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在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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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評論

「紅樓夢」這部奇書,讀者們不論年齡大小、時代先後、地域差異、政治社會制度不同,讀後都會有不同的領悟。

一個讀者個體,他從小到老、從華南到華北、從小學到大學、從國內到海外、從大陸到台灣、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由於生活經驗的變換、知識面接觸的擴大,他每次再讀「紅樓」,也會「別有一番滋味」。

(一)

筆者幼讀紅樓,亦嘗為「焚稿」墮淚,為「問菊」看迷。它是青年人情竇初開時的愛情寶庫,也是學習古今文學的初階—論舊詩詞,則「盛唐」而後,「花間」之前,芹溪之作品亦足以亂真。論白話文,則胡適、魯迅亦難望其項背。老實說,在筆者這輩「五四」以後出生的「作家」,它對我們都是新舊文學習作的啟蒙教科書。

大學時代,在防空洞再細讀紅樓,筆者便覺得它在「文學」之外,實在也是一部社會史鉅著—是反映我們那個兩千年未嘗有基本變動的儒家宗法社會的綜合記錄。

食色性也。「寶黛之戀」,兩千年來,何代無之?而「金玉之緣」,因「父母之命」而「終成眷屬」—在筆者這一輩以上的老人,除了「私奔」之外,亦絕無他途可循。結兩千年婚姻制度之總賬,曹沾真是第一枝筆。

作為一個對社會科學剛才啟蒙的大學生,筆者在大學時代,便體察出「社會科學」上所揭出的「文化衝突」的概念,便是曹雪芹這位第一流天才服裝設計師,終使「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都變成「半截美人」的癥結所在。滿人天足,也可說痛恨「纏足」。康熙帝曾下詔禁止「纏足」,然終以入關不久,為使漢族臣民,休養生息,「不願擾民」而中止。

入關百年後,滿人已泰半漢化;入境從俗,一切從漢家制度,唯獨「纏足」一項,以其太痛苦、太野蠻,而終未接受。曹氏本漢家子而早入旗籍,從旗俗。入關恢復漢家舊儀,一切心悅誠服,獨對「纏足」一項,紅樓作者發生了心理上的「文化衝突」而無法處理。芹溪若使寶、黛、春、雲諸美,盡纏其足,豈非人間慘事?而雪芹述筆之初,「脂硯」以次讀者或男或女,幾全系滿人,對此慘事,何能接受?

反之,若使晴雯、芳官、鴛鴦、琥珀……在粉白黛綠之間,盡成「鳳陽」大腳婦人,豈不煞盡風景?因此最佳辦法,則唯有秉筆不書,馬虎了事。

芹溪為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而社會科學家,諸「夫子言之」、「概念化」(conceptualize)之,使吾心有慼慼焉!淺通之、深索之,始知鑽研「紅樓」,亦固有「社曾科學處理」之一道也。

大學中期,膽大心粗,不自藏拙,竟於史系學刊上撰寫萬言長文曰:「淺論我國腳藝術的流變」以申述之。大觀園中,諸姑娘、奶奶之「腳」,固均在詳細玩摩之列也。惜戰時印刷不易,拙文迄未流傳,終至遺失,迄今念之。

大學結業後,留學美國,亦嘗與愛好文藝之同學合組「白馬文藝社」自娛。斯時適亦僑居紐約之胡適之先生,曾戲呼之為「海外第三個中國文藝中心」。同仁每談紅樓,予亦屢提「社會科學處理之方法」(Socialscienceapproach),應為探索紅樓方式之一。「新紅學」之「考證派」,只是研究者之起步,為一「輔助科學」(auxiliaryscience)而非研究學術之終極目標也。其時海內「階級分析」之說正盛極一時。「階級分析」,亦「社會科學處理」之一重要方面也。偏好之,何傷大雅;罷黜百家,則托拉斯矣。

七十年代「文革」以後,海峽兩岸文禁頓解。前白馬社舊人周子策縱,竟能重集海外同好,醵資於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於八0年間召開「第一屆國際紅樓夢學術討論會」,而徵文及於下走。予因將數十年久積心頭之「社會科學處理方法」以治「紅學」之法螺,舉例再吹之。因撰拙文:「曹雪芹的文化衝突」,以就正於同文,時以限於篇章,書未盡意。

(二)

其實「文化衝突」一概念,於時興「社會科學」上並不只限於兩族(滿漢)之間也。文化衝突亦有古今之時限。新史學上有所謂以「現時觀念」(present-mindedness)處理古事物之大忌,亦即時代不同而引起觀念衝突之一種也—斯於「美學」則尤為顯而易見者。雪芹之撰「紅樓」於諸主角服飾之設計,此一「衝突」即彰明較著,而每為一般讀者,乃至為紅樓男女「繡像」之藝術家所忽略:

