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薛寶釵形象及其文化意義

林黛玉、薛寶釵形象及其文化意義

林黛玉、薛寶釵形象及其文化意義

林黛玉

在中國小說史上曹雪芹是一位共有詩人氣質的小說家。《紅樓夢》本身即是一首優美悲哀的詩。它不僅記載著我們民族歷史生活的風貌,更是人類心靈情感的藝術結晶。而林黛玉和薛寶釵這兩個《 紅樓夢》 中塑造得最為成功的女性形象,不僅溶入了作者「半世親聞親見」的切身感受,同時也滲透著作者對人生的痛苦思考和執著追求。在《紅樓夢》 中,這兩個人物同賈寶玉一起,共同成為作者思想與情感的載體。因此,這兩個人物在小說中具有具體和抽像的雙重意義。在小說情節的發展中,她們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在作品的整體構思中,她們又具有各自不同的象徵意義。這種象徵意義,已經遠遠超出了這兩個貴族少女自身的地位、遭遇和命運,具有一種普遍性和共同性,體現著作者對人的存在方式的思考與選擇。

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種社會性的存在,即與群體相關性的存在。

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是人與現實最直接的聯繫。因此,在傳統的儒學理論中,人際關係歷來被放在首要位置,成為儒家倫理人格必不可少的因素。從這一視點出發來觀照薛寶釵這一形象,或許能給我們有益的啟示。

從本質上說,薛寶釵這一形象正是以她對倫理人格的自覺追求和認同,確定了她在《紅樓夢》 人物體系中獨特的地位和價值。無論你把它視為正面品質還是負面品質,薛寶釵這一人物身上最突出的特點都是「會做人」。薛寶釵初到榮府的時候,人們對她最初的印象就是:

年紀雖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豐美,人多謂黛玉不及。室釵行為豁達,隨分從時,不比黛玉孤高自許,目下無塵。故比常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頭們亦多喜與寶釵去頑。(第五回)

這個少女不僅善於待人接物,還善於理財治家,通曉庶務,並且「輕言寡語,端莊凝重」,生活上也自甘淡泊,「不愛花兒粉兒的」。她的為人不但受到賈母等人的稱讚,就連那個心地鬼祟,幾乎對一切人都懷著嫉恨的趙姨娘,也不由得對她衷心稱讚:「怨不得別人都說寶丫頭好,很大方,會做人。如今看起來,果然不錯。」(第六十七回)正是這種會做人的處世之道,形成了這一人物賢淑的特點,成為了一種她自己也未必認識到了的自然習慣,在不同的場合,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

寶釵過生日,唱戲擺酒,眾人都來祝賀,賈母問她愛聽何戲,愛吃何物,她「深知賈母老年之人,喜熱鬧戲文,愛吃甜爛之物,便總依賈母素喜者說了一遍」,於是,當然「賈母更加喜歡」。(第二十二回)替史湘雲安排螃蟹宴,寶釵曾一語道破了自己的處世之方:「又要自己得便宜,又要不得罪人,然後方大家有趣」。(第三十七回)、天真的史湘雲頓時佩服得五體投地。至於寶釵和黛玉的關係,雖然平日裡這兩個貴族少女免不了唇槍舌劍的磨擦,但黛玉生病之時,寶釵卻表現得十分大度。不僅帶著補品親自前去探望,而且在黛玉面前說了一番推心置腹、十分體貼的話。終於使得一向孤高的林黛玉也不由不為之感動,向她掏出了一顆赤誠的心。(第四十五回)

總之,在薛寶釵身上,無論是她的自甘淡泊,寬以待人.善解人意,還是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以退為進,可退可進,都可以概括為一句話:「會做人」。值得指出的是,薛寶釵身上所表現出來的上述為人處世之道,已經遠遠不是封建正統閨範所能概括得了的。可以說,薛寶釵這一人物自身的複雜性,在於她凝聚著傳統文化的深厚積澱;同時,這一形象的塑造,也是作者對現實人生深刻概括的結果。

