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是否纏足及曹雪芹的「不寫之寫」

女子是否纏足及曹雪芹的「不寫之寫」

女子是否纏足及曹雪芹的「不寫之寫」

曹雪芹

 《書林》1984年第五期刊載王玉哲同志撰《紅樓夢中的女子不是小腳》,文中說:「曹雪芹生活在清代,正是纏組風氣盛行的時候。……而《紅樓夢》一書,從頭至尾,凡談女人美麗處,對於腳小,卻一字未提。」文末又以鳳姐踢門為例,說:「鳳姐若是三寸金蓮的女子,恐怕不會如此。」

    其實,關於《紅樓夢》是否吸了纏足的問題,遠在1963年,啟功先生在《讀〈紅樓夢〉札記》中就已作了考證(此文發表於《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63年第三期)。他認為,曹雪芹在小說開頭就聲稱:「只是朝代年紀,失落無考。」這時為了實踐著者的「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的寓真時於虛構的寫作手法,其目的是為了避免文禍。儘管書中也寫了許多生活制度、人物服飾、器物形狀,對清代旗籍上層人物的家庭生活,更寫的很逼真,但如仔細察索,全書所寫,從未確指清代。為了避免被人誣為「誹謗本朝」,因此曹雪芹及時不得不寫小孩辮發和婦女的腳,也是小心翼翼,使人看不出所寫必是清代。

    關於《紅樓夢》中女子纏足與否,第三十三會有個例證可以說明。曹雪芹寫史湘雲看見襲人在做鞋子,以為是襲人自己的,襲人說這是給寶玉做的。如果襲人纏足,寫字應該是小腳式樣,湘雲豈會有這樣的誤會呢?這裡也透露了襲人並非纏足。

    清代旗人妻女嚴禁纏足,但婢妾不在此限。因此脂評《石頭記》中又透露了一件事,即第六十二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寫香菱在草地上污了裙子,寶玉道:「你快休動,只站著方好,不然連小衣兒、膝褲、鞋面都要拖髒了。」(據戚蓼生序本《石頭記》)啟功先生說,「小衣」即褲子,又稱「中衣」。「膝褲」即纏足婦女在小脛上系的一種飾物,又稱「褲腿」,這是纏足裝束所特有的。由此可知,曹雪芹筆下的香菱是纏足的。不過香菱原是甄士隱之女,當是漢人,她原來的身份也與襲人這樣滿人家生的女奴不同。

    綜上所言,我認為《紅樓夢》著者儘管竭力想在小說中避免反映清代特色,但作家往往只能寫他最熟的生活和事物,所以要避免也避不了。纏足問題是曹雪芹筆下的忌諱,正如髮辮問題相似。但當時的現實生活是那樣紛紜繁複,一個忠於寫真實的作家,又怎能毫不設計日常生活中屢見的事物呢。也正為此,對於小說中女子的纏足與否,他寫了上述的「不寫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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