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紅樓夢》的思想傾向兼議紅樓夢的索隱
時沂州營都司姜興漢、錦州知府金文醇國恤期內䉜發,所司以聞,下部逮制。並申明祖制,禁百日內薙發,違者處斬。諭載入會典。[1]
這就是乾隆朝的國喪薙發案,時在乾隆十三年。所謂「國恤」,是這年春天,隨乾隆皇帝東巡的孝賢皇后富察氏在德州薨逝後,乾隆帝為她舉行的葬儀。在這次國恤期內違制蕹發獲罪的還有:「閏七月,戊辰,周學健以違制薙發,逮下獄。」「癸酉,……塞楞額以違制薙發,逮下獄。」「九月壬子朔,……命策楞、商斌會鞫周學健。戊午,賜塞楞額自裁。」「冬十月戊辰,賜周學健自裁。」[2]
孝賢皇后的國葬,是有清一代唯一的一次發生了違制薙發案的國葬。這幾起違制薙發案都遵旨制裁了。然而,二百三十年來,還有一起違制剃髮案卻一直未得處理,這就是《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中的芳官違制薙發案。
這回文字是《紅樓夢》中極漂亮、極具自由氣息、極富浪漫色彩的一回文字,是雪芹濃墨重彩、酣暢淋漓、大書特書的一回文字。讀《紅樓夢》,人們無不為大觀園中眾女兒這次聚會的自由歡樂的情緒所感染,讀來真是「餘香滿口。」正當饒有興味時節,突然插上芳官剃髮的戲笑文字,乍讀時,是有點叫人摸不著頭腦。因此,這段文字也就招致了不少非議,甚至判以名人大師敗筆難免之詞。「字字看來皆是血」,雪芹是飽含著辛酸的眼淚,滿懷一腔對人間的無比的恨和無限的愛來寫作的。「血淚盈腮」[3]的《紅樓夢》是一部極嚴肅的著作,它要求於人們的是客觀的尊重,而不是偏狹的「厚愛」。任何浮泛輕率的斷語,都有可能給它帶來意想不到的極大的傷害。芳官剃髮案是雪芹精神感情的產物,是存在於雪芹頭腦中的一定的思想傾向在文學上的反映,如同《紅樓夢》中其他文字一樣,不可不細為審究,索其所思,彰其所隱。為了討論的方便,且將這節文字錄示如下:
因又見芳官梳了頭,挽起髻來,帶了些花翠,忙命他改妝,又命將周圍的短髮剃了去,露出碧青頭皮來,當中分大頂,又說:「冬天作大貂鼠臥兔兒帶,腳上穿虎頭盤雲五彩小戰靴,或散著褲腿,只用淨襪厚底鑲鞋。」又說:「芳官之名不好,竟改了男名才別緻。」因又改作「雄奴」。芳官十分稱心,又說:「既如此,你出門也帶我出去。有人間,只說我和茗煙一樣的小廝就是了」。寶玉笑道:「到底人看得出來」。芳官笑道:「我說你是無才的。咱家現有幾家土番,你就說我是個小土番兒。況且人人說我打聯垂好看,你想這話可妙?」寶玉聽了,喜出意外,忙笑道:「這卻很好。我亦常見官員人等多有跟從外國獻俘之種,圖其不畏風霜,鞍馬便捷。既這等,再起個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與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姓名。況且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們有福,生在當今之世,大舜之正裔,聖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億兆不朽,所以凡歷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千一戈,皆天使其拱手 頭緣遠來降。我們正談作踐他們,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既這樣著,你該去操習弓馬,學習武藝,挺身出去拿幾個反叛來,豈不進忠效力了。何必借我們,你鼓唇搖舌的,自己開心作戲,卻說是稱功頌德呢。」寶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賓服,八方寧靜,千載百載不用武備。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昇平了。」芳官聽了有理,二人自為妥貼甚宜。寶玉便叫他「耶律雄奴」。
究竟賈府二宅皆有先人當年所獲之囚賜為奴隸,只不過令其飼養馬匹,皆不堪大用。湘雲素習憨戲異常,他也最喜武扮的,每每自己束鑾帶,穿折袖。近見寶玉將芳官扮成男子,他便將葵官也扮了個小子。那葵官本是常刮剔短髮,好便於面上粉墨油彩,手腳又伶便,打扮了又省一層手。李紈探春見了也愛,便將寶琴的荳官也就命他打扮了一個小童,頭上兩個丫髻,短襖紅鞋,只差了塗臉,便儼是戲上的一個琴童。湘雲將葵官改了,換作「大英」。因他姓韋,便叫他作韋大英,方合自己的意思,暗有「惟大英雄能本色」之語,何必塗朱抹粉,才是男子。荳官身量年紀皆極小,又極鬼靈,故曰荳官。園中人也有喚他作「阿荳」的,也有喚作「炒豆子」的。寶琴反說琴童書僮等名太熟了,竟是苴字別緻,便換作「苴童」。
……一時到了怡紅院,忽聽寶玉叫「耶律雄奴」,把佩鳳、偕鴛、香菱三個人笑在一處,問是什麼話,大家也學著叫這名字,又叫錯了音韻,或忘了字眼,甚至於叫出「野驢子」來,引的合園中人凡聽見無不笑倒。寶玉又見人人取笑,恐作踐了他,忙又說: 「海西福朗思牙,聞有金星玻璃寶石,他本國番語以金星玻璃名為『溫都裡納』。如今將你比作他,就改名喚叫『溫都裡納』可好?」芳官聽了更喜,說:「就是這樣罷」。因此又喚了這名。眾人嫌拗口,仍翻漢名,就喚「玻璃」。
這是壽宴高樂、黑甜一覺後的第二天早上,寶玉發現妙玉「遙叩芳辰」的拜帖,得了邢岫煙的指點,寫回帖送投之後,緊接的一段描寫。這節文字,被人「排揎」為玩笑、乃怡紅公子窮極無聊之所為,還算是客氣的。[4]更有甚者,斥其為不倫不類,怪謬不通,令人作嘔。[5]平心而論,初讀這節文字,是極容易讓人產生「突然冒出這篇鬼話」的感覺。從芳官剃頭到賈珍二妾蕩鞦韆時呼「野驢子」,在程高本裡,是刪得了無痕跡的。版本考證的成果已經證明,這節原有的文字被刪,實系高鶚或別的什麼人所為。但我們讀程高本時,卻不曾發生什麼疑問,一點不像蛛絲馬跡在在可尋、人們「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6]的秦可卿之死。事實是頑強的,我們被迫承認了它的合法地位。
劉夢溪說這正是曹雪芹「集中流露他的反滿思想的地方。」[7]儘管他的解釋尚未盡善,但眼光是客觀的、正確的。應該說,這節文字是相當露骨的。惜乎成見在胸,他的眼光不僅大不為人所受,而且人們還翻出《骨董瑣記》來,以證其妄!
