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的兩大疑案之「白首雙星」(一)
第八章 《紅樓夢》中的兩大疑案
一、「白首雙星」
1.歷來評論
一部《紅樓夢》,真可謂疑案成堆,但有一個突出的案件,就是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一回目。這一回目直接與《紅樓夢》裡的一個主要人物有關,她就是史湘雲。在《紅樓夢》十二釵內,釵黛二人結局本是肯定了的:一個是「金玉良緣」;一個是「木石前盟」。薛寶釵自然與賈寶玉結為伉儷;林黛玉自然淚盡而亡。這是一個必然結果。元春嫁與皇帝;迎春在七十九回嫁與「中山狼」;探春在九十九回嫁與海門總制周公子,周公子雖無名,但畢竟還有姓有門;惜春出家為尼,自然沒有婆家。但作為一個僅次於釵黛的主要人物史湘雲這個侯門千金,在曹雪芹和後四十回作者的筆下,其丈夫連姓名也不知道,真可謂怪事。在前八十回裡,還未提及,還有情可原;在後四十回裡,僅僅用「姑爺長得很好,為人和平」「文才也好」後又得了「癆病」作了收場,這不能不令古今諸讀者深為憾事。
這一切到底為什麼?
除此之外,還有脂批湘雲在三十一回所拾之麒麟乃後面衛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諸紅學家好像又找到了史湘雲夫家的著落。但果真如此嗎?
在這裡,我們先不要盲目地下結論,什麼這一切都是高鶚的罪過!我們先不論後四十回作者是否是高鶚,我們就假定後四十回作者為高鶚,高鶚又比我們能強多少呢?幾乎沒有一個讀者不為史湘雲的夫家無名無姓而感到遺憾,再說乾脆一點,幾乎沒有一個人不在史湘雲的結局上大作文章。所謂「真本」便是一例。俞平伯和周汝昌等人的觀點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然而後四十回的作者或者高鶚為什麼要幹這於己無益而又不得人心的大傻事呢?難道他比我們還愚昧嗎?我想,不至於吧。我們先不管後四十回作者為誰,可以說,不是一個深知《紅樓夢》底裡的人,不是一個「膽大包天」的人,絕不敢在後四十回裡湘雲的結局上如此大動手筆,草率收場,而以至公然與諸紅學家和讀者的觀點「為敵」。
對於「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事,引起注意的絕不是今日,早在滿清時代就有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們看看這些評述:
人亦有言《石頭記》八十回為曹雪芹主筆,其下四十回則另有人續之者……此當有俗手增損。唯三十一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後半絕不照應,此卻是大大疑竇。歷來批評家未嘗摘出,不知何故。
(野鶴:《讀〈紅樓夢〉扎記》,載《紅樓夢雜著》,抄本
錄自朱彤《釋「白首雙星」》一文,見《學刊》1979年一輯)
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寫得寶玉鍾情於黛,如許深厚,不可再有續娶之事,故刪之以避筆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於篇目特點之。
(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卷首,四川省立圖書館藏舊抄本)
王夢阮在他的《紅樓夢索隱》「提要」裡寫道:
是書內廷進本,義取吉祥,特以湘雲匹寶玉,俾得兩不鰥寡,故三十一回有「白首雙星」之目。此說流傳已久,全無實證,殆不知本回所伏何事,故創為是言。豈知目中所包,正是老年夫婦,並非他日雙星,與二十九回參看,自易明也。
(見1988年北京大學出版的《紅樓夢索隱》「提要」31頁)
王夢阮在《索隱》的第三十一回末批道:
後一段因麒麟為張道士所贈,道士又榮國替身,湘雲配雌的是史家故物,一張一史,即一雄一雌。「白首雙星」與上回省元宵事參看,可知作者意在追襯,以明其事。故本段特看湘雲聘定一層,以見「雙星」之說非指湘雲,寶玉。「白首」二字須要往「老」字一方面看,不是偕老,是已老也。「伏」字與「隱」字同意,讀者須細意參詳。
