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幸運、語體美及其它
1
作為作家,曹雪芹是幸運的。
他曾生活在那樣一個人丁興旺、僕役眾多、親朋聚居的大家族中,這才使他有可能在《紅樓夢》中,從容安排那麼多複雜的人物,寫出那樣一層層盤根錯節、縱橫交叉、玄妙莫測的人物關係。這些關係,自然為人物的自我表演提供了優裕的空間和契機。而當今的作家,就算有堪與曹氏匹敵的才華,單是這樣的人物關係,就已無處可尋了。如今,不論城市還是鄉村,家庭組合日趨小化,人際關係日趨隔膜與封閉,作家們已無法在家庭背景上構織複雜的人物糾葛。那些大企業、大機關、大賓館,雖然人物眾多,但關係往往比較單純,無法與榮、寧二府中那些交織著政治、經濟、道德、主僕、長幼、尊卑等複雜關係的眾生相比。如果僅從這個意義上看,當代人要創作出一部堪與《紅樓夢》相媲美的作品,怕是永遠的不可能了。
2
在中國古典文學界,對於蒲松齡的《聊齋誌異》,以往主要從諷諭現實,批判社會,寄托情懷角度論之,似乎忽視其中重要的神秘文化價值。
其實,《聊齋誌異》,重在於一個「異」字,人神之異,鳥獸之異,草木之異。
「異」,即「神秘」。《聊齋誌異》另一方面的重要價值正是在於:它是中國民間神秘文化的一座寶庫。據筆者粗略統計,這部「異」書中的486篇作品(據鑄雪齋抄本)中,有300餘篇便很難說與社會現實有什麼關聯,如《屍變》、《偷桃》、《狐嫁女》、《化男》之類,或寫屍體復活、空中取桃之奇,或記狐狸娶親、民女變男之怪。可見,蒲翁寫此書時,固然不乏針砭現實之意,但大多恐怕並非如此。如奇異至極的《偷桃》一篇,即蒲翁親見之記錄。
蒲翁自序中確有「浮白載筆,僅成孤憤之書」的表白。但從自序中亦可看出,這「孤憤」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松懸弧時,先大人夢一病瘠瞿曇,偏袒入室,藥膏如錢,圓粘乳際。寤而松生,果符墨志。且也:少羸多病,長命不猶。門庭之淒寂,則冷淡如僧;筆墨之耕耘,則蕭條似缽。每搔頭自念:勿亦面壁人果是吾前身耶?蓋有漏根因,未結人天之果;而隨風蕩墮,竟成藩溷之花。茫茫六道,何可謂無其理哉!」可見作者的「孤憤」,是與神秘無奈之宿命有關。故下文才有:「寄托如此,亦足悲矣」之歎。
3
中國古典詩歌與現代新詩相比:古典詩歌常常體現出意境美和語體美,而新詩則往往只剩下了意境美。古典詩歌語言的凝煉、節奏的和諧、韻律的動聽、組合的對偶等因素所構成的語體美,至今仍為新詩難以企及。如「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多情芍葯含春淚,無力薔薇臥曉枝」之類詩句,不僅富有意境張力,讀來亦覺暢快明目,精神振奮。另有許多古典詩歌,如李白的《靜夜思》、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等,意境也許並不新穎獨特,但卻令人百讀不厭,便是與其中蘊含的語體美的力量有關。而現代新詩,即使那些優秀之作,也往往因缺乏語體美,而削減了文學之謂文學的意味。如卞之琳的名作《斷章》:「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意境幽妙,可謂現代新詩的傑作。但從語體來看,因過於平易,缺乏一種不同於一般語言組合的、真正屬於文學的尤其是屬於詩的語體美,當然也就影響了文學審美層面上的傳播與交流。看看當今的中國新詩,或句子古怪拗口,拖泥帶水,或完全是日常生活白話的實錄,很少有人顧及語體美,且意境美也貧乏得可憐,這樣,新詩的路子怎能不越走越窄呢?
4
「五四」以來的中國新詩,主要是學習西洋詩的產物。
有不少詩人,學習的實際是變味或乏味的漢譯西洋詩。
經過漢語化,西詩分明已經失去了獨特的語言神韻、魅力及相關技巧。
即使那些精通西語的人,怕也很難用漢語寫出西詩之精髓。
那麼,新詩向西洋詩學到了什麼呢?
中國古典詩歌所具有的語言簡潔、凝煉以及講究平仄、對偶、上口之類的語感美、語體美,亦均為西化詩過濾掉了。
如此,民族詩歌的精華丟棄了,西方詩歌的精華難以學到,這是否正是中國新詩危機的重要根源呢?
