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

《紅樓夢》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

《紅樓夢》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

紅樓評論

提起《紅樓夢》,一個稍微有點文化知識的中國人恐怕沒有不知道的吧。可是要問《紅樓夢》到底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其中究竟隱藏了哪些無法直接說出的歷史事實,也許就沒有多少人能夠做出正確的回答了。

    為什麼要這樣講呢?因為《紅樓夢》實在是一部十分特別的小說。比如第六回說鳳姐「大還不過二十歲罷了」,可第四十九回又說鳳姐等人「皆不過十五六歲」,鳳姐是越活越小了。照第二回和第六回中的說法,鳳姐只比賈蓉大二三歲,也就是說,鳳姐一二歲時賈珍已經結婚。可第五十四回鳳姐說她和賈珍:「從小一處淘氣這麼大。」年齡卻又和賈珍差不多少了。八十四回時巧姐還讓奶媽抱著,頂多一歲多點,但事隔不久,在九十二回中她卻能夠聽寶玉講《孝女經》了,至少已七八歲了。據第二回交代,榮國公兒子代善,孫子賈赦、賈政,寶玉是他重孫子無疑。可是在第五回、第十六回和第二十九回中卻又清清楚楚地寫著寶玉是榮國公的孫子。第二十二回告訴我們寶釵正月二十一生日,六十二回又說她和賈母生日相同,但七十一回又明白無誤地寫著賈母八月三日生日。第八十六回交代元春生於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此日為正月初一。第九十五回又交代元春死於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該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這兩個日子在乾隆朝及其前的整個清王朝時期都不存在,甚至在整個中國歷史上都不存在。又說元春活了四十三歲,可由甲申年生至甲寅年死共為三十一年,怎麼會活出個四十三歲的結果來?!作者連起碼的算術都不會嗎?

《紅樓夢》中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只是不細心地讀就不會發現罷了。難怪俞平伯先生當年就頗有感觸地說《紅樓夢》「在中國文壇上是個『夢魘』,你越研究便越覺得糊塗。」1而台灣著名作家張愛玲女士乾脆就將自己研究《紅樓夢》的書命名為《紅樓夢魘》。

《紅樓夢》的這種奇怪現象自然引起了研究者的高度重視。對於這些從常理出髮根本就無法予以解釋的現象,有許多人卻偏偏按照慣性思維去理解,他們以為這是作者一時的疏忽所致。表面上看起來,這種認識未嘗沒有道理,因為像《紅樓夢》這樣人物眾多、頭緒紛繁的百萬餘言的鴻篇巨製出現點這樣那樣的漏洞和破綻實在是在所難免。可是細一琢磨,就會發現這種解釋實際上一點說服力也沒有。任何事物都是質和量的統一,如果《紅樓夢》中出現少量這種自相矛盾或不可理喻的漏洞和破綻或許還說得過去,若出現幾十處乃至上百處這種毛病,怎麼會是一時疏忽的問題呢。況且《紅樓夢》作者構思的縝密,文筆的細緻,向為評論者津津樂道,試問這樣的作者怎麼會盡犯一些常人都不犯的錯誤呢?像元春的生死日期及年齡上的錯誤,就好比我們今天拍古代生活題材的影片不會讓其中出現飛機和導彈一樣,是古人根本就無法出現的常識性錯誤,也就絕不可能是作者疏忽的結果。

   其實,上述種種違背常理的地方,恰恰都是作者精心設計出來的。作者一方面通過這些「破綻」來蘊含一些特定的含義,另一方面也是想藉此來啟發和暗示人們:《 紅樓夢》是用謎語手法寫成的有特殊寓意的小說,如果按照人們平時讀其它小說的思維邏輯去讀《紅樓夢》,就不能瞭解和把握作者的創作意圖。假若作者不這樣做,而是把作品處處寫得完美無缺,天衣無縫,就不會將《紅樓夢》的獨特之處加以暗示了,而作者殫精竭慮、嘔心瀝血的種種精妙構思也就永遠無人去認真地加以精研細究了。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為什麼作者非要用謎語手法來進行創作呢?顯然作者有他自己的苦衷。要想回答這個問題,當然需要對《紅樓夢》隱入的史實即謎底大體上有所瞭解才行。我們已做到了這一點。我們發現,作者原本是順治的兒子及帝位繼承人,由於身世上的一些原因他喪失了這兩種身份,最終流落曹家成了曹宣。不難想像,在清朝那種文字獄盛行的政治文化環境中,曹宣要想把自己這種犯朝廷大忌的經歷如實地用小說形式寫出來,不採用謎語手法又怎麼能行呢。否則作品根本就無法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另外,曹宣又是個學識廣博,才華橫溢的奇才、鬼才,用謎語手法進行小說創作,把無法直說的歷史事實巧妙地表現出來,就為他充分地展現自己的學識智慧提供了廣闊的天地。於是集史書、謎語和小說三種品格於一身的曠世奇書《紅樓夢》便這樣誕生了,它是外在的社會政治文化環境、作品的素材特點以及作者的卓越的智慧才華這三者相互作用的結果。

