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解夢》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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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解夢》質疑

紅樓絮語

拜讀霍國玲、霍紀平、霍力君所著《紅樓解夢》及其第二集,越讀越感不解。原因是講歷史事件而於史無征,設想大膽而缺乏根據。不解之處太多,此文不能全說,單說霍氏姐弟的核心議題:林黛玉的原型竺香玉。

關於竺香玉,本是《紅樓解夢》的重點議題,作者唯恐讀者不知就裡,又在《紅樓解夢》第二集鄭重交待:「十七歲時的香玉被強納為皇貴妃,十八歲時為雍正帝生下皇十子弘瞻,二十歲的初夏,被冊封為皇后,同年秋天,便與天(據說是曹雪芹的原名)合謀害死了雍正」。(二集357頁)我認為這些論點很值得商榷。關於「曹雪芹謀殺雍正帝」,有歷史常識者即知其不可能,無須本文贅述。本文擬圍繞清宮無「香玉皇后」與弘(日詹)的生母、關於「三個疑點」兩個小標題談談自己的淺見,不妥之處還望霍氏姐弟及大方之家不吝指正。

一、 清宮無「香玉皇后」與弘(日詹)的生母

霍氏姐弟認為,竺香玉於雍正十年(1732年)十七歲時到了雍正帝身邊,「正值中宮虛位,便被封為皇貴妃,統領六宮。十一年,香玉為雍正帝生下皇十子弘瞻,於十三年春被冊封為皇后。」雍正帝死後,「香玉將其所生之子弘瞻托給謙嬪劉氏撫養」(《紅樓解夢》16頁)。窺諸史實,並非如此。

根據史料記載,雍正帝生前只有孝敬憲皇后烏拉納喇氏一位皇后,為內大臣費揚古之女,是雍正作皇子時的嫡福晉,雍正繼位稱帝后冊封為皇后。孝聖憲皇后鈕祜祿氏(四品典儀凌柱之女),在雍正帝生前最高封號只是熹貴妃,只因其子弘歷繼位為乾隆帝,才「母以子貴」,尊母妃為後,被尊為皇太后,居慈寧宮的。她們的冊封和被尊為皇太后,都史有明載,而所謂的竺香玉先後被冊封為「皇貴妃」和「皇后」,卻連蛛絲馬跡亦難以尋覓,就不能不使人疑竇叢生了。

皇后是皇帝的正妻,又稱「母儀天下」的中宮娘娘。皇貴妃是在宮中地位僅次於皇后的妃子。冊立皇貴妃和皇后既是皇室要事,也是封建國家的大事,舉國上下無不聞知,並不保密。根據清朝典制,必須舉行隆重的冊立大禮。

舉行冊立大禮前,皇帝要頒發諭旨,禮部尚書赴內閣承製選擇吉日,遍告有關部門做好各項準備。禮部還必須會同工部製作冊、寶,送交內閣冊文、寶文,並奏請皇帝欽點大學士、尚書各一人充冊立正副冊封使(冊立皇貴妃由侍郎或學士充副使)。冊立前一日,皇帝也須遣官告祭天、地、太廟後殿,並親詣或遣官到奉先殿行禮,告以冊立事。冊立的當天,除禮部外,內閣、鑾儀衛、鴻臚寺、欽天監的官員負責舉行各項典禮,王公貴族和文武百官多來參加,皇帝在禮部官員引導、侍衛扈從下身著禮服乘輿至太和殿,舉行繁縟的禮儀。冊封皇后的次日,皇帝還要在王公大臣的陪同下到太后宮行禮。禮畢,諸王和文武百官須上表行慶賀禮,然後由皇帝頒發詔書佈告天下,使臣民皆知,等等。