5
魏人曹丕稱:「文章乃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毛澤東曾經主張:要使文藝成為打擊敵人,消滅敵人的有力武器。政治家當然可以這樣認為,也可以這樣主張。但對一般人、大多數人而言,愛好文學,喜歡文學,只不過緣其有趣而已。「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你看,有鳥、有樹、有池、有月,月映池水,池水抱月,說不定有條魚兒未眠,還在池中戲月。這真是個清幽幽的好去處,令人心馳神往。還有那個和尚(賈島),鳥都睡下了,他卻才來敲門,見到他的朋友了嗎?他們又談了些什麼呢?這類想像和嚮往,便是「趣」。正因其有趣,這詩句才為歷代讀者所喜愛,才是好詩。相反,如果喚不起人們的想像與嚮往,那就是無趣,詩,自然也就不是好詩了。讀《紅樓夢》時,想想那個有山有水的大觀園,想想那個素雅靜潔的怡紅院、那個翠竹環繞的蕭湘館,想想林黛玉、賈寶玉、薛寶釵、迎春、探春、惜春們,怎樣在採花斗蝶,吟詩賦詞,爭風吃醋,遊玩嬉鬧,是多麼的有意思。還有,再想想那些花男綠女,他們雖然沒有現代人因工資、住房、交通擁擠、經濟虧損之類引發的困感與煩惱,但在許多時候,也照樣活得不痛快,甚至淒淒慘慘慼慼。人生到底是怎麼回事?人生的幸福究竟何在?想想也真是有意思。這就是「趣」。
文學欣賞如此,文學研究亦同樣與「趣」有關。前不久,北京方面爆出新聞:在北京市東郊通縣的張家灣出土了曹雪芹的墓碑,隨之爆發了一場關於墓碑之真偽的爭論。其實,真又怎樣?偽又怎樣?既無礙國內政治經濟大局,也不影響《紅樓夢》本身的價值。但人們還是願意爭,希望弄清真偽,便是因為這本身很有趣。要是真的,會給人們帶來這樣一些想像和聯想:一代文學大師,想不到死後竟是這樣草草歸葬,墓地竟在這樣一個不為人知之處。人們還可以盯著墓碑周圍的泥土,想像當年曹雪芹的幾個朋友,是怎樣含著辛酸的淚水,把一代文豪送到這寂寞的墓地上來的。
不論創作、欣賞還是研究,倘若進不了「趣境」,而只是孜孜於「稻糧」或別的什麼,怕都尚離「文學」遠了些。
6
生活是概念的。
生命,是詩。
人類,在自己的生存空間中,親手用符號編織了一面碩大無邊的概念之網,到頭來,終於成了網結上那一隻可憐的蜘蛛。
生命渴望著自由,渴望著撕碎所有的束縛之網,去享受一個無限的空間。然而,這夢想的實現,同時又意味著自身的毀滅。
人,難道注定只能成為概念之網上那只可憐的蜘蛛?
失卻了生命意義的生活是悲慘的,但,沒有生活,生命的意義又何以展現?
人類時常嘲笑蠶的做繭自縛,但,沒有繭,又何以化蛹成蛾?又何以有蛾撲閃著金色的翅膀,去播撒生命的輝煌?
