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後半部作者?
元春的判詞是:「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 。三春爭及初春景.虎免相逢大夢歸 」。
一、元妃屬兔
程高本為了符合「虎兔相逢大夢歸」.在第九十五回裡寫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所謂「虎」,即寅年。所謂「兔」.即卯年。
「存年四十三歲」,與元妃父母的年齡相矛盾(在第九十五回裡.賈政五十六歲,王夫人五十三歲),應改為「存年三十一歲」 。程高本第八十六回寫元妃的生辰八字是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時。從甲申年到甲寅年,虛歲三十一歲。
但「存年三十一歲」又不合「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兩句,因為元妃不可能十一歲就進宮。
進宮的前奏是「待選」 清朝上三旗的女兒.待選的年齡是虛歲十四歲至十六歲。《紅樓夢》裡正好有所反映.第四回寫薛蟠「送妹待選」才人讚善。當時薛寶釵多大呢?在己卯本、夢稿本中.第三回鳳姐問「妹妹幾歲了?」黛玉回答「十三歲」了,這是虛歲。當時是「殘冬」 到第二年春夏之際,寶釵到賈府。這時,黛玉已虛歲十四歲了(黛玉的生日在二月十)。寶釵比黛玉大兩歲,虛歲有十六歲了(寶釵的生日在正月二十一日)。
當然,還有一種算法:黛玉六歲離父進京.旅途只需一個月時間,到賈府時是「殘冬」。到第二年春夏之際,寶釵進京「待選」,這時.黛玉虛歲只有七歲,那麼,寶釵虛歲只有九歲。九歲的女孩「待選」才人讚善之類的宮中女官,自然是荒唐至極,完全不合朝廷的制度。因此,這種算法不能用於「待選」年齡。
「待選」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對於「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的寶釵來說,更是難得的機會。薛姨媽千里迢迢送女到「京中」待選,理應認真對待。憑寶釵的身材容貌文化氣質—— 與「楊貴妃」相類,憑寶釵的長輩們的活動能量,稍一活動,寶釵定能進宮。然而.卻沒有任何活動。作者為什麼要孤零零地寫寶釵「待選」呢?看來是別有深意— — 寫寶釵是假,寫元春是真,曲折地反映了元春當年就是以當選「才人讚善」的名義進宮的。 元春待選和進宮的年齡是虛歲十六歲。
元妃比弟弟寶玉大多少歲呢?第十八回寫道:「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自入宮後,時時帶信出來⋯ ⋯ 」可見,元妃入宮的時候,寶玉三四歲。因此,元妃比寶玉大十二歲。
賈珠是元妃的哥,元妃比寶玉大十二歲,會不會與賈珠的年齡矛盾呢?不會。寶玉大賈蘭五歲,而賈珠比兒子賈蘭大十九歲。因此,賈珠比寶玉大十四歲,比元妃大二歲。
元妃比寶玉正好大十二歲,因此,元妃與寶玉的屬相是相同的。
寶玉屬什麼呢?
《紅樓夢》前八十回裡僅僅只寫了一個人的屬相—— 秋桐屬兔。第六十九回寫道:「那賈璉一日事畢回來⋯⋯賈赦十分歡喜⋯ ⋯又將房中一個十七歲的丫鬟名喚秋桐者,賞他為妾。」這天是臘月十二日之前 又寫道:「偏算命的回來又說:『系屬兔的陰人沖犯 』大家算將起來,只有秋桐一人屬兔,說他沖的。」
寶玉是否與秋桐同年呢?
