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笏叟
(一) 前 言
畸笏叟(亦署畸笏、畸笏老人)與脂硯齋,是脂評本《紅樓夢》的二大批家。在一九六五年周汝昌簡介「靖應鶤本」的若干條批語以前,多數紅學家均以為畸笏輿脂硯是一個人,只是在壬午年(乾隆二十七年)以前署名脂硯,壬午年起,改署畸笏而已。
可是靖本的幾條批語一出現,情況就立即改觀了。特別是其中的這兩條:
其一:「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
這條批語相信是畸笏所寫,它充分說明了脂硯、畸笏並非一人。連周汝昌也承認:「筆者舊日撰文,據種種情況揣斷批者兩處署名,脂硯、畸笏,實似一人。今據此批,舊說或誤。」
其二:「尚記丁巳春日,謝園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
這條批語標出了「丁丑」的年份,那是說至少早在乾隆二十二年,畸笏已開始批書;很顯然的,他不是脂硯,他只是在壬午年以後,才繼脂硯而成為主要批書人。
一九七○年趙岡、陳鍾毅出版的《紅樓夢新探》,把脂硯歸之於曹顒遺腹子,即名為曹天祐者;把畸笏歸之於曹頫\。筆者認為這是到目前為止,最近情理的安排。對於脂硯,我曾在一九七四年出版的《南大學報》第七期中,發表了一篇《脂硯齋與紅樓夢的關係》,此地不再申述。而本文的主旨,則在補充和加強說明畸笏叟即是曹頫\的可能性。因為至少到目前為止,許多人尚懷疑這一說。
筆者的補充將分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第一,是試行探討曹頫\的下落。曹頫\當抄家以後,一向「下落不明」,有人說是充了軍,有人說是可能已經處死。我們必須先弄清楚曹頫\的下落,至少須先瞭解曹頫\未曾被處死或充軍,畸笏才有是曹頫\的可能。第二,趙岡曾提出一些論證,以推斷畸笏就是曹頫\,筆者對之大部分均能同意,小部分覺得有商榷的必要,此外,另提出一些論證,以加強這一看法。第三,由曹頫\與畸笏的年齡推算,二人非常符合,以此作為一個旁證,再提高曹頫\即畸笏的可能性;當然,年齡相若的人多得很,但是在許多論證以外,再增加一個,其可能性自當更高。
以下就從這三點加以論列。
(二)曹頫\的下落
李玄伯的《曹雪芹家世新考》一文中「曹頫\之末路」一節,是最早探索曹頫\下落的文章,他說:
曹頫\之罷免,系由虧累而抄家,抑系死後而抄家,詳情尚不可知,但隋赫德折謂范時繹將曹頫\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所有房產雜物一併查清,進冊封固,則為抄家無疑。但謂訊其家人,而不謂訊頫\,又折尾雲;「曹頫\家屬,蒙恩諭少留房產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產人口,酌量撥給」,只雲家屬而不雲頫\,頫\當系前卒,否則至少亦如賈赦之充軍矣。
李玄伯的推測,周汝昌在《紅樓夢新證史料編年》一七二八(雍正六年)條下,曾表示懷疑,周氏說:
按依雪芹所寫,頫\(賈政)後尚任京差,或者只以「惻然」之故,未忍過苦曹頫\,故至乾隆即位後即赦罪復於內務府起用,想不致如玄伯先生所擬耳。
在一七三五(雍正十三年)條下,說:
過去考曹家上世者,皆以為曹頫\於六年既以虧空卸織造職,其家即遽落,此固不誣,然不知當中有因允祀、允禟關係一段,始抄家敗事,又不知至乾隆宮口位,凡雍正朝因是獲罪者,皆蒙赦優撫。……曹頫\雖去織造任,返京稜,以上三旗內務舊人,此時亦必仍得復官於內部。《紅樓夢》第二回:「遂又額外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令其入部學習;如今現已升了員外郎。」脂批云:「嫡真實事,非妄擁也。」此後書中所敘賈政,仍在部居官,即內務府之員外郎無疑也。雍正、乾隆二朝之代換,為曹家敗事,中興二大關鍵。
