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匯評本(紅樓夢)》前言
《紅樓夢》的問世,標誌著中國古代的人情小說發展到了頂峰,標誌著中國古典小說發展到了頂峰。前言重點說明的內容包括四個方面:曹雪芹生平及《紅樓夢》的作者問題;《紅樓夢》對人情小說傳統的揚棄與超越;賈寶玉的譜系歸屬;關於《紅樓夢》評語選輯的若干情況。
曹雪芹生平及《紅樓夢》的作者問題
《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1715?一1763年?),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圃、芹溪。其先祖為漢人,但很早就成了正白旗內務府「包衣」(奴僕)。曹雪芹祖籍遼寧遼陽,生於江蘇南京。一說原籍河北豐潤,寄籍遼陽。曹雪芹的卒年,據甲戌本第一回脂硯齋評語,為「壬午除夕」,即1763年2月12日。另有卒年為癸未(1764年)除夕和甲申年(1765年)之說。關於曹雪芹的生年,涉及到對其父親身份的認定。如果他是曹的兒子,那麼可以肯定生於1715年,因為曹於1714年暴卒,他的遺腹子生於次年。如果他是曹的兒子,因其生年與其祖父卒年相距不遠,據張宜泉《傷芹溪居士》原註:「年未五旬而卒」,則其生年在1715-1718年間。吳世昌推斷其生年為1715年,胡適推斷其生年為1718年。周汝昌則據敦誠《挽曹雪芹》詩「四十年華付杳冥」,認定其生年為雍正二年(1724年)。一般認為,曹雪芹是曹的兒子。
曹雪芹出生在一個貴族世家。從曾祖父曹璽起,歷祖父曹寅,父輩曹、曹,三代世襲當時的財賦要職江寧織造。康熙帝六次南巡,有五次以曹家主管的江寧織造署為行宮,其中四次是在曹寅任內。曹家的富貴顯赫以及與康熙帝之間的密切關係,由此可見一斑。曹寅還是著名的藏書家,《全唐詩》就是由他主持刊印的;能寫作詩、詞、戲曲,有《楝亭詩鈔》等著述。「百年望族」和「詩禮之家」的背景,對曹雪芹的影響是巨大而深遠的。
少年時代的曹雪芹過的是紈褲子弟的生活。乾隆二十五、六年間,他的朋友敦敏兩次聽曹雪芹話曹家「舊事」,《贈芹圃》詩中有「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風月憶繁華」之句;《芹圃曹君別來已一載餘矣。偶過明君琳養石軒,隔院聞高談聲,疑是曹君,急就相訪,驚喜意外,因呼酒話舊事,感成長句》詩有「秦淮舊夢人猶在,燕市悲歌酒易醺」之句。西清《樺葉述聞》記曹寅為織造時,「雪芹隨任,故繁華聲色,閱歷者深」;潘德輿《金壺浪墨·讀紅樓夢題後》記「傳聞作是書者,少習華,老而落魄」;《紅樓夢》第一回作者自云「錦衣紈之時,飫甘饜肥之日」,那段富貴豪華的生活在雪芹的人生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烙印。1722年11月,雍正即位。此後政海風波疊起。曹在雍正初年累受諭批斥責,雍正五年被罷職,接著家產抄沒,曹家急速衰落。大約在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間,曹家回到北方,從此離開了江南舊家。這年曹雪芹大約十二、三歲。乾隆初年,曹家的境況似有轉機而旋遭更大的禍變,從此淪入「樹倒猢猻散」的境地。返北以後的曹雪芹,先在「官學」就讀,後入內務府當差,家景貧困。曹雪芹晚年遷居西郊山村,過著「茅椽蓬牖,瓦灶繩床」(《紅樓夢》第一回)、「舉家食粥酒常賒」的生活。敦誠的《佩刀質酒歌》展示了曹雪芹生活中的一個片斷:
我聞賀鑒湖,不惜金龜擲酒壚;
又聞阮遙集,直卸金貂作鯨吸。
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間更無黃金。
秋氣釀寒風雨惡,滿園榆柳飛蒼黃。
主人未出童子睡,干甕澀何可當?
