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淵非曹顏考(二)

曹淵非曹顏考(二)

曹淵非曹顏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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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可能性之三

接著,要談的是第三種可能性:曹淵曾「出嗣」,但「又回歸本支」。

「出嗣」和「回歸本支」是矛盾的。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兼有這兩種不同的名義和身份。「出嗣」也 好,「回歸本支」也好,它們都不是兒戲。他們都和家族內部的血統的繼承、財產的分配密切關連著,牽涉到眾多人員的利益。它們的成立,都是在家族內部公開地、正規地進行的,而且需要得到家族內部各個方面的有關人員的同意和承認。已經公開地、正規地「出嗣」的人,不可能再「回歸本支」。若要公開地、正規地「回歸本支」,他的「出嗣」』的名義和身份便會同時宣告終止。

在家譜、族譜、宗譜中,在關於己故人員的「出嗣」和「回歸本支」的記載中,更是不可能讓一個人同時兼有這兩種不同的名義和身份。《曹氏族譜》 在清代重修過五次,其時為順治九年(1652 ) ,康熙九年(1670 ) ,道光年間(l821 一1850 ) ,光緒五年(1579 ) ,光緒三十四年(1908 )。後三次均在曹淵身後。修譜者對已故人員(例如曹淵)的追溯的記載,帶有定論的性質。在修譜者的筆下,某人名下若是注有「出嗣」二字,他便不會是「出嗣」之後「又回歸本宗」的,某人若是「出綱」之後「又回歸本宗」,他名下便不會注有「出嗣」二字。這是修撰譜諜的不可違反的通例。

如果《 曹氏族譜》 上關於曹淵「出嗣」的記載是確實可靠的,那麼,他便不可能「又回歸本宗」。我在上文已論述過,這一記載是不確實、不可靠的。如果這一記載不確實,也不可靠,那麼,曹淵身上就更不可能存在著「又網歸本宗」的問題了。

總之,我認為,上述三種可能性都是不能成立的。

曹淵如果未曾「出嗣」,他便不可能是曹寅之子曹顏。反過來說,「曹寅之子」曹顏也不可能是豐潤曹鈖之子曹淵。

八 曹顏究竟是誰?曹顏何許人?

據說他是曹寅之子。

他是被尋覓出來的。要尋覓出這樣一個人,也真不容易。迄今為止,在有關曹雪芹家世的眾多的史料中,他的名字僅見於康熙二十九年(1690 )四月初四日《 總管內務府為曹順等人捐納監生事咨戶部文》 5 。只不過因為他的名字叫「顏」,而曹淵的名字叫「淵」, 兩個名字相加在一起,正好湊成一位古人的姓名:顏淵,兩個人遂「合二而一」地被說成是一個人了.曹淵是原名,曹顏則是改名。曹顏乃是曹寅之子,- 他的這個身份就是由這個咨文宣佈的。

問題在於,這個咨文的內容是否可靠?曹顏是否確為曹寅之子?

這個咨文的原件,當時系由筆帖式用滿文繕寫。現由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滿文部高振田先生譯成漢文。它所傳達的有關曹雪芹上世的幾條信息,非常特別,也非常混亂。試看它所提到的幾個人名,以及這幾個人物之間的親屬關係:

1 .曹順- 曹寅之子,十三歲。

2 .曹顏- 曹寅之子,三歲。

3 .曹荃- 二十九歲。

4 .曹顒- 曹荃之子,二歲。

5 .曹頔- 曹荃之子,五歲。

共中,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曹顏、曹頔之名僅見子此。第二,不是曹寅兒子的人被說成是曹寅的兒子,是曹寅兒子的人反而被說成不是曹寅的兒子,真是蹊蹺之極。

康熙四十八年(1709 )四月十三日內務府奏折稱曹順為「曹寅弟弟之子」。此奏折還轉引了曹順的呈文,而在曹順的呈文中,則「我伯父曹寅」之語不止一見。他明明是曹寅的侄兒,怎麼又變成了曹寅的兒子?

