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一百二十回均曹雪芹作
《紅樓夢》全書一百二十回都是曹雪芹一個人做的。我們可從本書第一回中看出。第一回說本書的緣起,有"·…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又題<金陵十二釵>的話。所以我們知道這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完全是曹雪芹一手做成的。現在有人說《紅樓夢》原本只有八十回,後四十回是高鵲補作的。這話我完全反對,因為披閱、增刪,都是修改時的工作;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尤為成書後的手續。假使《紅樓夢》全書未曾寫完,哪能披閱、增刪、纂目、分章呢?
說《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不是曹雪芹做的,第一個人要算俞曲園(俞樾)先生了。曲園在他的《小浮梅閒話》裡說:"(船山(張問陶)詩草)有《贈高蘭墅鵑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夢》注云: 《紅樓夢》八十回以後,為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
胡適之先生根據這段話,認為《紅樓夢》八十回以後系高鵲續成的。其實我們細玩船山詩注,也不過說後四十回為高鵲所補,並沒有說為高鵲所續,補與續是兩件事,我們應當分開看(詳見下文)。至於曲園說科場有五言八韻詩,已經胡先生考定,曹雪芹死於乾隆二十九年,而詩始於乾隆二十一二年,那麼鄉會試之有律詩,在曹雪芹死前七八年,安知他作<紅樓夢>不用這種詩呢?所以這項證據己全不可靠。
胡先生作《紅樓夢考證》,雖說《紅樓夢》後四十回系高鵲所續,但胡先生並沒提出有力的證據,胡先生的證據不過這樣四項:
第一、張問陶的詩及注。
第二、俞褪舉的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
第三、程序(程偉元《紅樓夢序》說先得二十徐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徐卷,此活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
第四、高鵲自己的序,說得很含糊,字裡行間,都使人生疑。
這四項證據中的第二項,已由胡先生自己推翻了。第一項且待我下面說明。至第三第四兩項,究竟程偉元是否作偽?高鵲是否說謊?要看他們的原序如何。今把他們的序和引言錄下:
程偉元的《紅樓夢序》說:
《石頭記》是此書原名,·…‥好事者每傳鈔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腔而走者矣。然原木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原本。即間有稱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恨。不佞以是書既有一百二十回之目,豈無全璧?愛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二十徐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徐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共前後起伏,尚屬接樣。然漓謾不可收拾。乃同發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鈔成全部,復為錦板,以公同好,《石頭記》全書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偉元識。
高鵲的《紅樓夢序》說
予聞《紅樓夢》燴炙人口者幾廿徐年,然無全璧,無定本。……今年春,灰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日:"此僕數年來株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創捌,公同好,予閒且憊矣,蓋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文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裹其役。工既竣,並識端末,以告閱者。時乾隆辛亥冬至後五日,鐵嶺高鎢序並書。
《紅樓夢》的引言有幾條說:
一、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鈔錄傳閱,幾三十年矣。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全璧。緣灰人借鈔,爭觀者穢,抄錄固難,刊版亦須時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怠欲供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問有純纓,椎閱者諒之。
一、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備家互異。今廣集合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共間或有增字處,忘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一、是書流傳既久,坊間善本及諸家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燕石莫辨。茲惟擇共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
一、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侯再得善木,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共本末面目也。
像我這種不是神經過敏的人,看了上面的兩篇序和幾條引言,實在看不出程偉元和高鵲有作偽的地方。可是胡先生對於程偉元的"先得二十餞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徐卷"的話,以為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但我們看胡先生"搜求《四松堂集》的一段故事(見亞東圖書館出版的《紅樓夢》本),正合著世間真有這樣奇巧的事呢!