舉例以明之:

「紅樓」第三回,黛玉初見寶玉時,且看這位「衙內」所穿的衣服:    〔黛玉一看〕卻是位青年公子:頭上戴著束髮嵌寶紫金冠,齊眉勒著二龍戲珠金抹額,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紅箭袖,束著五彩絲攢花結長穗宮絛,外罩石青起花八團倭緞排穗褂,登著青緞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

寶玉這位貴公子這時所穿的是一套傳統中國,自唐及明的「古裝」。我國「古裝」,經過兩千年以上的不斷改進,在設計上對「美」的研究,加上絲綢製造業在發展中的配合,真可說是登峰造極。它對一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官僚大帝國中,上層社會中士女的打扮,真是美不勝收—和邊疆的少數民族相比,我們實在是太高級了、太美了。

古人所謂「上國衣冠」,所謂「滿朝朱紫」、「襟袖飄香」……「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都不是空吹的形容詞。它和「四夷」的服飾相比,那「上國衣冠」,確是太高雅了。後來滿族入主中原,原曾有「易服」之議,可惜「美學」終於敵不過統治者的「自尊心」,而使「馬蹄袖」、「豬尾巴」,把我們醜化了兩百多年。

所以我國「古裝」的設計,也確有其超越時代底「客觀的美」。時至民國,還有個酷愛古裝的留學生馬君武,歌頌它是:「百看不厭古時裝」。服裝設計師曹雪芹,他顯然與馬君武有同好,至使榮寧二府的主子,穿的幾乎(著重「幾乎」二字))都是「古裝」。賈寶玉這位貴公子初見表妹,便是個(夾雜少許胡服的)古裝公子—他底高雅華貴之像也被所有替他「造像」的畫家,從清末的板畫、石印到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彩畫。幾乎「造」出千篇一律的古裝之像。

其實賈公子原是曹沾筆下的「旗人」,他平時家居,頭上是吊著條辮子的。        且看上引同回,寶玉見過妹妹之後,遵祖母之命,去看過媽媽,回來時的穿著,便從「古裝」,變成「時裝」了。

〔黛玉見他〕一回再來時,已換了冠帶:頭上周圍一轉的短髮,都結成小辮,紅絲結束,共攢至頂中胎發,總編一根大辮,黑亮如漆,〔垂在腦後〕(此四字為筆者所加),從頂至梢,一串四顆大珠,用金八寶墜腳;身上穿著銀紅撒花半舊大襖;仍舊戴著項圈、寶玉、寄名鎖、護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綠撒花綾褲,錦邊彈墨襪,厚底大紅鞋;越顯得面如傅粉,唇若施脂;轉盼多情,語言若笑;天然一段風韻,全在眉梢;平生萬種情思,悉堆眼角……  

這一下,豈不糟糕?原來天下第一美男子,古今美女夢中的「白馬王子」,原來腦賣之後,還拖了一條,怪模怪樣的「豬尾巴」(pigtail),這成何事體?所以一切「繡像畫家」、「水彩畫家」—包括北京出版的英文版「紅樓插圖」和名家題詠的「紅樓月曆」,都辛亥革命起來,把美男子賈寶玉的「豬尾巴」剪掉了。你說寶玉因年輕,初見林妹妹時還拖條「辮子」,長大了就沒有了。那麼,讀者賢達,您就錯了。賈公子在「怡紅院」一天到晚,都拖著辮子呢!

不信且看第二十一回。那個小無賴,看到漂亮的表妹史湘雲剛梳完了頭,洗完了臉。他不但要使用湘雲用過的髒水,還要湘雲替他梳頭。那個爽快的丫頭湘雲不幹。

寶玉道:「橫豎我不出門,不過打幾根辮子就完了。」說看又千「妹妹」萬「妹妹」的央告。湘雲只得扶過他的頭來梳篦。原來寶玉在家並不戴冠,只將四圍短髮編成小瓣,往頂心發上歸了總。編一根大辮,紅絛結住。自發頂至辮梢,一路四顆珍珠,下面又有金墬腳兒。湘雲一面編著,一面說道:「這珠子只三顆了,這一顆不是了,我記得是一樣的,怎麼少了一顆?」寶玉道:「丟了一顆。」湘雲道:「必定是外頭去,掉下來,叫人揀去了,倒便宜了揀的了。」黛玉旁邊冷笑道:「也不知是真丟,也不知是給人鑲了什麼戴去了呢!」寶玉不答…… :

