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紅學學術爭鳴述要(四)

20世紀紅學學術爭鳴述要(四)

20世紀紅學學術爭鳴述要(四)

紅樓評論

10.圍繞著版本和作者問題的一些論爭

歐陽建等人說脂批本《石頭記》是偽造的紅學公案前面已經予以述評。此外還有一些與版本、作者問題有關的爭論。首先是戴不凡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提出《紅樓夢》是「石兄」舊稿的論點而引起一場爭論。在戴不凡之前,台灣的潘重規和杜世傑就曾在他們的著作裡說曹雪芹只是《紅樓夢》的刪訂加工者,原作者應該是一個有遺民思想的人。不過這種觀點被目為索隱派,潘、杜的著作又不易被大陸的多數人所看到,所以反響不大。戴不凡發表《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北方論叢》1979年第1期),長達四萬字,則引起了廣泛的注意。戴不凡的文章提出:曹雪芹只是《紅樓夢》的「改作者」,原始作者是「石兄」,他寫的書原名《風月寶鑒》,曹雪芹是在這部舊稿的基礎上巧手新裁而改作成書的。他說:

「先是那個被稱為『石兄』、自稱為『石頭』的作者業已『編集在此』的一部『自敘』性質的小說,由後來易名為『情僧』的空空道人抄錄回來問世傳奇,他『改《石頭記》為《情僧錄》』;同時又被人題以《紅樓夢》、《風月寶鑒》等不同書名。到了第二階段才是曹雪芹在石兄舊稿基礎上『披閱十載,增刪五次』,改寫成《金陵十二釵》,即今天我們所說的《紅樓夢》。」(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紅樓夢〉研究》1979年第2期第3頁)

與此相聯繫,戴不凡認為「石兄」可能是曹寅的胞弟曹荃的第二個兒子曹竹村,雖然不肯定,卻又說:「就目前所能見到的材料來看,只能作出這樣的判斷」。(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紅樓夢〉研究》1979年第5期第19頁)他還提出一些「外證」和「內證」,外證主要是「可資懷疑的許多脂批」,即對一些脂批作了新的解釋,如對庚辰本第十三回末的一條脂批「讀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解釋為《紅樓夢》是作於乾隆壬午的「三十年前」。他還對有的脂批作「校補」以求符合自己的觀點。內證則是所謂「大量的吳語詞彙」、「雪芹將賈府從南京『搬家』到北京」、「時序倒流」、「『大寶玉』和『小寶玉』」等。

針對戴不凡的文章,《北方論叢》、《〈紅樓夢〉學刊》、《〈紅樓夢〉研究集刊》、《文藝研究》等刊 物連續發表了張錦池、吳世昌、周紹良、鄧遂夫、宋謀暘、薛瑞生、梅節等許多人的商榷文章近三十篇。對戴文所謂「外證」,反駁文章分析其解釋、「校補」的牽強附會。如甲戌本第一回賈雨村中秋詩旁脂批:「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傳詩之意。」戴不凡予以「校補」,成為:「余謂雪芹撰此書中(當漏:詩詞)亦為傳詩之意。」蔡義江反駁道:「戴文對這幾條脂批的校改,雖然不能成立,看來也出於不得已。否則,甲戌本上白紙紅字寫著『雪芹撰此書』,僅此五字,就足以把他數萬字的考證一筆勾銷。」(《脂評說〈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收入《〈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第277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對於所謂「內證」,反駁者則認為戴文把屬於文學創作中的一些現象作為否定曹雪芹作書的理由是不合適的。劉夢溪說:「戴不凡同志在《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一文中,把『時序倒流』和寶玉年齡問題作為否定曹雪芹著作權的兩大『內證』。我們通過上面的勾稽爬梳可以看出,《紅樓夢》中的時間、節令、氣候基本上是前後貫通、回次相繼的,雖有一些顛倒矛盾之處,但不影響敘事的總體時間性,不能得出『時序倒流』的結論,更不能說『這位偉大作家連時間觀念也沒有』。賈寶玉的年齡,前後基本上也是一致的,不存在什麼『大寶玉和小寶玉』。」(《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紅樓夢〉新論》第310頁)張碧波和鄒進先則在《〈紅樓夢〉舊稿為石兄所作說駁議》(《北方論叢》1979年第5期)中對所謂「石頭」是曹荃次子曹竹村的說法作了反駁。

《紅樓夢》開頭「此開卷第一回也」到「列位看官」之前的一段文字,究竟是誰寫的,歷來有不同看法。從胡適和俞平伯開始,都認為這段文字是脂硯齋或其它批書人寫的批語。吳世昌在《〈紅樓夢〉探源》裡提出一種觀點,說這段文字應該是脂硯齋保存下來的「棠村序文」,在《〈紅樓夢〉探源外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2月出版)裡又作了進一步申說。他這種觀點主要根據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段脂批:「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近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吳世昌說「睹新懷舊」的「新」是指「增刪五次」後的新稿,「舊」則是指「舊有《風月寶鑒》之書」,「因之」是指棠村寫的序文。過去對這條脂批的一般看法則認為「故仍因之」是指《風月寶鑒》這個書名。認同吳世昌這種新說的人很少。日本的伊籐漱平在1962年第八號《東京支那學報》上寫了一篇《關於〈紅樓夢〉第一回開頭部分的作者的疑問》,對吳世昌的觀點提出商榷,不贊成「棠村序文」的說法,仍然認為「列位看官」之前那段文字是脂硯齋寫的總評。吳世昌在1964年第十號《東京支那學報》上發表《論〈石頭記〉中的棠村序文——答伊籐漱平教授》予以辯駁,同期《東京支那學報》也刊登了伊籐漱平的答辯文章《〈紅樓夢〉第一回開頭部分的作者的疑問補訂——兼答吳世昌氏的反駁》。甲戌本的「凡例」問題,潘重規、馮其庸、趙崗、周策縱等人也發表過文章,有的認為五條凡例都出自脂硯齋之手,有的認為第五條是脂硯齋寫的,其它四條是後來書商寫的,這和對甲戌本是「早出」還是「晚出」的認定有關。說凡例是脂硯齋寫的認為甲戌本是最早的脂批本,說凡例是書商加的認為甲戌本是最晚的本子。

