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墓碑」揭秘
1992年8月1日,在北京以東的通縣張家彎,召開了新發現的曹雪芹墓碑鑒定會。會議是由張家灣及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有關負責人聯合主持的。到會者以文物界及紅學界人士為主。會議分發了有關材料,介紹了發現概況並查看了原物。與會專家發表了不同看法,因而會議結束時並未獲得統一意見。而在同一天,上海、北京等地的一些報紙刊出文章和報導,基調是認定墓碑是真實的重要文物。隨後又有不同看法的文章相繼發表。據我所聞,此事在一般群眾中引起了以前罕見的關切與議論。可見這已不再是一種「學院式研究課題」了,已經成為大家都十分重視的一個文化現象了。它關係著中國的一位頭等文學巨星的生平重大事跡以及中華歷史文化史上的若干巨大的關目問題——當然,這也就直接涉及到目前我國的文化建設和學術水平的問題。
為此,筆者現就個人的粗淺的聞見與看法,提供給全國文史學術界,如能作為研究辨析上的一點佐助之資,為「雙百」精神增添實例,則不勝幸甚。
以下試分八節文字,用申拙意。
〔一〕事情的基本內容
據署名北京市通縣張家灣鎮人民政府的《關於曹雪芹墓碑發現的經過》打印件,重要部分的原文如下——
一九六八年冬,平整土地大會戰。張家灣村負責蕭太后河以北、花莊以南一線。工程進展至……四方交匯處,即曹家墳地帶。該村社員李景柱於地下一米處發現一塊青色墓石。細查看,石上隱現「曹公諱 墓——壬午」字樣。李景柱曾多次翻閱《紅樓夢》,加之愛好文物,遂明此乃清代大文學家、《紅樓夢》作者曹雪芹之墓碑。其間,近碑又有一具殘骸出土,完整,男性(頭骨男女有別),惜眾無知,土骨相雜,棄之,掩之,無以拼對。再查此地,無棺槨,無墓誌銘,無其它隨葬物。李精心護守,至夕陽落,與堂弟李景泉用獨輪車載,運至家中。
事隔二十三年有餘,通縣張家灣鎮人民政府擬建張家灣人民公園,準備在公園內建立碑林,以重視張家灣古老的歷史,做為對青少年進行鎮史教育,供國內外人士觀賞。此間適逢縣政府成立「旅遊開發公司」,並把張家灣做為旅遊開發的重點,鎮政府成立了文物保護領導小組,並會同縣旅遊開發公司、縣文化文物局、縣委宣傳部,對鎮內一批重要石碑等文物進行重點勘測。從中得知曹 墓拓片一事,並找到墓碑。七月十日,我鎮村民李景柱將該碑無償獻出,並於七月十五日將此碑交鎮政府保存。
細察:墓碑長100厘米,寬40厘米,厚15厘米,由一塊沉積岩條石製成,無座無首,製作粗糙草率,釬痕斧跡,表面不平,左下側有殘缺。碑陽正中縱楷書「曹公諱沾墓」五大字,左下方刻「壬午」二字,無記、無序、無立碑人姓名。
(因碑字跡不明顯,李用磨刀石擦過)。
從這份報告來看,該鎮對此碑的外形現狀的一切,敘述清晰,態度客觀;而對發現的經過及有關細節,則只是依據發現人的自述,並即信為全部真實的。對墓地名稱「曹家墳」,附發了兩紙村人證明;對發現經過,則附有原任村黨支書記的證明書面,今引其主要部分如下——
「〔先敘該地諸姓墳地及亂葬崗子的情況位置等情〕在68—70年大平土地時,在項家墳、斐〔裴?〕家墳以北比較大的一塊地方,平出一塊碑來,上下有一米左右,寬40公分上下;寫的是什麼字我也沒看準,因為我是總指揮,沒時間過去看,又沒拿它當回事。有人說那是曹家墳地,到底是不是,我說不準。那塊碑落到哪兒去了,我也說不準。平出那塊碑的地方就是現在的大扇地的東頭。
