芻議高鶚、張之續寫「元春之死」
評價一部文學作品的續作是否成功,要看其是否進一步體現了原作的主題思想。人物的塑造,是否符合原作人物的性格特點,是否保持了原作的創作風格。特別重要的是,續作的情節(也即人物的結局)是不是原作情節之合情合理的發展延續。
通過研究高鶚續寫的《紅樓夢》後四十回與張之續補的《紅樓夢新補》可以看出,張作有不少方面尚需進一步推敲,高作在一些方面也不無成功之處。
僅以高張二人續寫的「元春之死」而論,高作基本上是原作情節的合理、自然的發展延續,張作則並不符合曹雪芹對元春命運所做的「伏筆」和「暗示」,也不符合曹雪芹原作的主題思想,更不符合原作中人物的性格特點。^在《紅樓夢》第五回《賈寶玉神遊太虛境 警幻仙曲演紅樓夢》中,曹雪芹通過賈寶玉夢觀太虛幻境中的「金陵十二釵正冊、副冊」和「紅樓夢十二支曲」,從而預示了《紅樓夢》中十五個女子的不幸命運,同時也勾畫出了賈史王薛四大宗族衰亡敗落的結局。這乃是續書者,最應當秉承的「暗示」和「伏筆」。
在這一回裡曹雪芹不僅暗示了賈元春的死因,同時還十分精確地暗示出元春的死時。由此可見,曹雪芹寫《紅樓夢》一書構思之嚴謹與精巧。金陵十二釵正冊判詞中寫賈元春的詞云:「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三春爭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夢歸。」「二十年來辨是非」,是說賈元春從選入宮中做女史到死去共二十多年,在二十多年的宮廷生活中,她深深體驗到了做宮女、妃子的痛苦,從而由一個聰明美麗的少女,變成了一個深諳世事的皇妃。「榴花開處照宮闈」是說元春深受皇帝的寵愛,在宮中地位很顯赫,並不如張作所說,在宮中受皇后的鉗制。「三春怎及初春景」是指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均不及元春尊貴。「虎兔相交大夢歸」則是說賈元春在虎年和兔年相交的時候,魂歸太虛幻境。^高鶚續寫的《紅樓夢》第九十五回《因訛成實元妃薨逝,以假混真寶玉瘋癲》是續作者遵循前八十回的精神,根據曹雪芹的暗示寫四大家族衰敗的重要一回。封建官僚貴族之家的興衰,與皇帝有著直接的聯繫,元春是賈家的重要政治支柱。元春一死,賈府就開始衰敗了。這是符合曹雪芹原作的主題思想的。^高鶚在《紅樓夢》第九十五回寫到關於元春之死的時間時說:「小太監宣諭出來,說:『賈娘娘薨逝。』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元春死在甲寅年的二月十九日,這一年是十二月十八日立春。雖未過年,節氣已是立春,次年是乙卯年。「寅」屬虎年,「卯」是兔年。元春死於虎年剛盡,兔年方始之際,豈不是如曹雪芹在《紅樓夢》中所說的「虎兔相逢大夢歸」。再者,元春死於卯年寅月,也可謂之虎兔相逢。因此,高鶚續作可謂緊扣曹雪芹所云元春是「虎兔相逢大夢歸」結局的伏筆了。高鶚把元妃之死,寫成賈家衰敗的轉折點。在這一點上,高鶚所續的後四十回是遵循了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線索的。
關於賈元妃的死因,高鶚所續也是符合曹雪芹原作的伏筆和暗示的。賈元春自才選風藻宮,到後來被封為賢德妃。由於受皇帝的寵愛,真可謂「榴花開處照宮闈」。因此,高鶚在第九十五回寫到元春在宮中的情況時說:「聖眷隆重,身體發福,未免舉動費力。」又說:「每日起居勞乏,時發痰疾,因前日侍宴回宮,偶沾寒氣,勾起舊病。不料此回甚屬利害,竟至痰氣壅塞,四肢厥冷。一面奏明,即召太醫調治。豈知湯藥不進,連用通關之劑,並不見效。」後來,「太醫院已吠?奏明痰厥,不能醫治。」及賈母王夫人遵旨進宮省視時,「見元妃痰塞口涎,不能言語。見了賈母,只有悲泣之狀,卻無眼淚。賈母進前請安,奏些寬慰的話。少時賈政等職名遞進,宮嬪傳奏,元妃目不能顧,漸漸臉色改變。」不多時,「賈娘娘薨逝。」
