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續妻考補遺
一、脂硯何曾比寶玉
《紅巖》文學季刊1982年第1期刊出拙文《曹雪芹續妻考》(以下簡稱《續妻考》)以後,好些熱心的朋友都在來信中提到:在庚辰本中,還有一些絕非將其他人的批語誤抄混入,而確係脂硯齋所作的雙行夾批和旁批,歷來被研究者看作是明顯流露了男性口吻,甚至是自比書中寶玉的口吻,這與《續妻考》推斷脂硯齋即曹雪芹續妻李蘭芳的論點頗有矛盾,對此應當作何解釋?
這個問題,確是拙文中心論點所面臨的一大攔路虎。過去周汝昌先生首倡脂硯齋為女性即史湘雲原型說,之所以不被大家認同,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便是有這只攔路虎擋道。在筆者所撰《續妻考》的初稿中,曾對此有所論述。後因發表時篇幅受限,將這段論述連同另外某些論述一道刪去了。現將有關此一問題的刪節部分抽取出來,略作改寫,作為對讀者及關心此問題的朋友們的一個答覆。
我曾說過,周先生在此問題上的失誤,最主要的一點是將曹雪芹著書的另一助手畸笏叟,看作了脂硯齋的又一化名。而在我看來,脂硯齋和畸笏叟無論從批語的口氣或作批的時間上看,都分明是輩份和性別迥然不同的兩個人。因而其他一些研究者經常列舉作為反駁之證的所謂男性口吻的批語,很明顯大多屬於畸笏所作。而以明系畸笏之批所流露的男性口吻,去反證脂硯非女性,我以為是毫無道理的。故本文對人們列舉的此類批語不予分辯。
此外還有少量人們常常提到的男性口吻批語,確是出自只有脂硯齋才有權享有的甲戌本和庚辰本的雙夾批之中,則可能是稿本的抄錄者畸笏叟在迻錄早期批語時,不慎將其他諸公的某些不署名批語混入其間所致。這樣的批語也大都有跡可尋,但應作專題討論,這裡就不贅述了。
除了上述兩種情況之外,剩下來被視為流露了男性口吻而又確屬脂硯齋所作的批語,實際上已經寥寥無幾。但不管怎麼說,這樣的批語哪怕只有一條兩條,如果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也將給筆者的論點帶來致命的打擊。不過我至今仍然堅信:這樣的致命打擊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我始終認為,人們所稱這類批語「流露了男性口吻」云云,其實只是一種錯覺。
庚辰本第四十八回,寫薛蟠挨了柳湘蓮的打,在家愧見親友,想夥同薛家當鋪一個夥計出外經商。薛姨媽找寶釵商量,寶釵認為讓薛蟠去見見世面也好,並說:「他出去了,左右沒有助興的人,又沒了倚仗的人——到了外頭誰還怕誰?——有了的吃,沒了的餓著,舉眼無靠。他見這樣,只怕比在家裡省了好些事,也未可知。」在寶釵這段話的後面,有一雙夾批云:
作書者曾吃此虧,批書者亦曾吃此虧,故於此註明,使後人深思默戒。 脂硯齋
這是庚辰本雙夾批中殘留有批語主人早期署名痕跡的少數批語之一,自然確屬脂硯齋所作無疑。一般研究者都以為這條批語是顯而易見的男性口吻。理由何在呢?已故著名學者戴不凡先生在去世前夕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曾這樣分析:
聯繫正文,脂硯明說自己有和作書人共同的經歷,即:(1)在家有「助興」和可以「依仗」的人;這和湘雲的性別、身世合拍麼?(2)吃過到外頭遊蕩(甚至去經商)的虧;這是湘雲可能有的經歷麼?而且,若說湘雲在未破家之前曾吃此虧,則家未敗時,侯門千金何至於出門遊蕩?如說湘雲在破家之後吃過此虧,則她在家之時左右何來「助興」和可以「依仗」之人?這條明署脂硯齋的批語,一望可知他決非女性,更不會是史家小姐。1
乍看之下,這段分析真可謂理直氣壯。然而我卻要反問一下:脂硯齋這條批語中何曾說過她在家裡有「助興」和可以「依仗」的人?又何曾說過她吃了「到外頭遊蕩(甚至去經商)的虧」?難道批語中的「亦曾吃此虧」,就真的包含著戴不凡先生所解釋的種種內容麼?