潘重規於1971年寫了《〈紅樓夢〉的發端》,刊登於香港《〈紅樓夢〉研究專刊》第九輯和《新亞書院學術年刊》第十三卷,通過分析甲戌本的卷首「凡例」,得出結論說《紅樓夢》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石頭所記」、「石頭便是作者」。曹雪芹只是改編人。這本來是他早已提出的觀點,這一次是從分析「凡例」的角度再論證。徐復觀寫了《由潘重規先生〈紅樓夢發端〉略論學問的研究態度》,以王世祿的筆名發表在香港《明報月刊》1971年11月第七十二期上。徐文說潘重規的治學態度和方法有問題,批評潘文引用材料斷章取義。潘重規沒有直接作答,而由香港中文大學《紅樓夢》研究小組的王立穎寫了一篇《誰「停留在猜謎的階段」?——答〈由潘重規先生紅樓夢的發端略論學問的研究態度〉一文的作者》,發表於《明報月刊》1972年第七十四期。徐復觀同意吳世昌、趙崗的觀點,認為甲戌本在時間上反而在其它脂批本之後,汪立穎與潘重規則認為甲戌本最早,前面的「凡例」出自曹雪芹、脂硯齋之前的石頭或未名某人之手。徐復觀又寫了《敬答中文大學〈紅樓夢〉研究小組成員汪立穎女士》。蔣鳳再寫了《吾師與真理》刊於《明報月刊》第七十七期反駁徐復觀。徐、汪、蔣的論戰涉及意氣成分很重,乃有趙崗的《紅學討論的幾點我見》、周策縱的《論〈紅樓夢〉研究的基本態度》發表於《明報月刊》第七十七期上,來進行調解。1974年9月潘重規出版《紅學六十年》,把徐復觀、汪立穎、趙崗、周策縱的文章附錄於書後,算是對這次論爭的一個立此存照。

對現存的十一個脂批本系統的《石頭記》本子,也有不同觀點的爭論。如對庚辰本,馮其庸寫了《論庚辰本》(上海文藝出版社1979年出版),應必誠寫了《論〈石頭記〉庚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出版),其觀點既有相同之處,也有相異之處。而王毓林寫了《論〈石頭記〉己卯本和庚辰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出版),在許多重要的結論上與馮其庸的觀點完全相反,如己卯本是不是庚辰本的底本,馮其庸說是,王毓林則說不是。後來在新版《論庚辰本》中,馮其庸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自己的觀點。

庚辰本中缺少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己卯本中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是抄配的,另外有些抄本則有這兩回,而文字又不完全相同。這兩回的真偽也就成了一個爭論問題。如周熙良寫有《〈紅樓夢〉第六十七回是偽作》(劉夢溪《紅學三十年論文選編》下編第203至210頁),宋浩慶在《〈紅樓夢〉第六十四、六十七回辨》(《〈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輯)中則認為這兩回不是偽作,認為庚辰本、己卯本缺這兩回是佚失的結果。也有的意見認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是作者在某次增刪中抽出改寫,因而使庚辰本、己卯本中少了這兩回。

1959年,南京的毛國瑤在靖應鵾家裡發現了一個《石頭記》抄本,和戚蓼生序本作了對照,把戚序本所沒有的一百五十條批語過錄下來,其中有的批語為各脂本所沒有。但這個抄本在1964年即已迷失,除了毛國瑤,誰也沒有見過。這就使靖藏本的真偽有了爭論,一些人說毛國瑤造假胡說,毛國瑤則辨誣。後來毛國瑤在《袁中郎集》中找到了一張殘頁,即所謂「夕葵書屋《石頭記》卷一」,內容是:

「夕葵書屋《石頭記》卷一

此是第一首標題詩。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芹為淚盡而逝,余常哭芹,淚亦待盡。每思覓青庚峰,再問石兄,奈不遇賴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後願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書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申八月淚筆。」

但這個「夕葵書屋《石頭記》」是否就是靖藏本《石頭記》?仍然是一個爭論不清的問題。後來又有靖家是否把這套《石頭記》托人捎給了俞平伯的疑問爭論,則有誤會和意氣糾紛的因素在內了。

11.有關《紅樓夢》的某些學理、觀點的論爭

1973年秋天,美國的余英時在香港中文大學的學術報告會上,以「《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為題作了演講,後來寫成《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兩篇論文,首先發表於《香港中文大學學報》1974年第2期,香港的《明報月刊》和台灣的《幼獅月刊》分別轉載。余英時批評「半個世紀以來的紅學其實是曹學」,認為紅學研究忽略了文學角度,並正面提出了「兩個世界」的論點。趙岡寫了《「假作真時真亦假」——〈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發表於《明報月刊》1976年6月號,對余英時的觀點提出商榷。趙岡稱余英時的理論為「理想世界論」,稱家史自傳說為根基的觀點為「盛衰論」,他不同意余英時對「紅學其實是曹學」的批評,認為「這樣做是得是失,現在下結論還略嫌太早一點」。趙岡認為,脂批中出現的「血淚」字眼,只有在作者把自己家族的歷史真實小說化的情況下才合榫,也只有寫自己的家族歷史,才會那樣感慨萬千,需要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如果只是寫一個虛構幻想的世界,那用不了十年的時間,而會像瓊瑤那樣,一年就可以寫一部。余英時寫了長達四萬字的《「眼前無路想回頭」——再論〈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兼答趙岡兄》,余英時認為:「我可以承認作者在個別人物和事件方面曾經取材於他的生活經驗,但是當他在寫作的過程中,他究竟是以真實的生活材料為『主』呢,還是以他自己虛構的創造意圖為『主』呢?毫無可疑的,這時他的材料必須為他的創意服務,是為創意的需要所驅遣。換句話說,許多真實材料在《紅樓夢》中都經過了一番虛構化然後才能派得上用場。……《紅樓夢》一書由於種種原因引起了我們的歷史考證的強烈興趣,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並且是相當必要的。但是曹雪芹寫《紅樓夢》決不是為了要保存他的家世盛衰的一段實錄。」劉夢溪評價說:「可以看出,余英時和趙岡所依據的紅學觀念,在取向上是不同的。所以余英時力駁趙岡的『還原』的說法,認為這根本行不通,『剔骨肉,還父母』的結果,只能流為穿鑿附會。」(《〈紅樓夢〉與百年中國》第390頁)周汝昌在九十年代初寫了《〈紅樓夢〉研究中的一大問題》(收入《〈紅樓夢〉的真故事》,華藝出版社1995年12月出版),對余英時的觀點提出了實質性的商榷意見。該文從「大觀園的『性質』」、「『大觀』的本義是什麼」、「沁芳——一把總鑰匙」、「十分現實,本是人間」、「盛衰聚散才是主題」、「『太虛幻境』是怎麼產生的」等幾個方面作了論證,得出的「結語」是:「綜上所述而觀,我不能不對所謂的『兩個世界』之說的可信性感到疑問重重。從這個論據前提而倡導的『紅學革命』,也並沒有真的從『文學創作』的角度理解《紅樓夢》。拿這種觀點來反對不同流派的紅學研究(歷史視角、文化層次),究竟有多大的實際功能與價值?竊以為是大可商榷的。」(《〈紅樓夢〉的真故事》第308頁)