應該說,在薛寶釵這一人物身上所體現出來的精神氣質,她的獨特的生存方式,正是儒家傳統的倫理人格所要求的內容。在傳統的儒家文化中,其倫理人格模式,是一個以「仁」為核心,以禮為規範的獨特的結構體系。孔子以「仁」為「至德」,認為「仁」是人性的最高表現,是人的美德的最高概括。而所謂「仁」,從人從二,講的正是如何處理人際之間的關係。在「仁」的統帥下,儒家提出了忠、孝、節、義等倫理規範,規定了恭、寬、信、敏、惠和溫、良、工、儉、讓等德目,具有豐富的、多層次的倫理體現:「己所不欲,勿施於人」,1 「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2 「恭則不侮,寬則得從,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3 在傳統的儒家學說體系中,個體的修養,是整個社會安定和諧為最根本的保證。只有達到個人的「誠意」、「正心」、「修身」,才能「齊家」、「治國」、「平天下」。而薛寶釵性格中的安分守己,隨分從時,識大局,顧大體的成分,以及為人處事的理智、冷靜,自覺地協調人際關係的才能,正是儒家倫理人格精神的具體化、市俗化的體現,也是她自覺追求儒家倫理人格的必然結果。因此,薛寶釵這一形象的獨特的價值就在於,她以一種感性的、多維的方式實踐了倫理人格,同時也就具有了這種倫理人格的全部複雜性。

如果說「會做人」、自覺地以儒家倫理原則協調人際關係還漢僅只是薛寶釵這一人物的表層次的存在特點的語,那乏,這一形象最本質的特徵,則是對現實社會中倫理原則的自覺認向。對於傳統的倫理原則、現實社會內秩序,以及現存的人際關係,薛寶釵都不是一個被動的接受者,而是一個積極主動的認同者。儘管這個人物本身有時也許並不缺乏人性的優美之處,她自身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物,然而,當自然人性與倫理原則發生衝突的時候,她總是自覺地依附原則而壓抑感情的。對薛寶釵來說,封建的倫理原則,也就是她的生活準則。第四十二回黛玉因行酒令無意中提到《西廂記》 和《 牡丹亭》 中的曲詞,被寶釵抓住,趁機教訓了一頓。寶釵自稱,自己年幼時也曾一度熱衷於讀《 西廂》 、《 琵琶》 以及《元人百種》 之類的「閒書」,而怕讀「正經書」的,而一旦成人之後,在封建家長的管束之下,她不但自覺地放棄了自己過去的愛好,而且以一付正人君子的面孔教訓黛玉:「所以咱們女孩兒家不識字的倒好… … ,既認得了字,不過揀那正經書看也罷,最怕見些雜書,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長期的封建正統教育和家庭環境的熏陶,已經使抽像的倫理原則變為了這個貴族少女的自覺行動,而使她逐漸失去了一個少女的天真、稚氣和單純。青春的熱情正在她的身上收縮,退卻為一種成年人的穩重和世故。如果憑心而論,作為一個青春少女,寶釵對寶玉並不是沒有任何感情的,這一點,連愚蠢的薛蟠也看得十分清楚。然而,在寶釵看來,婚姻大事完全要聽命於封建家長,青年男女談情說愛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因此,為了維護封建的倫理原則,不做賈母所指責的那種「人不人,鬼不鬼」的人,她把自己的真情掩藏起來,而且還故意「遠著寶玉」。雖然最後得到賈府最高統治者的首肯,她終於成為了「寶二奶奶」, 然而「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始終沒有能得到寶玉的心。對薛寶釵來說,倫理原則永遠比真實的生命更為重要,和這正是寶釵一生的悲劇根源。

正因為寶釵形象的實質特徵是對封津倫理原則的自覺認同,所以我們說,曹雪芹筆下的薛寶釵並不是一個「有心藏奸」的小人。曹雪芹平最反感那些由作者「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添一小人撥亂其間,如戲中小丑一般」的才子佳人小說,斷然不肯步其後塵。在第四十五回「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風雨夕悶制風雨詞」中,作者專門借林黛玉之口,澄清了釵黛二人的誤會。有些研究者由此便認為這是黛玉思想由叛逆走向妥協的轉折,實在是誤解了曹翁的深意。在《紅樓夢》 中,釵黛二人的對立,並不僅僅是個人恩怨的對立,也不僅僅是愛情關係上的對立。也就是說,寶、黛愛情的不能實現,並不僅僅是因為寶釵的存在。寶釵也並不像我們有些人所想像的那樣,整天窺視著寶二奶奶的寶座——那實在是一種小家子氣,而不符合寶釵一貫的性格。以寶釵的道德修養和她的處世哲學,如果得到賈府最高統治者的同意,即使寶玉最後娶的是林妹妹而不是寶姐姐,她也絕不會因此而氣急敗壞,更不會尋死覓活。她會一如既往地保持她們往日的情誼,並仍然孜孜不倦地用自己的那一套人生哲學教誨那一對執迷不悟的人,使他們迷途知返。可以說,曹雪芹筆下的薛寶釵,並不是一個圓滑世故、滿心奸詐的小人。她只是十分自覺地按照禮教的規範律己處世,她的存在是一種倫理人格的存在。然而正是在這一點上,使她成為了寶、黛二人精神上的對立面,也釀成了她自身的悲劇。