事實顯然並非如此。正如拙文《〈紅樓夢〉稿本的抄錄者不是脂硯齋》所論,庚辰本上的雙夾批,應是從更早的稿本上的旁批過錄而來的。我們分析一下庚辰本上新添(當然是指在庚辰原本上就已經新添)的許多旁批,即可看出:脂硯齋針對書中人物的對話作批,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受其中某一兩句話、有時甚至是某一兩個字的觸發,而借題發揮地議論一番。至於所針對的字句前後關聯著何人何事,則往往不大拘泥。隨便翻一條這樣的批語作為例子:第十三回秦氏給鳳姐托夢,說了好大一席話(在書中足足寫了一兩頁),脂硯齋在這席話的最末一句「各自須尋各自門」的旁邊批了一句:「此白令批書人哭死!」假如在後來的新稿本中要過錄這條旁批作雙夾批,當然只能放在最末一句話之後。這樣一來,如果要深究批語的確切含意,「令批書人哭死」的「此白」,究竟是指秦氏托夢的整個一席話呢,還是指最末的一句呢?若照戴先生的解釋法,便該把整個一席話的內容都統統算上。然而實事求是地分析,卻不能這樣做——當然也不能機械地認為只針對最末的一句。而應該理解為是指靠近此批的那兩句讖語式的話:「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脂硯齋顯然是在讀到這兩句包含著深切的離愁別緒的讖語,才感到悲不自勝,幾欲「哭死」。
同樣的道理,上述第四十八回那條批語所說的「曾吃此虧」,也不應該輕率地認為是針對寶釵整個一席話,更不應該包羅萬象地把薛蟠的一切形跡都算在「作批者曾吃此虧」的帳上。倒是應該審慎地根據過錄這條批語的位置和它的語意,作恰如其分的理解。試將這條雙夾批抽取出來,還原為脂硯齋當初批於前一稿本上的旁批形式。其末尾從正文「也未可知」處算起,則批語的開頭,便大致應該從「有了的吃」旁邊寫起。說明脂硯齋是在讀到「有了的吃」前後的一些文字,才發生感慨而開始寫起批語來的。若此,再仔細分析「有了的吃」前後的一些話,便顯而易見:脂硯齋這條批語,正是針對著寶釵所說薛蟠離開了家,可能落到「有了的吃,沒了的餓著,舉眼無靠」這句話而發的。只不過批得稍長,以致超出了所針對的正文的相應位置。如果是脂硯齋本人抄錄稿本,自然會將這條以前所作的旁批准確地過錄到「舉眼無靠」之後作夾批。然而《紅樓夢》稿本的抄錄者並不是作批者本人,而是畸笏叟2。尤其在當時抄錄任務和生活擔子都同樣繁重、艱巨的情況下,畸笏叟的抄錄工作出現這麼一些小小的差誤,那是毫不足怪的(現存甲戌本、庚辰本上的雙夾批在位置安排上不甚準確的情況比比皆是,均可間接地證明此事,亦可間接地證明稿本抄錄者不是脂硯齋)。
弄清了這條批語的針對性之後,也就不難看出:脂硯齋所謂作書人和批書人都「曾吃此虧」,原來是指他們都曾嘗到過離開家庭以後舉眼無靠、不得溫飽的苦頭,僅此而已。這與他們的性別何屬,因何而離開家庭之類,可以說毫不相干。如果可以像戴先生那樣離開批語的具體所指,去處處比附書中人物,那麼,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寫到「四兒是個聰敏乖巧的丫頭」時。夾批中針對這句話(確切地說是針對「聰敏乖巧」四字)所發的一大通議論:「又是一個有害無益者!作者一生為此所誤,批者一生亦為此所誤;世人固以為喜,余犯[反]抱恨。蓋四字誤人甚矣!」豈不是說,也該把曹雪芹和脂硯齋都統統看作是曾經當過丫頭、服侍過貴公子的女性了麼?