《紅樓夢》是頑強的。它像夢魔一樣執拗地纏扭住我們,向我們索取合理的尊重,客觀的「體貼」。在這荒唐滑稽的戲笑背後,本是一把怎樣辛酸的眼淚,一番怎樣苦澀的滋味呵!
一 中華之患
興頭頭地親自到櫳翠庵下了「檻內人」的回帖後,無事忙的怡紅公子為什麼突然又想到要正旦芳官改妝的呢?這個先放下不談。改妝薙發而改名,看似信筆設辭,隨文敷衍,心無所用,情勢使然。但我們一路讀去,再一細想,就不可不謂其幻筆奇詭而用心良苦了:寶玉原本是蓄意在胸,一定要把芳官的男名取成「耶律雄奴」四個字才合「別緻」之意的呵!
他說: 「芳官之名不好,競改了男名才別緻」。男名可謂多矣,而他卻「別具腸胃」,偏生拈出「雄奴」二字來(先且不說漢族男人名「雄奴」已有三分「別緻」的腥膻之味,且「雄奴」之「奴」字直扣明季稱努爾哈赤為「奴酋」「奴賊」之「奴」)。繼而小廝而土番地「混扯」起來。扯到土番,於是,腸胃別具的寶玉又似乎很自然(?)地想到要取個番名。番名復亦可謂多矣,然又巧得很,別的他一概不取,一出口,便是大遼國姓「耶律」二字。結果是一個番姓加一個「漢名」,合二而一,名日「耶律雄奴」!這樣取名,著實古怪的。人們斥其為不倫不類,也算事出有因了。可是,如果真把這當作寶二爺窮極無聊、玩笑取樂的信口所至,那就大錯而特錯了,那就太辜負雪芹的一片苦心了。
說「雄奴」二音與匈奴相通,正是在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雄奴」二字,原本就是「匈奴」二字在心中作怪,只是不肯徑直講來,故意繞了一個圈子罷了。他一心裡要拖出「耶律」「匈奴」這兩個番名來是再明白不過的了,何嘗是個男名就算別緻的呢?!
賈寶玉為什麼要處心積慮地把「耶律匈奴」這怪裡怪氣、不倫不類的「男名」拉出來呢?說來雖近荒唐,細按卻深有趣味。在這不通大不通的字縫裡,我們將會看到那大出人意表之外的隱隱覆著的一篇對異族統治痛加討伐的檄文。
耶律、匈奴「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乍一聽,何其正大而堂皇,然而卻很有問題。
這兩種人曾為害中華,雖不算錯,但那「自堯舜時」卻不能不打一個大大的折扣。至於晉唐受兩種人害,我們不妨翻檢一下歷史,看看是否如寶玉之所言。
歷史的記載是明明白白的。「耶律」乃大遼國姓。「耶律」最開初作為遼的國姓出現於政治舞台,第一個以耶律為姓的、遼朝的第一個皇帝遼太祖耶律阿保機稱帝是在公元九一六年,而李唐王朝早在這十年之前,即公元九○七年,就已經名實俱亡了。史籍俱在,有案可稽。說耶律犯唐而且犯晉,無異於說仇十洲作《史湘雲春睡圖》,豈非荒天下之大唐,滑天下之大稽!博古通今,諳悉典故的賈寶玉卻全然不顧這些,睜著兩隻大眼睛講瞎話,楞說遼朝為害於唐甚而為害於晉更甚而「自堯舜時」便害我中華。撒這樣的笨謊來哄我們,本是很可笑的。然而更可笑的,是二百年來,我們竟不曾拆穿他的謊言!
