗎?所敘述的能深切地感動我們嗎?如兩個答案都是否定的,批語就是否定的了。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續《紅樓夢》而作的,並非獨立的小說;所以又得另受一種拘束,就是「和八十回風格相似嗎?所敘述的前後相應合嗎?」這個標準,雖是輔助的,沒有上說的這麼重要,卻也可以幫助我們評判,使我們的斷語更有力量。因為前八十回故事情節的確環環相扣,邏輯嚴密,所以這兩類標準,在實用上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界限。
細看後四十回中較有精彩,可以與原作相比較的,雖風格稍近原作,但不過是原作的複製品。前八十回只寫盛時,直到七十回後才漸露衰敗之兆,但終究也說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極少,因為無從去模仿,於是做得亂七八糟了。所以後四十回全是以前八十回做藍本,並非出自高氏一人手筆。高氏的弊病如果一回做一節分別論述,未免太過瑣碎,這裡先把四十回內最大的毛病列舉如下:
1.寶玉修舉業,中第七名舉人。(第81、82、84、88、118、119回)
高鶚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寫了六回書去敘述這件事,卻鑄了一個大錯,因為:1寶玉向來這些談經濟文章的人是「祿蠹」,怎麼會自己學著去做祿蠹?又怎麼會以極短之時間,成就舉業,高魁鄉榜?說他是奇才,也沒什麼趣味;2寶玉高發了,使我們覺得他終於做了舉人老爺,有什麼意思?3雪芹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風塵碌碌」、「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等,難道他也和那些濫俗的小說家一般見識,因自己的落伍,寫書中人大闊特闊,以作解嘲嗎?既絕不是的,那麼高氏補這件事,實是南轅北轍。
高鶚為什麼做這件蠢事呢?這是因他的性格與曹氏不同,決不能勉強的。看高氏自己說:「又復稍示神靈,高魁貴子,方顯得此玉是天奇地靈鍛煉之寶,非凡間可比。」(第120回,甄士隱語)這真是很老實的招供。高鶚總覺得玉既名通靈,決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間最重要的便是「高魁鄉榜」。若不然,豈不辜負了這塊通靈玉?如寶玉連個舉人都不中,那算個什麼通靈呢?「只有這一入場,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個舉人出來……便是兒子一輩子的事也完了!」(第119回,寶玉語)高氏把這樣的心胸來寫賈寶玉,安得不糟!
2.寶玉仙去,封文妙真人。(120)
高氏寫寶玉出家以後只有一段:「賈政……忽見船頭上微微的雪影裡面一個人,光著頭,赤著腳,身上披了一領大紅猩猩氈的斗篷,向賈政倒身下拜。卻是寶玉,只見船頭來了一僧一道,夾住寶玉飄然登岸而去。」後來賈政追趕他們,只聽他們作歌而去,倏然不見,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曠野了。賈政還朝陛見,奏對寶玉之事,皇上賞了個文妙真人的號。
這類寫作實是荒謬之至!曹氏寫甄士隱雖隨雙真而去,也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卻還沒有這樣神秘。被他這樣一寫,寶玉簡直肉身成聖了,豈不是奇談?況且119回虛寫寶玉丟了,已很圓滿;何必再畫蛇添足,寫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鶚之所以如此寫,想是要帶顧一僧一道,與第1、25回相呼應。但呼應之法亦很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筆?至於寫受封真人之號,依然又是一種名利思想的表現。高鶚一方面羨慕白日飛昇,一方面又羨慕金章紫綬;這真是封建士大夫的代表心理了。高鶚還有一點與雪芹背道而馳:寶玉做了和尚,皇上卻不封他禪師,偏封他為文妙真人,他是由釋歸道;雪芹卻說空空道人改名情僧,道士又變為和尚。兩兩對比,非常奇怪。
3.賈政襲榮府世職,後來孫輩蘭桂齊芳。賈珍仍襲寧府三等世職。所抄的家產全發還。賈赦亦遇赦而歸。(第117、119、120回)
這也是高氏利祿熏心的表現。賈赦賈珍無惡不作,豈能仍舊安富尊榮?賈氏自盛而衰,何得家產無恙?這是違反第一個標準了。以文情論,風月寶鑒宜看反面(第12回),應當曲終奏雅,使人猛省回頭,怎麼能富貴榮華綿綿不絕?這是違反第二標準。以原書意旨論,寶玉終於貧窮(1、5)賈氏運終數盡,夢醒南柯(5、29)自殺自滅,一敗塗地(74)怎麼可能「沐天恩」、「延世澤」呢?這不合第三個標準了。只有賈蘭一支後來得享富貴,尚為作者之意;以外這些,無非是向壁虛構之談。
4.怡紅院海棠忽在冬天開花,通靈玉不見了。(9)
5.鳳姐夜到大觀園,見秦可卿之魂。(101)
6.寶玉到瀟湘館聽見鬼哭。(108)
7.趙姨娘臨死時,鬼附其身,死赴陰司受罪。(113)
8.鳳姐臨死時,要船要轎,說要上金陵歸入冊子去。(114)
這類裝神弄鬼的空氣,佈滿於後四十回中,令人不能卒讀。而且文筆之拙劣可笑,更是令人作嘔。古人云:讀其書想見其為人。高氏所信仰的,歸納起來有三點:1功名富貴的偶像,所以寫「中舉人」、「復世職」、「發還家產」;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後四十回中佈滿這些妖氣;3名教的偶像,所以寶玉臨行時必哭拜王夫人;出家之後,必在雪地裡拜賈政。
9.寶釵以手段籠絡寶玉,始成夫婦之好。(109)
高氏寫此節之意,想是為後文寶釵有子作張本。但寶釵懷孕,何必定在前文明點?即使要寫明,又何必將寶釵寫得如此不堪,弄什麼「移花接木」之計?以平日寶釵之端凝,此事更為情理所必無。雪芹原意要使閨閣昭傳,像他這樣寫法,簡直是污蔑閨閣了。筆者認為,大觀園中人死在前八十回中的都是有福分的,晴雯死得何等淒愴纏綿;秦可卿死得何等閃爍,令人疑慮猜詳;尤二姐之死慘;尤三姐之死烈;金釧之死慘而且烈。這些結局都圓滿之至,無可遺憾,一筆不苟。在前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後四十回中,被高氏寫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
10.黛玉的心事,寫得過於直露,有失閨閣風範,使人只覺得肉麻,很難產生悲憫之情。例如:
看寶玉的光景,心裡雖沒別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見有半點意思;深恨父母在時,何不早定了這頭婚姻。又轉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別處定了婚姻,怎能夠依寶玉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時尚有可圖。」「好!寶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個無情無義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誰去!」(82)
「寶玉近來說話,半吐半吞,忽冷忽熱,也不知他是什麼意思?」(89)
寫她臨死前叫道:「寶玉,寶玉,你好……」(89)
只用極拙極露的話頭來敷衍了結,這也不能使讀者滿意。總之,以高鶚的笨筆,來寫八面玲瓏的黛玉,於是無處不失敗。補書原是件難事,高氏不能知難而退,反想勉為其難,真是太不自量了。高氏的失敗,不僅僅在於其才疏學淺,見識鄙陋,更重要的是兩人性格嗜好的差異,而又要去強合為一,致一百二十回形成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