李玄伯猜測曹頫\「當系前卒,否則至少亦如賈赦之充軍」,固系毫無根據;周汝昌的「中興說」,也很難令人信服。曹氏家族中曹宜這一支在乾隆初年躂新帝之寵,並不能證明曹頫\也會重新起用,至少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曹頫\又曾經做官。在敦誠、敦敏兄弟寫給雪芹的詩中,一再有這樣的句子:
秦淮舊夢人猶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風月憶繁華。
都是以「秦淮」昔日之繁華,對比「燕市」今日之潦倒,絲毫看不見曹頫\、雪芹這一支有中興氣象。
如果真如周汝昌所猜測的,曹頫\在乾隆年間起復內務府員外郎,倒是很可以證明曹頫\不但未死,甚至充軍也不大可能。無奈這一說是絕難證明的。趙岡在《新采》中有一節「曹家曾否中興」,專駁中興說,不過對周氏主要證據,即脂批「嫡真實事,非妄擁(擬)也」卻略而未及,似乎無法反駁這一點。事實上這一批也有問題,我們檢查甲戌本,這一批是批在原文「遂額外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街」旁邊,至於原文「令其入部學習,如今已升了員外郎了」旁邊,則另有夾批:「總是稱功頌德」一句。我們知道,曹顒、曹頫\都曾出任過「江寧織造主事」之職,當然是「嫡真實事」了。至於「員外郎」,就可能是「稱功頭德」的小說家言了。不過根據《氏族通譜》的記載,有「原任員外郎」的話,可見「員外郎」一說,亦非空穴來風,問題是曹頫\何時做員外郎。曹頫\前後做過十三年的江寧織造,這一官銜很可能是在康熙末年或雍正初年所加,而不見得就是乾隆年間做「內務府」的員外郎。
吳恩裕《考稗小記》中,有一則談到曹頫\在雍正五年兩度赴京城活動,希望「跑門路」消災,但結果「同年十二月復來北京,立被扣押。被扣押之近因,則由於雍正認為曹頫\回江寧後有因恐即將撤職籍家,而『將家中財物暗移他處』事」,吳氏引述曹頫\奏折朱批及內務府滿文士傳檔作根據,自然十分可信。但曹頫\在京被扣押,南方家產被抄以後,事態如何發展呢?尤其當我們讀到隋赫德在雍正六年七月初三的奏折:「奴才查得江寧織造衙門左側萬壽庵內有藏貯鍍金獅子一對,本身連座共高五尺五寸。奴才細查原因,系塞思黑於康熙五十五年遣護衛常德到江寧鑄就,後因鑄得不好,交與曹頫\,寄頓廟中。……」自不免有如周汝昌所擔心的「關係曹氏滿族生死毀全」的看法。周汝昌對這問題的解答是:「此事後情詳細則不可考,疑有拯曹氏未致一敗塗地者。」
我對曹頫\下落的看法,是認為雍正處理這一案,尚還有一些公正。雍正五年年底曹頫\第二次到北京被扣押以後,南方的老家被抄,應是已同時雷厲風行的進行了。看上傳檔的口氣:「傳旨,江寧織造曹頫\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朕屢次施恩寬令其賠償,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應盡心劾力;但伊不感恩圖報,反而將家中財物暗移他處,希圖隱避。有背膚恩,甚屬可惡。著江南總督范時繹將曹頫\家中財物,固封看守;著新任織造官綏赫德到彼之後辦理。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遣之人,著命范時釋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欽此。」的確是有嚴辦的架式,本來照常情推想,像曹家這樣洋洋赫赫幾代做著織造鹽差肥缺官兒的大家族,一定有著金山銀海的財富的,所以不但要抄,還怕他「轉移家財」。