說到這裡,須順便澄清一下:什麼叫做批語中的「女性口吻」、「男性口吻」?這概念首先得辯白一下。我在《續妻考》中分析脂硯齋有某些批語顯露了女性口吻,絕不僅僅是因為她在書中描寫女性人物的地方觸動了自己的某種情感,或聯想到了自己的某些情況;而主要是因為她在這樣的批語中不知不覺地把自己也擺進了女性的行列之中。譬如,我並不把脂硯齋看書愛動感情——在書中人物悲痛時批「余亦悲痛」,在書中人物驚駭時批「余亦驚駭」,等等——看作是流露了什麼樣性別的口吻(事實上,這種與書中人物一樣感到「悲痛」、「驚駭」之類的批語,僅僅出於一種共同身世的關切之情,或者僅僅是閱讀時的一種感動,是不大考慮該人物的性別何屬的);然而庚辰本第二十二回那條旁批:「我也要惱!」則要另當別論了。從表面看,這也是作批者愛動感情,不足為奇。可是仔細一想,脂硯齋畢竟不是那種與此書及此書作者毫不相干的「貧嘴賤舌」(周汝昌語)的作批者,此人的愛動感情應是一種「個中人」和「過來人」的真情流露。即便在一般情況下,書中人物的喜怒悲哀易於引起脂硯齋的共鳴,我們也不應該看作是通常的「替古人擔憂」;而這次所動的感情,則更有些不同尋常——書中黛玉的「撂下臉來」,不是為了別的,而是為了寶玉竟當著她的面,對她的丫頭紫鵑(實際上是衝著她黛玉)開玩笑說:「好丫頭!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鴛帳,怎捨得疊被鋪床!」寶玉這種近乎於惡作劇的赤裸裸的愛情表白,自然會使他的「知己」黛玉感到嗔怒。而現在偏偏使這位批書的「知己」也同樣感到「要惱」,這就不能不讓人感覺到脂硯齋確實流露出了女性的口吻。因為書中人(黛玉)那種獨特而微妙的又羞又惱的情緒,無論如何不會是作者親屬中(尤其是長輩中)的男性作批者所能隨便附和的。又如,第二十六回旁批:「……回思(玉兄)將余比作釵、顰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表明脂硯齋曾有過被書中的「玉兄」(即現實生活中的雪芹)視為薛寶釵、林黛玉那樣的「知己」的往事。這也無論如何不會是男性作批者(尤其是男性長輩)所能經歷的。有一位朋友曾著文反駁說,人們對於一些性情溫和的男性青少年,似乎也可以戲稱為女性人物。可是他忘了,脂硯齋與曹雪芹可不是一般的社會朋友。假如認為脂硯齋是男性,那麼按照一般人所公認的意見,便應該是曹雪芹的「家叔」(有不少人甚至確指其為曹頫\)——二人的年齡至少懸殊一二十歲吧!不妨設想一下:當雪芹的「家叔」(或即曹頫\)處於青少年時期,有可能被人「戲稱為女性」的時候,雪芹自己或則剛剛出生,或則正處幼年(我們這裡僅僅假定雪芹是曹頫\之兄曹顒的遺腹子,要是按敦誠挽雪芹詩「四十年華付杳冥」去死摳,他還將出生得更晚);試問,一個嬰幼兒,怎麼可能將已經長大成人的「家叔」戲稱為「釵、顰等乃一知己」?若是等到雪芹自己也長大成人,有了這種將男性青少年戲稱為女性的「雅興」時,他又怎麼可能對飽經憂患、而且早已不是青少年的「家叔」(或即曹頫\)作此戲稱?再退一步說,雪芹真有這麼荒唐,其「家叔」也必大為不悅,何至於事後提起,仍欣欣然曰「余何幸也」呢?