鳳志安1992年7月29日」|這份原支部書記的書面,是口述而由別人代為書寫的,末尾署名三字是親筆。特點是:(1)他對當地眾多墳地名稱十分熟悉;(2)敘述中態度客觀,無有穿鑿附會的痕跡;(3)他已說明:並未去看過,因此所言「高一米、寬40公分」云云顯系別人代加。
以上就是本主題的基本文獻與重要內容,一切研考、鑒定、討論、辯析,都應回顧聯繫這種介紹報告和證明追述。
〔二〕我對此石質疑的原委
首先必須聲明的是:我的質疑意見是吸取了石刻考古文物專家的教益的,因為我在這方面是門外漢,本無太多的發言資格——正因此故,我在8月1日的鑒定會上著重表示:應當傾聽文物考古專家的看法,對象是那塊石頭本身,從考古科學角度去鑒定它,而不要多牽扯「紅學」上的問題。
我這篇話的主旨是要指明兩點——
(一)只有在考古專家認定它是真實的歷史文物的前提下,才談得到其它議題。
(二)如若急切地夾入了「紅學家」議論,那就很容易轉移重心,摻入成見,混淆觀念,發生非科學意義的爭執,影響鑒定。
在此思想指導下,我傾聽了考古專家們的發言,觀看了原物,然後才聯繫了歷史文獻,這才撰文提出了八點質疑1。在此文中,我雖引及敦誠詩句證明曹雪芹卒葬西郊,並非通州京東之地,但仍謹守不涉「生卒年之爭」的糾纏問題,——以為如此方可避免無謂的紛糾,避免將問題引向歧路,滋生弊竇。
不幸得很。如上文所敘,上海有報紙說:「壬午說已定」。緊接著北京也刊出某家自動放棄「癸未說」,主張「壬午說」的消息了。又有某鑒定者的意見,認為此石是真,曹雪芹卒於「壬午」之案「可定」矣。再接下去,就是幾位主張「壬午說」的文學研究者出來,聯合力言此石是真,而以我為最主要的(也許實際即是唯一的)「論敵」了。
〔三〕問題實質的多層次複雜性
在進入具體論證之先,應當注意思辨方法和討論作風。鑒定此石,必須考察它的來歷,即「發現」的真實經過,科學見證。然後就是石刻考古專家的意見,即具體的鑒定論證,而不是一般人的「我看是真」、「我看是假」的那樣的「鑒定」。最後才可以由雪芹生平史料的考證作為一種參助,但不能執此以為主要鑒定依據。
再有,論證邏輯層次是必須服從科學而不容混亂的。比如——
(1)證明了1968年該地確曾出土一石頭,是一回事;
(2)石上有無字跡?若有,是何字樣?又是一回事;
(3)此石落於何人之手?他曾作了何等的處置對待?有無改動?是一回事;
(4)1992年7月獻出之石,是否即為1968年出土的原石原貌,又是一回事。
這些層次,是不容含渾錯亂的。同樣——
(甲)雪芹是否卒葬京東?是一回事;
(乙)此京東是否即為張家灣?是一回事;
(丙)敦敏《河干集飲題壁兼吊雪芹》詩的「河干」,是否即指張家灣?是一回事;2
(丁)如真能證明以上諸點,是一回事。雪芹畢竟卒於「壬午」抑「癸未」?又是一回事。|這些層次,也同樣是不容含渾錯亂的。但從目前看,很多論證者卻是在含渾錯亂中來羅列「證據」以主張此石是真實可靠的。這樣,他們的結論即不能不陷於主觀自是,缺少真正的理據,是禁不住科學驗證的脆弱的說法。
〔四〕來歷的曖昧不明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原任該村黨支書記鳳志安的「證明」:他除了承認他當總指揮時在土中掘出一塊石頭之外,在任何一點上也沒有認同發現人的自稱之辭。他等於不承認那地點是「曹家坊?」(這與當地老人所言相同,見後文),不知道石上有何字樣。更耐人尋味的是他說該石不知下落如何——這話中意味是深長的。恰好,該鎮同時分發出具的另一簽名韓士寬的一份「證明」也說:
