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評本《石頭記》

脂評本《石頭記》

脂評本《石頭記》

紅樓評論

在《復旦學報》(社科版)1991年第五期上載有歐陽健先生的《〈紅樓夢〉「兩大版本系統」說辨疑——兼論脂硯齋出於劉銓福之偽托》一文,大意是說,《紅樓夢》脂評甲戌本是劉銓福所偽造,由此又進一步否定了全部脂評本,認為全都是後人偽造,否定《紅樓夢》存在著「兩大版本系統」。同刊1992年第一期又發表了應必誠先生的《關於〈紅樓夢〉的版本系統——兼與歐陽健同志商榷》,將《紅樓夢》脂評本與程、高本作了細緻的比較,已證明《紅樓夢》確實存在著「兩大版本系統」。本文則擬對歐陽健先生提出來用以證明甲戌本為劉銓福偽造的所謂「證據」逐一加以剖析,從另一角度揭示《〈紅樓夢〉「兩大版本系統」說辨疑》的偽誤。

歐陽健先生用來證明甲戌本系劉銓福偽造的證據共有六項,其實這六項證據都不能成立。

歐陽健先生的第一條證據是「抄本的來歷」。他說:「因為是抄本,不能不關心它的來歷,『其書不問有無舊本,但今本來歷不明,不可輕信。』(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胡適1928年只介紹了買得甲戌本的經過,而賣書人的姓名、身份、抄本的來歷,都沒有說明。到了1961年,當他把此本交付影印時,方在『跋』中作了一點交代:『我當時太疏忽,沒有記下賣書人的姓名住址,沒有和他通信,所以我完全不知道這部書在那最近幾十年裡的歷史。』按照胡適的判斷,甲戌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流傳到1927年,應該有一百七十三年了。」

這裡歐陽健先生對梁啟超所說「其書不問有無舊本,但今本來歷不明,不可輕信」,似乎不很理解。梁啟超自己對於這一原則曾舉出極明晰的例子加以說明:「例如漢河內女子所得《泰誓》,晉梅賾所上《古文尚書》及孔安國《傳》,皆因來歷曖昧,故後人得懷疑而考定其偽。又如今本《列子》八篇,據張湛序言由數本拼成,而數本皆出湛戚屬之家,可證當時社會,絕無此書,則吾輩不能不致疑。」(見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129頁,商務印書館1935年4月第四版)據《尚書序》,《泰誓》是周武王所作,周武王的時代距離漢的建國約850年,漢河內女子突然於漢武帝時獻上此篇,所以梁啟超認為其來歷曖昧。《古文尚書》及孔安國《傳》在漢武帝時因巫蠱之禍未立於學官,後遂亡失;東晉時梅賾突然又獻上此書,寧非「來歷曖昧」?而甲戌本雖最早由胡適向世人介紹,但其書為劉銓福舊藏,有劉銓福的跋語和印章可證,又有同治丙寅(1866)孫小峰(原署癡道人)的批語、印章和他的其它許多批語以及青士(濮文暹)、椿余(濮文昶)的跋和圖章可證,所以此本絕不是本世紀二十年代才偽造出來的。歐陽健先生說,「甲戌是乾隆十九年(1754),流傳到1927年,應該有一百七十三年了」,不知這話能說明什麼問題,難道根據這樣的理由就能證明甲戌本來歷曖昧?

據胡適所考,劉銓福約生於嘉慶末,卒於光緒初,這雖是一個大致的推測,但與實際情況不致相差太遠。他出生時上距程偉元印行《紅樓夢》約三十年,他的得到此書則不遲於同治二年(1863),上距《紅樓夢》第一個印本的出現共七十二年。在程偉元印行《紅樓夢》之前,此書原以抄本形式流傳,在這七十二年間,原先流行的《紅樓夢》抄本不可能已全部湮滅無存,而以劉銓福當時的年齡、身份、財力,購得一部這樣的抄本,並沒有任何不符情理之處(關於劉銓福的情況,可參看胡適《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以及周汝昌先生《紅樓夢新證》,人民文學出版社1976年版第953-965頁)。至於此本在劉銓福收藏之前是何人所藏,在劉銓福死後至胊?適得到此本的幾十年中此本又為何人所藏,確實還沒有弄清楚。但是,任何一部古代真本自其問世直到今天的每一個收藏環節都能弄清楚的,可謂絕無僅有,相反,有許多收藏環節弄不清楚的倒是常見的事,凡是尊重目錄版本學常識的人絕不會因此而懷疑其來歷不明。何況在甲戌本由胡適向學術界介紹之後,又陸續出現了庚辰本和己卯本,而且它們都不是由書商提供或由收藏者在近期內向書商收購的,不存在書商為牟利而偽造的可能性,收藏者也都不是為牟利而不恤偽造古籍的人,他們跟胡適又都無直接的關係,這跟梁啟超所說「數本皆出湛戚屬之家,可證當時社會,絕無此書,則吾輩不能不致疑」者又大異其趣。所以,歐陽健先生引梁啟超「其書不問有無舊本,但今本來歷不明,不可輕信」之語來否定此本的可信性,我認為有點牛頭不對馬嘴。