誠然,耶律氏遼朝本是契丹後裔,契丹為害於唐,也有其事。但是,契丹終歸是契丹,耶律終歸是耶律,這是一清二楚的兩碼事。寶玉根本勿須忌言契丹,用耶律代指契丹是毫無意義的。
寶玉又何以不直言契丹犯唐呢?難道寶玉這個「管天下事」的「天下官」[8]的王法中甚至還有百代血緣連坐律?!我們不必指斥,也不必困惑,《紅樓夢》是慣用此種「石頭筆仗」[9]的。拆穿西洋鏡,真相即可大白。
以中華而言,耶律犯唐固說不通,然而,這「耶律」二字卻攪動了我們的思緒。
公元一○○四年,耶律氏第六代皇帝遼聖宗大破宋軍,駐軍澶淵,趙宋被迫求和。結果,宋家天子屈認遼承天後為叔母,每年向遼輸納白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史稱「澶淵之盟。」[10]這才對得上號了。追索至此,倒叫人禁不住為這不倫不類的「石頭筆仗」拍案叫絕。手揮五弦,目送飛鴻;避宋指唐,覆遼射金!真真是奇幻狡獪,莫以名之矣了。不是麼?比起編發為辮的完顏阿骨打來,耶律氏何以望其項背!請看:
公元一一二五年,金太宗天會三年,金兵白河敗宋。天會四年正月,宋徽宗退位逃跑,欽宗繼位求和,金提出割讓太原、中山、真定三鎮,派親王作人質,對金稱侄。[11]宋廷一律接受。八月,金太宗再度南犯;十二月,兵臨開封城下,欽宗投降。一一二七年四月,金兵擄徽、欽二帝北去,京中洗劫一空,北宋宣告滅亡,[12]此即「靖康之恥」。金兵隨之控弦策馬,長驅大進,幾至包舉海內。「提兵百萬西湖側,立馬吳山第一峰」[13],這勢吞中華的詩句,又使多少遺民痛抱亡國之恨、恥茹亡國之苦!南宋朝廷一竄而揚州,再竄而建康,旋而杭州而越州而明州而溫州,連求和也不許了[14]。可憐見天,中華大地競無中華正裔苟安之所!此後一再加害,狂騎所至,哀鴻瘖瘖;辮發所到,洗劫一空。莽莽中原,伏屍百萬,流血千里。「遺民淚盡胡塵裡」[15],正是這亡國之恨的寫照。華夏故國,浩劫臨頭,堯舜正裔,慘遭蹂躪。一段痛史,難以罄言!什麼叫「深受其害」,這才叫「深受其害」!
什麼男名別緻、什麼晉唐受害,項莊午劍,意在沛公。全是借端生發,鋒芒所向,不亦明乎。假正大堂皇之詞,操拐彎抹角之術,秉春秋刀斧之筆,隱反滿本旨於囫圇不解之中。含沙射影者,古來無有甚於此者矣!
耶律犯唐隱著女真犯華這一大篇血淚史,匈奴犯晉伺樣寄托著雪芹一腔悲悼民族的哀情。
劉淵的匈奴族「漢」國及諸少數民族是怎樣亂華為害的,劉淵何以兩攻洛陽俱敗,劉淵何以要白認作兩漢劉氏的外甥,又何以祭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為他的祖宗而不祭匈奴單于,靳准何以讓胡嵩把傳國璽攜歸東晉,何以高瞻不降慕容而慕容莫奈他何,以及永嘉南渡等等,[16]這些說明著那一整個時期中尖銳的民族對立、血腥的民族鬥爭以及漢人絕不甘受少數民族統治者的奴役和統治的歷史事件,它們是作為「匈奴」犯晉的潛台詞而存在的,它們更是作為《紅樓夢》反異族統治、反滿清意識的潛台詞而存在的。
二 緣遠之征
「拱手僥頭緣遠來降」,這確實是一幅使人愜意舒心的美不勝言的畫卷!但不幸得很,歷史的真相卻那樣無情地把這神話般的頌詞擊得粉碎!
努爾哈赤「遺軍十三副」起家,東西殺戮,南北馳突,把整個建州女真全搶到自己手中;而後,四出奪掠,征戰無休,打海西女真、破哈達、滅輝發、砍伐烏拉、鯨吞葉赫、暴取野人女真、強擄察哈爾、計襲撫順、佔領廣寧、用兵寧遠[17];繼而皇太極耀武德勝門、圍困大凌河、逞兇「宣」「大」、「偏蹂畿內」、踐踏冀魯、血刃松錦、牧馬莒州[18]……這入主燕京前的一連串的武功,是否在向我們證明,這都是別人自動的「拱手僥頭」從遠處跪到愛新覺羅氏面前,來向他們投降,表示自願的歸附、臣服呢?
如果說我們還可以不理會這些的話,那麼,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不理會甲申之變。
一六四四年,甲申——這個大明遺民血淚飲泣、永誌難忘的年份,這個遠在長白山林、黑龍江畔、早懷凱覦中原的野心、時在窺伺以求一逞的清人盼望日久的年份來到了。山海關打開了,一股兇惡的潮水、一股強弓硬弩堅甲鐵騎的潮水闖進來了,從遙遠的白山黑水那邊闖進了「天下第一關」,闖進了禁城,闖到了華北,闖過了黃河;這鐵蹄的潮水蕩平了兩淮,蕩平了江南,蕩平了湖廣,蕩平了滇黔……這就叫做「不用一千一戈」,別人心悅誠服的自動「緣遠來降!」
漢民族人民聽到的是:「攝政和碩睿親王多爾袞師至通州,……諭令薙發」[19],「若不劃一,終屬二心,不幾為異國之人乎?……自今佈告之後,……盡令薙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不隨本朝制度者,殺無赦。其衣帽裝束,……悉從本朝制度,不得違異。」[20]滅國之族看到的是: 「 令薙匠負擔遊行於市,見蓄髮者執而薙之。稍一抵抗,即殺而懸其頭於擔之竿上以示眾。」[21]嘉興之屠「時城中逃出者十二三,未及出者十七八,有削髮為僧,避干佛寺者,有自系獄,詭稱罪囚者,僅二百餘人,其餘盡行殺戮,血滿溝渠,屍積里巷,煙焰張天,結成赤雲,障蔽日月,數日不散。」[22]還有暴殄江陰、揚州十日、嘉定三屠[23]等等。這就叫做「皆天使其拱手僥頭」!