高鶚說賈元春乃因患「痰厥」而死。元春自入宮以後,養尊處優。深居宮院,身體發胖,乃生活之必然。人自四十歲以後,身體便開始增肥,醫學上謂之「發福」,這也是生理發展的自然規律。肥胖之人,多患痰疾,這也是符合醫學理論與實踐的。高鶚所寫的元妃死因,既符合生活實際,也是前八十回情節的合理的自然的發展延續。^總之,高鶚續寫的元春之死的死因、死時,以及她的死對賈家的影響都是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遵循前八十回的精神的。不但和前八十回的暗示、伏筆相符相承,而且在細節上也絲絲入扣,天衣無縫,顯得含蓄、豐蘊,實在難能。^張之同志所作《紅樓夢新補》,是今人續寫古典文學名著的一個創舉。他也是想遵循曹雪芹八十回《紅樓夢》的伏筆、暗示,以及脂硯齋的評語提示,並參考前人和今人的紅學研究成果,以便使《紅樓夢》成為一部情節上完整、藝術上完美的作品。然而,張之同志所續卻有許多需要斟酌之處。
張之同志在《紅樓夢新補》第九十六回《奴陷主湊謀反罪狀 主謅奴謀私房餘資》中,寫到元春之死時說:「原來王夫人不合帶寶釵進宮,皇后怪罪下來,十分嚴峻。元妃把差錯全攬到自己身上。那賈元春重身之人,兼是病體,何能經得起這層事故!不過兩天光景,於昨夜戍正一刻小產了。臨褥之際,難產而薨,兩位皇子也可惜了。如今旨意已下,說是雖有小過,念多年敬謹勤肅,不加嚴譴,唯著削去賢德封號,依制安葬,仍著賈氏親丁遵制盡禮。」^我們認為,張之同志續補元春之死,並沒有遵循曹雪芹的伏筆、暗示和脂硯齋的提示。死因不符合生活的真實,死時也不合原作的伏筆和暗示。^首先,書中說元春原是病體,但未寫明何病。又說:「原來王夫人不合帶寶釵進宮,皇后怪罪下來,十分嚴峻。」也未言明王夫人因何故要帶寶釵進宮。
封建社會等級森嚴,出入皇宮都有極嚴格的規定。曹雪芹在《紅樓夢》第十六回中寫賈母等人進宮看望元春時寫道:每月逢二六日期,准椒房眷屬入宮請候。」就是說皇宮規定每月逢二、六日允許后妃的眷屬入宮省親。既然是皇宮規定,任何人就不能不執行。曹雪芹筆下的王夫人最遵循封建禮教,是循規蹈矩的「楷模」。說王夫人竟然違反皇宮的規矩,帶領不能進宮的寶釵入宮,這是不符合曹雪芹原作的主題思想和人物性格特點的。
其次,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封建社會裡,像賈府那樣「鐘鳴鼎食」的人家,它的男女主人的婚姻是一種政治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的政治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恩格思:《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元春成了皇妃,才更使賈家得到皇帝在政治上、經濟上的支持。賈元春乃是賈家的政治支柱,對鞏固和提高賈家的既得利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賈府中人都深知,賈府的榮辱陞遷繫於元春一身。深諳世事又最循規蹈矩的王夫人怎麼能置賈府的最高利益於不顧,甘冒天下之大不諱,領著不合入宮的寶釵入宮呢?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也不符合王夫人這個人物性格發展的規定性。
另外,張之同志在《紅樓夢新補》中說元春是「難產而薨」也值得商榷。元春死時已經四十三歲了,她入宮二十多年並未孕育,四十三歲卻懷了雙胞胎,這種情況,實際生活中不能完全抎?除,但畢竟罕見。同時,縱觀曹雪芹的《紅樓夢》前八十回,也並沒有伏筆和暗示說元春乃因懷雙胞胎流產致死。
續寫一部文學名著,殊非易事,我們探討高鶚、張之續寫的《紅樓夢》續作「元春之死」一節,目的在於使《紅樓夢》的續作更趨完美,使紅學研究更加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