胡先生"搜求《四松堂集》的一段故事是
我那時在各處搜求敦誠的《四松堂集》…,‥不料上海北京兩處大索的結果,競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對於《四松堂集》,已是絕望了。有一天,一家書店的夥計跑來說:" 《四松堂詩集》找著了。"我非常高興,但打開書來看,原來是一部《四松草堂詩集》。又一天,陳肖莊先生告訴我說,他在一家書店裡看見一部《四松堂集》,我說:"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罷!"陳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錯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從大學回家,看見門房裡桌上擺著一部退了色的藍布套的書,一張斑綠的舊書箋上題著《四松堂集》四個字!我自己幾乎不信我的眼力了,連忙拿末打開一看,原來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寫本!這部寫木真是天地間唯一的孤本,因為這是當日付刻的底本。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著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三天,蔡子民先生又送來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木,是他托人向晚晴伙詩社裡借來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到刻木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著底木之日,我尋此書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內,兩個本子一齊到了我的手裡,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了。
從上面這段故享,那我就要請間胡先生了。胡先生於一年多找不到的《四松堂集》,竟於三日之內找到兩部,一部且系天地間唯一的孤本,這不是世間極奇巧的事嗎?胡先生可以有這樣奇巧的事,別人就不能有嗎?胡先生可以得到天地間唯一的孤本,別人就不能得嗎?且程偉元對於後四十回《紅樓夢》,"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二十徐卷。一日偶於鼓擔中得十餞卷"。這種抹積寸累的事實,較胡先生於三日之內·忽然得到兩種本子,更為合理,更為近情。而胡先生反認他為作偽的鐵證,那我真不知道胡先生從何見得了。
至於高鵲的序,在愚鈍的我看來,並不含糊;字裡行間,也沒有使人生疑的地方。胡先生也不能指出何處含糊,何處可以使人生疑;不過拿引言第六條(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雲棄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辛。)的一段話,來說明高序的含糊,高序的可以使人生疑,如此指東話西,未免吹毛求疵。且引言上明明說:"准情酌理,補遺訂訛","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本敢臆改。侯再得善本,更為釐定。"是引言第六條所說的話,正指程偉元搜求的成績,和當時修輯成功的快慰,斷不是高鵲不諱補作的意思。
不過我們從上文看來,高鵲對於《紅樓夢》確是下過一番修輯的工夫。所以張船山送他的詩,有"艷情人自說《紅樓》",並注《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的話。現在胡先生對這詩及注認為最明白的證據。其實船山所說不過是個"補"字,這"平嚴宇我們不能就認為補作。因為高鵲不但後四十回《紅樓夢》做過飛嚴的工夫,即前八十回也經過他"截長補短","補遺訂訛"的"補"的工夫。所以船山所說的"補",不是胡先生所說的"補作"。苟八十回後真出高鵲之手,我想船山定說:"俱蘭墅所續",當不用這個飛嚴字了。現在船山捨"續"字而用"補"字,正指高鵲修輯的工夫而言,確乎沒有指高鵲續作的意思。
在情理上說,《紅樓夢》在當時尚無印本,"好事者每鈔一部,置廟市中",其中錯誤脫落自然是難免的。程偉元和高鵲既做"細加厘剔,截長補短"的整理工作,對於錯誤脫落之處,當然要加以修輯補茸的。或補一二字,或補一二句,或補一行數行,或補一頁數頁,這是有的。他們自己也說:"其間或有增字處,意在便於披閱";"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胡先生何以見得這些都是謊話呢?
《紅樓夢》一百二十回的目錄,在當時也還有保存的,所以程偉元的序,有"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的話。現在胡先生對於這點,也認為程偉元作偽。我想我們沒有提出證據以前,不能一味的說古大說謊。大概《紅樓夢》八十回早已另行,後四十回尚未推廣,所以後來一切八十回本,都不見這目錄。好比《書經》本有百篇,但其目錄只有五十徐篇,倘若沒有《書》序,我們也不知有《九共》等四十多篇的亡目了。
總核胡先生所提出的四項證據,其實只有第一、第二兩項,還合著考證家所用的證據。可是第二項己全不可靠;第一項張船山詩注上所說的"補",確是指"截長補短","補遺訂訛"的"補訂。至於第三、第四兩項,實在算不得證據,不過胡先生對於程高二人的序和引言,加以一番臆測而已。這種臆測,恐怕不是考證學上的正路,不知胡先生以為如何?
同胡先生一樣主張的,還有一個同學俞平伯君。俞君作《紅樓夢辨》,也認後四十回是高鵲續的。俞君的三項理由是:
(一)和第一回自敘的話都不合。
(二)史湘雲的丟開。
(三)不合作文時的程序。
胡先生補充俞君的意思,也提出三項理由是:
(一)小紅的沒有下落。
(二)香菱的扶正。
(三)賈寶玉肯做八股文,肯去考舉人。
按以上六項理由,胡先生的第三項,正是俞君第一項的一部分。如<紅摟夢>的開端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明說:"蓬脯茅椽,繩床瓦灶";豈有到末尾說寶玉出家成仙之理?俞君又如寫賈寶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舉人,也沒有道理。(胡先生)
據胡俞二先生的意思,以為後四十回的《紅樓夢》,不應說寶玉申舉而又出家成仙。因為這些事和第一回自敘的話都不合。但我要間:中個舉人就算有成了嗎?就不能自說:"一技無成"了嗎?哈哈!半生潦倒的舉人,清朝不知有多少,何止寶玉一人呢!說到"蓬脯茅椽,繩床瓦灶",正是寶玉出家的原因,因為貧窮而想出家,世間這種人很多呢。況且作者寫第一回書,忽僧忽道,到處皆是,足證他早有這種出家的思想,他寫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更足證明他有出家成仙的念頭。怎麼可說寫寶玉中舉成仙,便和第一回自敘的話不合呢?