於那數千里之遙的白山黑水間,憑仗鐵弓悍馬殺奔而來,殺進別人的家園。那裡不曾拱手,便用強弩把那裡射殺;那裡不曾僥頭,便用鐵蹄把那裡踏平;那裡不肯投降,便把那裡浸入血泊!這就是食腥割膻箭袖深靴的大清帝國的立朝史。深害趙宋的金完顏阿骨打、海陵王求望如狂的未競之業,終於在他們後裔的手上實現了。
不要說清人立朝全靠緣遠去奪,就是全盛的康雍乾三代也不曾發生「緣遠來降」的奇跡。這就是歷史的真面目,也是《紅樓夢》的假話、反語所隱含的真意。只要我們不抱成見,就不難看到這一層並給予理解。
「如今四海賓服,八方寧靜,千載百載不用武備。」在這「稱功頌德」裡,我們聽到的,同樣是發自雪芹心頭的一聲冷笑。好一個「寧靜」,從平三藩到金川之役,仁宗、世宗、高宗,那一朝不動武備?更可笑那降「曠世恩典」於曹家的雍正,在辛亥(雍正九年)用兵中,剛愎黷武,一敗塗地。好一個「賓服」,莊氏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曾靜呂留良案、胡中藻詩鈔案……文字之獄,大案迭起,清王朝無一刻不處在對反清悼明的驚恐和鎮壓之中。
每個王朝都靠暴力、武備來維持自己的統治;而當一個落後民族對先進民族進行征服和統治時,這種野蠻的情形就必然表現得異常恐怖和血腥。全是稱頌,全是冷刺。《紅樓夢》在此用反語作武器,對這樣的征服和武備進行猛烈的攻擊,正是被奴役的民族本能的仇恨心理的自然流露,其民族色彩是鮮明的。不考慮《紅樓夢》的社會的時代的背景,孤立地看待這些詞語,一個心眼裡只盤算如何迴避曹雪芹和《紅樓夢》所處的時代存在的第一大不可調和的社會問題——民族矛盾,固執地把這些打著深刻的民族烙印的言論當作一般的對朝政不滿的言論來看待,這樣的態度是歷史唯物主義所萬萬不能同意的。
什麼時候不肯承認《紅樓夢》的反滿傾向,什麼時候,我們就只能對著對這節文字發楞發傻。明明是千山深處竄出的一隻野驢子,卻說成什麼「大舜」的「正裔」,就是乾隆皇帝也不曾這般厚臉皮的呀!明明是「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淫威之下含垢忍辱的亡國之民,卻講什麼「幸得咱們有福」,這與其說是惡作劇,不如說是點醒!寶玉回答芳官所用的那一副十足的刁滑的腔調,是發人深省的。我們且莫把寶玉的藏錐之語當作戲言、諛詞。在雪芹眼裡,以弓馬奪天下的滿族統治者,不過是一隻可憎可惡的野驢子,他哪有心腸讓寶玉誠心誠意的稱功頌德,又哪有心腸讓他去操習弓馬,擒拿反叛,進忠效力!他不過是在「尋趁」「野驢子」罷了。我們聽不出這弦外之音,那就連芳官也不如,那就太辜負雪芹苦心經營的這一番筆墨了。
劉夢溪說這是「反話正說」,[24]人們不肯同意。我們實在忍不住要問一句,在那戲笑失言也有殺身滅門之災的日子裡,到底要雪芹說出怎樣反滿的話來才肯承認他是反滿的呢?如果雪芹靈在,他一定也會喟然歎曰:「難道天公,還拑恨口,不許長吁一兩聲!」[25]
三 亡國之痛芳官在命令之下改妝剃髮,成了小土番兒。
柴桑《京師偶記》引葉子奇《草木子》云:「元朝北人,女使必得高麗,家童必得黑廝,不如此謂之不成仕宦。」今旗下貴家,必買牒達子小口,以多為勝,競相誇耀。男口至五十金,女口倍之。按所云「黑廝」,或即崑崙奴之類;所云「韃靼子」,乃指蒙古。[26]
昔日「女使必得高麗,家童必得黑廝」,何等威福尊榮,何等貴重排場!而今江山依舊,人事俱非,身陷旗下,為人「驅奴」[27],名喚「韃靼子」,讀來寧不令人鼻酸淚墮!倘若我是元人,柴桑之言,怎能不勾起我無限的身世之歎、亡國之恨;倘若我是韃靼子,我又怎能不銜恨而批「血淚盈腮」、「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28]之語!
「獻俘之種」、「賜為奴隸」,這閒閒道出的數語,細審之下,竟是字字帶血、句句含悲的啊!這土番,這韃靼子,這些淪為異族的奴隸的不幸的人們,他們不再有自己的家園,不再有自己的民族的尊嚴;他們徹底地失去了做人的資格,他們是供人驅使的奴隸!