這一切活動,今天看來毫無意義,但當時人卻認為是不可或缺的重大事件,官書文獻不會不予記載,事後也不可能塗抹得一乾二淨。我們在清代官私著作中從未發現冊封竺香玉「為皇貴妃,統領六宮」的任何行跡,也未發現冊封她為皇后的任何跡象徵候,自然不能相信竺香玉十七歲時「被封為皇貴妃」,「二十歲的初夏被冊封為皇后」等論點了。論據不實的論點,是難以令人信服的,結論只能是清宮並無竺香玉皇后其人,所謂冊封她為皇貴妃與皇后云云,只不過是杜撰的海市蜃樓而已,是經不起推敲考證的。讓我們再看霍氏姐弟認定的竺香玉「十八歲時為雍正帝生下皇十子弘瞻」之說是否屬實?「弘(日詹)」的生母為誰?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弘瞻」的「瞻」是「(日詹)」之誤。康熙帝孫子輩的名字上一字為「弘」,下一字從「日」。近年出版物多將(日詹)誤作「瞻」,霍氏姐弟的大作也不例外,大概是形近致誤。其實,(日詹)字從「日」,音yan,義為曬;瞻字從「目」,音zhān,義為看、觀察,(日詹)、瞻是兩個音、義完全不同的字,不應混淆。

其次,我們再看有關弘(日詹)生母的記載:

《清史稿》卷二二《諸王六》:「謙妃劉氏生果恭郡王弘(日詹)。」同書卷二一四《后妃》:「謙妃,劉氏。事世宗潛邸,號貴人。雍正間,封謙嬪。高宗尊為皇考謙妃。子一,弘(日詹)。」《清皇室四譜》卷二《后妃》:「謙妃劉氏,管領劉滿女,康熙五十三年甲午生。初入宮,賜號貴人。雍正十一年六月生皇六子果毅郡王弘(日詹),冊封謙嬪。乾隆二年九月,高宗敬尊為皇考謙妃。三十二年丁亥五月二十一日卒,年五十四。」

同書卷三《皇子》:「皇六子果恭郡王弘(日詹),其初行次為第十。雍正十一年癸丑六月十一日亥時生,貴人劉氏即謙妃出。」

《清世宗實錄》卷一三二也記載說,雍正十一年六月庚申(十一日),「皇子弘(日詹)生。」雍正帝老年得子,異常高興,第二天即諭大學士等說:「劉貴人晉封為嬪,其應封字樣,著選撰具奏。尋擬封號進呈,欽定為謙嬪。」

我以為這些記載是不會錯的,不應無端懷疑,理由有二:

1《清史稿》為清代紀傳體史書,取材以實錄為主,兼采清史館「方略」及列傳,並參以各種記載編輯而成,彙集了有清一代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各種制度的大量史料,內容雖有缺漏謬誤之處(主要是對農民起義、民主革命的有關人物和事件),但關於弘(日詹)生母為誰之類的問題,是不會錯的。《清皇室四譜》是根據玉牒、實錄編輯的,於皇室愛新覺羅氏的宗派繁衍情況記載可靠。《清世宗實錄》成書於乾隆六年(1741年),記載雍正一朝政事詳實真切,是研究胤?在位十三年間活動情況的基本史料,於皇子出生,生母為誰的記載,更是丁一卯二,無可置疑。拿不出確鑿不移,信而有徵的論據,是否定不了的。