相逢況是淳於輩,一石差可溫枯腸。
身外長物亦何有?鸞刀昨夜磨秋霜。
且酷滿眼作軟飽,誰暇齊鬲分低昂。
元忠兩褥何妨質,孫濟袍須先償。
我今此刀空作佩,豈是呂虔遺王祥。
欲耕不能買犍犢,殺賊何能臨邊疆。
未若一斗復一鬥,令此肝肺生角芒。
曹子大笑稱快哉!擊石作歌聲琅琅。
知君詩膽昔如鐵,堪與刀穎交寒光。
我有古劍尚在匣,一條秋水蒼波涼。
君才抑塞倘欲拔,不妨斫地歌王郎。
其題下小注云:「秋曉遇雪芹於槐園,風雨淋涔,朝寒襲袂。時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飲之。雪芹歡甚,作長歌以謝余,余亦作此以答之。」曹雪芹的性格風采,讀者不難想見。
曹雪芹寫作《紅樓夢》時正經歷著無休無止的貧困,但「蓬牖茅椽,繩床瓦灶,並不足妨我襟懷;況那晨風夕月,階柳庭花,更覺得潤人筆墨」(《紅樓夢》第一回),「十年辛苦不尋常」,他以驚人的意志力創作和修改「字字看來皆是血」的《紅樓夢》。生活的貧困,創作的艱辛,加上愛子夭折,感傷成疾,曹雪芹還不到五十歲便與世長辭。
《紅樓夢》原名《石頭記》,還有《情僧錄》、《風月寶鑒》、《金陵十二釵等別稱。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凡例》對不同書名的含義有所揭示:「《紅樓夢》旨義。是書題名極多:《紅樓夢》,是總其全書之名也;又曰《風月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又曰《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事也。此三名,皆書中曾已點晴(睛)矣。如寶玉作夢,夢中有曲,名曰《紅樓夢》十二支,此則《紅樓夢》之點晴(睛)。又如賈瑞病,跛道人持一鏡來,上面即鏨『風月寶鑒』四字,此則《風月寶鑒》之點晴(睛)。又如道人親眼見石上大書一篇故事,則系石頭所記之往事,此則《石頭記》之點晴(睛)處。然此書又名曰《金陵十二釵》,審其名則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細搜檢去,上中下女子豈止十二人哉?若雲其中自有十二個,則又未嘗指明白系某某。極(及)至《紅樓夢》一百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釵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由此可見,《紅樓夢》五個書名所包含的意蘊早已受到前人關注。
《紅樓夢》問世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以抄本的形式流傳的。這些抄本,大都附有脂硯齋評語,題名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簡稱「脂評本」。曹雪芹逝世前的抄本,已發現有三種:1.甲戌本,即乾隆十九年(1754年)抄本,因其中有「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字樣,故稱甲戌本。甲戌本現存十六回,有1961年台北商務印書館刊本。2.己卯本,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抄本,因其中有「己卯冬月定本」等字樣,故稱己卯本。現存四十三回及兩個半回,有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刊本。3.庚辰本,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抄本,因其中有「庚辰秋月定本」等字樣,故稱庚辰本。存七十八回,有1955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刊本。其他重要的脂本還有:甲辰本(1784年)、己酉本(1789年)和1912年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偉元、高鶚首次以活字排印,出版120回本的《紅樓夢》,稱程甲本。次年(1792年)在第一版的基礎上略加增刪,再度排印出版,是為程乙本。程本系統和脂本系統存在諸多區別,最明顯的是:程本共120回,而脂本只有前八十回。一般認為,前八十回的著作權屬於曹雪芹,而後四十回系高鶚所續。高鶚(約1748———約1815年),字蘭墅,遼寧鐵嶺人,隸漢軍鑲黃旗,寓居北京,自署紅樓外史。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舉,乾隆六十年(1795年)高鶚中進士,嘉慶六年(1801年)以內閣侍讀為順天鄉試同考官,嘉慶十四年(1809年)考選都察院江南道監察御史,嘉慶十八年任刑科給事中,因失查八卦教教首林清謀反案,降三級調用。著有《蘭墅文存》、《蘭墅十藝》、《楚存草》等。
認為《紅樓羅》後四十回系高鶚所續,其主要依據是張問陶《贈高蘭墅同年》(見《船山詩草》卷十六《辛癸集》)詩的題下自註:「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恩華為《八旗藝文志》編目,亦認為:「《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漢軍曹注。高鶚補。」胡適等學者認為:「補」的意思就是「續」。他們沒有設想將「補」理解為「補綴」的可能性。認為高鶚和程偉元只是作了編輯、補綴工作,120回的著作權應屬於曹雪芹,其主要依據是程本所載程、高二人的序和二人合撰的《紅樓夢引言》。程甲本卷首程偉元《紅樓夢序》云:
《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竟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爰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始至是告成矣。
所謂「截長補短」,即補綴是也,正是「補」的準確釋義。1959年,《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被發現,表明在程偉元、高鶚排印本之前,確已有了完整的一百二十回本。程甲本高鶚自序與程序意思相近。程乙本《紅樓夢》卷首還有程、高合寫的引言:
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先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所有這些都指向一個焦點:後四十回是程、高在多種殘本基礎上修訂而成的。
上引程、高的自序和引言,胡適等學者視為故意作偽、「欺罔後人」之談。如此斷然地否定其真實性,似乎輕率了些。從《紅樓夢》的實際情況看,如果執意把後四十回說成是續作,至少有這樣幾點說不通:
一、從創作的普遍現象看,續書比另起爐灶更難:續寫者必須體認別人的風格,在別人已經形成的框架內寫作,這樣,勢必處處被掣肘,很難施展自己的才力。因此,有許多續書,實際上只從原著借來一點因由(這在嚴格意義上已並非續書),如《西遊補》、《後水滸傳》等。像《紅樓夢》這樣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之間內在聯繫如此密切的情況極為少見。照一般的說法,曹雪芹寫前八十回尚且需要十載,倘若後四十回真是續作,那就至少需要五年,考慮到續書之難,則七年、八年也未必夠用。高鶚有這個可能嗎?他的年譜告訴我們:高鶚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舉人,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進士,中間相距八年,《紅樓夢》百二十回刊本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首次刊印成,離他中舉才三年。三年能完成這樣的「續作」嗎?