1986年,美國的唐德剛寫了《海外讀紅樓》,提交哈爾濱國際《紅樓夢》學術研討會,又刊載於台北的《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和《傳記文學》。他認為文化衝突不僅限於《紅樓夢》中表現出的滿、漢文化,也有古今時限的區別,認為《紅樓夢》是中國小說走向現代化文學的一部巨著,「其格調之高亦不在同時西方,乃至現代西方小說之下」,因此在行文中提到「吾友夏志清教授熟讀洋書,以夷變夏,便以中國白話小說藝術低劣為可恥,並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適之明言暗喻,以稱頌西洋小說態度的嚴肅與技巧的優異」,批評「『五四』前後,我國傳統文明轉入西化的『過渡時代』,一般青年留學生,不論左右,均沉迷西學,失去自信、妄自菲薄的文化心態之延續——只是志清讀書滿箱,西學較為成熟,立論亦較當年浮薄少年,更為精湛,其言亦甚辯而已。」夏志清發表了《諫友篇——駁唐德剛〈海外讀紅樓〉》,刊載於台北的《聯合報》、《傳記文學》和美國的《世界日報》。全文分九節,對唐文的批評作說明和反駁,並流露出你批評我「西化」,你倒可能是「封建遺老」的意思。唐德剛寫了《紅樓遺禍——對夏志清「大字報」的答覆》,發表於《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對夏文作了激烈的反駁。到1986年10月,在一次宴會上,唐德剛與夏志清在紐約握手言和,這當然不等於他們學術觀點的衝突不存在了。

1981年7月24日周汝昌在《〈石頭記探佚〉序》中提出:「在紅學上,研究曹雪芹的身世,是為了表出真正的作者、時代、背景;研究《石頭記》的版本,是為了恢復作品的文字,或者說『文本』;而研究八十回以後的情節,則是為了顯示原著整體精神面貌的基本輪廓和脈絡,而研究脂硯齋,對三方面都有極大的必要性。在關鍵意義上講,只此四大支,夠得上真正的紅學。」(梁歸智《〈石頭記〉探佚》第2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5月第一版)1982年,周汝昌在《什麼是紅學》(《河北師範大學學報》1982年第3期)一文中再作申說,後來在《紅學的藝術,藝術的紅學》和《紅學辨義》(收入《獻芹集》)中也提出過類似的觀點。應必誠在《文藝報》(1984年第3期)上發表《也談什麼是紅學》,對周汝昌的觀點作了批評,應文說:「紅學有它的特殊性,但是,不能以此來否定對《紅樓夢》本身的思想藝術的研究。……把《紅樓夢》本身的研究排除在紅學之外,而排除了《紅樓夢》本身研究的『紅學』內部的分工,又搞得愈來愈細、專學林立,這樣一種拘於一隅,彼此孤立的做法,會取得怎樣的成效!」周汝昌寫了《「紅學」與「〈紅樓夢〉研究」的良好關係》(《文藝報》1984年第6期)一文作答辯,周文說應文所批評的「拘於一隅,彼此孤立的做法」「完全不是事實」,他提出「紅學」和「《紅樓夢》研究」是兩個既有關聯又有區分的概念。如果不作這種區分,把紅學一般化,就是「取消紅學——存其名而廢其實」。《文藝報》在刊登周汝昌的文章時,加了一個編者按語,表明贊同應必誠觀點的傾向,同時在1984年第8期又發表了趙齊平的《我看紅學》,對周汝昌的觀點再加批評。趙文說,凡是研究和《紅樓夢》有關問題的都屬於紅學,並認為不以研究作品本身為主,而「不斷由內線作戰轉到外線作戰」才是有關「紅學向何處去」的讓人憂慮的問題。此後也不斷有文章涉及「紅學」的定義問題,基本傾向大多是贊同應必誠、趙齊平而不贊同周汝昌的。其實周汝昌提出紅學「四大支」之說,強調的是「關鍵意義」,是有一定的具體針對性的,即當時普遍存在的不區分曹雪芹原著和後四十回續書而把一百二十回作為一個「整體」用「一般小說學」的路數來分析評論《紅樓夢》的思想和藝術的傾向,認為不把家史、版本、脂批、探佚研究搞深入就無法使文學研究真有進展,所以他要「嚴家法」,本意並不是要把思想和藝術研究劃到紅學的門坎之外。梁歸智在《紅學范型的意義》一文中說:「難道周汝昌連《紅樓夢》文本研究屬於紅學範疇這樣的常識都不懂?他又為什麼要寫那麼多文本?膍s的著作和文章呢?周汝昌強調『四大支』說,言下之意就已經把基礎性研究和文本研究分成兩大部分,無非是說紅學首先要在那四個最基礎最關鍵的分支學科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才能夠進一步在小說文本領域登堂入室。……駁論者們連周汝昌提出這一論點的真意何在本質何屬都沒有看懂弄清,卻以簡單可笑的形式邏輯推論方式說周汝昌把《紅樓夢》文本研究排除在紅學研究領域之外,並針對性地提出『紅學就是研究《紅樓夢》的學問』這種絕對『正確』但毫無意義的在形式邏輯上同語反覆的『命題』。」(1998年12月7日《人民政協報》,《簫劍集》第110頁。)