再說,此本只可能出於曹雪芹的友人,決非後人所能偽造。因為此本第一回第八頁有一條評語:「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據現在所知,涉及曹雪芹卒年的資料只有三條,一即此條,一為敦敏《懋齋詩鈔》,一為敦誠《四松堂集》的《挽曹雪芹》。一則敦敏、敦誠的集子在解放後重印前頗不易找,若甲戌本出於後人偽造,偽造者未必能夠見到;再者若據這兩個集子來推雪芹卒年,應為癸未,且敦誠《挽曹雪芹》詩,更明注甲申,若偽造者是依據他們所記,絕不會把雪芹卒年說成是壬午除夕;若是他憑空捏造,又絕不可能與曹雪芹實際去世的日子隔得這樣近,何況說曹雪芹逝於除夕,跟敦敏《河干集飲題壁兼吊雪芹》之作於春日、敦誠《挽曹雪芹》之列於一年的第一首亦相適應(參見《紅樓夢新證》第五章《雪芹生卒》),倘是憑空捏造,斷無如此巧合。所以,甲戌本的此條記載只能出於知道曹雪芹卒年月日的友人之手。至於其所記與敦敏、敦誠之詩所透露的相差一年,當是作此條時距雪芹之死已有多年,故將雪芹卒年誤記了一年。——目前的《紅樓夢》研究者亦多持此說,從而定雪芹卒於癸未除夕。

總之,說甲戌本「來歷不明」既無任何根據,其批語本身又提供了此本確出於雪芹友人的內證,所以,在歐陽健先生之前,一般的《紅樓夢》研究者都不懷疑甲戌本出於後人偽造,也正是理所當然的事。

歐陽健先生提出的第二條證據是:據胡適說,此本「首頁前三行的下面撕去了一塊紙:這是有意隱沒這部抄本從誰家出來的蹤跡,所以毀去了最後收藏人的印章」;歐陽健先生則認為「甲戌本撕去的,是首葉前四行的下部一角,且呈斜撕狀。按版本慣例,卷端書名之下,一般應是撰作者或評注者的題署,所以被撕去的一角中,不能排除有題署的可能,至少不止藏書人圖章一種可能。總之,『有意撕去』,總是明顯的,那麼為什麼不追究一下背後的動機呢?」我想,此本倘若原署有作者的姓名,無論脂評是否出於後人偽造,都無撕去的必要,因為作者姓名並不能用來作為評者非脂硯齋的證據;倘若原署有評者姓名,則此本首頁第一行已明明白白寫著「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而且這幾個字又沒有任何塗改增補的痕跡,自是此本所原有,其所署評者姓名必不致與「脂硯齋重評」之語相矛盾,又何必撕去?因為,此本原是過錄本(說見後),縱或原本具有與「脂硯齋重評」之語相矛盾的署名,在過錄時必也已經刪去或修改,不勞待過錄後再撕。而且按照古書的體例,若署作者或評者姓名,一般都不署到底,其下面少則空一,二格,也有空到三格的,而且一般都加上籍貫或字號等,還要加上「評」或「撰」一類皊?字樣,而此本所撕去的部位在一行中至多只佔五格,要署作者或評者的姓名是不夠的。胡適之所以斷定此處是挖去了收藏者的印章、而並不懷疑撕去了作者或評者的署名,正是因為他對古籍的格式具備應有的常識。