概而言之,薛寶釵這一形象的深刻意義在於,她不僅是舊時代女性的風範,而且也是作者對現實人生深刻概括的結果。在這個人物身上所體現的倫理人格精神,正是中國古代知識分子傳統的生存方式。在這一形象的塑造中,凝聚著作者對現實生活冷峻的審視和深刻的反思。

說薛寶釵對現實社會倫理原則的自覺認同,構成了這一人物生存方式的本質特點的話,那麼,恣情任性,孤標傲世則是林黛玉作為個體存在的明顯特徵。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是一個具有獨特藝術魅力的女性形象。正如西園主人在《紅樓夢論辯》 中所云:

處姐妹叢中,寶釵有其艷而不能得其嬌;探春有其香而不能得其清,湘雲有其俊而不能得其韻;寶琴有其美而不能得其幽,可卿有其媚而不能得其秀;香菱有其逸而不能得其文;鳳姐有其麗而不能得其雅,洵仙草為前身,群芳所低首也。

林黛玉與薛寶釵不僅屬於不同性格類型的人物,而且也屬於選擇了不同的生存方式的兩類人。在薛寶釵身上,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倫理人格精神的表現,而在林黛玉身上,我們看到的更多的,則是對自主人格的追求。

在《 紅樓夢》 眾多的女性形象中,能夠被主人公賈寶玉在精神引為知己的,唯黛玉而已。正如脂硯齋所指出的,寶玉「恰恰只有一顰兒可對,令他人徒加評論,總未摸著他二人是何等脫胎,何等胸臆,何等骨肉。」憑心而論,在林黛玉所處的時代,她並不是什麼深刻的思想家,更不是一個有意識的造反者。她只是崇尚自然.要求個性得到發展,厭惡封建勢力和一切虛偽的東西,她的良知與她所生活的封建環境格格不入。也正是在這一點上,她和寶王產生了心靈的共鳴,達到了一種精神上的契合,在禮教森嚴的生存環境中,他們沒有屈從,更沒有逢迎,沒有把靈魂交出來任人宰割,而是悠情任性,不失其赤子之心。唯其如此曹雪芹筆下的多愁善感、愛流眼淚、愛使小性子的林黛玉,才贏得了數百年來無數正直善良人的公。

「恣情任性」的林黛玉雖然初到賈府時,時刻記著母親的教誨,「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要多說一句話,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恥笑了去。」(第三回)但天長日久,終究真性難移,依舊愛說就說,愛惱就惱,至於誰該得罪誰不該得罪,她似乎從來沒有考慮過。林黛玉的所做所為,只是為了她的那顆真摯的心。對於賈府ˍL 下錯綜複雜的利害關係,以她的聰明靈性未必看不出,只是不屑於捲入其中罷了。

奉行倫理人格精神的薛寶釵,得到的是賈府上下的一致好評,而「恣情任性」的林黛玉給人留下的是「孤高自許、目下無塵」的印象和「尖刻」、「刀子嘴」的名聲。林黛玉的所做所為,與她的生存環境是那樣的格格不入。生活終於使她認清了環境和人心的險惡。在大觀園中,她雖然在物質上享受著主子的待遇,但她的心卻是孤獨的。「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寄人籬下,孤若伶仃的生活,使這個貴族少女過於敏感,易於感作。孤獨像一片難以驅散的烏雲,始終籠罩在她的心頭。平日裡「無事悶坐,不是愁眉,便是長歎,且好端端的,不知為著什麼,常常便自淚不幹的。先時還有人解勸,或怕她思父母,想家鄉,受委屈,用話來寬慰。誰知後來一年一月的,竟是常常如此,把這個樣兒看慣了,也都不理論了。」(第二十七回)黛玉「有時悶了,又盼有個姐妹來說些閒話,及至寶釵等來望候她,說不得三五句話,又厭煩了。」(第四十五回)而在「金蘭契互剖金蘭語」之後,黛玉從內心消除了對寶釵的戒心。因此,寶釵臨走之時,黛玉特別叮嚀:「晚上再來和我說句話兒。」她的心實在太孤獨了,哪怕任何一點溫情和理解她都十分珍視。然而,寶釵終於沒有來。於是,有了黛玉「風雨夕悶創風雨詞」。應該特別強調的是,曹雪芹所拍寫的林黛玉的孤獨,並不是封建時代常見的小女傷春的孤獨;而是一種青春的孤獨,一種生命的孤獨,一種入的存在的孤獨。「儂今葬花人笑癡,他年葬儂知是誰」, 「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 葬花詞》 所表現的正是一種生命孤獨的深沉感歎。這種植根於人物心靈深處的深刻的孤獨之感,正是個體的存在與他的生存環境嚴重脫節或對立的結果。古人所謂「賢者孤特自傷」,屈子所謂「終危獨以離異兮」, 「幽獨處乎山中」, 「既悼獨而不群兮」,唐人所謂「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泣下」。都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產生的。而到了曹雪芹筆下,林黛玉的這種孤獨之感則染上了更為濃郁的感傷色彩。