2弘(日詹)爵高位顯,其生母何氏不可能記錯。他本為皇十子,因四位兄長幼殤,未序齒排行,遂排為第六子。這就是有關史料皇十子、皇六子互用的緣由。弘(日詹)於乾隆三年(1738年)虛齡六歲時,即出繼果親王允禮,襲封果親王爵。他自幼拜著名詩人兼學者沈德潛為師,因而長大以後「雅好藏書」,「善詩詞」,「詞歸於正音,不為凡響」,並且對下屬十分嚴厲,「每早披衣起,巡視各下屬,有不法者,立杖責之。故眾皆畏懼,無敢為非者」,1是當時赫赫有名的親王和甚得乾隆帝寵信的御弟。後來雖然因為放縱不檢,開設煤窯而強佔平民產業;奉命往盛京恭送玉牒卻上奏要先去打獵;隨從乾隆帝南巡時還囑托兩淮鹽政高恆私售人參牟利,並令各處織造、關差送來綢緞、刺繡、古玩以及優伶,卻給很少價錢;朝廷簡派官員,他又囑托軍機大臣阿里袞選用其門下私人;圓明園「九州清宴」失火,諸王都進園撲救,他到得最晚,與諸皇子見面時還嘻嘻哈哈,毫無憂戚之感等纍纍罪行遭乾隆帝怒斥,被革去親王爵位,降為貝勒。但當他患病時,乾隆帝還是親去視疾,並且大動手足之情,嗚咽失聲,「痛曰:朕以汝年少,故稍加拂拭,以格汝性,何期汝愧恧之若此?」立即封他為果郡王。他病死後,乾隆帝深為惋悼,降諭說:「著加恩一切應辦事宜,俱以親王例辦理,遣六阿哥成服,其餘阿哥等於祭日前往。」2又命傳集固倫公主、和碩福晉以下,縣君、奉恩將軍之妻以上致悼。到乾隆時,清朝的禮儀規制相當嚴密,對如此重視之人母親的姓氏,是不會弄錯的。再從《清史稿》卷一六五《皇子世表五》可知,弘(日詹)的後人永趠、永璨,綿從、綿律、綿,奕湘、奕雯,載坤、載卓、載品,溥閎、溥棠等一直到清朝滅亡,都世代承襲著皇室封爵。這些爵高位顯的皇子王孫、王爺顯貴始封之人母親的姓氏,史籍是不會弄錯的。這也可以從側面說明所謂弘(日詹)為竺香玉所生之說純屬子虛烏有,難以令人信從,歷史上並無竺香玉皇后其人。

二、 關於三個疑點

霍氏姐弟認為,「歷史上確曾有過這樣一位美貌多才,頗具俠肝義膽的(竺香玉)皇后」,人們未見有關記載,是由於「竺香玉被從史籍中抹去」(《紅樓解夢》15頁)了。為了證實確有「香玉皇后」其人,他們提出後宮無主、弘(日詹)過繼、孝儀皇后三個疑點。下面,談談我對這三個疑點的看法。

(一)關於「後宮無主」霍氏姐弟說:「雍正帝的孝憲皇后於九年九月薨逝後,至十三年雍正帝駕崩前,竟有四年之久後宮無主,既無皇后又無皇貴妃,這種現象極不正常。」「後宮無主的現象,實為另一個皇后被人從歷史上抹去後所留下的空白。」「香玉到雍正身邊時,正值中宮虛位,便被封為皇貴妃,統領六宮。十一年,香玉為雍正帝生下了皇十子弘瞻,於十三年春被封為皇后」(《紅樓解夢》15、16頁)。關於冊封皇貴妃、皇后和生弘(日詹)等說法,我已於上文指出其於史無征,難以令人信從。這裡著重要談的是後宮主持人的問題。

清朝「宮規」規定:「皇后居中宮,主內治。皇貴妃一位、貴妃二位、妃四位、嬪六位,分居東西十二宮,佐內治。自貴妃以下封號,俱由內閣恭擬進呈,欽定冊封。貴人、常在、答應俱無定位,隨居十二宮,勤修內職。」3規定如此,但事實未必盡然。中宮是否能夠「主內治」,要因時、因人而定。皇帝嬪妃如雲,矛盾重重,嬪妃之間的爭寵奪愛,吃醋妒忌;嫡庶之間的勾心鬥角,煮豆燃萁,是一個剛剛入宮的閨閣少女難以應付的。「主內治」者往往不是未經歷練的年輕的中宮皇后,而是入宮多年的後宮權威太皇太后或皇太后。遠的且不說,雍正帝的祖父順治帝、父親康熙帝、愛子乾隆帝時的情況,就完全可以說明這個問題。