歐陽健先生的第三個證據是:甲戌本第一回有「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出則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一段文字,而今存其它《紅樓夢》版本均無「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這十五字,歐陽健先生認為,無此十五字,則「語意連貫。而抄本忽從中添加『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一句,頓使氣勢中洩,且將『抄閱再評』寫入正文,完全不合情理,顯然是後人所加」。但是,第一,此段文字所敘述的是事情的經過,因此,要判斷在此段中有無後人所加的成分,只能考察這一事情經過是否符合實際,而不能以所謂語意是否連貫、氣勢是否中洩為依據。因為,語意是否連貫是表達方法的問題,而任何一個偉大作家都不可能完美到在表達方法上沒有一點缺陷。至於氣勢云云更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你可以說它氣勢中洩,別人也可以覺得氣勢毫不中洩,所以認真的考證學家從不把所謂「氣勢中洩」之類作為辨偽的根據。若就事情經過的實際來考察,那麼這一句倒是決不可少的。因為,若沒有這一句,《紅樓夢》的最後題名應是《金陵十二釵》,然則其正式的書名何以不是《金陵十二釵》而是《石頭記》呢?——程偉元印本雖題為《紅樓夢》,但其「序」中仍說:「《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可見其底本的正式名稱也是《石頭記》。所以,此句實是解釋這部小說何以以《石頭記》之名流行的最重要的一筆,而且,在這段文字中,清楚地交代了其書名演變的整個過程,哪有什麼語意不連貫、「氣勢中洩」之處?第二,所謂「且將『抄閱再評』寫入正文,完全不合情理」,其「不合情理」的理由是什麼?我覺得,既是寫考證文章,總應多少舉出一點理由,可是在歐陽健先生的文章裡我們找不到有關這方面的理由。

歐陽健先生提出的第四個證據是:甲戌本卷一第四頁「神仙玄幻之事」,第十頁「此乃玄機不可預洩者」,「玄機不可預洩」,卷二第九頁「悟道參玄之力」等處的「玄」字均不諱。歐陽健先生說:「抄本不諱『玄』字,且突然出現在清亡十六年以後,所以連是否為清代人所抄都難以相信」。但此本既有劉銓福的親筆跋語及圖章,自不可能出於清亡以後,所以,此本實在並不存在「是否為清代人所抄」的問題。至於歐陽健先生說「連是否為清代人所抄都難以相信」,我實在不知道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不知道他是「難以相信」此本是「清代人所抄」,抑或「難以相信」此本不是「清代人所抄」。

那麼,既是清代的抄本,為什麼不避「玄」字呢?其實清代建立之初,並不避諱,順治皇帝的漢名福臨一直都不避,「玄」字在康熙初年也不避,後來雖然避了,但也並不嚴格。避諱真正嚴格起來是從乾隆四十二年王錫侯《字貫》案開始的,在這之前,從無一個人僅僅以不避諱而受到刑事處分。乾隆二十二年曾任布政使的彭家屏被勒令自盡的罪名之一,是他所撰的《大彭統記》不避御名及廟諱,但他在《大彭統記》事被發覺之前,本已得了「斬監候,秋後處決」的處分,而且《大彭統記》除不避諱外,內容也「甚屬狂妄」。他之被加銇?處分,並不只是由於不避諱,何況新處分也不比老處分加重多少。即使如此,乾隆皇帝還特地說明:「朕自即位以來,從未以犯朕御諱罪人。但伊(指彭家屏——引者。)歷任大員,非新進小臣及草野椎陋者可比,其心實不可問!」(《清實錄》卷五四二)由此可見,即使連彭家屏這樣的「大員」對避諱也不嚴格,而從上引乾隆帝的話來看,則「新進小臣及草野椎陋者」若不注意避諱也情有可原。事實也確是如此,在《字貫》案之前,目前尚未發現有哪個「新進小臣及草野椎陋者」因不避諱而被辦罪。及至《字貫》案發生,王錫侯主要因不避諱而遭慘禍(參見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字貫案》),從此人們就不敢不避諱了。所以,甲戌本作為清代抄本而不避「玄」字,正是其出於乾隆四十二年前的證據。