在林黛玉的生活中,她和寶玉之間的純真愛情,是她唯一的心理慰藉。這種真摯的感情雖然給她暗淡的生活帶來一絲亮色,但是,愛情並不能從根本上戰勝孤獨。在封建禮教森嚴的環境中,她和寶玉的愛情只能以一種曲折的,微妙的方式進行和發展,心與心之間的交流並不可能暢通無阻,其中還不時受到「金玉良緣」之類的困擾。雖然「兩個人原是一個心」,但是在現實的環境中,「卻是多生了枝葉,將那求近之心,反弄成了疏遠之意」。(第二十九回)對黛玉來說,一種無家可歸,無可依傍的孤獨感,一種人不能掌握自己命運的絕望與悲哀,並沒有因為愛情而減輕,而是使她承受了更多的生命與情感的痛苦。曹雪芹的深刻之處在於,他沒有讓黛玉的孤獨消融在兒女癡情中,而是在寶黛愛情的發展過程中來展示黛玉的孤獨感,其目的正在於顯現出人與人之向、人與社會之間的深刻隔膜,揭示出自主人格與封建禮教的尖銳對立,表現一種人的普遍的生存悲劇。

在現實環境中,黛玉的心是孤獨而病苦的。在孤獨中,她選擇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內心化、情感化。在物質社會中,黛玉是一個弱者,而在精神王國中,她卻是一個強者,她要以自己的存在,重建一個同現實相對抗的世界,哪怕這個世界只能在幻想中存在,她也仍然執著的追求:「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未若錦囊收艷骨,一抔淨土掩風流;質本潔來還潔去,強於污淖陷渠溝」。林黛玉這一形象,正是通過內心化、情感化的方式,完成了她在現實環境中難以徹底實現的自主次格的追求。

縱觀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形象,我們不難發現,作者似乎有意安排了兩條線索來夫現這一形象的豐富內涵。這兩條線索就是:外部行動線索和內心情感線素。一邊是黛玉在大觀園中與眾姐妹的日常交往:「林黛玉俏語謔嬌音」, 「秋爽齋偶結海棠社」, 「林瀟湘業奪菊花詩」, 「瀟湘子雅謔補餘音」,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膳」, 「蘆雪庭爭聯即景詩,暖香塢雅制春燈謎」,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另一邊則是林黛玉敏感、細膩、豐富的內心世界:「意綿綿靜日玉生香」、「《 西廂記》 妙詞通戲語,《牡丹亭》 艷曲警芳心」, 「瀟湘館春困發幽情」, 「埋香塚飛燕泣殘紅」, 「多情女情重愈斟情」,「訴肺腑心迷活寶玉」,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風雨夕悶制風雨詞」, 「幽淑女悲題五美吟」, 「凹晶館聯詩悲寂寞」。大觀園表面上的花簇似錦、溫柔富貴與林黛玉內心的孤獨寂寞形成了一種強烈反差對比,而人物自身外部行動與內心世界相輔相成的描寫,更產生了一種強烈的立體效果。正是通過這種強烈的反差對比和相輔相成的描寫,透過大量的人物內心世界的細膩表現和深刻揭示,作者為我們具體展示了林黛玉內心化,情感化的生存方式,以及這種生存方式所具有的濃郁的感傷悲劇色彩。