莫以為這種可悲的不幸的命運只是降臨到土番的頭上,與漢人無關。《紅樓夢》給一副漢裝、儼然琴童的荳官改名道:
琴童書僮等名太熟,竟是上卄下豆字別緻(!),便喚作荳童」。
又一個「別緻」,誰說不是呢! 「荳童」者,「都同」也!滿清一朝,惟旗為尊,豈獨土番驅遣役使於旗人也哉!不僅如此,嘔心瀝血的《紅樓夢》還深恐世人不能於字縫間窺得所隱之意,又煞費苦心夾進葵官改名「大莫」之語,以點醒看官:勿作平常戲笑文字看,此中本有礙語,扣合其意,方可讀通。
冰冷無情的現實是,土番兒也罷,漢家兒也罷,作為被俘民族的奴隸,他們的命運是都相同的。這決不是什麼求深穿鑿附會之說,也決不是什麼「笨伯」猜「笨謎」[29]一類的俏皮話所可以推倒的。雪芹苦幹不能言,又苦於不忍不言;《紅樓夢》原本是繞著老大的圈子來講話的,我們怎麼可以徑直呆板的只看字面?付之以「隨手拈來,初無成意」[30]類不求確解之語,只會造成《紅樓夢》的不幸,不惟世人口聲萬不可服,即雪芹有靈,也定會淚流一鬥,濕地三尺於九泉之下。
雪芹筆下的土番兒、柴桑筆下的牒達子,家國皆破、身世飄零,這命運的「都同」,這可悲的一致性,當然不是偶合,它是當時的這同一社會現實的兩副寫照。野蠻的民族統治是現實的他們的不幸、他們的苦痛、他們的災難、他們的憾恨的根源。這沒有任何值得懷疑的地方。以韃靼子乃指蒙人,非指滿人,因而《紅樓夢》無反滿可言,我們不能不說,這樣的斷語下得實在太輕率、太不合理了。
曹家早投旗下,從龍入關,世受滿清恩獎;曹雪芹以旗人自認,不可目以漢人,故無民族認同感可言。這種看法,也是不對的。
我們不禁要問:在雪芹心中,有何國恩可言?在雪芹眼裡,從龍入關有何光彩可言?就雪芹而論,以旗人自視而視炎黃子孫為卑污,又有何尊嚴榮耀可言?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雪芹連血液也「滿化」了?難道「流在心裡的血,澎湃著中華的聲音」,對雪芹而言,不過是對牛彈琴,毫無意義可言?
我們不禁要問:耳聞目睹在殘酷野蠻的異族統治者淫威下含垢忍辱、苦苦掙扎的同胞所受的種種不幸,雪芹競天良盡泯,目為異物?
「博得虛名在,誰人識苦甘?」[31]把一個備歷苦痛艱辛,參透塵世萬境,在貧困淒涼中撰此一部超邁千古、永垂萬世的《石頭記》的雪芹,說成是饞舌回味煙雲繁華且垂涎八丈恨不一再的可憐蟲,說成是一個把包衣下賤的旗下奴才地位當作尊寵可居的下作黃子,這未免太過分了!要人們相信,撰此一部紅樓的偉人即是如此德操,這也太難太難了。讀《紅樓夢》,想見其為人,誰不感佩零涕!曹雪芹有無民族認同感,《紅樓夢》有無反滿傾向,在這個問題上,任何懸猜妄擬,都是荒謬的,不幸的。
不錯,曹家沐過皇恩,領過天眷,數次接駕,屢承美差,煊赫江南,榮顯一時。然而,主奴之分何曾一日不明,下賤之詞何曾一絕於耳,就是曹寅,那隱隱作痛的「家生」豢養之感,又何曾克絕於懷?!木然無情的現實是:曹家無論富貴尊榮到何種地步,也絲毫改變不了旗下奴才、供人驅使的卑末地位。這種命運,不是別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完全是由於滿族貴族統治和本民族的淪亡造成的。這一點,儘管我們現在的人常常看得很淡,但它卻時時刺痛著頭腦清醒的雪芹的心。下面,我們不妨把公認的雪芹的家史和《紅樓夢》的「閒筆」合看一下,史料說:
曹家先世在遼陽被俘,為旗下包衣下世衣,世僕;[32] 「扈從入關」[33](《辭海》釋「扈」:侍從,養馬的僕役。)
曹爾正於康熙三十六年因出征事掌管馬匹。[34]《紅樓夢》:
官員人等多有跟從外國獻俘之種,圖其不畏風霜,鞍馬便捷。」
「……賈府二宅皆有先人當年所獲之囚賜為奴隸,只不過令其飼養馬匹,皆不堪大用。」
筆者錄文至此,不覺煙雨殘荷,冷泉病鴻,悲氛滿紙。嗚呼,一篇亡國賦如子規啼血,寧不痛殺!哀哉傷哉,詎忍再讀!