歐陽健先生的第五條證據是:甲戌本存在著「大約由於底本上字跡漫漶或蠹蝕,抄寫者空出一格以待考」的現象,它「決不會是什麼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第六條證據是:甲戌本多錯別字及簡體字,「這些都表明,抄本決不是什麼稿本,甚至也不是接近原稿的過錄本,它們只能是文化水準較低的抄手的產品」。但是,這兩條對於證明甲戌本出於後人偽造沒有任何意義。甲戌本之有空缺,除了「底本上字跡漫漶或蠹蝕」之外,也有可能是由於底本中有些行草字抄手不能辨識故留空格,或者底本原有筆誤,抄者覺得不可通,故空缺不抄。總之,劉銓福舊藏的甲戌本不是曹雪芹的稿本或曹雪芹的親筆定本,而是出於「文化水準較低的抄手」的過錄本,這是不成問題的。但是,這樣的過錄本為什麼不可能是「接近原稿的過錄本」?為什麼其底本不可能是早期的定本?為什麼這樣的過錄本不可能是根據曹雪芹的稿本或早期的定本過錄的,而一定是出於後人的偽造?

歐陽健先生在舉出了這六項證據後說:「上述六項中的任何一項,都可以對脂本早於程本的觀點提出挑戰,更何況六項的總和呢?」但根據以上的剖析,這六項證據中的任何一項都不足以「對脂本早於程本」的觀點提出挑戰。把六條沒有作用的「證據」加在一起,其結果仍然是沒有作用。

除了以上六項主要的證據外,歐陽健先生還有幾條旁證,但也都難以成立。其中有些已為應必誠先生所駁斥,這裡再就應必誠先生所未涉及的略作剖析。

一、歐陽健先生說:「脂本是在1927年才出現的,在此之前(更不要說1791年之前了)的一百多年間,沒有任何書目或資料著錄有以脂評為標誌的《紅樓夢》稿本或早期抄本的存在。」第一,即使脂本確是劉銓福所偽造的,它也應該出現於劉銓福生前,但劉銓福既在光緒年間就去世了,脂本怎麼可能會「是在1927年才出現的」呢?第二,即使「脂本確是在1927年才出現」,「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書目或資料著錄有以脂評為標誌的《紅樓夢》稿本或早期抄本的存在」,這在輕視小說的時代,也是常見的現象,並不能證明脂本系後人偽造。例如《水滸傳》是元末明初的小說(這是歐陽健先生也承認的),而現在所見到的《水滸》最早版本實為萬曆本,也有人說是嘉靖本甚或正德本,但自明初至正的一百數十年間,有什麼書目或資料著錄過《水滸傳》呢?

二、歐陽健先生說:「一部小說完稿之初,一般應是沒有評點的『白文』,而後由於作品的逐漸流傳,才有評點本產生出來;決不可能在作品還未完成的情況下,由作者本人或者別的親友在未定稿上濫加評點吹噓的。」由於脂評本中脂硯齋及曹雪芹其他友人的評語不少是在《紅樓夢》寫作過程中陸續產生的,歐陽健先生的此上?意見是要從根本上來否定脂評本的可信性。但是,有誰曾經規定在作者的寫作過程中不能交給其親友傳閱?又有誰曾規定在這樣的傳閱過程中,其親友不能加上評語?所以,倘若脂評本確實出於後人偽造,歐陽先生尚可說目前我們還沒有這樣的先例,然而,現在又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脂評本是出於後人偽造的呢?如上所述,歐陽健先生舉出來的證據,沒有一條能夠成立,因而所謂在作者的寫作過程沒有終結時,不可能出現其親友的評語,也只能是一種沒有事實根據的臆斷。

三、歐陽健先生對程甲本和甲戌本的一段文字作了比較,以此來證明甲戌本是以程甲本為依據來增補的。他所引用的程甲本的那段文字是「誰知此石自經鍛煉之後,靈性已通,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因見眾石俱得補天,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一日,正當嗟悼之際,俄見一僧一道遠遠而來,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異,來到這青埂峰下,席地坐談,見著這塊鮮瑩明潔的石頭,且又縮成扇墜一般,甚屬可愛,那僧托於掌上……」在引了程甲本的此段文字後,歐陽健先生寫道:

而甲戌本多出了四百二十餘字,寫石頭與僧道的對話,說石頭「性靈卻又如此質蠢」,已與上文「靈性已通」矛盾,又寫「那僧便唸咒書符,大展幻術,將一塊大石登時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且又縮成扇墜大小的可佩可拿」。這兩段文字,究竟誰先誰後呢?按程甲本已經交代:「此石自經鍛煉之後,靈性已通,自去自來,可大可小」,所以僧道見到石頭的外觀是:「鮮瑩明潔」「且又」「縮成扇墜大小」,加一連詞「且又」,文從字順,十分自然;而甲戌本中,石頭是那僧大展幻術,「登時」變成美玉的,這是一個霎時完成的過程,根本不必經歷「變成」、「縮成」兩個階段,「且又」二字就完全不通了。事情十分清楚:甲戌本後添了四百二十多字,卻忘了對原文作相應的修改,所以露出了破綻。

如果只看歐陽健先生的文章,難免會被他所打動。實際上,歐陽健先生在這裡用了一種在學術研究中平時很少使用的方法,他引的程甲本的那段文字與甲戌本原有區別,主要的是程甲本「靈性已通」句後的「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原為甲戌本所無,程甲本中的「見著這塊鮮瑩明潔的石頭,且又縮成扇墜一般,甚屬可愛,那僧托於掌上」也為甲戌本所無,只是在歐陽健先生所說的甲戌本「後添」的「石頭與僧、道的對話」之後才寫道「那僧便唸咒書符,大展幻術,將一塊大石登時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且又縮成扇墜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於掌上」,所以,甲戌本的此段文字絕無前後矛盾之處(至於「靈性已通」與「性靈卻又如此質蠢」本來並無矛盾,因為「性」、「質」並不是一回事),其看「且又」二字,當指那僧不但把「大石」(它並非「可大可小」)變壓,「且又」縮小其體積,原極合理;何況此段只說大石「登時」變玉,並未說其體積同時縮小,縱或此二字是指其先變後縮,又有何「不通」與「破錠」?怎能以此遽定甲戌本後於程甲本?

歐陽健先生在舉出了以上的「證據」之後,就進而斷言,甲戌本為劉銓福所偽造。按照考證學的通則,本應在證明了某部著作系後人偽造之後,才得以探求其為何人所偽造的。歐陽健先生的上述「證據」既都不能成立,則甲戌本出於劉銓福偽造之說也就失去了前提。但為了說明歐陽健先生在考證方面的特點,也不妨看看他在這方面的三條「證據」。

第一條「證據」是甲戌本脂評中「且諸公之批,自是諸公眼界」語。據此歐陽健先生就說:「這裡皊?『諸公』,實際上是指當時社會上風行的數十家批本(指嘉慶、道光時期流行的《紅樓夢》評本。——引者)的評點者。」他企圖由此來證明甲戌本的脂評實寫於嘉慶、道光間的數十種《紅樓夢》評本之後。關於此點,應必誠先生已經指出:「諸公」是指「畸笏叟、梅溪、松齋等」,他們都是曹雪芹的親友。其實,這本是《紅樓夢》研究者的共識,如要推翻這種共識而另立新說,就必須舉出充分的理由,而歐陽健先生卻恰恰並未舉出任何理由。

第二條「證據」是甲戌本劉銓福跋語中「近日又得妙復軒手批十二巨冊,語雖近鑿,而於《紅樓夢》味之亦深矣」及「此批本丁卯夏借與綿州孫小峰太守刻於湖南」語。由此,歐陽健先生斷言道:「劉銓福不是妙復軒評本的作者,他對妙復軒的評價也不高,那麼他為什麼要熱心地將自己的藏本送給孫小峰去刻印呢?原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希望孫小峰能把這個甲戌本的評語一道編排進去,從這一動機,我們就可以窺見劉銓福與脂硯齋的關係了。」在這裡,第一,歐陽健先生怎麼知道這不是孫小峰得悉劉銓福藏有妙復軒評本,因而主動向他借閱,在借閱後又大為讚賞,於是刊刻印行,而是劉銓福「熱心地將自己的藏本送給孫小峰去刻印」的呢?第二,所謂「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希望孫小峰能把這個甲戌本的評語一道編排進去」,又有什麼依據?第三,他為劉銓福找出來的這一「動機」,既毫無事實根據,我們又怎能由此「窺見劉銓福與脂硯齋的關係」呢?我覺得,這一類的臆斷與考證之學所要求的證據之間實在存在著太大的距離。