二、一般寫續書的人,總是力求所續的情節與原著的伏筆相吻合;如不能吻合,則改削原著的伏筆,使之與所續的情節吻合。而現在的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卻多有不吻合之處,如王照鳳的結局「一從二令三人木」(即最終被「休」),在《紅樓夢》第五回已點得清清楚楚,可後四十回卻並無王熙鳳被「休」的情節。如何解釋呢?比較合理的推測是:曹雪芹在修改《紅樓夢》時,發現後四十回中對王熙鳳的處理還不夠好,應該「休掉」她才算精彩,於是在第五回作了預示,可惜後來因過早死去,沒來得及修改完畢;高鶚作為修訂者,「至其原文,未敢臆改」,於是留下一大漏洞。再如程甲本第九十二回,回目與本文全不相應,如果是高鶚自作自印,至少不會文不對題吧?此類漏洞尚多,恕不一一列舉。
三、程甲本問世數月後,又出了經高鶚修改的程乙本,其中改好的地方很多,但也有改壞的地方,甚至有因修改而意義完全相反之處。如第一百一十回,鳳姐夜遇秦可卿之後,程甲本有如下一段:
賈璉已回來了,只是見他臉上神色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突然相問,只得睡了。
文中的三個「他」都指鳳姐。《紅樓夢》中的鳳姐是個「辣子」,賈璉平日總是怕他三分。因此,當鳳姐遇鬼,臉色變更之後,賈璉仍和平素一樣,「不敢突然相問」。程乙本卻將「只是」二字改作「鳳姐」,這樣,三個「他」都指賈璉了。這很不合情理。賈璉未遇什麼事變,不會無緣無故「臉上神色更變」;退一步講,即使賈璉真的臉色變更了,一向不把他放在眼裡的鳳姐也不會突然變得如此膽怯,彷彿老鼠見到了貓一樣。這樣的毛病,如果後四十回真是高鶚所續,就絕不會出現:自己的作品,難道幾個月後會完全誤解?
因此,我們認為,後四十回不是高鶚續作,無名氏續作的可能性也不大;它是曹雪芹原作的殘稿,又經過高鶚的「補綴」。
《紅樓夢》對人情小說傳統的揚棄與超越
對《紅樓夢》的解讀,必須以對人情小說傳統的瞭解為前提。
粗略劃分,人情小說包括三種基本路數或基本類型,即世情書、艷情小說和才子佳人小說。《紅樓夢》與這三種類型作品的關係,可從揚棄與超越兩個層面加以考察。
曹雪芹創作《紅樓夢》,他所面對的傳統之一即世情書。《紅樓夢》繼承了《金瓶梅》關於盛衰變化的總體設計。小說第一回寫甄士隱由盛而衰,賈雨村由衰而盛;英蓮被拐,小姐淪為丫頭,丫頭嬌杏卻因嫁給雨村而成為夫人。這樣的情節放在《紅樓夢》開端,起著籠罩全局的點題作用。而甄士隱的《好了歌注》,對盛衰無常的主旨作了進一步的發揮。在《好了歌注》中,或歎由盛而衰,如「陋室」四句,「金滿箱」三句;或歎由衰而盛,如「蛛絲兒」二句,「昨憐」二句,總之是盛衰無常,「你方唱罷我登場」。在盛衰的雙向演變中,《紅樓夢》側重展示賈府的由盛而衰:曾經聲勢煊赫的賈府,後來卻一敗塗地。小說的諸多情節都是環繞這一設計展開的。曹雪芹用「假語村言」來代稱《金瓶梅》這類作品,並精心設計了「賈雨村」這一人物,表明作者清醒地意識到這一傳統的存在,同時致力於對這一傳統的揚棄。
賈雨村在《紅樓夢》第一回便正式登場,即所謂「賈雨村風塵懷閨秀」;在最後一回仍由他向讀者謝幕,即所謂「賈雨村歸結紅樓夢」。曹雪芹對賈雨村的描敘,表明了他對世情書的基本定位。世情書至少有兩個基本的特點:其一是展示人類生活的盛衰無常,其二是展示世俗社會的世態炎涼。賈雨村的人生履歷的特點之一正是在生活之流中不斷沉浮。
第一回,賈雨村以一介窮儒登場:「這賈雨村原系湖州人氏,也是詩書仕宦之族,因他生於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盡,人口衰喪,只剩得他一身一口,在家鄉無益,因進京求取功名,再整基業,自前歲來此,又淹蹇住了,暫寄廟中安身,每日賣文作字為生。」其家族由盛而衰,至賈雨村而衰落之極。