人到底比蠶兒聰明。蠶在順應著生命延續的天機,而人,則發現並培育了一種奇異的能力,一種魔幻的手段,用以擊穿生活與生命之間的壁壘,這便是人類的審美目光。正是由此而產生了文學與藝術。
7
在許多現代、後現代主義作家心目中,審美愉悅,已不再是文學藝術關注的價值目標,力圖喚起讀者的是厭惡與痛苦,悲觀與失望等。卡夫卡在致布洛德的信中就這樣說過:一本書的作用,就是「使我們讀到時如同經歷了一場極大的不幸,使我們感到比死了自己心愛的人還要痛苦,使我們如身臨自殺的邊緣,感到因迷失在遠離人煙的森林中而彷徨。」〔1 〕法國新小說派作家羅伯一格裡耶說得更為直截了當:「藝術品就不是讓人舒舒服服享受,像在沙發上睡大覺那樣,真正的藝術品就是隨時讓你感到不舒服,因為恰恰在你不舒服的時候,這裡才有真實性。」〔2〕人生本已充滿著不堪與重負, 又有多少人願意在飽經現實的磨難之後,再抱起書本,去忍受痛苦的精神煎熬?也許正是由於這樣一種對社會大眾閱讀趣味的背離與蔑視,許多現代、後現代作品已不再是滿足人們欣賞的「藝術對像」,而主要成了少數學者分析探討的「研究對像」。實質上,已日趨遠離了藝術。正如海德格爾都這樣驚歎的:「偉大的藝術連同其本質已離開人類;近代藝術正在經歷慢性死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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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的西方,「非理性」思潮一直在波翻浪湧,但同時又受到了這樣三種強硬的理性力量的抗衡與制約。一是文藝復興以來形成的對人生價值有著正確把握的人文主義思想;二是精神自慰、精神信仰意義上的現代宗教;三是嚴明健全的法律制度。在這樣理性環繞的圈子裡,「非理性」可以在調諧理性的過於嚴酷方面產生積極意義,而不論怎樣張揚,終不至於氾濫。
而在人文精神有所失范,法制力量相對薄弱,物慾在日漸膨脹的當今中國,更需要的應該是理性的建設與完善,而不是「非理性」的過分張揚。
9
半個多世紀之前,中國工農紅軍進行了舉世聞名的二萬五千里長征。
半個多世紀之後,一位行色匆匆的美國人來到中國,沿著紅軍長征的路線,悄悄進行了踏勘採訪。之後不久,這位名叫哈里森·索爾茲伯裡的美國作家,寫作出版了《長征——前所未有的故事》,引起了全世界的矚目,令不少中國同行深感慚愧,甚至嫉妒。
索爾茲伯裡是以另外一種眼光看長征的。
索爾茲伯裡認為,長征表現了人類的英雄主義精神。他雖不是共產黨員,也不是馬克思主義者,但這並不妨礙他寫長征,因為這種英雄主義精神本身就是一種能夠使人互相溝通的語言。
而以往,我們是習慣以富於政治色彩的「革命英雄主義」來理解長征的。
「人類英雄主義」與「革命英雄主義」,雖不過兩字之差,但卻意味著更富於文學感染力的「人性目光」對「政治目光」的超越。而這種超越,對我們許多中國作家來說,又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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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其著名的短篇小說《藥》中,寫了一個以「人血饅頭」治病的故事,多被人看作是反映了中國國民的愚昧和野蠻。其實,這「吃人」的事在西方也曾盛行。德國人布魯諾·賴德爾著的《死刑的文化史》(郭二民編譯,三聯書店1992年版)一書中,就有這樣的記載:「斬首刑既像一場莊嚴的祭祀,又像一場嘈雜的鬧劇。主角是死囚,配角是執行吏,舞台是刑場。周圍擠滿了人群。最慘人的場景是死囚頭落,鮮血流出,群眾爭先恐後搶血。據說死囚的血是靈丹妙藥,治療癲癇尤為有效。執行吏的助手把血裝入容器出售。買到的人當場飲下。血流盡後,有的人就買沾了血的布塊。於是這場祭祀劇的尾聲成了吃人行為。在上個世紀末公開處刑的地方還可看到以上情景。」可見西人之愚昧野蠻,並不亞於中國人。 如果瞭解這樣一種人類共同的歷史文化背景,會令人感到,我們原來對魯迅小說的解讀,過分拘泥於「中國人愚昧」之類,視野是不是太窄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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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了巴金的幾部文集,覺得有不少作品寫得實在過於粗疏,其文字的冗繁枯燥,有時竟令人難以置信是出自這樣一位大家手筆。這大概與巴金當年創作的匆忙與多產不無關係。
一些忠誠的朋友,當年就曾這樣勸誡巴金:「你近來發表的文章實在太多,差不多什麼雜誌都有你的稿子。我愛惜你,所以不得不勸你;像你這樣浪費地寫下去是不行的,不僅會妨礙你的健康,還會妨害你的令名。你簡直在糟蹋你的文章。」施蟄存也在評論文章中對他「生產的多量和迅速」不以為然;葉聖陶、徐調孚也力勸他要慎重發表文章。但可惜的是,巴金為時代的熱情所激勵,無視於這些逆耳忠言,仍在匆忙地寫著,並以「我的態度都是誠實的」,「我永遠說著我自己想說的話,我永遠盡我在黑暗裡呼號的人的責任」〔4〕自慰。 但當時年輕的巴金也許尚沒有意識到,「說真話」,只是文學藝術成功的要素之一,還不就是藝術本身。藝術既需要誠實和熱情,也需要節制熱情,需要冷靜地錘煉與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