《山西大學學報》1998年第2期刊出三篇紅學論爭文章,依次是陳維昭《「紅學探佚學」與結構論》、梁歸智《關於「紅學探佚學與結構論」的對話》、周汝昌《探佚與結構兩學科》。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1998年第7期將三篇文章全部轉載。陳維昭對他所理解的「紅學探佚學」作了全面的評論,第一部分針對梁歸智的《〈石頭記〉探佚》,第二部分針對周汝昌堅持的曹雪芹原著《紅樓夢》結構具有「大對稱」章法的觀點,第三部分針對美國的浦安迪關於紅學的某些說法,第四部分針對王國華的《太極〈紅樓夢〉》。陳文的中心論點是:「?j對稱」並非曹雪芹原著結構的真實,而是探佚研究者為了使「探佚在操作上達到理想狀態」而主觀臆定的,因而「與索隱紅學殊途同歸」,「探佚善破善善立,由於其結論的或然性,它所謂還本來面目便僅僅成為一種理想」,並說「周先生認為可以『顯示原著整體精神面貌的基本輪廓和脈絡』。這話說得比較含糊,如果說是顯示原著中情節和人物命運的基本輪廓,那就比較明確。如果是要顯示原著『整體精神面貌的……』,則它的結果將涉及一些『遺形取神』、『得魚忘筌』的,包括理解、解釋內涵的探佚,這樣的探佚就很難有具體的限制。」(《山西大學學報》1998年第2期第1—7頁)梁歸智答辯說:「探佚的具體操作固然是『顯示原著中情節和人物命運的基本輪廓和脈絡』,但這種『顯示』並不是探佚的最終目的,它的終極目的必然是通過情節和人物命運的探討以『顯示原著整體精神面貌的基本輪廓和脈絡』,這也就是『悲劇性質、價值觀念』等『形而上』層面的『清醒的認識』。如果僅僅止步於『形』和『筌』而不『取神』和『得魚』,那探佚倒會真正墮落到『索隱』的泥潭中不能自拔。」「關於『大對稱』,陳文的駁議方法是採取形式邏輯的推導。這是陳文的力量所在,但也是其弱點所在。……探佚是科學與藝術、抽像思維與形象思維、靈感思維的交匯。因此,僅立足於?峖?瓡隤?實證』立場來批評探佚往往是相當隔膜的。」梁歸智又正面提出:「由此引申出一個值得思考的『邏輯』與『悟性』、『科學理性』與『藝術感覺』在紅學研究中的張力問題。……紅學界的一個大問題是大多數研究者缺少藝術感悟力和深邃的思考力,因而不能進入《紅樓夢》的思想和藝術堂奧,不能與曹雪芹的心靈作深層的對談,也就是不『解其中味』。因此仴犌珛漲阪Z碩果纍纍,『意義』研究卻滯後不前。」(《簫劍集》第73頁)周汝昌的文章則比較短,舉了幾個具體例證說明「對稱」的章法是客觀地存在於《紅樓夢》中的,陳文的批評不符合實際。

《〈紅樓夢〉學刊》1999年第3輯刊出陳維昭的《關於「紅學探佚學」的邏輯與感悟問題——與梁歸智先生、周汝昌先生商榷》。陳文說他要對「我的理論背景」「作一點補充」,接著就以「早期維特根斯坦」的理論作根據,對梁歸智的觀點作進一步駁辯,其核心論點是:紅學應該分成「事實還原」和「意義銓釋」兩個領域,「『紅學』的兩個世界是如此涇渭分明。在這兩個世界之間,任何方法、宗旨、價值取向上的錯置、替換、互借,都只能陷於謬誤的深淵。」(《〈紅樓夢〉學刊》1999年第3輯第73頁)他論證說,俞平伯、周汝昌等老紅學家,以及梁歸智和王瑞兵合 寫的《〈紅樓夢〉精神結構說》(《〈紅樓夢〉學刊1999年第1輯》),都是混淆了紅學的「兩個領域」的界限,「中國傳統史學中的『實錄』概念、周汝昌先生所理解、所界定的『自傳』概念(見其《〈紅樓夢〉與中華文化》一書)、梁王之文所提出的『還原《紅樓夢》的精神結構』的觀點,都可以視為在意義銓釋領域中運用實證邏輯的旨趣、方法、範疇的典型個案。」(《〈紅樓夢〉學刊》1999年第3輯第74頁)

《〈紅樓夢〉學刊》2000年第1輯又刊出梁歸智的《涇渭分明與負陰抱陽——也談「紅學探佚學」的邏輯與感悟問題》,對陳維昭的文章作出回應。梁文首先評述了西方分析哲學的優點和缺陷,然後指出:「陳維昭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卻把本身有嚴重缺陷的早期維特根斯坦的理論當作萬無一失的可以『依據』的『理論前提』,……陳先生太著意於考證與義理、事實還原與意義銓釋的『兩個世界』之『涇渭分明』,卻無視了這『兩個世界』也是『負陰抱陽』的。……這其實正是現代西方所謂『接受美學』中偏執一派將『接受』絕對化的片面性流弊。」(《〈紅樓夢〉學刊》2000 年第1輯第135——136頁)梁文對陳文中每一個具體的論點論據都作了針鋒相對的答辯,最後說:「學術爭鳴之事,還從來沒有見過誰被誰『說服』了而分出『勝負』的先例。把彼此的意見說出來,使大家從爭鳴中得到一些啟發,這已經足夠了。 我想也沒有必要『再戰幾個回合』——雖然那倒可能有望成為『紅學史上的第X次大爭論』。誰是誰非,誰勝誰負,這不是一件『事實還原領域』的事,而是一件『意義銓釋領域』的事,還是委諸『天下』與『後世』去『見仁見智』吧。」(《〈紅樓夢〉學刊》2000年第1輯第143頁)