有人說寶玉反對舉子業,罵那些人為"祿蠢",那有自己肯做八股文,肯去考舉人的呢?我說這正是寶玉反對舉子業的意思。他看那些做舉子業的人,認八股文為終身大事,板著面孔,十分認真。所以寶玉隨便出之,一舉而得,表示這有什麼了不得。作者寫寶玉中舉,就是這個理由。
按胡先生的第一項理由,正和俞君的第二項相同。如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棋磷伏白首雙星",依此句看來,史湘雲後來似乎應與寶玉做夫婦,不應該此話全無照應。(俞君)又如第八十回竭力描寫小紅是個扳高好勝的丫頭,好容易得著鳳姐的賞識,把他提拔上去了;但這樣一個重要人才,豈可沒有下場。(胡先生)
關於寶玉湘雲應該成婚這層,俞君在(紅樓夢辨)中已不堅持,至湘雲的丟開·小紅的沒有下場,最好請看《紅樓夢》的引子。
《紅樓夢引子》----開闢鴻蒙,誰為情種?都只為風月情濃。奈何天,傷懷日,寂寥時,試造愚衷;因此上,演出"悲金悼玉"的"紅樓夢"
那麼《紅樓夢》的目的,在"悲金悼玉";金是寶取,玉是貸玉。可知《紅樓夢》的主人,除了寶玉以外,便是寶釵黛玉,不是湘雲小紅。湘雲小紅這些人,不過文章的陪襯,自然不妨丟開,不妨沒有下場。譬如西施在吳國亡後,《國策》、《史記》也並不詳她的究竟;貉蟬於呂布死後,《三國演義》也未曾載她的結局。可知文章有主有賓,有重有輕,那有一百二十回的大書,人人都要寫個下落呢!
胡先生的第二點理由,即第五回的"十二鋇副冊"上寫香菱的結局道"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鄉"。兩地孤木,合成桂宇,是指夏金桂,明說香菱死於夏金桂之手。後四十回卻金桂死了,香菱扶正,這豈是作者的本意呢?
誠如胡先生所說,高鶚連十二副冊也不注意,那真疏忽極了,還配續後四十回嗎?可是後四十回寫鴛鴦吊死時,乃有秦可卿的鬼前來引導,補出前十三回秦可卿的死,是由自己吊死的。這又何等細心!其實高鵲本不疏忽,也不細心,不過"至其原文,未敢膊改"罷了。依理續書的人,終是十分細心,惟恐一有破綻,授人口實,那有疏忽到連冊文也不顧及的人呢!我想高鵲終不至疏忽到這步田地罷!
況《紅樓夢》前八十回中,也有同樣疏忽的地方。如三十一回的回目說:"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湘雲丈夫不管何人,結婚後都應同享高壽。但據第五回冊文的詞說:"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又同回的曲文也說:"·…‥斯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終究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何必枉悲傷。"依這詞和曲文,所謂"水逝雲飛",所謂"雲散水涸",都明指湘雲日後要寡居,下文不能再有"因棋磷伏白首雙星"的回目。前八十回公認是曹雪芹一人做的,何以也竟有這樣疏忽的地方呢?那麼香菱的結局和冊文不符,我們也不能說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俞君的第三項理由,是"不合作文的程序"。這層以胡先生之天才,尚不能說明,如我駕下,更不必談了。不過我細讀後四十回《紅樓夢》的文章,實在和前八十回沒有什麼差別。胡先生也說: "我們平心而論,高鵲補的四十回,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可是我們看那些《紅樓圓夢》、《紅樓後夢》、《續紅樓夢》……十多種續本,不但立意荒謬,即文章亦不堪入目。豈這些人沒有一個能比高鵲嗎?我想不是沒有一個能比高鵲,實在沒有一個能比曹雪芹呢!因為曹雪芹以自己的事,自己來寫作小說,自然"維妙維肖,入情入理"的了。
總之,《紅樓夢》是一部一百二十回的大書,不是一時所能做成的,不是一次所能寫完的,必然經過許多次的修改。曹雪芹自己說,他在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可知《紅樓夢》是十年功夫做成的,而且經過五次修改的。但《紅樓夢》中的許多矛盾,卻因這五次的修改而發生了。何以呢?這因《紅樓夢》前幾次的修改本巳流行了,而後幾次的修改本又出來,自然有許多地方和從前的不同,或者竟有許多地方和從前的相反。但當時傳抄的人,那能顧到這些呢,自然前次未曾寫完的,就拿後來的修改本來抄,於是一本之中,前後自相矛盾,例如引言上說:"是書流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燕石莫辨。:可見各種修改本是同時流行的。俞君平伯作《紅樓夢辨》,不知這層理由,以為《紅樓夢》除高鶚續本外,還有許多續本。其實他所認為續本的,都是曹雪芹先後的修改本。我們只要拿有正書局印行的八十回本和現行的一百二十回中的前八十回比較,也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就可證明曹雪芹的修改了。我們明白這層理由,知道《紅樓夢》中的矛盾,是傳抄各修改本先後錯誤的緣故,高鶚那能負這種責任呢!
本文是說明一百二十回《紅樓夢》全書是曹雪芹一人做成的。我在上文不過對胡俞二先生的主張略加駁正而已,至於詳細的考證,當另作專書,不是本文所能盡述的。
收入「紅樓夢研究稀見資料彙編」(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研究所、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