順治帝先後有「第一後」博爾濟吉特氏和孝惠章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兩位皇后(孝獻章皇后棟鄂氏為死後追封,生前未作皇后;孝康章皇后佟佳氏在順治時僅冊封為妃,其子玄燁繼位為康熙帝后,才被尊為皇太后),哪一位曾真正主過「內治」?「第一後」是蒙古科爾沁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女,順治八年(1651年)八月行大婚禮並被冊立為皇后,婚後就與順治帝不和,十年(1653年)八月即以「無能」為由把她降為靜妃,生卒年不詳,但被冊立時不會超過十五歲。順治帝的第二位皇后孝惠章皇后是蒙古科爾沁多羅貝勒綽爾濟之女,順治十一年(1654年)行大婚禮及冊立為皇后時,年僅虛歲十四。當時「貴妃棟鄂氏方幸,後又不當上旨」,順治十五年(1658年)皇太后生病,「上責後禮節疏闕,命停應進中宮箋表,下諸王、貝勒、大臣議行」,只因皇太后出面干與,才「如舊制封進」。4這兩位來自科爾沁草原的單純少女,顯然不適應清宮的複雜環境,自身地位尚且難保,豈能主持龐大而繁雜、處處矛盾齟齬的後宮「內治」?當時「主內治」的,顯然是順治帝之母孝莊皇太后,不可能是「第一後」,也不可能是孝惠章皇后。如破例將平南王孔有德之女孔四貞「育之宮中,賜白金萬,歲俸視郡主」5;多次把宮中節省銀兩賑濟災民等等,都是孝莊皇太后的主意,還未見任何皇后決策宮中之事的史料。

康熙帝生前立過三位皇后。第一位孝誠仁皇后是領侍衛內大臣噶布喇之女赫捨裡氏,康熙四年(1665年)與康熙帝結婚並被冊立為皇后時虛歲十三,康熙十三年(1674年)病逝時才虛歲二十二。康熙於十六年(1677年)又冊立太師、果毅公遏必隆之女鈕祜祿氏為皇后,史稱孝昭仁皇后。孝昭仁皇后被冊立的次年即病逝。直到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帝才又冊封重病在身的領侍衛內大臣佟國維之女佟佳氏為皇后,後人稱為孝懿仁皇后。孝懿仁皇后被冊封的次日即病死宮中,冊封為皇后實際上是對她臨死前的安慰。至於恭孝仁皇后烏雅氏,康熙時僅為德妃,只是因為康熙帝死後其子胤?繼位為雍正帝而「母以子貴」,上徽號仁壽皇太后,死後謚孝恭仁皇后的。康熙朝從十七年至六十一年漫長的四十四年之中沒有皇后,後宮之事先由孝莊太皇太后主持,後由孝惠皇太后掌管。史載孝莊太皇太后不僅主「內治」,而且「朝廷有黜陟,上多告而後行」6,是當時一言九鼎的人物。如「三藩之亂」爆發後,她念出征、駐防兵士勞苦,即發散宮中金帛加以犒賞等。孝惠皇太后實為孝莊太皇太后在後宮的得力助手。她在順治年間「以皇太后旨,如舊制封進」後,康熙帝繼位即「尊為皇太后,居慈仁宮。」康熙帝奉太皇太后謁孝陵,幸盛京,謁福陵、昭陵,出古北口避暑,幸五台山,都有孝惠皇太后陪同。太皇太后辭世後,即由她「主內治」,「建寧壽新宮,奉太后居焉」。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戰勝噶爾丹,贏得全國範圍的安定局面,群臣為酬她主持後宮事務,解除康熙帝后顧之憂得以親征噶爾丹,「請上加太后徽號壽康顯寧」,孝惠皇太后以「上不受尊號,亦堅辭不受」。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康熙帝以六十四歲高齡而又有病在身,「頭眩足腫」,但聽說孝惠皇太后得病,「以帕纏足,乘軟輿詣視,跪床下,捧太后手曰:『母后,臣在此!』」而後「上力疾,於蒼震門內支幄以居。」7孝惠皇太后病逝後,康熙帝說「皇太后六十餘年,母儀天下」8,自然包括管理後宮事務,並且卓有成效。由此可知,康熙時四十餘年沒有中宮皇后,歷來未被認為是異常,怎麼「雍正帝的孝敬憲皇后於九年九月薨逝,至十三年雍正帝駕崩前」,僅四年「後宮無主」就「極不正常」呢?為《紅樓解夢》第二集寫作前言的紫軍先生更氣勢逼人地說:「清宮竟然四年無主,豈非咄咄怪事?」如果他知道康熙時清宮四十多年沒有皇后的情況,大概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霍氏姐弟說,「這種現象不正常,是自乾隆帝的嫡配皇后薨逝後所採取的應急措施看出的」(《紅樓解夢》15頁)。殊不知乾隆時的情況和雍正時不同。雍正帝的孝敬憲皇后病逝時,皇太后們都已去世,後宮之權已操在熹貴妃、乾隆帝弘歷的生母鈕祜祿氏之手。鈕祜祿氏的父親凌柱雖然是個四品典儀官,但她的家族為滿洲八大姓之一,又與皇族世代聯姻,多名臣名將,在朝中擁有強大勢力。她十三歲時進入當時為貝勒的皇四子胤?府內為格格(小妾),有一次胤?患病,病情嚴重,多虧鈕祜祿氏煎湯熬藥,無微不至的照顧才把他從死亡線上拉回。胤?康復後,對鈕祜祿氏非常感激,寵愛有加。康熙五十年(1711年),鈕祜祿氏為胤?生下第五子弘歷(後為乾隆帝),因胤?的側福晉李氏所生子弘竇幼殤,未序齒排行,弘歷遂為第四子。