第二回,賈雨村靠著甄士隱的資助,到了京城,參加科舉考試,「大比之期,十分得意,中了進士,選入外班,今已升了本縣太爺。雖才幹優長,未免貪酷;且恃才侮上,那同寅皆側目而視,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參了一本,說他貌似有才,性實狡猾;又題了一兩件庇蠹役、交結鄉紳之事。龍顏大怒,即命革職」。一年左右的時間,賈雨村便經歷了由衰而盛,又由盛而衰的歷程。
第三回,賈雨村因給黛玉做過家庭教師,黛玉的父親林如海把他推薦給自己在朝廷做官的二舅子賈政。「這賈政最喜的是讀書人,禮賢下士,拯溺救危,大有祖風,———況又系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更又不同:便極力幫助,題奏之日,謀了一個復職,不上兩月,便選了金陵應天府,辭了賈政,擇日到任去了。」這是衰而復盛。
第九十二回,「幾年間,(這賈雨村)門子也會鑽了,由知府推升轉了御史,不過幾年,升了吏部侍郎,兵部尚書。為著一件事降了三級,如今又要升了。」這是所謂盛衰無常。
第一百十七回:「這位雨村老爺,人也能幹,也會鑽營;官不小了,只是貪財。被人家參了個『婪索屬員』的幾款。如今的萬歲爺是最聖明最仁慈的,獨聽了一個『貪』字,或因糟蹋了百姓,或因恃勢欺良,是極生氣的,所以旨意便叫拿問。」「帶著鎖子,說要解到三法司衙問裡審問去呢。」這是盛而復衰。
第一百二十回:「且說那賈雨村犯了婪索的案件,審明定罪,今遇大赦,遞籍為民。」賈雨村在經歷了幾番盛衰後,又回到了他人生的起點。
《紅樓夢》不僅借賈而村的履歷點出盛衰無常之旨,與《好了歌注》呼應,還經由這一形象寫出了世態炎涼:賈府得勢時,他如蠅逐膻;賈府失勢時,他落井下石。第四回,賈政的親戚薛姨媽之子薛蟠仗勢行兇,打死馮淵,案件並不複雜,雨村卻蓄意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不過說『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慮』之言寄去」。他之所以「疾忙修書」,無非是拍賈政、王子騰的馬屁。他明白一點,只有與包括賈府在內的四大家族保持良好關係,他才能仕途順遂。每次路過石頭城,他都要拜訪賈府,故示親密。後來,賈府勢衰,在一旁落井下石的也正是這個賈雨村。賈府被抄之前,先是被御史參奏,「主子還叫府尹(賈雨村)查明實跡再辦。你說他怎麼樣?他本沾過(寧榮)兩府的好處,怕人說他回護一家兒,他倒狠狠的踢了一腳,所以兩府裡才到底抄了。你說如今的世情還了得嗎!」(第一百七回)不是賈雨村在一旁搗鬼,賈府的處境也許會稍好一些。
《紅樓夢》經由對賈雨村這一形象的描述,概括地表達了《金瓶梅》的兩大主旨:展示盛衰無常和世態炎涼。這裡出現了一組對比:《金瓶梅》以整部小說來演繹盛衰無常的人生背景,並在這一背景下不厭其詳地描寫種種世態炎涼,顯然含有罵世的意味,即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所說:「明小說之宣揚穢德者,人物每有所指,借文字以報夙仇,而其是非,則殊難揣測。」而《紅樓夢》將世態炎涼濃縮於賈雨村這一形象,並明確地稱之為「假語村言」,表明這一形象不過是對傳統世情書的戲擬,並無罵世的意味。旨在罵世,故《金瓶梅》多發苦言,文辭峻急;無意罵世,故《紅樓夢》涕泣悲歌,纏綿悱惻。江順怡《讀紅樓夢雜記》云:
《紅樓夢》,悟書也。其所遇之人皆閱歷之人,其所敘之事皆閱歷之事,其所寫之情與景皆閱歷之情與景。正如白髮宮人涕泣而談天寶,不知者徒艷其紛華靡麗,有心人視之皆縷縷血痕也。……纏綿悱惻於始,涕泣悲歌於後,至無可奈何之時,安得不悟!
