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記》自傳說的檢討

《石頭記》自傳說的檢討

《石頭記》自傳說的檢討

曹雪芹

和曹雪芹的時代最為接近,能夠提供關於曹雪芹的身世材料的人並不多,但是從他們留存的資料裡,多少還能一窺他們對曹雪芹和《石頭記》之間關係的看法。袁枚的年齡和曹雪芹相當或略長,但是他的記載卻並不正確,他在《隨園詩話》卷二中說:

    康熙間,曹練亭為江寧織造,……其子雪芹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明我齋讀而羨之。當時紅樓中有某校書尤艷,我齋題云:「病容憔悴勝桃花,午汗潮回熱轉加。猶恐意中人看出,強言今日較差些。」……(註:《袁枚全集》第三冊,頁41。第二冊,頁174。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曹寅死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此時袁枚還沒出生,關於曹寅的事跡,應該是得之於傳聞。袁枚乾隆四年(1739)中進士之後,曾被派去江寧作官,在他的任內,《江寧縣志》重修,他寫有《重修江寧縣志序》一文,但他在序裡明說這本志書「是諸君子之助,而非余之功」(註:《袁枚全集》第三冊,頁41。第二冊,頁174。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顯然他並沒有接觸志書中的材料。所以他對曹家恐怕並不瞭解。如果我們比對與袁枚有往來的明義描述曹雪芹的文字,不難發現,袁枚的「其子雪芹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的說法,很可能抄自明義的《題紅樓夢》一詩的詩題小注。明義的小注是這樣寫的:

    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蓋其先人為江寧織府,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鈔本焉。(註:《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彙編·紅樓夢卷》(以下簡稱《紅樓夢卷》),頁11。頁7。頁1。頁262-263。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可以肯定的是,明義是讀過《紅樓夢》的,但我們找不到袁枚讀過《紅樓夢》的任何線索。因此袁枚只能從友朋的詩文中,或者未經考定的傳聞裡,籠統地表現他的見聞的廣博,而不免與事實大相逕庭。我們試看袁枚誤把明義(即明我齋)的《題紅樓夢》詩中的句子,當成題詠「當時紅樓中某校書(妓女)」的詩句,草率顛倒,正足以說明袁枚並沒有讀過《紅樓夢》。他的誤以曹雪芹為曹寅兒子的說法,也就不足為奇了。明義雖然「見其鈔本焉」,實際上並不瞭解曹雪芹的身世,他也只能籠統地說,「其先人為江寧織府」。但他說「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顯然認為小說的內容是有所本的。

     與曹雪芹同時代,而輩分稍晚的永忠(1735-1793),曾有一首《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的詩,三絕句的第一首是:

    傳神文筆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淚流。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註:《延芬室集》,頁778。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這首詩標明為乾隆三十三年(1768)稿。)

    永忠雖然是宗室之後,他的父親在雍正朝因奪嫡事件受到幽囚,他的家庭的命運,與曹雪芹的家族悲劇,是十分類似的。根據詩意,他並不認識曹雪芹,但是也許約略瞭解曹雪芹的事跡。像明義、永忠這一類的讀者,跟曹雪芹毫無交往,對曹家的事即使耳聞,也並不是很清楚,他們能夠得到的印象,恐怕是根據傳聞與閱讀《紅樓夢》而來的混合的感受。因此也不能不有作者身世與作品內容的聯想。不過就目前的材料,還不能說他們的心目中已強烈地認為《紅樓夢》是部自傳體的小說。

    敦敏、敦誠兄弟留下不少與曹雪芹有關的詩文,不難看出敦敏兄弟與曹雪芹之間交誼的深厚。然而從這些以交遊、悼亡為主題的詩文之中,我們只能略知曹雪芹的晚年生活景況和他的詩風,只看見敦敏、敦誠兄弟盛讚曹雪芹的詩才,卻看不見他們片語隻字論及「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的《石頭記》。敦敏、敦誠兄弟大概略知曹雪芹的身世,所以敦敏的那首《贈芹圃》詩:

碧水青山曲徑遐,薜蘿門巷足煙霞。

尋詩人去留僧捨,賣畫錢來討酒家。

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風月憶繁華。

新愁舊恨知多少,一醉毷𣮕白眼斜。

(註:《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彙編·紅樓夢卷》(以下簡稱《紅樓夢卷》),頁11。頁7。頁1。頁262-263。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

    詩題既名之為《贈芹圃》,詩的內容又涉及受贈者過去的身世,「秦淮風月憶繁華」一句自然不會是憑空臆說,顯然曹雪芹並不忌諱談他自己的家世。也或許曹氏世家的背景,身為滿洲人的敦敏當然知之甚詳(註:和曹雪芹亦是朋友的張宜泉,就對曹的身世毫無知曉,見《紅樓夢卷》頁7-8。)。但是不管敦敏如何得知曹雪芹輝煌的過去,他只提到曹雪芹的「詩」與「畫」,對曹雪芹嘔心瀝血的晚期蓍述事業,似乎毫無所悉。

    敦誠比敦敏小五歲,他的《寄懷曹雪芹》一詩值得注意:

少陵昔贈曹將軍,曾曰魏武之子孫。

君又無乃將軍後,於今環堵蓬蒿屯。

揚州舊夢久已覺,且著臨邛犢鼻褌。

愛君詩筆有奇氣,直追昌谷破籬樊。

當時虎門數晨夕,西窗剪燭風雨昏。

接䍠倒著容君傲,高談雄辯虱手捫

感時思君不相見,薊門落日松亭樽。

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

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

(註:《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彙編·紅樓夢卷》(以下簡稱《紅樓夢卷》),頁11。頁7。頁1。頁262-263。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

    「揚州舊夢久已覺」句下有作者小注「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這話為的是解釋為什麼「揚州舊夢久已覺」,是針對曹雪芹以外的讀者說的。敦誠、敦敏都清楚曹雪芹早年的際遇,因此在贈答的詩裡,總喜歡做今昔之比,帶著多情的婉歎。而曹雪芹本人對別人一再提起自己的家庭和衰落,似乎並不覺得難堪,這也許可以解釋曹雪芹為什麼肯花大力氣寫《石頭記》暴露家族秘辛的心理背景。敦誠在這首詩的最後雖然提到「不如著書黃葉村」,但是這句話不像是針對《石頭記》說的。從上下語氣推敲,似乎曹雪芹對敦誠提起過著書的事,不然敦誠沒有必要單單鼓勵他「著書」,然而敦誠並沒能看過這部書。如果敦誠看過《石頭記》,而且瞭解曹雪芹著述的辛苦,這首「寄懷」詩就不會對「著書」的事這樣輕描淡寫了。

    敦敏、敦誠雖然與《石頭記》的作者論交,但是對於《石頭記》這部書卻毫無所悉。這一點可以使我們弄清楚,《石頭記》在曹雪芹去世之前大概只在極少數的親戚手中流傳,連朋友都無法得見。所以在敦敏、敦誠一類友朋做見證的一手材料裡,還找不到關於《石頭記》「自傳說」的任何說法。

    除此之外,「脂批」是很值得注意的材料。「脂硯齋」是脂批的重要作者之一,另一個是「畸笏叟」。根據脂批的內容研判,脂硯齋、畸笏叟都是曹雪芹關係極密切的親戚,他們不但寫批注,而且也能左右《石頭記》的內容。脂批對《石頭記》的創作背景提供了很多線索,是後人研究作者身世、寫作過程非常珍貴的一手材料。脂批是不是支持「自傳說」,雖然並不能做為《石頭記》是不是自傳的必要條件,但是他們的看法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石頭記》第三回寫黛玉初到賈府:

    台磯之上坐著幾個穿紅著綠的丫環,一見他們來了,便忙都笑迎上來說:「才剛老太太還念呢,可巧就來了。」於是三四人爭著打起簾櫳,一面聽得人回話:「林姑娘到了!」(註:甲戌年,第三回,頁3下。胡適紀念館,1961。以下甲戌原文和脂批均不另注。)

    「爭著打起簾櫳」旁有側批「真有是事!真有是事!」,脂批的話很不明確,那意思彷彿是說,丫頭們爭著打起簾櫳這種事是他親眼見過的,但是這一類的日常瑣事,富貴人家並不罕見,又何須特為註明?但脂批這樣鄭重其事落實了書中的細節的真實性,有助於我們瞭解小說內容與真實生活之間的關係。另有一處脂批更能證明作者在生活細節的描寫上真實的程序。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中寫寶玉臉上燙傷,馬道婆假意唸咒施法,有側批: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渾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註:庚辰本,頁568。文學古籍刊行社,1955。以下庚辰本原文和脂批均不另注。)此批證明小說的情節不但是作者的生活真實經驗,也是批者的真實經驗。這種共同經驗的表白,使我們不得不推想,書中還有哪些部份是「非杜撰而有」的呢?當然,我們順便還不能不注意到「耳聞目睹」四個字的意義。目睹當然是親眼所見,耳聞就不一定是親身的經歷,而只能是得自於口耳相傳。脂批認為耳聞也還是「非杜撰」的,這一點頗值得注意。

    第八回寫賈家幾個管事的家人遇見寶玉,讚他字寫得好,向他索字。這一段有眉批:

    余亦受過此騙,今閱至此赧然一笑。此時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語之人在側,觀其形已皓首駝腰矣。乃使彼亦細聽此數語,彼則潸然泣下,余亦為之敗興。

    此批並沒有指出小說的內容是否是作者的真實記錄,他自己卻有相同的經驗,更重要的是,事隔三十年,居然還有人證。下人討好小主人,是在常情之內的事,這只能證實曹雪芹確係出身豪門,小說中反映了作者的真實生活經驗,還不能就說這部小說是作者生平的完整而真實無訛的記錄。另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脂硯齋在批注中有許多感同身受、彼此呼應的共同經驗,這些共同經驗是作者絕對經歷過的呢?還是一部份得之於脂硯齋一類熟悉曹家內幕的人的轉述呢?就以這則脂批來說,批者舉出他有同樣的經驗,也許是迂迴地點明了這一小小的事件,其實是批者自己的親身經驗。再舉一例,第八回寫寶玉領著秦鍾拜見賈母,臨走賈母送秦鍾一個荷包並一個金魁星,當見面禮。有眉批:

    作者今尚記金魁星之事乎?撫今思昔,腸斷心摧。

    作者只提到金魁星其物,批者不確定作者記不記得金魁星其事,所以反問一句。

    「金魁星之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後人實在無從知悉,但顯然是批者的切膚之痛。根據這句批語,我們可以確定,此時曹雪芹還在世,批者提出「金魁星之事」,有可能是為提醒作者寫作時的參考,不然反問一句的目的何在?照脂批的口氣看來,「金魁星之事」並不只是曹雪芹個人的事,就好像「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不只是作者個人的經驗一樣。

    這裡不能不提「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事。

    第十三回寫寧國府賈珍的媳婦、賈蓉的妻子秦可卿因病去世,以及賈珍如何為喪事破費、如何請鳳姐協理寧國府的種種情況。如果沒有脂批,一般的讀者大概只會對第五回中秦可卿的判詞感到費解,不會費心探究秦可卿的真正死因。但批者卻用批語證實了秦可卿確有其人、秦氏不是病死而是「淫喪」。甲戌本十三回回末有一段硃筆批語: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

    此批為甲戌本獨有,不確定是脂硯齋的批或畸笏叟的批(註:畸笏叟的批很少干涉曹雪芹的創作,此批似應為脂硯所批。)。從批語的內容看來,「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應該是發生在曹家的一件醜聞,曹雪芹大概原有較真實的描寫,後來受到具有親戚關係的批者的影響,最後終於做了大幅的修改。由此可知,《石頭記》的內容和曹家的歷史有極密切的關係,甚至帶有極大的批評的意味,所謂「作者用史筆也」。作者為什麼要「用史筆」來寫他「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又為什麼會「指奸責佞、貶惡誅邪」呢?這就關係到作者著作的動機。然而單從批語來看,作者所寫的內容決不是空穴來風的影響之談,秦可卿這樣的人物顯然是存在的,否則那些批者決沒有必要干涉作者寫作的內容。但作者和這些內容的關係究竟如何,實在看不出來。比如,秦可卿和作者是什麼關係?如果秦可卿確有其人,他們是像書中寫的那樣,是一種叔叔與姪媳的關係呢?還是只是一個虛設的情節?脂批或他人的批所透露的只是曹家的歷史,而不是作者的歷史。至於關係自傳說最力的一個人物——賈寶玉,脂硯齋有批語明確指出他的虛構性:

    按此書中寫一寶玉,其寶玉之為人,是我輩於書中見而知有此人,實未目曾親睹者。

    這話說的很明白,照批者的意思,寶玉並不是實有其人的,也就是說寶玉並不是作者曹雪芹。此一說法也許要說明寶玉的言行的罕見,但如果賈寶玉是照曹雪芹量身製造的一個角色,批書人沒有道理不特為指出。但有兩個可能成為反證的例子需要說明,一個是第二回賈雨村提到甄寶玉,「只可惜他家幾個好姊妹都是少有的」有側批:「實點一筆,余謂作者必有。」(註:此批亦可以解成「作者他家必有」,則這些姐妹不一定是作者的同輩。);一個是第五回寫襲人的判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有一批「罵死寶玉,卻是自悔」。從第二例看,作者確有和寶玉相同的情況。批者雖還有類似的幾條批,但都不曾明指作者即寶玉。有時候批書人也對發生在寶玉身上的事感懷哀痛,但都不足以證明寶玉是誰的化身。

    總而言之,脂硯齋的批語或畸笏叟的批語,都不曾明確而直接地證實賈寶玉就是作者曹雪芹。雖然脂硯齋的不少批語明言,部分描寫和他與曹雪芹的共同經驗有關,但都不曾直指曹雪芹即是書中的賈寶玉。根據這些批語,我們最多只能說,曹雪芹所寫的部分情節確與曹家有關,但並沒有誰說過《石頭記》是單純以曹雪芹個人經歷寫成的作品。

近人的自傳說

    自曹雪芹、脂硯齋、畸笏叟相繼去世之後,因為關係人都已不存在,活字排印本的出現,「紅學」進入了一個充滿想像與傳聞的時代,也因此進入一個以文本為中心的時代。一直到一九二一年胡適的《紅樓夢考證》發表之後,所謂的紅學才又回到作者身世與作品內容相結合的研究的新時期。當然異議還是有的。在胡適一派新紅學出現之前,王國維的《紅樓夢評論》曾力反追究作品與實事之間的關係的潮流,他說:

    自我朝考證之學盛行,而讀小說者亦以考證之眼讀之,於是評《紅樓夢》者,紛然索此書中之主人公之為誰,此又甚不可解者也。……綜觀評此書者之說,約有二種:一謂述他人之事,一謂作者自寫其生平也。第一說中,大抵以賈寶玉為即納蘭性德。其說要非無所本。……然詩文與小說家之用語,其偶合者固不少,苟執此例以求《紅樓夢》之主人公,吾恐其可以傅合者斷不止容若一人而已……至謂《紅樓夢》一書為作者自道其生平者,其說本於此書第一回「竟不如我親見親聞的幾個女子」一語。……然所謂親見親聞者,亦可自旁觀者之口言之,未必躬為劇中之人物。如謂書中種種境界、種種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則是《水滸傳》之作者必為大盜,《三國演義》之作者必為兵家,此又大不然之說也。(註:《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彙編·紅樓夢卷》(以下簡稱《紅樓夢卷》),頁11。頁7。頁1。頁262-263。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

    王國維所反對的是一切有關小說內容與史實的聯想,不管聯想的是納蘭容若還是曹雪芹。這種觀念是一種徹底的文學藝術至上論,把文學從史學中完全解放地出來。這當然是過激的看法,後來的新紅學似乎並沒有受到它的影響。

    關於胡適的新紅學創建的背景,他的學生顧頡剛有一段很清楚的說明:

《紅樓夢》問題是適之先生引起的。十年三月中,北京國立學校為了索薪罷課,他即在此時草成《紅樓夢考證》,我最先得讀。《紅樓夢》這部書雖是近代的作品,只因讀者不明悉曹家的事實,兼以書中描寫得太侈麗了,常有過分的揣測,彷彿這書真是敘述帝王家的秘聞似的。但也因各說各的,考索出來的本事終至互相牴牾。適之先生第一個從曹家的事實上斷定這書是作者的自述,使人把秘奇的觀念變成了平凡……(註:《古史辨》「自序」,頁46-47。)

    「適之先生第一個從曹家的事實上斷定這書是作者自述」是針對「敘述帝王家的秘聞」而說的。在清末民初的民族主義的思潮裡,《石頭記》的被利用是必然的,此所以索隱派成為許多執民族主義大纛的知識分子支持的理由。民國以來學術上醞釀的理性運動,以索隱派為敵,也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打擊索隱派的最有力的一點就是自傳說。這在當時是有其學術史的意義的。所以顧頡剛說胡適第一個斷定《石頭記》是作者的自述,是就當時形勢說的,而不是一種歷史發展的考察。無論如何,從胡適開始自傳說幾乎成為《紅樓夢》研究的主流。然而胡適的自傳說的內容究竟如何,有進一步說明的必要。

    胡適在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寫的《紅樓夢考證(改定稿)》中論證完曹雪芹個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之後說:「我們看了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了」。(註:《胡適紅樓夢研究論述全編》,頁98。頁166。頁27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他舉出五個證據,其中兩個是小說中作者的自白,一個是小說中透露出曹家接駕四次的這件史實,一個是小說中賈家的世系和曹家的世系的吻合,一個是書中的賈家和事實上的曹家的興盛衰敗是相一致的。他的結論是:「《紅樓夢》明明是一部將真事隱去的自敘的書」。作者的自白固然是一種證詞,但作者自言:「將真事隱去」,他的自白又有多少遮掩隱瞞,誰也不敢確定。賈家和曹家的盛衰一致並不能因此說這部小說就是「曹雪芹」的自敘傳,最根本的問題正在所謂的世系的吻不吻合上。胡適的自傳說中最大的一個弱點,也是許多研究者的弱點,就在賈政與賈寶玉,也就是曹頫\與曹雪芹的關係上。要落實曹雪芹寫的是一部自傳或自傳式的小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必須證實曹雪芹是賈寶玉、曹頫\是賈政。胡適在一九二一年五月三十日給顧頡剛的信裡就說過「雪芹是曹頫\之子」,他的證據全靠的是《石頭記》本身的內容和現實曹家的比附,如何把小說的內容暫時放在一邊,從別的方面下手,決沒有任何可以證實曹頫\與曹雪芹為父子的證據。何況就賈政與曹頫\來比較,賈政雖是次子,但是他的哥哥賈赦還在世,曹頫\卻有充分的歷史資料證明他只是過繼的關係,過繼時他的所謂哥哥曹顒已經去世,這是和賈政、賈赦的關係決不相類的。關於賈政即曹頫\論據的重要,胡適自己也非常清楚。他在一九二八年特為新買的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寫了一篇《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的文章,有一段情溢乎詞的話:

    我用《八旗氏族通譜》的曹家世系來比較第二回冷子興說的賈家世次,我當時指出賈政是次子,先不襲職,又是員外郎,與曹頫\一一相合,故我認賈政即是曹頫\。這個假設在當時很受朋友批評。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令其入部習學,如今現已升了員外郎」一段之旁有牴評云:「嫡真實事,非妄擁也。」這真是出於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證據了!胡適說他的「賈政即是曹頫\牴」的假設「當時很受朋友批評」,可見這個假設是有爭議性的。胡適認為甲戌本的這條牴批,更進一步證實賈政就是曹頫\。在當時加上這一條所謂的證據,其實仍不足以證明賈政就是曹頫\、曹雪芹就是曹頫\之子。只有等到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內務府滿文奏銷檔(註:《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頁126。頁110。頁103。頁127。)出來之後,才落實脂批的話,但康熙五十二年曹顒補織造缺,也是「賜了一個主事之職」(註:《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頁126。頁110。頁103。頁127。),我們同樣也可以說曹扞是曹雪芹之父。所以在徹底弄清楚曹家人的真實情況以前,不能憑單一的證據驟下判斷。

    胡適要證明賈政就是曹頫\,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維持他自己的自傳說。但自傳說的許多盲點,直到胡適的晚年還是不得解決。

    繼胡適之後研究《石頭記》最有影響力的是俞平伯,他在一九二三年出版的《紅樓夢辨》裡,幾乎是徹底地支持自傳說的。但一九二五年他在一篇名為《紅樓夢辨的修正》的文章裡強調「信史」與「小說」的差別。他說:

    我在那本書裡有一點難辯解的糊塗,似乎不曾確定自敘傳與自敘傳的文學的區別:換句話說,無異不分析歷史與歷史小說的界線。……本來說《紅樓夢》是自敘傳的文學或小說則可,說就是作者的自敘傳或小史則不可。我一面雖明知《紅樓夢》非信史,而一面偏要當它作信史似的看。這個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直覺得索解無從。(註:《俞平伯論紅樓夢》頁343。頁484-485。頁1988。)這樣的看法是介乎王國維與胡適之間的一種調和,要說他完全否認小說中的信史成分,有時候又不得不藉助於曹雪芹的身世背景,如他根據《紅樓夢辨》改寫的《紅樓夢研究》,其中《紅樓夢地點問題底商討》一篇,一面說「《紅樓夢》雖是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他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一面又不得不引支持胡適最力的顧頡剛的說法,「只得從曹雪芹底身世入手,從外面別的依據入手」,這可見得要完全擺脫自傳說的陰影,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註:《俞平伯論紅樓夢》頁343。頁484-485。頁1988。)。不過俞平伯的紅學研究,確乎在是自傳說的潮流裡,是與純粹的主流有極大的不同的,他的大部分工作重新回到文本研究的傳統裡,並且有許多更準確而深入的觀察。繼胡適、俞平伯之後,在《石頭記》研究上有大影響的是周汝昌先生的《紅樓夢新證》。周汝昌自己說《紅樓夢新證》「是一本關於小說《紅樓夢》和它的作者曹雪芹的材料考證書」(註:《紅樓夢新證》,「寫在卷頭」,頁1。頁6。頁98。人民文學出版社,1976。),他刻意強調「材料的考證」只是為了進一步做好對「這部小說和這位作家的批判與評價工作」,企圖擺脫政治上可能的批評。顯然這一點是無法如願的。一九五五年,批評俞平伯最力的李希凡、藍翎在《人民日報》上寫了一篇《評紅樓夢新證》,很明白地指出:

    在自然主義《自傳》說的觀點上,《新證》和胡、俞取得了一致,並且用全部的考證工作發展了這個觀點,所不同的只是《新證》刪削了「新紅學家」們的自相矛盾的說法,突出地強調了「自傳」說。(註:《紅樓夢新證》,「寫在卷頭」,頁1。頁6。頁98。人民文學出版社,1976。)可見 《紅樓夢新證》「刪削了新紅學家們的自相矛盾的說法」,後出轉精的性質,透過反對者的眼睛,是看得很清楚的。無怪乎胡適在答高陽的一封信裡,說「汝昌的書,有許多可批評的地方,但他的功力真可佩服。可以算是我的一個好徒弟。」(註:《胡適紅樓夢研究論述全編》,頁98。頁166。頁27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引為同道。雖然周氏日後不斷地否認他與自傳說的關係,但他所做的研究仍然不脫自傳說的範圍。

    新紅學的自傳說的一個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假設是,賈家的世系可以和曹家的世系比附,這個比附的基準是曹雪芹就是書中的賈寶玉。但是曹雪芹的資料太少,所以只有證明曹頫\就是賈政,問題似乎就解決了一半。但是曹頫\是不是賈政呢?如果跳出自傳說的羈絆,純就文學的角度進行研究,曹頫\是不是賈政並不重要。但是在脂批公諸於世的今天,真實世界的曹家和虛擬的賈家的對照研究,仍然是饒有興味的一個研究議題。

《石頭記》究竟是如何寫成的?

    有些新紅學家把《石頭記》看成一部絕對精密地按照事實寫成的書,所以書中的事件可以做成年表(註:見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紅樓紀歷」。)。這種製作年表的背後的心理,正是把小說當成史實看的絕好證明。然而《石頭記》的作者真的是把小說當成實錄般地來寫的嗎?姑不論這樣的創作方式可不可能,在研究《石頭記》這部著作的時候,瞭解它的創作過程是絕對有必要的。《石頭記》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這是研究者人盡皆知的事。不只是只寫到八十回未完,根據目前流傳的諸抄本,庚辰本的十七、十八兩回未分回,二十二回未完成,三十五回末與三十六回開頭部分不相連屬,可以知道在作者過世之後,全書都還處在未完成的狀態。再加上書中存在不少無法彌縫的矛盾,如寶玉與元春的年齡、寶釵到賈府的時間 、寶釵進京的目的、秦可卿與賈蓉之妻、賈蓉的娘、賈政回家的日期、尤二姐的死期、秦鍾其人、香菱學詩、大姐出痘疹等等細節暴露出的混亂。讀者很難想像,自傳說的擁護者堅定不移的信心是來自於熟讀原作的結果。

    以上例子都證明了一點——《石頭記》不只是八十回未完的問題,它的內容也有許多接合上的矛盾。這些矛盾在一般的寫作方式中是很罕見的,以曹雪芹的才華,以及歷代研究者所津津樂道全書筆法的細膩,沒有道理留下這麼多的罅漏。我們從這些矛盾不接(註:俞平伯在《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十六回後記》中也談到這種現象,他認為有「稿本合併」的情形。見《俞平伯論紅樓夢》,頁960。)的段落去考察,可以發現這些矛盾現象往往出現在兩個可以單獨存在的事件之間。比如三十七回賈政回家的時間,分別出現在兩個相鄰的段落,一個是寶玉脫離嚴父管教時期的生活記錄,寫賈政回家日期更動,可以反映寶玉心理的起伏;一個是賈母生日,賈政勢必要在生日之前回來,因為生日的活動中有賈政其人。這兩段內容並沒有絕對必要放在一起,目前的安排恐怕不是原來的次序。如果作者的構想中早就有賈政回家、寶玉大觀園的愜意生活結束、賈母的壽辰,三者連貫發展的安排,就不應該忽略時間的脈絡,因為時間在書中並不是信筆拈來、毫無意義的東西。再以鳳姐的女兒大姐的出痘事件來說,作者主要目的是要描寫賈璉與多姑娘的姦情,出痘不過是個順理成章的背景。接下來所寫為寶釵過生日的情節,主要為表明寶釵的深受重視。要說明寶釵到了賈府受到上下人等的喜愛,另一個目的是為加深黛玉的落寞以及她和寶釵之間的矛盾對立。所以衡諸情理,絕不可能拖到寶釵來到賈府五六年之後,才安排這樣的情節。因為某種緣故,寶釵過生日和賈璉多姑娘的通姦這兩部份的內容,被接合在一起,在作者的原始構想中恐怕並不連貫。

    再看看「賈二捨偷娶尤二姐」那相關的幾回文字,也是研究《石頭記》這部書不能不考慮的可疑段落。尤二姐的死期和鳳姐口中的「尤二姐的週年」不能吻合,也是因為二尤的故事和相鄰的《石頭記》的內容是各自獨立的。賈璉和尤二姐、賈璉和多姑娘的故事,都與賈璉的性生活有關,都是「戒妄動風月之情」(註:甲戌本「凡例」中說:「《風月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的對象。

    秦可卿是金陵十二釵之一,是死得最早的一個。由於作者有意留上的線索,加上脂硯齋、畸笏叟等批者的揭露,後世的讀者才明白,有關秦可卿的情節是經過修改的,由原先的「淫喪天香樓」改寫為病死,改寫之前的內容顯然也屬妄動風月之情。甲戌本十三回的一條牴筆眉批談到刪改的情況:此回只十頁,因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卻四、五頁也。意思是說作者只在第十三回裡動手腳,那麼原稿淫喪天香樓的情節一定都在一回之中交代完畢了。這個說法很值得推敲。這個故事牽涉到公公與媳婦的亂倫關係,很可能是偶發事件,所以一回就可以寫清楚。今本因為寫秦氏得病而死,利用第十、十一兩回描寫秦氏逐步病重的情形,這兩回難道牴筆批書時還沒有補上(註:甲戌本缺九到十二回,恐怕不是沒有原因的。)?今本第五回、第七回也有秦氏的蹤影,但整體看來,除了作者某些有意的褒揚之外(註:第五回說:「賈母素知秦氏是個極妥當的人,生是裊娜纖巧,行事溫柔和平,乃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秦氏在整部作品中占的份量並不重。然而秦氏死後出現的「賈蓉之妻」又是誰呢?有人以為那是賈蓉的續絃,這個看法是先入為主地認為秦可卿是賈蓉的原配,秦氏既死,賈蓉如果有妻子當然就是再娶之妻。如果站在為原作順理成章地彌縫解釋的立場,恐怕就永遠弄不清作者的創作真象。結合書中有關秦可卿、秦鍾、賈蓉之妻三方面的種種疑點合併處理,或許會比較接近事實。