(見《索隱》463頁)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依據舊時所謂「真本」的史湘雲與寶玉在淪落之後結為伉儷,用它來解釋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事。這一段話是我從朱彤的一文中看到的,不妨全文照抄。
甫塘逸士《續閱微草堂筆記》載:「《紅樓夢》一書,膾炙人口,吾輩尤喜讀之。然自百回以後,脫枝失節,終非一人手筆。戴君誠甫曾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後,皆不與今同。榮寧籍沒後,均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作家,至淪於擊柝之流;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故書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言也。:這一段材料,當是後來上海《晶報》刊載的《臞═筆記》裡的《紅樓佚話》中一段之所本。清人趙之謙在《章客雜記》(咸豐十一年手稿本)裡說,《紅樓夢》後面寫到「寶玉作看街兵,史湘雲再醮與寶玉,方完卷。」董康《書舶庸談》卷四也記載他母親「幼時見是書(指《紅樓夢》)原本,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唯湘雲,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也。」周汝昌先生《紅樓夢新證》(1976年版)錄有啟功先生《記傳聞之紅樓夢佚本事》、褚德彝跋《幽篁圖》中談《紅樓夢》續書情節和張琪翔先生談日人兒玉達童教授所見過的三六橋本,率與《續閱薇草堂筆記》等書所載續書故事情節相似,都說薛寶釵婚後,以難產死;賈寶玉窮困落魄,淪為看街人;史湘雲出嫁而寡,遂與寶玉結縭。
(見朱文62頁)
對於前邊的野鶴、無名氏、和王夢阮三個人的論述,我覺得到沒有什麼。因為它畢竟只是個人的見解。對於朱彤抄錄的甫塘逸士記載的戴君城甫曾見一種「真本」,董康言他母親幼年時也曾見有此一「原本」,和張琪翔談的日本兒玉達童教授見的「三六橋本」一事,恐怕就不是一般的看法問題了。
在這裡存在著一個問題:所謂「真本」、「原本」「三六橋本」究竟有沒有這一回事?還有,這一種所謂「真本」是一種《後紅樓夢》、《紅樓真夢》等一類續書?還是曹雪芹的「佚著」?
朱彤在他的文章裡認為,所謂「真本」不過是一種續書罷了,並不是什麼曹雪芹的佚著。這話說對了。因為湘雲的結局在「紅樓夢曲子」的「樂中悲」中已有「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的預言。這裡的暗示很明白,史湘雲根本不存在與賈寶玉結縭的情節安排。要從這一情況來看,什麼所謂「真本」要遠遠比後四十回湘雲結局的寥寥數語還要差許多。這裡有以上性質的區分。因為《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畢竟還照顧到了第五回圖冊中的原意;而所謂「真本」僅僅是依據第三十一回回目「伏白首雙星」而創造了一種贗品。
「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事發展到俞平伯時代,按朱彤介紹:俞平伯和顧頡剛集中了有關資料,比較了不同觀點,反覆推敲,反覆研究。俞平伯將他們討論認識的過程和結果寫成《紅樓夢辨》,後又改名為《紅樓夢研究》。俞平伯在這本書裡肯定了他們20年代的觀點和結論,也保留了他們的疑案。俞平伯依據第三十一回前批中的「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和回後批的「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二條批語,認為三十一回中所寫的金麒麟一事乃「是文章的間色法,並沒有寶湘成婚之說」(朱註:《紅樓夢辨》180頁)。