面對這利刃錐心、嗚咽如聞的文字,我們還能說什麼呢?我們還能說「與反滿無涉」,是符合《紅樓夢》的實際的嗎?奴隸冒著風霜為主子賣命,即使他們才具出眾,也不受大用,而且還要被「喜怒不定」[35]的主子任意施為的作踐!民族淪喪的命運何其可悲!淪於異族的土番不過是曹家先世的寫照,不過是曹家含茹百年的未曾一吐的苦痛真情的寫照,也是曹雪芹在「數層障幕」之下「持民族主義甚摯」,「揭清之失」[36]的無可動搖的鐵證。緣遠來征的野驢子,成了「大舜之正裔」;魏武之子孫[37],成了異族作踐的土番,真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38]
四 薙發之恨
按《大金國志》:「 金俗編發垂肩,留顱後發,系以色絲。」前金後金本是一脈,故守其祖制,把薙發留辮奉為本民族的標記。這個標記和弓矢騎射具有同等緊要的意義。
甲申後,在頭髮上發生那樣血腥的風波,漢人是萬萬未曾料到的。不薙是不行的,因為滿人是征服者,漢人是被征服者;滿人是統治者,漢人是被統治者。「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39]這道理是十分透徹,毫不含糊的。在滿族統治者眼裡,漢人既是亡國滅種之族,便是作踐對象,還談什麼民族尊嚴;既是我清王朝的子民,就得按我的規矩,薙發留辮,服從統治,做順民,否則就是「二心」,就是反抗,就要「殺無赦」。這薙發之恨,就是漢人的民族恨。
薙發的實質,是強迫漢人從衣冠裝束到精神觀念都承認清王朝的統治,確立滿族貴族統治者對漢族的主奴關係,從而實行民族壓迫和民族奴役。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是漢人祖先的遺訓;曹操馬踐青苗,「割發代首」,唬得三軍不敢稍懈。只知束髮習慣的漢人,幾乎視頭髮為聖物。本來,清人入關就是異族殺來的「九犯中原」的浩劫再次重演,又何況還加上薙發易服這些恨事呢!民族的心理、精神、感情、習慣都使漢人無法接受「薙發」這道諭令。他們不惜一死進行抗爭,甚至一度迫使清廷在薙發上「悉聽其便」[40]。
面對強大而兇惡的滿族軍隊,漢人懷著薙發之恨展開的鬥爭是英勇悲壯,可歌可泣的。他們雖然在殘酷血腥的鎮壓中歸於失敗,但「反剃髮」鬥爭卻充分表現出漢族人民的反抗精神。
薙發,作為滿清的祖制,作為這民族統治、民族奴役特有的標識,同時作為順從歸降滿清的恥辱的標識,漢人抱著何等強烈的民族之恨!二百七十年裡,這薙發之恨的幽靈一直在苦痛呻吟、掙扎著的中華大地上徘徊、徜徉。
然而,我們可曾想到過,薙發,這對民族奴役表示順從的行為,在某種情形下,它的意義卻會發生完全的變化,變成和順從正相反對的逆抗、違異,變成「萬無可恕」的「違蔑」[41]滿清的「罪惡」,取得和它的對立面——「反剃髮」鬥爭性質完全相同的意義。人們會巧借這「拱手俛頭」的薙發來托寓自己滿腔的薙發之恨,它能讓我們從中聽到「反剃髮」的吶喊聲,讓我們摸到一顆「反剃髮」的猛士的強烈跳動的心。沒有,我們沒有、而且也無法想到這一切。曹雪芹的《紅樓夢》想到了,芳官違制薙發就是這樣性質的。
記得一個笑話說,有個僕人跟在主人坐驢後。主人煙袋落下了,他卻無事一般。後主人訓斥,並責其爾後凡見落物,即須拾起。後來,他竟連驢糞蛋也拾起,包得好好的送到主人手中。正像嚴令薙發,漢人卻偏反對一樣,清制明申國恤百日期內不許薙發,《紅樓夢》偏讓芳官違制。事情的顛倒,不過是薙發之恨這一強烈的民族感情從一個極端跳向另一個極端的曲折隱蔽的反映。俏皮的惡作劇!儘管和薙發、反薙發比起來,國恤禁薙和違制薙發在歷史上留下的痕跡幾近磨滅,但絲毫不影響《紅樓夢》和我們這樣提出問題和認識問題。
談到芳官薙發,有必要一提俞平伯的一篇考證文字。[42]俞先生對《紅樓夢》著作的起始年代所作的考證,是合當的。有趣的是,俞先生對與違制薙發大有關涉的老太妃喪葬所作的推測。俞先生把乾隆九年康熙貴人通嬪納喇氏之喪誤作書中太妃的本事,其故蓋出於對芳官違制的未曾留心。其實,「太妃」之喪及薙發諸相關文字,都是本乾隆十三年孝賢皇后的國恤及塞楞額、周學健違制獲咎而來的。就著俞先生的話說,「大約他寫作本書的時候,恰好滿清宮廷裡發生了和這話類似的大喪 (凡按:以及類似的違制薙發),就順便(凡按:不是順便,是「別具心胸」)寫入書中了。」[43]書中的事本為現實生活中真事所點醒、叫起,以寄托包衣下賤的亡國之痛、薙發之恨。不過,如泣如訴的薙發之恨,到了《紅樓夢》中給扮成了鼓唇搖舌、一戲一笑的「大花面」,叫人二百餘年來,竟認不得它的真相!
周學僆時官江南河南總督,塞楞額適署湖廣總督,都是封疆大吏,競因薙發區區小事命歸黃泉。在現在人看,是難免咋舌的。但在滿清,卻自然之至。凡對大清「祖宗定制」有所「違蔑」,便「萬無可恕」。滿清王朝在國恤禁薙上所作的文章,和他們在諭令薙發上所作的努力,實同出一心,是他們毫不馬虎地實行民族統治和民族奴役的意志的體現。原本是平平常常。什麼問題也沒有的頭髮,在野蠻的征服者手裡,卻弄出了種種可怖可駭的怪事!不僅生出了薙不薙關乎存亡的大麻煩,而且生出了什麼時候得薙、什麼時候斷斷乎不得薙都要留神,萬不可稍有閃失,否則也要生死莫測的大問題。掩卷細思,不是滿清的民族統治為害中華,哪裡會生出這許多的恨事!