可是萬料不到,曹家為了幾次接駕以及家人的揮霍,事實上確實剩了一副空架子,從隋赫德的奏折上,我們知道先有范時繹「將曹頫\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後有隋赫德的「細查」,卻只證明曹家實已山窮水盡,恰如《永憲錄續編》所說的:「封其家貲,止銀數兩,錢數千,質票值千金而已,上聞之惻然!」
此地所謂「上聞之惻然」的事實上的反應,也可以從隋赫德的奏折中清楚地看到:「曹頫\家屬,蒙恩識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像隋赫德這種爪牙人物,是最懂得承旨甚至承旨來辦事的,他看出了雍正對曹頫\及其家人的同情,因此才會有此一奏。曹家之沒有徹底被抄,關鍵應繫在於雍正的一念之仁。
也正由於這一原因,曹頫\本身很可能沒有受到什麼嚴厲的懲罰,至少,筆者是傾向於《永憲錄續編》的記載的:
督理江寧、杭州織造曹頫\、孫文成並罷。
文成在任二十餘年。頫\之祖××與伯寅相繼為織造將四十年。寅……母為聖祖保母,二女皆為王妃。及卒,子顒嗣其職,顒又卒,令頫\補其缺,以養兩世婦。因虧空罷任。封其家貲……
《永憲錄》一書,鄧之誠氏評之謂:「取材多本邸扣,雜以聞見,嘗持校實錄,字句小異,以雍正上諭內閣一書,不同於實錄例之,知實錄經後來潤色。此書所記,尚不失真。又於當時人物,美惡並陳,可謂直筆。間有小眚,不足為病。」周汝昌也說:「自有考證紅樓文字以來,所引材料,無有逾此重要翔實者,惜至今始發現,其中事實,多已考知,致不覺其可貴,實則極難得之材料也。」按此書是寫成於乾隆十七年,它對雍正朝的許多大獄小案,因系事後追記,所以對事件的本末,往往能有極清晰的交代,以它對曹家這一段記載來說,單只講它知道曹寅為頫\之伯這點,已是同時或以後各書少有提及的了。《永憲錄》對當時皇親、大將、大小官吏礎罪的記錄,在處罰方面,是照實傳寫,並不諱言的,姑舉數例為證:
卷一:「逮奉翊坤宮太監張超用等十二人,發遣邊地,籍沒其家。」
卷二:「原總河道趙世願,虧空國帑,下刑部獄,籍沒家產。……賠補不足,遂斃於獄。」
卷三:「逮貝子允禟,太監姚子孝。謫戍邊外,籍沒其家。」
卷四:「革隆科多吏部尚書及所賜世職。罰祖阿爾奉等路邊界屯田贖罪。家人牛倫伏誅。」
照這樣看來,《永憲錄》對曹頫\的記載,始則曰與孫文成「並罷」,繼則曰「因虧空罷任,封其家貲」,好像是並不完整的說明,但事實上可能正是因為沒有其它再值得一記的事態了,因而不記。綜上所述,我們實應相信雍正對曹家的懲罰,止於不很徹底的抄家;對於曹頫\的懲戒,止於罷任革職。
(三)從批語看畸笏的身份趙岡在論及脂硯齋與畸笏叟的身份時說:
現在,我們再數南京曹家在乾隆廿幾年尚能在世的幾個正主子。從《宗譜》和脂批來看,只能有四個人:曹頫\、曹天祐、曹雪芹和雪芹之弟棠村。在理論上講,我們還應加上一個雪芹的元配妻子。一共是五個人。……雪芹是作者,棠村已被指證為梅溪。於是我們只需要在曹頫\、曹天祐和雪芹元配妻子三人中挑出兩個來與脂硯、畸笏相配合。……我們認為應該排除的是雪芹元配。
脂硯的身份確定以後,畸笏的問題就容易解決了。曹家人中只有曹頫\能滿足畸笏的條件。……把曹頫\算成畸笏,可以解釋許多批語。