對紅學發展歷史的回顧與評價,不同學者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形成論點的歧異。比較有代表性的如郭豫適的《〈紅樓夢〉研究小史稿》及《續編》(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年1月、1981年8月出版),韓進廉的《紅學史稿》(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出版),劉夢溪寫的《紅學三十年》(《文藝研究》1980年第3期)及《〈紅樓夢〉與百年中國》(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胡明寫的《「紅學」四十年》(《文學評論》1989年第1期),既代表了不同學術派別的不同學術立場,也涉及對建國五十年來政治文化思想路線得失的不同評估,在前面的章節裡已經有所述評。1995年第4期《北京大學學報》發表了周汝昌寫的《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又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這篇長文分「所謂『舊紅學』與『新紅學』」、「歷史根源」、「『新紅學』的科學性」、「『新紅學』的不足之處」、「王國維與陳蛻」、「魯迅大師」、「艱難的推進」、「紅學的悲劇性」、「一點展望」等共九節。文章的核心觀點是認為:「『新紅學』的最大不足之處就是僅僅陷(限)於歷史考據,而未能向文化層次的研索方向邁往直前,竿頭進步。」「魯迅對《紅樓夢》的識解之高明遠過當時流輩,我素來以為,這才是夠得上『學』的學者的真知灼見,亦即方能稱為『紅學』的早期模範和圭臬。」「紅學在我國學術史上是一門特殊的學科,它本身獨特性甚強,卻又很容易被當作一般對像對待。它的文化內涵極豐富,文化品位極崇高,所以需要我國的文學、史學、哲學、美學、科學等多方面的第一流學者通力協作,方能勝任愉快,展現光輝;而那些第一流學者們各有自己的理想事業,如何能以『一部小說』來作為他們的研究目標?於是『紅學』遂落於低層次的人士之手。……以上二端,乃是『紅學』悲劇性的最關鍵的矛盾因素,至少在歷史現階段,其情勢實在如是,諱言與美化,是有害無益的。」(《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1995年第4期第43—45頁)不同意周汝昌觀點的文章也發表了一些,其中以賈穗的《一篇貶人揚己的歪曲歷史之作——駁議周汝昌先生的〈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紅樓夢〉學刊》1996年第4輯)最具有代表性,而嚴中又寫了五篇對賈文的反駁文章(收入嚴中《紅樓續話》,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8年11月出版),維護周汝昌的觀點,梁歸智的《〈紅樓夢〉研究的意義——世紀之交檢討紅學》(《山西大學學報》1997年第1期)也在一定程度上呼應了周汝昌的論點。

九十年代後期,在一小部分紅學研究者中有關《紅樓夢》是否「二稿合成」的討論。主張「二稿合成」最主要的代表者是杜春耕,他在中國農工民主黨的內部刊物等處發表了一系列文章論述他的觀點,即《紅樓夢》是由一部叫《風月寶鑒》和一部叫《石頭記》的兩部書合成的,其論證方法則是舉出前八十回書中的一些情節和人物的具體描寫,然後分析說它們彼此是有矛盾的,可見是兩部書「合成」的。這實際在某種程度上又接續了戴不凡曾經說過的話題。杜景華在《新世紀紅學》一文中評述說:「首先,『二書合成』說確實提出了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問題,對《紅樓夢》書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也確實做出了較為合理的解釋。因此,曾經有許多人認同或支持此說,筆者也曾是支持者之一。然而,如果沿著此路深入下去,就會發現許多無法自圓其說之處。……其實對於藝術的想像的東西用科學的邏輯去解釋也有些膠柱鼓瑟,……他們不知道創作不是一個物理學過程,而是一個完整的藝術構思過程。……在這次創作過程中,無論曹雪芹舊有的《風月寶鑒》或者是從別人那裡拿來的《石頭記》都不再存在了。它們對於創作《紅樓夢》這部經典小說的曹雪芹來說,都不再是《紅樓夢》的前身,而只成為他重新創作的素材。於是,《風月寶鑒》和《石頭記》成為小說《紅樓夢》的兩個素材來源,它們不應該再稱為『拼合』成一部新小說的原來的書稿。如果曹雪芹創作《紅樓夢》僅僅是一個把原來的兩部書稿『拼合』的過程,那麼《紅樓夢》可能成為一本不大好讀的書,而不可能是一部偉大的作品。」(《〈紅樓夢〉學刊》2000年第2輯第27——32頁)

此外還發生過一些具體問題的論爭。

1924年4月14日北京的《益世報》發表署名芙萍的《〈紅樓夢〉腳的研究》,文章認為曹雪芹在《紅樓夢》中對女性的腳沒有具體描寫,到底是天足還是纏足很不明確。他分析了一些情節,得出的結論是:曹雪芹在女性腳的描寫上有意「將真事隱去」,金陵十二釵既然來自金陵,應該是小腳,但這與作者「滿洲旗人非」的身份不合,所以採取迴避態度。這也是《紅樓夢》在寫作方法上講究「影子」、「假作真時真亦假」的一種體現。1924年5月29日《益世報》發表了張笑俠的《讀〈紅樓夢腳的研究〉以後》,對芙萍的文章提出商榷意見,認為《紅樓夢》中的女性是大腳,舉出的例證是第二十二回林黛玉站著讀《西廂記》一氣看完十六出,第二十五回王熙鳳受魘魔法之厄時手持鋼刀「砍進園來」,第二十七回寶釵撲蝶時「躡手躡腳的」以及唱戲的十二個女孩子等,都是大腳而非纏足才可能有的情形。1925年6月29日、30日和7月1日的《益世報》又發表了張笑俠的《〈紅樓夢〉的腳有了鐵證》,說第三十二回花襲人煩史湘雲給寶玉做鞋的情節可證明襲人和寶玉的腳差不多大,可見沒有纏足,以及一個叫陳夢陶的旗人告訴他第四十九回中提到的「羊皮小靴」、「鹿皮小靴」都是旗人女性穿的。此後《新民報日刊》、《全民週報》都有爭鳴文章發表,到四十年代還有文章繼續討論這個問題。美國的唐德剛在1980年向第一屆國際《紅樓夢》研討會提交了一篇論文《曹雪芹的文化衝突》(《首屆國際〈紅樓夢〉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3年出版),又論到《紅樓夢》中眾女兒的腳是大腳還是小腳,認為曹雪芹有意迴避這個問題,因為這實際上是一個滿族和漢族的文化衝突問題。《〈紅樓夢〉學刊》1993年第4輯又發表了仇曾升《「紅樓」婦女隱「足」談》,對這一問題作了具體探討,認為曹雪芹對「婦女之『足』多隱而不敘」,乃「隱清代又顯清代」,「正面為『兒女筆墨』,反面卻『唐突朝廷』」。