    《紅樓夢》的獨特之處,不僅僅反映在它的頗多漏洞和悖理上,也反映在大量表面看起來沒有什麼毛病的細節中。比如,讀過《紅樓夢》的人都會以為在黛玉和寶釵之間,寶玉更傾心於黛玉,「說什麼金玉良緣,俺只念木石前盟」,說得再清楚不過了。可是接下來的說法「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卻又把這種認識給否定了。「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般多會認為是感歎寶玉和黛玉的關係,從作品中寶玉和黛玉的關係上看也的確如此。然而「賈寶玉奇緣識金鎖」的回目已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這裡的「奇緣」是指寶玉和寶釵關係。這些問題的合理解決,只有寶釵和黛玉均隱寫了生活中同一個人時才能實現。換句話說,《紅樓夢》中的人物不像別的小說中的人物那樣僅僅是作者抒寫生活體驗的藝術形象,同時還是含有謎底的謎面。釵黛合為一圖,合為一詩的細節,似乎就是這種理解的註腳。作品以《西廂記》中的崔鶯鶯喻黛玉,而鶯鶯因其名為重文而被稱為「雙文」。再看寶釵一個丫頭名文杏,其中含個文字,另一個丫頭名鶯兒,亦扣一個文字,以僕代主,這豈不是暗示寶釵亦為「雙文」即黛玉嗎?而晴雯之名可解出「晴文」(雯字諧音為文)、「雨文」(雯字拆成「雨文」)來,亦扣「雙文」,難道這僅僅是巧合嗎?又比如,賈芸先稱寶玉為父親,後改稱為叔叔,是不是在隱寫生活中兩個人物之間的關係呢?古代以椿樹喻代父親,二十四回賈芸找花兒匠方椿買樹,似乎就是提示上述寓意的細節。絳為紅色,故賈芸和小紅之名中含「紅芸」即「絳芸」,第八回寶玉題自己居室為「絳雲軒」,五十九回又有「絳芸軒召將飛符」之目,亦以此作為寶玉在大觀園中居室之名。若賈芸和小紅隱寫了生活中的夫妻,則寶玉居室之名不正是賈芸和小紅的象徵從而表示他(她)們對寶玉其人的撫養嗎?那麼只要再用反寫法將賈芸稱寶玉為父親顛倒過來,作者的用心即謎底不就與作品中相關細節即謎面對上了嗎?黛玉號瀟湘妃子,與史湘雲之名顯見有不容置疑的內在聯繫。柳湘蓮之名似乎又是湘雲和英蓮之名的合體。馮淵諧音即「逢冤」,茗煙諧音即「鳴冤」,這難道都是巧合嗎?凡此種種,在《紅樓夢》中俯拾即是,何止百千處!我們有什麼理由置若罔聞,對《紅樓夢》的種種奇特之處熟視無睹,只把它當做一般小說來讀呢?

    如果我們願意相信作者的話,願意相信最熟悉作者的創作情況的批者的話,就會對《紅樓夢》的謎書和史書特徵堅信不疑,就是在我們還不瞭解謎底的情況下也應該做到這一點。

    在第一回作者明確指出,此書「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敷衍出一篇故事。這一聲明不像是故弄玄虛,它分明是在告訴人們,作者用編造故事的形式即小說的形式和「假語村言」即謎語隱寫了真實的歷史事實。作者又稱《紅樓夢》為「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之作。此話顯然不是隨便說說而已,其中必有無限感慨。「辛酸淚」指作品隱寫的真事非比尋常,浸透了當事人的斑斑血淚,「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道出了個中三昧。「荒唐言」則是就作品的內容和形式兩方面而言。從內容上看,作品隱寫的部分史實,或是史書中不予記載,或是與史書記載相齟齬,若以違背事實的史書記載為標準,這些真實的史實反而成了不可信的假話,自然會令局外人感到荒唐可笑。從形式上看,無論是作者親身經歷的真實的史實,還是史書上違背事實的記載,甚至史書中與事實相符的記載,作者都不敢直說其事只能通過謎語手法來隱寫,相對其謎底而言,這些變形的表現形式自然也是地地道道的荒唐言。謎語的根本特徵是,謎面與謎底之間具有一種「離之則了不相關,合之則確不可易」2的對應關係。《紅樓夢》作者將兩種「了不相關」的東西揉合到一起,對於那些不承認《紅樓夢》的謎語特徵的讀者來說,作者的種種謎語手法自然就是不折不扣的荒唐言了。

    脂批說《紅樓夢》「實則實事」,「而讀者但以小說古詞目之,則大罪過」,「史公用意,非念死書之子所知」,「凡野史俱可毀,獨此書不可毀」,「此書表裡皆有喻也」,「千奇百怪之想。所謂牛溲馬勃皆至藥也,魚鳥昆蟲皆妙文也。天地間無一物不是妙物,無一物不可成文,但在人意捨取耳。此皆信手拈來,隨筆成趣,大遊戲、大慧悟、大解脫之妙文也」,「作者真筆似游龍,變換難測,非細究至再三再四不記其數,那能領會也,歎歎」,凡此種種,不是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紅樓夢》乃一記實事之書,比野史更具史書性質,要想破解深藏其中的生活事實相當困難嗎?如果《紅樓夢》不是用特殊手法隱寫了真實的生活事件,上述批語又怎麼會產生呢?

    總之,從其所記載的生活事件、歷史人物內容著眼,《紅樓夢》是部史書;從其謎語手法和小說形式著眼,《紅樓夢》又是部謎書和小說;史書、謎書和小說三者水乳交融、渾然天成的獨特風貌,是《紅樓夢》有別於其它任何一部小說的獨特之處以及魅力所在。這就是我們對《紅樓夢》這部偉大作品的基本性質的基本認識。《紅樓夢》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就是為其基本性質所決定的。清醒地認識並牢牢地把握這一點,就為讀懂《紅樓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天下奇書屬紅樓,酸甜苦辣險中求。

               風流倜儻說不盡,巧謎妙語上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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