封建社會妻以夫榮,母以子貴,宮廷也不例外。鈕祜祿氏因弘歷聰明穎異,讀書勤奮,深受父親胤?與祖父康熙帝喜愛,康熙帝稱弘歷將來「福過於予」,說鈕祜祿氏是「有福之人」,使她更加得到胤?的恩寵,在家庭中的地位迅速提高。康熙帝病逝,胤?登基為雍正帝后,封鈕祜祿氏為熹妃,後晉為熹貴妃。因皇后烏拉那拉氏所生子弘暉八歲時病死,再未生育,加之年長色衰,漸失雍正帝寵愛,使鈕祜祿氏逐漸成為後宮舉足輕重的人物了。雍正九年皇后那拉氏病死,雍正帝以自己病後剛剛康復為由,未去親臨含斂,也未親臨祭奠,只讓兒子弘歷、弘晝代替自己應付場面,可見他們夫妻感情的淡漠,他寵愛的不是那拉氏而是鈕祜祿氏了。那拉氏死後,後宮之事也就自然由鈕祜祿氏主持,用不著採取別的措施了。何以見得?一則雍正帝早已密建皇儲,確定弘歷為皇位繼承人,並且將諭旨存放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之後,弘歷之母鈕祜祿氏自然也就是未宣佈的皇后了。二則有其子乾隆帝的諭旨為證。

雍正帝逝世後第三天,乾隆帝剛剛繼位並尊鈕祜祿氏為皇太后,即發出諭旨告誡太監、宮女說:「凡國家政事,關係重大,不許聞風妄行傳說,恐皇太后聞之心煩。……宮禁之中,凡有外言,不過太監得之市井傳聞,多有舛誤。設或妄傳至皇太后前,向朕說知其事,如合皇考之心,朕自然遵行。若少有違,關係甚巨,重勞皇太后聖心,於事無益。爾等嚴行傳諭,嗣後凡外間閒話,無故向內廷傳說者,即為背法之人,終難逃朕之覺察,或查出,或犯出,定行正法。陳福、張保系派出侍奉皇太后之人,乃其專責,並令知之。」9從這段話的背後可以看出兩個問題:(一)鈕祜祿氏在雍正時不僅掌管後宮事務,而且是與聞國家政事的,否則何以得知她「聞之心煩」,「重勞太后聖心,於事無益」呢?(二)乾隆帝意欲皇權獨專,不許太后干擾,並派太監陳福、張保盡量使皇太后與外界隔絕,安享尊榮而不參與政務。

皇太后起初不甘寂寞,說順天府東有廢寺應當重修。乾隆帝表面應命服從,但心中不快,斥責太監說:「張保糊塗不知事務,陳福隨侍聖祖多年,理合深知體統,幾曾見寧壽宮太后當日令聖祖修蓋多少廟宇?朕禮隆養尊,宮闈以內事務,一切仰承懿旨,豈有以順從蓋廟修寺為盡孝之理?」「今此一事順從皇太后,仍傳朕旨修蓋。嗣後如遇此等事務,陳福等不行奏出,輕意舉動,多生事端,朕斷不輕恕。」有好事的太監引悟真庵尼姑進入大內,帶領太后的弟弟入蒼震門謝恩,都遭到乾隆帝的嚴厲斥責,說:「姑念初次,從寬免究,嗣後萬萬不可。其蒼震門首領太監一併嚴傳切記。」10