可見,拙文所論流露了女性口吻的批語,若用通常的「家叔」說去解釋,那是無論如何也講不通的。決不能如有的研究者那樣,僅僅把脂硯齋因書中人物的某一言行而聯想到自身經歷的批語,也牽強附會地看作是流露了什麼性別的口吻,或者自比了書中的什麼人物。過去紅學界較為流行的「脂硯齋自比寶玉」說,便是由於在這一點上把握不準而滋生出來的誤解。
許多著名學者在倡導此說時,都曾列舉過一條非常典型的批語作為證據。那就是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描寫「寶玉未入學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旁邊有一條批語:
批書人領過(原誤至)此教,故批書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仙(原誤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
許多研究者都以為,這條批語不僅說明「領過此教」的脂硯齋是在自比寶玉——即標榜自己為寶玉原型;而且其中所提到的「俺先姊」即是賈妃的原型——有人甚至確指為曹寅長女納爾蘇王妃。但這樣一來,人們又覺得存在一個矛盾:既然脂硯齋在這裡自比寶玉,表明是寶玉的原型,怎麼批語中又處處點明書中的「玉兄」、「石兄」即是作者,即是雪芹呢?於是有人便發明出一個「雪芹與脂硯同為寶玉原型」說。然而,只要稍加剖析,此說之荒謬即昭然若揭。
曹雪芹所處的時代,極重「三綱五常」等封建倫理道德。尤其在禮法森嚴的旗人風俗的熏陶約束之下,曹雪芹無論多麼藐視這些封建的道德禮法,都絕不可能在他的許多至親骨肉尚存於世的情況下,便讓自己的作品招致「顛倒倫常」之譏。也就是說,他不可能一面宣稱書中人物的「離合悲歡、興衰際遇俱是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一面又明目張膽地把他自己的經歷和形象,捏合到其父輩的經歷和形象之中,從而使賈寶玉這個人物在其親友的眼中變得「父不父,子不子」;並使整個的《紅樓夢》這部書,在那些處處認定書中情節「真有是事」,「作者與余實實經過」的親屬兼助手們的眼中,變成一出「亂倫」的醜劇——曹雪芹絕不可能這樣幹。否則的話,別說他的親人(尤其是他的長輩)不會替他充當著書的助手,就是那些旗人出身的朋友如敦敏、敦誠之輩,也不大可能給他以精神和物質上的支持。
君不見《紅樓夢》開篇的楔子中,多麼生動地刻畫了一位抄錄《石頭記》問世傳奇的著書助手空空道人的典型形象麼!此人在接受「石頭」(即作者)的重托之前,是怎樣一種謹慎的表現呢?首先是,「思忖半晌」,接著,「將《石頭記》再檢閱一遍」,直到他確信此書「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之後,才終於答應幫他「抄錄回去問世傳奇」。這裡面固然包含著一定程度為避文字獄之禍而作的遮飾之辭,但其中所生動描繪的稿本抄錄者的小心謹慎態度,尤其是點明連這樣一位近乎於迂闊的助手也承認書中「凡倫常所關之處」皆無可挑剔,應該說基本上符合畸笏叟之輩從批語中流露出來的思想狀態;也基本上符合《紅樓夢》一書在形象塑造方面的實際情況。所以我認為,既然無法否認作者本人是寶玉的原型,便無論如何也不應當同時又把作者的父輩也看作是寶玉的原型 。這一流傳廣遠的誤解,早就應該徹底消除了。
回過頭再來說上述的那條批語,我以為比較合理的解釋應該是:脂硯齋從書中描寫賈妃手引口傳教寶玉讀書識字,聯想到了自己在幼年時代也有那麼一位非常鍾愛自己的姐姐,從小教她讀書識字;進而感慨這位姐姐死得太早,以致後來自己學業荒疏,近乎於「廢人」。
過去人們對此發生誤會的一個重要原因,或許正在於:批書人的「先姊仙逝太早」,正與書中判詞預示賈妃的結局「虎兔相逢大夢歸」比較近似。但我認為這種近似,帶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伸縮性,不足以成為判定書中的賈妃即是批書人所稱之「先姊」的依據。而最關鍵的問題還在於:批語本身並沒有作這樣的暗示。
這就如同甲戌本第五回,巧姐的判詞「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其雙夾批云:
非經歷過者,此二句則雲紙上談兵;過來人那得不哭!