如此看來,寶二爺不但「不出門」時,在家中總拖看辮子—湘雲替他梳辮予,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出得園去,和一些小戲子、小相公胡來時,也拖看辮子,並把辮子上珍貴的飾物,偷偷地送人了。

賈寶玉拖辮子是肯定的了。問題是曹雪芹把他(她)們一切「古裝化」矣。為什麼卻捨不得把美男子寶二爺的「豬尾巴」割掉呢?須知雪芹雖愛「古裝」;他也愛他那十八世紀滿清極盛時期,高級社會裡的「時裝」,雖然這條「松花大辮子」的男人「時裝」,在我們有「現時觀念」作祟的讀者們看來是「七醜八怪」。但是縱在二十世紀初元,它還是「美」得很呢。請聽「我的朋友」李宗仁先生,剪辮子之前的回憶:

〔宣統元年,一九○九,廣西陸軍小學〕的制服全是呢料子,還有一套嗶嘰的。冬季則有呢大衣。每人每學期發兩雙皮鞋……當時我們的服飾是十分別緻的,學生多數拖著一條長辮子,卻穿著現代式的陸軍制服和皮鞋。今日回想起來,雖有不調和之感,但在那時覺得十分神氣美觀的。我們的留日返國的教官,以及少數得風氣之先的梧州籍同學,間或有將辮子剪去的;也有少數將後腦剃光或剪短,把前面頭髮編成辮子,再把辮子盤成一個餅,貼在頭頂上,然後戴上軍帽的。但他們在寢室內或操場上脫掉軍帽時,卻倍覺難看。(見「李宗仁回憶錄」第三章、第三節)

李宗仁在二十世紀初年,穿洋服、戴洋帽、上洋操,還覺得「豬尾巴」「十分神氣美觀」;我們底美學大師曹沾,在十八世紀中葉,不肯在美男子寶玉頭上「割愛」,是十分可以理解的。這條嵌珠大辮子,在十八世紀的曹雪芹看來,是其美無比呢。但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還要把我們底大眾\情人賈寶玉的頭上,加上一條「豬尾巴」,那就不成話了。所以我們底紅樓畫家諸同志,便全體動員,把賈公子的辮子割掉了。

(三)

綜上所述,不過舉一反三。蓋新興社會科學中諸「法則」與「概念」,極多均可引入作研討新紅學之新方向。佛洛依德之唯性論、馬列恩史之階級分析說、社會學、倫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研究中之種種成果,均可引為借鏡。

憶早年讀中國文學史如新興諸大家中之胡適、胡小石、胡雲翼等人以及專論傳統小說之周氏兄弟—樹人、作人—等等無不以「說部」為「明清文學」.之主流。

然唐詩、宋詞、元曲之後,何以異軍突起,「章同小說」頓成兩朝文學之中堅,時至清末,書目竟多至一千六百餘種,直如野火之撩原,一發不可收拾?諸文學史家則均瞠目不知所對。晚近諸大家粗通漢籍、論文海外,竟以兩朝顯學,比之歐西作品,直是糟粕之與珠玉,簡直不屑一顧,則尤為不可思議。

需知「戲曲」、「小說」,均為構成人類文明社會生活成份之一部,深受社會經濟「供需律」(Law of supply and demand)之支配。戲曲、小說,古已有之,然其「大眾\化」(Socializatio),則有待於現代都市化工商業社會(urbanization)之崛起。有都市化之工商業社會,始有小市民階級之壯大;有壯大之小市民階級,始有小市民精神文明之「需要」;有此小市民之「需要」,始有應運而生之「供應」。

「戲曲」「小說」之興起,必以「小市民」之「需要」為基礎—否則則只限於貴族之「梨園」、宮廷之「秘籍」(今日吾人於海外仍可欣賞鉅冊繪圖足本殿版「金瓶梅」即屬後者之一種)—無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戲曲、小說,便無大眾\化之可能。吾人熟讀歐洲史,固知此理,中外皆然也。

西歐中小城市之興起,約始於十五六世紀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後,小市民有此「精神食糧」之需要,西班牙空前名著之「唐吉訶德」始應運而生。唐吉訶德之前,西班牙非無小說也;唐吉訶德之後,西班牙更是作品備出,而「唐吉訶德」之所以一枝獨秀者,百年創作,沙裡淘金,千枝一秀之成果也。