康熙五十年(1711 )四月初十日《內務府總管赫奕等奏帶領桑額、連生等引見折》 ,五十一年(1712 )八月二十七日《江西巡撫郎庭極奏請以曹寅之子曹順仍為織造折》 ,同年十月十五日 《 內務府總管赫奕等奏請補放江寧織造折》,五十二年(1713 )正月初九日《 內務府奏請補放連生為主事掌織造關防折》,同年十一月十二日《 蘇州織造李煦奏代理鹽差所得余銀盡歸曹順補精折》 ,都稱曹順為「曹寅之子」。此外,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寅之子連生奏曹寅故後情形析》 ,五十二年《 江寧織造曹順奏謝繼承父職折》 ,同年十一月十三日《 江寧織造曹順奏請進鹽差徐銀折》,都自稱為曹寅之子。共中,《 曹寅之子連生奏曹寅故後情形折》 是曹順本人用漢文書寫的,裡面有這樣的字句:

奴才年當弱冠,正犬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憐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傅攜任所教養,豈意父子聚首之你,即有死生永別之慘。6

可知曹顒不但是曹寅的親生子,還是曹寅的獨生子。這出於本人的親筆,出於送呈皇帝御覽的奏折,而康熙又對曹寅子嗣情況十分關切,十分熟悉,足見它所傳達的信息有極大的可靠性。曹顒千真萬確地乃曹寅之子,他怎麼會變成了曹荃之子?

內務府咨文中的曹順、曹顒如此,那 麼,同一咨文中的曹顏呢?他難道就沒有任何疑問了嗎?

曹顒自己說,「又蒙皇恩憐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這話是對皇上說的。他恐怕沒有那麼大的膽子,敢犯欺君之界。他說的應當是實話。既然曹寅只生了一個兒子,那麼,怎樣來安排曹顏的位置呢?

怎樣看待這個咨文以及它所傳達的特別而又混亂的信息?這在紅學界,人言言殊,還沒有達成共識7 。

因此,運用此一史料來論證某一可能會有爭議的問題,就必須採取慎重的態度。在運用之前,必須先要確認它是不是可靠,它的內容有沒有失實之處。必須先對它的整體有一個總的、全面的看法。還必須對其中顯眼的矛盾、抵牾之處做出合理的解釋。這都是不應該迴避的。只擇取其中對自己的結論有利的一點,而不顧及其他有問題的地方,或者說,只援引單辭孤證,來考核某個聚訟紛紜的問題,而毫不顧及已存在的眾所周知的反證,並貿然地、直接地宣佈一個獨特的結論,這都為治學謹嚴的考據家所不取

因此,你如果想證明豐潤的曹淵即曹寅之子曹顏,那就必須先請你證明曹顏是曹寅之子。也就是說,先請你解答,在有「曹顏」之名的咨文中,為什麼曹顒不是曹寅的兒子,曹顏卻是曹寅的兒子?或者:曹顒、曹頫\、曹順、曹顏都算是曹寅的兒子,那麼,曹寅到底有若干個兒於?又,在他們幾個人之中,誰是親生子,誰是嗣子?治學非坦途。我想,這不算是苛求吧?

九   曹鈖的生卒年

在這裡,打算探討一下曹淵的父親曹鈖的生卒年問題。曹鈖的生卒年不詳,但可推算而得。

據王家惠先生論文,曹鼎望順治十六年(1659 )為四十一歲,康熙六年(1667 )為四十九歲。可知曹鼎望生於明萬曆四十七年 ( 1619 )。假設他於二十歲之時生長子曹釗,次年生次子曹鈖,則曹鈖約生於明崇禎十二年(1639 )。

又,據王家惠先生論文引用的《 曹鼎望墓誌銘》 ,曹鼎望卒於康熙三十二年(1693 ) ,而其長子曹釗、次子曹鈖「俱先公卒」。可知曹鈖卒於康熙三十二年之前。

康熙《 豐潤縣志》 修撰於康熙三十一年(1692 ) ,修撰者之一是曹鼎望。很多曹姓子弟都擔當了曹鼎望的修撰工作的助手。書中的「人物誌」,在「國朝例貢」下,也列有曹鼎望三個兒子曹釗、曹鈖、曹鋡的名字。但是——