第四十五回秋分後的某一天,寫黛玉歎道:「⋯ ⋯ 我長了今年十五歲⋯ ⋯」寶玉比黛玉大一歲,有十六歲。第六十九回說秋桐十七歲,是第二年的臘月十二日之前。
因此,寶玉與秋桐同年,屬兔。
因此,元妃屬兔。
二、虎兔既表時又表人
既然元妃屬兔,我們就要重新考慮元妃的判詞了。「二十年來辨是非」,元妃十六歲進宮,過二十年就是三十六歲。生肖是十二年一個輪迴,三十六年就是三個輪迴。兔年是卯年,元妃屬兔,她三十六歲去世,這年是卯年。「虎兔相逢」,「虎」是寅年和寅月,「兔」是卯年。這一點,與程高本是相同的。但不同的是—— 程高本的元妃壽命只有三十一歲,而曹雪芹本意的元妃壽命有三十六歲.兩者相差五年!
元妃屬兔,兔是人的屬相,是個標誌,在「虎兔相逢大夢歸」詩句裡,「兔」代表元妃。既然「虎兔」相連.「虎」必定代表一個屬虎的人。因為「虎兔相逢」,所以元妃遭殃和喪命,那麼這個屬虎的人.必定是迫害元妃的人。元妃是貴妃,能迫害她的人,其地位當然非常高 這個人屬虎,可能是個比元妃年輕十一歲的貴妃,唆使「今上」拋棄元妃。這個人,不可能是「今上」,因為若講相逢,至少早已相逢了十幾年。 這個人,同樣不可能是比元妃大一歲的皇后或貴妃,因為若講相逢,早相逢了,不會拖到元妃三十六歲時再相逢。
三、完成《紅樓夢》後半部勢必遠遠超過四十回
程高本的第九十五回寫「元妃薨逝」。元妃的壽命只有三十一歲。
從第八十一回到第九十五回,共十五回。時間跨度只有五個月(應該將時間跨度寫成一年,後半部的作者將第八十回的時間理解錯了。第八十回寫「此時寶玉已過了百日」,已到了年底,而第八十一回卻從八月初接著寫),充其量只寫了一年。從第九十六回到第一0七回,共十一回,只寫了一年。在前半部裡,從第十八回下半到第五十三回上半.共三十五回.只寫了一年。第五十三回下半到第八十回.共二十七回半,只寫了一年。曹雪芹本意的元妃壽命,比程高本的多五年,這五年,需要多少回來寫呢?即使一年只用一回來寫,《紅樓夢》後半部最少也得擴充五回!
假設曹雪芹還多活十年、二十年,用四十回寫後半部,夠不夠呢?肯定不夠!這從曹雪芹的前幾十回的創作實踐可看出端倪。
眾所周知,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原來是一回,後來擴充為兩回。
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雲;「⋯ ⋯今書至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 ⋯。」可見,在第四十二回前.已擴充了四回。
在賈穗的《俞平伯論〈紅樓夢〉後四十回述評(下)》裡,引用了俞平伯先生的兒子俞潤民的文章。俞潤民在《懷念父親俞平伯》裡寫道:「⋯⋯他認為曹雪芹的紅樓夢的確是偉大著作,但有缺點.沒作完就是它的缺點。第五十八回忽然冒出來個老太妃逝世,這裡本應是元妃去世,元妃不死,賈府怎麼能衰敗呢?第八十回還寫『王道士胡謅妒婦方』,是閒筆墨。照這等寫法,再有三四十回書怎麼可能寫完呢?所以他認為曹雪芹無法完成了⋯ ⋯」
早在一九二一年,俞平伯先生與顧頡剛先生通信討論《紅樓夢》.俞平伯先生在信中寫道:「⋯ ⋯ 因為雪芹是親見親聞,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總之《石頭》全書若照雪芹做法,至少不止一百二十回.蘭墅之四十回是最少之數了!……」
在俞平伯先生所論的基礎上,再加上「元妃屬兔」的因素,即起碼再加五回,完成《紅樓夢》後半部,勢必遠遠超過四十回。
四、後半部的作者不是曹雪芹
若問「《紅樓夢》後半部的作者是誰?」除了說高鶚,答案至今還有好幾種:
一、 作者是曹雪芹。二、作者是無名氏(水平僅亞於曹雪芹) 。三、作者是程偉元、高鶚。四、作者是曹雪芹、程偉元、高鶚。五、作者是無名氏、程偉元、高鶚。
也許有人會說:「胡適早在三十年代就考證出後半部的作者不是曹雪芹,你今天為何要多此一舉呢?」其實問題遠遠不是這麼簡單。
彭崑崙在《科學技術與(紅樓夢)》中寫道:「陳炳藻曾是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周策縱先生的博士生。1980年他在第一屆紅樓夢國際研討會上首次用電腦作為輔助工具來研究紅學。他的工作是用電腦對五種詞類在前40回、中4O回、後40回和《兒女英雄傳》40回出現的頻率作相關係數和相聯繫數檢驗,得出全書1 20回大致上應是同一作者的結果。」1985年,杜福華發表了《試論(紅樓夢>後四十回仍為曹雪芹所作》。 1994年,彭崑崙仍認為:「後四十回問題堪稱『紅學研究第一難題』,不宜過早下結論。」
我認為,程高本後四十回的主要作者是無名氏,次要作者是程偉元和高鶚,後半部的作者不是曹雪芹。
從「元妃屬兔」展開,可得出如下結論:
第九十五回裡「因訛成實元妃薨逝」情節、第八十五回裡為元妃算命的情節、第八十三回裡「省宮闈賈元妃染恙」情節都不是曹雪芹寫的。
如果「元妃屬兔」成立.就意味著後半部要多寫五年,勢必要突破四十回。因此,只有四十回的後半部,不是曹雪芹完成的。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理由,現僅列舉六條如下:
1、 前後銜接問題。
第八十一回應從年底接起.卻從八月接起。第八十七回寫道:「探春笑道:『林姐姐終不脫南邊人的話.這大九月裡的,那裡還有桂花呢。」』從第八十一回到第八十七回.只寫了一個半月。因此,第八十一回是從八月初寫起的。大而統之,從第八十一回到第九十五回,都不是曹雪芹寫的。小而化之,至少第八十一回不是曹雪芹寫的。
2.葬花塚問題。
第九十六回寫道:「(黛玉)出了瀟湘館,走了幾步,忽然想起忘了手絹子來,因叫紫娟回去取來,自己卻慢慢的走著等他。剛走到沁芳橋那邊山石背後,當日同寶玉葬花之處⋯⋯」沁芳橋在大觀園南部的翠嶂附近,與葬花塚相距甚遠。第二十三回寫葬花塚在沁芳閘橋和梨香院附近,在大觀園北界牆一帶。因此,第九十六回的有關情節,不是曹雪芹寫。
3.寶玉新房問題
第九十六回寫道:「惟將榮禧堂後身、王夫人內屋旁邊一大跨所二十餘間房屋指與寶玉,餘者一概不管。」第七十五回寫道:「因二府之門相隔沒有一箭之路⋯ ⋯」受第七十五回的這一條制約,第九十六回的寶玉新房的地址就沒有著落,根本就無法安插(我1 982年夏在《黃岡師專學報》上發表的《賈府示意圖說》,可供參考)。因此,寶玉新房及相關情節,不是曹雪芹寫的。
4.綴錦樓問題。
第八十一回寫道:「(寶玉)一時走到沁芳亭,但見蕭疏景象.人去房空。」所謂「人去房空」,是指迎春出嫁了。迎春住在綴錦樓,在大觀園的西北部,不在大觀園西南部的沁芳亭附近。因此.第八十一回的有關情節,不是曹雪芹寫。
5.林姑爺升糧道問題。
第八十二回寫道,「鳳姐道:『⋯⋯ 你難道不知道林姑爺升了湖北的糧道.娶了一位繼母⋯ ⋯ 』」這一段,是黛玉夢中的一段。雖是夢話,卻反映了作者認為林如海當上「湖北糧道」是升了官。