我們同樣只能認為,批書人是在說她領教過「勢敗」、「家亡」之後「休雲貴」、「莫論親」的況味——僅僅在這一點上是「過來人」;而決不可以說脂硯齋在自比書中的巧姐,亦即巧姐的原型之類。這樣的例子,在脂批中不勝枚舉。我們將這樣的批語同上述「領過此教」的批語加以對照,其中的誤會大約也就可以消除了。
還有一條人們十分看重的所謂「自比寶玉」的批語。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寫寶玉到新建的大觀園戲耍,忽聽賈珍說:「還不出去,老爺就來了!」嚇得他帶著奶娘小廝一溜煙跑出園去,不料迎面碰見賈政引眾賓客入園,寶玉「躲之不及,只得一邊站了」。此處有旁批云:
不肖子弟來看形容!余初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信筆書之,供諸大眾同一發笑(應為同發一笑,系傳抄之誤——引者)。
此批確有不同於上舉諸批的特異之處。第一,明提「不肖子弟」(從批語後文看,似乎暗示作者和批者皆屬此列)。第二,批者初看之下,竟然以為這是「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說明批者有著與書中寶玉十分相似的頑劣形跡)。第三,批者轉念一想,又發覺作者「亦自寫其照,何獨余哉」(這似乎足可成為「脂硯齋與曹雪芹同為寶玉原型說」的有力證據)。
然而,我們暫且拋開這些習以為常的成見,再來冷靜地咀嚼一番這條批語。脂硯齋的「不覺怒焉」,未免「怒」得有點反常。如果脂硯齋確實像人們想像的那樣,承認自己是寶玉的原型,那麼,作品一開始就給寶玉的形象定了調子——「天下無能第一,古今不肖無雙」;而且打從寶玉出場起,便無處不在描寫他的頑劣之跡;為什麼這位細心批書(而且一評再評)的「寶玉原型」,竟對前面那許多露骨形容其「不肖」形跡的描寫無動於衷(有時甚至津津樂道),卻偏偏到了十七、十八回,才突然在一處無傷大雅的頑劣描寫面前「不覺怒焉」呢?對於一個自認為是「寶玉原型」的人,竟有著這種長時間麻木不仁,一下子又敏感過度的心理狀態,恐怕不好理解吧!相反倒是可以認為:正因為此人不是寶玉的原型,才可能在一處乍看與自己幼年往事十分相似的描寫面前感到慍怒(確切地說亦非真怒,稱之為嬌嗔恐怕更恰當些)。那麼,一個女孩子,又可不可能在幼年時像書中寶玉那樣東跑西顛地戲耍,以致在猛然撞見嚴父(或長輩)時顯出不知所措的窘態呢?我以為完全可能。尤其當我們考慮到脂硯齋是史湘雲的原型,這種可能便更不在話下了——難道不可以從史湘雲醉眠芍葯裀,乃至「偏愛打扮成個小子的樣兒」等種種不拘小節的性格之中,窺見其幼年時候的調皮相麼?
此外,有一位學術界的朋友,在來信中還舉出一個很有趣的例子駁難我。即第二十六回旁批:
想黛玉高聲,亦不過你我平常說話一樣耳。況晴雯素昔浮躁多氣之人,如何辨得出?此刻須批書人唱「大江東去」的喉嚨,嚷著「是我林黛玉叫門」方可。
這位朋友分析說,所謂「大江東去」云云,顯然是用東坡醉問「我詞何如柳七」之典,故而這位在旁批中自稱有著「『大江東去』的喉嚨」的批書人,必如「關西大漢」無疑,怎麼也不會是一位女子。
也許是我戴了有色眼鏡之故吧。我曾反反覆覆多次讀過這條批語,總覺得批書人在此隨手引用東坡之典,不過極言其嗓音粗壯而已;這與書中描寫史湘雲聲高口快、「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的性格特徵,豈不正相吻合!何至於就必須如「關西大漢」呢?