第三條「證據」是劉銓福「跋」中的這樣一段話:「《紅樓夢》非但為小說別開生面,直是另一種筆墨。昔人文字有翻新法,學梵夾書;今則寫西**齒,仿《考工記》。如《紅樓夢》,實出四大奇書之外,李贄、金聖歎皆未曾見也。」由此,歐陽健先生又斷言道:

「跋語」中著重提到李贄、金聖歎,可見講的是有關批點的事。……劉銓福的「跋語」,分明是針對孫小峰之「不識貨」的。他認為,《紅樓夢》「實出四大奇書之外」,應該有李贄、金聖歎式的大家出來加以評點,但昔人只曉得「學梵夾書」式的轉譯詮解,而不理解他「仿《考工記》」式的以後世之批接取前代之文的做法。

按,即使這裡講的是有關批點的事,但既說李贄、金聖歎皆未之見也,那也只是意味著當時還沒有李贄、金聖歎那樣的人來加以評點,對於評點界的無人、無才表示遺憾,絕引伸不出當時有了李贄、金聖歎那樣的評點家而無人賞識的意思,然則這段話與孫小峰的「不識貨」又有什麼相干?何況歐陽健先生根本舉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劉銓福之借甲戌本與孫小峰是希望他予以刊行,因而連劉銓福是否會因孫小峰不刊行此本而認為他不識貨,也還是個問題,又怎能說劉銓福此語「分明是針對孫小峰之不識貨的」?再說,「昔人文字」四句置於「《紅樓夢》非但為小說別開生面,直是另一種筆墨」之後,「如《紅樓夢》,實出四大奇書之外」之前,則從文字的邏輯關係說,這四句自是對《紅樓夢》寫作特點的全體描繪,豈是就《紅樓夢》的評點而言?退一步說,即使是指評點,那麼所謂「但昔人只曉得『學梵夾書』式的轉譯詮解,而不理解他『仿《考工記》』式的以後世之批接取前代之文的做法」中的「借昔人只曉得」、「而不理解他」這類意思又是從哪裡來的呢?任意給原文加上其本來沒有的意思,這正是考證之學的大忌。而且原文明說是「文字有翻新法」,何得釋為「轉譯詮解」?將原文的「仿《考工記》」與 「以後世之批接取前代之文」等量齊觀,其依據又何在?這樣的任意解釋,同樣是考證之學的大忌。

在論述此點時,歐陽健先生還引了劉銓福另一跋中「《紅樓夢》紛紛效顰者,無一可取;唯《癡人說夢》一種及二知道人《紅樓夢說夢》一種尚可玩」之語,並論斷說:「劉銓福欣賞的是《癡人說夢》大搞『槐史編年』、『膠東余牒』、『鑒中人影』、『鐫石訂疑』型的『自無而之有』的為皆屬子虛烏有的賈、林、史、薛『列譜牒』,『編年表』的做法,如果說他有自己的創新之點,那就是他超越了《癡人說夢》對小說中的人和事『將無作有』地予以考訂校讎,而另闢蹊徑,在作者身上大做文章,化名脂硯齋,並宣稱:『脂硯與雪芹同時人,目擊種種事故,故批本不從臆度。』這不是『今則寫西**齒,仿《考工記》』的最好註腳嗎?」但是,第一,《癡人說夢》的內容並不止他所舉出的「槐史編年」之類,歐陽健先生從何證明劉銓福欣賞的只是這一套而非別的?第二,劉銓福認為「尚可玩」的除《癡人說夢》外,還有《紅樓夢說夢》一種,而在《紅樓夢說夢》中卻根本沒有「槐史編年」之類;如果說這兩種有什麼共同點,那就是它們都具有濃重的人生如夢的思想。在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同時喜歡兩種東西,其所喜歡的往往就是它們的共同點;當然也有相反的情況,但那只是特例而非通例。按照科學研究的通則,當我們不是以通例而是以特例來解釋某種現象時,是必須有充分的理由的。那麼,歐陽健先生引劉銓福上述《跋》語,拋開兩書共同的人生如夢觀念不談,卻強調「槐史編年」之類,其理由又何在?第三,說劉銓福「化名脂硯齋」,其根據又是什麼?我想,這些都是值得考慮的問題,因為考證之學與毫無根據的猜測、臆斷是根本對立的。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紅樓夢相關
紅樓夢人物
紅樓夢典籍
紅樓夢大全
古詩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