怨而不怒,纏綿悱惻,《紅樓夢》這種風格,明顯地高於《金瓶梅》。
(二)《紅樓夢》對才子佳人小說的揚棄
曹雪芹創作《紅樓夢》,他所面對的第二個傳統是才子佳人小說。作者對才子佳人小說是異常熟悉的。開卷第一回即批評「才子佳人等書」「開口『文君』,滿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終不能不涉淫濫」。第五十四回又由賈母具體剖析了才子佳人小說的不近情理之處。
曹雪芹一方面從理論分析的角度批評才子佳人小說,另一方面又在情節設計上有意戲擬才子佳人小說。第一回「賈雨村風塵懷閨秀」,讓俗不可耐的賈雨村扮演才子,讓甄士隱家的丫鬟嬌杏扮演佳人,便是飽含調侃意味的戲擬:
這裡雨村且翻弄詩籍解悶,忽聽得窗外有女子嗽聲,雨村遂起身往外一看,原來是一個丫鬟在那裡掐花兒:生的儀容不俗,眉目清秀,雖無十分姿色,卻也有動人之處,雨村不覺看得呆了。那甄家丫鬟掐了花兒,方欲走時,猛抬頭見窗內有人:敝巾舊服,雖是貧窘,然生得腰圓背厚,面闊口方,更兼劍眉星眼,直鼻方腮。這丫鬟轉身迴避,心下自想:「這人生的這樣雄壯,卻又這樣襤樓:我家並無這樣貧窘親友,想他定是主人常說的什麼賈雨村了,———怪道又說他必非久困之人,每每有意幫助周濟他,只是沒什麼機會。」如此一想,不免又回頭一兩次。雨村見他回頭,便以為這女子心中有意於他,遂狂喜不禁,自謂此女子必是個巨眼英豪,風塵中之知己。
接下來是雨村高中,選為知縣,「向甄家娘子要那嬌杏作二房」。「卻說嬌杏那丫頭,便是當年回顧雨村的,因偶然一看,便弄出這段奇緣,也是意想不到之事。誰知他命運兩濟,不承望自到雨村身邊,只一年,便生一子;又半載,雨村嫡配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將他扶作正室夫人,正是:偶因一回顧,便為人上人。」這個富於喜劇意味的才子佳人故事,至少包含了三重調侃:一是雨村視嬌杏為「巨眼英豪,風塵中之知己」,只是自作多情;二是雨村人格卑下,卻當仁不讓以才子自居;三是「佳人」嬌杏,其人生際遇純屬「僥倖」。「才子佳人」成為調侃對象,這是《紅樓夢》解構傳統才子佳人小說的入手之處。
《紅樓夢》對「小巧玩物」的設計也令人想到才子佳人小說。如:寶玉「落草時銜下來的寶玉」,上有八字:「莫失莫忘,仙壽恆昌」;寶釵的金鎖「是個癩頭和尚送的」,上亦有八字:「不離不棄,芳齡永繼」。由此演繹出金玉良緣之說。(第八回)寶玉有金麒麟,湘雲亦有金麒麟,黛玉因此起了戒心。(第三十一回)但曹雪芹在設計這類情節時,卻有意顛覆才子佳人小說的情節套路。才子佳人小說往往由小巧玩物導向「風流佳事」,而在《紅樓夢》中,恰好是有著小巧玩物的寶釵、湘雲,並非賈寶玉認可的知己。他所認可的知己黛玉偏偏沒有小巧玩物。而且,賈寶玉對與生俱來的小巧玩物(落草時銜下來的寶玉)一直懷有敵視之意。第三回,寶黛初次見面,因聽說黛玉沒有玉,寶玉「登時發作起狂病來,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罵道:『什麼罕物!人的高下不識,還說靈不靈呢!我也不要這勞什子。』」
這段情節頗有些神秘意味,並因其神秘意味獲得了值得細讀的豐富內涵。從視玉為小巧玩物的角度來解讀,我們不妨說,金玉良緣之說代表了才子佳人小說的傳統,賈寶玉砸玉,即是對才子佳人小說既有情節套路的否定。從視玉為賈寶玉命根子的角度來解讀,我們應當認為,金玉良緣之說代表了一種命運,一種由社會常規所決定的命運,賈寶玉砸玉,即是對命運和社會常規的反抗。更合理的解讀是:將這兩種角度結合起來,賈寶玉砸玉,既標誌著才子佳人小說傳統情節套路的瓦解,又像征著社會常規對賈寶玉失去約束力量。此後寶黛對金玉良緣之說的恐懼、質疑和挑戰,也一方面表達了曹雪芹的小說理念,另一方面表達了曹雪芹的人生理念。小說理念與人生理念結合,賦予了相關情節以深厚內涵。
第二十八回,貴妃元春賞賜端午節禮品,獨寶玉和寶釵相同,這當然不是偶然的。因為薛姨媽曾對王夫人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話,薛姨媽、王夫人是親姐妹,元春系王夫人所生,相互之間的溝通是不困難的。而元春身為貴妃,她的這一行動本身就是對寶玉、寶釵婚姻的具有權威意義的認可,即對金玉良緣之說的認可。寶玉有「玉」,而黛玉無「金」,面對金玉良緣的強勢輿論,黛玉可以仰仗的只有寶玉的感情,而寶玉感情的天平究竟是傾向於姐姐(薛寶釵)還是傾向於妹妹(林黛玉),黛玉心中無底,只有想方設法試探寶玉。