    第五十八回宮中老太妃去世,凡誥命等皆人朝隨班按爵守制:賈母、刑、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其中刑、王、尤自不必說,唯獨「許」是何許人,毫無線索,有人認為她就是賈蓉之妻。看來也像,東西兩府各有代表,東府不能只有尤氏一人。也許賈蓉妻原本姓許,在五十八回大家都只提姓氏的地方略一表明,其他地方再也沒提過,所以一直稱呼賈蓉之妻。後來加入秦可卿這個人物,把她勉強配給了賈蓉,原先只是配角的許氏就不去提了。但秦可卿是曹雪芹早年著作《風月寶鑒》裡的人物,材料是現成的,決不是在五次增刪的過程裡重新加入的情節。我們試看秦氏的判詞,與其餘各釵的判詞的寫法很不同,其餘的判詞都和個人的命運有關,唯獨秦氏的牽扯上家族的興亡。《紅樓十二支曲》也是如此,內容很值得推敲:

    畫梁春盡落香塵。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是強烈指責寧府的話,彷彿賈家之敗是寧府的責任,但為什麼和秦可卿命運的預示放在一塊談?這樣的寫法只會使讀者相信秦氏和寧府賈珍的父親賈敬有關,她的敗德亂行造成寧府的敗落,也造成賈氏家族的敗亡。曹雪芹在判詞及十二支曲裡都用預言的方式做遮掩,放進了曹家的實事,秦可卿是實有其人不必說了(另一個是元春,她的判詞恐怕也不是無的放矢,詳下文)。秦氏的「宿孽」怎麼和賈敬有關呢?這要從六十八回鳳姐對賈蓉說的那句「你死了的娘陰靈也不容你」來考察。賈蓉死了的娘正是所謂的秦可卿,也就是賈珍之妻,尤氏是二房。如果不這樣解釋,鳳姐的話就成了瘋話,「箕裘頹墮皆從敬」也是毫不相干的瞎扯。更有一點,十三回賈珍大張旗鼓、奢侈浪費、盡心盡力、哀痛逾恆地辦秦氏之喪,如果我們相信今本改寫的那個面貌(我們應該注意十三回是經過大改動的),以為是賈珍與秦氏有私情之後的真情流露,那就是為作者所欺了,而賈珍也太肆無忌憚了。如果秦氏是和賈敬有私——很可能是出於賈敬的脅迫,因為被瑞珠撞見,瑞珠被迫自殺,秦氏跟著也自殺身亡。賈敬從此絕對不敢出頭,所以才「一味好道」,「只在都中城外與道士們胡羼」。否則如是賈珍幹的事,在家裡人「都有些疑心」的形勢底下,恐怕也不容他厚顏無恥下去。

    秦可卿死後,十三回有一句話也很可疑:

    那長一輩的想他素日孝順,平一輩的想他素日和睦親密,下一輩的想他素日慈愛,以及家中僕從老小想他素日憐貧惜賤、慈老愛幼之恩。這雖是泛論,但是如果說她是賈蓉之妻,比寶玉還小一輩,與賈薔、賈芸、賈蘭為同輩,則所謂「下一輩」又是誰呢?如果高一輩,那就說得通了。

    如果秦可卿原是賈蓉的母親,那麼賈蓉和二娘尤氏的姐妹尤二姐、尤三姐調笑,賈珍父子二人聚yōu@(11)的事就不會那麼突兀了。

    秦氏與賈敬的故事都是曹雪芹舊著《風月寶鑒》的一部份,曹雪芹在另起爐灶之後,又把《風月寶鑒》拆散,酌情處理,放入新書之中。因為《風月寶鑒》的內容比較接近曹家真實、黑暗的一面,也許有的部分筆法比較稚嫩,所以曹雪芹又從幾個純真的女孩子身上著筆,另寫了一部《金陵十二釵》。但舊稿棄之可惜,所以又酌情編入新稿。為了避開親戚的責難,進一步改頭換面,打亂《風月寶鑒》原有的人物關係,這種做法是可以的。

    關於《石頭記》成書的過程,曹雪芹自己其實做過很隱晦的說明。甲戌本第一回「楔子」中有這麼一段文字:

    ……(空空道人)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問世傳奇。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註:甲戌本,第一回,而8上,庚辰本、戚序本無「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一句。原因費解。)這段話應該是曹雪芹的自白。照一般人的看法,這裡列舉書名只是為了讓人知道這部作品有過許多的書名而已,並沒有別的目的。以曹雪芹這樣一位善用隱喻,不時「瞞過看官」的作者,決不會大費周章地想出許多似有若無的人名,目的只是指出創作過程中用過哪些書名而已。這段話中作者既表明了「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這幾個書名就絕對和這「十年辛苦不尋常」的「增刪」過程有關。

    雖然可以肯定地說,《風月寶鑒》是曹雪芹最早的創作成果,但照那一條批語:「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的說法,第一,《風月寶鑒》一書已經不存在了,至少沒有流傳,所以才說「懷舊」。第二,既說「睹新」,顯然現在寫的是一部另起爐灶的書。站在曹雪芹的立場,他的新作自然是以他自己定的名稱為主,所以曹雪芹重新起心動念寫的書當然就是《金陵十二釵》。這部書的名稱決不可能如楔子表面所說,是在許多人取定之後,作者才別立新名。照曹雪芹在楔子中說的,這部新作是寫他「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定名「金陵十二釵」是最切合創作初衷的決定。作者自己定名為《金陵十二釵》,也決不是「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大事底定以後的決定,因為事實上這部書始終沒有完稿過。如果肯定《金陵十二釵》是最早的一個書名,那麼曹雪芹在那之前列出許多的書名,目的是什麼呢?

    先看最接近《金陵十二釵》的是《風月寶鑒》,如果《金陵十二釵》是最貼近作者原意、比較能籠罩全局的書名,按照今本的內容看,《風月寶鑒》恐怕做不到這一點。但是這個書名仍舊被保留下來。上引甲戌本的眉批中所說的「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因之」的意思是保留了這個舊名,但這個「余」是誰呢?如果把這段語批視為脂硯齋的手筆,此話很不好解,除非孔梅溪是脂硯的另一個代名,然而後文又有脂硯齋其名,此處沒有故弄玄虛的必要。如果此批真是出自實有其人的孔梅溪,作者特別指出他的名字,目的何在?如果把「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和「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看成批者和作者一說一補充的合批,問題就簡單了(註:合批的例子不少,且舉甲戌本第十六回頁15下的一個例子:「扯談之極,令人發一大笑。余謂諸公莫笑,且請再思。」)。如果把孔梅溪、吳玉峰、「空空道人」都當做作者自己的假托,是比較合理的。以作者創作的情況衡量,把未完成的著作交由外人評斷命名的可能性並不大,何況從敦敏、敦誠等詩酒往還的熟朋友都不見得看過《石頭記》其書的情形看來,吳玉峰等等又何以能參予命名的工作?