「68年冬季,西甸西邊大搞平整土地。當時我是社員。幹活當中,平出一塊石來,後來不知被誰弄走了。這塊石頭一米來長,上面寫什麼,我沒注意。石頭旁有骨頭,沒有別的什麼東西。」
此見1992‧7‧31日書面複印件。這是該鎮所能出具的黨支書以外的唯一一位社員的證明。綜合而觀,有幾點就非常之明晰了——
(一)當時出現了一塊石頭,這應屬事實。
(二)石上何字?無一人能言,哪怕一個字。
(三)此石被誰「弄走」,連同時幹活、目見此石的韓士寬,也竟不知。與鳳書記全同。
(四)此石既然下落不明,則它的命運、保存、處置、有無改動……,就統統無人能知了。
(五)他們誰也不肯說一句:現時獻出之石,就是68年「平」土出現之石。鳳、韓二人即在此點上也是全然一致的。
這一切,十分重要。有人撰文說是此石來歷分明,證人健在云云。我應在此說明:事實並不像他的言詞那樣,很不相同。
〔五〕且聽專家的聲音
8月1日鑒定會,文物界專家出席的有:趙迅、於傑、秦公、趙其賢、蘇天鈞等;紅樓夢研究所的有胡文彬、顧平旦、杜景華等;還有很多我不認識的同志、記錄者。會議的文件、口頭介紹完畢後,大家觀看了該石物件。然後由專家發言討論。
第一位發言者是碑帖石刻專家秦公。他指出:用料、型貌、製作、刻法等眾多方面的問題,疑點太多,語調直爽明確。筆者在他之後發言,表示深受教益,並補充提出:希望專家就該石刻字的書法、行款、文例等方面發表意見,也附帶表示了對那石頭外貌的一點蓄疑。質言之——
(1)石頭不像平生所見大小墓碑,而只像一塊牆基、房角等處的大粗條石。在北方,常見住房牆角立有一石,上刻「泰山石敢當」,是一種護房「鎮宅」辟邪之風俗,而其石雖簡陋,也絕未見如此粗劣不堪入目者。我說:弄塊木板子做用具,也得用砂紙把新鋸開的木面稍稍磨平——而此石簡直就是大粗磨石(磨糧的大圓盤石)那樣,遍體是釬鑿的溝痕,看了令人有「生畏」之感!再者,碑上紀年的地位行款(「壬午」二字隱在未行最低處)很奇特,有此史例否?第三是那字僵板支離,不像乾隆時期的書字風格,希望聽取書家學者意見。我又表示,既系曹氏祖墳,何以「百米之內」並無其它墓穴?而且於自姓祖塋內立石竟稱為「曹公」,此何禮耶?希望得到解答。
此四點者,第一點秦公已首發其難了,他強調說這是一塊最粗糙的生料石,是村中作台階等用的條石,絕非碑石之制。第二點,趙其賢繼我發言予以申延,他說這樣的只有二字干支,緊靠左下角的紀年文例、行款,是違反史制與實例的。他的看法大致與秦公相近,認為那根本不是正常石刻工所刻的字,而是胡亂「杵」(記音字,未知當如何寫,此據當場記錄)出來的。秦先生對刻法的論述尤詳,宜參看他在報上發表的多篇文章(以1992.11.22—29日《中國人才報》的一篇長文為最全面),本文很難逐一具引。
關於第三點,字的風格問題,有人表示不以為然,但無甚說服力。第四點則根本沒有回答的發言。
此後8月26日,北京市文物局又召開過文物考古界內部鑒定會議,會上多數與會者皆持否定意見。因此原定會後發佈正式消息,也就取消了。(秦公文中所言討論激烈,當指26日會)。
史樹青等二、三人的肯定之說,見於《北京日報》1992.8.29《京華週末》版。因科學論證具體內容極稀薄,討論價伀?不大,故不必引列。
〔六〕幾點質疑
(甲)「坯子」說