從「宮闈以內事務,一切仰承懿旨」來看,乾隆初年主持後宮事務的依然是皇太后鈕祜祿氏。但鈕祜祿氏身體健康,活潑好動,乾隆帝多次出巡,「悉奉聖母皇太后游賞」。11皇太后隨乾隆帝巡遊各地,觀光娛樂,遊山玩水,樂此不疲,不願再多管後宮之事了。乾隆帝的孝賢純皇后富察氏在世時,她已懶於理事,放手讓孝賢純皇后綜理宮闈內政。孝賢純皇后死後,她讓冊立嫻貴妃那拉氏為皇貴妃,攝六宮事,兩年後又冊立為皇后,也無非是不願理事,特別是自已出遊時讓她管理後宮事務而已。只要皇太后健在且願意管事,無論是皇貴妃還是皇后,都不可能真正「主內治」,統攝六宮,「宮闈以內事務,一切仰承懿旨」,就是最好的說明。那拉氏於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死後,乾隆帝直至六十年(1795年)再未冊立皇后(立琰為皇太子,追贈其生母令儀皇貴妃魏佳氏為孝儀皇后,是魏佳氏死後二十年的事情)。這些事實都說明雍正帝的孝敬皇后死後四年未立皇后並非「極不正常」,也算不上「咄咄怪事」。

(二)關於弘(日詹)過繼

霍氏姐弟提出的第二個疑點是關於弘(日詹)的過繼問題。他們說,乾隆帝僅存弘晝、弘(日詹)兩個弟弟,「按理說,乾隆帝對這個幼弟(指弘(日詹))應該倍加愛護才是,然而他卻於三年將這個小弟過繼給了皇叔允禮為嗣,這似乎不太合乎情理。假如弘(日詹)是由雍正帝作主將其過繼給允禮的,則另當別論。」(《紅樓解夢》16—17頁)。

我反覆思索,始終不解由雍正帝作主將弘(日詹)過繼給允禮「則另當別論」,而由乾隆帝作主就「似乎不太合乎情理」的內涵是什麼?從「乾隆帝對這個幼弟應該陪加愛護才是,然而他卻於三年將這小弟過繼給了皇叔允禮為嗣來看」,過繼就不是「倍加愛護」,而是它的反面。為了弄清其中真相,我們還得從乾隆帝諸兄弟的情況談起。

乾隆帝共有九個兄弟,其中六個幼殤,三兄長弘時雖然長大成人,但早在雍正五年(1727年)就因捲入皇室內部鬥爭而削籍身死,因而乾隆帝登基時,諸兄弟中只有弘晝、弘(日詹)兩個御弟了。