怎麼試探呢?不能直說,只有旁敲側擊,於是凡屬可以提到金玉良緣之說的時候,黛玉就絕不放過。黛玉的想法是:「你心裡自然有我,雖有『金玉相對』之說,你豈是重這邪說不重人的呢?我就時常提這『金玉』,你只管了然無聞的,方見的是待我重,無毫髮私心了。怎麼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著急呢?可知你心裡時時有這個『金玉』的念頭。我一提,你怕我多心,故意兒著急,安心哄我。」(第二十九回)至於寶玉,他的想法卻是:「別人不知我的心,還可恕;難道你就不想我的心裡眼裡只有你?你不能為我解煩惱,反來拿這個話堵噎我,可見我心裡時時刻刻白有你,你心裡竟沒我了。」兩人各有各的理由,便不免時常圍繞金玉良緣發生口角:
那寶玉又聽見他(指林黛玉)說「好姻緣」三個字,越發逆了己意,心裡干噎,口裡說不出來;便賭氣向頸上摘下「通靈玉」來,咬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麼勞什子!我砸了你,就完了事了!」偏生那玉堅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風不動。寶玉見不破,便回身找東西來砸。(第二十九回)
「砸玉」的舉動帶些孩子氣,同時還含有與黛玉賭氣的成分。這兩個因素可能會減弱這一情節在讀者心目中的重要性。至於寶玉在夢中喊出:「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金玉良緣』,我偏說木石姻緣」(第三十六回),則既無孩子氣,又非賭氣,而是明確而堅定地表達了寶玉在感情問題上的立場,令讀者不得不認真看待他的表態。「和尚道士」是《紅樓夢》中兩個具有神秘色彩的先知,「金玉姻緣」就是由他們確定的;寶玉不信「和尚道士」的話,而一心一意地認同「木石姻緣」,這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感情對於命運的抗爭。由於寶玉的宣言是在夢中發出的,我們可以確信這是由衷之言,沒有絲毫的矯飾。《紅樓夢》對「金玉良緣」的否定,表明了曹雪芹對才子佳人小說傳統的質疑。
自然,《紅樓夢》也有倣傚才子佳人小說之處,賈寶玉本人即曾模仿才子「私相傳遞」信物的做法。「原來寶玉自幼生成來的一種下流癡病,況從幼時和黛玉耳鬢廝磨,心情相對,如今稍知些事,又看了些邪書僻傳,凡遠親近友之家所見的那些閨英闈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所以早存一段心事,只不好說出來。」(第二十九回)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寶玉叫睛雯將「半新不舊的兩條絹子」送給黛玉,即旨在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表達對黛玉的感情。「這黛玉體貼出絹子的意思來,不覺神癡心醉,想到『寶玉能領會我這一番苦意,又令我可喜。我這番苦意,不知將來可能如意不能,又令我可悲。要不是這個意思,忽然好好的送兩塊帕子來,竟又令我可笑了。再想到私相傳遞,又覺可懼。他既如此,我卻每每煩惱傷心,反覺可愧』……」可見黛玉對於才子佳人這種「私相傳遞」的交往方式也是熟知的。不過這裡應該指出的是,黛玉身為大家閨秀,她可以接受寶玉的信物,卻不便主動地送信物給寶玉。作為黛玉形象的補充,《紅樓夢》寫了一個名叫小紅的丫鬟,她和賈芸之間有過交換手絹之舉。小紅是黛玉的影子,寫小紅不妨視為暗寫黛玉。但正是在這兒,《紅樓夢》顯示了與才子佳人小說的一個重要區別:才子佳人小說中交換過信物的才子佳人通常都能成為眷屬,而《紅樓夢》中交換過信物的寶、黛卻終於「心事終虛話」。才子佳人小說的情節套路再一次遭到顛覆。
(三)《紅樓夢》對艷情小說的揚棄
曹雪芹創作《紅樓夢》,他所面對的第三個傳統是艷情小說。艷情小說的特徵是興高采烈地展示如春宮畫一般的床上「鏡頭」,以色情來吸引讀者。根據我們的考察,男女之間的關係可從三個層面加以透視:情,色,欲。艷情小說的真正主角是「欲」,《紅樓夢》的真正主角是「情」,二者之間是格格不入的。如戚序本第六十六回總評所說:
余歎世人不識情字,常把淫字當作情字,殊不知淫裡無情,情裡無淫,淫必傷情,情必戒淫,情斷處淫生,淫斷處情生。三姐項下一橫是絕情,乃是正情;湘蓮萬根皆削是無情,乃是至情。生為情人,死為情鬼,故結句曰:「來自情天,去自情地。」豈非一篇情文字。再看他書,則全是淫,不是情了。
所謂「全是淫,不是情」的「他書」,即艷情小說是也。
從《紅樓夢》的佈局來看,大觀園內是一個「情」的世界,大觀園外則常有「淫」的氾濫。《紅樓夢》寫淫人的淫行,與艷情小說存在一個重要區別:筆墨異常乾淨。值得關注的有下述事例:1秦可卿事件;2秦鍾事件;3賈瑞事件;4尤三姐事件。
