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魯迅一樣讀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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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絮語

「紅學」專家的著作,已經出版了不少,今後還會多起來,也應該多起來。而我這本小書,則只是《紅樓夢》的一個普通讀者的讀後雜談,同那些專家著作不是一類。

所謂《紅樓夢》的普通讀者,就是這樣一些人:他們識的字,夠看懂《紅樓夢》的大概故事。他們讀的本子,總是當時當地最通行最易得之本,解放以後大抵就是作家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據程乙本校點加注的本子。他們買到——更多的是借到這樣一套《紅樓夢》,打開書來就急於看正文,前面的「出版說明」之類都懶得細看,甚至乾脆跳過去不看。他們識字有限,文史知識更有限,對於《紅樓夢》中大量的名物、典章、詞語之類,本來應該勤翻註釋,勤查詞典;但是他們大抵不求甚解,能大致意會過去的就意會過去。除非遇到妙玉招待寶釵喝茶用的那個「」,才不得不查查註釋;有人連這也不查,從上下文文猜想那是一種特別珍奇的杯子,也就差不多了。他們是把《紅樓夢》當小說來讀,當作同其他小說一樣的小說來讀。他們讀著讀著,不知不覺地進入了大觀園,進入了怡紅院、瀟湘館,對其中人物或愛或憎,與人物同悲同歡,甚至將身化為寶玉或黛玉,去歌去哭,去生去死。這時,他們又已不僅是把《紅樓夢》當小說來讀,而且是把它當作真實生活去經歷,去體驗,去品味。他們讀了還要談,邊讀就邊談,談人,談事,談理,談情,談美醜,談賢佞,談聚散,談恩仇,談某事之原可圓成而歎其竟未圓成,談某事之本難避免而幸其居然避免;甚至一個力主「娶妻當如薛寶釵」,一個堅持「知己唯求林黛玉」,爭得面紅耳赤,幾以老拳相向。他們談到這樣的程度,態度當然是嚴肅的,是真正把《紅樓夢》當成了生活教科書。但是,他們談過就了,從未想到筆之於書,更不會把這些談論自命為「紅學」。

我就是這樣的《紅樓夢》普通讀者中的一個。不過,我想把從來口頭談過就了的,記一點到紙面上來。

我不是在這裡故作謙虛。我還怕記不好普通讀者的談論。

試想,當日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嘔心瀝血寫這部《紅樓夢》,是為誰寫?寫給誰看的呢?難道他預知或者期望將來有一門「紅學」,特地寫出來以供專家鑽研的嗎?龔自珍《己亥雜詩》中有一首云:「荒村有客注蟲魚,萬一談經引到渠,猶勝秋亡姓氏,沙鍋門外五尚書。」難道曹雪芹著書黃葉村,也是出於近似的心情,把身後聲名的萬一之望,寄托在再續三續《皇清經解》上面嗎?當然不是。他是為千千萬萬普通讀者而寫的,是寫給千千萬萬普通讀者看的。當時,詩詞歌賦才被尊為「文學正宗」,白話小說則被鄙為不登大雅之堂、不入著作之林的貨色。曹雪芹並非寫不好詩詞歌賦,然而他卻把畢生主要精力用來寫白話小說《紅樓夢》,這是為什麼呢?他說:他是要將自己「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集,以告天下」。這樣的內容,要用白話長篇小說才寫得清楚。他又借了「石頭」的口說:「只願世人當那醉余睡醒之時,或者避事消愁之際,把此一玩。」他要向「天下」「世人」即廣大普通讀者說話,要用白話長篇小說的形式,他們才愛聽。