弘晝和弘(日詹)雖然都是乾隆帝的御弟,但情況不盡相同。弘晝僅比乾隆帝小三個月,兄弟倆幼年生活在一起,同吃中住,同師讀書,長大後同時封為親王,共同代雍正帝出席重要祭祀活動,同時受命參與苗疆事務的討論和決策,情況和地位幾乎相等。因此,乾隆帝繼位登基時,為了使弘晝心理平衡,將雍正帝藩邸的私產全部賜給了他,使其成為宗室王公中少有的豪富。而此時的弘(日詹)剛剛兩歲有餘,既無封爵,也不可能有私產。乾隆三年(1738年),果親王允禮死後無子,乾隆帝命幼弟弘(日詹)過繼於他,不是「不合情理」, 而是對弘(日詹)的莫大照顧。按照清朝皇子分封制度,須年屆十五歲時才由宗人府題請分封爵位。崇德元年(1635年)爵位定為九等制,順治六年(1649年)釐定為十二等,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並不是所有的皇子都能夠分封親王,「錫爵之本意,酬庸為上,展親次之,故有皇子而反封貝勒、貝子、公者。」12封爵分功封、恩封、襲封、考封四種,對乾隆三年只有虛齡六歲的弘(日詹)來說,因功封爵不可能,考封是對親王至輔國將軍按制襲爵之外諸子考核分封較低爵位的途徑,與弘(日詹)無關。弘(日詹)的受封途徑應為恩封,但按照規定,須長到十五歲成婚以後,才有受封資格,顯然還需等待。乾隆帝命弘(日詹)過繼於允禮並承襲其親王爵位,也就是襲封,是為使弘(日詹)早日獲得最高爵位的捷徑,弘(日詹)不僅可以按規定享受親王每年白銀萬兩的俸祿及相應的俸米,而且親王按制擁有的糧莊、銀莊、瓜果菜園、牧場、「采捕山場」等都歸其所有。允禮在雍正時「任事最久,賞繼亦最優,諸王中較為殷富」13的遺產,也都由弘(日詹)承繼。因此乾隆帝后來說弘(日詹)「既得嗣封,租稅所入,給用以外,每歲贏餘,不啻巨萬。」14也就是說,弘(日詹)過繼允禮後,不僅得到了果親王的封爵,享受了親王的待遇,還獲得了允禮殷富的遺產,因而除親王府巨額的花費外,每年還有巨萬的贏餘。這是連皇室中之人也求之不得的好事,是乾隆帝對幼弟最大的關懷眷顧,怎麼就「似乎不太合乎情理」呢?

乾隆帝作主將弘(日詹)過繼允禮後,也沒有對他歧視小瞧。史載乾隆帝「友愛昆種」,「友待和(指和親王弘晝)、果(指果親王弘(日詹))二王,每陪膳賜宴,賦詩飲酒,殆無虛日。猶必時加訓迪,不許干預政事,保全名譽。」15霍氏姐弟認為將弘(日詹)過繼是「香玉皇后從史籍中被一筆勾銷」的第二個疑點,真不知疑從何來。

(三)關於孝儀皇后  

霍氏姐弟的第三個疑點是「雍正帝曾有一孝儀後不見史書記載」,根據是「據周汝昌先生考證,雍正帝還有個漢族包衣出身的皇后。」由此他們推斷,「這個孝儀皇后便是被從歷史上抹去的「竺香玉」(《紅樓解夢》17頁)。

據我所知,周汝昌先生所說的「孝儀後」,見於他所著《曹雪芹小傳》中「百足之蟲」一節的一個註釋。原文是:「如康熙之榮妃、成妃、良妃,雍正之康貴妃、謙妃、孝儀後,乾隆之淑嘉皇貴妃、愉妃、瑞貴人等,皆包衣籍。」周先生是我所敬仰的大學問家,但對此段記述我則不敢完全苟同,康熙帝的榮妃馬佳氏(滿洲八大姓之一)、乾隆帝的淑嘉皇貴妃金嘉氏、愉妃珂里葉特氏、瑞貴人索綽絡氏未必「包衣籍」不說,雍正帝的「康貴妃」不知何指不論,單就霍氏姐弟所說的「孝儀後」,也顯然是搞錯了輩分。

清代歷史上確曾有過一個「漢族包衣出身」的孝儀皇后,但她不是雍正帝的皇后,而是其子乾隆帝的內主、嘉慶帝的生母魏佳氏。清代皇后名號是不會重複的,雍正帝有一位孝儀皇后,乾隆帝又有一位同樣名號的皇后的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

孝儀皇后魏佳氏生於雍正五年(1727年)九月九日,比乾隆帝小十六歲,雍正帝撒手人寰時,她只有七歲,顯然不可能成為雍正帝的皇后。她成為乾隆帝的皇后,也是死後追諡的,生前最高的封號只是皇貴妃。為了說明其源流,還得從她的家庭出身談起。