十六世紀之初,西、葡兩國,中分天下,沿海城鎮領先都市化,而平民文學亦隨風而起,非偶然也。然西葡兩國,好景不長。後來居上則英吉利也、法蘭西也。無十八九世紀西歐之重商主義、工業革命,即無蓬勃之西歐說部文學,可斷言也。文學為時代之產品,所反映者為當世之社會生活與人民心態。故治西洋文學史者,如對西洋史學與西方社會之發展狀況,初不經心,而一味以文論文,則未有不緣木求魚者也。治中國文學史者,如對「中國社會發展史」毫無概念,只一味批卷子看文章,而臧否作者,則批者縱滿腹洋文,全盤西化,亦終不免八股習氣也。

(四)

我國社會經濟之都市,實始於南宋。殘趙雖偏安一隅,然其在工商業經濟上之成就則遠邁漢唐。其經濟中心則為運河南段、長江下游、太湖沿岸之三角地區。

蒙人入主,中原諸省備受荼毒,獨於維揚、蘇杭一帶,優渥有加,未遭嚴重損失,國史與私人記述,紀錄均詳。西人馬可孛羅亦親見之。

元去明來,江南遂為國家經濟首善之區,中小城鎮,俱已漸次都市化;手工業之蓬勃,古所未有。有此豐裕小市民之社會基礎,則大眾\化之戲曲、小說乃應運而生。暇時每讀明人筆記,事例萬端,此信念乃益堅信不移。

滿人南侵,雖經「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而江南在全國經濟上之領導地位,並未動搖;再經康熙六十年(一六六○—一七二二)與民休息的昇平之治,則十七八世紀間,我國江南手工業中小城鎮,與夫小市民階級之興起,可能為全球之冠—(更深入比較非關本題,故「可能」之)—有此小市民階級之基礎,「說部文學」始漸成氣候,「供需律」規範之也。斯時不但書賈之業大盛,與書賈血肉相關之職業批書人,與職業作家乃一時俱起,「市場經濟」使然也。

金聖歎(一六○八—一六六一)便是職業文學批評家之一代奇才,置金君於世界任何文學批評圈內,其才亦不多讓,金某如不中年被害,則渠在文學批評上之成就,當更不可限量。然何以十七世紀中期,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姑蘇能出一金聖歎,斯亦社會經濟發展之結果也。

聖歎死後之百餘年,歷經雍正、乾隆兩朝(一七二三—一七九五),正值西曆之十八世紀,亦清室之極盛時代,帝王與上層土大夫之沉緬於金石書畫、四庫典籍;而民間之沈迷於言情小說、悲喜戲曲,不特時人有記錄明文,吾人亦可於想像中得之。斯時江南出版業之盛極一時,毋庸贅言;小市民之愛好讀品,亦舉手可得,讀小說自是一時風氣。

曹雪芹祖孫三代寄居江南六十餘年(一六六三—一七二八),原是「南人」。富而有暇,平時聲色犬馬之外,群居終日,言不及義,而男女教育又均超人一等,其闔府上下,沈溺於時尚之小說,亦不難想像—大觀園中偷讀「傳奇」,即有證明。

再者,以創作「儒林外史」而馳名後世之吳敬梓(一七○一—一七五四),亦以皖人而寄居南京;「外史」十九即成書於南京。敬梓亦紈褲子而有才華,少年豪縱,不事生產,不求富貴,而以憤世疾俗,著書罵人為樂,結果雖非「淚盡」,然亦以中年貧病而死,頗類雪芹。

敬梓、雪芹,同時、同鄉—(雪芹南京人,說南京話,「紅樓夢」中辭例至多;敬梓安徽全椒人,寄居南京。全椒實南京之「郊區」也,口音相似。胡適每好說:我的安徽同鄉吳敬梓。)其實胡適的「徽州」土話,吳敬梓聽來,一句不懂也。而吳敬梓倒是曹雪芹的真正「同鄉」。)二人又有同好;性格狂狷、反抗,亦復相同。雙方均中年「食粥而死,也大同小異。可惜一南一北,正如莊周之與孟軻,兩位才人,終無一面之緣。然二人均以不求之名,而名垂後世。斯蓋當時知識份子,風氣使然。清末文人有評梅巧玲、梅蘭芳祖孫之言曰:「所操至賤,而享名獨優!」

著稗官野史,寫言情小說,在十八世紀的中國,雖非「至賤」,終非「高尚」職業。文人學士才人如曹雪芹、吳敬梓者,竟願破產為之,蓋從所好,而群眾\亦好之—亦如清末民初,京戲界之「票友」,爾自好之,台下好之者亦眾\也。