還有對曹雪芹「旗籍」的爭論。胡適在《〈紅樓夢〉考證》中提出曹雪芹是「漢軍正白旗人」,所據是《四庫提要》、《清史列傳》、《清史稿》、《八旗文經》等。但周汝昌經過考證,提出曹家是「滿洲旗人」,「曹家上世雖是漢人,但一歸旗就是滿洲包衣旗,根本就不是漢軍旗」。(《〈紅樓夢〉新證》第128頁,棠棣出版社1953年9月出版。)馮其庸則在《五慶堂重修遼東曹氏宗譜考略》(劉夢溪《紅學三十年論文選編》上卷)中認為,曹家原本是歸附後金的明朝軍官,在天命、天聰時屬於漢軍旗,後來才歸入滿洲正白旗。李華、朱南銑也有文章發表,提出另外的觀點(《〈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1輯)。另一篇有代表性的文章是張書才的《曹雪芹旗籍考辨》(《〈紅樓夢〉學刊》1982年第3輯),認為曹家不僅先世是漢人,而且在被虜入旗並輾轉成為皇室家奴之後,仍然被編在包衣漢軍佐領之下,屬於正白旗包衣漢軍旗籍,一般稱為內務府漢軍旗人,簡稱內漢軍。滿清入關後的八旗制度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史學界也有種種爭議,關於曹雪芹的旗籍問題當然也不可能一錘定音。

《紅樓夢》故事原型的發生地點問題,俞平伯在《〈紅樓夢〉辨》中最先提出,基本傾向是書中所寫發生在北京,但也有南京的背景。劉大傑在《〈紅樓夢〉的地點問題》(《晨報》「藝林旬刊」第2號,1925年2月20日出版)中說《紅樓夢》故事發生的地點應該是陝西長安,因為書中幾次提到「長安」的字眼。李玄伯在《〈紅樓夢〉的地點問題》(《猛進》第8期,1925年4月20日出版)中反駁了劉文的觀點,李文說:「長安兩字常為文人所用,已變成京師之意。文章內或欲模古或避重複,每稱京師而曰長安。」劉大傑又發表《再說〈紅樓夢〉的地點問題》(《晨報副刊》第104期,1925年5月11日出版)作了答辯,李玄伯再於《猛進》(1925年5月22日)發表《再論〈紅樓夢〉及其地點》繼續答辯。劉大傑最後又寫了《〈紅樓夢〉裡的重要問題的討論及其藝術上的批評》(《晨報七週年紀念增刊》,1925年12月1日出版),仍然堅持長安之說,並把文章送給胡適看,但胡適明確表示不能贊同劉文的觀點。劉大傑又寫信給俞平伯,俞平伯同樣不表贊同。後來甲戌本《石頭記》抄本出現,其中的「凡例」說:「書中凡寫長安,在文人筆墨之間,則從古之稱。凡愚夫婦兒女子家常口角,則曰中京,是不欲著跡於方向?]、」這就給這場爭論畫了句號。不過六十年代又曾有「京華何處大觀園」的討論,追索《紅樓夢》中的榮國府和大觀園是否有真實的原型。這種討論延續下來,也有專著出現,周冠華寫的《大觀園就是自怡園》(台北市漢文書店1974年出版)、周汝昌寫的《恭王府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6月出版)和《恭王府與〈紅樓夢〉》(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1月出版)、顧平旦編的《大觀園》(文化藝術出版社1981年10月出版)等都是代表性著作。

1961年沈從文與周汝昌爭議《紅樓夢》第四十一回中寫到的ban[分瓜]瓟斝與點犀qiao[喬/皿],是一次專業性較強的學術討論。1957年出版的《紅樓夢》(人民文學出版社)在註解難詞時,將「斝」 解釋成古人用的大酒杯,ban和瓟是瓜類的名稱,因而ban瓟斝就是形狀像瓜的酒杯, qiao則解釋成古人用的碗一類器皿,「點犀」是用典,即李商隱的詩句「心有靈犀一點通」。沈從文在1961年8月6日《光明日報》發表《「ban瓟斝」和「點犀qiao」——關於〈紅樓夢〉註釋一點商榷》,對人文版《紅樓夢》的註釋提出不同意見。他說從明代以來,在南方的士紳階層中喜歡用葫蘆或編竹絲再加漆的器皿作喝茶飲酒用品,有時還要在上面仿古代銅玉器物做成各種花紋圖樣。斝應該是「用瓟瓜仿作斝形」,而非如人文版《紅樓夢》註解中「這個斝類杯近似瓜類形狀」。沈從文還認為,曹雪芹是用這個器皿暗喻妙玉為人做作、矯情,因為俗語有「假不假?班包假。真不真?肉挨心」的說法,所以瓟斝可能是「班包假」的諧音。而點犀qiao則是宋明以來貴族用犀牛角做的飲酒器皿,其足較高,中間有白線直透角頂。在藝術手法上是用會意,象徵妙玉「透底假」,與前面的諧音相映成趣。沈從文說:「重點主要在寫妙玉為人,通過一些事件,見出聰敏、好潔、喜風雅,然而其實是有些做作、勢利、虛假,因之清潔風雅多是表面上的,作者筆意雙關,言約而意深,甚至於兩件器物取名,也不離開這個主題,前者是諧音,後者卻是會意。也可說並非真有其物,可又並不是胡亂湊和。」周汝昌於1961年10月22日《光明日報》發表《也談「ban瓟斝」和「點犀qiao」》,表示贊同沈從文說曹雪芹描寫這些古怪器皿不局限於字面意義,但不同意說妙玉「凡事皆假」,因為第五回隱喻妙玉的《世難容》曲子並沒有譏諷口吻,而是充滿了悲憫同情,是後四十回續書把妙玉的形象歪曲了。周汝昌認為:「我以為?A特筆寫出給釵、黛二人使用的這兩隻怪杯,其寓意似乎不好全都推之於妙玉自己一人,還應該從釵、黛二人身上著眼,才不失作者原意。」具體的說,薛寶釵的性情「罕言寡語,人謂藏愚;安分從時,自雲守拙」,所以是「班包假」,故讓她用ban瓟斝。而「點犀qiao」,周汝昌根據庚辰本和戚序本《石頭記》上的異文作「杏犀qiao,認為是象徵林黛玉「性蹊蹺」,因為黛玉有多疑、小性兒的性格特點。周汝昌還認為,ban瓟斝應該是古匏器,而非明清時代的葫蘆器,「qiao」也不是「高足器」,因為書中說「那一隻形似缽而小」,缽不可能有高足。沈從文又在1961年11月12日《光明日報》發表《「杏犀qiao」質疑》,堅持瓟斝是明清器皿,不是古代的匏器,他說他對古匏器和明清仿斝瓟器都「過手過」,「說的大致不會錯」。他認為「杏犀」的說法靠不住,因為「就我所知,談犀角事諸書,實均無此名色。」至於「qiao」,他認為還是高足器皿,因為「一、事實上只有這種高足犀角飲器,可還從未見有形似缽而小的犀角飲器。談談犀角杯品種還是不為白費。二、從字義說,高足銅鼎為『qiao[足喬]鼎』,高腳木馬為『高qiao[足喬]』,橋字本身也和隆聳不可分。以類例言,還是高足器皿為合。」

