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年壽幾何

曹雪芹年壽幾何

曹雪芹年壽幾何

曹雪芹

《紅樓夢》著者曹雪芹年壽推估:向有「四十八九」與「四十歲」兩說。前者據張宜泉《春柳堂詩稿‧傷芹溪居士》題下「自注」:「其人素性放達,好飲,又善詩畫,年未五旬而卒。」說者認為:對詩人遣詞用字固不應拘泥、摳死,但宜泉這裡是「題注」,不是必須受字數、音律限制、只可「舉成數」的「詩句」,因而,應系很清楚的「實際數字」,正確性較強。後者根據敦誠《鷦鷯庵雜記》抄本《挽曹雪芹》兩首之一中的首句「四十蕭然太瘦生」及其後的《四松堂集(付刻底本和《詩鈔》抄本)》同題首句「四十年華付杳冥」,1認為從字句看:「四十蕭然」還比較活絡,而定稿改寫作「四十年華」,對其年時已很肯定和具體,因此說,敦誠在這兒應是把清楚記住的曹雪芹時年歲寫入詩中的,知「悼紅軒主人」未嘗壽至四十八九,至為明顯。2二說,《紅》學界爭辯有年,激烈時曾如「聚訟」過。究以何者為當呢?

    筆者最近讀到一位主張雪芹活了四十八九歲(即生於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卒於1763年)的同志文章,作者舉出了古代詩人寫詩當提及時間概念或年歲時,有時只是指「成數(整數)」的兩例:(一)為杜甫在實系唐玄宗在位四十二年當時所寫《上韋左相廿韻》中說,其時是「鳳歷軒轅紀,龍飛四十春」。3(二)為陸游在1155(南宋紹興廿五)年、卅一歲遇離婚後的唐婉於沈園,曾題《釵頭鳳》名詞於壁;而在隔了四十五年後的1199(慶元五)年、七十五歲時,所寫《沈園》詩之二的首句則作「夢斷香消四十年,沈園柳老不飛綿……」,4用來證明「敦誠《詩》中的『四十』,只能作為雪芹四十餘歲的成數概括,並非確指」。同文接著還舉出了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二)官年》條」卅年來,士大夫例減年歲,甚或減至十餘年;即同人宴會,亦無以真年告人者,可謂簿俗。按宋《容齋四筆》,宋時有『真年』、『官年』之說,至形於制書,乃知此風之由來遠矣!……」一節,來說明「可窺清初社會上確存在『減歲』之習」,判定敦誠為什麼把「年未五旬而卒」之年歲,除其尾數,稱作「四十年華,即要替這位至友雪芹「減壽,」實也並「不足為奇」云云。5

    慰按:上說,乍看雖頗為「有力」,然如經仔細推敲核校,卻似也「未必盡然」。

    首先,「減壽」薄俗,宋代其實不止已然,不始於清,雖確為事實;但,應注意的是:洪容齋,王阮亭筆記中所述實況,都還只是指「官年」,而且明指出:「減年者」率先是「無以真年告人者」的士大夫們「自己」(慰按:其所以致此之主因實與舊時封建官制中的任選、升黜及致仕、受祿爵等例有「年齡上限槓子」成規墨習造成的「官場風尚」有關,也並非單純只是出自「減年者」的主觀願望,這裡不談),並未專指友好、同人輩一定都要在詩中「為他人減壽」。雪芹系秉志「厭棄為官」之人,敦氏弟兄與他的情好關係也絕異於一般泛泛「官場同年」流輩,已是今時人所共知,無待贅述;其次,上舉二例:我們認為,陸游詩中之「夢斷香消」,是指唐婉去世。其年時實在「沈園巧遇,題《釵頭鳳》」之後的一段歲月內,並非即指「園遇」之年。故不宜錯認為「詩中的四十年與園遇、題詞時相距四十五年的數字不合」。只有「龍飛四十春」,因系頌指帝王在位年時,為顯示莊崇,只宜舉其「成數」,才不得不減去其尾數。自不能認作是慣例。