「湘雲夫名若蘭,也有個金麒麟,在射圃裡佩著。我揣想起來,似乎寶玉之麒麟,輾轉到了若蘭底手中。或者寶玉送了的,彷彿襲人的汗巾會到了蔣琪官的腰裡。所以回目上說『因』『伏』,評語說『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朱註:《紅樓夢研究》146頁)。從而否定了舊時所謂「真本」的「湘雲嫁寶玉,流落為乞丐,在貧踐中偕老」一說,提出了「湘雲嫁了衛若蘭,串合了金麒麟」(朱註:同上)的新觀點。但對於回目「白首雙星」一詞,俞平伯仍感到不解,他認為:「現在只剩下『白首雙星』了,依然費解。湘雲嫁後如何,今無從考。雖評中曾說『湘雲為自愛所誤』,也不知作何解。既曰自誤,何白首雙星之有?湘雲既入薄命司,結果總自己早卒或守寡之類。這是冊文曲子裡底預言,跟回目的文字衝突,不易解決。我寧認為這回目有語病,八十回的回目本來不盡妥善的」(見朱文65~66頁。余文何書何頁不詳。)
在這裡,我承認,俞平伯總算摸到了史湘雲的「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一點真諦,即「間色法」。儘管「間色法」只是一部分。可惜的是這一部分俞平伯也半途而廢,俞平伯並沒有對「間色法」一語到底是何意思作出解釋;當然俞平伯也不可能對此「間色法」作出正確的解釋,自然也更不可能對「白首雙星」作出恰當的說明。
在這裡,我很佩服俞平伯的坦率學者風度:不知就是不知 ,「我寧認為這回目有語病」,也不敢對「白首雙星」作不切合實際的解釋,這還不失為一個學者之舉。
這一案件發展到50年代和70年代的周汝昌時期,周汝昌又重倡寶湘結合之說。他既反對後四十回的結局,也不同意俞平伯的意見。他認為曹雪芹不會寫蔣玉函與襲人一類的「雷同」文字,認為脂批提到衛若蘭在射圃中所佩之麒麟是湘雲嫁衛若蘭的證據是不對的,他認為史湘雲的結局仍然是寶湘結合。我未見過周汝昌的《新證》一文,現從朱彤一文中轉抄周汝昌的一段論述。
賈家事敗。……史家同樣陷於敗局。被抄家籍產的同時,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與貴家為奴,或發賣與人作婢。此時史湘雲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按指第三十二回襲人向湘雲道喜事),早已生了變故,成為虛話,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處置發落之數內。……
由此,我們可以推測,湘雲系因此而流落入衛若蘭家。當她忽然看見若蘭的麒麟,大驚,認準即是寶玉之舊物後,傷心落淚,事為若蘭所怪異,追詢之下,這才知道她是寶玉的表妹,不禁駭然!於是遂極力訪求寶玉的下落。最後,大約是因馮紫英之力,終於尋到,於是二人遂將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使其兄妹竟得於百狀坎坷艱難之後重告會合。這時寶玉隻身(因寶釵亦卒),並且經歷了空門(並不能真正「空儲」一切)撒手的滋味,重會湘雲,彼此無依,遂經衛、馮好意撮合,將他二人結為患難中的夫妻。——這應該就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則回目的意義和本事。
(朱註:以上引文均見《紅樓夢新證》第九章)
(見朱文67頁)
周汝昌的論述確實如朱彤說的純屬「主觀臆測」。周汝昌為何不想一想第五回《紅樓夢》「曲子」中關於湘雲結局的預言呢?還有,預言中寶釵會早卒嗎?至於寶玉遁入空門,周汝昌承認這一事實,但又虛構了一個寶玉「還俗」的過程,造成了寶湘結合。對於寶玉循入空門這一問題,恐怕諸紅學家都未弄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寶玉遁入空門,隨和尚而去,這是「真事隱」與「假語村言」之後的「還原」過程,並非什麼遁入空門。「還原」乃意味著《紅樓夢》的收尾,何來「還俗」之說!