    然而曹雪芹「因之」的還不只是書名,因為這裡不只是談書名的更迭,更重要的是《風月寶鑒》還有內容上為新作因之的關係。如果「孔梅溪」只是作者的假名,那麼更可以證明曹雪芹此處決不是為大談此書的異名而寫。他的主要目的顯然是指出「金陵十二釵」這個最早的構想,又加入了《風月寶鑒》的內容。照今本的情況看,有關「戒妄動風月之情」的內容只佔一部分,也可以想見當初「增」的先後順序。接下來增的就是「紅樓夢」,也就是「凡例」中所說的「紅樓夢十二支曲」。第五回寫寶玉夢中神遊太虛幻境,警幻仙姑先讓寶玉觀看十二金釵簿冊,接著又聆聽紅樓夢十二支曲。整個第五回便建立在紅樓夢十二支曲的預示目的之上。這一回裡有一個配合淫喪天香樓而存在的秦可卿,她已經成為賈蓉之妻,顯然整回是在加入舊著《風月寶鑒》的部分情節之後,再添加預言結局的紅樓十二支曲,配合改動而成。有了第五回關係全書的構想之後,接著要考慮的是,究竟怎麼給全書找個合理而又具備遮掩事實真像的作用的藉口呢?把書的內容委諸情僧所錄、石頭所記,是開脫可能面臨的文字獄的的好辦法。如果取消前面一大篇楔子,挖掉後文中若干石頭隨寶玉一起下世投胎的說法,原本為《金陵十二釵》的實質並不受影響。

    總之,曹雪芹在楔子裡所透露的全書創作構想,是經過長時間的醞釀而成的,決不是一件簡單的工作,所以有必要加以表明,目的還是希望讀者能「解其中味」。然而又不能攤開來說,只好假借許多假名,正言若反,讓讀者自去領會。否則單純為了指出書名的變動,實在是沒有多大意義的事,何況「凡例」中已有更明確的說明。

    弄明白了曹雪芹寫作的過程,我們不難瞭解,絕對的自傳說是無法成立的。如果《風月寶鑒》的內容是在有了《金陵十二釵》之後,打散開來分別放入不同的段落,有的做了修改,有的來不及做通盤的考慮,因此造成情節上前後的矛盾,我們便很難認為作者是在一個既定的方向上進行寫作的工作。《風月寶鑒》的主要結構也許很接近《金陵十二釵》,比如角色,情節都有重疊的部分,否則很難借用。不過角色的性格、情節的時序並不相同。比如鳳姐,在有關十二釵主要活動的大觀園生活裡,她是個機伶能幹的內閫當家,但一牽涉到風月之情的情節,她的殘酷無情、貪圖勢利的性格就浮現了。包括脂批在內的許多後來的讀者大概都認為,鳳姐的性格的兩極化是作者刻意為之的結果。其實這是誤解(註:俞平伯在《紅樓夢中關於十二釵的描寫》中就說:「鳳姐在十二釵中應是反面人物」。甲戌本十六回回前總批說:「鳳姐惡跡多端,莫大於此。」)。我們試看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劍殺人」中描寫鳳姐的露骨,使讀者只會留下一個近乎夏金桂的惡劣印象。夏金桂利用丫頭寶蟾勾引薛蟠陷害香菱,和鳳姐利用秋桐迫害尤二姐,手法幾乎是一樣的,但鳳理姐的妒與壞,想給金桂尋一帖療妒湯的寶玉反而沒有任何表示。主要的原因是關於尤二姐的部分都不是《金陵十二釵》原有的,在《金陵十二釵》裡的鳳姐雖被賈母稱為「鳳辣子」,但絕無貶意。《風月寶鑒》則不同,它是盡力暴露賈家的黑暗一面,賈赦、秦可卿、鳳姐、薛蟠都是被否定的人物,即使是寶玉,恐怕也有許多負面的描寫。第六十六回也是尤二姐故事的一部分,作者通過柳湘蓮做了一次露骨的揭露:

    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乾淨。

    這話雖然說的是寧府賈敬、賈珍一門,恐怕榮府也脫不了干係,所以下面寶玉說:「連我也未必乾淨」。但《金陵十二釵》裡的寶玉厭棄鬚眉、尊重女兒的宣告是屢屢被作者提起的。如果寶玉一面和襲人有私情,一面又處處表現出對女兒的尊重。豈不矛盾?如果不進一步瞭解成書過程,自傳說的擁護者便很難解釋書中層出不窮的矛盾。

《石頭記》到底是寫誰的故事?

    主張自傳說的研究者大半都在考證上花了不少工夫,如果主角賈寶玉不是作者自己,那麼寫的又是誰呢?如果不假設寶玉就是作者,考證就可能落空了。更何況自胡適以降,根據曹家的史實,發現作者在作品內的確透露了若干訊息,可以相互印證。尤其帶有批語的抄本陸續公諸於世,作者寫曹家事已無可懷疑,自傳說幾乎成為定論。

    但是我們前面已經指出,連脂批裡都說過寶玉是批者「實未目曾親睹者」,雖然他也證實過,書中的某些情節是曹雪芹和他都經歷過的。但更多的時候脂硯對書中的人物和情節有超乎作者的深刻感受,比如他對描寫到母子情深的情節常常表現得十分激動,如甲戌本第二十五回寫王夫人摩挲撫弄寶玉,側批:「曾天下幼年喪母者齊來一哭!」類似的批還有幾處。此類批應該是出自脂硯之手,脂硯本身一定是「幼年喪母者」。因為幼年喪母,所以小時候他的姐姐兼代母職,跟他有很深的感情。第十七、十八合回寫元春省親前後,有兩條批語,其中一條批在解釋寶玉自小得元春教讀情同母子一段行側:

    批書人領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按:疑為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

    一條批在寶玉晉見元春被攬於懷內一段旁:

    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

    第一條批語的口氣彷彿他的姐姐的身份正像元春一樣,如果不是早死,一定有能力保護他不至淪落。如果元春不是寫脂硯的姐姐,脂硯第二條批就顯得感情太氾濫了。這兩條批加在一起,不能不使我們懷疑,元春的原型來自脂硯的姐姐。如果元春不是曹雪芹根據自己的姐姐塑造的人物,對自傳說就是絕大的一個反證。周汝昌在一九九二年春完成的《曹雪芹新傳》裡,仍然認為:雪芹能寫出那樣真切動人的場面,他應是實有一個姐姐,入宮成了某級的侍女——級位是可以在小說中加以誇大渲染的,但基本事實不能「響壁虛造」……賈元春的晉封為某一等級的宮嬪——其中一個等級就叫「貴人」,如書中所稱,以及她的特例回家省親,都是真實的故事。而這才是十三歲的雪芹得以享受「錦衣紈褲」的富貴生活的歷史條件。

    這還是《紅樓夢新證》裡的一貫說法。不過從這一段引文,我們不難看出周先生在這個問題上也不是十分肯定的。他先說曹雪芹的姐姐只不過是「某級的侍女」,卻又說賈元春晉封為「貴人」回家省親,都是「真實」的故事。這裡面於是有了因為不大自信所造成的猶豫之詞。貴人當然也算高級侍女,但又何必說曹的姐姐成了某級侍女,再補充一句「級位可以在小說國加以誇大渲染」呢?那不是承認「某級侍女」的級位並不太高——大概高不到貴人的地位,如此豈不和「真實的故事」不符了?周先生曾經譏評胡適的「趕上繁華說」。但周先生非要曹雪芹的「姐姐」在乾隆元年成了某級侍女,並且也像書中的元春一樣特例回家省親,說穿了不是也在讓曹雪芹「趕上繁華」嗎?