以上所論,基本上可以說明人們長期以來至為重視的所謂「男性口吻」和「自比寶玉」問題。還有一些類似的批語,均不及上述各批典型,就不一一贅述了。
二、蘭芳名字的又一「巧合」
筆者在剛開始研究有關曹雪芹續妻問題時,對於某些偶然得之的發現,是不敢過於相信的。後來,隨著接觸到的材料逐漸增多,一個又一個連鎖反應式的巧合,竟然接踵而來。這一不尋常的現象,不僅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也使後來讀到我的《續妻考》的許多讀者感到驚訝。
也是一位學術界的朋友,在來信中說:「所論帶有很大的假想性質。不過能如此左右逢源,就不能說毫無原因,很有接近實際、接近真理的可能。」當然,我至今並不敢奢望,這一極不成熟的論斷就果然接近了真理。可是,不尋常的巧合一直在不斷地湧現,這卻使我對有可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最終解開這個迷團增強了信心。恩格斯說過,規律是「在無窮無盡的表面的偶然性中為自己開闢道路的」3。他還說,「被斷定為必然的東西,是由純粹的偶然性構成的」4。我在這件事情上的實踐和感受,似乎正好印證了這一真理。當然,我也清楚地意識到,事物的本身自有其複雜性。有時,這種偶然性的東西,的確是事物真相的顯現,它從正面直接地、真實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有時,則可能顯露出一種假相,但這種假相也往往可以從另一個側面間接地、曲折地反映該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研究者的任務,正是要從這紛紜複雜的真相與假相的汪洋大海之中,去努力探求事物的真實本質和規律;而絕不可以奢望,事物的表現形式全都會赤裸裸地呈現其本質特徵。正如馬克思說的:「如果事物的表現形式和事物的本質會直接合而為一,一切科學就都成為多餘的了。」5
我的《續妻考》一文,自寫出初稿以來,曾作過幾次大的修改。每改一次,必有一些新的材料補充進去。故其篇幅總是在不斷地增加。《紅巖》文學季刊發表的雖是刪節稿,卻仍增加了一節新的文字 ——《原來她真的姓李》。這是根據拙文三易其稿之後所偶然發現的一條巧合的材料補寫而成的。但我萬萬沒有想到,剛把這份「四改」的稿子送走,立即又有一個更加離奇的巧合冒了出來。
原來,早在一兩年前,香港報紙曾登出一篇崔悠笙寫的報道。其中提到,《廢藝齋集稿》抄摹件的收存者孔祥澤先生有一個說法:
曹雪芹的晚年,為避皇帝畫苑的徵召,一度避居江寧,後來和「新婦」杜芝芳結合。他們成為事業上的伴侶。6
這「『新婦』杜芝芳」的名字從何而來,報道中沒有提及——顯然是孔先生本人沒有透露。我知道,這位孔先生由於有許多委曲難言的經歷和想法,他對於吳恩裕先生急急忙忙在刊物上公佈他的一部分藏品是很有意見的。以致當材料公佈以後,有人就材料的真偽問題同吳先生展開了那樣激烈的爭論(有一段時間甚至搞得吳先生大有難以招架之勢),這位孔先生也一點不動聲色,更不願意拿出他的全部收藏去為吳先生解圍。正因為有這種種的彆扭和蹊蹺存在,所以局外人對轟動一時的《集稿》,乃至後來從另一個地方發現的曹雪芹箱篋,均產生了愈來愈深的懷疑。老實說,筆者在草擬《續妻考》一文時,也曾一度懷疑過《集稿》的真實性,尤其懷疑孔先生對待這場爭論的種種令人不解的表現。所謂「『新婦』杜芝芳」之說,正是在我這種懷疑情緒日益滋長的情況下傳出來的。再加上孔先生沒有講明它的來歷,我便基本上把它視為了無稽之談。
過不多久,我從吳先生所著《曹雪芹佚著淺探》7的一條「附記」中,又看到這樣一段話:
近知芳卿原名芷芳,姓杜,江蘇常州人。母家顧氏,據說是顧炎武的後人。