當質疑者指出該石之粗惡異乎尋常時,某人聲言:這是一種粗製未成的「坯子」,還待加工細制,故爾外貌如此,云云。
我請教專家,皆言這不可能,在如此粗石面竟先刻上字,刻完了再「加工」,那麼一磨之後字口全變了,甚至不成字了。絕無是理是例。
(乙)「葬志」說
面對石刻專家那麼多的質疑難答之點,沒有正面的解釋或反證,卻立時出現了一個「葬志」說——以史樹青為代表。他說,這不是墓碑,而是埋在穴內作「標誌」的石頭,叫「葬志」,所以一切規格、形制、行款、文例……皆不必以墓碑之制來要求,故此石之真,不容置疑,云云。
但山西學者反映:查遍了各種辭典類書,也未見有「葬志」之奇名。一也。蘇天鈞先生說,墓穴中一無所有,哪怕點滴遺物也無;連薄木棺〔窮人也必買口薄板棺材,俗呼「狗碰頭」,極言其不堅固〕也沒有,卻會放上塊石頭?是薄棺費錢,還是雇工做石刻的「葬志」費錢?是講不通的。二也。
在8月1日會上,發現者介紹和解說(答疑)中,提到了一點「該石出土前是斜著的,而非平臥,亦即半躺半立的姿式。這時某專家接話,說這正對!——墓碑原是直立,其後「自然坍塌」〔原語〕,年久土掩,漸入土下,即成上種斜式。
請看,這段對話,早已把「葬志」說預駁得毫無立足之地了!(此後,大抵不便再稱「墓碑」,也不便用「葬志」,就又遁入「墓石」一詞了)
(丙)「貧困」說
最奇者,更有雪芹「裸葬」這個說法。由於發現人之自述、鎮政府之介紹、證明資料的言詞,都確稱只有石頭與骨頭,別無任何物跡,所以只能認為此一墓主是裸葬的,別無解釋之道。但多數人都難相信,因為裸葬只是當時的乞丐、饑民,凍餓而死於露天地的「路倒」,才會有用草蓆卷葬的情況。雪芹境遇貧困,故為事實,但何至於死時與乞丐一樣的下場?即使寡妻無力,族人不管,至友如敦家弟兄,也不會坐視其裸身攏入土中。
但是,解釋者便以雪芹晚景貧窘為詞,說他的裸葬是合乎情理而不足為異的。
(丁)「有常有變」說
為雪芹立墓碑而稱之「曹公」,是很離奇的字眼,因為古時貴者稱公,是常例;年齒尊者也得稱公,已是特例。黃宗羲《金石要例》列舉:位貴者稱公;位雖貴,同輩以下則稱君。耆舊稱府君。有文名者稱先生。自唐,三品以上官方可稱公。清代官准許立碑的,須尚書級方得稱公。除高官或特許立碑的,一般旗人原無立碑之制。若雪芹親人為之立碑,斷無稱「公」之禮。敦誠等皇族宗室若為包衣(奴籍)身份的雪芹立碑,也絕不會以「公」為稱,——稱君、稱先生,都是合理的。
但是,有人也引顧炎武批評當時作志狀者濫用「公」稱的世風,認為雪芹即使在祖墳裡也可稱「公」——據雲這叫有「常」也有「變」,那是無法拘定的,云云。
諸如此類,在報端文章中,相繼出現,似乎任何難通的疑點,都不成什麼問題,或根本避而不答,視而不見;而質疑者卻是在不合理現象上「大做文章」,云云。
〔七〕、一段奇特的經過
有一次的往事經歷,據親歷人的回憶,可為張家灣獻石之來歷的補充參考。
1987年深秋,北京電視台所屬的導演、編劇與拍攝組到張家灣去取景——片子是「曹雪芹的足跡」的藝術片,故包括史實與想像。因他們知道紅學家考出曹家早期在張家灣開有當鋪,便去拍此當鋪的遺跡。但片子裡又有採取吳恩裕先生舊著《曹雪芹的故事》等書的文學作品的描敘,要拍「雪芹出殯」的鏡頭,這本是西郊健銳營一帶老旗人張永海的傳說,出殯乊?就在當地3。但拍片取外景是靈活的,該組便在張灣一座古橋處摹擬「出殯」鏡頭。該組中有嚴寬、侯剛(女)、張躍龍、李莽等多人。此時,圍觀熱鬧的村民中即有一人上前與嚴、張等攀談,問拍什麼?然後即說他發現了一座石碑,名款似為「曹順」,已將碑文抄存。並問此石有無價值。所稱發現地點名曰「曹園」。