孝儀皇后的娘家本是漢人,入內務府充當包衣,隸正黃旗滿洲包衣第一參領第三管領,後抬旗改隸滿洲鑲黃旗。她家何時入旗已不可考,現在可考的是她的曾祖父是護軍校嗣興。祖父名叫武士宜,先後作過管理包衣的頭目「包衣大」和內務府總管大臣,死後才因魏佳氏追諡孝儀皇后而追封三等承恩公。父親清泰繼承父位作過「包衣大」,後來也因是追諡皇后魏佳氏之父而追封一等承恩公的。《八旗通志》初集卷四《旗分志四》記載,他們所在的正黃旗滿洲包衣第一參領所屬第三管領的情況是:「系康熙三十四年分立,初令包衣大索柱管理,索柱故,以包衣大七格管理。七格撥隸公主屬下,以包衣大海柱管理。海柱故,以包衣大常明管理。常明故,以包衣大武士宜管理。武士宜升任內務府總管,以包衣大清泰管理。」嗣興和清泰生前官職太小,史傳不予記載,武士宜為內務府總管大臣,地位顯要,但他於雍正三年(1725年)十一月接替傅鼐就任,十二月即暴卒16,為時太短,還未來得及顯示其品德和施展才能即命赴黃泉,也未見更多的記載,但他和清泰出身內務府包衣之家,並都作過「包衣大」,則是可以肯定的。

「包衣大」是滿語,漢譯為管領。上三旗「包衣大」歸內務府管轄,又稱內管領,以別於下五旗(王公所屬)管領。這就是《清史稿》等書稱「孝儀純皇后,魏佳氏,內管領清泰女」的緣故。

內管領的職責是管理本管領下之戶籍政令,並「掌內廷灑掃糊飾、管三倉出納、酒菜器皿」等供用出入事宜17,雖食五品俸祿,但為皇室家務奴僕,社會地位不高。因此魏佳氏沒有資格參加三年舉行一次的「選秀女」活動,作為秀女入宮,只能參與「宮女子」的遴選。「宮女子」俗稱宮女,遴選的目的是供內廷主位差遣或在宮內灑掃服役。因在宮中地位低微,對家庭出身要求不高,選擇範圍也局限於內務府所屬上三旗包衣任職佐領、管領以下家庭的女子。

宮女雖然地位低下,但因在皇宮服役,有機會接近皇帝,個別天生麗質,儀容修美者被皇帝看中,再生得一男半女,就可以晉陞內廷主位,得到封號。魏佳氏大概是因為長得風姿如玉,花容月貌而被乾隆帝看中寵幸,晉陞為貴人的。又因善解人主之意和侍奉周到,於乾隆十年(1745年)十一月晉封令嬪,十四年(1749年)四月再晉令妃,並且是為乾隆帝生育子女最多的后妃。二十一年(1756年)生皇七女固倫和靜公主(後下嫁蒙古喀爾喀超勇親王策稜之孫拉旺多爾濟,拉旺多爾濟襲親王爵)。二十二年(1757年)生皇十四子永璐(幼殤)。二十三年(1758年)生皇九女和碩和恪公主(後下嫁協辦大學士、一等武毅謀勇公兆惠子札蘭泰,札蘭泰襲公爵)。二十四年(1759年)因深得乾隆帝寵愛又晉封為令貴妃。二十五年(1760年)生皇十五子琰(後為嘉慶帝)。二十七年(1762年)生皇十六子(幼殤,未命名)。三十年(1765年)六月晉為皇貴妃,代替皇后那拉氏攝六宮事。三十一年(1766年)生皇十七子永瞞(後為和碩慶親王)。四十年(1775年)正月二十九日病卒,年四十九。乾隆六十年(1795年)九月初三日,乾隆帝在勤政殿宣佈立皇十五子琰為皇太子,並於次年元旦舉行授受大典,禪位於琰,改元嘉慶元年。當年十月,追諡琰生母魏佳氏為孝儀皇后,升奉先殿,列孝賢皇后之次。

孝儀皇后的上述經歷,確鑿無疑地說明她是乾隆帝的后妃,而不是雍正帝「漢族包衣出身的皇后」,不可能填補雍正九年至十三年的中宮虛位,更不可能如霍氏姐弟所推斷的:「這個孝儀皇后便是被從歷史上抹去的竺香玉。」不同輩分的事情不可混淆,離開歷史事實,根據錯誤的推斷難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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