第一,「人物誌」,有曹釗、曹鈖的小傳,列於「隱逸」,而沒有曹鼎望和曹鋡的小傳。按照修撰地方志的通例,在「人物誌」中不為在世之人立傳。舉例來說,曹鼎望是修撰者,「人物傳」中便沒有他的小傳。不過,作為一種巧妙的手段和安排,卻在「藝文志」(不是「人物誌」)中特意收錄了一篇《曹澹齋先生傳》 (曹鼎望字澹齋)。三兄弟之中,沒有曹鋡的小傳,表明他當時還健在;有曹釗、曹鈖的小傳,則表明他們已在康熙三十一年修撰《 豐潤縣志》 之前去世。

第二,卷首,在「鑒定」者、「纂輯」者之外,還開列了充任「評論」者、「訂正」者、「采輯」者共七十八人的名單。其中,曹姓十七人;而和曹釗、曹鈖同輩分的兄弟,又有十人之多。名單中唯獨不見曹釗、曹鈖二人。這也從側面透露了他們二人已在康熙三十一年之前去世的消息。

另據光緒《 豐潤縣志》 卷二,曹鈖曾「充乙丑殿試填榜官」。乙丑即康熙二十四年(1685 )。可知其時曹鈖尚未去世。

因此,曹鈖的卒年,不得早於康熙二十四年,亦不得晚於康熙三十一年。王家惠先生也在論文中對曹鈖的卒年作了推算。他指比,「在尚無確切資料的情況下,我們把曹鈖卒年定於康熙二十八年左右當是穩妥的。」這個推算,大體上符合實際情況,可以成立。

總之,曹鈖約生於崇禎十二年(1639 ) ,約卒於康熙二十八年( 1689 )。

然而,問題也就恰恰出在這裡。

這涉及曹鈖之子曹淵有沒有可能是曹寅之子曹顏的問題。

十   兩個疑問

姑且承認王家惠先生所依據的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內務府咨文中關於曹順、曹顏兄弟的記載是正確無誤的,那麼,作為曹寅之子,曹顏還沒有可能是豐潤曹鈖之子曹淵呢?

我認為,即使在這個前提下,曹淵仍然不可能搖身一變,成為曹顏。

試看曹順、曹顏、曹顒三人的年齡,咨文中交代得一清二楚:在康熙二十九年四月,曹顏為三歲,曹順已十歲,曹顒則為二歲。如果曹淵千真萬確地是曹寅的嗣子,即曹顏其人,那麼,不言而喻,他的過繼必然在此之前,即:在他一歲(康熙二十七年)或二歲(康熙二十八年)之時。

這樣一來,就立刻產生了如下的疑問:

疑問之一:為什麼在已有一個健在的十一、二歲的兒子(曹順)的情況下,曹寅還要過繼另一個一、二歲的嗣子(曹淵)?這不符合立嗣子的慣例。無論是豐潤曹鼎望、曹鈖、曹淵一家的慣例,或是曹寅、曹顒、曹頫\一家的慣例,都不符合。

疑問之二,曹顒是曹寅的親生子。這一點己為確鑿可靠的史料所證實,在紅學界並不存在分歧的意見。曹顒誕生於康熙二十八年,僅比曹顏小一歲。這又使曹淵失去了一條過繼給曹寅的理由。上文業已指出,他的過繼只可能發生在康熙二十八年或二十七年。康熙二十八年,正是曹寅之子曹顒呱呱墜地的年分,為什麼曹寅此時此刻立曹淵為嗣子不可呢?康熙二十七年,又正是曹寅之妻(曹顒之母)懷孕的年分,為什麼曹寅此時此刻要迫不及待地立曹淵為嗣子呢2

十一  又是兩個疑問

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要忘記,曹鈖共有四個兒子,而曹淵是他的次子。曹淵之下還有兩個胞弟:曹湛、曹泳。假設次子曹淵、三子曹湛相差一歲,而四子曹泳又和三子曹湛不是雙胞胎,則曹湛生於康熙二十八年,曹泳的生年最早為二十九年。假設次子和三子相差兩歲,則曹湛生於康熙二十九幾年,曹泳的生年最早為三十年,甚至在三十年之後。