該組人等皆大感興趣,請引往一觀原物。此人說路遠……,強而後可。領至一處,嚴、張當即尋當地父老采詢。老人皆言不知(嚴的文章說:老人「一個勁兒地搖頭」)。並言,墳地是旗人家的,「但不姓曹」。又問碑事,答云:碑是有過,已經蓋房子用了。
既不得要領,返至「發現人」家中,求觀抄存的碑文,又說不易尋找,俟找出再聯繫。後幾經努力以求,了無下文。
1992年8月,嚴、張等在報上看到了消息,說張家灣發現了「曹雪芹墓碑」,發現人即1987年攀談的李君(李自言:1968年發現時年方二十,是社員,後當教師,現於大理石廠工作)。嚴、張等幾位皆十分詫異。其中三人寫出了書面回憶。張躍龍(當時的司機,有文化,愛文物)的一份,尤為詳細。今引錄備考:
「北京日報載文報道了張家灣發現曹雪琴〔引者按:原字如此〕墓碑事,引起了紅學界的不同看法。並有考古專家鑒定,言之確確,大有一錘定音之勢。對於曹氏身世,一直為世人關注,但對於史實物證,應採取嚴謹科學的態度。不要弄成穆桂英點將台、大禹足跡一類的東西。今天又看了顧平旦、馮其庸關於墓碑的不同論證。我覺得必須說幾句話了,否則心緒難平。我雖人輕言微,但所述確是親身經歷,大家看了之後,自做理論,希望對碑石真偽問題的討論,有所參考。
1987年12月,我在小小汽車公司工作時,有幸協助參加了由宋慶齡基金會〔按應是華人世界基金會〕組織的《曹雪芹在北京的足跡》攝制組的拍攝。
在北京拍攝了與曹氏家族及本人有關的景物。如香山地區、克勤郡王府、多爾兗府,白家疃允祥莊院等。最後,到了張家灣。是為了拍攝曹家當鋪。同行有農民紅學家嚴寬,李文化夫人侯剛、周汝昌之子周建臨等。
我們先去當鋪,遺憾的是正在拆除,只拍了剩一半的牆壁。然後去拍城牆和石橋。當攝制組工作時,一個當地人一直跟隨觀望。當我在觀看城磚上刻的明嘉靖年字樣時,他靠攏過來主動攀談,問在拍什麼,我見他不像農民,且自稱是當地教師,並說在搜集張家灣地區史料,故頗有好感。向他講了此來目的,並提及曹家在當地有田產、當鋪、×××先生推測曹沾可能葬於此地。並說他看見過曹家墓碑。我問是誰的。他說,好像是「順」字,我說,是不是俯字,他說記不清了。但他曾抄下了碑文。……我立刻叫來了其他人,大家仔細的問了發現碑的經過。他說在十幾年前,他一個人在叫曹園的地方幹活時發現的,具體碑文記不住,但抄下了。碑很大。我們要求他帶路去看看,他先說很遠,不太情願,最後在我們的勸說下同意了。我們開車到了約七、八公里外的曹園,碑沒有找到。問當地幾個老人,說墓地已毀,碑蓋房用了。問葬的是不是旗人?答,是。但不姓曹。並說現在還有本家在宣武門住,頭二年來過。
我們又問了附近有沒有曹姓旗人。答曰,有。因時間倉促,我們開車返回,並去了他家。他叫李景柱,就是這次發現曹沾墓碑的,在他家發生了戲劇性的一段場面。
我們反覆動員他拿出手抄碑文看看。但他堅持說一時很難翻出,待他將來找出再說,最後見他實在不願出示,只好作罷。說好以後聯繫,並互留了地址。他說一俟找到,立刻聯繫,但此後再無音訊。
事隔5年之後,李景柱又奇跡般發現了曹沾墓碑,看樣子並非偶然。其用心可謂良苦。真偽明眼人該知大概了吧。
本人不是紅學家,亦非古文物鑒定家,但認為如果如此草率的確認此既曹氏墓碑,未免荒唐。看來曹雪芹墓在張家灣開工在即了。但這是對紅學的求實態度嗎?世人對紅學界和考古學界將如何看法?