探索脂硯與畸笏在曹家的身份,在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之下,趙岡的「排除法」的確不失為可行之道。不過趙岡說,除了曹姓四人以外「理論上講,我們還應該加上一個雪芹的元配妻子」,因而有五個候選人。趙岡的候選資格是「乾隆廿幾年倚能在世」,這個資格其實只是年齡的下限,從脂批的內容來講,候選人實在也應該有年齡的上限,也皂口是說,有雍正五、六年抄家時,此人的年齡,至少 須有十二、三歲,才「可能記得南京的繁華生活」。從這一點來看,曹雪芹、棠村兄弟郎已不一定夠資格,遑論雪芹的元配了。在筆者的心目中,「從理論上講」,倒是可以加上另一個候選人,即是曹顒的遺孀、曹天祐的母親,曹頫\在奏折中所稱的「奴才之嫂馬氏」。
馬氐的年齡大致與曹頫\相仿,他在曹家的身份崇高而特殊,康 熙對曹頫\的「曠世恩典」,其目的本只在使他「養兩世孀婦」,馬氏就 是第二世孀婦。馬氏的生活情形及在曹家的地位,看《紅樓夢》十二金釵中的李紈,大約即是她的寫照[1]。
馬氏雖然在理論上是可能的候選人,但對照脂批來看,甚至對照《紅樓夢新證》裡「脂硯齋是史湘雲?」一節來看,也看不出她有可能會是批書人之一,應該加以排除。
我非常同意趙岡所說:「曹家人中只有曹頫\能滿足畸笏的條件。……把曹頫\算成畸笏,可以解釋許多批語。」的話。抑有進者,從反面看,正是由於許多批語有那樣的口氣和身份,才使我們再再感到,畸笏非曹頫\莫屬。
趙岡從批語中,拈出了以下諸條作為證據:
一、甲戌本第一回有「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一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一條批語。
這條批語實際上只能證明雪芹有個弟弟叫棠村而已。曹天祐、曹頫\既都有資格講這句話,則這條批語對證明畸笏就是曹頫\一點來說,並無關係。
二、靖本第五十三回回首總評有「祭宗祠,開夜宴,一番鋪敘,隱後回無限文字。浩蕩宏恩,亙古所無。母孀、兄死、無依,變故屢遭,生不逢辰,回首令人腸斷心摧」一條批語。
這條批語的確只有曹頫\才批得出來。趙岡已舉出李煦代曹頫\上謝恩折中有「仁慈浩蕩,亙古所無」字樣,曹頫\以後奏折中也有「浩蕩洪恩」字樣。我們再看單是曹頫\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的一折,中間就有「皇仁浩蕩」「天高地厚洪恩」曠典奇恩,亙古未有」等句,加上「母孀、兄死、無依,變故屢遭」的身世,可知批這句話的人,實不作第二人想。
三、庚辰本第十六回敘及在江南甄家接駕四次「銀子變成泥土,罪過可惜四字竟顧不得了」句旁,有「具有是事,經過見過」一條批語。
趙岡說:「此事只有曹頫\經過見過,雪芹,天祐,甚至曹頑及曹荃其它諸子都沒有這個機會。」大致可信。不過像曹頎等,也不是絕對沒有機會見到接駕的情形。例如曹寅身故,曹連生(彼時伺未奉旨改換學名曹顒)在最初的奏折中即說到:
……九月初三日,奴才堂兄曹碩來南,奉梁總管傳宣聖旨,特命李煦代管鹽差一年,著奴才看著將該欠錢糧補充,倘有甚麼不公,覆命奴才折奏,欽此欽遵。
可見曹家有大事時,曹頤等亦有機會南來接應;像接駕這種事,曹頫\的幾個兄長即不能幫什麼忙,亦很有機會來開開眼界。不過這兩句話批在書上,自以曹頫\的可能陸最大。尤其緊接下去的一批,也很可以作為參考。
十六回下文敘及趙嬤嬤說到「不過是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罷了」一句旁,有硃筆夾批:「是不忘本之言」數字。這批書者的心情,和當年曹頫\在奏折中所說「今日奴才母子所有身家自頂至踵,皆蒙萬歲再造之賜,雖粉身碎骨,難報萬一」,極為相似。 四、庚辰本第十三回有「樹倒猢猻散之語,今猶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傷哉,寧不痛殺。」一條批語。