吳先生這一說法,顯然與崔悠笙文章中的說法同出一源,但前稱「杜芝芳」,今謂「杜芷芳」,差別雖小,卻給人以更加不可靠之感。
然而,就在我的《續妻考》四易其稿即將發表之際,我接到了重慶讀者於芷先生的來信。其中寫道:
在《新觀察》上得知大作《曹雪芹續妻考》已完稿,並博得專家讚賞,渴欲拜讀。……雪芹的續絃夫人,吳恩裕先生提到過叫杜芷芳,您今又考出真名是李蘭芬,這個對仗的名字引起我很大的興趣。但願這些問題能逐步搞清楚。
經于先生這樣一提醒,我才猛然驚覺:孔先生透露出來的雪芹續妻的名字,果然與我所推考的名字完全成了對偶。當然,所謂「完全成了對偶」,其實並不「完全」,其中也包含著因錯成巧的因素在內。據我的文章所考,雪芹續妻的真名應該叫李蘭芳。《新觀察》在報道時大約因為排版上出了一點小差錯,變成了「李蘭芬」8。這樣一來,與「杜芷芳」之名就真的成了「工對」——天底下哪有比這更巧的事情呢!不過,即便拋開這一原本相同的「芳」字不算,僅憑「李蘭」與「杜芷」的巧妙對偶,也十足令人駭異了。
我對此初則驚訝,繼而深思,最後終於悟出:在這離奇的「對偶」現象之中,或許同樣反映了一種與以往的巧合有著內在聯繫的真情。
我在《續妻考》一文中曾推考,曹雪芹的續妻李蘭芳,可能有著家破之後淪落風塵,以及後來潛逃私奔曹雪芹等種種不可告人的經歷,所以她在與雪芹結合後一直深居簡出,隱姓埋名。所謂隱姓埋名,自然是指在外人面前隱去她的真姓名,但她至少還應該有一個在生活中必不可免要使用的化名才對。而從情理上講,雪芹平時既然習慣稱呼她為「芳卿」,在取這樣一個生活中的化名時,保留原名中的「芳」字,自然是一種最巧妙不過的折衷辦法。至於另外的兩個字,不論由蘭芳自取,或是雪芹代取,都可能會在原名的基礎上加以演化。且由於文人吟詩作對的習性使然,便極可能求之於文字的對偶。於是,從「李」,很自然地引伸出「杜」(「李杜」並稱詩壇之冠,可以天然成對);從「蘭」,也很容易引伸出「芷」(「蘭芷」、「芷蘭」,是歷來詩人們吟詠不絕的芳草,屬對尤工)。故「杜芷」與「李蘭」,實在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兩者與「芳」字連屬,實有異曲同工之妙。至於港報傳作「杜芝芳」,我疑心是否因撰稿人與孔先生口音有異,誤將其口述之「蘭芷的芷」聽成了「蘭芝的芝」。「芝」與「芷」音義皆通,極易混淆。
至於吳恩裕先生在註釋中所透露的雪芹續妻系「江蘇常州人」之說,我覺得也是當時極合情理的一種對外人的偽稱。李煦家久居蘇州,蘭芳應屬吳儂,口音難改,故須以同屬江蘇而地理位置相近的地方作掩飾才行。常州,正與蘇州相距不遠,當為掩飾其真實籍貫的首選之地。從這樣一種偽稱上面,亦恰好可以間接地證明雪芹續妻確係誕生在蘇州的李煦孫女。這樣一分析,則足見孔祥澤先生所透露出來的這些信息,恰好與我推考的結論完全對得上號。
惟「母家顧氏,系顧炎武後人」這一點,不知是真是假。不過以情理度之,亦有可能是真。因李煦兒媳本屬一般家庭婦女,不會為人所熟知,她的先祖是誰,亦不會被外人知曉,蘭芳對此實無隱諱之必要,此其一。其二,如果蘭芳要說假,應以盡量說得不引人注意為妙,何必假借顧炎武的鼎鼎大名?所以,這一點看似不經,倒反而真實性較強。真乃「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是也。(當然,一個經歷複雜而又隱姓埋名的人,何以要讓人知道其母家的先祖是誰,這其中恐怕也不無某種特殊的隱情存在吧!9)
綜上所述,我以為所傳「杜芷芳」之名決不可以小視。它極有可能是曹雪芹續妻李蘭芳隱姓埋名之後所取的一個巧妙的化名,或因某種偶然的機緣而被記錄保存在案。至盼孔祥澤先生或其他知情者,及早著文澄清此事的來歷!