周汝昌和俞平伯一樣,對研究《紅樓夢》還是頗用盡苦心的,也各有獨到之處。但在「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事上,俞平伯看到了「間色法」,但未能更進一步看到如何「間色」;周汝昌看到了三十二回襲人向湘云「道喜」一事,但也未能進一步研究「道喜」之「前兒」的一系列內容。還有二人都注意到了衛若蘭,甚至周汝昌也注意到了馮紫英,但二人都未對衛若蘭和馮紫英以及「間色法」的一系列問題進一步質疑,而只是僅僅「臆測」。這就是二人失誤之處。在研究上,我們需要的是推理,依據某些文字和其矛盾尋求出一些內在的規律的東西來,而不是想像。
據朱彤介紹,近年來,一些人發表文章,或持俞說,或贊周論,雖然有所發揮,但均未超出俞、週二人的觀點。
在曹雪芹卒年問題上,以俞平伯代表的「壬午說」和周汝昌代表的「癸未說」進行了經久不下的論戰,僅僅因疏忽「孤兒」一詞,使曹雪芹卒年成為一個懸案;在「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事上,又分為俞派和周派兩個不同的觀點,又進行了曠日持久的論戰,然而也同樣未能得到解決。當然,「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要比曹雪芹的卒年要複雜得多。
說實話,我很喜歡這種「論戰」,「論戰」總比沉默好,「論戰」總能揭示一些矛盾,揭示一些弊端,能起到一些拋磚引玉的作用。當然,我反對一些純屬個人攻擊而不是屬於學術爭論的一些論戰,它不僅於事無補,而且有損於學術的研究。
朱彤在介紹歷來對「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觀點之後談到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朱彤《釋「白首雙星」》的第二部分是「駁寶湘接合及其它」。在此節中,他提出了三個方面進行了駁斥。第一方面是認為「在前八十回裡,曹雪芹沒有透露出任何讓薛寶釵早死的跡象,倒是讓她活著,在寶玉『懸崖撒手』,出家當了和尚以後,空閨獨處,『焦首』『煎心』地守活寡……」(68頁)。這一方面朱彤說對了。第二方面認為賈寶玉是一個封建主義的判逆者,曹雪芹是描寫這一判逆為主題的,賈寶玉「在絕望之餘他只有斬斷塵緣,遁入空門,復歸到青埂峰下的原位去了」(69頁)。「任何要把寶玉留在人間,或重新拉回塵世,硬是把他跟史湘雲強行捏合到一起都是根本違背賈寶玉思想性格邏輯的」(70頁)。這一方面,我認為朱彤的看法未必全對。就《紅樓夢》寫作思想和主題而論,寶玉「判逆性格說」並不是《紅樓夢》的主題,這個問題我在研究《紅樓夢》寫作思想時已經談過,此處不作重複。至於朱彤仍認為寶玉是遁入空門的觀點,我在前邊已經說過,這是對寶玉「還原」的一種誤解。我們不能機械地看二十一回脂批中的「寶玉看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一語,批語僅指《紅樓夢》文章情節的「假話」部分,我們只能用此批來證明《紅樓夢》後部有寶玉棄寶釵麝月為僧這一情節安排,絕不能證明賈寶玉果真去作了「和尚」。朱彤的第三部分認為史湘雲為薛寶釵之流,「與封建主義者薛寶釵沆瀣一氣」(70頁)「氣味相投」(71頁)「與薛寶釵引為同調」(同頁),「試想這麼兩個(指寶玉和史湘雲)對世界和人生具有根本對立看法的人,作者怎麼可能違背人物性格邏輯的制約,讓他們晚年好合,『結為患難中的夫妻』?」