趙岡說:「這條也是畸笏之批……『樹倒猢猻散,是曹寅常說的口頭禪,曹頫\自然記得。……畸笏壬午年寫此批,上距一七二八年之抄家正是三十五年。」甚是。施𤨧《病中雜賦》詩:「棟子花開滿院香,幽魂夜夜棟亭旁。廿年樹倒西堂閉,不待西州淚萬行。」注云:「曹棟亭公時拈佛語對坐客云:樹倒猢猻散。今憶斯言,車輪腹轉。以𤨧受公知最深也。棟亭、西堂,皆署中齋名。」(《新證·史料編年考》引)可以證明「樹倒猢猻散」確係曹寅生前常講的話。曹家被抄之時,曹頫\身為家長,眼看著曹寅生前的讖語不幸而言中,所以才有「哀哉傷哉,寧不痛殺」的話。
還有一組批語,批者心情的感受,與此條相同,很值得注意。
《紅樓夢》第二回「就是後一帶花園子裹」一句旁邊,脂批:
後字何不直用西字?
恐先生墮淚,故不敢用西字。
稍後到第十三回,甲戊本原文「另設一壇於天香樓上」(靖藏本「天香樓」作「西帆樓」)一句旁:
甲戌本夾批:「刪卻,是未刪之筆。」
靖藏本眉批:「何必定用西字?讀之令人鼻酸。」
另第三回寫到榮府景物時,甲戌本也有這樣的批語:
為大觀園伏胝。
試思榮府園今在西,後之大觀園偏寫在東,何不畏難之若此。
一個「西」字,影響極大。作者雪芹處處迴避;而批書的兩個人,一個要雪芹照寫實,另一個卻見不得這個字,一見就要鼻酸落淚。
誠如趙岡所考,「西」字幾乎成了曹寅的別號,他自稱「西堂掃花行者」,齋名西堂,詞集名《西農集》,園名西園,軒名西軒,亭名西亭,池名西池。與曹寅有深厚關係的人,自然會有見西如見其人的感覺。但趙岡認為「恐先生墮淚」中的「先生」,是指的「脂硯先生」,亦即是曹天祐,我不敢同意。兩個批書人中間,一個是沒有見過祖父的孫子,一個是受恩深重,朝夕親炙的過繼承祧的兒子,此較之下,無疑自以後者為是。這一組批語十足反映批者的心情感慨,與前述「樹倒猢猻散」一般無二,非曹頫\無以當之,這是使我們堅信
畸笏就是曹頫\的原因。
五、《紅樓夢》十三回敘到「彼時閤家智知,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時,有批語。
靖藏本:「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常(棠)村。」
靖藏眉批:「可從此批。通回將可卿如何死故隱去,是余大發慈悲也。歎歎!壬午季春,畸笏叟。」
又靖藏回前總批:「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是以此回只十頁,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以上靖本各批,亦略見於甲戌本及庚辰本,靖本有「畸笏叟」署名,尤為重要)
趙岡注意到「因命芹溪刪去」句中的「命」字,並且舉出其它三批,以證明批書者「以老前輩自居」,「完全是一派家長口氣」和「是長輩訓戒晚輩之語」,極有見地。我們試就常情推想,畸笏如果不是曹頫\,他憑什麼權利因自己大發慈悲,就可命令雪芹刪去已經寫成的三分之一回文字?雪芹為什麼又非聽他的話不可?再說對於棠村的那句批語,他特別批明「可從此批」,意思是要脂硯在以後的整理批語時,務必加以保留,也可以看出他對「棠村」的特別的感情。這和第一回甲戌本眉批: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
對看之下,感情是相同的。他對棠村的傷感懷念如此,以後對雪芹之逝亦然。甲戌本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奈)不過獺(癩)頭和尚何!悵悵!