秦可卿之死,見於《紅樓夢》第十三回,文字相當恍惚曖昧。這回的回目原作「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回目之下,庚辰「四閱」本中有題詩一首:「一步行來錯,回頭已百年。古今風月鑒,多少泣黃泉!」以秦可卿的「淫喪」為「風月鑒」,可見曹雪芹的命意。《紅樓夢十二曲·好事終》亦道:「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為了加強「寶鑒」的意味,曹雪芹原來為她設計的結局是自縊而死,脂本第五回畫冊上說得明白:「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而盡。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秦可卿之「淫」,因其亂倫而令人觸目驚心。秦氏死後,賈珍如喪考妣,備辦喪禮極盡隆重奢華之能事,而賈蓉反倒像與己不相干似的,暗示出秦氏與賈珍之間必有隱秘情事。
秦氏與賈珍亂倫私通,曹雪芹用筆何以如此隱微曲折?主要的目的是避免筆墨污穢。秦氏系賈蓉之妻,賈珍的兒媳婦,如果據事直書,就會淪人艷情小說一流。曹雪芹以「荒唐言」出之,採用暗示手法,其處理方式與艷情小說明顯不同。
對秦鍾事件、賈瑞事件的處理亦可作如是觀。「賈天祥正照風月鑒」,只見風姐站在裡面點手兒叫他。賈瑞心中一喜,蕩悠悠覺得進了鏡子,與鳳姐雲雨一番,「底下已遺了一灘精」。(第十二回)秦鍾與「水月庵的智能」柔情繾綣,軟語溫存。此等情事,倘從正面渲染,也就與艷情小說成了一路貨色。《紅樓夢》點到為止,保持了溫文爾雅的風度。
對尤三姐事件的處理屬於另一種情形,但避免污穢的宗旨則是相同的。從現存的庚辰鈔本可以看出,最初的尤三姐形象,是一個使別人「喪倫敗行」的「淫奔女」,她與尤二姐一樣,同賈珍、賈璉等胡來,多「淫態風情」,往往主動「放出手眼來」,賣弄其色相,被作者罵為「無恥老辣」。後來她才終於「改行」,與柳湘蓮相戀,因名聲不好被柳湘蓮拋棄,自殺身亡。她因早年的失足而落得這樣的結局,給世人提供了一面「寶鑒」。這樣一個人物,從正面加以描寫是不能「不涉淫濫」的。在《紅樓夢》中,曹雪芹對相關情節作了重大改動,賦予她出污泥而不染的風采,深情執著,為情而死,令人肅然起敬。作這樣的改動,效果可能是多重的,但小說因此而以纏綿悱惻動人卻無疑是主要的效果之一。
《紅樓夢》經由對秦可卿事件、秦鍾事件、賈瑞事件、尤三姐事件的別開生面的處理,成功地在《紅樓夢》與艷情小說之間劃出了一道鴻溝。他並不迴避淫濫題材。「淫濫」本是現實生活的層面之一,作家不能迴避,只能以藝術化的處理來淡化對讀者的消極影響。曹雪芹對艷情小說的揚棄樹立了一個處理淫濫題材的典範。
(四)《紅樓夢》的神秘氛圍、詩意與寫實
《紅樓夢》卓越地揚棄了人情小說的三種路數,為它登上人情小說的頂峰掃清了巨大障礙。而《紅樓夢》的正面建樹進一步表明:曹雪芹不只是「破」舊傳統的好手,也是「立」新傳統的行家。關於《紅樓夢》的偉大建樹,人們已經說了很多,而在我看來,有一個關鍵的層面被忽略了,即:《紅樓夢》是如何成功地將詩意與寫實融洽無間地組織在一部作品中的?我們試著回答這一問題。
《紅樓夢》之前的人情小說,從審美規範來看,基本呈現為兩種傾向:以《金瓶梅》為代表的寫實和才子佳人小說對詩意的追求(艷情小說在審美方面較少考察價值)。寫實與詩意自成系統,大有「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味道:《金瓶梅》的風格和市井生活打成一片,但龐雜卻不豐富(豐富指內容層次),厚重卻不深沉(深沉指風格的含蓄渺遠),在這個世界中,只能容納平凡粗俗、瑣細卑微的人物,而不能容納具有非凡人格的、凝聚著民族文化精髓的、超世拔俗的形象,才子佳人小說的玫瑰色的詩意卻又靠犧牲寫實而得來,付出的代價更大。
寫實與詩意的相互背離,給人情小說帶來了顯而易見的缺憾。詩意,這在中華民族的文明史中,往往不只是一種點綴,而是實實在在地顯示了一部分傑出人物對陳腐的規範,對芸芸俗眾,對所謂謙謙君子者流的抗爭或超越。《金瓶梅》拋棄了詩意,正是拋棄了這些熠熠生輝的東西;其作者專注於塵垢,專注於人性中的低層次,難怪讀來令人沉悶了。而從小說史的角度來考察,我們對才子佳人小說作家拋棄寫實的行為,會提出更為嚴厲的指責。因為,寫實不僅是技巧進步的必由之路,更是小說作品獲得生命力的要素之一。似乎可以斷言,沒有寫實,就沒有小說。大量的才子佳人小說基本上是失敗的記錄。
曹雪芹處於《金瓶梅》和才子佳人小說之後,他面臨的挑戰是嚴峻的:他必須將《金瓶梅》的寫實和才子佳人小說對詩意的追求昇華到一個新的高度,並努力使二者融洽無間,只有這樣,才能開拓出真正屬於他自己的領地。他如何做到這一點呢?這可以從三個層面來加以考察。
第一個層面:《紅樓夢》的神秘氛圍。