在七十年代傳出毛澤東1964年8月18日在北戴河與幾個哲學工作者的一次談話中說到《紅樓夢》的第四回是全書的總綱,護官符是其核心(邊彥軍《毛澤東論〈紅樓夢〉》,《〈紅樓夢〉學刊》1993年第4輯第28頁)。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出現了為這種觀點作闡釋的文章,如袁宏昌《〈紅樓夢〉第四回是全書總綱》(1973年12月13日《大眾日報》),其中說:「總之,《紅樓夢》中的故事情節都和第四回發生著這樣或那樣的關聯,書中描寫的大大小小的矛盾鬥爭,幾乎都可以從『護官符』上所描寫的四大家族的豪I和權勢得到解釋和說明。」 到了八十年代,政治上「撥亂反正」,對這種觀點也出現了不贊成的聲音,因而圍繞著《紅樓夢》的「總綱」、「主線」等問題發表了不少文章,也形成了不同觀點的爭論。比較有代表性的文章如李春祥《〈紅樓夢〉的主線和主題》(《開封師範學院學報》1979年第1期)、張錦池《也談〈紅樓夢〉的主線》(《〈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輯)、黃立新《寶黛愛情故事應是〈紅樓夢〉的主線》(《〈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4輯)、沈天祐《〈紅樓夢〉第四回和總綱》(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紅樓夢〉研究》1980年第4期)、傅繼馥《重評〈紅樓夢〉第四回》(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紅樓夢〉研究》1981年第4期)、杜景華《〈紅樓夢〉第五回與全書主題》(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資料中心《〈紅樓夢〉研究》1981年第6期)等。對什麼是《紅樓夢》的「總綱」分別提出第四回、第五回、第一回和第二回、前五回等不同說法,對《紅樓夢》的「主線」則主要是「家族興衰」、「賈寶玉叛逆」等側重政治內容為主線和「寶黛釵愛情婚姻悲劇」為主線兩種說法。鄧遂夫在《〈紅樓夢〉主線管窺》中說:「什麼是《紅樓夢》的主線?乍看起來,似乎是一個不難解決的問題。然而在實際上,人們時至今日,仍像對待《紅樓夢》中存在的許許多多疑難問題一樣,對這貌似簡單的主線進行著繼續不斷的探索,意見還很不一致。單是《〈紅樓夢〉學刊》創刊以來,便接連發表過兩篇專門討論這一問題的文章。一篇是張錦池的《也談〈紅樓夢〉的主線》,認為作品是『以賈寶玉和賈政等人在人生道路問題上叛逆與反叛逆為主線』。這實際上是對近年來較為流行的『賈寶玉叛逆道路說』的進一步發揮。另一篇是黃立新的《寶黛愛情故事應是〈紅樓夢〉的主線》,題目本身,便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觀點。這更是目前比較多數的人所贊同的一種觀點。……我在《〈紅樓夢〉主題辨》一文中,曾經提到:這部『作品的主線,正確表述,應該是寶黛釵的愛情和婚姻悲劇』。」(《〈紅樓夢〉學刊》1982年第1輯第7—9頁)「總綱」、「主線」 的爭論實際上涉及到對《紅樓夢》的主題思想以及全書的版本、結構等多方面問題的認識,特別是和曹雪芹原著與後四十回「兩種《紅樓夢》」的觀念還不十分明確有關係。隨著曹家家世研究、《石頭記》版本研究、脂批研究和探佚研究的深入,對這個問題的認識逐漸進入了更深的層次,周汝昌在九十年代初寫了《〈紅樓夢〉研究中的一大問題》(收入《〈紅樓夢〉的真故事》,華藝出版社1995年12月出版),其中的一個小標題是:盛衰聚散才是主題。到了九十年代,大多數人已經基本上取得了比較一致的意見,即曹雪芹原著《紅樓夢》是以家族的盛衰興亡和賈寶玉及十二釵的人生命運和愛情婚姻悲劇為兩條彼此交叉互為因果相輔相成的主線,而後四十回格局的《紅樓夢》則是以寶黛釵的愛情婚姻悲劇為主線,家族盛衰則成了與愛情婚姻悲劇相疏離的背景。曹雪芹原著《紅樓夢》中,第一個九回實際上具有引領全書的大序引作用,其中前五回的「綱領」性質更明顯。