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八日(月)淚筆。(靖藏本亦有此批,作甲申八月)
此地雪芹的淚盡而逝,初看以為雪芹只因感懷身世而哭,事實上連同下文「余嘗哭芹,淚亦待盡」來看,恐怕內情並不這麼簡單。
根據敦誠的挽曹雪芹詩,在「孤兒渺漠魂應逐」一句下,有注云:「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可見雪芹的淚盡而逝,其遠因固為撰寫這種家族恨史的小說,心力交瘁,但其近因,則應為子喪之痛。而批者的「余嘗哭芹,淚亦待盡」,卻也正包含了另一個世代的「子喪父哭」的悲懷。
這條批語不論寫在甲午還是甲申,其為畸笏所批,應無疑問。畸笏因家族累遭變故,子孫又多先彼而喪,所以才有下面的「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過癩頭和尚何?悵悵!」的感慨,以及靖本第二十二回「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的傷心之語。由此益可見畸笏與雪芹為父子關係,而畸笏郎為曹頫\無疑。
(四)曹頫\與畸笏年齡的此較上一節,我們是舉出了一些批語,據之分析索解,再再可見畸笏就是曹頫\。現在,我們預備從另一個角度來探索,即是以二人的年齡來作一比較。
曹頫\的生卒之年以及究竟活了多大,始終是一個謎。吳恩裕在《考稗小記》中曾推算過一次,他說:
曹頫\的年齡不易推知。然有一法諸家尚未之試,即以其堂姐之年推之。一般不知所謂賈妃年齡,今按納爾蘇康熙二十九年生,娶賈妃之年為十七歲,則賈妃當時多則十八歲,少則十五、六歲。脂批「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云云,則「手引口傳」必當有十二、三、四左右。若脂批系曹頫\所批,則賈妃十二、三歲時,頫\三、四歲,則頫\當生於康熙四十或四十一年,任織造時才年十五、六歲,故康熙稱之為「無知小孩」也。
吳恩裕寫這段文字時,還是在認為脂硯、畸笏是同一個人的時候。目前一般上認為這個以寶玉自居的批者是脂硯,因而這條推算是完全錯誤的。
現在我們只能從下列三事,來對曹頫\的年齡作一個大略的估計:
一、曹頫\承祧襲職是在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本年三月初七曹頫\上折,中有「奴才包衣下賤,黃口無知」的話,可見其年事尚輕。
二、曹顒在一七一四年底或一七一五年初病故之時,照周汝昌推算,年紀在二十一歲左右。曹顒在一七一二年因曹寅去世而上的奏褶中,曾自稱「奴才年當弱冠」,第二年受命管理江寧織造時,上折稱「奴才包衣下賤,年幼無知」,據此看來,一七一五年時曹顒年二十一歲左右的推測很合理。曹頫\的年紀應該此曹顒略小。因曹頫\在奏折中屢稱「承襲父兄職銜」,又其稱曹顒之妻馬氏為「嫂」,可見確是弟弟的年輩。當然,如彼時曹頫\年紀太小,出任江寧織造主事也不像話,故我估計他比曹顒小一到三歲,即在一七一五年時,年十八到二十歲,取其中數,為年十九歲左右。
三、如果我們算雪芹在一七六二年(乾隆壬午)四十歲時過世,那麼,雪芹出生應在一七二二年左右。照前面的推算,則是曹頫\在二十六歲左右生雪芹。到一七二八(雍正六年)曹氏籍家時,曹頫\年三十二歲左右。到雪芹死時,曹頫\已為六十六歲左右之高齡。
畸笏的年齡又如何呢?畸笏的年紀更難估計。從批語署名的年代來推敲,他在壬午年以前署名的批語只一見,即靖本上的「丁丑仲春,畸笏」,五年以後的壬午年起,署名的批語很多,而且雜用畸笏、畸笏叟、畸笏老人,這除了能知道他在壬午年以後自稱「老叟」以外,並沒有什麼其它的透露。
在以前脂硯、畸笏不分的情況之下,頗有一些纏雜不清,似是而非的推算,但吳世昌與吳恩裕分別用兩個不同的辦法,都能有一些成績,茲分述如下:
一、吳世昌根據批語,認為「脂硯齋」曾見過康熙末次南巡,並假定當時他至少是十歲,從而推斷他「到壬午年已六十五歲左右」,到了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一七七○年),應該已達七十八、九的高齡。(見《脂硯齋是誰》一文。此文筆者未見,其說引自吳恩裕《有關曹雪芹十種》一書)
二、吳恩裕在《曹雪芹卒年考辯存稿三篇》一文中說:「我的辦法,是假定『脂硯齋』可能聽到曹寅說『樹倒猢猻散』這句話,(脂批:「『樹倒猢猻散』之語,全[今]猶在耳。」)曹寅對座客施𤩗等說這句話,至遲也得在他死的那年——康熙五十一年(壬辰,一七一二,事實上當然可能還早),而能聽得懂這話的『脂硯齋』,當時最低年齡也得十四五歲,那麼,他的生年就該是康熙三十六七年(一六九七、一六九八)左右。到了乾隆甲午年『脂硯齋』豈非七十七八歲的老人了麼?」
以上二吳根據批語推算「脂硯齋」的年齡,只一年之差,可說十分相近。當然,他們兩人那時是認為脂硯、畸笏是一個人,所以都是籠統的說是推算脂硯齋的年齡。如果他們知道脂硯、畸笏是兩個人,早先主批《紅樓夢》的脂硯年齡輩份都小,以後獨批《紅樓夢》的畸笏年齡輩份反而大,自然就不會混淆。好在他們引用推算年紀的批語,一目暸然,必是屬於年輩較大的畸笏所批,因而他們推算的結果,應該被視為推算畸笏的年齡。
二吳對畸笏年齡的推測,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即是就畸笏不但見過曹寅,而且在曹寅逝世時,至少已是十多歲的小孩了。前面我們提到過一個「西」字對批者作者具有莫大的反響,也可以納入這同一個特性中。除了前述有關西字的各條批語以外,二十八回倚有兩批:
庚辰本眉批:「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批書至此,寧不悲乎?壬午重陽日。」
甲戌本夾批:「誰曾經過,歎歎。西堂故事。」
根據這些批語,我們自然也可以說,批者當日既然能參與或目擊曹寅在世時的若干雅集,年齡至少當曹寅死的那年,也約十四、五歲了。總之,由這一個特性所得到的結論是相同的,即是如同二吳所推測者:畸笏的年齡「到壬午年已六十五歲左右」。
前面我們推算曹頫\當雪芹死的那年(乾隆壬午),為六十六歲左右,現在大家推算畸笏的年紀,是六十五歲左右,實在非常接近。我們大可不必再說這是一個巧合,因為本來就可能是同一個人。
(五)結語——畸笏對《紅樓夢》的影響甲戌本《紅樓夢》第二回有這樣一條眉批:
余批重出。余閱此書偶有所得,即筆錄之,非從首至尾閱過,復從首加批者。故偶有復(復)處。且諸公之批自是諾公眼界,脂齋之批亦有脂齋取樂處。後每一閱亦必有一語半言重加批評於側,故又有於前後照應之說等批。
我們相信這一段話是畸笏所寫。這段話表示畸笏認為批語的成分可以分成三組,即「諸公」的,脂硯的以及畸笏自己的。基本上自以脂硯與畸笏二人為最重要,只因包括了棠村、松齋、杏齋,甚至少量雪芹本人的自注等批,有事實上的存在,所以才以「諸公之批」來概括一下。
就脂硯、畸笏二人對《紅樓夢》處書的影響而言,筆者之見是認為脂硯較畸笏更加重要。(請參閱《脂硯齋與紅樓夢的關係》一文)脂硯批書的態度是有計劃而嚴肅的,例如他在乾隆十九年曾將成稿「抄閱再評」,二十一年曾將成稿「對清」一次,二十五年將成稿「四閱評過」整理出「庚辰秋月定本」來。而畸笏的批書態度就此較散漫而欠系統,因他自稱「偶有所得,即筆錄之,非從首至尾閱過,復從首加批者。」
至於二人批書的時間,以年代來算,卻以畸笏為久。脂硯批書最早的記年是乾隆十九年甲戌抄閱再評,若估計自兩年前開始評閱,到廿五年庚辰四閱《紅樓夢》,前後約近十年的時間,批閱此書。畸笏最早的批書記年是乾隆二十二年丁丑,而最晚的批書記年是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則是前後批閱了十七、八年之久了。不過,若根據「靖本」,「甲午」作「甲申」,則「甲午」這個年代有疑問,我們只好退一步以畸笏次晚的批書記年乾隆三十二年丁亥為準,(丁亥年共有批語廿餘條)則畸笏批書,前後歷時也應在十年以上了。