(71頁)朱彤並在此列舉了第二十回之後湘雲與寶釵「同住」,第二十一回湘云「打落賈寶玉手裡拿起要吃的胭脂」,第三十回湘云「當著賈寶玉的面稱讚薛寶釵,攻擊林黛玉」和「又用薛寶釵的腔調勸賈寶玉去結交賈雨村之流的官僚,走仕途的道路,結果使賈寶玉大為光火……」(見70至71頁),我認為朱彤的這種看法就錯了。在曹雪芹的筆下,有賈寶玉反感史湘雲,勸他走仕途之路一段文字,斥為「混帳話」;但是,在曹雪芹筆下,還有更多的賈寶玉與史湘雲關係親密無間的筆墨,賈寶玉為史湘雲保留一「金麒麟」一節文字便是一個很好的說明。我們為什麼要緊緊抓住一些小小的事實不放呢?如果說賈寶玉對史湘雲特別厭惡,那當然不可能結為伉儷,不要說寶玉出家之後,就是寶玉終身不娶,孤身一人,賈寶玉也不會娶史湘雲為妻的。但事實是這麼一回事嗎?當然不是。是的,林黛玉與賈寶玉情投意合,賈寶玉不可能娶史湘雲。但是,我們假設在大觀園裡,沒有林黛玉,也沒有薛寶釵和薛寶琴,我想,寶玉的配偶恐怕就是史湘雲了。這還不要說《紅樓夢》後部假定寶玉淪為擊柝之流,湘雲淪為乞丐之後,在這種情況下,二人更可能結為伉儷了。問題在於:曹雪芹的人物結局安排裡並沒有安排寶湘結合的佈圖,而不是如同朱彤說的寶湘二人性格不合,不可能結合為夫妻。
朱彤在批駁了歷來觀點之後對「白首雙星」作了解釋,朱彤在列舉了歷來對「雙星」一詞的運用(即「雙星」專指牛郎織女)之後認為:「第三十一回回目所『伏』的內容,就大體可以合乎邏輯地推斷出來。曹雪芹無非是通過這個回目和這回裡寫的關於金麒麟的情節,暗伏後來史湘雲跟他的丈夫婚後因某種變故而離異,一直到老,就像神話傳說中天上隔在銀河兩岸的牽牛、織女雙星那樣,雖然都活在世上,但卻不得離劍再合,破鏡重圓,永抱白頭之歎……三十一回裡關於金麒麟情節的描寫,隱寓著史湘雲後來的命運……象徵著後來史湘雲與他的丈夫衛若蘭的聚散關係。如此解釋,似較順理成章,過去的一切疑點都將頓然冰釋,既與這條回目的字面含義不乖,又與作者的創作意圖無迕……」(見74~75頁)。
朱彤這一解釋看起來似乎解決了「白首雙星」這一難題,但實際上並不起任何作用。這裡牽涉到衛若蘭這個人物,而衛若蘭並不是在後四十回作者的筆下消失的,而是在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就失蹤了。還有,第三十一回回目「伏」「白首雙星」一事,那有這樣寫回目的?第六回劉姥姥一進榮國府不是同樣為三十九回到四十二回劉姥姥二進榮國府埋下了「伏」筆,脂硯齋也批成「千里伏線」,但第六回回目並沒有出現用「伏」作回目的這一現象。還有第二十九回「清虛觀」張道士在為賈寶玉送「金麒麟」時,為什麼卻突然又出現了一個馮紫英?而卻不是衛若蘭?以及史湘云「間色法」,馮紫英「間色法」、林小紅「間色法」等等這一連串複雜的問題絕不是朱彤的「牛郎織女」「隔銀河兩岸無法團圓」「永抱白頭之歎」所能解決得了的。
為了說明問題,我們還是一個一個來談,談衛若蘭,談馮紫英,談史湘雲,談「間色法」,談第三十一回回目的變更,然後再看看「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到底是怎麼回事。
摘自《紅樓夢研究》之
第八章 《紅樓夢》中的兩大疑案…………………………………(671)
一、「白首雙星」………………………………………………(671)
1.歷來評論……………………………………………………(671)
2.「金麒麟」與「伏白首雙星」牽涉到的諸問題 …………(680)
二、「釵黛合一」說——兼論《紅樓夢》原著究竟寫了多少回
…………………………………………………………………(705)
1.《紅樓夢》原著究竟寫了多少回…………………………(705)
2.「釵黛合一」說……………………………………………(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