儘管林黛玉這一形象具有一種難以代答的獨特的性格表現形式,然而,應該指出的是.在曹雪片筆下,無論是林黛玉的患情任性、孤標自傲,還是她的內心化:情感化的生存方式,以及環繞著這一形象的濃郁的藝術氛圍,都並不僅僅是一種純粹的個人的氣質和特點,而凝聚成為一種超越形象自身的文化精神。可以說林黛玉這一形象的獨特的審美價值在於,她不僅是封建時代名門閨秀悲劇命運的歷史縮影,同時也是中國古代士大夫文人熱著於個體內心自覺與自主人格精神的寫照。從本質上說,林黛玉的恣情任性、孤標自傲,是中國古代知識分子自屈原、陶潛、李白以來追求自由和獨立人格精神的繼續;而她那種內心化、情感化的生存方式,更在很大程度上表現了相當一部分中國古代文人共同的心靈歷程。在現實生活中難以用自身的力量同世俗社會抗衡、較量而又不肯喪失良知、放棄理想的人們,正是通過內心化、情感化的途徑,度過了漫漫的歷史長夜,在現實與理想的夾縫中生存。

如果說林黛玉以其自身獨特的生存方式的選擇,完成了她對自主人格的追求,那麼通過林黛玉這一形象的塑造,曹雪芹也完成了他本人對自主人格理想的追求,完成了他對一種人的生存方式的肯定與選擇。

「回到人類的而不是個別作家的生活經驗上,我們才能夠發現藝術創作和藝術效果的秘密。」4 作為成功的藝術形象,無論是薛寶釵還是林黛玉,之所以至今仍然吸引並激動著我們,是因為她們超越了個人的命運而表達了人類的一些共同的情感與生命的體驗,表現了我們民族文化心理的特定內涵。

概而言之,曹雪芹筆下的薛寶釵和林黛玉形象,實質上象徵著中國古代士大夫的兩種不句的文化傳統及與之相適應的兩種不同的生存方式。以券寶釵為代表的倫理人格的存在,具有儒家文化實踐理性的鮮明色彩,是群體意識的產物;以林黛玉為代表的自主人格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中國古代文人追求獨立人格理想的傳統,是一種個體意識的產物。在薛寶釵身上,充分體現了作者對儒家文化傳統的深刻理解和冷靜審視,以及或多或少的惋惜、依戀之情;而在林黛玉身上則流露出作者更多的對美好人性的呼喚,對人生理想的執著。在這兩個人物身上寄托著作者對現實世界的探索和對理想世界的追求。可以說,這兩個人物既是中國古代文化的產物,也是中國古代文化的載體。二者分別體現了中國古代文化精神的不同側而她們各自以其獨特的風神韻貌,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而這兩個人物獨特的藝術魅力也正來自於她們各自所體現的中國文化的豐富內涵。儘管因為「尊林抑薛」的分歧「兒揮老拳,誓不共論《紅樓》 」的趣聞早已成為歷史,然而,任何一個讀過《 紅樓夢》 的現代讀者,仍然無法迴避充竟是偏愛寶姐姐還是林妹這樣一個困難的選擇。如果將國人「娶妻當如薛寶釵」的現頭功利目的排除在外,作為一種審美的觀照和選擇,應該說,尊林或是尊薛意味著的正是一種人生態度和人的存在方式的選擇。

不僅如此,曹雪芹的深刻之處還在於,在他的筆下,無論是奉行倫理人格的薛寶釵,還是追求自主人格的林黛玉,最終都沒有能夠避免悲劇的結局:一個「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一個「淚盡而夭」,以青春的生命去殉了自己純真的愛情。儘管這是兩種不同性質、不同形式的悲劇,然而在作者筆下,它們卻表現了一種共同的悲劇心態—— 「生於末世運偏消」。這是處於封建末世的士大夫階層的一種痛苦掙扎、傍徨、尋覓而又無所適蛛的心態。這裡、既沒有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長盡還復來」的人生自信,也沒有了「莫等閒,白了少午頭、空悲切」的英雄壯懷,剩下的只是一種「好一似飛鳥各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落寞與迷惘,一種無材補天的感傷與悲哀。

嚴格地說,一部《 紅樓夢》 ,作者所要表現的,並不是個別的或偶然出現的具有戲劇效果的悲劇。作者精心描寫了發生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範圍、不同層次和不同人物身上的悲劇,其目的正是為了顯示其悲劇的共同性和普遍性,顯示出一種人的存在悲劇。「千紅一窟,萬艷同杯」, 「悲涼之霧,遍被華林」正是這種悲劇精神的深刻概括。通過《 紅樓夢》 中眾多的人物形象,尤其是通過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這幾個主要人物形象的塑造,作者表現了他對封建末世人的存在的思考,留給我們一串淒婉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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