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

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

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

紅樓文化

余之為此索隱也,實為《郎潛二筆》中徐柳泉之說所引起。柳泉謂寶釵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余觀《石頭記》中,寫寶釵之陰柔,妙玉之孤高,正與高姜二人之品性相合。而澹人之賄金豆,以金鎖影之,其假為落馬墜積瀦中,則以薛蟠之似泥母豬影之。西溟之熱中科第,以妙玉走火入魔影之;其瘐死獄中,以被劫影之。又如以妙字影姜字;以玉字影英字;以雪字影高士字,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類者;二,軼事有征者;三,姓名相關者。於是以湘雲之豪放而推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為蓀友;用第一法也。以寶玉曾逢魔魘而推為允礽;以鳳姐哭向金陵而推為余國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與探花有關,而推為健庵;以寶琴之名與孔子學琴於師襄之故事有關而推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舉一人,率兼用三法或兩法,有可推證,始質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為徐元文;寶蟾之疑為翁寶林;則以近於孤證,姑不列入。自以為審慎之至,與隨意附會者不同。近讀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列拙著於「附會的紅學」之中。謂之「走錯了道路」;謂之「大笨伯」、「笨謎」;謂之「很牽強的附會」;我實不敢承認。意者我亦不免有「敝帚千金」之俗見。然胡先生之言,實有不能強我以承認者。

今貢其疑於下:

    (一)胡先生謂「向來研究這部書的人,都走錯了道路……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紅樓夢》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卻去收羅許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來附會《紅樓夢》裡的情節」。又云:「我們只須根據可靠的版本與可靠的材料,考定這書的著者究竟是誰;著者的事跡家世;著者的時代;這書曾有何種不同的本子?這些本子的來歷如何?這些問題,乃是《紅樓夢》考證的正當範圍。」案考定著者,時代,版本之材料,固當搜求。從前王靜庵先生作《紅樓夢評論》,曾云:「作者之姓名(遍考各書,未見曹雪.芹何名)與作書之年月,其為讀此書者所當知,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為尤要。顧無一人為之考證者,此則大不可解者也。」又云:「苟知美術之大有造於人生,而《紅樓夢》自足為我國美術上之唯一大著述,則其作者之姓名,與其著書之年月,固為惟一考證之題目。」今胡先生對於前八十回著作者曹雪芹之家世及生平,與後四十回著作者高蘭墅之略歷,業於短時期間,搜集許多材料,誠有功於《石頭記》,而可以稍釋王靜庵先生之遺憾矣。惟吾人與文學書,最密切之接觸,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內容,即胡先生所謂「情節」者,決非無考證之價值。例如我國古代文學中之《楚辭》,其作者為屈原、宋玉、景差等。其時代,在楚懷王襄王時,即西曆紀元前三世紀間,久為昔人所考定。然而「善鳥香草.以配忠貞;惡禽臭物,以比讒按;靈修美入,以媲於君;宓妃佚女,以譬賢巨!虯龍鸞鳳,以托君子;飄風雲霓,以為小人。」如王逸所舉者,固無非內容也。其在外國文學。如Shakespeare之著作,或謂出Bacon手筆,遂生作者究竟是誰之問題。至如Goethe之著Faust,則其所根據的神話與劇本,及其六十年間著作之經過,均為文學史所詳載。而其內容,則第一部之Gretchen或謂影Elsassirin Friederike (Bielschowaky之說);或謂影Frankfurter Gretchen (Kuno Frscher之說)。第二部之Walpurgisnact一節為地質學理論。Helena一節為文化交通問題。Euphorion為英國詩人Byron之影子(各家所同)。皆情節上之考證也。又如俄之托爾斯泰,其生平,其著作之次第,皆無甚疑間。近日張邦銘、鄭陽和兩先生所譯Salolea之《托爾斯泰傳》,有云:「凡其著作無不含自傳之性質。各書之主人翁,如伊爾屯尼夫,鄂侖玲,聶乞魯多夫,賴文,畢索可夫等。皆其一己之化身。各書中所敘他人之事,莫不與其己身有直接之關係。……《家庭樂》敘其少年時情場中之一事,並表其情愛與婚姻之意見;書中主人翁既求婚後,乃將少年狂放時之惡行,縷書不諱,授所愛以自懺。此事。托爾斯泰於《家庭樂》出版三年後,向索利亞柏斯求婚時,實嘗親自為之。即《戰爭與和平》一書,亦可作托爾斯泰之家乘觀。其中老樂斯脫夫,即托爾斯泰之祖。小樂斯脫夫,即其父。索利亞,即其養母達善娜,嘗兩次拒其父之婚者。拿特沙樂斯脫夫,即其姨達善娜柏斯。畢索可夫與賴文,皆托爾斯泰用以自狀。賴文之兄死,即托爾斯泰兄的米特利之死。《復活》書中聶乞魯多夫之奇特行動,論者謂依心理未必能有者,其實即的米特利生平留於其弟心中之一記念;的米特利娶一娟,與聶乞魯多夫同也。」亦情節上之考證也。然則考證情節,豈能概目為附會而拒斥之?