第二回寫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到蘭台寺大夫⋯ ⋯ 今欽點出為巡鹽御史⋯ ⋯ 」在這裡,林如海官職有多高呢?清代的探花授翰林院編修,正七品。在《歷代職官表》裡.有今人翟蛻園寫的《歷代職官簡釋》。翟蛻園寫道:「翰林官在仕途中視之有如在天上之感,蓋因其體制不同於他官而陞遷較易。例如翰林官雖七品得掛朝珠,著貂褂,而他官則五品始得掛珠,三品始得著貂褂,翰林官(編修、檢討)經過京察後.得以七品外放為四品之道府。 」林如海即使中間不經過「升到蘭台寺大夫」(至少有五品),即由翰林院編修直接外放為巡鹽御史,也能當上四品道員。用不著「升任糧道」(亦為四品)。因此.第八十二回的有關情節,不是曹雪芹寫的
6.長隨借貸做衣裳問題
第九十九回寫賈政的長隨們「好容易盼到主人放了外任,便在京指著在外發財的名頭向人借貸、做衣裳裝體面⋯⋯ 」
賈政的長隨們是否到了靠借貸做衣裳的地步呢?第三回寫道:「他(黛玉)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又寫道:「忽見街北蹲著兩個大石獅子,三間獸頭大門,門前列坐著十來個華冠麗服之人。」賈政的長隨們,其地位肯定超過三等僕婦,超過門子.怎麼會借貸做衣裳呢?賈政的長隨們,若不借貸做衣裳,就不會離開賈政。他們若不離開賈政,就輪不到李十兒上竄下跳。因此,整個第九十九回,不是曹雪芹寫的。第九十九回裡的賈政,不是榮府的二老爺.倒成了毫無根底毫無靠山的窮京官。這種京官臨時招聘的長隨,才自己借貸做衣裳,然後隨主人到地方。
五、補充說明
在上面的論述中 ,本文涉及了曹雪芹的創作進度、程偉元比高鶚的作用大、無名氏創作了後四十回等問題,僅僅點到,但並非臆斷。現將有關資料來源說明如下:
A. 曹雪芹的「增刪」止於八十回。李全華《關於曹雪芹的創作經歷問題》和惠康祐《<紅樓夢>成書過程初探》兩文中都作了論證 見:[12]、[26]
B 關於程偉元比高鶚的作用大 除了程、高在各自《紅樓夢》序言中可窺實情一斑,還有今人馬國權對程偉元能力的考證介紹。可見.程氏有能力承擔續書任務。見[22].
C、無名氏創作後四十回。
1.在程甲本出版之前六年已有百二十回抄本《紅樓夢》。
程偉元、高鶚排印《紅樓夢》的時間是乾隆五十六年(1 791年),在這之前,已有百二十回抄本《紅樓夢》。
周春於甲寅(1794年)中元日寫下《閱紅樓夢隨筆·紅樓夢記》。周春寫道;「乾隆庚戍秋,楊畹耕語余云:『雁偶以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廿回,微有異同。愛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乾隆庚戌秋,即1790年秋,此時間,比程、高排印程甲本的時間早!
「愛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 」省試即鄉試,入闈即入秋闈。一個「必」字.說明至少有兩次,1 790年前最近的兩次鄉試,是在哪兩年呢?在1785年(乾隆五十年)和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 因此,雁偶重價購得一百廿回《紅樓夢》,至遲在1 785年秋季。因此,一百二十回抄本《紅樓夢》流傳於世的時間.比程甲本至少早六年!
2.後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論述從略);
3 高鶚是整理者。
劉世德在《關於高鶚的〈月小山房遺稿〉》中已有論證 見[25]
4、續作者為誰.則尚待探究。
校注本《紅樓夢·前言》寫道:「現存《紅樓夢》的後四十回,⋯⋯其所據底本舊說以為是高鶚的續作,據近年來的研究,高續之說尚有可疑。要之非雪芹原著.而續作者為誰,則尚待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