說了這些,也許還是有人大不以為然。前不薙,後不薙,單在滿清祖制不許薙時而為之,我們倒要問問:這是為什麼?不是民族情緒作怪,只是一般的不滿朝政?一部紅樓夢無此一段,毫不減其份量,為何要在這民族統治標誌上冒險涉筆?這可是旗人自視者會有的舉動?用什麼樣的道理才能把這些問題講通呢?人們對《紅樓夢》的愛,豈止是「熱戀」,簡直到「狂戀」了。對這感情的真誠性,我們沒有絲毫的懷疑。只是這「珍重備至」的愛一旦落到成見的夢魘中,便會變得極可怕。這情形,在《姽嫿詞》中也時有所見。[44]
寶玉何以突然要芳官薙發易服,換句話說,《紅樓夢》何以不顧上下文氣的貫通,硬插進這節文字來呢?這個問題,現在,當然明白多了。在《紅樓夢》這非有不可的文字,還非擠在這兒不行呢!它和怡紅夜宴一樣,如果不是賈母王夫人等因老太妃薨「入朝隨班,按爵守制」[45],是鬧不成的。而且,它那戲劇性的滑稽味和壽怡紅的喜慶氣氛還是諧調的。所謂「突然」,只是我們讀者未解其意,覺得古怪罷了。既非雪芹無意而為,亦非才力不濟、經營乏術。守如處女,出如脫兔;於人無思不防處,冷丁振筆一書,豈非石頭慣用之筆耶!又哪能不讓毫無精神準備的我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呢?這不懂不解的「突然」感,倒像是《紅樓夢》在有意捉弄我們,它或者正追求這樣效果呢! 「突然」既不是列位看官的過錯,在《紅樓夢》委實又無可指摘。《紅樓夢》抓住「辮子」,巧設幻文,確是「費盡心力」了。
五 索隱之辯「目前,索隱派還是紅學研究領域的一股潛流,影響著紅學研究的科學性。」[46]僅此一句,足見今日紅壇索隱派之境遇。
我們公開聲明,本文對《紅樓夢》所做的工作,即是索隱。通過客觀的、符合《紅樓夢》實際的索解,索出「微詞曲筆」的《紅樓夢》在「荒唐言」中隱含的真事、真意,是本文的希望和宗旨。
從《紅樓夢考證》一直到今天,六十餘年來,人們用了各樣俏皮、尖刻的言詞(政治上的批判姑且不論)來指斥「索隱派」。如果只看這些指斥之詞,那所謂「索隱」竟比拿著石頭研究雞如何生出蛋的癡舉還要可笑;所謂「索隱派」實不過是天字第一號的傻瓜罷了。
事情真這樣麼?!
我們承認,蔡元培等人的索隱是失敗的。但我們仍要向今日紅壇高叫一聲:《紅樓夢》原本是有「隱」須索,有謎當猜,有覆可射,有味待解的!不承認這些是不行的!視「索隱」為旁門左道的觀點,必須堅決推倒!
《紅樓夢》有「隱」可索,這是絕對容不得我們有一絲一毫的理由來懷疑它半點的。「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47]這是《紅樓夢》全書開篇明白無誤、確切無疑地親口對我們講的。蔡元培被胡適之打倒了,難道《紅樓夢》也是打得倒的?
什麼叫「紅學研究的科學性」呢?縱使蔡元培、王夢阮、沈瓶庵、壽鵬飛等人的索隱文字統是屁話,一善全無,「《紅樓夢》無隱可索」便可以成立麼?對《紅樓夢》親口講的絕非「敷衍」的話置若罔聞,而僅據某些失敗的索隱把有隱可索的《紅樓夢》硬要說成「無隱可索」,連起碼的邏輯也不顧了,這能談得上「科學性」麼?我們當然不認為這種態度是無緣故的。但我們還要說,幸而又幸的是:這不是一場保衛民族生存的戰爭!假如是一場這樣的戰爭,因為某個將軍判斷失誤,吃了敗仗,我們在將他查辦問罪外,竟然宣佈一切抵抗都是妄舉,統統取消,這該是多麼可怕的不幸呵!我們會承認這裡面有什麼科學性麼?
否認了《紅樓夢》的有隱可索,那麼,「真事隱去」云云就只能是無聊文人的故作玄虛;而且,芳官剃髮改名野驢子、「一從二令三人木」[48],薛小妹新編懷古詩」[49]、高標見嫉,閨闈恨比長沙;直烈遭危,巾幗慘於羽野」[50]等等文字,將永遠令人莫名其妙。難道這倒加強了「紅學研究的科學性」?