爬格子、寫文章的窮朋友,你爬出來,沒人看,你爬他作甚?爬出來,雖「賒酒食粥」,只要有人看,能膾炙人,自得其樂,也就顧不得許多了—這就是阿Q之所以為阿Q;曹雪芹、吳敬梓之所以為曹雪芹、吳敬梓罷。

(五)

前文已敘明,言情與社會小說古已有之,何獨盛於都市小資產階級興起之後歟?說來亦無啥深文大義。

蓋以耕耘為本的農業經濟大帝國之內,農民勞動力,為從事生產之最大資本。農村三月閒人少!抽出時間為富有勞動力之青年子弟,入學讀書是為最大之浪費。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農民來說,在生產勞動上,無此必要也。子弟三人,有一人入學,則損失三分之一之勞動力。在機器生產之前,農民一人之勞作,尚不足夠供應三五人之食用,胼手胝足,自顧之不暇,那得余資遣子弟上學讀書?

加以我國古代,啟蒙求學,非為生產之必需,而為謀求進學、中舉,陞官而發財也。然陞官財,豈可幸致?為此希望極微之彩票,而影響舉家衣食之犧牲,有實際生活體驗之農民不願為也。筆者近年返鄉,細訪農村,仍見有此反教育之現象,遑論千百年前!

以舉國務農之大帝國,偶有城鎮,包括其國都,均為文盲(麟集之農村市集而已,與現代經濟之都市化,在性質上則迥然有別矣。農民原亦有其精神文化之需要,此需要則由職業化之「講書人」、「講古人」、「說書人」—夏志清教授所謂之「說話人」(見夏著「中國古典小說導論」)以供給之。

「說書人」時亦有其「腳本」,書商間亦以此腳本,售諸少數市集讀書人以牟利。此但為少數有此需要者作有限度之供應,非今日市場經濟上之所謂通用商品

此種「說書人」之「腳本」,雖亦為「讀」書人所喜愛,然其撰寫體例與特色,則著重於「聽」眾\也。「聽眾」情緒之反應,為著作者最原始、最緊要之考慮,至於個體「讀者」之如何反應,則初不在編書者慎重考慮之列也。

以故當我國農業經濟逐步進入都市化了的工商業經濟時,小說作者之體例乃逐漸由著重「聽眾\」團體之反應,而轉向「讀者」個體之反應矣。

蓋都市社會與農業社會迥異。教育在純農業社會中為「浪費」;而教育在工商業社會中則為「必需」。小市民對「深文大義」之作品,在工作上無追求之必要;而小市民對「讀書識字」則為謀生求職之必需。既讀書識字矣,則工餘之暇,讀說部以自娛,民有所「需」、市有所「供」,則章回小說氾濫矣。

我國沿海城鎮之大規模都市化,始於「南京條約」後之五口通商。即有千麇集五口之小市民,章回小說氾濫至一千六百餘種,則亦是市場商品興旺之常情,不足怪矣。

以故我國傳統小說實始自顧慮聽眾\情緒之「聽的小說」始,而以顧慮個體讀者情緒反應的「看的小說」終。

為顧慮「聽眾\」團體之情緒,則「聽的小說」之佈局有時且有「說」有「唱」(提提精神,以免聽眾\打瞌睡),有高潮,有起伏,以便當眾收錢(洋人叫pass the hat,用帽子收錢),或暫時收場,下次請早。

但為個體「讀者」著眼的「看的小說」,則上述一切,皆可豁免,而重新設計佈局矣。而此設計佈局亦以千百萬「讀者」之興趣為依歸。若只顧「作者」雅興如敬梓、雪芹者,作者遂不免賒酒食粥矣。

可是在二者過渡期間的十八世紀的中國作者,他們往往都從「聽的小說」的舊傳統動筆,但斯時個體「讀者」已逐漸比「聽眾\」團體重要了,他們的筆鋒,乃逐漸過渡,走入現代小說之形式矣。

這一過渡期之名著以「儒林外史」開其端,而以「紅樓夢」定其型。經過「十年辛苦」撰寫的「紅樓夢」,前些回還有些傳統「聽的小說」的習氣,其後(包括高鶚的補綴)就完全是以「看的小說」,現代化的新姿態出現了。

所以我們敢說,「紅樓夢」實是我國小說走向現代化文學的第一部鉅著。她沒有受外界—尤其是「西方」作品的任何影響;其「格調」之高亦不在同時西方,乃至現代西方任何小說之下。豈非特作者曹沾,天才突出,花樣翻新,亦是傳統農業經濟之社會,逐漸向現代化工商業都市轉移之自然成果。曹氏,亦如百餘年後繼起之胡適、魯迅,是時代潮流沖激下之英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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