畸笏對《紅樓夢》一書的寫成,除了必然有許多家史數據是他提供給雪芹的以外,影響最大的,至少有以下三點:
一、雪芹在撰寫《紅樓夢》的過程中,由於畸笏的關係,主動和被動的牽涉到寫作的內容,不得不有所移易。在主動的移易方面來說,如「試思榮府園今在西,後之大觀園偏寫在束,何不畏難之若此」,即其一例。在被動的移易方面來說,「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節成稿的刪去,即其一例。此外如元春省親,在書中是極重要的文字,畸笏有批:「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鹹今。」可見也與畸笏極有關係。在此書寫作的大原則上,「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的家史寫法,以及「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此書不敢干涉朝廷」的避諱態度,相信也是因為待罪之身的畸笏(曹頫\)猶在,才不得不如此著筆。
二、《紅樓夢》一書原名為《石頭記》,其經脂硯與雪芹同意的全名,似應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2]。從甲戌本第一回中的這段話:「空空道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白色悟空,遼易名為情儈,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可知參與寫、批此書的曹家諸人,對書名的意見各自不同。既然脂硯、雪芹同意了用《石頭記》一名,為什麼吳玉峰提議的《紅樓夢》會在最後脫穎而出呢?現在多數人都相信這吳玉峰就是畸笏的化名,不但因為他是曹頫\,而且因為他死在雪芹、脂硯之後,所以能一意孤行,正式啟用《紅樓夢》的名稱。現在甲戌本凡例第一條所稱「是書題名極多,《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筆者相信是出自畸笏的解說。 三、《紅樓夢》一書在雪芹、脂硯死後,稿子落在畸笏手上。雖然是八十回的殘本,但畸笏珍若拱璧,除了在書士批出雪芹死的日子以及雪芹、脂硯、杏齋相繼「別去」的消息以外,「後每一閱,亦必有一語半言重加批評於側」。更重要的,是他最後終於使《紅樓夢》能夠傳抄問世。程偉元序中所稱:「《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膽而走者矣。」畸笏晚年是否藉「傳抄」《紅樓夢》牟利,可置不問,但我們相信《紅樓夢》一書是由於他的關係,才得流傳人間。畸笏在決定這殘本流傳以前,為恐此書觸犯當時文網,所以特別在書前加寫幾條凡例,其主要的用意在於聲明「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此書不敢干涉朝廷」等意旨。畸笏是被蛇咬過的人,見了繩子也怕,但他終於冒險使此書傳抄流行,未忍辜負雪芹十年心血,想來不僅因深愛此書,恐更因深愛此書的作者吧。
以上三點,簡要言之,即一、《紅樓夢》的寫作曾因畸笏而有所刪改變更,二、《紅樓夢》的書名是由畸笏所擬定,及三、《紅樓夢》因有畸笏方得流傳。而畸笏所以會對此書發生這麼大的影響,正由於他是這部以家族血淚撰成的亙古名著的作者之父,也正由於他即是這一家族由顯赫頓趨沒落轉換之際的家長——曹頫\。
1975年6月l8日於新加坡雲南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