本人也相信曹氏可能葬於張家灣,某些紅學家的引證確有道理。但碑的真偽論證與史料引證是兩回事,不要混淆在一起,好像承認了碑就是承認了曹氏葬於張家灣,不承認碑就是否認上述論證。
另外,曹雪琴(芹)雖後半生潦倒,但也斷不至於喪葬如同乞丐,以至裸葬。難道敦誠敦敏、福彭、張宜泉能忍看至友如此下場嗎?再者既葬於祖瑩(塋),為何只雪琴(芹)一人墓碑,而沒有其他家族成員的任何痕跡呢?反之,如果沒有葬在祖瑩(塋),那就沒有必要葬於張家灣,而捨近求遠了。所以,如葬張家灣,必是其祖瑩(塋),若是祖瑩(塋),必有痕跡,否則何以服人。
張躍龍 92.9.6」
附圖 (連結)|從這份回憶(並與嚴、侯、李等同志的文章《我們的一點說明》互證,見《北京日報》1992.9.26《京華週末》),具見其真情實際,發現人的自述言詞的先後屢變、自矛攻盾之點,姑不詳及,單看一點,即:發現人原稱之「曹順」碑,再不言及了,改言「曹俯」碑,但獻出的卻是「曹沾」碑,而且只有五個大字,「碑文」何需「抄存」之勞?五個大字何需多年尋找而不可回憶?
〔八〕一個實例對比
京郊各處,過去私人所立小墓碑,為數很多,無人注意加以摹拓收集。經過「文革」,舊物蕩然,今已難覓。京西海澱區文物管理所的嚴寬先生卻提供了一件實物的鉤摹本,頗能有助於參研。此即普通人的小型墓碑的代表樣式體例,發現地點是西郊藍靛廠,清代火器營所在。所謂「外三營」,周圍都有不少外省人營生,為旗兵營服務,因而落戶。今將摹本刊所於下,以資對照;其石窄長,上半刻字三行。下半空白,是立石埋於土中的部份。三行字字形大小不一致,首行「山」字微低,後兩行首字齊平(俗呼頂格寫)。可證當時朝代年號,書寫必須如此,否則即顯示「不敬」之罪。且更多的還要於上面加書「大清」、「皇清」字樣,從未有單寫干支兩字的,也不能寫在最低下處,那就是離奇悖禮的大破綻了。關於石上「壬午」二字,秦公先生在《中國人才報》撰文有「紀年三疑」的專節以論其偽。本文不再具引。我在1992.9.12《北京日報》曾發《「曹雪芹墓碑」之再質疑》一文,內中指出,封墓立石,紀年月是刻上這一禮序的實際日期,而不是表示墓主死亡的年月日——即須另外或另行書明其生卒,兩者是不能相混的。雪芹卒年,向有二說,一謂「壬午除夕」,一謂「癸未除夕」。如今該石刻有「壬午」二殘字(實似「王干」),於是一些反對「癸未說」的立即如獲至寶,咬定「壬午」之案已定,已見本文開頭所敘。殊不知,若石上刻字「壬午」為真,則雪芹必應死於「壬午除夕」之前了——否則怎能於壬午除夕當時即能刻上「壬午」之紀年?所以這些「壬午說」者是忘記了一點:刻「壬午」者正好幫了他們一個大倒忙,而他們還在力爭該石是「真」!
當然,我從一開始即反對牽扯卒年的爭議問題。卒年畢竟是壬午或癸未,都不能影響該石本身的科學鑒定。這一點,謹在文尾重申。
附:清代磚刻小墓誌,出土於北京西郊海澱。墓主楊義齡與妻劉氏合葬,其兩旁分記生卒年月日時。凡「皇清」、「道光」、「同治」朝號年號皆填朱,可見清代文例款式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