總之,從筆者研究曹雪芹續妻問題以來所發現的種種與《集稿》和箱子有關的或顯明或隱晦的跡象之中,無不暗示出《集稿》和箱子本身的真實可靠性。這難道能說完全是誤解或巧合嗎?我看很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所以,我希望無論是對《集稿》之類持肯定或否定意見的朋友,最好都不要採取迴避或無視的態度了。至少應該冷靜下來重新研究一下以實物存在著的這一對箱子,力求以此為線索,徹底弄清有關曹雪芹佚著和遺物的真相。同時,也希望有關部門抓緊做好《集稿》收藏者的思想工作,爭取盡快查明有關摹件及傳言的確切情況。否則,時過境遷,人非物換,致使一些本應妥為保護的文物資料遭受意想不到的損失,豈不又在「紅樓」這座迷宮裡平添一段新的千古之謎!
已故的吳恩裕先生,是在滿腔熱忱地對《集稿》和箱子作深入探索的過程中溘然長逝的。我們大家都為這一極有意義的工作失去了一位無私無畏的探索者而感到悲痛和惋惜。馮其庸先生的悼詩,足可傳達我們的這種心情。詩云:
哭君歸去太匆忙,百事考紅待細商;
殘稿方欣真偽辨,卒年可是屬玄羊?十
但是,正如李希凡先生的悼文所說:
吳先生留下的工作,《紅樓夢》研究者一定會承擔起來。⑾
我們以積極的態度澄清《集稿》和箱子的真相,正是為了繼承吳先生的遺志,同時也是對死者最深切的悼念。決不能因為這一問題解決起來矛盾多、困難大,又有外國朋友發表了質疑的意見,現在就撒手不管,不了了之。這樣做,不是真正的科學態度。
1982年6月2日寫畢於自貢
註:
1 戴不凡:《畸笏即曹頫\辨》、《紅樓夢研究集刊》第1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出版。
2 參閱本書《〈紅樓夢〉稿本的抄錄者不是脂硯齋》一文。
34 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39頁。
5 馬克思:《資本論》,《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3頁。
6 崔悠笙:《六年爭議今未休——曹雪芹佚著的「抄存者」及其他》,轉引自《集粹》1980年創刊號。
7 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
8 由於《新觀察》上這一小差錯,致使國內一些報刊如《社會科學動態》、《編輯參考》、《文摘週報》、《天津日報》等,在摘轉這一消息時,皆以訛傳訛地造成了同樣的差錯。肖賽所著《紅樓外傳》的楔子中,亦出現了一位名叫「李蘭芬」的曹雪芹夫人。
9 我對此有一個不著邊際的猜想。會不會有這樣的可能:蘭芳在雪芹死後,「伶仃孤苦」,被迫變賣身邊稍許值錢的東西——譬如她心愛的「脂硯」——以維持生計,為了顯示其變賣品的價值,或許會偶爾提及是其母家先祖之遺物。因為已有專家指出,刻有「脂硯齋所珍之硯其永保」字樣的那塊硯石,之所以解放初期在四川重慶被人發現,極有可能是最初由端方攜帶入川的。但此物當初何以會落到端方之輩手裡,豈非由於輾轉變賣所致麼?
十 馮其庸:《哭吳恩裕同志》,《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2輯。
⑾ 李希凡:《奮筆更須寫雪芹》,《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2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