讀《紅樓夢》,我們時常感到處於一種神秘氛圍中,如天際來煙,如腳下生雲,縹緲惝恍,把握不定。這給小說帶來宇宙一般的深邃感。正是這種深邃感,使作品有可能容納整個大千世界,從賈寶玉到薛蟠,從妙玉到多姑娘,從賈元春到劉姥姥,從林黛玉到王熙鳳,它 包容了《金瓶梅》和才子佳人小說寫過的所有內容而又成為一個更高層次的有機體。
曹雪芹是善於渲染神秘氛圍的。小說中安排了不少無法問其究竟的場景、人物和情節。這些因素如網絡一般編織在作品中,顯得撲朔迷離,不可探測。就人物而言,賈寶玉自身就不乏神秘色彩。他生下來口裡便銜著一塊玉,而且,這塊玉對於他的人生有著不可思議的影響。這是什麼原因?誰也說不明白。其他人物,如癩和尚、跛道士,也都不可以常情推斷。比如癩和尚,他在小說第一回首次出場便神秘莫測,甄士隱「意欲問他來歷」,而並無下文,足見其不同尋常。此後,給寶玉治病的是他:「寶玉病重,他來了,將那玉持誦了一番,寶玉便好了」;送「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八個字給寶釵的是他(因此造成金玉良緣之說);將寶玉帶走的也是他。這是個主宰並嘲弄世俗人生的莫名其妙的先知形象。
就情節和場景而言,太虛幻境也是「無法問其究竟」的。而尤其富於神秘意味的是,太虛幻境彷彿是大觀園,但大觀園與太虛幻境的許多局部又絕不相似。像,而又不完全像,這更增加了神秘感。
第二個層面:寫實與詩意的融合。
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說(包括才子佳人戲曲)曾熱衷於追求詩意,追求不含寫實意味的詩意,一時得到許多士大夫文人的欣賞。而曹雪芹卻在《紅樓夢》第五十四回借賈母之口指出才子佳人故事「就是一套子,左不過是些佳人才子,最沒趣兒」。所以沒趣,原因在於:1「把人家女兒說的這麼壞,還說是『佳人』!編的連影兒也沒有了。」2不合情理。「奶媽子丫頭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麼這些書上,凡有這樣的事,就只小姐和緊跟的一個丫頭知道?那些人都是管做什麼的?」
針對才子佳人小說的這兩點不足,曹雪芹在設計人物、構造情節時相應地特別注意:1人物具有內在的詩意或韻味。林黛玉的幽香如蘭的氣質和作為其襯托的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的瀟湘館,史湘雲的魏晉風流,晴雯的光風霽月的胸襟,妙玉的如檻外之梅的孤高……曹雪芹寫她們,從來不過分誇耀其才、學,而是突出她們特有的詩人一般的感受生活的方式。甚至對賈母、賈政等人,曹雪芹也在適當場合寫出其性格中的詩意。例如第五十四回,大家要賈母點戲。賈母點了一出〔尋夢〕,一出〔下書〕,吩咐只用簫和笙管,餘者一概不用;第七十六回,寫賈母中秋賞月,都體現出清雅脫俗的審美情趣。2在展開富於詩意的情節時,力求合情合理,具有鮮明的寫實特徵。在整體的格局上,雅俗相間,以雅襯俗,以俗襯雅,符合生活和藝術的辯證法;具體展開情節時,細意熨帖,力求寫得像生活本身一樣,即使是那些從古典詩詞中吸取來的情趣意境,也寫得十分自然。如第二十三回:「那日正當三月中浣。早飯後,寶玉攜了一套《會真記》,走到沁芳閘橋那邊桃花底下一塊石上坐著,展開《會真記》,從頭細看。正看到『落紅成陣』,只見一陣風過,樹上桃花吹下一大斗來,落得滿身滿書皆是花片。寶玉要抖將下來,恐怕腳步踐踏了,只得兜了那花瓣兒,來至池邊,抖在池內。那花瓣兒浮在水面,飄飄蕩蕩,竟流出沁芳閘去了。」這是詩的意境,卻也是生活的畫面。
寫實與詩意在《紅樓夢》中的融合,使作品形成了一種新的格調:既繼承了中國古典詩詞(如李商隱、李賀、姜夔的作品)、戲曲(如《牡丹亭》、《桃花扇》)的感傷、淒麗,又包含了通俗小說(如《金瓶梅》、《三言》、《二拍》)的潑辣、直白。中國古典小說的面貌至此煥然一新。
第三個層面:寫實與神秘氛圍的融合。
《紅樓夢》的神秘氛圍既不將讀者引向神魔的天地,同時又不顯得空疏寥落。這是因為,不僅神秘因素與寫實天地交融在一起,而且,神秘氛圍本身的展開也層次清晰,筆致工細,借鑒了寫實的筆法。像金玉良緣之說的產生,小說第一回一僧一道對於《紅樓夢》情節的神氣預告等,都是著例,不必贅述。
寫實與神秘氛圍的融合無間賦予了作品以多層次的審美蘊含。一方面,讀者注視著現實生活的世界,從中看到人生的真諦;另一方面,讀者進一步超越現實生活的天地,思索作品的象徵意蘊。這使《紅樓夢》具有雙重審美功能:作為生活寫實的功能和作為象徵文本的功能。
《紅樓夢》的寫實、詩意與神秘氛圍的融合以中國古典文學積澱的諸多審美因素作為基礎,集其大成,因而成為小說史上難以逾越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