    如果單就脂批而論,脂硯不但指出他確有一人如元春一般的姐姐,嫁給了有權勢的人家,而且省親也確有其事。第十六回賈璉談到省親,有夾批:二字醒眼之極,卻只如此寫來。因為批者是當事人,「省親」二字才會「醒眼之極」,一般的讀者絕不可能會對這兩個字有特殊的感受。庚辰本十七、十八合回有一條眉批批的是元春省親時挽著賈母、王夫人嗚咽對泣一段:

    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壬午春壬午年(1762)

    以後的批語很可能都是畸笏的手筆,畸笏雖然也可能是曹家人,但他的批語和脂硯齋的很不同的一點是,他和曹雪芹的共同經驗沒有脂硯和曹雪芹的那樣多。我們從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條眉批可以看出曹雪芹與脂硯齋的親密關係: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按:疑為「奈」)不遇獺(按:應為「癩」)頭和尚何?悵悵!

    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本(按:疑為「可成」),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按:應為「甲申」)八月淚筆。

    由此批可知,《石頭記》一書脂硯自認為是出過大力氣的,這裡面不只是批書的貢獻,可能還包含創作內容上的提供。庚辰本二十一回有一條回前批:

    有 客題紅樓夢一律,失其姓氏,惟見其詩意駭警,故錄於斯:「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誇我何。」凡是書題者不可(按:疑為「少」),此為絕調,詩句警拔,且深知擬書底裡,惜乎失石(按:應為「名」)矣。

    批書人的「恨幾多」顯然和創作有關。畸笏在這方面絕對不及脂硯。所以壬午春的「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的批語,只是要表明作者決不是沒有根據地創作。關於省親的問題還是應該看脂硯怎麼說。庚辰本十七、十八合回在賈政晉見元春時說:

    臣草莽寒門,鳩群鴉屬之中,豈意得徵鳳鸞之瑞……有側批:「此語猶在耳」。可見脂硯是親見「元妃」省親其事的,但曹雪芹是否因為親見才寫得出?是沒有具體證據的。脂硯的個人經歷見諸書中情節的,數量不少,如果脂硯與曹雪芹年齡相近,輩分相同,他們有共同的經驗還可以理解,但似乎脂硯的輩分要高一些。甲戌本第三回寫林黛玉初到賈府,隨邢夫人去拜見賈赦時:

    (邢夫人)命人到外面書房中請賈赦。一時人來回說:「老爺說了,連日身上不好,見了姑娘彼此到傷心,暫且不忍相見。勸姑娘不要傷心想家……此處有眉批:「余久不作此語矣,見此語未免一醒。」批書人似乎以為賈赦就是寫他。另有一條側批是針對這條眉批而發的:

    這一句都是寫賈赦,妙在全是指東擊西、打草驚蛇之筆,若看其寫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看來是作者糾正批者的一條批語。作者的意思很明白,他寫的雖是賈家的事,但並不完全「寫一人即作此一人看」,他的寫法是錯綜的。不過作者在這裡明白地說賈赦不是寫脂硯。作者的這條側批稱批書人為「先生」,口氣是很客氣的。甲戌本第二回賈雨村提到石頭城賈家老宅「後一帶花園子」,有一條一問一答的側批:後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墜淚,故不敢用西字。

    批書人看出「後一帶花園子」是直指曹家南京老宅的西花園,作者解釋不寫出西花園的緣故,看起來絕不是平輩之間的語氣。由這條側批可知,脂硯是在老宅中的西花園住過的,不然不會有如許深的情感,一提西花園就會墜淚。和前面批賈赦的一條合看,脂硯長於曹雪芹是可以確定的。有時候脂硯也會對發生在寶玉身上的情節大發感慨,如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寫寶玉在大觀園裡戲耍,因賈珍說賈政就要來了,於是「帶著奶娘、小廝們一溜煙就出園來」,旁有側批:不肖子弟來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余初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信筆書之,供諸大眾同一發笑。

    脂硯原以為寶玉的某些情景是以他為對象的,他也有類似的經驗,但並沒能指寶玉是他的翻版。此批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到底作者所形容的「余初年往事」是從何處得知的呢?如果是曹雪芹親眼所見,似乎曹雪芹應該與他同年或略長,而不應該他比曹雪芹年長。如果脂硯年長於曹雪芹,初年往事則只能是從脂硯處聽來的,那麼脂硯協助曹雪芹創作就更可以確定了,所謂「深知擬書底裡」的那句「脂硯先生恨幾多」,就決不是和《石頭記》內容無關的空話了。

    根據脂硯與小說情節的關係,根據脂硯對元春這個角色的感情,根據脂硯與曹雪   芹年齡的差別,至少我們可以肯定元春絕對不會是曹雪芹的姐姐。如果我們再翻出《石頭記》第五回十二金釵簿冊中元春的判辭,問題就更清楚了。元春的判辭是這樣寫的:

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

三春爭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夢歸。

這段判辭最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年來辨是非」一句。所謂的「辨是非」無疑是指,元春憑藉婚姻聯繫,對娘家做過種種的保護。曹雪芹在這裡很明確指出這段保護期至少有二十年,決不會是沒有根據的。如果這個人物是虛構的,除非配合書中需要,否則沒有理由明寫二十年。看來這個二十年是曹雪芹有意透露的曹家的真事。配合脂硯所說,因為他的姐姐早逝以致他淪為廢人的告白看來,他的姐姐很可能就是能夠二十年來辨是非的「元春」。在曹家史料裡,夠得上這個份量,具備保護傘作用的,就只有嫁給平郡王納爾蘇的曹寅長女「曹佳氏」了。

    根據《永憲錄》的記載,曹寅「二女皆為王妃」,這就和《石頭記》中不但明說元春為王妃,而且暗示探春也會成為王妃,有蛛絲馬跡的關係,元春、探春正好也是姐妹。據《愛新覺羅宗譜》記載,納爾蘇生於康熙二十九年(1690)(註:轉引自胡適《清聖祖保母不止曹寅母一人》,《胡適紅樓夢研究論述全編》,頁270。),曹佳氏是康熙四十五年(1706)奉旨完婚的,這時納爾蘇才只有十七歲,曹佳氏大概也只有十五六歲。把《石頭記》中「二十年來辨是非」、「虎兔相逢大夢歸」的說法落實了來推算,曹佳氏很可能死在康熙六十一年壬寅(1722)與雍正元年癸卯(1723)之間(註:照此算來,實際只有十五六年,二十年只是舉其成數。)。如果死在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與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之間,脂硯已到成人的年紀,就不應該成為廢人了。按脂批所提供的錢索看,脂硯對曹家盛時的若幹事跡還有印象。庚辰本十六回談到甄家接駕四次,作者藉賈璉奶媽趙嬤嬤的口說:若不是我們親眼看見,告訴誰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土泥,憑是世上所有的,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過可惜四個字竟顧不得了。