《紅樓夢》有隱可索,這是千真萬確的,絕難動搖的客觀存在。問題在於,人們的索隱是否具有科學性,是否客觀,是否合於《紅樓夢》的實際?考證也是如此。該不該考證的問題是不存在的,但考證是否具有科學性的問題照樣存在。胡適考證到甲戌本為最早抄本[51],科學的考證證明了他的虛妄。如果竟有人據此將全部考證都否認,豈非讓人笑掉大牙!對《紅樓夢》做索隱,絕非是對著石頭研究雞如何生出蛋來。
不僅《紅樓夢》有隱可索,而且坦率地講,「索隱派」並非如人所言,一善全無。
雖然胡適找著《石頭記索隱》的破綻顯了一番身手,但就反滿意識而言,無論蔡元培「猜笨謎」也罷、搞「附會」也罷,《紅樓夢》到底有這一傾向,這卻不是我們可以賴賬得了的。好比猜謎語罷,因為別人是「笨伯」,是附會,牽強,穿鑿,便猜中了,也咬著牙死不肯認賬,是講不過去的。儘管可以討論他的方法,但「也只好算矇對了」[52]。至於蔡元培提出的《紅樓夢》乃「政治小說」[53],《石頭記索隱》的發表在紅學史上的推動意義,蔡胡論戰在紅學研究中的歷史地位,蔡元培在論戰中的積極作用,這一切,人們僅付之以俏皮、尖刻之詞,都大有商榷餘地。
我們再看幾段素隱派的文字:
(《紅樓夢》)「於其人其事,一念唯恐人不知,又一念唯恐人易知,於是故作離奇,好為狡猾,廣佈疑陣,多設閒文;俾閱者用心全注於女兒羅綺之中,不復暇顧及它事。作者乃敢乘人不覺,抽毫放膽,振筆一書、是又善用喧賓奪主法者,明修暗渡,非尋常文家之能事已也。」[55]
「兒女風流,閨惟纖瑣,大都皆假語之類。情節構造,人物升沉,大都皆真事之類。不求其真,無以見是書包孕之大;不玩其假,無以見是書結構之精。」
「看紅樓萬不可呆板……」[56]
「書中正寓夾寫,比賦兼行,大有手揮五弦目送飛鴻之妙。不善讀者,一落跡象,謂寶黛實有其人,榮寧實有其地,刻舟求劍,便不足與言《紅樓夢》。然全書行間字裡,亦自有其事其人,若一味談玄,謂百二十回,一切皆子虛寫有,亦甚非紅樓夢之真知已也。」[57]
「全書中詞曲詩文謎語,皆關合事實者為多。非漫然為諸兒女作代筆,亦非故為讖語,為假設之人卜身世也。」[58]
「不熟清初掌故,不可讀紅樓;不知當時大事,何能看得親切。」[59]
在含咀紅樓之餘,應該承認,這些話還是有一定道理,不能一把抹煞的。
認為《紅樓夢》是一個大謎語,這不是索隱派的獨家之見,考證派發此浩歎者何止一人!再把話說回來,這也切合著《紅樓夢》的實際的。「反科學」的帽子還不能不分眉毛鬍子朝他們頭上一把扣去。
提起這些,我們並不是說索隱派毫無過失,絕對正確;我們只是說,索隱派不是某些人譏誚的那樣,是天字第一號的傻瓜,是「大笨伯」,只供噴飯。就是這樣,恐怕還難免被人說是在替索隱派翻案。可以坦白地交代:該翻的案,還是要翻的。且人們也不應「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60]
人們批評索隱派怎樣主觀臆測,怎樣任意牽合,如何的不堪,如何的可笑。這樣態度,是有欠允當的。《紅樓夢》用筆狡獪,陷阱密佈,索隱派被「石頭瞞過」發生過失,並非什麼特別不該的罪過,人們不必求全苛責一至如是。考證派不也發生過種種「懸猜妄擬」的過失麼?實際上,索隱派和考證派一樣,很多過失是《紅樓夢》造成的,因為這天下古今中外第一大奇書,確實「奇」得出奇呵!有時候,它全然不顧歷史的事實和人們的常識,任意牽合、生拉硬扯的為我所用。這樣例子很多。如「老學士閒征《娩嫡詞》」中:「次年便有『黃巾』、赤眉,一千流賊餘黨復又烏合,搶掠山左一帶。」[61]這樣亂扯,真真令人「可奇可歎」之至了。黃巾為東漢末年之事,赤眉乃王莽新朝時人,相去幾近二百年,居然可以「烏合」成「一干」,去搶掠山左!這講得通麼?「如世上的流嘴滑舌之人,無風作有,信著伶口俐舌,長篇大論,胡扳亂扯,敷演出一篇話來。」[62]這在別的書,真叫作「不可思議,」而《紅樓夢》自誇說,「雖無稽考,卻都說得四座春風。雖有正言厲語之人,亦不得壓倒這一種風流去。」[63]
既任意牽合,又強詞奪理,《紅樓夢》常常這樣幹的。把這「胡扳亂扯」直板板地當作「胡扳亂扯」,以為就是「紅學研究的科學性」,這話怕不好說。索隱派不肯徑直呆板地去讀《紅樓夢》,總存著一個《紅樓夢》有微言大意的想頭在心裡,疑神疑鬼地養出一些任意牽合的文字來,這是逗人發笑的。不過,人們也想一下自家,沒有一個笑柄被人捏住的麼?說五十步笑百步,這話當然不好聽,然而,在「紅學研究的科學性」上出乖現眼,弄出笑話的只有素隱派一家,這樣講,符合事實麼?
總而言之,我們的看法是:一、在客觀上,《紅樓夢》是要求我們對它做些科學的索隱的,索隱之道不可偏廢;二、對待舊索隱和他們的索隱文字要客觀一些,要實事求是,具體分析,不應該鬚眉一把;三、紅學界應該打掉對索隱的成見,鼓勵科學的索隱,在紅學研究中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另外聲明一下:我們講反滿,止在說明《紅樓夢》中有反滿傾向是一個確定的事實,對《紅樓夢》不反滿的看法表示相反對的意見。我們並不認為《紅樓夢》的主題思想、全書的本旨是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