    (二)胡先生謂拙著《索隱》所闡證之人名,多是「笨謎」,又謂「假使一部《紅樓夢》真是一串這麼樣的笨謎,那就真不值得猜了」。但拙著闡證本事,本兼用三法,具如前述。所謂姓名關係者,僅二法中之一耳;即使不確,亦未能抹殺全書。況胡先生所謚為笨謎者,正是中國文人習慣,在彼輩方謂如此而後「值得猜」也。《世說新書》稱曹娥碑後有「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字,即以當「絕妙好辭」四字。古絕句「葉砧今何在?山上復有山。柯當大刀頭,破鏡飛上天。」以葉砧為夫,以大刀頭為還。《南史》記梁武帝時童謠有「鹿子開城門,城門鹿子開」等句,謂鹿子開者反語為來子哭,後太子果薨。自胡先生觀之,非皆笨謎乎?《品花寶鑒》以侯石公影袁子才,侯與袁為猴與猿之轉借,公與子同為代名詞,石與才則自「天下才有一石,子建獨佔八斗」之語來。《兒女英雄傳》白言十三妹為玉字之分析,己不易猜;又以紀獻唐影年羹堯,紀與年,唐與堯,雖尚簡單;而獻與羹則自「犬曰羹獻」之文來。自胡先生觀之,非皆笨謎乎?既如《儒林外史》之莊紹光即程綿莊,烏純上即馮粹中,牛布衣即朱草衣,均為胡先生所承認(見胡先生所著《吳敬梓傳》及附錄)。然則金和跋所指目,殆皆可信。其中如因范蠡曾號陶朱公,而以范易陶;因萬字俗寫作萬,而以萬代萬;亦非「笨謎」乎?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且用之,安見漢軍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

    (三)胡先生謂拙著中劉老老所得之八兩及二十兩有了下落,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所送之一百兩沒有下落;謂之「這種完全任意的去取,實在沒有道理。」案《石頭記》凡百二十回,而余之索隱尚不過數十則;有下落者記之,未有者姑闕之,此正余之審慎也。若必欲事事證明而後可,則《石頭記》自言著作者有石頭,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諸人,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有曹雪芹;《石頭記》中有許多大事,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南巡一事;將亦有「任意去取沒有道理」之消與?

    (四)胡先生以曹雪芹生平,大端既已考定;遂斷定《石頭記》是「曹雪芹的自敘傳」,「是一部真事隱去的自敘的書」,「曹雪芹即是《紅樓夢)開端時那個深自懺悔的我,即是書裡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案書中既雲真事隱去,並非僅隱去真姓名,則不得以書中所敘之事為真。又使寶玉為作者自身之影子,則何必有甄賈兩個寶玉?(鄙意甄賈二字,實因古人有正統偽朝之習見而起。賈雨村舉正邪兩賦而來之人物,有陳後主,唐明皇,宋徽宗等,故吾疑甄寶玉影宏光,賈寶玉影允礽也。)若以趙嬤嬤有甄家接駕四次之說,而曹寅適亦四次接駕,為甄家即曹家之確證,則趙嬤嬤又說賈府只預備接駕一次,明在甄家四次以外,安得謂賈府亦指曹家乎?胡先生以賈政為員外郎,適與員外郎曹頫\相應;謂賈政即影曹頫\。然《石頭記》第三十七回,有賈政任學差之說;第七十一回有「賈政回京覆命,因是學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固未聞曾放學差也。且使賈府果為曹家影子,而此書又為雪芹自寫其家庭之狀況,則措詞當有分寸。今觀第十七回焦大之謾罵,第六十六回柳湘蓮道:「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罷了。」似太不留餘地。且許三禮奏參徐乾學,有曰:「伊弟拜相之後,與親家高士奇更加招搖。以致有去了余秦檜(余國柱).來了徐嚴嵩,乾學似龐涓,是他大長兄」之謠。又有「五方寶物歸東海,萬國金珠貢澹人」之對云云。今觀《石頭記》第五十五回,有「剛剛倒了一個巡海夜叉,又添了三個鎮山太歲」之說。第四回有「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二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工來請金隴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之護官符。顯然為當時一謠一對之影子,與曹家何涉?故邵意《石頭記》原本,必為康熙朝政治小說家故事。要未可以全書屬之曹家也。

                                        民國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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