    旁有側批:「真有是事,經過見過」。照批語堅定的口氣看來,此批應該是出自脂硯。再衡量以上所談脂硯的種種情況,如果他的那位「先姊」就是曹佳氏,他的年齡比曹佳氏小個十歲,康熙四十六年南巡時脂硯六七歲,說他得見康熙南巡未嘗不可。當然如果曹佳氏是脂硯的姐姐,脂硯就是曹寅的兒子,但現存資料裡還找不出這樣的一個人物。曹扞在曹寅死後上康熙的奏折裡雖說「蒙皇恩憐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註:《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頁126。頁110。頁103。頁127。),也不能呆看,也許曹顒是嫡子,脂硯是庶出,年紀不大,可以不算在內。我們應該記得脂硯「幼而喪母」的這個事實,而曹顒死後,曹頫\過繼,李煦康熙五十四年(1715)的奏折裡說「頫\母年近六旬」(註:《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頁126。頁110。頁103。頁127。),可見曹寅的原配——曹顒的生母還在世,脂硯如果是曹寅的兒子、曹佳氏的親弟,就只能是像賈環一樣的地位。

    脂硯的身份在沒有明確的史料證據之前,所有根據他自己提供的線索所做種種的猜測,都不是最後的定論,在沒有更合理的解釋以前,以上的推想也許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有趣的是,裕瑞的《棗窗閒筆》一書中有「後紅樓夢書後」一篇,談

    到《石頭記》時有這樣的說法:

    曾見抄本卷額,本本有其叔脂硯齋之批語,引其當年事甚確,……聞其所謂寶玉者,尚系指其叔輩某人,非自己寫照也。所謂元迎探惜者,隱寓原應歎息四字,皆諸姑輩也。其原書開卷有云「作者自經歷一番」等語,反為狡獪託言,非實際也。

    不知道裕瑞根據什麼肯定脂硯齋是曹雪芹的「叔輩」?周汝昌因為要維護他的脂硯齋就是史湘雲的論點,把裕瑞的說法斥為「附會之談」。事實上根據前文的討論,脂批中恰恰有許多支持脂硯是曹雪芹輩罪、元春是他姑輩的線索。不過裕瑞指書中所寫「親自經歷的一段陳跡故事」為曹雪芹「狡獪託言」,是沒有深考的誤解。《石頭記》第一回楔子中,作者批評了一般的才子佳人的書之後,說「競不如我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親睹」不一定只能睹平輩,「親聞」則多半是聽來的前輩的傳聞,所以曹雪芹說得很清楚,絕沒有「狡獪託言」。初步論定了元春為作者的「姑輩」身份之後,另一個應該討論的角色是賈政。元春既是曹佳氏,賈政似乎就應是曹寅無疑。曹雪芹無論如何是絕對沒有見過曹寅的,就算賈政是寫曹寅,有關生活中的事跡,恐怕也只能憑脂硯的轉述。元春在《石頭記》裡,生活上除了省親,與家人的接觸是很少的。但賈政不同,父子的關係不能沒有各種的接觸。不過《石頭記》中除了「大觀園試才題對額」、「不肖種種大承笞撻」之外,賈政並沒有太多具體的描寫。而且從三十七回賈政點了學差出門,一直到七十一回回家,整整三十四回沒有賈政的蹤影。這樣的安排,一方面因為作者的原意是「蓍意於閨中」,一方面恐怕也是因為作者沒有更多關於賈政的生活材料可寫。就作者所寫的賈政看來,和史料裡的曹寅似乎也不太吻合。不過史料或是朋友間酬酢的詩文,能反映多少歷史人物的真面目?特別是在自家人面前的言談舉動,有多少是不足為外人道的呢?當然,就算賈政真的是曹雪芹根據脂硯對曹寅的記憶寫成的,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我們也不能憑此論斷賈政就是曹寅。

    不過有兩條資料可以做為這人問題的輔助證據。一是第七回焦大的話,一是王夫人、鳳姐的娘家的問題。

    焦大醉罵是《石頭記》裡別具意義的一段,不會是作者憑空捏造的情節。尤氏說焦大:

    從小兒跟著太爺們出過三四回兵,從死人堆裡把太爺背了出來……

    曹家在滿清入關前後應該是有過軍功的,如果焦大的事跡是曹雪芹有意的透露,那麼從順治初年到康熙五十年左右,將近六十年,焦大總有七十多歲,說他「從小兒」十幾歲出過兵,和曹家上輩的歷史正合。如果這樣一算,賈政正當曹寅的時代。

    鳳姐是王夫人的內侄女,關於鳳姐的家世,在第十六回裡大談「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時,有一段交代:

    鳳姐忙接道:「我們王府也預備過一次,那時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的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鳳姐說王家接待過皇帝南巡,大概指康熙三十八年駐蹕李煦蘇州織造府的事。作者借她的口說:

    可恨我小幾歲年紀,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沒見世面了。但這段話下有夾批:「忽接入此句,不知何意,似屬無味。」脂硯似乎反對作者讓鳳姐這麼說,照脂硯的意思,鳳姐應該見過她家接待皇帝南巡的大事。如果真是這樣,鳳姐嘴裡的我爺爺,很可能就是長期在閩浙粵一帶做官、經管海防的李士楨了。那麼王夫人就是那位嫁給曹寅的李煦之妹了。周汝昌說:《紅樓》的「史侯」家,其所取素材疑與李家有關,「史鼎」即借李鼎之名。(註:《紅樓夢新證》,「寫在卷頭」,頁1。頁6。頁98。人民文學出版社,1976。)周先生此說主要還是從賈寶玉等於曹雪芹往上推算的,於是他把書中的賈母看成曹寅之妻。試看四十七回賈母自稱嫁到賈家已五十四年,照周汝昌「紅樓紀歷」的算法,當時寶玉十三歲,七十一回賈母八十大壽,寶玉十五歲,算起來四十七回賈母七十八歲。這樣推算的結果,賈母嫁入賈家時已二十四歲,這在那個年代,顯然是有點過遲了。又,賈母在賈府中的份量和地位,不是每一位老祖母能享受得到的。如果賈母是那位敕封一品夫人的曹寅之母孫氏,實有以當之。總之,如果把賈母視為曹寅之妻、李煦之妹,那麼鳳姐和王夫人的那些線索又怎麼看待呢?

  我們雖不能根據以上的辨析,就確定賈政便是以曹寅為藍本創造的角色,但那幾條交錯的線索,和前述脂硯與元春的關係幾點並在一起,的確值得我們從新的角度來省視《石頭記》到底寫的是什麼人的故事這個問題。

結語

  《石頭記》這部書絕對不是一部單純的創作,根據脂批來看,它和曹雪芹的上一輩以及再上一輩的親族都有密切的關係。雖然曹雪芹並不能完全親自經歷他所寫的那個時代,但是在脂硯齋等家族中人的轉述中,一個不世出的天才,也能生動而真實地記錄下這段家族命運所繫的歷史。這是我們研究或者研讀這部作作時必須弄清楚的創作背景。傳統的自傳說已經在這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可惜囿於主角即作者的成見,始終把研究的目光放在曹雪芹的身上,以致於至今還有許多扞格入、聚訟紛紜的爭議。本文的目的,是想從書中的種種可疑的矛盾下手,配合脂批和曹家史實,重新探討作者採用的寫作模型。從自傳說的發展的過程來看,在作者的時代,並沒有明確的自傳說出現。但作者死後則因為傳聞與著作並行的結果,受到閱讀之後的印象影響,自傳說逐漸興起,而一部分其來有自的傳述逐漸湮滅。民國以後,建立在史料學與文本研究的基礎上的新紅學出現,自傳說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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