12.《紅樓夢》人物形象評價的論爭

有關《紅樓夢》人物形象的不同評價,特別是對林黛玉和薛寶釵的評價,歷來是有尖銳分歧的。早在清朝乾隆道光年間,已經開始爭論,到了清末,更有人為了「擁釵」還是「擁黛」問題而爭得「幾揮老拳」。20世紀,這方面的文章也不斷在發表、爭論。王蒙說過,共產黨作為革命黨需要歌頌黛玉,作為執政黨則需要肯定寶釵。(王蒙於1996年2月1、3日在「海峽兩岸《紅樓夢》研討會」上作題為《〈紅樓夢〉研究的方法》講話,見《王蒙講稿》第422頁,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八十年代以前,應對著時代的意識形態,歌頌賈寶玉、林黛玉的叛逆反抗,批判薛寶釵、王熙鳳、賈母、賈政的封建正統成為評論的主流。具體來說,則是文革以前主要是著重於寶黛釵的愛情婚姻悲劇作文章,肯定寶玉和黛玉為爭取戀愛婚姻自由的鬥爭,批判「掉包計」包辦婚姻的罪惡。文革中到八十年代前期,則更偏重於挖掘賈寶玉的思想叛逆和論說賈家的由盛而衰及賈府的「十幾條人命」 等,並由此給相關人物以不同評價。八十年代中期以後,由於「探佚學」的影響愈來愈大,「兩種《紅樓夢》」的觀念愈來愈明確,以及中西文化大討論和西方多種學術思潮的影響,對《紅樓夢》人物形象的評價出現了多元的局面。一方面是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使讀者的價值觀念發生了變化,因而對《紅樓夢》中的人物形象有了新的愛憎取捨。如有一些人開始欣賞薛寶釵的善於搞人際關係,佩服王熙鳳的「女強人」性格,相反對於賈寶玉、林黛玉的叛逆思想和詩人氣質不再十分嚮往。另一方面,則是基於對探佚和後四十回的「兩種《紅樓夢》」之認同差異,而產生了對《紅樓夢》人物形象評價的激烈分歧,特別是集中表現在對林黛玉、薛寶釵、王熙鳳、賈母、賈政、花襲人、尤三姐等幾個人物的評價上。「一九八五年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會上,兩位專家對妙玉的評價就針鋒相對。一位說,後四十回真把原著的妙玉糟蹋了,把一個金玉一般尊貴的女兒寫成那樣假惺惺,矯揉做作,庸U不堪。另一位則說,後四十回的妙玉完成了悲劇的典型,揭示了封建禮教投在她性格上的陰影,是續書成功之例。其實又何止一個妙玉?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王熙鳳,乃至尤三姐、花襲人、賈母、賈政、王夫人……,對他們在原著《石頭記》與續書本《紅樓夢》中的異同又何嘗沒有爭議?」(《〈石頭記〉探佚》第451頁)「《紅樓夢》不可替代的典型意義在於:在一部小說中,卻如此鮮明地表現出『典型』與『類型』的矛盾鬥爭,生動地凝縮了典型觀在中國文學史中曲折的歷程。從曹雪芹原著到程高續書,人物發生了 『同名異面』的變化,每一個主要角色都表演了由典型蛻變為類型,由ROUND CHARACTER蛻變為FLAT CHARACTER的好戲。……不僅寶、黛、釵、鳳,正副十二釵,賈母、王夫人、邢夫人、尤氏、賈政、賈環、趙姨娘……,《紅樓夢》的整個人物系統,都存在著原著與續書由圓的典型到扁的類型的異化。」(《〈石頭記〉探佚》第441頁)

在探佚的具體問題上,則存在著對原著佚稿中人物命運歸結的不同看法。如梁歸智考證分析說賈探春的結局「應該是嫁到中國以外的一個海島小國去作王妃」(《〈石頭記〉探佚》第22頁),張慶善則說賈探春應該嫁給南安郡王作王妃(《探春遠嫁蠡測》,《〈紅樓夢〉學刊》1984年第2輯),丁淦又說賈探春是嫁給了第七十一回中給賈母送壽禮的粵海將軍鄔家(《粵海「姬子」——探春結局探佚》,貴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紅樓夢〉人物論》)。又如史湘雲的結局,蔡義江認為她後來嫁給了衛若蘭(《〈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北京出版社1979年出版),周汝昌和梁歸智則認為史湘雲後來嫁給了賈寶玉(《〈紅樓夢〉新證》、《〈石頭記〉探佚》)。再如秦可卿的死因,俞平伯繼承前人觀點論證是因與賈珍通姦被丫頭撞破而自殺(《〈紅樓夢〉辨》),洛地後來則論證男方是賈敬而非賈珍(《關於秦可卿之死》,《〈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3輯),劉心武更說秦可卿具有「公主」身份,其死有驚人的內幕(《秦可卿出身未必寒微》,《〈紅樓夢〉學刊》1992年第2輯)。諸如此類,等等。對人物結局的不同看法也影響到對人物形象思想性格和《紅樓夢》思想及美學內涵的不同認識和評價。

以上十二個方面的紅學論爭,基本上概括了二十世紀一百年《紅樓夢》研究中最主要的學術爭鳴熱點。至於一些涉及個人意氣或派別糾紛的爭論不在本文的視野之內。雖然爭鳴的鳥瞰在相當程度上折射出二十世紀紅學研究的發展演變,但本文畢竟不是全面評述二十世紀紅學的成就和得失,更與紅學史上《紅樓夢》研究者個人的貢獻大小、功過是非之評價無關,而主要以具體爭鳴論題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論家論點為對象。在行文中盡量徵引原文以表出各種不同立場和觀點,避免參雜個人的意見傾向,盡量讓各種立場和觀點以最原初的面貌呈現出來,以其本身的真理性程度面對讀者。評判是非的權利,是完全交給每一個讀者的。「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允執厥中,相信大體上是做到了吧。如果發表一點個人的傾向性意見的話,那麼我以為,二十世紀的《紅樓夢》研究,所謂索隱派、考證派和文學批評派的起伏消長,還是形式、表像上的觀照,一言以蔽之對一百年紅學爭鳴之本質鉤玄提要,應該是對曹雪芹原著與後四十回續書兩種格局的《紅樓夢》文本之認同差異。無論索隱、考證或文學批評的何種爭論,只有歸源到這一「焦點問題」上才能獲得意義。而二十一世紀的紅學研究,各種具體考證問題將繼續探索之外,最「聚焦」之處也還是對「兩種《紅樓夢》」各自的思想、哲學、藝術、美學和文化之不同內涵更深度的掘進,並與中西兩大文化傳統及當下中國人的精神追求相結合,才是紅學未來發展最有張力的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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