而普通讀者也正是沒有辜負曹雪芹的希望。自從手鈔本《石頭記》出現在北京廟市之日起,自從《紅樓夢》排印問世之日起,並不是首先有專家買了回去,韋編三絕,皓首窮經,發現它是偉大作品,而後精選門徒,指授微言大義,衣缽相傳,以至於今;而是首先受到普通讀者的歡迎,一傳兩,兩傳三,越傳越廣,越談越熱鬧,這才引起專家的注意,吸引專家來做種種研究。儘管許多普通讀者很可能一輩子只讀過一兩遍《紅樓夢》,而「紅學」專家們畢生精力所聚,當然總讀過幾十幾百遍;但《紅樓夢》在文學史上的地位還是建築在普通讀者身上,《紅樓夢》的價值還是由普通讀者發現,靠普通讀者承認,經普通讀者確認的。過去並無「水學」、「三學」、「西學」而《水滸》、《三國演義》、《西遊記》還是眾所公認的著名小說。同樣,兩百多年來,《紅樓夢》如果沒有任何一個「紅學」家拿它來研究過,《紅樓夢》還是《紅樓夢》;但如果從來就沒有一個普通讀者來讀它一遍,那麼它早就從文學史上消失了,——不,那麼《紅樓夢》的名字就根本不會出現在文學史上。

是的,普通讀者,這是一個巨大的存在。作為單個的普通讀者,例如我這樣一個人,是渺小的,平凡的,無足輕重的。但是,作為普通讀者的整體,卻是巨大的,永恆的,衡量一切和判斷一切的。豈但是《紅樓夢》呢?古今中外的一切優秀小說,都是獻給普通讀者,訴諸普通讀者,希望普通讀者看得懂,看得有趣,看得有益的。因此,任何小說裡面,普通讀者看得出來的內容,才是作品的客觀存在著的內容;普通讀者看得感動的地方,才是寫得好的地方;普通讀者讀之得益的東西,才是陶冶性情、塑造靈魂的東西。這是永恆的普遍的規律,不會改變,也絕無例外。這裡所謂普通讀者,都是指嚴格意義上的「普通讀者的整體」這個範疇。某一時候之內的所有普通讀者,和所有時候之內的某一個普通讀者,可能把低劣作品誤認為偉大作品,也可能把偉大作品誤認為低劣作品;但是,所有時候之內的所有普通讀者,即在時間和空間、縱的和橫的意義上作為整體的普通讀者,則永遠是一切小說的文學價值的最公正最敏銳的衡量者和判斷者。對一切小說都是這樣,對《紅樓夢》也是這樣,不管它多偉大,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

專門的小說研究者當然也是十分重要的,非有不可的。有了專門研究者,有了科學的專門研究,才能將千千萬萬普通讀者的零碎的分散的意見集中起來,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變成系統的條理化的理論,指導讀者更正確更深入更細緻更開闊地、知其然而又知其所以然地去閱讀,去欣賞,去理解,去分析。有了專門研究者,才能代替和代表普通讀者,去搜集資料,考證史實,審訂版本,校勘文字,節省普通讀者的精力和時間,替他們做大量的必需的而又為他們所沒有時間和條件去做的事情。《紅樓夢》首先是靠它本身的力量吸引讀者,而歷來「紅學」專家們的努力,在更加擴大《紅樓夢》的影響方面,其卓越貢獻也是不容抹殺的。

但是,任何專門的小說研究,都應該是從普通讀者來,又回到普通讀者去。最廣大的普通讀者對作品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永遠應該是任何專門的小說研究的出發點,又是歸宿點。因為,小說作者原來就是要訴諸一切讀者——包括普通讀者和高級讀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所以小說研究者(本身是高級讀者,同時又代表普通讀者)除了這個出發點和歸宿點之外,也不可能有別的什麼出發點和歸宿點。一切專門的小說研究,凡是或多或少能夠昭闡文心、裨益讀者的,必然都是沒有離開這個出發點和歸宿點的;反之,凡是歪曲原意、貽誤讀者的,究其原因,不是沒有從普通讀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出發,就是沒有歸宿到那裡去。在這個意義上,普通讀者的整體,既是任何高級的小說研究專家必須服務的對象,又是任何高級的小說研究專家必須服從的裁判。對一切小說研究來說是這樣,對「紅學」來說也是這樣,不管它多複雜多深奧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

我認為,並非「紅學家」的魯迅的關於《紅樓夢》的一系列精闢論述,正是從普通讀者來,又回到普通讀者去的光輝典範。我就是在下列四個根本問題上,用魯迅的指南針,時時給我自己校正大方向。