再提一下上文已討論過的曹洲的本生父曹鈖的生卒年:生於崇禎十二年(1629 ),卒於康熙二十八年(1689 )。

我們也不要忘記曹顏之父曹寅的生卒年:生於順治十五年( 1658 ) ,卒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 )。

看到這兩組數字,立刻又會產生如下的疑問:

疑問之一:如果曹鈖生於崇禎十二年,那麼,他生曹顏(曹淵)之時,康熙二十七年,為五十一歲。在古人,這稱得上是老來得子了。在那個時代,選擇立嗣的對象,一般來說,以早生子、多生子的門戶為優先,曹寅為什麼要在自己還只有三十一歲的時候就匆匆忙忙地去找一個五十一歲的人所生的兒子來立為嗣子呢?須知「出嗣」、「立嗣子」都屬於專門名詞,都有專門含義,尤其是在家譜、族譜、宗譜之內。而玉家惠先生卻賦予它另外的意義。

他說,曹鈖「死於北京任所,遺下四子。彼時曹寅念『骨肉』親情,伸出援手,嗣其一子,代為撫養,也是情理之中事」。「立嗣子」和「代為撫養」畢竟是性質根本不同的兩碼事,怎麼可以混為一談呢

疑問之二:曹鈖並不是只生了兩個兒子,而是生了四個兒子。在曹淵之後,他還生了曹湛、曹泳。如果他於康熙二十七年生下曹淵,又於康熙二十八年辭別人世,請問,他哪裡還有時間去生下曹湛、曹泳兩個兒子?除非是三種例外:曹湛、曹泳是孿生子,而且還是早產兒,都集中在康熙二十八年出世;曹泳是遺腹子,曹泳不是曹鈖的骨血。

內務府咨文告訴我們:曹顏乃曹寅之子;曹顏生於康熙二十七年。——這兩點是有明文為證的。同時,這兩點也基本上排除了「曹淵即曹顏」的可能性。

從父親的生年不難推知兒子的生年。如果曹鈖生於崇禎十二年(1639 ) ,假定他於二十歲之時生下長子曹漢,次年生下次子曹淵,則曹淵生於順治十六年(1659 )。

試再更換一推算方法和結論。從父親的卒年也大致能推知兒子的生年。曹寅曾分別稱曹鈖、曹鋡兄弟二人為「賓及二兄」、「沖谷四兄」。可知曹鈖、曹鋡的年齡略大於曹寅。如果曹鈖卒於康熙二十八年,此年曹寅三十二歲,則曹鈖的年壽約為三十五歲。由此逆推 ,他約生於順治十二年(1655 )。假定他於二十歲之時生下長子曹漢,次年生下次子曹淵,則曹淵生於康熙十四年(1675 )。

曹淵的生年,無論是生於順治十六年左右,或是生於康熙十四年左右,都顯然和曹顏的生年(康熙二十七年,1688 )鬥不上榫。

總而言之,客觀地說,科學地說,豐潤曹淵不可能是曹寅之子曹顏。曹淵是曹淵。曹顏是曹顏。曹淵不可能是曹顏。曹顏也不可能是曹淵。他們分明是兩個人,絕非一個人。

十二  我的看法

我的看法,簡單地說來,便是:曹淵根本就沒有「出嗣」過,他根本就不可能成為曹寅的「嗣子」。

曹淵是不是曹顏,曹雪芹是誰的兒子,或《紅樓夢》 的作者是准,——這些問題的求證和解決,都屬於考據的範圍。

考據是一科,嚴肅的、科學的研究方法。

任何遊戲,都有一定的規則。你要參加某項遊戲,就要遵守某項遊戲必須遵守的規則。考據也是這樣。

如果違反了考據的規則,那麼,你所得出的結論將是沒有說服力的,因而也是不能成立的。

從考據的角度說,王家惠先生的結論(「曹淵即曹顏」)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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