    與之「相反」的情況,例還很有的是。姑仍以唐人詩作為例:(一)是古人詩中常因為「舉成數(湊整數)」而偏偏為自己「增年」。有人認為:「功名心切」的古代士人,最易歎老,四十岊?左右的人,便往往大發「遲暮」之感。其實,溯其根源,卻在於當日他們人人自命為「老大無成,懷才不售」的「傑士」以發牢騷,訴不平來顯示自己原是「高人」,「名士」,並妄冀萬一因此可以得逢「識音」達貴(甚至最高統治者)的「青睞」,能「平步九天」、「一朝騰達」……,長期以來,「風」沿成習,終至於後來實質上成為清末文人劉鶚在《老殘遊記》裡借妓女翠環之口對來往南北各地題詩於壁的士流所尖銳批評、譴責過的那樣:「體面些的(客)人,總無非說自己才氣怎麼大,天下人都不認識他」,「我想,做詩這件事是很沒有意思的,不過造些謠言罷了」。1這裡,僅舉唐代名詩人杜甫高適為例:杜甫在寫《因崔五侍郎寄高彭州一絕》時,才年將五十,而詩中卻自說「百年己過半」;又,在他寫《乾元二年立秋後題》時,年僅四十八歲,也在詩中說:「惆悵年半百」(見仇兆鰲:《杜少陵集詳注》卷九前題下《朱注》)。公元745即天寶四年,高適與李白、杜甫同游齊魯會見北海太守李邕,其時,他才卅七歲,但在所寫《奉陪北海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陰亭》詩中,卻說自己「一生徒羨魚,四十猶聚熒」。冒言「四十」,分明自我虛添了三歲。2(二)是古代士人在賀、吊、酬應詩中,往往出於「諛美、溢善」、「憐才、釣譽」等等這樣那樣原因,卻也慣常樂於利用「湊整數」而為「受贈人」「大增」年壽。姑仍舉上述高適為例;他於749即天寶八年,被薦中有道科,首任汴州封丘縣尉,赴任時所寫《留別鄭三、韋九兼洛下諸公》一詩中有「年過四十尚躬耕」之句,經今人考定:其時實年四十一歲。可是,另一名詩人李頎,就已在同時寫送他去封丘上任的《贈別高三十五》詩中首句裡,贊憫他「五十無產業」,算是整整替他冒添了九歲。……這些詩例,在當時,後世文人儕輩中,還都認為是「可以說得過去的」常事。3

    綜述以上事例來看:可以認定,古人詩句中「年歲整數」往往是不準確的。其原因:一是由於受舊體詩字數、音律都有嚴格規程的限制;二是由於寫詩人的有意誇張。准此,對於就敦誠、宜泉的詩句、題注來推估雪芹年壽來說:竊以為二敦兄弟與雪芹少小相知、長期交往密切,儘管由於可能當年彼此都「諱言」令人心酸的某些「盛衰舊事」,以致二敦對雪芹與其先人、戚屬、家庭關係容或可能,尚有不盡清楚的地方,但對雪芹的「本人年壽」來說,其「熟知」程度絕不可能遜於遲至雪芹晚歲才得與之在鄉間結識的塾師文友張宜泉等人。何況「四十蕭然」、「四十年華」的詩句,也和宜泉沿從前代詩家慣習、為知友冒添十歲以內年時來「湊足整數」的「年未五旬」題注,實質還是相通、相輔,就根本言,並無互相抵牾的矛盾呢。

    回過頭來再說:我們認為,暫定雪芹只活了四十(左右)歲而不是四十八九的最可靠推理依據,卻還只是在於徐恭時、周汝昌等同志以前早就綜匯或自行提出的那兩句話,這就是:「敦誠兩寫《輓詩》中,對於其他句子可以全部改動,唯獨不放棄『四十』兩字」;「宜泉之『年未五旬』云云實系援引『古人五十不稱夭』言旨,抱恨雪芹『不得上壽』之義,不應摳死字面」。當然,肯定「四十」為準,並不就意味著一定就是「整整四十歲」,如前所引舉杜甫「龍飛四十春」實為四十二年,概言「成數」省去零尾二三年,也還是時見的通例。但,在「增壽」為常的舊時詩、駢(文)中,」減零「不會太多,一般如到四十五六歲,就都會「誇言」成「五十」。以敦誠前詩言:同系以「仄聲起句」的律體,如系四十「出綏?」達五六歲以上,則用「五十」以代「四十」,在字數,音律上都並無窒礙。不妨試想:如雪芹真活到了四十五六,當年沉痛悲唱出「三年下第曾憐我,一病無醫競負君」,「鄴下才人應有恨」,「何處招魂返楚蘅」1……悼詩與雪芹情好至深的知交如敦誠,豈肯在哀挽篇章中不為「亡友」「溢年增壽」?如假定雪芹年壽實為四十至四十二三歲,則應生於康熙末年至雍正初年(1721年—24年左右)之雪芹,於1728即雍正六年從「南省」北遷到燕京(此從徐恭時同志近時考定)時已有六歲至八、九歲。依今時國內外仍不乏有九歲、十一歲即攻讀大學本科並獲得優異成績的報載「神童」實例比推,當日本身資秉絕人、家庭學養淵湛的雪芹,又豈有不能於北居都中成長後尚將「揚州舊夢」長留寤寐並在嘔心瀝血苦寫《紅》書時仍對幼年「秦淮風月」、姑蘇園亭……的遊蹤屣跡記憶深切、不時寫入書中之理?更何況其在久居北京的漫長歲月裡也還有不少傳世線索、鴻泥,可直接、間接推知他極有可能曾不止一次「南來」江東舊地過。2

    豈是「標新」,實緣「見異」。未敢妄廁「爭鳴」,至冀方家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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