第一《紅樓夢》是哪一類的小說?魯迅把它列入「人情小說」。這是根據作品的題材和寫法,來做出分類,正符合於普通讀者的正常理解。因此,我也始終認為《紅樓夢》是一部人情小說,而不相信它是什麼「政治小說」。按照普通讀者的正常理解,只有梁啟超的《經國美談》之類,或者擴大範圍到《新華春夢記》乃至於《金陵春夢》之類,才能稱為「政治小說」,除此之外,很難再有新解。

第二,《紅樓夢》是寫什麼的?普通讀者會認為這是個怪問題:當然就是寫書中那些人的悲歡離合的,還用問麼?魯迅也正是這樣的看法。他認為,全書所寫,「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跡」(《中國小說史略》)。曹雪芹在書中借「石頭」之口已經說得很清楚,「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別求深義,揣測之說,久而遂多」(同上)。因此,我也不去「別求深義」,不相信古之「揣測之說」,如魯迅所指出的「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集外集拾遺補編·〈絳洞花主〉小引》)之類,也不相信今之「揣測之說」,如什麼「愛情掩蓋政治」之類。今所揣的「政治」,似與古所揣的「排滿」同類;然而其中還有雍正奪嫡等等,那麼又已羼入了一部分宮闈秘事了。

第三,《紅樓夢》書中的人和事,同作者本人及家庭的事是什麼關係?普通讀者看小說就是看小說,有時也會想到這裡面可能用了作者自己的和自家的事做材料,但想過之後還是看小說。魯迅也正是既肯定了胡適考證出《紅樓夢》為作者自敘傳的功勞(見《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而後來又特別指出:曹雪芹用自己做模特兒寫出了賈寶玉之後,普通讀者所見就只有賈寶玉,和曹雪芹倒不相干了。「只有特種學者如胡適之先生之流」,這才把曹雪芹「念念不忘的記在心兒裡」(《且介亭雜文末編·〈出關〉的關》)。魯迅還指出:如果有人「查不出大觀園的遺跡,而不滿於《紅樓夢》」,「其幻滅也不足惜」(《三閒集·怎麼寫》)。因此,我尊敬一切有關曹雪芹傳記的科學研究,但我談《紅樓夢》中的人物風景就談《紅樓夢》中的人物風景,絕不把曹雪芹的生平、家世、譜系、姻親、交遊、府邸乃至大觀園遺址之類念念不忘的記在心兒裡。

第四,對一百二十回本怎樣估價?對後四十回怎樣估價?自從一百二十回本問世以後,胡適的《紅樓夢考證》發表以前,一百多年間的普通讀者的絕大多數,全都相信後四十回確是曹雪芹的原作,讀得最感動乃至拋書痛哭的地方都在第九十七、九十八回。這就是說,即使後四十回全是高鶚手筆,廣大普通讀者實際上已經肯定他續得成功。魯迅也認為:「後四十回雖數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與所謂『食盡鳥飛獨存白地』者頗符,惟結末又稍振。」(《中國小說史略》)「寶玉之終於出家」,「即使出於續作,想來未必與作者本意大相懸殊」(《〈絳洞花主〉小引》)。這是對後四十回的大致輪廓安排的基本肯定。而在名文《論「睜了眼看」》裡面,魯迅對後四十回保存了寶黛悲劇結局這一點,更給予了相當的好評;雖然對後四十回的嚴重缺點,他也做了許多批評。因此,我也不相信一切否定、貶斥後四十回之說。我甚至相信程偉元、高鶚確實得到八十回以後的曹雪芹原作的殘稿,他們又做了不少連綴補充,由於他們的思想和才力與曹雪芹的差殊,所以今本後四十回才會這麼不統一,好的地方太好,壞的地方又太壞,不可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筆。

我認為,這四條就是《紅樓夢》的普通讀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中最基本的東西,是魯迅所肯定的真理,也是平平常常的常識。我努力掌握這四條,來範圍我的談論,自信借此可以不致大謬於普通讀者的整體。至於許多更具體的看法,謬誤必多,那就只是我作為普通讀者之一的不周不正不深不細之處,由我自己負責。我只想以此與其他普通讀者去交談,並向各位「紅學」專家求救,只要他們覺得我還可談可教,不至於覺得語言無味,面目可憎,我就很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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